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

[哈伦·拉希德,英文作Haroun al Raschid,亦作Harun al-Rashid,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第五任哈里发,因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曼大帝结盟而蜚声西方,更因《天方夜谭》(一译《一千零一夜》)生动地渲染了其许多奇闻轶事而为众人所知。在他统治期间,阿拔斯王朝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发达,步入了名副其实的伊斯兰黄金时代。]

天方夜谭谋杀案  作者:约翰·迪克森·卡尔

我将死沉死沉的曼纳林拖到一张长凳上,让他躺平,然后叫人送了些水来。他的脉搏很微弱,看着他呼吸的样子,我不由得想,哪怕是这么身强力壮的人,心脏也脆弱得很。霍斯金斯巡佐匆匆地敲了一下门就进来了,他盯着曼纳林看了一会儿,接着又把目光移到了帽子、手杖和地上的香烟上。然后他把香烟捡了起来。

“瞧!”霍斯金斯凶巴巴地说道,他端详着香烟,而不是长凳上的人,“看到没,那家博物馆着实有些古怪——”

“说得是,”我说,“而且我们已经步入其中了,只有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要去那里探个究竟。你留在这里守着他,看能不能让他苏醒过来。他若开了口,把他说的每个字都记下来。刚才我一提到你那个朋友‘络腮胡’,他就昏倒了……这个时辰,有没有法子可以让我进入博物馆?那儿有负责守夜之类的人吗?”

“有,长官。老普鲁恩在那儿。博物馆一周有三个晚上开放,从7点开到10点;这是老头子一时心血来潮;您明白的,长官。在这三个小时里,普鲁恩充当接待员,过了这个点儿,他摇身一变就成守夜人了。不过,您从前门敲门他是听不见的。您要是想让他听见的话,得绕到后面去敲后门——走帕尔默花园路。”

帕尔默花园路,我记得是通往圣詹姆斯街的一条小巷,与后边的克利夫兰街平行。霍斯金斯承认,他没想过要把普鲁恩叫起来,理由是他没把这样不起眼的愚行与韦德博物馆这么体面的机构联系到一起。可是,就在我把一个手电筒揣进口袋,出去发动车子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觉得现在应该拿出点儿认真的态度,来对待“络腮胡”凭空消失这一事件了。

常识告诉我们,只有一种方式能让一个昏迷的人突然从一条空荡荡的街道上消失。这个方式非但谈不上雅观,甚至还可能极为滑稽,可我们干吗要指望犯罪方式雅观呢?你瞧,我已经把这事看作犯罪行为了,虽然之前我还觉得它荒诞不经。十一年前我进入警界时,头儿命令我摒弃的头一样东西就是幽默感;而且对于像我这样来自唐郡[唐郡,位于北爱尔兰东南部、爱尔兰岛最东端。1973年以后不再具备行政功能。]的人来说,我已经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尽了全力。

过了干草市场街,我继续沿着空寂无人的蓓尔美尔街行驶。在夜里这个点儿,像圣詹姆斯街街尾这么冷清的地方,伦敦怕是没有第二处了。月光皎洁,宫门上方的镀金大钟显示,此刻是零点5分。一路向西,克利夫兰街显得危险而又阴森。我没有听从霍斯金斯的建议绕到后面去,而是直接把车停在博物馆前面,然后就下了车,打着手电筒在漆黑的路面上展开了搜索。在马路牙子上,我看到了霍斯金斯用他那个破手电筒没能照到的东西:路面上有一个圆洞,洞口上有一个盖得不严的铁盖。

换句话说,那个凭空消失的疯子,肯定是让人顺着这个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迅速弄走了。

诸位,别笑。你们没有像我这样,站在一个人迹渺无、死气沉沉、漆黑一团的广场中央,正对着博物馆那一扇扇笑得龇牙咧嘴的青铜大门,看见这令人困惑的场景。“络腮胡”已经溜回了煤窖里,就像神怪溜回了自己的瓶子里一样。我用手电筒照了照博物馆。这是一座结实的建筑,正面临街,约八十英尺宽,共有两层,是用抛过光的石块建成的。底层的窗户被石头遮住了,二层窗户则被法国风格的铁格栅罩住了。六级宽宽的台阶通往正门;门上方有一个门罩,撑在两根石柱上。在我手电筒光的照射下,青铜大门上闪烁着一簇阿拉伯文字。真是匪夷所思,伦敦的街道上居然塞进了这么一座房子,比《天方夜谭》中的情景还要怪诞。房子两侧均有一堵约六英尺高的高墙。从右墙头望去,可以看见外面一棵树的树梢,那很可能只是一棵伦敦悬铃木,但发挥一下想象力,也能轻而易举地把它幻化成某种更具异国情调的东西。

我回到那个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移开铁盖,用手电筒往洞里照了照。运煤滑板已经搬走了。酷暑时节,下面贮的煤很少,可谓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我做了一件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探身下洞——双手像做引体向上一样抓着洞口边沿,好将盖子复位盖好,以免某个脾气暴躁的上校回家晚了,失足掉进洞里——然后我才松开手。

下面有许多盒子和包装箱,一看就是胡乱堆放在这里的,我抓着洞口边沿悬在空中时,双脚差不多都碰到了它们。不过这些盒子和箱子起到了类似平台的作用,无疑某个人就是站在这个台子上把“络腮胡”从洞口拽下来的。此外,煤窖的门敞开着,可以通向地窖的其他地方:门的搭扣上挂着一把打开的大挂锁,钥匙还插在锁眼里。也是巧了,我踢翻了一个盒子,弄出了“轰隆”一声巨响,吓得我一下子跳到了地窖更大的那一边。

这地方潮湿、暖和,通风不畅。我用手电筒把刷白的墙面扫了一遍;地上堆着更多的包装箱,而且碎屑和细刨花几乎铺了一地。放眼地窖的尽头,有一个废弃的火炉,上面有几根裹着石棉的管子伸展出来:整个地窖,我判断,大约有一百英尺的进深。火炉后边一点点,后墙上有三个安得很高的活板窗。火炉左边有一个装煤用的大柜子,看着像一个高高的木棚,柜门朝向地窖的前端,里面还存放着堆积如小山的煤块。我正四处寻找“络腮胡”,期待发现老天才知道的真相,可就连储煤柜里都找了,还是连他的毛都没见到一根。不管怎么说,我愈发感到有些发毛了。这里就算没有“络腮胡”,肯定也有什么其他东西。我怕头撞到火炉管子,便伸手挡了挡头,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个悬着的电灯泡,摸上去还是热乎乎的。这时,不知从什么地方吹来了一股风,我可以发誓,我听到了有人走动的声音。

朝右看去,有一段混凝土台阶。地窖顺着台阶的方向一直延伸向里。台阶修得跟座纪念碑似的,靠着一块木头隔板,隔板将这片相当狭窄的区域与另一边更大的储藏区隔开了。台阶背对着我来的那个方向。我拾级而上,关掉了手电筒,但作好了随时再打开的准备。台阶顶端有一道防火的钢门,漆成了木门的样子,还装了一个压缩空气阀,以防门会“砰”的一下关上。我小心翼翼地扭开了球形把手。这时,空气阀突然呼呼作响,吓得我停在半路,夹在了门缝里……

幽暗之中,我看到前方像是一个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大厅。大厅中央,有个人在手舞足蹈。

我没夸张,真是这样。我能听到那人在跳诡异的踢踏舞时,踢踢踏踏和翻空心筋斗的回声。朝博物馆的前端看去,大厅有一大半都在我的左侧;我能看见白色大理石楼梯的扶手。前面可以看到一盏电灯的微光,有如茫茫海湾中的一丝亮光。电灯虽一动不动,却让白色大理石地板显得阴森森的,煞是可怖,还在一个东西周围投下了一圈条状的光,因为电灯就放在那东西上——一口长方形的箱子,约七英尺长,三英尺高,上面那些崭新的钉头闪闪发亮。跳跃不定的阴影中,一个矮小的人围着箱子又是踢踏,又是蹦跳。更为怪异的是,这个小矮子居然是一身接待员的行头:穿着齐整的有黄铜纽扣的蓝色制服;戴着整洁的蓝帽,摇头晃脑时,漆皮帽舌还闪闪发亮。他跳完最后几步,那股兴奋劲儿在喘不过气的呼哧声中告一段落了。他踢了那口箱子一脚,天花板下面响起了隆隆的回声。而他开口说话时,却只是小声低语。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他相当温柔地说道,“呵,呵,呵!勇气!我称之为勇气!”

下面我就把我所见到和听到,却难以置信的事情给诸位讲一讲,绝对没有添油加醋。整个情形就跟动画片里没有生命的物体天黑后突然活了过来一样;而要说缺乏生气,我向来觉得,最缺乏生气的恐怕要数博物馆的接待员了。可他的鼻音是货真价实的。他呼哧呼哧地笑了几声后,一本正经地整理了一下制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扁瓶,摇了两下,就仰头喝了起来。

我打开了手电筒。

光线穿过大厅,照在了他一起一伏的喉结上,他的红脖子皱巴巴的,像火鸡一样。他盯着我看时,胳膊猛地垂了下来。他眨了眨眼睛,好像很惊讶,但却一点也不慌张。

“你是——”他嘴里刚蹦出了两个字,就换了一种语气,“那边是谁?”

“我是警察。到这边来。”

缓过来神以后,他态度强硬起来了,摆出了一副恼怒和蔑视的样子。他一边往后退缩,一边又横眉怒目,但依然一点儿也不慌张,甚至还残存着刚才的那股兴奋劲儿。他拎起提灯,拖着脚走了过来,嘴里不停地咕咕哝哝,脖子摇来摆去。我看到了一张瘦骨嶙峋的脸,上面全是皱纹和红斑,红斑都蔓延到了长鼻子的鼻尖上;他的眼镜戴得很低,都快滑到鼻尖了;他向上盯着我,眼睛都要挤扁了,头几乎偏到了一边肩膀上。他有点儿气不打一处来了。

“哦,你是,是啥来着?”他的语气极尽讽刺之能事。接着他摇了摇头,仿佛一个没有根据的猜疑得到了证实似的。他清了清嗓子:“可以请教一下吗,像这样破门而入,是哪门子游戏?你究竟是何方神圣?敢问你这玩的是哪门子游戏?”

“别费口舌了,”我说,“今晚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他问道,那口气好像我先前说的是别的地方,才换到这个话题似的,“这里?啥事也没发生。除非那些骇人的木乃伊从阴森森的箱子里跑出来了——反正我是没看见——哎呀,啥事也没发生。”

“你叫普鲁恩,对吧?行啊,你想背上一个绑架的罪名?不想的话,就告诉我那个戴玳瑁框架眼镜的”——我没提假络腮胡子,一提就作呕——“高个子老头儿怎么了?他大约一个小时前来过这里。你把他怎么了?”

他发出狐疑的声音,混杂着嘶哑的笑声。他盯着我看的时候,眼中的反抗意味似乎减轻了一些。

“你疯了,老兄,”普鲁恩先生很不客气地说道,“你听我说,你还没去过‘狗与鸭’酒馆吧,对不对?‘高个子老头儿戴着啥来着’——噢,要我说,别这么夸张!听着,我跟你说,老兄:你还是乖乖地回家去睡——”

我把手放在了他肩上。我自己都在想我是不是疯了,这让我直想拧断他那瘦巴巴的脖子。

“很好,那我们就把它作为谋杀案起诉呗,”我说,“不管怎样,都得有劳你随我去一趟警局……”

他整个人一下子吓瘫了,声音也尖厉起来了,“呀,这个,我说——别介呀!无意冒犯……”

“今晚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啥事都没发生!我10点关门后,这里就一个人也没有了!”(最糟的是,这话听起来像是实话。)

“今晚11点这里原本打算举办一个预展什么的——是不是?”

他似乎有点开窍了。“噢,那个呀!那事呀!你干吗不早说呢?”这下他来劲儿了,“对,本来是要办一个的,但没办成,取消了。(哎呀,我跟你说,松手;我跟你道过歉了,不要见怪了,得啦!)没错,他们是要看一些东西的,而且伊林沃斯博士都要亲自来看,可见有多重要了吧。只是今天到了最后一刻,韦德先生——我说的是老先生——你不会该死到要去挨他的骂吧!——我说的是老先生,不是年轻的韦德先生——不得不出了一趟城。所以,今天下午他就把这事取消了。情况就是这样。这里压根儿就没来过人。”

“也许吧。不过,我们还是把灯打开,四处看看吧。”

“没问题。”普鲁恩呵呵笑道。他看了我一眼,说道:“坦诚地说,不过,只限于你和我之间,你以为这里出了啥事?有人投诉了不成?”我迟疑了一下,他得意扬扬地穷追猛打,“没有,没人投诉。嗯?这不就结了嘛!没人投诉,你还这么非法闯入,莫非是收了人家的钱不成?”

“大半夜的,”我说,“你围着箱子跳舞,莫非是收了人家的钱不成?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那口箱子里啥也没装,”他宣称,还严肃而又得意地摇了摇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怀疑里面装着一个死掉的男人,可惜啊,里面连个死女人也没有。我这也就是跟你开个玩笑,那口箱子里啥也没装!嗯?”

我还没听懂他这番话是什么意思,他就摇晃着手里的提灯,拖着脚走开了,进入了暗处,消失在楼梯的另一边。接着就传来了一阵咔嗒声,沿着天花板的檐口亮起了一道柔光。隐蔽的灯泡发出月光一样柔和的光线,照亮了大厅。

这地方并没有因为开了灯,就变得不那么诡异了。大厅非常宽阔,也非常高大,地板全是大理石的,还有通往正门的两排间隔十英尺左右的大理石柱子。大厅一览无余,有着公共展览室常见的那种氛围。大厅后端,跟正门在一条直线上的是一座宽敞的大理石楼梯,楼梯上半段分开,分别通往两个开放式展厅,显然二楼就是由这两个展厅构成的。整个天花板清一色用的都是绿白相间的方形瓷砖,后来我搜集了诸多关于这个地方的稀奇古怪的资料,从中得知,巴格达的清真寺穹顶也是这样的颜色。

两面侧墙上有四道开放式的拱门,每面各两道;在拱门的上方,我看到用纤细的烫金字写着“波斯展厅”“埃及展厅”“东方集市展厅”和“八大天园[伊斯兰教中的后世极乐境界,又译“天堂”“乐园”等。]展厅”。除了这四道拱门和正面高大的青铜大门之外,还有三扇门。一扇——就是我进来的那扇——位于楼梯的左侧,如果你面对楼梯的话。另一扇一模一样的门,位于楼梯的右侧。第三扇几乎在右手边侧墙的最里端(以你面对楼梯时的角度看),上面有“馆长专用”几个烫金字,而且离标有“八大天园展厅”的那道拱门最近。

不过,我关注的是这个大厅里的展品,尽管其数量实在是少得可怜。右手边的侧墙上——仍旧是面朝尽头看——挂着几块巨型壁毯,上面的图案异常绚丽夺目,令人魂不守舍,你会发现自己在不停地扭头,看了又看。我不是很确定该怎样去形容。这些图案不仅色彩丰富、构图复杂,能让人浮想联翩,有迷幻的感觉(其实大部分图案如同一层层撒在地上的花卉),而且还具有既慵懒又活泼的特征,使这个地方显得更加诡异,愈发不真实。顺着大厅中央摆放着一排装着武器的扁平玻璃展柜;你的目光会本能地从壁毯转移到刀具上来。

接下来,你朝左手边的侧墙看去,倒是能松一口气。那排石柱和侧墙之间的展品本来应该是很不协调的,却不知为何看起来并不是很突兀:四轮大马车,也叫四轮马车,一共有五辆,在月光般朦胧的灯光下,显得又大又丑。正前方离我最近的是一辆漆得很俗气的敞篷厢式马车,看上去低矮又笨重,解说牌上写着:“制造者为吉列姆·布南,伊丽莎白女王的马车夫,将四轮大马车引入英格兰的第一人,时间约为1564年。挽绳是皮质的,以彰显皇家气派,不过车身尚未采用皮带悬挂。”……我接着往下看。有一辆17世纪的玻璃四轮大马车,一辆饰有红绿相间的波旁盾徽的镀金法国四轮马车,还有一辆门板上刻有“伊普斯威奇电报局”字样的狄更斯时代的邮政马车。最后,在正中间的是一辆巨型马车,漆成了黑色,用黑色皮革罩得严严实实,只有几个像窥孔似的小玻璃窗,整个车身置于离地面足足五英尺高的拱形弹簧上。

韦德博物馆一层平面图

天方夜谭谋杀案

1.从地窖通往博物馆入口的楼梯

2.找到尸体的马车

3.普鲁恩所坐的位置

4.通往二楼的铁制旋转楼梯

5.沾有煤末儿污迹的墙

6.卫生间,有朝后院开的窗户

7.通向博物馆后门的过道的门

8.主楼梯,通往二楼

9.匕首被取出的玻璃展柜

我来回走动,脚步声在大厅里回荡,直到被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

“一样不少而且都没问题吧?”普鲁恩问道。他那皱巴巴的脸上,皱巴巴的眼皮开开合合。他把帽子歪到一边,简直不成样子了,还把双手放到了屁股上。“没找着被绑架的受害者吧?没死尸吧?我就说嘛!没有半点儿痕迹——”

他说了半截突然打住了,因为我已再次走到了前面离青铜门很近的地方,并且看到了一些痕迹。大理石地板上,有一串约六英尺长,从门口呈一条直线延伸过来的黑色污迹。我掏出手电筒照了照,发现是脚印;虽说不是很清晰,但通过脚印的角度和轮廓,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人进过这扇门,且在污迹逐渐变淡前还走了约两码远的距离。半个脚后跟的印迹清晰可见,鞋子尖头的印迹也很明显。这些脚印是因为鞋底沾有煤末儿而留下的。

“你发现了啥?”普鲁恩突然大声喊道。我听到了他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这些脚印,”我质问道,“是谁留下的?”

“啥脚印?”

“你睁大眼睛看看。你不是说今晚这里没来过人吗?”

“呃,啊,”普鲁恩说,“就这个呀?我是说过10点钟博物馆关门后就没人来过这里了,也没说别的呀。我咋知道是咋回事呢?早一点的时候,这里有好几十人——你别笑——好几十!我们这儿可有人气啦,我可没吹牛!”

“你值班时的位置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说,你是在哪里站着或坐着的?”

他指了指青铜大门左侧(以你面朝主楼梯的角度)的一把椅子。坐在这把椅子上,可以看到那些四轮马车右侧的大厅,还可以看到我上楼时所通过的那扇门的一大半。

“你坐在那儿,就没看到有人留下了这些脚印?”

“没有,没看到。”

“一个鞋底沾有煤末儿的人是怎么从大街上走进来的,我想,你能够给我一个解释吧?”

他那副薄薄的小眼镜后面掠过了一丝什么东西,他看起来很紧张却又好像下定了决心。他开口了。

“我问你,就问你一句,那是我该管的事吗?你给我听好了!那是你的事,那些脚印!”他提高了嗓门,“你要找的那具尸体指不定是活着时走进来的呢,嗯?搞不好是我拿刀子捅了他,嗯?然后随手把他扔到了其中一辆马车里,或者东方集市展厅的某个隔间里,也说不定是丢进了八大天园展厅或楼上的阿拉伯展厅呢……你就说要拿我怎么办吧。”

我气得嗓子都冒烟了,快步从那排四轮马车旁走过,任由普鲁恩在背后瞎扑腾。是中间的那辆马车让我收住了脚步,就是那辆有黑色遮罩、隐秘小窗和锃亮的黄铜门把手的巨大马车。挂在门把手上的解说牌上写着:“英国出游马车。19世纪初为欧洲大陆观光而制造,可百分百地保护乘客的个人隐私。”

身后传来了普鲁恩的声音。“天哪!”他阴阳怪气地说道,“老兄,碰它的时候可要小心喽。里面有个死人!有一具奇大无比、血迹斑斑的尸体就躺在——”

接着他的嗓门突然提高,变成了一种刺耳的尖叫声。

我够到高处,扭开了门把手。有样东西头朝前冲了出来,差点儿砸到了我脸上。这东西看似要像玩偶匣里的小丑一样起跳,我还看见了它的眼睛。它跃过了我的肩头,不料鞋子被马车的踏板给挂住了,于是侧栽下去,扑通一声落到了大理石地板上。

一个高个子男人的尸体直挺挺地仰躺在地上,四肢没有完全张开,呈姜饼形;一同摔下来的,还有从他的一只手中脱落的一本棕色封面的书。这名男子已和姜饼一样,没有一丝生气了。他穿着一件长长的深色大衣,在他胸部的左侧,大衣被什么东西顶出了帐篷的形状,看起来很奇怪。我把那一侧的大衣拉开后,看到了插在湿漉漉衬衫上的一把刀子的白色刀柄。但吸引我目光且让我目不转睛的东西并不是这个,也不是他头上紧紧戴着的那顶高顶礼帽。

这场噩梦的巅峰是,这个死去的男子戴着假络腮胡:一副几乎已从他下巴上脱落的短粗、邋遢的胡须。不过,这副假络腮胡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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