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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作家的信条推理作家的信条 作者:王稼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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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翻开这一页,阅读这一行文字开始,就已经成了我的共犯。 此时我的脚边,散落着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几步开外,柯布的尸体横卧在地板上,半掩的眼皮下,尚未浑浊的眼角闪着晶莹的光,浓稠的鲜血从耳洞里流出,渐渐扩散成一摊红色的水洼。 这起跨越二维空间和现实世界的杀人案,或许是我成为推理作家以来,最大胆的一次构思。 故事还要从一年前,我认识柯布的那个秋天说起。 在我二十七年的人生中,那是第一次以职业作家的身份参加活动,活动是由一家名为《诡计》的推理杂志社举办,杂志社在办公室的天台上布置了一个酒会舞台,邀请了诸多推理作家参加,而我也有幸位列其中。 到了傍晚时分,所有作家都已到齐,主编上台发表了一段欢迎词,大意是《诡计》杂志创刊仅有半年时间,借此活动熟络与作家们的关系,期望得到更多的稿件。 随后是自助式的酒会,熟络的作家们围作一团,谈笑风生,交杯换盏。我不胜酒力,端了一杯鸡尾酒,不时和身边的作家寒暄几句,别人问起我的作品时,我一说出书名,大都一脸茫然,但很快会编出几句奉承话,待他们转身离开时,或许就已经忘记我的名字了。 这也情有可原。受邀的作家中,大多是已经著作等身的名家,虽然我从没和他们见过面,但每一个人的名字都如雷贯耳。我是仅仅出版了一本出道作的新人,无人知晓也是正常。 我就好像是走进了棒球场的足球迷,无所适从,尴尬地一个人品着酒。 直到我注意到角落里有个和我一样不适应这种场合的人,这个男人就是柯布。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当时他穿着修身的中山装,留着利落的平头,细细的眉毛和眼睛,看起来颇为睿智。他正独自倚着墙,快速翻看着一本书。那本书黄色的书脊十分显眼,我立马认出了那是我的新书。 我重新拿了一杯酒,朝柯布走过去。他察觉到有人靠近,合起了看到一半的书,点起一支烟,略带笑意地看着我。 “这书好看吗?”我指指他手里的书问道。 “文笔不错,可惜诡计弱了点。”柯布吐出一口烟,直言不讳道。 “你还没看到结局,怎么知道诡计太弱的呢?”我有点不服气。 柯布淡定地猜出了整个故事的核心诡计,还表达了他的修改意见。看起来和我年纪相仿的他,有着不容置疑的气场,对于他略带批判性的评价,我非但没有反感,反而觉得很有道理。 “是不是每个作家都喜欢听别人对自己小说的评价?”柯布看见了我别在胸口的名牌。 我们同时笑了起来。我没有看见柯布的名牌,问道:“你也是推理作家吗?” “算是吧。”柯布朝我伸出右手,自我介绍道,“我叫柯布,是一名至今只写过一个短篇作品的推理作家。” 也许在这个天台上,他是唯一资历比我浅的作家了。 我握住他的手,客套地说道:“有机会一定拜读您的大作。” “下个月的《诡计》杂志上就会登载了,应该会比你的书好看。”柯布认真地说道。 他说话容易招人讨厌,但我却觉得彼此还算比较投缘。后来我才知道,柯布是《诡计》杂志的责任编辑,完成了自己的短篇后,他就辞掉了编辑工作,今天才转型成为《诡计》杂志的签约作家。由于来不及制作他的名牌,所以他才没有戴名牌出席酒会。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柯布和我是同一类人,我们对于推理小说的创作都有着执着的信念,才会辞去有着稳定收入的工作。 第一次读到柯布的作品,并不是在《诡计》杂志上。《诡计》杂志在次月就倒闭了,主编拿着签约作家的名单,收到了投资客一笔投资,卷着钱逃往大洋彼岸的美国。因为欠了印刷厂的款,最新一期的杂志无法按时完成,只得被迫停刊。我看见社交网络上,作家和编辑们纷纷讨要稿费和工资的帖子,才知道这件事,当时我早就把柯布那篇作品抛诸脑后了,比起小说里的那些诡计,网络上对《诡计》杂志各式各样的爆料才更有趣。 我做梦也没想到,柯布会亲自拿着稿子来我家找我。我给《诡计》杂志社留过寄样刊的地址,他一定是从那儿得到了我的家庭住址。仅有一面之缘,我并不觉得和柯布的关系已经到了可以登门拜访的程度,况且柯布的性格并没有让我感觉是很热络的那种。 但既然客人来了,我也不能拒之门外,闭门写作的日子也稍显枯燥,有个同行聊聊天也不错。 “打扰了。想到你等着看我的作品,就冒昧前来了。”柯布将布满黑字的稿纸推给了我。 我装作饶有兴致的样子,当场读了起来。柯布的这个短篇讲述了一起密室杀人事件,全文的亮点在结局对于密室的多重解答上,诡计的设计算得上是十年一遇了。我读完之后,才明白他在酒会上对我说的话,并没有自我吹捧的意思。 小说的结局令我大跌眼镜,而我读完以后的反应似乎早在柯布的预料之中,还没等我开口夸赞,他就先问我:“为什么你前半部分看得比后半部分慢很多?” 我吃惊地看了看柯布,他保持着礼貌性的微笑,可掩饰不住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自信。他具备了名侦探一般的敏锐观察力,才会注意到这个细节。 说句大实话,柯布的这篇作品并不太好读,诡计非常有新意,设置也十分巧妙,却总有种故弄玄虚的感觉,文笔就像小学生水平,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差点儿就放弃了。 “我觉得诡计不错,文笔稍微弱了点。”我想起了柯布之前对我的客观评价,现学现卖套用了一下。 “不瞒你说,要不是我自己行使编辑的权力,这篇小说都轮不到在《诡计》上稿的资格。” “《诡计》停刊了,你可以再试试别的杂志。” 柯布摇摇头说:“这几天我给所有推理杂志投了稿,得到的都是相同的退稿回复。” 话题变得沉重起来。作家这份职业除了忍受写作时的孤独,屡次投稿的挫败感也是必然的心理考验,这是我全职写作一个月以来最深刻的体会。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我的新书被一家知名出版社毙了稿。 柯布用眼睛扫了扫我身后的白墙,墙上挂着一张东野圭吾的海报,是我辞职那天贴上去的。 “你想不想成为畅销作家?”柯布突然问。 “我只想写出好看的作品。”被他这么一问,我也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要是你的作品都没办法让人看到,再好看也只是自娱自乐罢了,根本称不上是作家。” “一直努力写下去,一定会成功的。”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也没底,很多曾经有过作家梦的朋友,都被现实打败,乖乖地成了上班族中的一员。 “如果我可以帮你实现梦想呢?”柯布投来热切的目光。 对他的话我充满怀疑,以他的写作水准,距离畅销书作家相去甚远,又要怎么来帮助我呢? 柯布继续道:“我们可以合作,你的文笔搭配上我的诡计,就能写出很棒的作品。” “就像埃勒里·奎因那样?” “奎因?”柯布好像并不知道这个名字。 “奎因是一对表兄弟联合创作的笔名。” “我们不用联合写作,小说还是由你来执笔,我只负责提供核心诡计给你。”柯布从口袋里拿出来一本红色的笔记本,说道,“这里面有我平时记下来的诡计构思,只要你愿意合作,可以拿去写在你的小说里,我会随时帮你完善诡计构思的部分。” 我重新审视起柯布的那部短篇来,假如让我润色重写的话,一定会是篇优秀的小说。 “你这么做是为什么?”我问柯布。 “如果你写出来的作品大卖,我要拿走一成的稿费。” 这条件听起来在我的接受范围之内,推理小说的内核就是诡计本身,他提供了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就算拿走一半的稿费也不过分。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柯布说,“你的作品必须用笔名发表。” “可我没有笔名。”我一直是用自己的名字发表小说。 “那就起一个新的笔名。” “叫什么?” “在你和我的名字里各取一个字,就叫柯施。” 我不知道柯布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但总觉得他另有企图。更何况要让我放弃自己的名字来写作,是我无法接受的条件,所以我婉言拒绝了柯布。 “你好好考虑一下,我敢保证这是一次成名的机会。”柯布略显失望,临走前留下了他的手机号码,意味深长地对我说道。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就像中了魔咒一样,新完成的小说被所有投稿的出版社退了稿,在一次次退稿的过程中,成为职业作家的雄心被渐渐消磨殆尽。我有时候意志消沉,就会悲观地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九流的写手罢了,凭一时兴趣写的小说,却误会自己可以靠写作维生。 最后一个退我稿的编辑,向我普及了一个出版界的马太效应,当一本书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版,情况就会变得越来越差,因为所有的编辑都会知道一个作品无法出版的作者名字。 我决定从作品本身寻找问题,拿出了第一本书重读。距离第一本书完成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可能是自己有了提升,现在读以前的作品,自己也觉得许多地方还可以改进。 我想起了柯布的那个短篇,为那个被他浪费的诡计可惜。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想要重写一遍他的小说。 那是一篇密室杀人的推理小说,我拆分了那篇小说的结构,把人物都替换成了我第一本书里的主角,故事情节也做了调整,唯一保留的只有那条密室的核心诡计。 重新创作的短篇完成以后,我把小说发给了那位“马太”编辑。 第二天,我接到了编辑的电话。 “施祥,你昨天发来的作品太棒了,算是我今年看到最棒的小说了,尤其是那个密室的诡计,你是怎么想到的!”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激动。 编辑对诡计赞不绝口,对于我的人物和角色只字未提。 “这么写能出版吗?” 编辑咂了咂嘴:“出版是没问题,可惜你这篇字数短了点。” “我可以再写新的,组一本短篇集。”我提议道。 “那你抓紧吧,争取这个月就签约。” 依照一本书的字数来计算,我至少还要写三个短篇,留给我的时间很短,我马上开始写新的小说。 没想到,当我把第二篇交到“马太”编辑手里时,她显得很失望,说和上一篇的差距太大。 我问她该如何修改,她的建议是重新写过。 截稿日迫在眉睫,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不愿去触及的想法,尽管心不甘情不愿,我还是用手机给柯布打了电话。 “喂?哪位?”柯布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累。 “我是施祥,你还记得我吗?” “哦。当然记得。”柯布的声音一下子精神了起来,“怎么?你决定和我合作了?” “嗯。我觉得你上次说的方法可行,要不我们试试看?” 柯布沉默了几秒钟,我听见话筒里有人在喊他取药。一阵脚步声后,传来柯布冷静下来的声音: “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越快越好。” “那你明天来我家吧。” 柯布用短信给我发来了他家的地址,说他上午有事,时间约在了下午四点。 查了下地图,柯布家离我家并不算远,大约十分钟的车程。我知道那片都是老旧的公房,好像正在拆迁中。我担心地方不太好找,第二天提早了半个小时出发。 因为拆迁的缘故,周围的居民搬走了一大半,街边的路灯耷拉着灯泡,走到哪里都是成堆的建筑垃圾,几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猫在废墟上翻寻着食物,迎面吹来的风都带着一股子酸臭味。搬走的住户家都被拆了个精光,空洞的窗户和门洞堵上了砖头,红色的宣传横幅拉得到处都是。这地方看起来治安不太好,剩下没搬走的人家都为自己家的窗户安装了防盗栏杆。 做钉子户的人,应该也很难弄吧。我揣摩着柯布的性格脾气,他会来主动找我合作,本身就有违他的做派。 柯布住在六层楼房的二楼,这栋楼里大约还有一半的住户,四点不到,厨房里就有人忙活开了。柯布家不难找,是唯一没有安装防盗栏杆的人家。 “你来得还真准时。”给我开门的柯布说道。他身上穿着笔挺的中山装,鞋子沾着新的污泥,应该也是刚出门回来不久,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柯布的客厅简直像一个尚未开业的图书馆,整整两面墙的书架上塞满了书,椅子、地板、写字台上到处堆着书,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推理小说,还有一部分是最新上市的畅销书。柯布把一摞书挪到了地上,腾出一把空椅子,搬到了写字台前。 “有点乱,别介意。”柯布招呼我坐下。 “看来平时没什么人来你家串门。” “我也不常在家。” 我看见乱七八糟的写字台上,摆着他记录构思的红色笔记本,旁边是全套的埃勒里·奎因探案集,其中一本看到一半,反扣在桌子上。 “才开始看奎因呀。” 柯布没有回答,递给我一瓶水,自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的书堆里。 “想清楚了吧。”柯布呵呵笑了笑。 有些尴尬的我拧开盖子一口气灌下半瓶水。 “放心,你只要把我的诡计写出来,保准你会成功的。” “条件不变吧。”我再次确认。 “只要你没问题,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了。”柯布毫无保留地打开了那本红色的笔记本。 “先等一下。”我阻止道,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合同,“我们先君子后小人,还是签一份书面协议吧。” 柯布抿了抿嘴,爽快地在合同上签了字,双方各执一份。 我心里的顾虑全都落了地,放心地打开了柯布的笔记本。本子上的字体很娟秀,整齐地写着一个个奇思妙想的诡计,我仿佛发现了推理世界的宝藏,里面的构思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我如饥似渴地反复阅读着,直到天黑,柯布一直都享受地坐在一边看着我。 “这些都是你想出来的?”我问。 “不然呢?” “你居然想了这么多?”我还是不信。 柯布指着书架上的书说:“总不见得是我抄了吧。” “真的可以随便用吗?” “当然。只要笔名用柯施就行了。” 这是个看起来对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合作。在看完了柯布的所有构思之后,我的创作欲望在内心喷薄而出。 我们俩约定每个星期四的晚上,在柯布家讨论和完善作品。我会和他分享我每周的写作成果。柯布不允许我带走他的笔记本,每次让我写完一篇后,再详细讨论下一篇。起初我还以为是他有所保留,不过后来发现,柯布还会继续往本子上添加新的构想。 就这样,我和柯布开始用“柯施”这个笔名进行联合创作。柯布不要功名,他不允许我向编辑提及他的事情。在出版社编辑的眼里,柯施只是我施祥一个人的笔名。 三个月后,最新的小说顺利出版上架,在网络上引起了读者热烈的讨论,销量蒸蒸日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加印了两次。 我带着这个好消息和稿费去找柯布。 这次碰头地点约在了一家咖啡馆,咖啡馆门前的道路正在修缮,弄得我新鞋上都是泥。对于不熟悉的环境,我总是会提前半小时抵达。 走进咖啡馆后,我看见柯布正在窗边的位子上奋笔疾书,像是在写小说。还没到约定的时间,我索性找了个座位,暗中观察柯布,本来我就对他请求合作的动机有所怀疑,他提了这么低的要求也实在不合常理。 柯布写一会儿,不时抬头往窗外望。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窗外并没有什么,除了开挖路面的机器和工人,只有第一人民医院威严耸立的大楼。 差不多到了约定时间,柯布收起纸笔,让服务员往他已经冷却的茶杯里加点热水。 我掐准时间走了过去,将准备好的稿费信封拿给他。柯布收下钱,仔细数了数,问我想喝点什么。我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他似乎刻意在隐瞒着自己写作的事。对于我新书的销售情况柯布表现得漠不关心,他说他在出版之前就看过全文,心里有谱,自信这本书可以畅销。 柯布和“马太”编辑一样,开始催问我什么时候动笔写下一本书。柯布甚至替我选好了下一本书的诡计。 有了第一本书的磨合,第二本书我和柯布的合作可谓是驾轻就熟,柯布就像我写作上的顾问和助手,帮助我完成重要部分的构思,以及对于核心诡计的编排。柯布拿着很少的钱,却替我分担了最重要的工作,并且完成得相当好。 新书陆续登上月销量的前十名,出版社为我安排了全国巡回签售,我开始在各地城市之间来回奔波,留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短。签售期间我无暇顾及新书的构思,索性就让柯布替我完成所有的前期工作,而我只要依照柯布给我的构思将小说写下来就好。这样的写作让我变得很轻松,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在签售会上和读者面对面交流。 我甚至怀疑,以柯布的能力,不至于把他的处女作写成那种水准。 我变得越来越有名,新书一上架就会变成热门推荐,出版社不遗余力地大力宣传,使得我更加繁忙了。我反复温习着开场白,将每一本书的重点都背了出来,这些全是每周四晚上柯布替我准备的。 我的收入相较之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把原本破烂的房子装修一新,将墙上偶像的照片也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排书架,上面将会摆满我的书。我正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这一本本书上作者名都是柯施,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作品,但我却可以独享成功的喜悦。 直到有一天,有一位女读者在签售会上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 “柯施老师,您新书中的诡计是怎么想到的?”女读者戴着帽子,尖尖的下巴显得整张脸很小,她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镜片后的双眼闪着睿智的光芒。 “是在洗澡时候突发的灵感。”我从容应道。我不是第一次回答这样的问题了。 “两年前我曾经在网上看见过一模一样的诡计,老师您是不是也看过那个帖子?” “我不上网。”我竭力露出微笑,但我猜我当时一定笑得很难看。 “那老师您可以去看一下哦。不过就算是撞车,我还是觉得您写得更好。” “下一个问题吧。”我保持克制,朝她下压着手掌,示意她坐下,生怕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网站名字说出来。 主持人拿走了女读者的话筒,她朝我鞠了一躬,我看见她做了一个“谢谢”的口型,但是没发出声音。 签售会结束后,我特意关注了一下那位女读者,她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排队等候签字,而是压低了帽檐,独自离开了活动现场。 回家以后,我打开电脑,在搜索引擎输入了诡计的关键字,一条索引中看见了相同的诡计。那是个两年前的帖子,并没有引起太广泛的讨论,回复人数也只有区区三个,我注意到发帖人的ID叫keshi2015,keshi是柯施的拼音,帖子正是二〇一五年发布的。 这个网站的首页全是关于我新书的内容,网友们全是围绕故事核心诡计展开的讨论,而关于文笔等其他方面则鲜少有人提及。 我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离开了柯布,我的小说还会有人喜欢吗?柯布和我的合作会不会是一个陷阱?笔名是各取了我们俩名字中的一个字,但沿用了柯布的姓,假设柯布早有预谋,柯施或许就是他的本名,他用一个抄袭来的诡计,可以随时揭发我抄袭诡计的行为。如果有了这样的污点,写作圈内就没有我的立足之地了。 没准柯布正等着这一刻的到来。他或许会突然在我的发布会上站起来,大声宣布柯施其实就是他本人。 按捺不住内心不安的我,好不容易熬到了每周约定的周四,我提前去往了柯布家。 今天是元宵节,庞大的出游人流和车流,加重了城市的交通负荷,能看见满大街的警察在维持秩序,生怕发生事故导致交通全面瘫痪。 而柯布家这片,和外面车水马龙的景象截然相反,晚上八点多已是一片萧瑟,只有零星楼房内亮起的灯光,才能勉强帮我看清脚下的路。 来到楼下,我抬头发现柯布家没有拉窗帘,灯也是关着的,看来他不在家。 我索性坐在楼梯上等他。漆黑的楼道里,我的手机忽然亮了起来,是出版社的“马太”编辑来电。 “施祥,我忙了一天来不及告诉你,你的新书今天已经上市了。”编辑的声音很疲惫。 “已经可以买到了吗?” “嗯。书店都已经有售了。”编辑说,“老规矩,一周以后举办签售活动,你提前准备一下。对了,这本书还有个惊喜给你。” “什么惊喜?” “我先卖个关子。” “不说算了!”我正要挂电话,编辑冷不防问道:“你现在在哪儿,你那边听起来很空旷的感觉?”寂静的楼道里的回声让编辑听了出来。 “我在家里上洗手间呢。”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她撒了谎。 “马太”编辑也没有怀疑,再次提醒了我下周签售活动的具体时间后挂断了电话。 楼下响起了皮鞋声,一团光晕朝我靠近。柯布举着手机拾级而上,黑暗中他的脸看起来有一点恐怖。 柯布看见我虽感意外,但还是保持一如往常的平静,掏出钥匙打开门,开了客厅里的灯,边往屋子里走边问我:“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遇到点事情,想来找你了。” “进来吧。” 到了亮处,我发现一周不见的柯布面色很差,黑眼圈很深,两侧脸颊凹陷得很明显,像是熬了几个通宵没睡觉,有时候在冲刺完成一本书的时候,我也会有这样的状态。 自从《诡计》杂志停刊以后,我就不知道柯布的正职工作是什么了。可不知为何,我会被他取代的担忧正一天天在心中放大。 他的屋子比先前乱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书堆得到处都是。走在客厅里,一不小心就容易踢倒一堆。 柯布从外面带回来一个袋子。他从里面拿出一本书,我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一贯黄色封面的新书。 “刚在书店看到就买回来了。”柯布将袋子往桌子上一放,开始拆新书的透明塑封纸。他翻开书,先看作者名字一栏,然后直接翻到了结尾处,快速地扫了几页,面无表情地找出一支钢笔,对我说:“老规矩,帮我签个名吧。” 我接过笔,龙飞凤舞地签上了柯施两个字,把书还给了他。 柯布把新书插进了书架。他在书架的下面整理了一格专门放我的签名书,书架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东野圭吾的全集。 柯布点起一支烟,在写字台上如山一般的书堆里,找出了玻璃烟灰缸。 “柯布,我想和你谈一谈。”我正色道。 “正好,我也有事想和你说。”柯布吸了口烟,用食指弹了弹烟灰,郑重地对我说,“我们的合作到此为止吧。”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有关诡计的事情,听到这句话,我愣在了原地。 “是因为钱的缘故吗?你想要多少可以跟我提要求。” “不是这个原因。”柯布摇摇头,“你不用再来找我了,剩下的那些钱也不需要给我了。” “柯施这个名字呢?” “任你处置。”柯布随意地说道,他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对这件事的耐心。 柯布突然退出让我措手不及,我还来不及说那个帖子的事情。 “怎么突然要这样?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很抱歉。我现在不想和你谈这个。”柯布有点不耐烦地说道,他捏着双眼之间的穴位,疲态尽显。 “下一本新书我们都完成一半了,你现在说不干就不干,新书怎么办呀?”我质问道。 柯布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我:“你可以自己继续写下去啊。你觉得读者心目中的柯施到底是你还是我?” 我咽了口口水,鼓了鼓勇气,终于对他说出我心中一直有的疑惑:“柯施这个名字,该不会是你的本名吧。” 柯布愣了几秒钟,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淡淡地说:“是你的名字,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名字,随时都可以被人拿走。” “既然这样,把你的笔记本给我。” “这不可能。”柯布断然拒绝了我。 “既然你这么看轻名利,为什么不能成全我?最好的诡计一定要用最好的故事和文笔来呈现,这才是对推理小说最大的尊重。” 柯布用手指敲击了两下我的书:“你现在也算跻身著名作家的行列了,应该去写一些属于你一个人的作品。” “再帮我一次吧。写完最后一本书,我再也不找你了。”我忍气吞声地求道。 “我再说一遍。”柯布在烟灰缸里摁灭了烟头,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的合作结束了。” “和出版社的合同都签了,要是不按时交稿,出版社的损失都会算在我的头上,违约金会让我破产的。” “那是你自己的事。” “柯施是你和我两个人的,如果你不肯出面帮我,就把笔记本给我,你留着也没用。” 柯布叹了口气:“有了笔记本你也不是柯施,你还是写你自己的小说吧。” “把笔记本给我。”我朝柯布走近一步。 柯布从袋子里拿出笔记本,打算锁进写字台的抽屉里。 我猛地冲上去抓住本子,猝不及防的柯布迅速调整姿势,一用力,把本子连同我一起拉了过去。我身体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在地板上,撞翻了写字台上的书,一本本书劈头盖脸砸下来,我瞬间就被埋在了书堆里。 柯布毫不留情的举动令我恼火。我站起身,朝他怒道:“长期以来,你就是把我当成你的枪手,帮你完成你没有能力写完的小说,什么不要名不要钱,都是在跟我胡扯,那时候忽悠我用柯施这个笔名,没准你的真名就叫柯施,现在小说已经卖座了,是不是正在盘算怎么一脚踢开我?” “你说得没错。我只是找个人来帮我写故事罢了。” 我彻底被柯布激怒了:“你再说一遍!” “你已经走火入魔,我看你不配用‘柯施’这个名字了。”柯布冷冷道。 这也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顺手抄起了写字台上的玻璃烟灰缸,挥向他的太阳穴,一记重击。我听见骨头裂开的声音,手指被震得捏不住烟灰缸,脱了手的烟灰缸砸中旁边的书堆,清脆地落了地。因为有书堆的缓冲,烟灰缸没有碎,烟头飞了出去,飘了一地的烟灰。 一秒钟后,也许不到一秒钟,柯布像慢镜头一样在我面前倒下,直挺挺地像个橱窗里的假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屋子里寂静无声,我的血液从脑部回流,整个人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 我走向窗边,漆黑一片的窗外,只有一轮明月高高悬在空中,它清楚地目睹了这屋子里发生的一切。 柯布双手弯曲在脑袋两侧,耳洞里流出的血,慢慢浸润了他的手掌,微睁的眼睛仿佛在注视着我。 我轻声叫了几声柯布,地上的他毫无反应。我记起写作时学到的知识,测了测柯布的脉搏,指尖感受不到一丝动静。他的瞳孔也开始变得涣散,就算叫救护车也没用了。他应该已经没救了。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用力咬着自己的膝盖,喉咙变得莫名干燥。虽然在小说中一直描写凶案的场面,但面对一具真实的尸体,它所散发出来的恐怖气息,还是令我阵阵作呕。 我从一名作家,成了一个杀人凶手! 脑海中开始浮现警察铐起我的手,拎着装有烟灰缸的证物袋举在我面前,向我确认凶器无误后,将我押上警车的画面。我会被关在逼仄的看守所里,睡在潮湿硌人的地板上,等待着法官对我的死刑宣判。闻讯而来的媒体会把这件事大炒特炒,我的书将创下销售纪录,越来越多的人会读我的推理小说,可我却看不到这一幕。 不,今天不该是我的死期,下周我还有签售会呢。 我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本来就没有人知道柯施的名字背后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假如我伪造柯布的死,没准可以救自己一命。 我起身拂下柯布的眼皮,让他闭起眼睛,被一个死人这样看着太惊悚了。我把窗帘拉了起来,开始构思我的计划。 就像写一篇推理小说,我给出一道谜题,让自己来破解它。 已知条件是男性死者,身高约一米八,体重约七十五公斤,头部受到重击致死。现场留有血迹、凶器以及大量我的指纹,并没有太多搏斗的痕迹,这么块动迁中的区域,应该也找不到目击证人。 柯布的体重让我首先排除了移尸丢尸的想法,分尸更是想都别想了。既然不能从尸体着手,那就从现场入手。从柯布邻居家都安装了防盗窗来看,这片治安的情况并不好,柯布家是唯一没有安装防盗窗的住户,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 顺着这个假设继续往下走,有一个小偷,经过踩点后选中了柯布家下手,趁着柯布不在家的时候,从大门进入了屋子行窃。我用钥匙圈上指甲刀的锉刀,在门锁孔上来来回回弄出好多条划痕。 小偷进了家以后,开始翻找值钱的财物,我用袖子包住手掌,一边擦拭指纹,一边翻箱倒柜地把东西都翻出来。柯布一个单身汉,除了那些推理小说,他的私人物品少得可怜,几乎有一半的衣柜是空的。我没有找到证件之类的东西,到底柯施是不是他的真名还不得而知,我找到了我们签署的那份合同,对折塞进了口袋里。柯布的经济状况不算很好,家具都很破旧,家里的现金只有几十块钱,想找几件值钱的东西带走,发现最值钱的就是他给我签名的那支名牌钢笔,就装在他今天拎回来的袋子里。那个袋子里还有一套医院的病服,病服套着洗衣袋,应该是从医院带回家里洗的。 就在小偷准备离开之际,柯布正好回家撞见,小偷拿家里的烟灰缸偷袭了柯布后逃逸。我洗干净烟灰缸里的烟灰后,再将烟灰缸蘸了蘸柯布的血,摆到了原位,然后把家里的烟头也捡走了。 最后我从写字台的抽屉里,取走了柯布的笔记本,虚掩着门,带着“赃物”和证据,离开了柯布家。 拐出这片破败的居住区,我决定步行回家,以免在公共交通上留下踪迹。走在街道上,大口呼吸户外的新鲜空气,人清爽了不少。刚才在屋子里的事情,就像小说里的情节一样,感觉是那么虚幻,那么不真实。 我分好几堆废墟扔掉了从现场清理下来的垃圾,撕碎的合同丢进了下水道,几十块的现金我塞进自己皮夹里。至于那支钢笔,我打算拆成几段再扔,摸到笔身上刻着什么字,没有灯光的路上我看不清上面的内容,于是我打算用手机上的电筒照亮一点看,可是我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 我暂时把笔插在了笔记本上,打算带回家再说。我摸遍了口袋,怎么也找不到手机了。我努力回想丢在哪里,在等柯布的时候我还接过编辑的电话,所以一定是进了柯布家之后才丢的,可我现在记不清楚了。 只能沿着原路返回。我低头仔细搜寻着地面,去了刚才扔垃圾的废墟,都没有看见手机的踪迹。这地方黑灯瞎火,几乎没什么过路人,不太会被人捡到。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了,手机被我落在了柯布家里。 如果我的手机被警察发现,那再怎么解释也没用。现场的伪造也就失败了,柯施其实是两个人的事情也会瞒不住。 逼不得已,只能折回柯布家,希望能尽快找到手机。 一路没有遇到任何人,房门还是和我走的时候一样虚掩着。我轻轻拉开门,家里的灯光泄到了楼道里,担心有邻居经过,我赶紧把门合拢起来,只留了一小条缝。 被我弄乱的屋子里,书本散落得到处都是,不夸张地说,连地板都看不见了。我刚才踩过废墟的鞋底有点脏,以免留下脚印,我脱掉鞋子走进屋里。踩在一本本推理小说上,柯布的尸体被包围其中,这看上去更像是哪部推理剧的布景。 当我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寻找手机上的时候,我意识到一个巨大的难题,我要怎么才能在几百本推理小说里找到我的手机? 我瞄了一眼柯布的尸体,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的姿势和我离开的时候有些不一样。我谨慎地走近他,地上的血迹表明并没有移动过的痕迹,我舒了一口气。 猛然间,我想起了我那本新书,从地上的书堆里找出了书,庆幸自己又折了回来,差一点就留下了重要的证据。 安静的屋子里突然响起了手机铃声,我差点儿被吓出心脏病来。 就在柯布的手边,他的手机屏幕亮了。 半小时后,窗外红蓝色的警灯闪烁,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出现在柯布家门口。这位警察年纪不大,看起来像警校刚毕业的样子,皮肤黝黑,强壮的肱二头肌就快撑爆制服的袖管了。 他让我等候在门边,自己谨慎地挪动脚步,慢慢走进屋子,蹲在柯布尸体旁,确认了柯布的死亡后,通过对讲机向调度总台说明了情况。 “是你报的案吗?”年轻警察用带着外地口音的普通话问我。 “是我。” “你和死者什么关系?” “哦,死者以前是我的编辑。” “你是作家?” 我点点头,正要开口回答,我身后有人突然说话了: “准确来说,是个推理作家。” 警察好奇道:“沈括,你怎么知道的?” 叫沈括的年轻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一张白皙的脸和这位警察形成鲜明的反差,他的耳朵里塞着耳机,似乎正在收听广播节目。 他告诉警察:“满屋子都是推理小说,这位死者一定是这类文学的编辑,那么只有推理作家才会来找他。” “你还看推理小说啊。我怎么不知道。” “读书的时候看了不少。” 警察看起来和这位叫沈括的很熟,沈括穿着便服,样子不像个警察。 “这位是?”我忍不住问警察。 警察忙向我解释道:“我叫项北,是这片辖区的民警,本来我现在已经下班了,接到你的报警电话,我们辖区里人手不够,大家都出去维持节日的交通秩序了,所以就派我来了。我这位朋友正好等我下班,就跟着一起来了。” “项北,你通知刑警了吗?”沈括站在门口问。 “他们正堵在路上呢。” “比赛可马上就要开始了。”沈括朝他的耳机指了指。 他们俩可能是约了一起去看比赛,结果我的报警电话耽误了他们。 “很明显是入室偷窃,被屋主发现后临时起了杀意,用烟灰缸砸死了死者后逃逸。”项北指了指地上沾血的烟灰缸说。 我布置的现场成功误导了项北,只要有了这样的论断,让警察去找一个不存在的盗窃杀人犯,我就安全了。 站在门口叫沈括的青年,弯腰检查着门锁,我听见他嘀咕了一句:“奇怪呀。” “怎么了?”我不禁问他道。 “有一个地方不是很明白,你能跟我说一下发现尸体时是什么情况吗?”沈括摘下一边的耳机问我。 “沈括,你别闹啊!你又不是警察,别瞎问。”项北制止了沈括,走到我跟前,整了整警帽,重复了一遍沈括的话,“你还是把发现尸体的经过跟我说一下吧。” 沈括没有说话,重新戴上了耳机,踮起脚尖往尸体的方向张望着。 我耐心地把事先准备好的词对项北说了一遍:“我在家接到柯布的电话,没等我说话他就挂断了,我回拨过来一直无人接听。我担心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找我,就过来找他。我一到门口发现屋子里亮着灯,门也没关,觉得有点不对劲,推门进来就看到现在这个样子。我发现柯布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听完我的话,这位叫项北的警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转头又去问他朋友:“沈括,你觉得哪儿奇怪了呀?” 沈括竖起一根手指,示意我们都别出声:“嘘——你们听。” 我绷紧了神经,聆听着屋子里的动静。 “唉!还是输了。”过了一分钟,沈括懊丧地摇着头摘下两边的耳机,对项北说道。 原来是耳机中播报的比赛,他们支持的一方输了。 “快说说你觉得哪里奇怪?”项北瞪着沈括追问道。 “知道啦。”沈括恢复了认真的表情,问我道,“你进来的时候,灯就是这么亮着的?” 我想了想,说:“屋子原来什么样子,现在就什么样子,我什么都没动。” 沈括用指关节敲了敲门锁:“小偷应该是撬门进的屋子,依照报案的时间来算,小偷进入屋子的时间在八点四十分左右,说明他认为当时家里没人,那么家里的灯应该是关着的才对。看死者的穿着不像是在睡觉的样子,反倒像是刚从外面回来,连外套都来不及脱就被袭击了。但这里就产生了一个悖论,屋子里的灯到底是谁开的。如果是小偷开的灯,那么柯布到家的时候就应该有所察觉,不可能一点没防备地被偷袭。如果是柯布到家时开的灯,他居然见到家里光顾了小偷后,还有心思拆了一本新买的书,连报警电话都不打。” “你怎么知道死者买了书?”项北问。 “看见在尸体旁边那团塑料包装纸了吗?”沈括说。 “这么乱的房间,也有可能是以前拆的。” “这是不一样的包装纸,今天书店贴了新书上市的宣传海报,那本书黄色的封面辨识度很高,我就特意看了看介绍,那本书的出版社别有新意地在塑封薄膜上印了水印。” “水印?” “到我这个位置来看。”沈括将他所站的位置让给了我和项北。 我们俩弯下腰,这个稍低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灯光反射在包装纸上。我眯眼努力看清上面印的字,包装纸上的水印居然是我的名字,哦,不,是我的笔名。原来“马太”编辑说新书给我的惊喜就是这个呀! “这本书今天下午才能在书店买到,最重要的是,包装纸被压在了其他书下面。被害人买了书是晚上才回到家,说明这个现场很可能是伪造的,这其实是一起谋杀案!” “谋杀?”项北叫了起来。 “嗯。凶手应该和被害人认识,两个人有了矛盾,很可能是和这本新书有关,否则被害人没必要当着凶手的面拆新书。凶手用烟灰缸砸了被害人的头,然后伪装了这么一个入室抢劫的现场,故意把屋子搞得这么乱,包装纸被压在书堆下面就是最好的证据。你说呢,柯施先生?” 沈括冷不防叫出了我的笔名,矛头直指向我,我和项北不约而同都吃了一惊。 “你认识我?”我的印象中,从来没有见过沈括。 “我看过你的处女作,那时候你还用施祥的名字。算得上是你的老读者了吧。”沈括轻松地笑道,“虽然我们没有见过面,不过我在宣传海报上见过你的照片。” “我是第一次看见作家,还是推理作家。”项北给了沈括一个白眼,“难怪你在现场这么冷静,多亏了你保护现场,等刑警队的人来了,一采集指纹脚印,凶手很快就会抓住的。” 相比起沈括,这位叫项北的年轻警察单纯了许多。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问:“大概还要我在这里等多久?我还要准备下周签售会的事情。”我边说边靠近项北,尽量和沈括保持一段距离。 “快了!快了!”项北用对讲机又呼叫了两遍。 “大作家,你对我刚才的推理有什么想说的吗?”沈括不依不饶地追着我。 “你想说什么?”我怒视着他。 “我只是想问问你和被害人有没有什么过节?” “你是在怀疑我吗?”我提高了音量,如果这个时候不做出很生气的样子,一定加重自己的嫌疑。 气氛变得有点尴尬。看得出项北想说些什么缓和下气氛,他嗫嚅了两下嘴唇,也不知说什么好。 柯布的手机再度响起,算是为我解了围。我们三个人站在门口听着响个不停的手机铃声,终于项北忍不住了,他十指交叉紧了紧手套,走到尸体旁边拿起了电话。 “喂,是柯布先生吗?”项北打开了免提,我们都能听见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抱歉,他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您是哪位?我可以代为转告。” “我是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麻烦您告诉柯布先生一下,他妹妹柯施的死亡证明已经开好了,让他明天来医院一趟吧,还有他的许多书在病房里,记得带个箱子来装书。” 之后的对话我都没有听进去,“柯施”这个名字在我耳边盘旋,我的笔名居然是柯布妹妹的名字,他果然是早有预谋。我不由摸了摸口袋里的笔记本,好在柯布和他妹妹都已经死了,不会有人知道那些诡计是柯布想的了。从今往后,笔记本里的素材够我的余生所用了。 “果然打过电话。”沈括看见柯布手机上有我的通话记录,显得很失望,一个人喃喃自语道,“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呢?” 项北猜测道:“可能是被害人被烟灰缸砸中之后,并没有马上死亡,就用手机拨通了作家先生的电话求助,结果他没有撑到电话接通。” “照你所说,电话应该会接通,这通未接来电是因为呼叫方没等对方应答就挂断了,被害人临死前没必要挂断求救的电话。” “没准是误操作。” “不可能。”沈括斩钉截铁地说道,“你把手机放在光线下仔细看,手机屏幕擦得很干净,上面唯独只有拨号的几个指纹印,被害人是特意从通讯录里找到了作家先生的电话求助的,不可能是误拨。” “指纹会不会是凶手的?”项北端详着手机屏幕问沈括。 “指纹是被害人的。你看还留在书架上的那些书,凶手擦指纹时碰到了,才让它们倾斜的角度都一样,凶手打扫过现场,不会留下指纹的。” “可被害人为什么偏偏要打给作家先生呢?” 我装作没听见,直视前方。我已经不想和沈括再有过多的交谈,否则我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露出马脚来。 “如果我知道原因,就可以抓住凶手了。”沈括垂下眼睑,深陷的眼窝变成了两块黑色的阴影,我看不清他的眼睛。 大批警力和救护车终于赶到了,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警察进入现场,将我们三个人带下楼,分别坐上了三辆警车。我看见沈括和负责指挥的一名警官耳语着什么,随后他朝我挥手道别,而后钻进了另一辆警车里。 假如沈括真是我的读者,我应该为自己能有这么聪明的读者而感到骄傲。 在警车里,我又录了一遍口供,警察让我在口供书的右下角签了名,向我道谢后准许我回家了。 “有没有水?”我向警察讨了一瓶水,口干舌燥的我一口气喝完了整瓶水。 警车上的电子屏显示已经过了晚上十一点,我抬头仰望二楼的窗户,那是楼里唯一的光源,走进走出的警察在对现场进行着仔细的勘查,几百本推理小说的书海,一定给他们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这一次,我在没有柯布的帮助下完成了布局。比起天马行空的诡计,让推理小说中幻想出来的犯罪成真,而后让自己成功脱罪,不才是最厉害的吗? 决定性的证据是那本有我签名的新书,它证明我曾经和柯布见过面。我会将它带到下周的签售会上,送给某一位读者,当新书一本本被拆封,我会卖力地签出更多的书,只要多一个人拿到我的亲笔签名,警察找到它的可能性就又小了一点。我的读者们,帮助我一点一点掩埋掉罪证,他们都将成为我的共犯。 柯布你看到了吗?我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家——柯施。 一个星期之后的签售会上,我努力用柯布的钢笔签出和那晚一模一样的字迹,那本书作为本次签售会的奖品,将在最后提问环节送给读者。 忽然,聚焦在我身上的闪光灯转向了大门,一队刑警出现在了签售会现场,他们从人群中朝我走来,领头的队长在我面前抖开一张逮捕令。 他威严地对我宣布道:“施祥先生,你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现在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我将手头最后的一本书签完,停下了手中正在签字的钢笔,笔杆上能隐约看见刻着“keshi”的拼音。 我顺从地举起双手,我想,我短暂的职业作家生涯应该结束了吧。 我很配合警察的工作,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跟推理小说中的罪犯比起来,我实在无法承受住犯罪之后巨大的心理压力。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挥舞烟灰缸的那一幕,都会无数次地在脑海中重播。 柯布的笔记本到手后,我一次也没有翻开过,在惴惴不安中,我开始自我否定,自我质疑,甚至失去了用柯施这个名字写作的动力。我想去了解柯布妹妹的事情,却又害怕暴露自己的动机,只得放弃这个打算。 我没有自首的勇气,期望被捕的这一天快点到来,这惶惶不可终日的一周实在太过煎熬,我后悔亲手毁掉了决定性的证据。现在被捕的我反倒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心中的疑惑也可以直截了当地问警察。 我自白了在柯布家发生的所有事情,帮我录口供的警察整整写了三页纸,就好像用我的构思写出了一个推理短篇,这或许就是柯布每次看见我新书出版时的心情吧。警察最后让我签字压了手印,就像是在给自己的书签名一样。 “你等着,你想见的人马上就到了。”录口供的警察抱着案卷走出了审讯室。 在我坦白所有事情之前,我提了一个小要求,希望可以见一面项北和沈括,尤其是那个沈括。警察也颇为人性化地答应了我的条件,通知了他们俩。 项北如约而至,今天的他穿了紧身的便服,手里还拿着一本我的新书。我朝他身后张望,空无一人。 项北轻轻合上了门:“别看了,沈括今天有比赛来不了,他托我找你在书上签个名。” 沈括买的并不是我的新书,而是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印数不高,已经早就断了货,他应该是在刚出版的时候买的。我翻开扉页,原本想签“柯施”,可转念一想,还是生疏地签下“施祥”两个字。 “哈!沈括就猜你会签施祥。”项北眯着眼说。 “你的朋友是做什么工作的?” “他是业余棋手,勉强算一个我的顾问吧。” 原来那天他在听的是围棋比赛。 项北是个很有表现欲的人,他说沈括是他的顾问无非是在抬高自己的地位,我也就不跟他绕圈子了,直截了当道:“我想见你们,主要原因是想问,沈括怎么知道人是我杀的?”作为一个推理作家,我的好奇心比平常人更重。 项北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换了个舒适的姿势,双手抱在头后,说道:“他说他一开始就知道你是凶手了。” “他是怎么知道的?” “书架上,你的书都放在低处,却全部被摔到了地上,相反,在顺手位置的名家合集,却只是被匆匆翻乱了一下,没有被扔在地上,照理说小偷应该会先从顺手位置的书架开始翻起,只有非常喜欢这位名家的人才不舍将它弄脏弄乱吧。” 那是日本著名推理作家东野圭吾的签名本,我原本想要偷走它们,可是签名的寄语上写了柯施的名字。 “果然,还是露出了破绽。”我垂下头苦笑起来,原以为自己的诡计天衣无缝,结果遇到沈括这么个行家就被轻易识破了。 “沈括迟迟没有想通两点:一是你没必要出现在现场,为什么偏偏要充当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这样反而增加嫌疑,作为推理作家的你不会不清楚这点;二就是为什么被害人临死之前要给是凶手的你打电话。结果他想了三天,跑来告诉了我最终的答案,这两点其实是为了同一个原因,你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你的手机丢了。你一定是伪装完现场后,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你找了半天还是找不到,这时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可以帮你找到手机——那就是用被害人的手机拨打你自己的手机。循着铃声你顺利找到了你的手机,但是这样做会留下通话记录,你害怕警方会去调查柯布手机的后台记录,所以你就假装接到了这通电话才赶来发现尸体的,好让通话记录变得自然。” “我真该为有这么聪明的读者鼓掌。”我拍了两下手。 “还有一件事,沈括希望你也能知道。”项北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什么事?” “关于被害人妹妹,你应该知道吧。她的名字和你的笔名是一样的,都叫柯施。她在一个星期前,因病在医院过世了。沈括去过医院,了解到柯施患有白血病,住院治疗已经有两年了,住院的无聊时间她就爱看推理小说,她的哥哥买了很多很多的推理小说给她读,久而久之,柯施有了自己执笔写推理小说的念头。听医院的护士说,他妹妹会在一本红色笔记本上记录下自己的一些诡计构思,她的梦想就是和她读过的那些小说作者一样,成为一位推理作家。她写了第一个短篇小说交给哥哥去投稿,却迟迟没有下文。” 我想起柯布那篇文笔幼稚的短篇小说了,原来是他妹妹写的,钢笔是她用来记录构思用的。那个keshi2015的网名,是她在写这篇小说前注册的。她应该是想听听网友们的意见,可惜没有人关注她。 项北接着说:“被害人很快就意识到,以他妹妹的水准距离出版尚有很大的难度,但是妹妹积累起来的构思越来越多,被害人就替她进行了整理,想到找一个作家来帮助妹妹圆梦的办法。”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柯布是让我用他妹妹的构思和名字去创作,让他妹妹可以看见自己的书出版,实现她成为推理作家的梦想。因为他妹妹住在封闭的医院里不能外出,所以外面世界有一个大红大紫的作家柯施也无所谓,只要她不知道就行了。柯布要和我取消合作的那晚,是因为他妹妹刚刚去世,我用柯施这个名字写作,对他来说也失去了意义。当时柯布心里一定很难过吧。我竟然在那个时候砸死了他。 “原来还是做了别人的枪手。”我自嘲道。 “作家先生,并不是这样。”项北正色道,“八个月前,被害人的妹妹病情开始恶化,是你写出一本又一本书,在精神上为她鼓劲加油,才让她的生命延续了八个月。我想那位柯布先生,之所以选择了你作为合作对象,也是因为你的文字打动了他吧。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推理作家,作家也是需要天赋的。” “对了,被害人的手机里,有一张他妹妹传给他的照片。” 项北打开手机调出了照片。那是一张自拍照,一个戴着帽子和眼镜的女孩在镜头前比着剪刀手,咧嘴开怀地笑着,背景正是我的现场签售会,照片的角落里打着水印:keshi2015。 一股暖流几乎破膛而出。我强忍眼泪,最终还是无法抑制泪水打湿我的脸颊。 我狠狠地攥紧了那只握过烟灰缸的手,整个身子像糠筛一样抖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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