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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杀人游戏 作者:雷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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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往常一样,我首先把目光投向那座光秃秃的假山——不过,与其说我是特意去看假山,倒不如说无论如何,这个庞然大物总会出现在视野之中。 嶙峋的怪石张牙舞爪,构筑成一道连绵不断的防线,乍看之下似乎无懈可击。对于那些正在东躲西藏的孩子来说,假山可以提供他们亟须的安全感,应该是一个很轻易的选择。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在他们身后的追捕者眼中,那同样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 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我可以凭自己的经验断言,凡是躲在假山背后的家伙,最终能够成功逃脱的可谓绝无仅有。估计大家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最近的游戏之中,几乎不再有人会往那儿去了。 在我看来,对假山的搜索就像是一项例行公事,不可以随便忽略,但也无法期待会有任何收获。所以,当某处隐秘的缝隙闪出一抹反光的时候,倒让我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 马上定睛再看,犬牙交错的岩石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来回晃动。或许只是摇曳的树影,但也有可能,是一张同样紧紧注视着这边的脸—— 就在这时,一泓耀眼的阳光,又再度填满了那道狭窄的缝隙。 水泥浇注的假山不可能反射出这样的光芒。晴朗的天气已经持续了超过一个星期,意味着穴窟之间也不存在积水。因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藏在那里的某个人,身上持有某种可以反光的物件。那么首先能够联想到的,自然就是眼镜。 而在行踪不明的众人当中,只有猫头是戴眼镜的。 与另外几个诡计多端的家伙相比,猫头算得上是老实巴交的孩子。敦厚的脸上总是戴着一副圆形的眼镜,活像一只憨态可掬的猫头鹰,所以那才是他完整的绰号。只是这种猛禽的名字,放在性格温顺的猫头身上未免显得违和,于是叫着叫着,便被简化成了现在的版本。 我并没有立即去将猫头缉拿归案——那样的话,将会犯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捉迷藏当然每个人都会玩,但具体的游戏规则,各地或许存在细节方面的差异。以拾翠岛为例,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竞技体系。为免将来产生误解,有必要在这里予以说明。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街心花园西南角的出入口(如图2-2)。月季花篱的缺口之间,矗立着一方与人齐高的柱状石墩,被定义为“基地”。游戏开始阶段,在猜拳中输掉了的,扮演“鬼”的角色——就这一局而言,正是本人——必须紧靠石墩,闭目从一数到五十。利用这段时间,其他人选定藏匿的地点并迅速前往,计数一旦停止,即不可以再次移动。 整个街心花园都属于允许躲藏的范围,唯独禁止进入两旁的建筑物。四周的街道并未明确界定,但习惯上也是被默许的。拾翠岛上不允许机动车行驶,因此无须担心交通安全问题。 数完了这五十个数以后,“鬼”便可以随时离开“基地”,不受限制地自由搜索。倘若发现了隐藏中的猎物,则应当做出公开宣告——大声说出对方的名字以及位置——这样才算是把人抓住。理所当然地,针对任何一名在逃人员,宣告的机会都仅有一次。换而言之,万一“鬼”把地点弄错了的话,就只能眼看着对方逃出生天。 不过,那些负隅顽抗的家伙,可不会愿意就这样听天由命。他们躲在幽暗的旮旯里窥视,时刻准备着,等待反击机会的来临。根据规则,只要“鬼”与石墩之间没有接触,“基地”便有可能遭受进攻而陷落。成功攻陷“基地”的人将直接获胜,彻底从“鬼”的魔掌中逃脱。 发起攻击的方式非常简单:伸出手来,随便碰一下石墩即可——当然,在此之前,首先必须从藏匿处现身。这时,隐藏状态也将一并解除,“鬼”便无法进行宣告。为了捍卫“基地”,唯一的方法就是抢在对方之前触碰石墩。在这种情况下,则是以尝试反攻的一方失败,被“鬼”捕获而告终。 综上所述,“鬼”抓到人的途径有两个:通过宣告,正确地指出隐藏者的身份及位置;或者,当有人现身攻击“基地”的时候,比对方更快碰到石墩。相对地,其他人能够逃脱的机会,除非“鬼”自己出现低级失误,否则的话,就只有反攻“基地”这一种途径。 对于“鬼”来说,这却是一个两难的局面——贸然出击,跑到远离石墩的地方侦查,很可能就会导致“基地”的沦陷;但若过于保守,只在“基地”附近徘徊,也别指望能在广阔的街心花园里抓得到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安排搜索的顺序——必须从石墩周围开始,确保安全之后再开赴远处,如此层层推进,才不会留下可乘之机。 拾翠四街上有一个墨绿色的大邮筒,两个投递口一字排开,将寄往C市及外埠的信件加以区分。在那略显臃肿的铁皮箱子背后,要藏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可谓绰绰有余。当然,所谓“藏”,仅仅是相对于街心花园而言;在路过的行人眼中,就只是一个站在邮筒跟前、神经兮兮的孩子罢了。同样,只要“鬼”来到了街道上,藏在这里的人就只能束手就擒。 但邮筒也有突出的优点——它距离作为“基地”的石墩,仅有咫尺之遥。 倘若“鬼”没有把这里当作最早搜索的目标,而是冒冒失失地前往其他地方——譬如,那座似乎有人躲着的假山——那么转瞬之间,“基地”就会被藏在邮筒后面的人攻陷。 我当然不会任由这种事情发生。 于是我松开按着石墩的手,沿拾翠大街南侧,谨慎地朝邮筒方向走去;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把脚步放得很轻。万一被对方察觉了我的到来,在我做出宣告之前,或许还要有一番困兽之斗。当然,我拥有位置上的绝对优势,即便他试图反攻也不可能得逞;但在无谓的追逐中浪费体力,无疑亦非上策。 这么掂量着,已经来到了邮筒的侧面。我停下脚步,深吸了一口气,猛然探出脑袋——如果有任何人藏在那里的话,我暗忖,一定可以把他吓得魂飞魄散。 如果有任何人藏在那里的话。 可惜的是,邮筒背后——准确地说,应该是邮筒的正前方才对——根本是空空如也。 沙啦沙啦——几乎就在同一瞬间,身后却传来一阵古怪的响声。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竟瞥见一条细小的人影凭空激射而出,如离弦之箭般直扑石墩。我不禁大骇,冥冥中仿佛确实存在因果报应,我动了那吓唬人的心思,最后大吃一惊的反倒正是自己。 但!现在还不是放弃的时候!我无暇思索那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纵声长啸,右脚往地上狠命一蹬,硬生生地拧过身子,咬牙便朝“基地”冲去。对方毫不退缩地迎面而来。显而易见,他更加接近“基地”;我虽然在速度方面占据上风,也只能勉强扳回劣势。不及眨眼的工夫,两人和石墩分别都只剩下了一臂的距离。 原来如此——直到这电光火石之间,脑海里才浮现出姗姗来迟的真相——是细菌,可恶,当然就是细菌了啊。 与邮筒相反的方向,也就是“基地”的东边,直到远处的回廊之前,都是一片平整开阔的草地。在这种一目了然,根本不存在障碍物的地方,自然无法藏下什么人——事实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先例——于是我便心安理得地,得出了这个草率的结论。 然而,假如是细菌的话,或许就会诞生某种超乎想象的可能性。 在这里,唯一突出于地面的,只有那一排仅比膝盖略高的月季花篱。但对于身材特别矮小的细菌来说,像刺猬般蜷缩成团,却恰好可以在这低矮的灌木丛中隐藏下来。 当然,枝叶无法完全覆盖他的身体;但只要骗过我最初环顾四周的一瞥,几乎就已经成功。细菌算准了我的行动,必定首先会去查看邮筒后的状况;他隐忍以待,直到最致命的时刻才一举发难。 不过,假如是细菌的话—— 啪!!!啪!!! 平白无故地挨了两记重掌,石墩兀自纹丝不动。那坚硬粗糙、布满碎石疙瘩的表面,则分毫不差地将所有力量反弹回来。而我只感觉一阵狂喜——因为,首先体会到这种锥心剧痛的,是我的手掌。 是的。对我来说刚好一臂的距离,对于细菌却是一臂多些。 细菌站在石墩的另一侧,激烈地喘着粗气;腰弯成虾米的形状,更加显得矮了三分。我甚至可以清楚看见他的头顶——头发上还卡着一小截树枝,大概是从花篱跳出来的时候缠住的。要不是遇上了这一点点阻碍,我心有余悸地想,恐怕现在“基地”已经失守。 “呼,好险。” 我抹了一把冷汗,又好心地替细菌拿掉了头上的树枝。他抬起头来,眼神一片迷茫,似乎仍然沉浸在悲伤之中。却不知道是因为掌心处的疼痛,还是由于反攻失败而耿耿于怀。 “啊——嚏!!啊——嚏!!” 猝不及防地,细菌连续猛打了两个喷嚏。我慌忙往后跃开,堪堪避过了喷将出来的鼻涕。 “喂,你没事吧?”我一边说着,一边确保自己处于鼻涕的射程范围以外。 细菌不令人信服地摇摇头。他抬起右手,极其野蛮地揉着鼻子,仿佛恨不得把它从脸上拔下来似的;左手却好像想要阻止孪生兄弟的暴行,往右臂上狠狠地挠了几下,后者登时出现了数道血痕。 这时我注意到,除了刚刚挠出来的抓痕以外,细菌瘦短的手臂之上,还冒出了大片令人触目惊心的红肿。街心花园的月季是不长刺的品种,所以应该只是因为与枝叶花粉接触,而导致的皮肤过敏症状吧。有些人天生体质如此,虽然不太走运,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不要挠了,”我严厉地命令道,“赶紧去找点儿水冲一下。” 只见细菌龇牙咧嘴,显然已经痒到了极点,即使在旁边看着的我也不禁浑身难受。但他确实展现出了不凡的意志力,拼命忍住没有继续抓挠。小小的个子从我的身旁经过,沿拾翠四街往南边走去。青凫酒店就在这段路的尽头。 “啊,等一下。”我叫住了他。 必须承认,如果仅从“躲藏”和“寻找”的角度来看,我其实已经输得非常彻底。细菌以不落窠臼的想象力,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身体特点,轻松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最终与胜利失之交臂,也无非只是因为欠缺些许运气罢了。我想,对于这位虽败犹荣的对手,我应该富有风度地送上掌声——不过,眼下似乎还不到合适的时候。 细菌接二连三地打着喷嚏,晃晃悠悠地朝青凫酒店去了。我则雄踞“基地”,一派睥睨街心花园的势头,不紧不慢地说道: “出来吧,藏在假山背后的是——显示器。” 话音刚落,只见一名男孩猛然探出头来,无限近似于正方形的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事实上,不仅是正脸,从侧面看也是相当完美的正方形,就像摆放在电教室里的计算机显示器。 他手上拿着的,正是猫头的眼镜。 “这怎么可能呢?!” 显示器也是我们班的班长——这monitor的双英文曾在英语课上引起哄堂大笑——品学兼优自不必说,而且素来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树立了相当高的威信。一向成熟稳重的他,此刻几乎是半吼着说出这句话,显得颇有些气急败坏。想必是对这个诡计信心十足,却在毫无征兆之下便被识破,一时间不愿接受倒也属人之常情。 “难不成……”显示器狐疑地说,“是细菌告的密?” 透过假山的缝隙,可以清楚地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迄今为止,曾经有机会与我接触的,当然就只有细菌一个人。因此这种推测也算合情合理。 “先声明,”我正色道,“细菌并没有告诉我你躲在哪里。” 况且,我根本就不会提出这种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问题。在众人散开的过程中,很有可能知悉互相的隐藏位置。作为常识,之后无论是谁被“鬼”抓住了,都绝不允许泄露其他人的行踪。 所以—— “我只是问他,”我轻描淡写地说,“猫头把眼镜摘下来以后,又交给了谁而已。” 对于这样一个公平正当的问题,细菌也就无须缄口不言。 但显示器似乎持有不同的看法。“太狡猾啦。”他哼哼了一句。 “你好像没有说这种话的资格吧?”我立即反唇相讥,“要不是你设计了这个卑鄙的圈套,我用得着去问细菌吗?” 显示器晃动眼镜,把阳光反射到“基地”的方向,故意引起我的注意。假山背后有人,那人是戴眼镜的,而戴眼镜的只有猫头——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使我产生这样的想法。幸亏我多长了一个心眼,不然的话,很可能便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不要冤枉好人啊,”显示器却叫屈道,“这可都是猫头的主意。” 我心下一凛,暗忖所言非虚——倘若我真的中了他们的奸计,对于显示器来说其实没有任何好处,而猫头却可以不战而胜。但这个把戏必须由两人完成,恐怕也只有班长,才愿意配合他干这种损己利人的事情。猫头这小子看似老实,没想到还会使出如此阴险的一招。 “他当然也跑不了。”我胸有成竹地说。 归根结底,捉迷藏就是一个尔虞我诈的游戏。众所周知,假山并非理想的躲藏地点;突然有人出现在那里,所以我会怀疑这是不是一个陷阱。如果说,此前和细菌的对决只是侥幸过关的话,那么成功识破猫头的诡计,巧妙地套出了同谋者的名字,则无疑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原本有些郁结的心情也顿时畅快了许多。我绕着“基地”缓缓踱步,思考接下来的战略。 五个目标已经拿下了两个。剩余的三个家伙之中,猫头不足为虑——他满以为我会上当发出错误的宣告,便没有必要再费尽心思躲藏;而且摘下了眼镜,即使我走到跟前恐怕他也察觉不了。事实上,猫头在听见计划失败、显示器被捉的消息之后,大概就应该死心了吧。 至于笼子,他是班上的运动健将,我在球场上的好搭档。这意味着,和细菌的对决相反,我在速度方面将落于下风。然而,如果要进入赛跑的局面,笼子就必须在我看见他之前主动现身;只要贯彻由近及远的原则,我就一定能比笼子更加接近“基地”。保持这点优势直到返回石墩,对我来说,并不会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那么反过来想,假设我是笼子,我就应该藏在尽量远离“基地”的地方,这样才能有足够的空间去追赶。石墩位于街心花园的西南方,沿对角线看过去,东北角那棵特别高大的樟树便显得十分可疑。 笼子虽然并不容易对付,但若由我亲自出马,相信定能手到擒来。 问题是还有一个金毛。 金毛人如其名,天生长着一头闪闪发光的金发,以至于初次见面的时候,往往要被误会是外国人或混血儿。再过几年,我们就会在初中的生物课上学到,这是隐性基因所导致的现象。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头发颜色也逐渐加深,最终变得和大家一般乌黑无异了。 令我头疼的自然并非金毛的发色,而是这小子实在刁钻古怪,有时候更会做出一些绝对称不上光明磊落的举动。 比如说,就像先前所提到的那样,当“鬼”数完了五十个数之后,藏着的人除了现身反攻“基地”以外,便不能再另行移动。但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金毛曾不止一次违反规则,目的无非是逃避搜捕,抑或占据偷袭的有利地形。其种种行为,似乎根本无法用常理去推断。因此,我对他现在的位置也是毫无头绪,唯有随机应变。 计议略定,当即付诸行动。没过多久,我便在回廊外的长凳底下发现了猫头。他匍匐于地,也不计较弄得灰头土脸,可惜却留了半条腿露在外面。我大摇大摆地往长凳上一坐,本已无心恋战的猫头便乖乖地爬出来投降了。 之后继续远征,沿路相安无事。搜索范围不断扩大,逐渐逼近那棵可疑的樟树。一个颀长的身影忽然进入了视线,不出所料正是笼子;唯一令我稍感惊讶的是,他并没有躲在树后。这么一来,也就不必提防笼子依靠速度发动反击。是役兵不血刃,竟比想象的还要轻松得多。 到此为止,似乎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然而,我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我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金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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