|
||||
第八章 四重密室如首无作祟之物 作者:三津田信三 |
||||
北守派出所的里室,与妻子隔矮桌相对的高屋敷因思路受阻而陷入了沉默。于是妙子确认似的问道: “也就是说,可谓和一守家、二守家、三守家相关的那些人,在十三夜参礼期间一直都有不在场证明是吗?” 妙子的目的是借提问激励丈夫,再次开启他停滞不前的思路。高屋敷了解这一点,心下感激,于是决定配合她的意图。 “你听我说。假如真有罪犯存在,就意味着此人是从北面,或东面,或南面的某个鸟居口进的媛首山。而且,说到进山的时刻——”高屋敷一边把时间表指给妙子看,一边说道,“如果走北路,可能性最大的首先是一守家一行人进入祭祀堂的六点半之前,或六点半到我拜访祭祀堂的六点五十分之间。我在鸟居附近巡查,长寿郎君和斧高进入媛首山的七点前后,到妃女子离开祭祀堂、佥鸟郁子开始监视鸟居口的七点十五分之间也有可能,不过我觉得这段时间内众人的活动过多,对罪犯来说有点危险。” “是啊。不过可以确定一点,假如罪犯利用的是北鸟居口,最晚也不会超过七点十五分。” “是的。再看东鸟居口,我到达那里的七点三十分是最后时限。顺便说一句,这也是斧高目击到第一个妃女子的时间。至于南鸟居口,佐伯从七点起就守在那边了,所以罪犯必须在七点之前进山。” “换言之,从六点半之前到七点三十分期间,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都成立是吗?” “嗯,不光是这些。我们还要考虑什么时候罪犯能走出媛首山。就某种意义而言,北面从七点起,斧高就一直在‘监视’参道了。对了,有段时间他躲在树后了,所以是不完全监视,但他本人声称有谁经过他不会不知道。而且从七点十五分起佥鸟郁子就已开始监视鸟居口,八点后长寿郎君又跟斧高会合了。而到从井里捞出妃女子尸体的九点为止,参道侧旁有六人之多。东面是我,南面有佐伯,各自巡逻参道直到九点。这样一来,罪犯从媛首山脱身的时刻,自然是在九点过后了。” “但九点过后,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是的。倒是七点三十分在东鸟居口被放走的纮弍等人,直到九点多为止都没有不在场证明。这期间正是作案时间——” “但讽刺的是,这段时间他们不可能进入媛首山……” “对。按你喜欢的侦探小说的讲法,媛首山曾处于一种密室状态。” “如果穿过日阴岭走西路呢?” “那里确实没人监视。但不管打哪儿走都得绕个大圈子,而且那险峻的地形,哪是说过就能过的。” “反而要费更多时间呢。而且多耗费的那部分时间,恐怕也弄不到不在场证明。” “而且说不清好几个小时自己身在何处的人,一个也没有。所以应该认为罪犯没走西路吧。” “从森林中穿过去是否可行呢?” 面对妙子的发问,高屋敷露出微微得意的表情: “如果罪犯是从外面潜入山里的,自然很难确定进入的地点。但是呢,不管是谁最后总得走参道。根据我和佐伯调查的结果来看,参道上压根儿没有相应的痕迹。而斧高藏身的树后则清晰地留下了斧高的痕迹。” “你调查的是秘守家的那些人吧?如果把嫌疑范围扩大到村里的所有人,又得另当别论了吧?” “嗯,话是没错……” “但这样一来就更找不到动机了。”妙子随即否定了自己刚提出的看法,“因为秘守家的孩子们和村民交流非常少,尤其是长寿郎少爷和妃女子小姐,他俩和别人的交往应该没有密切到会导致杀人的程度。” “我也这么想。我一度怀疑,会不会是某个受二守家荫庇的村里人——不过我改变了想法,发展到杀人毕竟还是不合情理。” “我说……”一脸谨慎的妙子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什么?注意到什么的话,就尽管说出来。什么事都行。” “我是在想,假设媛首山在推定作案时间内处于密室状态,那么首先要怀疑的就是当时正在山里的人……” “啊……?” “三个派出所的巡警在媛首山的三个鸟居口巡逻,这种事谁都不知道对吧?” “对啊……” “所以山里的人多半以为这里可以自由出入,想着就算警方看出这是一桩杀人案,也会认为罪犯是从外面来的……” “等一下,要说在山里的人,只有长寿郎君和妃女子,还有斧高啊。” “妃女子小姐是被害者。斧高也不太可能杀人,不是吗?” “那么,是长寿郎君……”高屋敷面露惊愕之色。 “我当然也不想说对妃女子小姐下毒手的人是他。不过,探讨了这一连串的情况后,怎么看都对他很不利,不是吗?” 顺带一提,斧高接受问话时,高屋敷曾数次把他带进派出所。因为一守家有藏田甲子的严密监控,他无法畅所欲言地发问,斧高也似乎难以启齿。就在那段期间,妙子好像彻底喜欢上了这孩子。 “我没把详细情况告诉你,其实……” 高屋敷讲述了进入媛神堂的妃女子在荣螺塔顶消失的事。 “如果这只是长寿郎君的一面之词,也许我反倒会怀疑他。可是有斧高做旁证。长寿郎君确实能在媛神堂、荣螺塔或婚舍内杀害妃女子。可之后他就在斧高面前现了身,而且直到发现井里的妃女子为止,他俩都在一起,所以把尸体推下井的不可能是他。” “长寿郎少爷姑且进入婚舍,留意着不被小斧高发现,偷偷出来躲在井边。然后杀害随后到来的妃女子小姐,把尸体抛入井中——” “喂喂,这也太牵强啦。首先境内铺着玉砂利,再怎么轻手轻脚地走路,也一定会发出响声。而斧高只听到过两次声音,分别是在长寿郎君和妃女子向媛神堂走去的时候。而第三次是长寿郎君走出媛神堂,出现在斧高面前的那次。” “换言之,长寿郎少爷有‘人在婚舍’这个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而且,从妃女子在井边进行祓禊直到她进入媛神堂,斧高的视线就没移开过。” “进入媛神堂的妃女子小姐,就那样从荣螺塔顶消失了?” “嗯。当时的媛神堂、荣螺塔和婚舍也构成了一种密室状态。长寿郎君不可能作案。” “是啊,建筑物还有小斧高的监视,加上包围着四周的玉砂利,御堂建筑群处于三重密室状态……如果考虑外来的罪犯,还得加入媛首山本身,这就成了四重密室。” “啊,等一下,就算情况是这样,可你究竟为什么要说长寿郎君可能是罪犯呢——当然我知道,媛首山处于密室状态,所以疑点指向了长寿郎君。但他不是没动机吗?” “长寿郎少爷倒是……” 有感于妙子意味深长的语调,高屋敷惊讶似的反问道:“嗯?怎么回事?” “我在想,妃女子小姐可是有动机的……”妙子出语惊人。 “啊?你说什么?” “不是长寿郎少爷想杀妃女子小姐,而是他险遭妃女子小姐毒手。换言之,长寿郎少爷出于正当防卫不幸杀死了妃女子小姐。慌乱中他想起了从前发生过的意外事故,也就是进行十三夜参礼的男子落井而死的那件事。于是他急中生智把尸体遗弃在井里,心想就算人们知道是杀人案,也会认为罪犯是从外面来的。” “原来是这样。道理上能讲通,可是妃女子的动机呢?” “看着富堂翁和一枝夫人,我就忍不住把他俩的关系和将来的长寿郎少爷与妃女子小姐重叠在一起。当然我觉得长寿郎少爷和富堂翁不同,他不会对妃女子小姐采取冷酷无情的态度。可妃女子小姐会对一守家严重至极的男尊女卑产生愤恨,不是吗?” “愤怒在十三夜参礼之夜不由自主地爆发了——嗯,不是没这个可能。” “这样一来,被杀的为什么是妃女子小姐,也就能说通了。” “你是说,动机不是一守家的继承问题,而是别的问题?” “只有男子受优待就是因为他们能继承家业,这么一想,也不能说是别的问题了。” “是啊……不过,这样的真相也解释不了他们不给任何人看尸体这种不自然的态度啊。” 高屋敷回到了最初的大问题。 妙子窥探着丈夫的脸色道:“关于那具尸体,村里传出了一个让人心里发毛的流言,你知道吗?” “啊,其实是无头尸什么的……对吧?我向富堂翁求证时,他大发雷霆,最后还要我去搜查逮捕传播谣言的人。所以我就没告诉他,据说这流言正是出自一守家。” “是溜吉先生或宅造先生偷看到了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也问了他俩,但都答说绝对没偷看。不过,就算他俩真看到了什么,也不会傻到承认吧。” 妙子发现茶杯空了,急忙往茶壶里注入热水。 “小斧高说,他看到的第一个妃女子小姐是首无,关于这一点……” “他终究是个六岁的孩子,心里害怕所以看到了幻象吧。” “你不觉得他年纪虽小,但其他部分的证词都一清二楚吗?” “嗯?这个嘛,确实……那又怎样,难道你想说首无当真出现过?” 妙子轻轻摇晃茶壶,随后斟上茶,把茶杯递给丈夫,反问道:“小斧高说的第二个妃女子小姐,你认为确实是她本人?” “大概不会错。因为她没做什么可疑的事,而且,至少脖子上面还有头。相较而言,第一个——好吧,假设真是有那么一个人——不但没有头,最后还消失不见了。要问哪个是妃女子,自然是第二个吧。” “说的也是。不过,既然认定第二个人是妃女子小姐,那么第一个人与其说是首无或小斧高的幻觉,还不如理解为一个身份不明者比较好吧。” “什、什么?你是说真的还、还有一个人?” “从尾随长寿郎少爷的小斧高进入媛首山,到妃女子小姐离开祭祀堂的十几分钟里,有人通过北鸟居口进了山。这么想的话,大致能说通。” “假设斧高、某人、妃女子依次在参道上走过,那么确实和斧高的目击证词一致……但是,真有这么一个人吗?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会是谁呢?” “听起来可能有些轻描淡写,但我也认为以秘守家的人为对象开展搜查是正确的。” “啊?哦哦……” “只是,我认为搜查对象还应该包括秘守家的几个用人——” “用人——难、难道是铃江吗?” “据我所知,在十三夜参礼前后出过村子的年轻女子,只有一守家的铃江。况且她还是在仪式前一天请辞的。还有,她已经十九岁了,个子却很矮小。” “也、也就是说,不知怎地……落井身亡的不是妃女子而是铃江。兵堂先生和藏田甲子谎称是妃女子死了。但一旦有人见到尸体,谎言就会被揭穿,所以才不给任何人看——你是这意思?” “那样的话,逻辑上大致能讲通。” “嗯……但是,他们有什么必要谎称铃江是妃女子呢?不,首先我想问的是,铃江为什么会闯入十三夜参礼的现场?还装扮成妃女子的模样?” “我不知道。” 妙子干脆地一摇头,令高屋敷有点失望。或许这是因为他虽然难为情,但下意识里还是期盼妻子能发表一些他自己完全没想到的看法…… 但一瞬间,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种解释: “假设井里的尸体是铃江,那么妃女子可能就是罪犯。如果他们为了隐瞒这件事,最终把妃女子扮成了被害者……” “你是说,兵堂先生等人在包庇妃女子小姐?但是,也许他们相信那具尸体真是妃女子小姐啊。” “此话怎讲?” “尸体没有头——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可能是妃女子小姐杀害了铃江作为自己的替身。换言之,是伪装成她自己被杀。当然我不明白动机是什么。难道是她不惜抹杀自身的存在,也要逃出一守家……” “这不就是侦探小说里常见的加害者和被害者的替换吗?” “嗯,这是无头尸模式里最基本的一种。” 意外的进展让高屋敷感到了疑惑,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 “但是,假如第一个妃女子是铃江,那么她到达井边时,妃女子不是正走在参道的途中吗?而长寿郎君已进入婚舍。也就是说,当时只有铃江一个人。要把她推下井,那才叫谁都做不成呢。” “可不是嘛。更何况,如果采信小斧高的证词,那么她不但没有头,还消失了……” “消失嘛,可以看成是人掉进了井里。但这么一来,就只能认为是意外了。而且她还全身赤裸,在进行祓禊仪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真奇怪。” “啊,说起来她去参加十三夜参礼这件事本身不就很奇怪吗?” “我说……关于你那个消失是因为人掉井里的设想——” “嗯,怎么?” “假设铃江落井是在小斧高视线游移的间隙,那么之后来到井边的妃女子小姐应该会发现吧。在她自己进行祓禊的时候。” “对啊……她得用吊桶打水,所以如果有两条腿直愣愣地突出水面,光线再暗也会发现情况有异……这么一来,无论尸体是妃女子还是铃江,坠井或被抛入井中的时间才是问题之所在。” “小斧高目送妃女子小姐时,光顾着看从媛神堂移向荣螺塔的灯笼光……可能就是这个间隙吧。” “那时长寿郎君和妃女子可都在建筑中。你想说那天晚上媛首山里另有一个新人物,这个人才是真凶?” “但是,相关人员都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不可能存在那样一个人。没错吧?” “啊啊,完全搞不懂了!” 眼看高屋敷就要往后倒下,横躺在榻榻米上。不过,他勉强忍住了。 “对了,斧高的证词里说到过吧,尸体上粘满了湿漉漉的长发。” “嗯,就是你没能在溜吉先生和宅造先生那里问出的那件令人恶心的事。” “他俩只是最低限度地说了些情况。” “幸亏有小斧高这个目击者啊。” “不过我们正为不可思议的情形头痛,也是托了他的福。” “这……你要怪那孩子就太过分了。还是先说头发的事吧,后来怎么样了?” “这个嘛,我一听说这件事就去检查了井的四周。查下来,确实找到了长头发,像是女人的。” “啊……” “怎么了?” “铃江小姐的头发并不长。” “那么,果然还是妃女子吗……” “那么遗体也……” “不过,头发明显是被剪断的。” “换言之,也可以这么想吧,妃女子小姐为了伪装成自己被杀,切断了铃江的头,还剪下自己的头发撒入井中,想强调尸体是一守家的妃女子。” “当然也能看成被害者是妃女子,头颅被割时连同头发也被切断了。”说到这里,高屋敷深深地叹了口气,“总之明天我去探探铃江的音信。” “对啊,只要确认她平安无事,尸体就基本能确定是妃女子小姐了。” “这样也许还能解释十三夜参礼中发生了什么。” 高屋敷特意把话说得强劲有力,其实他已经束手无策。不管井里的尸体是妃女子还是铃江,有一点不会变,那就是这桩离奇死亡事件充满了不解之谜。 为调查铃江在八王子的老家——天升杂技团,高屋敷发出了查询请求,三天后得到了当地警方的回音。事实上铃江并没有回去,也没跟任何人联系过。 等候回音的期间,高屋敷调查了媛首村主要出入口——东守大门近十天来的人员出入情况。结果查明没有一个像铃江的人出过村子。但这是否属实也很难说,因为只要她有意隐藏本来面目,就完全可以在不为人所知的情况下离开村庄。 高屋敷再度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话,同时也在多方打探铃江的下落。但是,前者得不到新的信息,后者也是收获全无,因为所有人都回答说,除了回老家,想不出她还有别的地方可去。 事到如今,高屋敷已无计可施。由于此案被视为事故死亡处理,因此无法做任何正式搜查。而他也真切地感到,富堂翁对第二次问话十分不悦。如果他还要在一守家内外到处活动,恐怕富堂翁一定会向终下市警局的局长投诉。 (那样的话,我会不会被踢到某个更偏僻更小的村子呢?) 高屋敷并不害怕这一点。如果四处活动能获得新的线索,再怎么惹富堂翁生气,多半他也会独自调查下去。 (不过,就到此为止吧……) 高屋敷有一种奇妙的把握——有关本案的种种状况皆已明了。不过,由于“北守派出所巡警的职权范围内”这一条件的存在,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成就感。他反倒觉得,某些事实自己还未能探明,只有铃江和斧高这种既身在一守家又是外来者的人才会明白…… 晚饭后在矮桌上摊开“十三夜参礼中相关人员活动”表,一味沉思,已经成了高屋敷的例行功课。起初他也向妙子征求意见,但渐渐地,他把自己禁锢在了单独思考的世界里。 不久,高屋敷也接到了来自村公所军委会的征兵通知。 他慌忙走访以秘守家为首的村中主要人物,寒暄道别。在举行媛首村全村出征仪式的前一晚,他拜访了东守派出所的二见。由于南守的佐伯也被征调,留在村里的派驻巡警就只有二见一人了。光从年龄来看,通知的红纸[红纸:因征兵通知令的底色为红色,故称“红纸”。]也到不了二见那里,所以高屋敷打算把今后的事托付给他。可以的话,十三夜参礼的那桩案子也—— 以前高屋敷总觉得说了也没用,因此从未向二见提过。如今他把详细的调查结果和种种谜团,原原本本做了说明。二见作为同村的派驻巡警,即便北守不是他的辖区,也不可能对这件不可思议的案子漠不关心。高屋敷对此下了赌注。 然而,二见并未显出关心之色。他一边抽烟一边呆望着半空,也不知到底在不在听。 (果然托付给他是不可能的吗……) 虽然高屋敷早已充分预见到了这一幕,但还是沮丧不已。 就在这时。 “这案子实在太奇妙了!”意外的是,二见居然饶有兴致地回答道。 “可、可不是嘛。作为意外死亡处理的话,不觉得难解之处也未免太多了吗?” “怎么说呢,因为其中也牵涉到政治上的考量嘛。以我们的立场,实在是什么也做不了的。” 这回应与二见的做派完全相符,令高屋敷的喜悦只持续了片刻。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二见和平日有所不同,于是继续问道: “巡查长认为那天晚上媛首山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你会感到奇怪,是因为你盲目地相信每个人的证词吧。” “此话怎讲?” “既然被视为妃女子落井的那段时间内,没有人在山里,那么无论怎么想,这都是意外死亡。” “但、但是,斧高看到的——” “无头女和消失的妃女子吗?那当然是小孩编的瞎话啦。十三夜参礼中他偷偷地跟过去被发现,为了转移大家的视线好让自己不受责骂,就胡扯了一通。” “不是的,不光斧高,连长寿郎君也听到了有人在境内玉砂利上行走的脚步声,以及登上荣螺塔的动静。根据事发前后的状况,那应该就是妃女子。至于她在塔顶消失的事,从两人的证词来看,可以说也是确凿无疑——” “那个嘛,是因为仪式的紧张气氛让长寿郎产生了幻听呗。在那样的山里,那样的奇异建筑里等待妹妹的到来,然后觉得自己听到了什么动静,这也不奇怪吧?” “嗯,也对……可、可是,斧高不像是会说谎的孩子——” “那就是梦或幻觉吧。行了行了,斧高不就是个六岁的小孩嘛,在黑乎乎的山里还能保持神智清醒,那才叫奇怪呢。” 高屋敷终于认识到,对二见来说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案子。不过让他略感惊讶的是,这绝非出于对秘守家的顾忌,而是二见作为警官所做出的判断。 (可以说这倒很像他一贯的作风。) 所以高屋敷也没感到特别不高兴。当然他认为不由分说就断定是谎言或幻觉的措辞有欠妥当,但二见以合理单纯的分析方式对案件所做出的解释,远比叫嚣“首无出现了,人消失了,现场处于密室状态”来得现实,所以也不能轻易否定。 既然如此,再寒暄两句,就早早告辞吧。高屋敷正想着,二见像是有话要说似的:“只是呢……” “啊?” “没什么,只是……我这种想法高屋敷巡警没有考虑过吧?” “啊……我认为这确实是最现实的解释,不过完全视长寿郎君和斧高的证词为无物,我有点接受不了——” “哈,何必顾虑那么多。明白地说一句‘你的解释就是得过且过主义泛滥’也无妨啊。这才像高屋敷巡警的作风嘛。” “不、不是,我怎么会……” 高屋敷不解二见的真意,不知如何应对才好。 “如果接受不了别人的意见,自己去调查去思考不就行了吗?” “啊?” “我是说啊,不用像现在这样把后事托付给我,高屋敷巡警你就活着回到媛首村,对这个案子再来一次努力调查就是了。” “……” “本来嘛我应该说,既然身为警察,你更得为国捐躯、壮烈牺牲……不过还是算了,有一个像你小子这么奇怪的巡警,这世界也会变得有趣一点。” “啊?” “所以,你一定要给我活着回来!” “遵、遵命!” 二见第一次把高屋敷送到派出所门外。在那里,二见向敬了最后一礼的对方缓缓地回礼:“这种案子对我来说负担太重了。但是呢,我在媛首村当了这么多年派驻警察,也不是白当的。” “是。” “所以啊,我总有一种感觉,将来会发生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而十三夜参礼的这件怪案就是序幕。” “……” “我总觉得只有你活着回来,解开缠绕在十三夜参礼中的谜,才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明白了,我一定会活着回来,解决这个案子。” 然而,高屋敷成功信守的约定只有一个。 为三年后高屋敷的复员由衷地感到高兴的二见,还没看到这位后辈解开十三夜参礼事件的真相,就在年内去世了。他把那根特制的警棍留给了高屋敷当纪念。出于男孩的天性,斧高常常显出想要的意思,但是高屋敷当然不能给他。因此,警棍一直被珍藏在北守派出所的置物架深处。 令人吃惊的是,据说当年已退休的二见一直留在村里进行私人性的搜查工作。虽然表面上回绝了,但他可能是在以自己的方式,牵挂着高屋敷向他托付后事的事实。不过二见并没有获得什么新线索,果然他就是那样的人啊。 七年后,即十三夜参礼的十年后,原巡查长二见的担忧在媛首山得到了华丽的应验。 首先拉开帷幕的是一桩极为诡异的无头杀人案。被害者的身份一开始就已判明,不知为何尸体的头颅却被切断,消失无踪了。 |
||||
上一章:第七章 | 下一章:幕间(一)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