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吧,路易莎

LOUISA, PLEASE COME HOME

她只说“是的”  作者:雪莉·杰克逊

“路易莎。”我母亲的声音从收音机中传出,吓了我一跳。“路易莎,”她说,“回家吧。我们已经三年没看到你了;路易莎,我保证什么事都没有。我们都很想你。我们盼着你回来。路易莎,快回家吧。”

每年,在我离家出走的纪念日都会听到这番话。而每次听到我都感到害怕。因为在纪念日之外的时间里,我会渐渐忘了我母亲的声音——那种柔和而陌生的、带着祈求意味的腔调。我每年都会听到。我看到过报纸上的相关报道,题目为“路易莎·特瑟失踪一周年”,或者两周年、三周年。我总是等待着6月20日的到来,就好像那天是我的生日一样。起初我会收集相关报道的剪报,但总是背着人。因为如果让人看到我剪下印有自己照片的头条新闻,一定会觉得奇怪。我藏在钱德勒市,这儿离我家很近。所以这里的报纸也在大肆报道关于我的事。当然,当初我之所以选择钱德勒作为藏身之地,也是因为这个城市足够大,容易躲起来。

我离家出走并不是一时冲动。我一直都知道,早晚有一天我会逃走,而且我提前就制订了各种计划,以便随时施行。我必须做到万无一失,一次成功,因为他们不会给我第二次机会。而一旦失败,我就会被人看作傻子,而我姐姐卡萝尔会永远拿这事嘲讽我。我承认我是故意在卡萝尔婚礼前一天离开的。在那之后很长时间,我都会一遍遍想象,当她发现我已经离开,她少了一名伴娘时会是什么脸色。但报纸上说婚礼如期举行,卡萝尔对一个记者说,她的妹妹路易莎也会希望婚礼如常举行。她说:“她绝不是有意破坏我的婚礼。”但是,她很清楚我就是有意的。我敢肯定,当他们知道我失踪后,卡萝尔首先会去清点贺礼,好知道我拿走了什么。

不论怎样,卡萝尔的婚礼可能被搞砸了,但我的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比我期望的还要顺利。家里人都在忙着布置鲜花、询问婚纱是否已经送到、打开一箱箱的香槟,计划着如果下雨不能在花园里举行婚礼应该怎样应对。而我,则关上了身后的大门,开始了离家出走的旅途。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保罗看了我一眼。保罗就住在隔壁,比起讨厌我,卡萝尔甚至更讨厌他。我妈妈总是说,每次我做了什么令家里人蒙羞的事,都有保罗的份儿。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认为保罗与我的离家有关,即使保罗一次次解释说,那天下午当他看到我沿着车道离开时,我曾想尽办法躲开他。那些报纸总是称他为“家族好友”,并且说一直都在向他询问我的去向。“家族好友”这个称谓一定让我妈妈乐坏了。当然他不可能知道我当时是要离家出走。我用离开前告诉我妈妈的那套说辞应付了他。我说我只是想一个人走开一小会儿,暂时不去想那些让我感到困惑或兴奋的事情;我要去市中心走走,也许在那儿买个三明治做晚餐,然后再去看场电影。他让我为难了一阵儿,因为他也想与我一同去。我本没打算在街角的车站坐车,但因为保罗老跟着我,还让我等着他开车一起去市中心的小酒馆吃晚餐,让我不得不决定坐最近的一班车离开。所以,我跑向街角的车站,把保罗丢在身后。这是我的整个计划中唯一变动的部分。

就这样,尽管我最初的计划是步行,我还是坐公交车来到了市中心。其实这样反而更好,因为即使车上有人看到我从家坐车去了市中心也不会多想,而且我还想办法赶上了早一点儿的火车离开。我买了往返火车票,这很重要,会让我们家的人认为我还会回来,他们向来是这么思考问题的。他们认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理由——因为我父母和卡萝尔向来不会无缘无故地做事情。因此,如果我买了往返票,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还会回来。另外,如果他们认为我还会回来,就不会那么快感到恐慌,我也就能争取更多时间,在他们开始找我之前就躲起来。然而不巧的是,当晚卡萝尔睡不着觉到我房间来找阿司匹林,所以很快就发现我不在了。这也导致我的先发优势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我知道他们会知道我买了票。我可没那么傻,认为自己能不留痕迹地离开。被抓到的人往往都是因为做了反常或者引人注意的事情而被人留意到——我所有计划的制订都基于这一点。所以,我一直都尽量融入环境,不被发现。我知道他们会发现我买票的事情,因为这在我们一直生活的小镇中是反常的事情,然而这是我做的最后一件不寻常的事。买票时我想,如果我爸妈知道我买的是往返票,也许对他们来说会是个安慰。他们会觉得不论我在外多久,总还有一张回家的车票。实际上我也确实把回程票保留了很久。我曾把它放在我的钱包里当作我的幸运符。

我一直关注着报纸上的报道。皮科克夫人和我通常在早餐桌前喝第二杯咖啡时看这些报纸,然后我再去上班。

皮科克夫人常问:“你怎么看这个洛克维尔市的女孩失踪的事?”我便会遗憾地摇摇头,回答说这个女孩大概是疯了才会想要离开这么漂亮、奢华的家。有时候也会说,也许这个女孩压根儿就没有离开——她家里人也许因为她是个杀人狂而把她关在了哪里。皮科克夫人喜欢一切有关杀人狂的事。

有一次我拿起报纸并且很认真地看着上面的照片。然后我问皮科克夫人:“您觉不觉得她和我长得有点儿像?”皮科克夫人后仰着身子看看我又看看照片,然后又看了看我,最后摇了摇头说:“不像。如果你头发再长一点儿、卷一点儿,脸再圆一点儿,可能还有几分相似。但是如果你长得像个杀人狂,我肯定不会让你在我这里住。”

“我总感觉她和我长得有点儿像。”我说。

“你别无聊啦,赶紧去上班吧。”皮科克夫人对我说。

当我拿着票登上火车时,我并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来追我,但我觉得那样也好,因为即便知道了也只会让我紧张,从而让我犯错,把事情搞砸。我知道一旦他们意识到我不会再乘返程火车回到洛克维尔,首先就会猜想我去了克雷恩——那趟列车途经的最大的城市,所以我只在克雷恩停留了不到一天。我去了一家百货商场,那里正在搞大促销。我感觉在那儿我会被购物的人包围,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曾有一瞬间以为,除了克雷恩那家百货商场,我再也到不了离家更远的地方了。我不得不在人群中奋力给自己找出一条路,才来到卖打折雨衣的柜台前。我不得不在柜台前左推右挡,才从一个又老又胖的妇人手中抢下一件,那雨衣对她来说实在太小了,她不可能穿上。而她嚷嚷的样子让人以为她都付过钱了。我很有先见,手里拿着准备得正好的零钱——6美元89美分,把钱直接递给女售货员,拿起雨衣和包装袋,在快要被挤死之前挤出了人群。

那件雨衣简直太超值了。我一直穿到那年冬天,连个扣子都没掉。第二年春天,我有一次把雨衣忘在一个地方,后来也没能找回来。那雨衣是棕褐色的,在商场的女厕所穿上它的时候,我就开始把它当作我的一件旧雨衣,这感觉很好。我之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雨衣,我妈妈要是看到它会晕死过去。我在商场干了件高明的事。我离家的时候穿了一件浅色短外套,类似于夹克的样式。穿上雨衣的时候,我就把那件浅色外套脱了下来并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放到了雨衣口袋里。然后我若无其事地拿着那件外套到了甩卖夹克的摊位边,装作是拿出来看过之后又不太满意的样子,把它丢在了摊位上。根据我的判断,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行为,在我离开柜台之前,我看到一位女士拿起了我的外套,仔细地挑选。我其实可以跟她说,那是件很便宜的外套,打折后是3美元98美分。

丢掉了原来的浅色外套让我感到轻松。那衣服是我妈妈给我挑的,即便我很喜欢它,即便它价格不菲,但穿着它太容易被人认出来了,我必须得换掉它。我确信如果我把它装进一个袋子然后扔到河里或者垃圾桶里,它迟早会被人找到。即使没有人看到我丢衣服,也肯定会找到这件外套,然后他们就会知道我在克雷恩换了衣服。

那件外套最终也没被找到。他们找到的关于我的最后线索就是有个洛克维尔的当地人在克雷恩火车站看到过我,她认出了我的那件浅色外套。他们没能找到我之后的去向——当然,这部分得益于运气,部分是由于我高明的计划。两三天之后报纸还报道我在克雷恩,一些人认为他们在街上看到了我。一个在商店买裙子的女孩还被警察带走看管,直到她找到人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他们很努力地寻找我,但他们找的是路易莎·特瑟,而从丢掉妈妈给我买的浅色外套的那一刻起,我已不再是路易莎·特瑟。

我所倚仗的是,这个国家肯定有成百上千位这样的女孩:19岁的年纪,金发,身高5英尺4英寸[1英尺约等于30厘米,1英寸约等于3厘米。——编者注(如无特殊说明,书中脚注均为编者注)],体重126磅[1磅约等于450克。]。而这些女孩中有很多人一定也和我一样,穿着宽大的棕褐色雨衣。离开百货商场之后我就开始在克雷恩的街上数穿着棕褐色雨衣的女孩,一个街区之内我就看到了四位这样打扮的女孩,所以我感到很安全。那之后我隐藏得更好,我走进了一家小咖啡馆,在那里吃了一个三明治,然后去看了场电影——就像离开前告诉我妈妈的那样。我一点儿都不赶时间,我宁愿去火车上睡觉,也不想在克雷恩找地方过夜。

不被人注意的感觉很有趣。那天有数百人见过我,电影院里还有一个水手企图和我搭讪,但谁也没真正注意到我。如果我入住宾馆,前台服务员也许会注意到我;如果我穿着那件廉价雨衣去一家高级餐厅吃晚餐,也会引起怀疑,但我像其他所有穿戴相似的女孩那样行事。所以,唯一一个可能记得我的人就是火车站的售票员,因为像我这样穿着旧雨衣的女孩通常不会在夜里11点去买火车票。但我也想到了这一层,我买了一张去往6英里[1英里约等于1.6公里。]以外的阿米蒂维尔的车票。阿米蒂维尔有一所大学,它与我刚刚擅自退学的那个精致的小学校不同,是一个校园很大、气氛友好的地方。我这样的穿着在那里很平常。因此,阿米蒂维尔是一个理想的伪装。我告诉自己,我是一名回家度周末之后返校的学生。火车午夜之后才到达阿米蒂维尔。但当我下车进入车站时,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奇怪,因为我在车站里喝着咖啡消磨时间时,至少有7个——我数着人数来着——穿着类似雨衣的女孩来来去去,一点儿也没觉得在这个时间上下火车有什么奇怪。一些女孩提着箱子,我本想在克雷恩弄个箱子,但提着箱子去电影院太显眼,况且回家度周末的女学生通常也不会提箱子,她们家里都有睡衣和备用的袜子,只需要把牙刷放进雨衣的口袋里就可以了。所以我那时并不担心自己没有随身箱子,尽管我知道自己很快就会需要一个。喝咖啡时我改变了主意:我把角色由过完周末返校的女学生变为从学校放假回家的女学生。我一直尽力从将要扮演的角色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毕竟我以前做过一阵大学生。我想,现在那封退学信应该还在路上,以美国政府部门可以做到的最快速度寄给我爸爸,告诉他我已经不是一名大学生了。一想到我爸爸看见那封信后,可能做出的一系列反应,我便彻底下定决心,离家出走了。

报纸上也写了这个,他们认为学校里发生的事是我逃跑的原因,但如果仅仅是因为那件事,我不会离开。不,很久以来,我一直想要离开家。从我记事以来,我几乎就一直在不断地计划离家出走,直到我相信计划已经万无一失。事实证明我的计划的确周密无误。

坐在阿米蒂维尔火车站里,我试着为自己在周一夜里离开学校返家而不是过完周末后返校找一个好理由。正如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我总是尽力把自己代入角色来思考,并且力图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的理由。没人问过我,但我得做好应答的准备。最后我想好的解释是:我姐姐第二天要结婚,所以我得在周一赶回家去做她的伴娘。我觉得这个理由比较有趣。我不想因为什么令人悲伤或者恐惧的理由回家,比如我妈妈生病了或者我爸爸出车祸受伤了之类的,如果那样我还得做出一副伤感的样子,反而会引人注意。所以,我就是因为要参加姐姐的婚礼而回家。我在火车站里溜达,看起来只是闲逛,碰巧与一个推门而出的女孩擦肩而过。她身穿和我一样的雨衣。若有人无意中看到,会认为从门里走出来的是我。买车票之前,我去了趟洗手间,从鞋里取出20美元。我从爸爸的书桌里拿了一些现金,目前还剩大约300美元。我把大多数现金都藏在了鞋里,因为我实在想不到更安全的地方了。我钱夹里只放刚好够下次可能需要花的钱。整天踩着一卷纸币走来走去并不舒服,但我的鞋很结实,是那种不在意自己的外形时会喜欢穿的舒适的旧鞋,离开家前我换了新鞋带,这样我就可以把鞋带系得很紧很结实。你看,我计划得很仔细,没有忽略任何小细节。如果他们让我策划姐姐的婚礼,忙乱、尖叫、歇斯底里的事情就会少很多。

我买了一张去钱德勒的车票。钱德勒是本州最大的城市,也是我此行要去的地方。这是一个很适合藏身的地方,因为洛克维尔的人没有特殊原因通常不会去那儿。如果在洛克维尔或者克雷恩找不到需要的医生、牙齿矫正医师、心理咨询师,或者裙装布料,那他们就会直接去真正的大城市——例如州府——寻找。钱德勒的城市规模足以让我藏身其中,而洛克维尔的人又不把它当作大都市。阿米蒂维尔车站的售票员一天里应该遇到过很多女学生买票往钱德勒去,他接过钱之后头都没抬就直接把票塞给了我。

有趣!他们后来应该也来钱德勒找过我,按说他们不会忽略任何一个我可能藏身的地点。但也许洛克维尔的人都觉得没人会将钱德勒作为一个选项,因为我在那儿从来没感觉有人在找我。当然,钱德勒当地报纸上登有我的照片,但据我所知,从来没人多看我一眼。我每天早上起床后去上班、购物,与皮科克夫人一起看电影,整个夏天都去海边沙滩玩,从来不担心被人认出来。我与其他人一样行事,有着一样的穿着,甚至想法也没什么不同。在钱德勒的三年里,我看见过的唯一一个洛克维尔人就是我妈妈的一个朋友,我知道她来钱德勒只是为了带她的狮子狗去这里的狗场配种。她当时眼里只有和自己同是狮子狗爱好者的人,根本无暇顾及旁人。所以,当她走过来的时候,我只需要走进街边的一个门洞就好,她根本没看我。

和我一起登上去往钱德勒火车的还有另外两个女孩,也许她们也都是回家参加姐姐婚礼的。她们都没穿我这种棕褐色雨衣,但其中一个穿了一件旧蓝色外套,和我的衣服气质感觉都接近。火车开动后不久我就睡着了,醒来时我一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我正在实施周密的离家计划,而且进展顺利,已成功大半。想到这儿我几乎笑出声来,而车厢里我周边的人都在睡觉,于是我又睡了过去,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火车到达钱德勒车站才醒来。

这就是我离家的全过程。一天前的午后我离开了家。今天早上7点,也就是我姐姐婚礼的当天,我已经离家很远。我觉得从各方面来看他们都不可能找到我。我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在钱德勒安顿下来。于是,我先在车站旁的一个餐馆吃了早餐,然后去找住处,再给自己找一份工作。我首先买了一个手提箱,有意思的是,如果你在火车站附近买手提箱,没人会注意你。在火车站附近,手提箱看起来很平常。我选了一家货品比较齐全的商店,买了一个便宜的手提箱、一双袜子、一些手绢和一个旅行闹钟。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放进手提箱,将箱子提在手里。心情平静的时候,所有事情都不难。

后来,有一次我和皮科克夫人在报纸上看到有关我失踪的报道时,我问她路易莎·特瑟有没有可能跑到钱德勒来了,她说她认为不可能。

皮科克夫人跟我说:“有人说她被绑架了,我也觉得是。被绑架,然后被杀了。那些人会对绑来的女孩做出许多可怕的事情。”

“但是报纸上说,女孩家没有收到任何索要赎金的消息。”我说。

“他们就是那么说而已,”皮科克夫人摇着头说,“谁知道是不是她家里要保密呢?又或者她是被一个杀人狂给绑架了,杀人狂会要什么赎金呢?我跟你说,你们小女生还不懂这些。”

“我替这个女孩感到难过。”我说。

皮科克夫人说:“谁知道呢,也许这女孩是自愿跟他走的。”

我并不知道自己到钱德勒的第一天早上就会遇到皮科克夫人,我的运气真是太好了!吃早餐时我就想好了,我要扮成一个19岁的女孩,来自北边一个体面人家,存了钱到钱德勒的商科学校来学习文秘。我需要一边上课一边打工挣钱,而商科学校要到秋季才开学,所以我可以利用这个暑期打工攒钱,顺便也看看文秘专业是否真的适合我。这样即便我稍后决定离开钱德勒,也可以等到我出走的风声过了之后再去别的地方。那雨衣看起来跟我要扮演的循规蹈矩的女生的角色不相配,所以我把它脱下来,搭在手臂上。我感觉自己在衣着打扮上做了很好的选择。离家之前我决定穿套装,所以我挑了一套我能找到的最是低调朴素的衣服——灰色套裙和一件白色衬衫。如此一来,只需要做一些小小变动,例如换一件衬衫或者一个翻领上的别针,我就可以变成任何我想要的身份。现在看来,套裙对于一个计划上文秘课程的年轻女孩来说再合适不过了。当我提着手提箱、手臂上搭着雨衣走在街上时,看起来十分平常,和其他人没有区别。每个从火车上下来的人看起来都是这样。我买了一份晨报,又在一个杂货店买了杯咖啡,然后就开始寻找房屋出租信息。一切都看起来那么平常:手提箱、外套、寻租——所以当我问卖汽水的店员去樱草街该怎么走的时候,他看都没看我一眼。他当然并不关心我最后是否找到了地方,但仍然很有礼貌地告诉了我方位和乘车路线。我本来不用为了省钱而去坐公交车,但一个声称需要省钱上学的女孩坐着出租车过去看起来也有些滑稽。

“我永远忘不了你那天早上的样子,”后来皮科克夫人曾对我说,“我一看到你就知道,我愿意把房间租给你这样的女孩——安静、有礼。但你当时看起来像是让大城市给吓蒙了。”

“我不是给吓蒙了,”我说,“我当时是担心能不能找到一个满意的房间。我妈妈嘱咐了太多需要注意的事情,我有点儿担心能不能找到让她觉得满意的地方。”

“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是谁的妈妈来,只要进门一看就知道她的女儿是住在好人家的家里。”皮科克夫人有些自傲地说。

的确如此。当我走进皮科克夫人位于樱草街上的大房子并见到她本人时,我就知道,一切比我原本计划的更加完美。这是所旧房子,但很舒适,分给我的房间也很不错,我与皮科克夫人更是一见如故。当她听我说我妈妈嘱咐过房子一定要干净且位于安全的社区,不会出现晚归的女生被流氓尾随的事情时,她对此很满意。而当她听说我想要存钱学习文秘课程,以便将来能找一份好工作,每周都能给家里寄点儿钱时,她就对我更满意了。皮科克夫人认为孩子们长大后就应该回报父母当初的付出。见面一小时之后,皮科克夫人已经了解了我杜撰出来的那个女孩的所有家庭背景:我妈妈是一个寡妇;我姐姐新婚后仍与丈夫住在我家;我弟弟保罗常让我妈妈担心,因为他迟迟不愿稳定下来安心过日子。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叫路易丝·泰勒。那时我甚至都觉得即使告诉她我的真名,她也不会把我与那个失踪的女孩联系起来,因为她感觉她已经了解了我的家庭。她还让我安心,并且让我写信回家时告诉我妈妈,她会为我在钱德勒的生活负责,并像我自己的妈妈那样照顾好我。最重要的是,她还告诉我附近有家文具店在招女店员。于是我去那儿找了份工作。离家24小时不到,我已经成了一个全新的人。我变成了住在樱草街、在文具店工作的路易丝·泰勒。

有天我在报纸上看到报道说,一位著名的占卜师曾给我爸爸写信说他可以找到我。他说从一些星相可以看出应该能在有花的地方找到我。这让我大吃一惊,因为樱草街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但包括我爸爸以及皮科克夫人在内的所有人都认为,那意味着我的尸体被埋在了某个地方。他们在我最后出现的火车站周围挖了个大坑。然而让皮科克夫人大失所望的是什么也没挖到。皮科克夫人和我没法达成共识,不知道“我”到底是和一个匪徒私奔,成了他的情妇,还是被人分尸然后用卡车运到了什么地方。一段时间之后,他们放弃了寻找,除了偶尔因为一些错误线索而产生的新故事会出现在报纸末版之外,再无其他进展。皮科克夫人和我也转而对一起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芝加哥的大胆的银行抢劫案产生了兴趣。到了离家周年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一年了,我决定为了纪念那个日子而奖励一下自己,我给自己买了顶新帽子,还在城里享用了一次晚餐。我回到家时正赶上晚间新闻时间,收音机里传出了我母亲的声音。

她只说“是的”

“路易莎,”她说,“请回家吧。”

皮科克夫人说:“那个可怜的女人。想象一下她的心情吧。他们说她从没放弃希望,认为有一天她的小女儿会活着回来。”

“您觉得我的新帽子好看吗?”我问道。

我后来放弃了攻读文秘课程的计划,因为文具店要扩大规模,增加一个图书租借店和一个礼品店。我被委任为礼品店的经理,如果一切顺利还会被任命为总经理。我跟皮科克夫人商量,就像和自己的妈妈商量一样。我们认为丢掉一份好工作从头开始是不明智的。我的积蓄都存在银行里,皮科克夫人和我打算到时候把我们的积蓄取出来买一辆小车,或者一起去旅行,甚至去坐邮轮旅行。

我想说的是,我自由了,而且过得不错,从没想过再回去。遇到保罗真是我运气差。很久以来我都没有想起过家里的任何人,除了看到新闻报道里的只字片语之外,也从没想象过他们的生活。但我潜意识里一定还记挂着他们,因为我甚至从来没仔细想过自己是否还想着他们。当我呆站在大街上,张开嘴叫了一声“保罗!”,他转过身,而我马上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时,一切都太晚了。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皱起眉头,一脸困惑。我能感觉到他在努力地回忆并尝试让自己相信记忆。终于,他说:“怎么可能?”

他说我必须回去。他说如果我不回去,他会告诉他们到哪儿去找我。他还拍了拍我的头说银行里还存有一笔悬赏金,谁有关于我的确切信息都可以去领。他还说等他领了赏金,我可以再离家出走,走得越远越好。

也许我的确想回家了。也许这么久以来我心底里一直在等一个回家的机会。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发生在大街上认出保罗这种千年难遇的事情——他之前从没来过钱德勒,那天也只是在钱德勒转车才会停留几分钟。而在他走出车站一分钟之后就遇到了我。如果在那一分钟里我没有经过那儿,如果他没有在转车的间歇走出车站,我就永远都不会回去。于是我告诉皮科克夫人我要回北边的家看望家人。这一切真是太有趣了!

保罗给我爸妈发了一封电报,说他找到我了,会和我坐飞机回去。保罗还说他仍然担心我会再跑,所以最安全稳妥的办法就是把我放在半空中,那样我就跑不掉了。

我开始觉得有些紧张,在从洛克维尔机场回家的出租车里,我不断看着窗外。我发誓过去三年中我从未想起这个我熟悉的小镇,那些街道、店铺和房子。但此时此刻我发现自己一直记得,就像我从未离开过这里,也从未去过钱德勒,看到那里的街道与房屋。当出租车终于转弯驶进我家所在的那条街时,那幢白色的老楼终于再次映入眼帘,我都快哭出来了。

“我当然很想回来。”我说。保罗听到我的话笑了。我想起我曾把那张返程车票当作幸运符保存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清理钱夹时才扔掉它。扔掉之前,我想过有一天我会不会因为想回家而为丢掉了这张返程票后悔。“看起来什么都没变,”我说,“我就是在这个街角搭的公交车。那天我从车道走下来,遇见了你。”

保罗说:“如果我那天拦住了你,也许你也不会再尝试离家出走了。”

出租车在房子前面停下,我下车时感觉双腿在发抖。我抓住保罗的胳膊说:“保罗……等我一下。”保罗望着我,露出那个我熟悉的表情,似乎在说:“如果你现在背弃我,我会要你永世难忘。”然后他拥着我——因为我一直在发抖,和我一起走向前门。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正从窗户里看着我们。我想象不出这种情境下我爸妈会有怎样的举动,因为他们一向推崇冷静、沉着、端庄、举止得体。我想如果是皮科克夫人,她会在甬道上等着我,但此刻前面的大门依然紧闭。我犹豫着是否该按门铃,我以前从没按过这个门铃,而就在我犹豫的时候,卡萝尔给我们开了门。我喊道:“卡萝尔!”看到她我吃了一惊,因为她看起来老了许多。但转念一想,毕竟已经三年没见过她,她老了些也正常,说不定她也觉得我老了。我再次喊道:“卡萝尔,噢,卡萝尔!”看到她我真开心。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进了门,我爸妈都站在里面,等我进去。如果不是有些迟疑,我一定会立即奔向他们,但我犹豫了一下,不太确定应该如何表现,也不清楚他们是否生我的气,是否觉得受了伤害,还是因为我回来了而感到开心。因为这一瞬间的迟疑,我停下了脚步,用不太确定的语气叫道:“妈妈?”

她走过来,把手放在我肩上,久久地看着我的脸,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我想象过这个场景,那时一切都还无关痛痒。我之前本来已经准备好要哭出来,但真到了需要哭的时候我却只想傻笑。她看起来苍老、忧伤,我觉着自己是个傻瓜。然后她转向保罗,说:“噢,保罗!你怎么可以又这样对我?”

我能看出来,保罗有些害怕。他说:“特瑟夫人……”

“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我妈妈问我。

“路易莎·特瑟。”我傻傻地回答。

“不,亲爱的,”她非常温柔地问,“你的真名是什么?”

我终于哭了出来,但已经于事无补。我说:“路易莎·特瑟就是我的名字。”

卡萝尔说:“你们为什么不能放过我们?”她十分愤怒,脸色苍白,全身发抖,几乎是尖叫着对我们喊道:“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想找到我失踪的妹妹。你们这些人却把这当成了骗取悬赏的机会。这对于你们来说是挣快钱,却一次次让我们受伤、心碎。你们的良心在哪里?你们就不能放过我们吗?”

“卡萝尔,”我爸爸说,“你吓着这个可怜的孩子了。”“这位小姐,”他转过头对我说,“我相信你并不知道你做的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伤害。你看起来是个好女孩。想想如果是你自己的妈妈……”

我试着想象我自己的妈妈,然后看向她。

“……如果有人这样利用你的妈妈。我相信你之前并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我转而看向保罗。“曾经数次找人冒充我们失踪的女儿。他每次都说自己是被骗了而且从未想过从中牟利。每次我们都十分希望他找来的那个女孩真是我们的女儿。第一次我们被蒙在鼓里好几天。那个女孩看起来的确像我们的路易莎,她演得真像,甚至知道所有家人之间说过的笑话和家事,除了路易莎别人不可能知道,但最后我们还是发现她是个冒牌货。我女儿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妻子每次经历这种希望与失望之后都会受到深深的伤害。”他拥着我的妈妈,也就是他的妻子,和卡萝尔站在一起审视着我。

保罗失控地说:“听着,不如给她一个机会吧——她知道她就是路易莎。至少给她个机会证明自己的身份。”

卡萝尔问道:“怎么证明?我敢肯定如果我问她,嗯……问她本来准备在我婚礼上穿什么颜色的裙子……”

“粉色,”我说,“我本来挑的蓝色,但你坚持说必须是粉色。”

“她肯定知道答案,”卡萝尔好像根本没听到我的回答,继续说,“你之前带来的那些女孩,保罗,她们都知道答案。”

这么下去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我早该知道。也许他们已经习惯了寻找,所以他们宁愿继续寻找我而并不期盼我回家。也许我妈妈从我脸上并没有看到路易莎的痕迹,而是看到了我长久以来努力扮演的路易丝·泰勒的特征。所以我看起来已经不像路易莎了。

我有些为保罗感到伤心,他不像我对我父母了解得那么深,还以为仍有机会说服他们,让他们最终张开双臂对我哭喊:“路易莎!我们丢了好久的孩子!”然后给他支付酬金。之后我和家人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当保罗还在试图劝说我爸爸的时候,我走到一边想再看看客厅。我感觉我能待在这儿的时间不长了,所以想走前再看一眼我的家。姐姐卡萝尔一直紧盯着我。我想着我之前的两个女孩到底想要偷走什么,我想告诉卡萝尔,如果我真想偷什么东西,三年前我就偷走了。我第一次离家的时候本可以带走所有我想要的东西。现在这儿已经没有我想要的东西了,我想要的东西都已经不存在了。我意识到我想要的就是留下来——我实在太想留下来了,我想把整个身子吊在楼梯栏杆上尖叫。但即使一个坏脾气孩子的形象会让他们在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了出走的路易莎,我觉得他们最终也不会邀请我留下来。我都能想象自己尖叫着被拖拽踢打着赶出家门的样子。

“好漂亮的老房子。”我礼貌地和一直跟在身边的姐姐卡萝尔说。

“我们家族已经在这座房子里生活了好几代了。”她也很有礼貌地说。

“这些家具真漂亮!”我说。

“我妈妈很喜欢古董。”

“指纹!”保罗突然大叫。这下我估计我们得请一个律师,或者说是保罗认为我们得请一个律师。如果他知道我不会请,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一旦他们认定我不是路易莎,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律师能让我爸妈和姐姐卡萝尔重新接纳我。难道法律能让我妈妈看着我的脸然后认出我来吗?

我得想办法让保罗意识到我们什么也做不了。于是我走过去站到他旁边,对他说:“保罗,你难道看不出来你只会让特瑟先生更加生气吗?”

“的确如此,女士,”我爸爸一边说一边对我点点头,表示他认为我是个有理智的人,“威胁我确实不是个好办法。”

我说:“保罗,这些人不欢迎我们。”

保罗又开始说着什么,并且生平第一次改变了主意,向着大门大步走去。当我转身跟上他,心里想着我在这次“伟大的回归”中永远不可能走进前厅时,我爸爸——不对,特瑟先生——跟过来拉起了我的手。他很和蔼地对我说:“我女儿比你小一点儿。但我相信你也有一个爱你的、希望你快乐的家庭。回家吧,小姐。请让我像父亲那样给你一点儿忠告——离这家伙远一点儿,他缺德又一无是处。回到你自己的家去吧。”

“我们知道为自己的女儿担惊受怕是什么滋味,”我妈妈说,“回到爱你的家人身边去吧。”

我想她指的是皮科克夫人。

“为了确保你能回家,”我爸爸说,“让我们给你一点儿车费。”我试图挣脱他的手,但是他已经把一张卷起来的钞票塞进我手里,我只能拿着。他接着说:“我希望有一天也会有人像我对待你这样善待我的女儿路易莎。”

“再见,亲爱的。”我妈妈走上前来轻拍我的脸,说,“祝你好运。”

我对他们说:“我希望你们的女儿有一天会回来。再见。”

那是一张20美元的钞票,我把它给了保罗。比起他所费的事,这点儿钱似乎远远不够。不论怎样,我最终回到文具店继续工作。之后每一年,在我离家出走的那个日子,我妈妈都会继续在广播里对我呼唤。

她说:“路易莎,请回家吧。我们都期盼着我们亲爱的女儿回来,我们需要你,我们很想你。你的爸爸妈妈都爱你,没有忘记你。路易莎,请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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