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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他们来到巴格达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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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查德在挖掘现场找到了庞斯福特·琼斯博士,博士正蹲在挖掘队长旁边,轻轻敲着一面短短的断墙。 庞斯福特·琼斯博士随手打了个招呼,欢迎他的新同事。 “理查德,我的孩子,你来了啊。我还以为你星期二到呢,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想。” “今天就是星期二。”理查德说。 “真的吗?”庞斯福特·琼斯博士好像完全不在意,“你下来,看看这里,有什么想法?我们才挖了三英尺,这面墙就露了出来,它非常完整,似乎还有油漆过的痕迹。过来谈谈你的想法。我觉得它很有价值。” 理查德跳进掘沟,两位考古学家立刻沉浸在真正的学术探讨当中,谈话持续了一刻钟。 “对了,”理查德说,“我带了个姑娘过来。” “哦?是吗?她是干什么的?” “她说她是你的侄女。” “我的侄女?”庞斯福特·琼斯博士费力地把自己的思绪从土坯墙上拉回来,“我认为我没有侄女啊。”他那怀疑的语气仿佛在说他有个侄女,但自己把她给忘了。 “我想,她来这边是要跟你一起工作。” “哦!”庞斯福特·琼斯脸上的疑虑立刻消失了,“那肯定是维罗妮卡。” “我记得她说自己叫维多利亚。” “是的,是的,维多利亚,艾默生从剑桥给我写了封信,提到了她。据我所知,她是个人类学家,一个非常能干的姑娘。我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去做人类学家,你能理解吗?” “我听你说过,有个研究人类学的姑娘要来。” “目前为止,我们的工作和她的专业还没什么联系。当然了,我们才刚开始。我记得她要两周之后才到,但我没仔细看那封信,后来又把它弄丢了,所以实在记不得信里是怎么说的了。我妻子下周到——也可能再下一周到——咦,我把信放哪儿了?我记得维罗妮卡要和她一起来的,当然,也许我全都搞错了。好吧,好吧,我敢说我们会让她有所作为的,会挖出很多陶器来的。” “她没什么古怪的地方吧?” “古怪?”庞斯福特·琼斯博士盯着他,“哪方面?” “呃……她脑子不糊涂吧?” “我记得艾默生说过,她前段时间学习十分辛苦,好像是要拿毕业证书还是学位证书什么的。但我不记得他说过她脑子糊涂,怎么了?” “我是在路边遇到她的,当时她一个人在那儿转悠。就在离我们开车拐弯处一英里的小山丘那儿。” “我记得,”庞斯福特·琼斯博士说,“你知道,有一次我在那个小山丘上捡到一片仆墨时期的陶器碎片。在南方这么偏远的地方,能找到这个真是不可思议。” 理查德不愿让他把话题又转回到考古上,于是坚持继续往下说:“她给我讲了个不可思议的故事,说她去理发店洗头发,结果人家用氯仿把她麻醉了,然后把她绑架到了曼达利,并且囚禁在了一户人家中。半夜的时候,她逃了出来——我从没听过这么荒谬的故事。” 庞斯福特·琼斯博士摇了摇头。 “听起来十分不可能,”理查德说,“伊拉克现在局势很稳定,治安也很好,比以前安全多了。” “没错,这番话显然是她编造出来的。所以我才问你,她是不是脑子糊涂。她肯定是一个神经质的姑娘,这种姑娘会说牧师爱上了她,或者医生强奸了她。她会给我们带来不少麻烦的。” “哦,我想她会平静下来的。”庞斯福特·琼斯博士乐观地说,“她现在在哪儿?” “我让她先洗一洗,打扮一下。”理查德犹豫着说,“她好像没带任何行李。” “是吗?这确实挺棘手的。她不会要我把睡衣借给她吧?我自己也只带了两套,而且其中一套已经破得不行了。” “在我们的卡车下周去巴格达之前,她得自己想办法应付。我真搞不懂她当时在干什么——一个人待在荒郊野外。” “现在的女孩子都有点儿奇怪。”庞斯福特·琼斯博士含糊地说道,“什么地方都要去。你要是想继续工作下去,就会觉得她们碍手碍脚。这个地方已经够偏僻了,你认为不会有人来,但就在你最不需要的时候,那些汽车和人都来了,让你大吃一惊。哦,工人停止挖掘了,一定是午饭时间到了,我们回去吧。” 2 维多利亚提心吊胆地等待着。她发现,庞斯福特·琼斯博士与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他矮矮胖胖,头顶半秃,眼睛炯炯有神。让维多利亚感到惊讶的是,他居然张开双臂,朝她走来。 “哦,哦,维罗妮卡——我是说,维多利亚。”他说,“真是出人意料,我本来以为你下个月才到呢。但你现在来了,我很高兴。艾默生怎么样,哮喘病好点儿了吗?” 维多利亚打起精神,谨慎地答道,艾默生的哮喘病并不严重。 “他太喜欢把自己的喉咙包裹起来了。”庞斯福特·琼斯博士说,“这样做大错特错。我跟他说过,那些整天待在大学里的研究者都过于注重自己的健康了。不去想它——这才是保持健康的最佳方法。嗯,我希望你能安顿下来,我妻子下周到,也可能是下下周,你知道她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一定要把她的那封信找到。理查德告诉我你的行李丢了,那怎么办呢?我们下个星期才会派车去巴格达。” “我能坚持到下个星期的,”维多利亚说,“事实上,也只能坚持了。” 庞斯福特·琼斯博士咯咯地笑了起来。 “理查德和我没办法借给你太多东西。牙刷可以,我们仓库里还有一打——还有脱脂棉,如果你需要的话……让我想想……爽身粉……还有备用的袜子和手帕。别的恐怕就没有了。” “已经很好了。”维多利亚高兴地笑着说。 “这里不像个墓穴,”庞斯福特·琼斯博士提醒她,“有一些保存完整的墙,远处的沟里还有很多陶器碎片。不管怎么样,我们会让你整天都忙个不停的。忘了问了,你会拍照吗?” “略懂一点儿。”维多利亚小心翼翼地说。她稍微松了口气,因为庞斯福特·琼斯博士提到的是她以前确实做过的事情。 “太好了,太好了,你会洗胶卷吗?我还是老办法,用板子洗,暗室也很简陋。你们年轻人喜欢新鲜事物,往往对以前的旧货不感兴趣。” “我不会。”维多利亚说。 维多利亚到考察队的仓库里挑选了一把牙刷、一支牙膏、一块海绵,又拿了些爽身粉。 她极力思索,试着想明白自己在这里的身份是什么。很显然,她被误认成了一个名叫维罗妮卡的姑娘,那个人会来参加探险队,而且是个人类学家。维多利亚甚至连人类学家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要是手边有本词典,她一定要查上一查。那个姑娘大概至少一个星期后才来。非常好,还有一周时间——在她到来之前,或者卡车去巴格达之前,自己就是维罗妮卡,而且一定要保持最好的状态。她一点儿都不担心庞斯福特·琼斯博士,他似乎是个既乐观又糊涂的人,但是她很担心理查德·贝克。她不喜欢他用思索的目光看着她,而且她心里明白,除非特别小心谨慎,否则他迟早会看穿自己的身份。幸运的是,她曾在伦敦的考古研究所当过打字秘书,时间很短,但对一些关于考古的词语一知半解,而这些知识现在很有可能会派上用场。但她必须十分小心,一点儿差错都不能出。很幸运,维多利亚认为,男人总是觉得自己比女人更优越,所以就算自己出了差错,也不会引起什么猜疑,最多是给他们一个证据来证明女人有多么可笑愚蠢! 她特别需要这段时间,就像给一个死刑的人缓刑。从“橄榄枝”的角度来说,她的突然失踪会让他们感到不安。她已经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之后发生的事情很难追踪。理查德的汽车并没有经过曼达利,所以没人会猜到她现在正在阿斯旺山丘。不,在他们看来,维多利亚可能已经消失在空气中了。他们也许会推断她已经死了,误入荒原,最终死于精疲力竭。 很好,让他们这样想吧。当然,遗憾的是,爱德华也会这样想。不过,爱德华必须忍受这种痛苦,不管怎么说,他不会忍受太长时间的。在他因为告诉自己要跟凯瑟琳交朋友而备受折磨的时候,她就会突然出现,起死回生,而且不再梳栗色马尾辫,变成了一个金发女郎。 想到这里,她又在想为什么他们——先不管他们是谁——要把自己的头发染了。维多利亚认为,其中必定有某种理由——是某种无论怎么想也想不通的理由。而且,不久之后,她的头发又会长出来,到时候根部是深色的,那样看上去会很奇怪。一个染金发的姑娘,脸上却没有擦粉,也没有涂唇膏!还有哪个姑娘会像自己这样不幸呢?没关系,维多利亚又想到,我还活着,不是吗?而且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不高兴——因为无论如何,还有一个星期呢。到一个考古挖掘队里看看他们在做什么,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只要她情绪饱满,不露出马脚,就不会有问题。 但她发现要扮演这个角色并不容易。有人引用人名、出版物、建筑式样和陶器种类时,她都得小心翼翼地记住。幸运的是聆听者无论到哪儿都是受欢迎的。当别人聊天时,她就当一个认认真真的聆听者。这样听着听着,她也学会了一些考古术语。 每当独自一人在屋子里时,她就拼命地偷偷看书。这里有大量考古学方面的书籍,很快她就对这个专业有了些粗浅的认识。出乎意料地,她觉得这里的生活非常迷人。早晨,人们给她送来茶点,然后,她来到挖掘现场,有时帮理查德拍照片,有时修补一下陶器。看工人干活儿的时候,她十分欣赏他们娴熟的技术。看到小孩子跑来跑去,用篮子搬泥土的时候,她觉得听他们发出的歌声和笑声是一种享受。她掌握了文物的历史时期特征,在挖掘过程中能辨认出不同时期的文物,对这一期的挖掘工作也渐渐熟悉起来。她唯一害怕的事情就是挖出墓穴,人们期待她作为一名人类学家可以大显身手,但她读的那些书籍并没有教她这方面的知识。“要是真的挖出骨头或者坟墓来,”维多利亚自言自语道,“我就要得一场重感冒——不,是最严重的胆囊病,必须卧床不起。” 但一直没有坟墓出现,一座宫殿的墙壁却慢慢被挖掘了出来。维多利亚对此着了迷,而且,这并不需要她展现特殊的资质和专业技能。 理查德·贝克有时候依然会用怀疑的目光打量她,她能感觉到,虽然他没说话,但眼神中是充满挑剔和苛刻的。不过他的态度一直表现得很友善,也很开朗,而且对维多利亚的热情表示赞赏。 “你从英国到这儿来,一切都是新鲜的。”有一天,理查德说,“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有多激动。”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了?” 他笑了。 “很久啦,十五年——不,有十六年了吧。” “你一定对这个国家非常了解。” “哦,我不仅在这儿考古,还有叙利亚——波斯也去。” “你阿拉伯语讲得很好吧,要是穿上他们的衣服,能装扮成阿拉伯人吗?” 他摇了摇头。 “哦,不,还差得远呢。我怀疑是否真能有英国人可以假扮成阿拉伯人——不管多长时间。” “劳伦斯[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Thomas Edward Lawrence,也称“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1888—1935),一战时期的英国陆军情报军官,因在阿拉伯起义中担任英国联络官而出名]行吗?” “我认为劳伦斯也不行。我知道的人中,只有一个人可以假扮成另一个国家的人而让当地人也难以辨别。他是在本地出生的,父亲曾经是喀什的领事,也担任过其他偏远地区的领事。他从小就会讲各种古怪的方言,我相信,这些话他到现在还会说。” “他后来怎么样了?” “毕业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络。哦,我们是大学校友,我们都叫他苦行僧,因为他能打坐入定很长时间。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虽然我也可以猜出个大概。” “毕业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了吗?” “说来也怪,前几天我就碰见他了——在巴士拉。这事太奇怪了。” “奇怪?” “是的,一开始我没认出他。他装扮成一个阿拉伯人,包着头巾,穿着条纹长袍,外面还裹着一件旧军大衣。他戴着一串阿拉伯人有时候会戴的琥珀念珠,像过去一样用手指拨弄着珠子——不过,其实他在打摩斯密码。他正在发信息——对我发信息!” “他说什么了?” “我的名字——绰号,还有他的绰号,然后是一个随时准备的信号,因为可能即将发生危险。” “那发生危险了吗?” “是的,当他站起来准备往外走的时候,一个不起眼的旅行商人突然拔出左轮手枪。我朝他的胳膊打了一拳,卡迈克尔就逃走了。” “卡迈克尔?” 听到维多利亚的口气,他立刻把头转了过来。 “这是他的真名,为什么——你认识他?” 维多利亚心想,要是我说“他死在了我床上”,肯定太奇怪了。 “是的,”她缓缓说道,“我曾经认识他。” “曾经认识他,怎么了……难道……” 维多利亚点了点头。 “是的,”她说,“他已经死了。” “什么时候?” “在巴格达,蒂奥旅馆。”她又马上补充道,“这件事被瞒了下来,没人知道。” 理查德缓缓点了点头。 “我明白,无非是那种事。但是,你……”他看着她,“你怎么知道的?” “我被牵扯进去了——一个偶然的机会。” 理查德若有所思地盯着维多利亚看。 维多利亚突然问道:“你在学校时的绰号是路西法,是吗?” 理查德看起来很惊讶。 “路西法?不,我当时的绰号是猫头鹰,因为我总戴着闪闪发光的眼镜。” “你认识叫路西法的人吗——在巴士拉?” 理查德摇了摇头。 “路西法,黎明之子——堕落的天使。” 他补充道:“或者,这个词还有一种解释,是老式的蜡烛火柴,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它的优点是在风中也不会被吹熄。” 他一边说着,一边仔细端详维多利亚,而维多利亚紧紧皱着眉头。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她马上说,“在巴士拉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已经告诉你了。” “不,你没告诉我,发生这件事的时候,你们在什么地方?” “哦,我明白了。我其实是在领事馆的休息室里,等着见克莱顿领事。” “当时还有谁?旅行商人,卡迈克尔,还有呢?” “还有好几个人,有个又黑又瘦的法国人,也可能是叙利亚人。还有个老人,我猜他是波斯人。” “旅行商人拔出左轮手枪,你阻止了他,卡迈克尔跑了出去——怎么跑的?” “一开始,他是朝领事的办公室走去,在走廊的另一头,那里还有个花园——” 她打断了理查德的话。 “我知道,我在那里住过两天。事实上,我住进去的时候,你刚走。” “哦?是吗?”他又仔细地打量起维多利亚来,不过维多利亚没有察觉。她正在回想领事馆那条长长的走廊,但大门是在另一头,打开后就是阳光和绿树。 “哦,我刚刚说,卡迈克尔一开始是往那边走,然后他突然转身,冲出了大门,跑到了大街上。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那个旅行商人后来怎么样了?” 理查德耸了耸肩肩膀。 “我记得,他当时编了一段故事,说什么前一天晚上有个人袭击了他,还抢走了他的钱,他把领事馆的这个阿拉伯人当成了那个强盗。之后的事情就不清楚了,我坐飞机去了科威特。” “那时候,住在领事馆的有哪些人?”维多利亚问。 “有个叫克罗斯比的人——在石油公司工作。没有别人了。哦,对,还有一个刚从巴格达来的人,但我没见着他,所以不知道名字。” “克罗斯比。”维多利亚想起了克罗斯比上尉,想起他胖胖的五短身材,还有说话断断续续的样子。一个很普通的人,很正派,不耍手腕。而且,卡迈克尔到蒂奥旅馆的那天,克罗斯比上尉已经在巴格达了。是不是因为看到克罗斯比上尉站在走廊另一头,阳光下现出了一个轮廓,所以卡迈克尔放弃了去领事办公室,而突然选择冲回大街呢? 她思考着这个问题,陷入了沉思当中。当她抬起头,发现理查德·贝克正仔细地看着自己的时候,感到有点儿心虚。 “你为什么想了解这些事情?”他问。 “只是感兴趣。” “还有别的问题吗?” 维多利亚问道:“你认识一个叫拉法奇的人吗?” “不,不认识。男人还是女人?” “我也不知道。” 她又开始思考起克罗斯比上尉。克罗斯比?路西法? 路西法是否就是克罗斯比上尉呢? 3 当天晚上,维多利亚对庞斯福特·琼斯博士和理查德·贝克道过晚安,便上床休息了。之后,理查德对博士说道:“我能看看艾默生写的那封信吗?我想知道关于这个姑娘,他是怎么说的。” “当然可以,亲爱的,当然可以。我就放在身边的某个地方了。我记得在信纸反面我还写了点儿笔记,他对维罗妮卡评价很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她对考古工作有强烈的兴趣。我觉得她是一个很迷人的姑娘——非常迷人。行李丢了,她也没有大惊小怪,而是勇敢地接受。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女孩都会要求第二天去巴格达买套新衣服。我觉得她很有活力。顺便问一句,她是怎么把行李弄丢的?” “她被人用氯仿麻醉了,绑架了,关在一个当地人家里。”理查德冷淡地说。 “对对对,你告诉过我,我想起来了。这不太可能,让我想起了——想起了什么来着?对了,伊丽莎白·坎宁,你还记得吗?她失踪了两个星期,重新出现后说了一番别人都不相信的话。她说的话和事实相矛盾,非常有意思——要是我没记错,她编了一套吉卜赛人的故事,她的长相不好看,应该不会与什么男人有瓜葛。而我们这位小维多利亚——维罗妮卡——我总是叫不准她的名字,她长得很漂亮,很可能牵扯到一个男人。” “她要是没染发,会更漂亮的。”理查德冷冷地说。 “她染过头发?没错,你在这方面很有研究。” “艾默生的信,先生……” “当然,当然,我不记得放在什么地方了。但你可以到处找找——我也急着找它呢,因为我在背面做了点儿笔记,还画了线圈和珠子的素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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