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能力课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作者:奥德丽·尼芬格

一九七三年六月七日,星期四(亨利二十七岁,同时也是九岁)

亨利:一九七三年一个晴朗的六月天,我和九岁的自己结伴,站在芝加哥美术馆的马路对面。他是从下星期三时间旅行到现在的,而我则是从一九九〇年来。我们有漫长的下午和一整个晚上可以随心所欲地鬼混,因此,我们来到世界上最棒的艺术博物馆之一,小小地研究一下扒窃这门课程。

“我们光看艺术品不行么?”亨利恳求我,他从来没有偷过东西,很紧张。

“不,你应该掌握这一点。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偷,你以后怎么生存?”

“要饭。”

“要饭是下下策,你会被警察逼得到处躲藏。现在听好:我们待会到那里之后,我要你离我稍远些,假装我们并不认识。但也别太远,要能看见我在干什么。如果我递什么东西给你,你不要丢掉,用最快的速度放到你的口袋里。知道了么?”

“我想我知道了。我们待会能去看圣·乔治[圣·乔治(St.George),罗马帝国时期的英勇骑兵,因拒绝接受屠杀基督徒的命令,被酷刑折磨至死,于公元494年被封为圣人。传说,当他骑马进入西连城时,发现人们都生活在惶恐中,一只喷火龙每天都要进食一人,大家以抽签的方式来决定下一个牺牲的是谁,那天被抽中的恰巧就是奥莲达公主,圣·乔治挺身而出,杀掉了恶龙,将人民解救了出来。圣·乔治屠龙的故事成为后世许多画作的主题。]么?”

“当然。”我们穿过密歇根大街[密歇根大街(Michigan Avenue),是芝加哥全市最漂亮的地区,它的宽阔、豪华不亚于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被誉为“壮丽一英里”(Magnificent Mile)。],经过一些坐在层层台阶上懒洋洋的学生和家庭妇女。我们路过铜狮子时,亨利拍了拍其中的一只。

我还是有些不安,一方面我在为自己积累迫切需要掌握的生存技能,这门系列课中包括:窃店、打架、撬锁、爬树、驾驶、入室盗窃、垃圾箱藏身术,以及如何因地制宜地利用各种古怪的东西做防身武器,比如活页窗隔板、垃圾箱盖等;另一方面我正在带坏这个纯真的小我。我叹了口气,总得有人先下水吧。

这天正好是免费的开放日,美术馆里都是人。我们排队通过入口,缓缓地走上中央大厅里宏伟的楼梯。我们走进欧洲馆,然后再逆时从十七世纪的荷兰回到十五世纪的西班牙。圣·乔治永远站着,下一刻他锐利的长矛即将扎入恶龙的要害,一旁身穿粉色和绿色长裙的公主站在画面的中景处,娴静地等待着他。我们俩都酷爱那条黄肚皮的龙,至今它的末日终究没有到来,总算让人松了口气。

亨利和我此刻站在贝纳尔多·蒙托雷尔[贝纳尔多·蒙托雷尔(Bernardo Martorell,1400—1452),西班牙早期文艺复兴画家]的画前,足足五分钟之久。然后他转过头看看我,此刻展厅里就剩下我俩了。

“其实并非那么难,”我说,“注意,首先找一个看得出神的人,判断他皮夹的位置,大多数男人都放在屁股后面或者是西装外套的内袋里。女人的话,挑那些把包挎在身后的,如果在大街上,你完全可以一把抢走整个包,不过你得确信你能跑得比任何追你的人都要快。如果乘对方不留神时拿走钱包,麻烦会少得多。”

“我看过一部电影,他们练习从系着小铃铛的衣服里偷钱包,如果下手时碰动了衣服,铃铛就会响。”

“是呀,我记得那部电影。你回去就可以这样练习。现在,跟着我。”我把亨利从十五世纪带到十九世纪,在法国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前停下来。芝加哥美术馆的印象派收藏远近闻名。对这些作品,我是可看可不看的,不过,和往常一样,这几间藏馆都挤满了伸长脖子的人,只为一睹乔治·修拉的《大宛岛上的星期天》或是莫奈的《稻草堆》。亨利太矮,被前面的人头挡住了视线,不过,他这样神经紧张,也没心思看画了。我快速扫视了四周,一位弯腰的妇女哄着她刚刚学步的小孩,那孩子尖叫着扭成一团。必须抓住时机,我朝亨利点一下头,向她的方位挪去。她的挎包搭在背上,只有一个简单的搭扣,皮带斜在肩头。此刻她站在图卢兹—罗特尔克[图卢兹—罗特尔克(Toulouse-Lautrec,1864—1901),由于他笔下的宣传海报,“红磨坊”更成为不朽的传奇]的《红磨坊》前,全神贯注地试图止住孩子的哭闹。我假装边欣赏作品边往前走,一不小心撞了她一个踉跄,我扶住她的胳膊,“啊呀,真对不起,请原谅,我没看见您,您没事吧?这里人太多了……”手却已经进了她的挎包,她还沉浸在慌乱中:深色的眼睛、长头发、大胸脯,一定还在想尽办法减掉坐月子期间长出的赘肉。我的手指触到钱包时,眼睛却稳稳地盯着她,不停地道歉。皮夹子已经滑进我的袖口里了,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便开始撤退,转身、行走,我扫了眼肩膀,余光中,她拎起儿子,愣愣地回望着我,竟有几分幽怨。我微笑着继续逃离。我下楼往儿童美术馆区走,亨利一声不响地跟在我后面。我们在男厕所里接上了头。

“真奇怪,”亨利问,“她为什么那样看你?”

“她很孤单,”我委婉地解释道,“或许她丈夫最近总出差吧。”我们挤进一处人多的地方,翻开她的皮夹。她叫丹丽丝·拉德克,住在伊利诺依州的维拉公园,她是美术馆的会员,还是罗斯福大学毕业的,今天出门,她带了二十二美金和一些零钱。我默不作声地把这些东西拿给亨利看,再把它们放好,递给他。我们离开人堆,从男厕所里走出来,回到美术馆的入口。“把这个交给门卫,就说是你在地上捡到的。”

“为什么?”

“我们不需要这个,我只是给你做示范。”亨利向门卫跑去,一个年长的黑人妇女微笑着,轻轻浅浅地拥抱了亨利。他慢慢走回来,我们俩依旧保持三米左右的距离,我领着他穿过长而幽暗的过道,这个过道今后将会展出装饰艺术,前面莱斯馆的建筑蓝图还没出来,此刻到处都贴满了各类通知和海报。我正搜寻最容易得手的对象,突然一个令小偷梦寐以求的目标猛地出现在眼前。矮胖、大腹便便、棒球帽、化纤面料的裤子、淡绿色领口带纽扣的短袖衬衫,他看上去仿佛就是从瑞格里球场误跑到这儿来的。现在,他正给他的女友滔滔不绝地讲解凡·高。

“于是,他把自己的耳朵切下来,送给他的姑娘——嘿,你会喜欢吗?嚯!一只耳朵啊!于是人们只能把他送进疯人院……”

偷这种家伙的钱我一点都不会良心不安。他踱着方步,尽情地吹嘘,丝毫察觉不到左后侧裤子口袋里的钱包。他肚子很大,却几乎没有屁股,那钱包正呼唤着我的手呢。我溜达到他们背后,亨利亲眼看着我的拇指和食指如何轻巧地伸进目标的口袋,然后解放了那只钱包。我向后退,他们则继续前进,我边把钱包递给亨利边往前走,亨利把它稳妥地塞进裤子的口袋里。

我还示范了另外一些绝活:如何从西装的内侧袋里取皮夹,如何用一只手掩护在女士挎包里的另一只手,如何在扒窃时转移受害人注意力的六大窍门,如何从双肩背包中偷皮夹,还有就是如何让别人无意中暴露出自己的皮夹。亨利逐渐放松下来,甚至有点乐在其中了。最后,我说:“好了,现在你去试试吧。”

他立即吓傻了,“我不行。”

“你当然行。看看周围,寻找猎物。”我们站在日本版画陈列室里,里面全是老太太。

“别在这儿。”

“好吧,哪里好呢?”

他想了一分钟,“餐厅行吗?”

我俩静静地走进餐厅。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当时自己完全被恐惧包围。我转过脸看我自己,千真万确的,他面如土灰;而我暗自微笑,因为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们排在队伍最后,等待花园里的座位。亨利四处张望着,心事重重。

队伍前面是个高大的中年男人,一身棕色的、裁剪得极其考究的休闲西装,根本不可能看清他的钱包在哪儿。亨利走近他,举起一只我刚刚偷来寄放在他那儿的钱包。

“先生,这是您的吗?”亨利轻声说,“它掉在地上了。”

“嗯?哦,不,不是。”男人检查了他裤子右后侧的口袋,确信钱包正好好地在里面,为了让亨利更清楚地听到他的话,他弯下腰,接过亨利手中的钱包,打开说,“嗯,你应该把这个交给保安,嗯,这里还真有不少钱呢。”他边说边透过厚厚的镜片打量亨利,亨利却把小手伸进这个男人的衣服,偷出了他的钱包。亨利穿的是短袖T恤,所以我赶忙走到他背后,他把战利品传给了我。高个男人还指着楼梯,向亨利解释如何交给警卫,亨利朝他指的方向走去,我跟在后面,追上他并领着他穿过美术馆,来到出口。过了保安处,我们往密歇根大街的南面走去。一路上龇牙咧嘴的,就像两个妖魔鬼怪。我们在艺术家咖啡馆,用这些不义之财点了奶昔、法式炸土豆条,好好自我犒劳了一顿。接着我们把所有偷来的钱包塞进邮筒,当然现金除外。随后我们来到帕尔玛酒店[帕尔玛酒店(The Palmer House),下属希尔顿集团的豪华酒店],开了一间房。

“怎么样?”我坐在浴缸对面看着亨利刷牙。

“喔——”亨利满嘴全是牙膏沫。

“你觉得怎么样?”

他吐出牙膏沫,“什么怎么样?”

“偷钱包啊。”

他先从镜子里看我,“还行吧。”然后他转过脸直面我,“我得手了!”他咧开嘴得意地一笑。

“你太出色了!”

“是的!”但笑容消失了,“亨利,我不喜欢一个人时间旅行,和你在一起更好。你能一直陪着我么?”

他背对我站着,我们彼此看着镜子里的对方。可怜的小亨利:在那个年纪,我背部消瘦,肩膀像刀刃般突出,就像一对刚发育的翅膀。他转过身,等我的回答,我知道我该对他——我说些什么。我伸出手臂,温柔地扶住他转回去,让他站到我身边,我们肩并肩地站立,两个在同一平面上的脑袋,对着镜子。

“看。”我仔细端详着这两个影像,在豪华的帕尔玛酒店的镀金浴室里,在明艳灿烂的灯光下,我们是一对独特的孪生兄弟:我们的头发是一色的棕黑;我们的眼睛在同样的疲劳下显出黑眼圈和细皱纹;我们的耳朵只是尺寸不一的仿制品;我只是更高、更结实、刚刮过胡子而已,而他则是柔弱、清瘦,膝盖和肘部的骨节明显地突出在外。我抬手,把头发拢到发际后,给他看我在一次事故后留下的伤疤。他下意识地学我这么做了,也碰到他额头上那块相同的疤痕。

“和我的一样。”我吃惊地对自己说,“你怎么也会有?”

“和你一样,一样的伤疤,我们是一样的。”

这若即若离的半透明的瞬间。我之前不明白,然后明白了,就是那么简单,我亲眼目睹了。我想同时成为两个自己,重温那种第一次模糊边缘、融化时间的感觉。我已经太习惯正常时空里的自己,而我现在不得不暂时离开它,不得不专心回忆起九岁时感知的奇迹。突然,我看见、我明白:我的朋友,我的向导,我的兄弟——就是我自己。自己,只有我自己。孤独的自己。

“你就是我。”

“是你长大的时候。”

“可是……其他人呢?”

“其他时间旅行者?”

他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我是说,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别人。”

一滴眼泪凝在他的左眼角处。我小的时候,曾想象过某个世界里,人人都是时间旅行者。其中,亨利,我的老师,他是个使者,是专门被派来培训我,是为了最后也让我融入到这个庞大的队伍中的。我至今都觉得自己是个被抛弃的人,是某个曾经的兴旺族群中的惟一幸存者,就像鲁滨孙在沙滩上发现一串意义非凡的脚印,最后却发现那些原来都是他自己的。而我自己,纤小犹如片叶,清瘦好似细流,想着想着,我哭了。我抱着他,抱着我,很久。

过了一会,我们让服务员送来热巧克力,再看了会强尼·卡森的搞笑节目。灯还开着,亨利已经睡着了。节目结束时,我转过身,他已经消失了,回到我父亲的那栋房子里,睡意酣然地出现在床边,满心感激地倒在上面。我关上电视和床头灯。一九七三年街头的喧嚣在窗外飘荡,我想回家。我躺在酒店硬邦邦的床上,孤单,寂寞,无法释怀。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日,星期天(亨利十五岁,十五岁)

亨利:我和我自己都在卧室里,他来自次年三月。我们俩正在研究的是那种只要没有旁人我们就喜欢探讨的东西。外面很冷,我们已经开始发育,但还没有接触过真正的女孩子。我想,大多数人一旦有我这样的机会,都会做同样的事吧。不过,我可不是什么同性恋。

星期天,临近中午时分,我能听到圣·裘教堂里的钟声。爸爸昨晚深夜才回来,我猜想他在音乐会结束后一定去了金库酒吧。他回家时烂醉如泥地瘫倒在门口的坡台上,我只好出去把他拖进屋子,再弄上床。他不停地咳嗽,我还听见他在厨房里乱翻了一阵。

另一个我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不停地张望卧室的门。“怎么啦?”我问他。“没什么。”他回答。我起身检查门锁。“不。”他说,好像费了很大的劲儿才说出话来。“来吧。”我说。

爸爸重重的脚步声停在门口,“亨利?”他叫唤道,只见门把手缓缓地转开了,我突然意识到,我竟然粗心大意到忘了锁门的地步!亨利跳过去,可太晚了,爸爸伸进头来,把我们现场活捉。“噢!”他眼睛瞪得滚圆,仿佛眼前的事情令他极度恶心。“天啊,亨利!”他关上门,我听见他走回自己的卧室。我一面穿上裤子和T恤,一面责怪地瞥了亨利一眼。我穿过客厅,来到爸爸的卧室。他的门关了,我敲了敲,没有反应。我等了一会,“爸爸?”还是没人应。我转开门把,站在门口。“爸?”他背对着我坐在床头,一直这么坐着,我站了很久,终究没有下决心把脚跨进去。最后,我关上门,回到自己的卧室。

“这完全,完全都是你的错,”我严厉地批评我自己。他此时穿着牛仔裤,坐在椅子上,托着腮。“你早就知道,你早就知道事情会发生,反倒一句话也不说。你的自我保护意识哪去了?你该死的究竟是怎么啦?知道未来有什么用,如果连这种尴尬的小场面都不能让我们避免——?”

“闭嘴,”亨利嘶哑地说,“闭上你的嘴。”

“我偏不闭嘴,”我抬高嗓门,我说,“你只需要说声——”

“听着。”他无奈地看着我说,“这就像……像那天在滑雪场里。”

“哦,该死的。”几年前,我在印第安首领公园里看见一个小女孩被飞来的曲棍球击中头部,惨不忍睹。后来我得知,小女孩死在了医院。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时间旅行,一次又一次回到那天,我多想告诉她的妈妈,可是我办不到,我像个看电影的观众,又像个现实世界里的幽魂,我大喊着,不!快带她回家!不要让她去冰场!把她带走吧!她会受伤!她会死的!但最后那些话仿佛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事情还是一如既往地发生了。

亨利说:“你总说什么改变未来,可是,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据我所知,我对它真的无能为力,我的意思是,我试过了,而就是我那么一试,反倒促成了事情的发生。如果当时我一句话都不说,你根本就不会起身……”

“那你为什么要说?”

“因为我过去说了。你以后也会的,等着吧。”他耸了耸肩。“就像上回和妈妈一样,那次事故,循环往复[原文是德语]。”一再发生,永远如此。

“那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人类凭借对事物的认识,做出决定并采取行动的能力。它最初被提出是在道德伦理的角度,指人在行动时对善与恶、道德与不道德的一种选择自由,后来发展成对自由与必然、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探讨]呢?”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眺望窗外的后院,“我当时正在和一九九二年的亨利说话,他说了些很有意思的事情:他说,只有当我们处于正常的时间体系内,在所谓当下的那一刻,才谈得上自由意志。他说,在过去,我们只能做我们曾做过的事情,只能去我们曾去过的地方。”

“可是不管是什么时候,对我来说这就是我的现在。难道我就不能决定——?”

“不,显然你不能。”

“他对未来是怎么说的?”

“嗯,想想吧,你想象自己去了未来,做了一件事情,然后再回到现在。那件你曾做过的事情就成为你的历史。所以,今后那样的事情也是不可避免要发生的。”

这简直是自由和绝望的古怪组合。我出汗了,他打开窗户,冷空气一下子涌进房间。“那么,我们就不用对在非正常时间内做的事情负责了。”

他笑了。“感谢上帝。”

“所有的事情都早就发生过了。”

“看上去确实如此。”他摸了一下脸,我发现他已经可以刮胡子了,“可是他又说,你也必须约束自己,就好像你拥有自由意志一样,就好像必须要为所做的一切负责一样。”

“为什么?那又有什么关系?”

“显然,如果你不那么做,事情会变得更糟糕,心情也会更加压抑。”

“这是他自己的体会吗?”

“是的。”

“今后又会发生什么呢?”

“爸爸一连三个星期都不会理你。这儿”——他指了指床——“我们不能再像这样见面了。”

我叹了口气。“好吧,没问题。还会发生什么?”

“维维安·特斯卡。”

维维安是几何课上的女生,我很迷恋她,但从来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明天下课,你去找她,直接约她出去。”

“我都不认识她呢。”

“相信我。”他朝我怪笑,我究竟为什么要相信他呢?可是我愿意相信。“好吧。”

“我该走了,请给钱。”我施舍给他二十美金。“不够。”我又给了他二十美金。

“我就剩这么多了。”

“好吧。”他从那堆我再也不想看第二眼的东西上拖出他的衣服,开始穿起来。“要不要外套?”我递给他那件讨厌的秘鲁风滑雪衫。他做了个鬼脸,穿上了。我们走到屋子的后门,正午时分,教堂的钟声响了。“再见啦。”我自己说。

“祝你好运。”我有种莫名的感动,看着自己走向新的未知,走进那寒冷的不属于他的芝加哥早晨。他跳下木台阶,而我转身回到安静的家中。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七日,星期三/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亨利十九岁)

亨利:伊利诺依州的锡安市,我坐在一辆警车的后座上,一丝不挂地戴着手铐。这独特的车厢里充斥着烟味、皮革味、汗臭,以及一种不知名的味道,但每辆警车上都有,大概就是毒品的味道吧。两个警官中那个魁梧的,在一块满是碎玻璃片的空地上擒住了我,我的左眼肿得睁不开,身体上布满了擦伤、划口和泥巴。此刻,这对警官正站在车外向附近的居民了解情况,不只有一个人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我企图要翻墙闯入这幢黄白双色的维多利亚时期的房子,我坐的警车正停在它的前面。我不知道我身处什么时空,才待了一个小时,就已经把一切搞得一团糟了。我极度饥饿,极度疲劳。我本该是在奎理教授的莎士比亚的课堂上,可我肯定赶不上《仲夏夜之梦》了,太惨了!

这辆警车也有好处:很暖和,也不是芝加哥警局的,芝加哥警方恨透了我,因为我总是在他们的拘留室里突然消失,至今他们还百思不解。此外,我也拒绝和他们对话,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姓名和家庭地址。一旦他们掌握了这些线索,我就得乖乖接受那些指控的祝福了:撬窗入室、偷窃商店、顽固拒捕、侵犯领地、有伤风化、公然抢劫、负隅顽抗。从这一点上,谁都能推断出我是个笨手笨脚的罪犯,可是真正关键的问题是,全身赤裸着,怎么会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呢。我擅长偷窃和奔跑,但光天化日之下裸体入室行窃,不可能万无一失。我七次被捕,然而到目前为止,我总能在揿指纹、拍照片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街坊邻居不停地朝警车里张望。我不在乎。我才不在乎呢。这次确实久了些。去他妈的,真讨厌。我后仰躺下,闭上双眼。

车门开了。冷风也吹开了我的眼睛,一瞬间,金属隔栏、裂开的化纤坐垫、被铐上的双手、起满鸡皮疙瘩的腿、挡风玻璃外一块扁方的天空、仪表盘上的黑色警帽、警官手中的纸夹笔记板、他发红的脸、一丛逐渐灰白的眉毛、窗帘一样下垂的脸颊——所有这一切开始微微发光,霓虹闪烁,蝶彩斑斓,一个警官说:“嗨,这家伙好像发病了——”我的牙床激烈地颤抖起来,警车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了,我仰面朝天地躺在家中的后院里。回来啦,终于回来啦!我使劲地吸入九月夜空中的凉气,直起身,揉了揉手腕,上面还留着手铐的痕迹。

我不停地大笑,我又逃脱成功了!奇人胡迪尼[美国传奇的魔术大师,擅长脱逃术表演。]、不可思议的普罗斯佩罗[莎士比亚作品《暴风雪》中的魔法师],看看我吧!我也是个魔法师!

一阵恶心袭来,我把满口的苦胆汁全都吐在了金太种的菊花上。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六(克莱尔十一岁,就快十二岁了)

克莱尔:今天是玛丽·克里斯汀娜·海普沃兹的生日,圣·罗勒学校里所有五年级的女生都到她家过夜去了。晚餐是比萨、可乐和水果色拉,海普沃兹太太做了一个犀牛头形状的大蛋糕,上面用红果酱写成“祝玛丽·克里斯汀娜生日快乐”的字样。我们唱了《生日歌》,玛丽·克里斯汀娜一口气吹灭了全部十二根蜡烛。我知道她许了什么愿,她一定不想让自己再长高了,如果我是她,我就会这么许愿的。玛丽·克里斯汀娜是我们班上最高的学生,已经一米七四了。她妈妈比她稍微矮些,可她爸爸真是高啊。海伦曾向玛丽·克里斯汀娜打听她爸爸究竟有多高,结果她说有两米。她是他们家惟一的女孩,她的几个哥哥也都到了可以剃胡子的年纪,个子也很高大。他们装作对我们视而不见,埋头吃蛋糕,每次他们走近我们女孩堆时,帕蒂和鲁思就故意笑得花枝乱颤,真是丢人现眼。玛丽·克里斯汀娜打开她的礼物,我送了一件萝拉·艾诗莉[萝拉·艾诗莉(Laura Ashley),保留传统英国风格的服装家饰品牌]牌带钩边领子的绿色毛衣,因为她很喜欢我那件蓝色的。晚餐后,我们一起看了录像《天生一对》,海普沃兹一家有意无意地在我们身边徘徊,观察我们,直到我们换上睡衣,轮流跑去二楼的卫生间,再一窝蜂地拥进玛丽·克里斯汀娜的卧室为止。那完全是个粉色的世界,连满地的地毯都是粉色的,完全能体会到玛丽·克里斯汀娜父母的欣慰,他们生了那么多儿子,最后才有了这个女儿。我们虽然从家里带了睡袋,却把它们集中堆在墙壁前,然后分别聚在玛丽·克里斯汀娜的床和地板上。南茜有瓶薄荷杜松子烈酒,每人都尝了些,味道糟透了,就像在胸腔里涂上了维克斯感冒药膏。我们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鲁思叫温迪脱光上衣跑到楼下的大厅;温迪则逼福朗西斯,问她十七岁的姐姐莱西的胸罩尺寸有多大(答案是:38D);福朗西斯问盖尔,上星期六她和迈克·普拉特纳在奶品皇后里干了些什么。(答案是:吃冰激凌。呵呵)这样过了一阵,大家都厌倦了,实在想不出什么真正好玩的点子,我们从幼儿园就在一起,彼此非常了解,没什么新话题了。玛丽·克里斯汀娜提议:“我们一起玩占卜板吧。”大家都赞成了,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而且玩占卜板本身就很刺激。她从柜子里取出道具,这个盒子的四周都已经被压烂了,原本显示字母的透明小塑料片也没了。亨利曾经告诉我,他去过一个降灵会,招魂的女人在作法时得了急性阑尾炎,最后人们不得不叫了救护车。这块占卜板不大,只能两个人一起玩,所以首先轮到玛丽·克里斯汀娜和海伦。游戏规则是,你必须大声说出你想要知道的,否则就不灵了。她们俩把手指放在塑料板上,海伦看着玛丽·克里斯汀娜,玛丽·克里斯汀娜显得很犹豫,南茜说,“问鲍比的事。”于是,玛丽·克里斯汀娜发问了:“鲍比·达克西勒喜欢我吗?”每个人都咯咯地笑了,答案是否定的,可海伦微微一推,占卜板上却说“是”。玛丽·克里斯汀娜咧开嘴大笑起来,我都看见她的牙套了,上面一副下面一副。海伦问是否有男孩子喜欢她?占卜板转了几下,分别停在D、A、V这三个字母上,帕蒂说了声:“是大卫(DAVID)·汉莱么?”又一阵哄堂大笑。大卫是我们班上惟一的黑人学生,他矮小又害羞,但数学很好。“也许他会帮你算长除法,”劳拉说道,其实她自己也很害羞。海伦笑了,她数学确实很差。“过来,克莱尔,你和鲁思,轮到你们俩了。”于是我们分别坐在海伦和玛丽·克里斯汀娜原先坐过的位子上。鲁思看着我,我一耸肩,说:“我不知道问什么。”大家窃笑不已。我有很多问题啊,我想知道的实在太多了,妈妈会好起来吗?爸爸早上冲埃塔吼什么呀?亨利是个真实的人么?马克把我的法语作业本藏哪里去了?鲁思插嘴道:“喜欢克莱尔的是什么样的男生?”我瞪了她一眼,她只是笑笑,“你难道不想知道吗?”“不。”我这么说,还是不自觉地把手指放到占卜板上,鲁思也这么做了,可占卜板一动也不动。我们俩小心地碰碰它,都期待一个准确的结果,所以谁都没有推。它开始动了,缓慢地旋转,然后停在了H上。接着它越转越快,先后停在E、N、R、Y上。“是亨利(HENRY),”玛丽·克里斯汀娜问:“谁是亨利?”海伦说:“我也不知道。克莱尔,你脸红了,谁是亨利?”我一个劲地摇头,似乎那个名字对我也是个谜。“到你了,鲁思。”(真没有想到)她也问了谁喜欢她,占卜板拼出了R、I、C、K。我觉得她用手推过,瑞克(RICK)就是马龙老师,我们的自然课老师,他正在暗恋我们的英语老师恩格尔小姐。除了帕蒂,所有人都笑了,因为帕蒂暗恋的就是马龙老师。鲁思和我起身,换劳拉和南茜坐下。南茜背对着我,问:“亨利是谁?”她提问时我看不见她的脸,大家都看着我,鸦雀无声。我盯着板,什么动静也没有,我起初以为总算逃过了窘境,但那塑料玩意开始动了。H。我想,大概又要把“亨利”再拼一遍吧,毕竟,南茜和劳拉对亨利一无所知,连我都知道得很少。但是接着出现的字母依次为:U、S、B、A、N、D,大家都看看我。“嗯,我还没有结婚呢,我才十一岁啊。”劳拉追问:“亨利究竟是谁啊?”“我真不知道,也许是某个我还没有遇到的人吧。”她点点头。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我也觉得不可思议。HUSBAND?老公?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二日,星期四(亨利三十六岁,克莱尔十二岁)

亨利:我和克莱尔在树林里升了一堆火,我们在那儿下着国际象棋。这个春天美丽动人,树林里充满了生机,鸟儿都忙着唱情歌、筑爱巢。我们刻意避开克莱尔的家人,正巧他们今天下午都出门了。现在的战况是:克莱尔的一招棋迟迟出不了手,而三招之前,我已经吃了她的“后”,显然她败局已定,可她还想一拼到底。

她抬头看着我,“亨利,你最喜欢甲壳虫乐队里的哪一个?”

“当然是约翰·列侬。”

“为什么要说‘当然是’呢?”

“这么说吧,林戈·斯塔尔也是不错,可是看上去太老实了,你觉得呢?乔治·哈里森又有点太新世纪了,不合我的口味。”

“什么叫‘新世纪’?”

“古怪的宗教、精力过剩、叫人发腻的音乐。那些病态的家伙总企图说服人们,凡是和印度人有关的任何东西都如何的超级了不起。还有那些东方的医学。”

“可你也不喜欢常规西医啊。”

“那是因为医生们老说我精神有问题。如果我胳膊断了,我肯定是个西医大粉丝。”

“你觉得保罗·麦卡特怎么样?”

“保罗招女孩子喜欢。”

克莱尔笑了,害羞地说:“我最喜欢保罗了。”

“这个嘛,你是女孩子啊。”

“为什么保罗招女孩子喜欢呢?”

我暗暗对自己说,得好好回答她。“嗯,保罗,他,是只,乖甲壳虫,明白了么?”

“那样不好吗?”

“不,也不是不好啦。可是男人都更喜欢酷酷的感觉,约翰就是只酷甲壳虫。”

“哦,可惜他已经死了。”

我不由大笑。“人死了以后还是可以继续酷下去的,而且反倒更容易些,因为再也不会变胖,也不会掉头发了。”

克莱尔哼起《当我六十四岁》的开头部分。她把她的“车”往前挪了五格,现在我可以一下子将死她,我一告诉她,她便慌忙悔棋。

“那么,你为什么喜欢保罗呢?”我问她。我及时抬起头,撞见她羞红的脸庞。

“他很……美,”克莱尔说道,我觉得她的口气怪怪的,我研究着棋盘,发现此刻克莱尔可以用她的“象”吃掉我的“马”,然后再将死我,我考虑是否要提示她呢,如果她再小一点,我会的,十二岁的孩子已经足够有能力保护自己了,而克莱尔只是出神地盯着棋盘。我一下子醒悟过来,我这是嫉妒了,天啊,真不敢相信,我竟然会嫉妒一个老得可以做克莱尔父亲的超百万级身价的摇滚老怪星。

“哼!”我叫道。

克莱尔抬起头,淘气地笑了,“你喜欢谁?”

你,我这么想,但没有说。“你是问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吗?”

“嗯,是呀。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那是哪一年?”

回答之前,我先仔细体会了这个问题的深意,“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那是一九七五年。我比你大八岁。”

“这么说你今年二十岁?”

“嗯,不,我今年三十六岁。”都可以做你爸爸了。

克莱尔皱起眉头,数学不是她最拿手的科目。“不过,如果一九七五年你十二岁的话……”

“哦,对不起,你说得对。我是说,我现在三十六岁,不过在另外的地方”——我朝南方指了指——“在真实的时间里,我是二十岁。”

克莱尔努力想要消化这个事实,“这么说,就是有两个你了?”

“也不完全是,一直就只有我一个人,可是当我时间旅行的时候,有时我会去我已经存在过的地方,这样一来,你就可以说有两个我,或者更多的我了。”

“但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第二个你呢?”

“你会的,当我们在真实的生活中相遇后,你就会常常见到另外一个我了。”会比我想象的更加频繁,克莱尔。

“那么,在一九七五年,你喜欢谁呢?”

“事实上,谁也不喜欢。我十二岁时在想许多别的事情呢。不过十三岁时,我非常喜欢帕蒂·赫斯特[帕蒂·赫斯特(Patty Hearst),美国报业大亨的孙女兼继承人,被恐怖分子绑架几周后,她竟然认同了绑匪,并帮助他们一起犯罪]。”

克莱尔露出了不悦,“是你在学校认识的女孩?”

我笑了,“不,她是加州大学的一个富家小姐,不幸遭到左翼恐怖分子绑架,他们还逼迫她去抢银行,一连几个月,她每晚都上新闻。”

“然后她怎么啦?你为什么会喜欢她呢?”

“最后她被放了,结了婚,生了几个小孩,现在她是加州的一位阔太太。我为什么喜欢她?呵,我也不知道。非理性的,你懂么?我想,当时我能对她感同身受,体会她那种被绑走、被迫做她不情愿做的事情、然后还仿佛乐在其中一样的心情。”

“你要做你不情愿做的事情吗?”

“是啊,一直都做。”我的一条腿麻木了,我站起来晃了晃,直到它稍稍有了些刺痛感为止。“我不是每次都能这样平安地落在你这里的,克莱尔。很多时候,我到了那些地方,衣服和食物都得靠自己去偷。”

“噢!”她的脸上现出一层阴翳,然后她看着自己移动的棋子,走出了制胜的那一步,用胜利的表情抬头看我。“将!”

“嗨!太棒了!”我把手放在额头向她敬礼,“你是今日棋后。”

“是哦,我就是!”克莱尔说着,骄傲的小脸粉扑扑的。她把所有棋子归位到开局的位置,“再下一盘?”

我煞有介事地看了看手上并不存在的表。“好呀。”我重新坐下。“你饿吗?”我们到这里已经几个小时了,食品储备直逼零点,仅存一点吃剩下的“妙脆角”屑末。

“嗯哼。”克莱尔挑了两个“兵”放到身后,我敲敲她右肘,她让我看了一眼右手里握的白“兵”。我以常规步数开局,把“后”前面的“兵”放到Q4,她也用常规法——把“后”前面的“兵”放到Q4——来应对。我们接下来的十步棋相当迅速,少有血刃厮杀,然后克莱尔坐了一会儿,看着棋局。她又想尝试突袭,“你现在喜欢谁呢?”她问的时候眼睛依旧朝下。

“你是说在二十岁,还是三十六岁?”

“都告诉我。”

我努力回忆自己的二十岁,模模糊糊的一片女人,乳房、大腿、皮肤、头发轮流从眼前晃过,所有关于她们的故事都混淆在一起,她们的脸再也对不上名字了。二十岁的我忙碌而可怜,“二十岁时没有特别的印象,现在我谁都记不得了。”

“那么三十六岁呢?”

我仔细看着克莱尔,十二岁太小了吧?十二岁真的太小了,幻想潇洒英俊、安全可靠、可望不可即的保罗·麦卡尼,总比爱上穿梭时光的老亨利要好得多。但她为什么要问这个呢?

“亨利?”

“嗯?”

“你结婚了吗?”

“结了”我勉强承认了。

“和谁呢?”

“一个非常美丽、坚忍不拔又才华横溢的聪明女人。”

她脸色一沉,“噢!”拿起两步前刚吃掉我的白“象”,放在地上像陀螺一样捻着转。“挺不错的嘛。”这个消息似乎让她怯场了。

“怎么啦?”

“没什么。”克莱尔把她的“后”从Q2移至KN5。“将!”

我跳“马”来护驾。

“那时我结婚了吗?”克莱尔问道。

我直面她的眼睛,“你今天得寸进尺了啊。”

“为什么我不能问,反正你从来都不和我说任何事情的。快点,亨利,告诉我,我今后是不是个老处女?”

“你是个修女。”我有意逗她。

克莱尔吓得直哆嗦,“天呐,我真不想那样。”她用“车”吃了我的“兵”,“你是怎么认识你妻子的?”

“对不起,头等机密。”我用“后”斩了她的“车”。

克莱尔做了个鬼脸。“哦。是时间旅行的时候吗?到底什么时候见到她的?”

“别管闲事。”

克莱尔叹了口气,用她另一个“车”吃了我的另一个“兵”。至此局面,我的“兵”已经不多了,我把“后”跟前的“象”移到KB4。

“你知道我的全部,却一点也不告诉我你的事情,这不公平!”

“是哦,真不公平。”我装出很遗憾、很恳切的样子。

“我是说,鲁思、海伦、梅根、劳拉,她们什么事情都告诉我,我也把什么都告诉她们的。”

“每件事情吗?”

“是呀,嗯,除了还没把你告诉她们。”

“哦?那是为什么?”

克莱尔看上去有些防备,“你是个秘密,而且不管怎么说,她们也不会相信我。”她用“象”设下圈套诱捕了我的“马”,朝我狡黠地一笑。我研究着棋盘,或者吃掉她的“马”,或者保住我的“象”,白棋形势不妙了。“亨利,你真的是人吗?”

我一愣,“是呀,否则我还会是什么?”

“我不知道。精灵?”

“我是个大活人,克莱尔。”

“证明一下。”

“怎么证明?”

“我不知道。”

“那你能不能证明你也是个人呢,克莱尔?”

“我当然能。”

“怎么证明?”

“我完全像个人。”

“这么说,我也完全像个人。”真有意思,克莱尔竟然会提出这样的理论。那还是一九九九年,肯德里克医生和我就同样的问题展开过激烈的哲学辩论,肯德里克坚信我的出现预示了一个人类的新品种,我和其他普通人的区别,犹如尼安德塔人[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智人的早期类型,生活在十万到三万五千年前]和他们的邻居克罗马农人[罗马农人(Cro-Magnon man),欧洲晚期智人,生活在三万年前]的差别。我争辩说我只是体内的一串基因紊乱了而已,我们无法生育,这就说明我们并不是“失落的环节”[对于人类的进化来说,猿猴和人类之间的过渡生物一直未被发现,因此这段空白就被进化论的学者称为“失落的环节”,也就是介于类人猿与人类之间假想的灵长类生物]。我们频繁引用祁克果[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1813—1855),丹麦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学说来驳斥对方,争得面红耳赤。而此刻,克莱尔打量我的眼光中充满了怀疑。

“人不会像你那样出现又消失的。你就像是柴郡飞猫。[《爱丽斯梦游仙境》中的人物]”

“你是在暗示说我是个虚构的角色?”我终于琢磨出对策了:我“王”侧的“象”进入QR3,她可以趁势吃掉我的“象”,走着走着,她就会丢掉“后”。克莱尔的确花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我这步妙招,不由朝我直吐舌头。刚吃完那些“妙脆角”,她的舌头呈现出令人担忧的橘黄色。

“你让我开始怀疑童话了,我觉得,如果你是真实的,那些童话凭什么不是真实的呢?”克莱尔站起来,仍思考着棋局,她跳来跳去的,仿佛裤子着了火似的。“我觉得地越来越硬,屁股都麻了。”

“或许那些是真的,或许里面一些小情节是真的,然后人们再添加其他内容,你觉得呢?”

“也许白雪公主当时只是昏迷了一阵。”

“还有睡美人。”

“还有通天豆苗杰克,他只是个特别差劲的花匠。”

“还有方舟诺亚,他其实就是个住在房船里、养了很多猫的怪老头。”

克莱尔瞪着我,“诺亚是《圣经》里的人,不是童话里的。”

“哦,对,不好意思。”我已经很饿了。尼尔随时可能摇响吃饭的铃铛,那时,克莱尔就得进屋了。她又在棋盘对面坐下,把她所有吃过去的棋子垒成小宝塔,我看出来她已经没兴趣下棋了。

“你还是没能证明你是个真实的人。”克莱尔说。

“你也没有。”

“难道你怀疑我不是真实的吗?”克莱尔惊讶地问我。

“也许你是我梦里的人,也许我是你梦里的人;也许我们只活在对方的梦里,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再把彼此忘掉。”

克莱尔皱起了眉头,挥挥手像是要赶走这古怪的念头。她要求道,“你捏我一下吧。”我弯过身去,轻轻捏了捏她的胳膊。“用力啊!”我照办了,我捏得很重,她皮肤上留下红红的印子,几秒钟后才消退。“如果我是在睡觉的话,你觉得这样被你一捏,我还醒不了吗?再说,我也不觉得我刚才睡着了。”

“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个精灵,或是什么虚构的角色。”

“你怎么知道?如果你是我编出来的,而我又不希望你发现你是我编出来的,那我根本就不会告诉你,对吧?”

我朝她挑了挑眉毛,“或许我们都是上帝虚构出来的,他也没有告诉我们。”

“你不应该说这些话,”克莱尔大叫,“况且,你连上帝都不信。你信吗?”

我耸了耸肩,引开这个话题,“我比保罗·麦卡尼可真实多了。”

克莱尔似乎很忧虑,她把所有的棋子放回盒子里,仔细分开黑白两色。“很多人都知道保罗·麦卡尼的——而你,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可你真实地遇到了我,而你从来没有遇到过他。”

“我妈妈去看过甲壳虫的演唱会。”她盖上国际象棋的盒盖子,躺在地上放松地伸展开来,盯着那丛长满新绿的树冠。“那是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芝加哥的科敏斯基公园球场。”我挠挠她的肚子,她痒得像刺猬一样蜷缩成了团,咯咯地笑个不停。我们这样挠痒嬉闹了一会儿,便面孔朝天地双双躺在草地上,我们的手相握着,摆在我们身体之间。克莱尔又发问了,“你的妻子也是时间旅行者吗?”

“不。谢天谢地。”

“为什么要‘谢天谢地’?我觉得那很好玩,你们俩可以一起去很多地方。”

“家里有一个时间旅行者就够折腾了。这种旅行很危险,克莱尔。”

“她替你担心吗?”

“是的,”我柔声回答,“她很担心。”我不由得想,克莱尔此刻(一九九九年)会在干吗呢?也许还在睡觉,也许根本不知道我又离开了她。

“你爱她吗?”

“很爱。”我小声说。我们安静地并排躺着,看那些摇曳的树枝、鸟儿和天空。我听见压抑的抽泣声,转身惊讶地发现克莱尔的眼泪已经流成了小溪,一直淌到她的耳朵里。我坐起来,身体歪向她,“怎么了,克莱尔?”她咬紧嘴唇,一个劲地来回摇头。我抚摸她的头发,把她拉起来,双手环抱住她。她是个孩子,但在那一刻,她已经不是个孩子了。“怎么了?”

她的回答那么轻,我不得不让她再说一遍:“我还以为你以后会娶我。”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三(克莱尔十三岁)

克莱尔:我站在草坪上。今天是六月底的一个傍晚,再过几分钟就该去洗手吃晚饭了。温度降得很快,十分钟前,天空还是蓝紫色的,草坪上热气腾腾,一切都感觉被扭曲了,仿佛被笼罩在一个巨大的玻璃穹隆下。近处所有的声音都被热浪吞没,铺天盖地的,都是昆虫乐队的嗡鸣。我一直坐在小桥上,边看着水虫在静止的小池塘上滑行,边想着亨利。今天亨利不会来,下一次还要再过二十二天。天气凉爽多了,亨利真是让我伤透了脑筋。从出生到现在,我已经很自然地接受了他,也就是说,即便他是一个秘密,他也因此而变得很有魅力。亨利就像某种奇迹,最近,我才突然明白,其他女孩子都没有她们的亨利,即使她们有,她们也没提起过。一阵风吹来,高高的草儿荡漾起伏,我闭上眼睛,那听上去就像大海(我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海)。当我睁开眼睛,天空先是黄色的,随后又变成了绿色。亨利说他来自未来,我小时候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一点也意识不到里面可能隐含的深意。现在我会想,那是否意味着未来是一个地方,或类似一个地方,我可以通过并非变老的方式而抵达那里呢?亨利能否带我去未来呢?树林一片深黑色,枝杈在风中弯曲,弹起,再低垂下去。昆虫的鸣叫悄然停息,风拂平了一切,草无力地倒在地上,树木吱吱作响,仿佛是在呜咽。我害怕未来,那似乎是个等着装我进去的大盒子。亨利说过他认识未来的我。浓黑的云从树丛后面一拥而上,它们出现得那么快,仿佛是一群木偶现身,我都笑出了声。伴随着一声长长的闷雷,周围的一切向我袭来,我突然意识到小小的自己正孤单地伫立在草坪上,万物越来越扁,压向我。于是我也躺下,希望滚滚翻腾而来的暴风雨不要注意到我的存在。我躺着望向天空,水开始从上面倾倒下来,转瞬间,我的衣服湿透了,我突然感到亨利就在这里,我极度需要他在这里,需要他用手触摸我的身体。尽管此刻,他只是落在我身上的雨。而我一个人,渴望着他。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日(亨利三十五岁,克莱尔十三岁)

亨利:我在那片空地,也就是草坪上,清晨,黎明就要来临的时分,正值暮夏,野地里的花草齐胸高了,天凉飕飕的。我一个人,穿过那些高高的植物,发现了我的衣物箱,我打开取出蓝色牛仔裤、白色牛津纺衬衫和夹趾拖鞋。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几件衣服,所以一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克莱尔还为我准备了些点心:花生酱果冻三明治都被小心地包在锡纸里,还有苹果和杰氏薯片,也许这是一顿克莱尔的学校午餐。我推测此刻大概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坐在那块岩石上,吃下东西后,感觉好多了。太阳升起来,整个草坪先是蓝色的,然后是橘红色,再是粉红,万物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新的一天开始了。到处都不见克莱尔的踪影,我又钻进茂密的植物堆,虽然地上沾着湿湿的露水,我还是蜷缩着睡着了。

醒来后太阳已经当头照了,克莱尔正坐在我对面看书。她微笑着说:“池塘太阳照,小鸟喳喳叫,青蛙呱呱笑,你该起床了!”

我咕哝了一声,揉揉眼睛,“嗨,克莱尔,今天是几号?”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天。”

克莱尔十三岁了,一个奇怪又难熬的年纪,但再怎么难熬也远远不如我将要面临的复杂局面。我打着哈欠坐起来,“克莱尔,如果我很有礼貌地恳请你,你愿意为我到房间里,偷一杯咖啡出来给我喝么?”

“咖啡?”克莱尔的口气好像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玩意,她成年以后和我一样对咖啡上了瘾。现在她看上去正在谋划着。

“求求你啦!”

“那好吧,我试试看。”她慢慢起身。这一年,克莱尔一下子蹿得很高,足足长了十三厘米。她至今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的新身材:胸脯、大腿和臀部,都是新生的。她婀娜地走过小路回家时,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去想她的这些部位。我瞥了一眼她刚读的那本书,是多萝西·赛尔丝[多萝西·赛尔丝(Dorothy Sayers),英国侦探犯罪小说家]的,这本我还没看过。她回来时,我已经读到三十三页了。她拿来一个保温瓶,几只杯子,一条毯子和一些面包圈。一整个夏天的烈日把她的鼻子晒出了斑点,她铺毯子时,淡淡的发丝散落在手臂上,我只好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手,不去穿过她那头秀发。

“上帝祝福你。”我接过保温瓶,犹如领受着圣餐。我们在毯子上就座,我踢飞了夹趾拖鞋,倒出一杯咖啡,尝了一小口,难以置信的浓和苦。“呵!这是火箭燃料啊,克莱尔。”

“太浓了吗?”她看上去有些失落,我赶忙鼓励她。

“咖啡总不会嫌浓,不过这确实相当相当浓。不管怎样,我还是挺喜欢的。你自己亲手煮的么?”

“啊哈!我以前从来没有煮过咖啡,刚才正好马克又进来,烦了我一阵,也许我是煮坏了。”

“不,很好的。”我吹了几下咖啡,一饮而尽,立刻感觉好多了。于是我又倒了第二杯。

克莱尔从我手中接过保温瓶,也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两厘米左右高,她小心翼翼地呷了一口。“呃,”她说,“真难喝。难道应该是这个味道吗?”

“这个嘛,通常没有这么可怕,你喜欢放很多糖和奶精。”

克莱尔把剩下的咖啡全倒在草坪上,取出一块面包圈,然后说:“你是要把我培养成怪人。”

我一时语塞,这样的想法我真是头一遭听说。“哦,我没有。”

“你就是有。”

“不,我没有,”我停了一下,“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我要把你培养成怪人?我根本没想把你培养成任何人。”

“你心知肚明,我根本还没有尝过,你就说什么咖啡加奶加糖后我会喜欢喝。我怎么知道那是我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听了你的话之后才喜欢的呢?”

“可是克莱尔,那只是个人的口味。不管我说还是没说,你总能知道你究竟爱喝什么样的咖啡。另外,你忘啦,是你一直喜欢缠着问我关于你未来的事情的。”

“提前了解未来不等于要你提前告诉我喜欢什么。”克莱尔说。

“为什么?这些都是自由意志啊。”

克莱尔脱下鞋袜,把袜子塞到鞋子里,然后再把鞋子整齐地放在毯子边上。接着,她又收拢我踢掉的拖鞋,把它们排在她的鞋子旁边,好像这毯子是块日本榻榻米。“我觉得自由意志是和原罪有关的。”

我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不,”我说,“为什么自由意志要局限在是非对错之间呢?我想说的是,脱不脱你的鞋,完全是由你自己决定的,你穿还是不穿,没有人会介意,你没有罪孽深重,但也不代表你品行高洁,更不会影响到未来,可你确实行使了自由意志。”

克莱尔耸耸肩,“可有时,你告诉我一些事情,让我觉得未来已经注定了,你知道么?就像我的未来已经在过去发生了,我根本就无能为力。”

“这叫决定论[决定论主张宇宙间的万事万物的运行,都已经由其先决的因素决定了,而非人的简单意志可以改变],”我告诉她,“我做梦时它也常常困扰我。”

克莱尔非常好奇,“为什么?”

“连你都觉得未来是只把你困住的盒子,是不可改变的,那么想想我的感受,我总是在亲历那些事实——哪怕我身处其中,亲眼目睹,我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可是亨利,你确实是能改变命运的!想想,你曾写过一张纸条,是关于一个患唐氏综合征的男孩,你让我在一九九一年交给你。还有那张时间表,如果我没有它的话,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来和你见面。你一直都在改变着事情。”

我笑了,“我只能促进那些早已发生的事情。我不能,举例来说,改变你脱掉鞋子的事实。”

克莱尔大笑起来,“你为什么要关心我脱不脱鞋呢?”

“我确实不关心。不过,如果我关心的话,现在它也已经成为宇宙历史的一部分了,我没有任何能力改变它。”我拿起一块面包圈啃了起来,那是“卑斯麦”,我最喜欢的牌子。奶油在阳光下微微有些融化,粘住了我的手指。

克莱尔吃完了她的面包圈,卷起牛仔裤,盘腿坐着。她挠挠脖子,烦躁地看着我,“你现在让我很不自然,我觉得每抽一下鼻子都是一个历史事件。”

“对,是的。”

她眼珠一转,“和决定论相反的是什么呢?”

“混沌论。”

“哦,我想我不会喜欢的。你喜欢吗?”

我啃了一大口“卑斯麦”,思考着混沌理论。“嗯,我喜欢,我也不喜欢。混沌论更自由,绝对的自由,可那是无意义的。我希望自己行动自由,但我也希望我的每个行动都有意义。”

“可是,亨利,你忘记了上帝——为什么不能由上帝赋予我们每个行动的意义呢?”克莱尔真诚地皱着眉,她转过脸去,望着前方的草坪。

我把最后一点“卑斯麦”全塞进嘴里,细嚼慢咽地拖延时间。克莱尔一提到上帝,我手心就冒汗,甚至有种想要逃跑或消失的冲动。

“我不知道,克莱尔。如果真有一个上帝的话,对我而言,万事万物就太随意,太没有意义了。”

克莱尔两手抱住膝盖,“可你自己明明说过,万事万物看上去都好像是被注定了一样。”

“嗯,”我伸手握住克莱尔的脚踝,把她的两只脚拉到我的腿上,就这么握着。克莱尔笑起来,双肘往后撑住地面。她的脚在我的手中凉凉的,非常粉嫩,非常洁白。“好吧,”我说,“我们来探讨一下,我们有几个选项,第一,有一个封闭的宇宙,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同时共存在其中,每件事情都已经发生过了。至于混沌论,因为我们无法知道所有的变数,所以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且不可被预测。而在基督教的宇宙里,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万物的存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但我们人类仍拥有自由意志。对吗?”

克莱尔朝我晃动着她的脚指头,“我想是的。”

“那你会给哪种说法投赞成票呢?”

克莱尔沉默了。十三岁的她,对耶稣和圣母玛利亚既怀有实用主义[实用主义主张一切概念的价值均以其实际效果为标准]的态度,也抱着浪漫的情怀。一年之前,她很可能会脱口而出地选择上帝;十年后,她会支持决定论;再过十年,她会相信宇宙的任意性,就算上帝存在,他也一定没有听见我们的祷告,她会相信因果是无法逃脱的、残忍的、无意义的;再以后呢?我就不知道了。此时的克莱尔正在青春期的入口,一只手握着信仰,另一只手里却是不断生长的怀疑,她所能做到的,只是两手轮流地玩耍;或者试图把它们捏在一起,直到合二为一。她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希望上帝存在。可以吗?”

我觉得自己像个蠢货,“当然可以了。那是你所相信的事情啊。”

“但是我不要只是相信而已,我希望他真的存在。”

我用拇指磨蹭克莱尔的足弓,她闭上眼睛。“你和圣·托马斯·阿奎纳[圣·托马斯·阿奎纳(St.Thomas Aquinas,1225—1274),意大利神学家,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是名震欧洲的有名学者]的观点是一样的。”我说。

“我听说过他,”克莱尔的口气好像是在谈某个失散多年的至亲的叔叔,或是她小时候常看的电视节目的主持人。

“他想要秩序和理性,他也想要上帝。他生活在十三世纪,在巴黎大学教书。阿奎纳既相信亚里士多德,也相信天使。”

“我也喜欢天使,”克莱尔说,“他们真漂亮。我希望自己也能有翅膀,到处飞来飞去,还可以坐在云上。”

“每个天使都是可怕的。[原文是德语]”

克莱尔叹了口气,那种微微的叹息仿佛在说,你忘了我不懂德语么?“哦?”

“‘每个天使都是可怕的。’这句话选自《杜伊诺哀歌》,是一位名叫里尔克的诗人写的。他是我们最喜欢的一位诗人。”

克莱尔笑了,“又来了。”

“什么?”

“说我以后会喜欢什么。”克莱尔的脚在我的大腿上来回磨蹭。没有多想,我便把她的双脚抬到我的肩头,突然感到有点色情,于是迅速把她的脚重新放回手心。当她躺下时,我一只手捉住它们,悬在空中。她无邪得像个天使,头发散在毯子上,仿佛围绕着她的光环。我挠她的脚心,克莱尔咯咯乱笑,像条活鱼一样在我手里扭来扭去的,她跳起来在空地上翻了个跟头,朝我咧嘴一笑,仿佛要引诱我过去抓她。我也朝她咧嘴一笑,她便回到毯子上,在我身边坐好。

“亨利?”

“嗯?”

“你让我变得不一样了。”

“我知道。”

我转身看着克莱尔,就在那一刻,我忘记她还是个孩子,忘记现在还是很久以前;我看到克莱尔,我的妻子,影像重叠在这张年轻女孩的脸上。对眼前这个既年轻又年长、与所有女孩全然不同的克莱尔、知道了与众不同其实意味着艰辛的克莱尔,我无言以对。可她此时并没有指望一个答案,她只是靠在我的胳膊上,让我的手环住她的肩膀。

“克莱尔!”穿过寂静的草坪,她爸爸大声喊着她。她抓过鞋袜,一跃而起。

“该去教堂了。”她一下子紧张起来。

“好吧,”我说,“嗯,再见!”我朝她挥手,她微笑地咕哝着再见,然后跑下小道,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在太阳下继续躺着,思考上帝,读了一会儿多萝西·赛尔丝的书。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我也消失了。只剩下一条毯子,一本书,两只咖啡杯和一些衣物,表明我们曾经真的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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