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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游戏  作者:雷钧

毗邻拾翠南街的河岸,沿路有好几家颇具格调的餐馆。随着夕阳西斜,纷纷点亮了招牌上的灯饰,殷勤地摆出开门迎客的姿态。

“那么,差不多也应该回去了吧。”我心满意足地说,“我妈做的炖牛肉,可不是随便在哪儿都能吃到的。”

“对了,细菌。”方程现学现卖道,“你刚才好像说过,那位教导主任就住在你家附近?”

“是啊,怎么了?”

“在我们回北京之前,可不可以去拜访一下他?”

“老毒物?”我疑惑道,“为什么?”

方程没有做出解释。“难道你现在还会害怕见到他吗?”他明显闪烁其词。

“就算见了面,他恐怕也认不得我了吧。”

“嗯,毕竟已经过了二十年。”

“不是这个意思——”我摇头道,“几年前同学聚会的时候曾听说,他好像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

这种臭名昭著的疾病还有一个残酷的别名,叫老年痴呆症。

“啊,那果然是没办法了吗……”方程嘟哝着,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感到一丝焦躁,“为什么非要去见老毒物不可?”

“因为,我想,鬼屋里也许真的有鬼。”

我不禁目瞪口呆,半晌,才勉强挤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这算是对叙述性诡计的报复吗?”

“倒不如说,是排除了诡计以后的,真实讲述的部分。”

“所以,果然还是在报复吧?”

“无稽之谈——不过,夏亚,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指出刚才故事中出现的一个漏洞。”

“请便,”我干巴巴地说,“我洗耳恭听。”

“好极了。那么,就让我们再次回到猕猴桃的角度——在捉迷藏中大获全胜以后,随即进行的鬼屋探险。基于她的自述是真实的前提,在这之前,她已经有多次进入鬼屋的经验。”

“是啊,那又怎么样?”

“既然如此,当第二天猕猴桃再次来到鬼屋的时候,她没有理由会因为害怕而发出惨叫,对吗?”

“猕猴桃?惨叫?不对不对,你弄错了——”

完全无法想象,高傲的大队委员会做出这种不体面的反应吧;要说谁有可能失态的话,自然也是队伍中的新人。毕竟身临其境,压迫感绝非纸上谈兵所能比拟的,受到惊吓也是情有可原。只是金毛那家伙出言不逊,猕猴桃为了维护自己的好友,才挺身而出予以回击。

等等,但是——

“但是,”方程仿佛看穿了我的想法,“根据花姐儿之后的表现判断,她可绝对不是轻易就会被吓得尖叫的人,对吧?实际上,当时你只是听见了惨叫声,却不能确定是谁发出来的。因为是女性的声音,所以便默认是同行的女生之一,既然不是猕猴桃,那就只剩下花姐儿了——然而,只要稍稍推敲一下便能明白,这种直觉并不正确。”

“这……”

我无言以对。现在回想起来,那确实是很不合理的事情。

“其实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方程却接着说道,“只要按照最简单的思路去想就行了——如果发出惨叫的既不是猕猴桃也不是花姐儿,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你所听见的声音,是来自她们以外的第三位女性。”

“第、第三位女性?!谁??”

“很遗憾,但唯独‘谁’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不过,相比起‘谁’来,我认为以下的问题更加重要——发出惨叫声的这名女性,当时‘在哪里’?”

“你的意思是,”我皱眉道,“你可以回答‘在哪里’的问题?”

“当然。”方程毫不犹豫地点点头,“你和金毛,相信还包括猕猴桃,不约而同都将花姐儿当成了声音的主人。这便指出了一项事实:发出声音的位置,与当时花姐儿所处的位置,刚好是在同一个方向上。”

“同一个方向……”我喃喃重复道,“可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从来没有提到过花姐儿的具体位置。”

“这是显而易见的。”方程不耐烦地撇撇嘴,“惨叫声响起来的时候,大家正走在厨房外面的走廊上。在此之前,需要爬上陡峭的简易楼梯,身穿短裙的花姐儿绝对不会走到男生前面——即使她本人不拘小节,一贯严格的猕猴桃也会加以制止。这条走廊相当狭窄,花姐儿本身又不清楚路线,所以也没有理由要挤到前面去。那么很自然地,她将继续跟在队伍的末尾。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惨叫声是从你们的背后,也就是前进的反方向传来的。”

“没错,我确实听见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颇不情愿地承认道,“我也立即便回头看了,很可惜,走廊上并没有其他人。”

“不对,这第三位女性是必定存在的,只是你们都看不见罢了。因为,虽然声音可以穿越墙壁,视线却会因此而受阻。”

方程像变戏法一般掏出一张餐巾纸,上面正是我描画的鬼屋平面图(如图2-3)。似乎是离开咖啡馆的时候,这家伙偷偷把它带了出来。

“走廊的北端与厨房相连,也是你们前进的方向。那么在与之相反的南端,这一小段墙壁的另一侧——”

说着,方程指向餐巾纸上的某一点。

“发出惨叫的女性,当时就在这个地方。”

“大……大厅?!”我愕然道,“那里怎么可能会有人?”

“回想一下显示器的话吧——毫无疑问,在正门放哨的班长也听见了相同的声音——结果他说,‘真的遇见鬼妖婆了吗’。别忘了,一天之前,大厅正是鬼妖婆出没的地点。”

假设真的有谁在大厅里发出尖叫,那么就显示器所处的位置而言,确实可以轻易判别声音的来源——刚才,我也在相同的地点听见了古董店员与外国顾客的交谈。但是,显示器提到了鬼妖婆的事实,与声音是来自大厅的假设却并非必然的因果关系,充其量只能算是佐证而已。

我不打算就此停止争论。

“如果不是花姐儿的话,她为什么没有解释清楚呢?”

“要说为什么嘛,当然是因为你们都没有问她啊。谁也没有说,‘花姐儿,刚才大叫的是你吗’,对吧?即使是在鬼屋,突然响起的‘鬼叫’也是很不寻常的事情——然而花姐儿并不知道这一点。在那个时刻,她对鬼屋的全部认知都来自金毛严重夸张的描述。而且,和一般人的反应相反,花姐儿原本便期待见到鬼妖婆。那么在她看来,这种小事根本就不值一提吧。”

“无论如何,后来我们抵达大厅的时候,我并没有见到任何人。”

“啊,是的。”方程看起来好像很愉快,“这期间所发生的事情,后面我们将会详细讨论。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按顺序解决下一个问题——身处大厅的该名女性,‘为什么’会发出尖叫?”

“我怎么知道!”我没好气地说。

“那样的话,就先由我来提出几个假设吧。第一种可能性:惨叫声是她故意发出的。夏亚,你怎么看?”

“为了吓唬我们吗?”我不以为然,“谁会干这么无聊的事?”

如果是金毛的话倒另当别论,我暗忖。但我不能因此便篡改记忆——可以肯定,那是女生的声音。

“是啊,”方程耸耸肩,“似乎找不到他这么做的理由。那么我们只好排除这个假设了。第二种可能性,也就是你最初的想法:她由于受到惊吓而发出尖叫,如何?”

鬼屋的大厅——方程固执地认为,这里有他设想中的“第三名女性”存在——好吧,考虑到那诡异的场景,假如有人误闯了进来,会受到惊吓甚至发出尖叫确实毫不稀奇。

“只有一个问题。”我说,“被吓得尖叫的人,应该会想要逃掉吧?”

而尖叫声响起之际,显示器早已在正门处就位了。

“是这样吗?”方程假惺惺地说,“真是遗憾,但我不得不同意你的看法。要是有人逃离鬼屋的话,就一定会被显示器看到。既然班长没有报告任何异常状况,这个假设看来也只能排除掉了。”

“那么,第三种可能性?”

“嗯,也是最后一种——她由于受到伤害而发出尖叫。”

仅有两字之差。在我质问区别何在之前,方程便继续说道:

“受到惊吓的人,立即逃走是很自然的反应;但受到伤害的人,可能就已经无法逃走了。”

“你想说她因为受伤而无法行动?那么不是至少应该呼救吗?而且,还是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我们在大厅里没有看见任何人呢?”

“呼救吗……嗯,这很合理——前提是,她还能呼救的话。至于你们没有看见她,当然是因为她藏了起来——啊,不对,我说过她无法行动的……那么,她就是被藏了起来。”

“你、你不会是想要说……”

“是的,夏亚。二十年前你们所听见的,是一桩杀人案的现场。”

我凝望着这家伙严肃的脸,等待他即将爆发的一阵狂笑,但最终却是自己率先忍俊不禁。

“原来如此。这才是你完整的报复计划,是吧?干得不赖嘛——说实话,有那么一小会儿,我真的几乎就被你给唬住了。”

“不。”

“嗯?”

“一开始,我也觉得或许只是妄想而已。毕竟时隔多年,已经不可能再拿出具体的证据。但当我回顾整个故事的最后一段,我越来越确信,这正是隐藏在鬼屋里的可怕真相。”

“最后一段……难道是指,打水漂的部分吗?”

“不错,就是那里。”

“可是!”我忍不住嚷了起来,“那甚至不是我打算要讲的故事!完全是因为你没有意识到结尾揭破的叙述性诡计,我才被迫继续讲下去!从头到尾,我压根儿都没有提过‘鬼屋’这两个字!”

“重点并不在于你是否提到了鬼屋,夏亚,而在于你没有提到的另一件事。”

“没有提到的……什么?”

“当然是,每次你从桥上经过,都要去看一眼桥底下有没有尸体的事。”

“这——”

“我不认为是你单纯省略了这一部分——不,就连河水的颜色和气味,你都描述得清清楚楚。顺带一提,那个气味,可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尸体的‘恶臭’,简直就像是特地提醒你不要忘记检查一般。那么按理说,这段情节应该会在故事里面有所体现才对,然而奇怪的是,你却对此只字未提。”

思绪于是又飘回到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午后。尽管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这段记忆却宛如昨日,点滴依然历历在目。记忆中的我,并没有去查看桥底下的尸体。

“这样的话,能够想到的解释就只有一个”:只听方程继续道,“在故事发生的时刻,你还没有形成日后那个诡异的习惯;说得更准确一点,当天的你根本还没有听说过,河涌里面发现尸体的‘流言’。另一方面,时至今日你仍然改不掉的习惯,可见已经根深蒂固,必然是长年累月造成的结果。而故事里的背景是白兰花盛开的夏天,并且即将期末考试,说明你的五年级已经临近尾声,距离小学毕业就只剩下大约一年时间。毕业以后,你便不会每天到拾翠岛上来,自然也没有机会在过桥时杯弓蛇影了。由此推断,你听说河涌内发现尸体,正是在这趟鬼屋探险之后,也就是惨叫声响起之后,没过多久便发生的事情——你说,这只是单纯的巧合吗?”

“就算真是巧合……”我嗫嚅道,“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那么在这之前,你们先后遭遇鬼妖婆和教导主任,还因此被全校通报批评,也都仅仅是巧合吗?”

“你——”

我简直惊愕得说不出话来,而方程的气焰则越发嚣张了。

“你不是打算要写推理小说吗?假设在你的故事里,某个角色正在策划一场谋杀。当然,为了逍遥法外,必须想方设法掩人耳目。你认为,对于这名凶手来说,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什么?”

“如何处理尸体——然后,因为我们是在一个岛上,所以凶手便顺理成章地把尸体投进了河里。”我把他的话补充完毕,又不满地加了一句,“你就是想要这么说的吧。”

“不,”那家伙却摇摇头,“我想说的是,当你笔下的凶手也未免太轻松了些,竟然可以明目张胆地在河边杀人。”

“我什么时候说过……”

“如果不是紧挨着河边行凶的话,”方程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那在这个没有汽车的岛上,你的凶手要怎么做,才能把尸体运送过来呢?”

我又一次为之语塞。将尸体移至河边虽然并非难事,但要做到不为人知却殊为不易。即使在半夜三更行动,也无法保证绝对不会被人看见。一旦败露便万事皆休,任何一名谨慎的凶手,都不会甘冒如此高昂的风险。

直到这时,我才终于意识到了,方程尚未言明的真正恐怖。

“分……分尸?!”

“只要缩减引人注目的体积,便能大大降低弃尸过程中的风险。”方程的语气平静得令人害怕,“从凶手的角度考虑,应该是非常值得推荐的方案。”

这么说来,我只是听说河涌里发现了尸体。至于那是不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我完全没有想过还要追问下去。

“不过,”方程又话锋一转,“肢解尸体的工作本身也需要许多时间,而且势必会造成巨大的响声,一旦惊扰四邻可就大大不妙。这岛上又净是些一百多年的老房子,根本毫无隔音可言。恐怕,凶手也曾经为了作案地点的问题而烦恼不已吧;在付诸行动之前,很可能还不得不忍耐了一段时间。而促使谋杀发生的契机,则是凶手无意中获悉的,关于鬼妖婆的某个信息。”

“鬼、鬼、鬼妖婆……”

“拜托,请不要结巴,你现在已经不再是小学生了。作为能够理性思考的成年人,我相信你也会同意:所谓鬼妖婆,无非只是住在鬼屋三层,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太太罢了——就算称不上和蔼可亲,但起码人畜无害。那扇防盗铁门恰恰是楼上有人居住的证据。而你们几个不光擅自闯入,还在那儿大吵大闹的,也就难怪人家老太太没什么好脸色了。”

“但那个编织袋……”

“当然!那个编织袋正是关键所在!显而易见,你们碰上老太太的时候,她刚刚从家里出来。可是,如果只打算在附近遛个弯、买个菜、串个门什么的,有必要拿着这样一个分量明显不轻的编织袋吗?没有。那么,更合理的猜测是:老太太正准备要出远门,所以才携带了额外的行李。”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旅行箱依然是陈列于百货大楼橱窗里的高级品;在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随处可见的,无疑还得数这些价格低廉,而又坚固耐用的编织袋。

“她不得不亲自拎着行李下楼梯,因此,不妨假设老太太当时是独居。请想象一下,要是凶手知道了她出远门的消息,将会得出什么结论?”

鬼屋一共有三层。一楼的店长大叔,每天下午五点便会准时离开;二楼显然处于荒废的状态;如果,就连三楼的鬼妖婆也有几天不在家的话——

“到了晚上,整幢鬼屋将会空无一人。”

“对于凶手来说,恐怕不可能找到更理想的地点了吧?不管弄出多大的动静都不必担心会被别人听见,血迹则可以直接由拐角处的厕所冲走——是的,我相信凶手就是在那里将尸体进行肢解的。照明的问题自然是用手电筒解决,而且即使到了深夜,也不会有半点可疑的光线透到街上去。不过,机会仅限于老太太回家之前,或许就只有一两个晚上而已。”

“有一个问题。”此时我提出异议,“除非凶手之前就对鬼屋的情况非常了解,否则所有这些根本都无从谈起。”

“确实如此。”方程承认道,“可是,根据你们被点名批评时其他学生的反应看来,至少在拾翠岛的范围内,鬼屋的传闻可谓无人不晓。当然,和热爱幻想的孩子们不同,成年人会以一种更加现实的方式去看待鬼屋。譬如说,凶手很快便意识到了,足以对其犯罪计划构成威胁的,某个障碍的存在。”

“那个障碍,难道是……”

“基于无法移动尸体的前提,必须让被害人主动进入鬼屋。然而我们已经知道被害人是女性,要在晚上前往传说中的鬼屋,无论如何都会断然拒绝吧。即使她勉强同意,恐怕也是心存忐忑,对周围的事物格外提防。在这种状况下,行凶的难度也将相应增加。好在,当时是夏天,杂货店五点关门以后太阳还没下山,因此凶手判断这是最适合的作案时间。唯一的问题在于……”

“问题在于,”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那也是通常我们进行鬼屋探险的时间……”

“不错。但是,发现了这一点的凶手并没有轻言放弃。为了扫清障碍,凶手采取了一个相当高明的手段。”

“老毒物!!”

我不由自主地咬牙切齿。原来如此,这才是老毒物一反常态,出没于拾翠岛西侧的真相——并非我的推理有误,更不是什么倒霉的巧合——从一开始,我们就是被缉拿的直接目标。

“对。”方程点点头,“凶手当然知道你们是拾翠小学的学生,毕竟在拾翠岛上,就只有这么一所小学而已。而这所小学,还有一位非常热衷于惩罚违纪学生的教导主任——说不定,凶手曾有幸目睹他在游泳场设伏的事迹。那么,只要向他稍稍透露你们的所作所为,即能借助教导主任之手,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你们逐出鬼屋。我想,当你们被严厉训斥的时候,凶手一定就躲在附近,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吧。”

也就是说,老毒物很可能见过凶手,所以方程才动了要去拜访他的念头。然而事到如今,如果还要依靠二十年前的证人去指认的话——

“你认为,凶手一直没有被抓住吗?”

“嗯。虽然不能排除凶手后来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由于其他案件被捕的可能性。但就当时而言,因为缺少了鬼屋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个关键事实,要找到凶手恐怕并不现实。”

“也不能这么武断就下结论吧?说不定,有目击者看见被害人进入鬼屋,因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呢?”

“要是那样的话,你一定早就知道了。”

“什么意思?”

“正如你所说,目击者对于调查非常重要。假如警方怀疑鬼屋与案件有所关联,必然会在附近尽可能寻找更多的目击者。住在三层的老太太肯定是最先接受询问的人之一。‘您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可疑的人?’警察大概会这么问,‘或者注意到什么奇怪的事情?’”

方程左摇右晃,模仿起警察与鬼妖婆之间的对话来,似乎完全代入了角色。

“‘说起来,倒是有那么一群可恶的小鬼……’

“‘小鬼?’

“‘好像是那边学校的学生吧,经常随随便便就跑进来,在楼下净瞎胡闹,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您是说,他们会在二楼活动吗?’

“‘可不是嘛。对了,警察同志,其中一个居然还染了头发,那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孩子。’”

我惊异于这家伙浮夸的表演,哭笑不得又无言以对。

“当然,警方应该不会特别在意金毛是不是正经人家的孩子;但有一群小学生曾多次接近犯罪现场,如此重要的线索却无法坐视不理。接下来,警察一定会去听取你们的证词——根据老太太的描述,要找到你们不过举手之劳。但事实上这从来没有发生,那就只能认为,当时的调查并未将鬼屋与案件联系起来。”

那么说,凶手现在很可能仍然逍遥法外。只是,即使老毒物没得那个病,也难以保证他还能记得凶手的模样。

“别净扯那没用的了,”我突然不禁有些恼怒,“你就不能干脆点指出凶手是谁吗?”

“倒是可以初步排除几个人的嫌疑。”方程道,“教导主任很少来到岛的西侧,因此不可能熟悉鬼屋的构造。杂货店的店主,你们就可以证明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被当作鬼妖婆的老太太,或者假如三楼还住着其他人的话,与其在家门口行凶,进入铁门之后再下手才是更合理的做法。总而言之,凶手应该是故事中未登场的人物。”

这可真是太棒了。明明高调地声称发生了杀人案,却对被害人和凶手的身份都一无所知。要是胆敢把这种半吊子故事拿到读者面前,我忧伤地想,一定会被抨击得体无完肤吧。

“因为没能抓到凶手……”我有气无力地说,“鬼屋里真的有‘鬼’,是指死者的冤魂吗……”

“怎么可能?”方程诧异地瞪着我,“那样对死者未免也太不敬了吧?”

“这、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

“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吗?鬼屋里的‘鬼’,夏亚,就是你们啊!”

理所当然地,我彻底瞠目结舌了。方程则像早有预备似的开始解说:

“那么,就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案发当天的细节吧。因为一天前才被教导主任抓了个正着,凶手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你们暂时不会再前往鬼屋。事实上,当凶手望向街心花园的时候,的确也看不见平常捉迷藏的那些身影。就这样,凶手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但除此之外,凶手的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在二楼大厅,凶手袭击了毫无防备的被害人,后者在惊惧中发出了最后的惨叫声。然而,真正令凶手心惊胆战的是,下一个瞬间,从厨房的方向传来了金毛和猕猴桃的争吵。

“已经没有时间为先前的失算捶胸顿足了——凶手非常清楚,你们马上就会穿过甬道来到大厅。要扭转这个不利的局面,唯一的办法就是立即带着被害人的遗体躲进厕所,而且还得绝对保持安静。在一片漆黑的甬道中,那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不过,凶手终究还是做到了。

“问题在于,在这之后,金毛又说了另一句话。”

“他对花姐儿说,”我接下去道,“‘我们昨天发现了一个厕所,要不要进去看一下呢?’”

“是啊,”方程点点头,“想象一下,这时凶手的内心该有多么崩溃吧。不过,凶手没有被轻易击倒,反而冷静判断了形势:宁愿让你们发现尸体,也总比暴露自己要好。于是,凶手把被害人留在厕所,打算从正门逃离鬼屋。”

“可是,显示器……”

“显示器并没有看见凶手,因为凶手先看见了显示器——当然,是透过楼梯拐角处的窗户。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小子会在那里看守,但凶手被迫打消了离开的念头——样子被看见了的话,逃走也就毫无意义了。只是这么一来,凶手便彻底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境地。

“防盗铁门拦断了通往三楼的楼梯,任凭凶手再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突破那些粗壮的铁枝。另一方面,甬道内的你们已经越来越接近大厅,更可恶的是,这些骗人精根本就没有进入厕所!

“这时,留给凶手的选择就只有一个——跟你们玩一场捉迷藏。”

“捉迷藏!!”我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

“是的,捉迷藏。”方程深深吸了一口气,“为了躲过你们这些‘鬼’的目光,必须依靠大厅里仅有的几件家具。覆盖在上面的白布,对于此刻的凶手来说简直就和救命稻草无异。窗户前那张宽大的桌子或许是最理想的藏身地点,于是凶手走上前去,掀开白布的一角——

“然而,你曾经很清楚地描述,白布覆盖下的桌子呈现完美的立方体。无论如何,单独存在的一张桌子很不常见。也就是说,与它相配套的凳子必然是收纳于桌面下方,这样才能保持立方体的形状。如此一来,便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让凶手躲藏。

“那么,像之前猫头所做的那样,趴在长椅底下可以吗?问题是,大厅里的是一张矮脚躺椅,成年人要钻进去原本就很困难。要是座板下方再装饰上一圈木纹,那便完全不可能了。我毫不怀疑,当时凶手面临的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被逼入绝境的凶手急中生智:虽然人无法钻到长椅底下去,但是别的东西可以。凶手掀起披在衣帽架上的白布,让衣帽架倒下来,横着推进了长椅下方。衣帽架和地板摩擦发出声音,却被你当成了棺材的盖子正在打开。

“最后,凶手把那块白布披在自己身上,站到原来衣帽架所在的位置,高举双手,就像真的衣帽架那样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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