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队长路易十六》

阿尔弗雷德·泽勒曼

完美的真空  作者:斯塔尼斯瓦夫·莱姆

(苏尔坎普出版社)

《小队长路易十六》是著名文学史家阿尔弗雷德·泽勒曼的小说处女作。他年近六旬,是人类学博士,在德国经历过希特勒王朝,与岳父岳母一起住在乡下,被剥夺了大学教师的尊严,成为第三帝国生活的被动观察者;我们可以大胆地将这部小说称为佳作,要补充的一点是,大概只有这样一位德国人,以如此丰富的人生阅历——以及如此深厚的文学理论知识——才能写出此书。

与标题相反,我们面前并不是一部幻想作品。故事的背景是世界大战结束后第一个十年的阿根廷。50岁的队长齐格弗里德·陶里茨是一名流亡者,来自分崩离析、被外国占领的第三帝国,他来到南美洲,带着臭名昭著的党卫军学院积攒的部分“宝藏”,一个用钢箍扣紧的箱子,里面装满了美元钞票。在他周围聚集了一群来自德国的其他逃亡者,以及各式各样的环球旅行家和冒险家,还雇用了十多名形迹可疑的女人,起初她们的服务内容并不明确(有些是陶里茨亲自从里约热内卢的妓院里买来的)。这位前党卫军将军组织了一次深入阿根廷内陆的探险,其高效的组织工作证明了自己作为参谋官的才能。

在这片距离最近的文明之地足有几百英里的地方,探险队发现了至少有12个世纪历史的废墟,可能是阿兹特克人建造的建筑物遗迹;他们在里面住下来。陶里茨立即(还难以理解)将其称为“巴黎西亚”,受到能赚到钱的诱惑,周围居住的印第安人和梅斯蒂索人[指欧洲人与美洲原住民混血而成的拉丁民族。]蜂拥而至。前队长把他们变成了一个个高效的工作组,由他的武装人员监督。几年后,陶里茨梦寐以求的权力形式从这些行动中逐渐成形。他集冷酷无情、决不退缩以及错误的重建观念于一身——在内陆的密林深处,重建君主时代辉煌的法国,而他自己将成为路易十六转世。

这里说句题外话:我们无意用上面的话或接下来的话概括小说内容,因为书中的事件并非像我们的叙述那样按照时间顺序发生,我们完全理解作者所遵循的艺术构思的天然要求,然而我们想按照编年顺序重构事件的进程,因为只有这样,作品的中心思想和理念才能被有力地挖掘出来;而大量的衍生事件和次要事件在我们“按时间顺序重构作品”时将被忽略,因为该书长达670页以上,不可能以任何快捷方式囊括全部内容。况且在接下来的讲述中,我们将努力呈现阿尔弗雷德·泽勒曼在其史诗中完成的一系列事件。

言归正传,国王的宫廷就此诞生,连同一众朝臣、骑士、僧侣、仆从,阿兹特克人令人肃然起敬的建筑废墟已被改造为要塞城垛,他们的遗迹以在建筑学上毫无意义的方式被改建,一个宫廷礼拜堂和若干舞厅就矗立在那些要塞城垛之间。有汉斯·梅勒、约翰·维兰德和埃里希·帕拉茨基三个绝对忠诚的人(他们将很快成为红衣主教黎塞留、德罗汉公爵和德蒙巴龙公爵)环侍左右,“新路易”不仅可以在自己的假王位上安枕无忧,而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图塑造周围的一切。

此外,在小说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前队长的历史知识断断续续、漏洞百出,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具备这些知识;他的脑袋里塞满的不是17世纪法国历史的碎片,而是一堆陈年旧货。这些东西来自他童年时代开始阅读的大仲马小说《三个火枪手》,以及之后作为一个有着“君主制”倾向的青少年(在他自己看来——实际上不过是虐待狂倾向),对卡尔·麦[卡尔·麦(1842—1912),德国著名探险作家、小说家。]的书如饥似渴。由于这些阅读记忆后来又叠加了他贪婪阅读的街头爱情故事,所以他不会将法国历史付诸实践,而只会实施极其野蛮,甚至愚不可及的胡编。混乱占据了他的头脑,成为一种信仰。

事实上,从散布于整部作品中的无数细节和回忆可以推测,希特勒主义对于陶里茨来说只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作为一个相对来说最适合于他、最接近于“君主制”臆想的机会。在他看来,希特勒主义接近于中世纪——好像不是他最喜欢的!但对他来说至少比任何形式的民主制度都要好。有着自己私下的、隐身于第三帝国的“王冠梦”,陶里茨从未臣服于希特勒的魅力,从不相信他的学说,因此也不必为“大德意志”的覆亡如丧考妣。唯一需要的是足够机智,能及时预测,尤其是他从未将自己与第三帝国的精英引为同道(虽然他跻身其间),他已为失败未雨绸缪。他对希特勒的崇拜广为人知,这甚至不是自欺欺人的结果。十年间,陶里茨演出着玩世不恭的喜剧,因为他有自己的“神话”,这赋予了他对希特勒的免疫力,这对他来说尤其便利,因为那些《我的奋斗》的信徒,哪怕稍微试图认真对待这一学说的人,例如阿尔伯特·斯佩尔,后来都不止一次觉得自己跟希特勒疏远了,而陶里茨,作为一个每天只对外宣扬当天推荐观点的人,并不能被任何异端邪说所感染。

陶里茨完全彻底、毫无保留地只相信金钱和暴力的力量。他知道,足够慷慨的主人可以用物质财富驱使人们去完成主人计划完成的任何事,只要他在执行强制的义务时还足够强硬和无情。他根本不在乎,那些“朝臣”和那个由德国人、印第安人、梅斯蒂索人、葡萄牙人组成的多肤色群体,是否真的把这场陶里茨导演的、强加的、经年累月的大型演出当回事。对于一个置身事外的观众来说,他的演出方式是难以形容的平淡、笨拙、无聊,而其中的某位演员是否真的相信路易宫廷的合理性,还是仅仅在故意演出一场喜剧,心里指望的是拿到钱,还是期望着在君主死后能够瓜分“国王的钱箱”,这个问题对于陶里茨来说似乎根本不存在。

宫廷群体的生活就是如此公然伪造,而且是粗制滥造,毫无真实感,以至于无论是那些后来来到巴黎西亚的人中略微机灵些的,还是所有目睹了伪君主、伪王公产生的人,在这方面都无时无刻不感到怀疑。因此,特别是在初创阶段,王国就像一个被撕裂成两半的精神分裂者:人们在朝拜和舞会上,特别是陶里茨就在附近时,人们以一种方式说话,而当君主和他那三个心腹不在的时候则用另一种方式说话,尽管他们以冷酷无情的方式(甚至使用酷刑)在继续这场强加的游戏。这是一场外表辉煌、光芒四射的游戏。供货的大车源源不断,都用坚挺的货币支付,在20个月之内,城堡的围墙就高高耸起,上面装饰着壁画和挂毯,地板铺上精美的地毯,不计其数的设施、镜子、镀金钟表、衣橱铺展开来,在墙壁里建造了暗门和藏身处,还建造了私密卧室、花架、露台,城堡四周环绕着规模巨大、精心打理的花园,再远处则环绕着鹿砦和护城河。因为每一个德国人都是监督者,负责监督被严密控制的印第安奴隶(这个人造王国就是靠他们的血汗建立起来的),尽管其衣着更像是17世纪的骑士,但是金色皮带后边别着鲁格牌军用手枪,这是封建资本与劳动之间一切争议的终极理由。

但是,君主和他的亲信们缓慢而系统地消除了环境中所有会立即暴露宫廷与王国乃虚构之物的现象和标记。首先,一种专门的语言应运而生,所有信息都可以用这种语言构建,毕竟信息都来自外部世界,例如关于阿根廷政府的某种干涉是否威胁“国家”,大臣们传递给国王的信息不能直白地指出,君主和王位并无主权可言。例如阿根廷总是被称为“西班牙”,并被视为邻国。慢慢地,所有人都钻进这层人造皮肤,学会穿着精美的长袍旋转自如了。他们用刀剑和舌头使谎言藏得更深——深入这座建筑、这幅鲜活画面的脉络和根部。它仍然是无稽之谈,但现在已经脉动着真实的欲望、仇恨、争端和竞争的血液,因为虚假的宫廷孵化了真正的阴谋,因为朝臣们相互倾轧,试图踏着对方的尸体接近王位,以便从国王手中接过被打倒者的尊崇,所以谣言、毒药、告密、匕首开始隐秘但真实地发挥作用。无论如何,有多少君主制和封建制的元素仍深植于这一切之中,陶里茨——新路易十六就统统将其融入自己那由一群前党卫军重塑的集权大梦之中。

陶里茨推测,他的侄子还生活在德国的某地。那是他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名叫贝特朗·居尔森海恩,德国战败时才13岁。路易十六派遣德罗汉公爵,也就是他身边唯一一位“知识分子”约翰·维兰德,去寻找这个年轻人(现年21岁)。维兰德曾是一名武装党卫军的医生,并在毛特豪森集中营从事过“科学工作”。国王给公爵颁布密令,让他去找到那个小伙子并作为储君带回宫廷的场景,是小说中最精彩的场面之一。君主先是恳切地讲述自己对没有子嗣的担忧,这影响了王位的利益,也就是继承的问题,这些开场白帮助他以这种口吻接着讲话;场面近乎疯狂的意味在于,现在国王甚至对自己都不能承认,他不是真国王;实际上他不会法语,但在宫廷上使用德语时,他总是坚称自己像身后的所有人一样,是一位说法语的17世纪法国人。

这并非疯狂,因为现在承认自己出身德国才是疯狂,即便只是言语中提到。既然法国唯一的邻国是西班牙(就是说阿根廷),那么德国根本不存在!谁胆敢用德语说什么,或者让人知道他在说德语,都是拿生命在冒险。由巴黎大主教与萨利亚克公爵的谈话可以得出结论(第一卷第311页):因叛国罪被砍头的查特公爵不仅是因为酒后称宫殿为“妓院”,更是称之为“德国妓院”。顺便说一句,小说中丰富的法国姓氏让人立刻联想起白兰地和葡萄酒的名称——例如“教皇新堡”侯爵,宴请专用好酒!肯定是——尽管作者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说——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即在陶里茨的记忆中,由于容易理解的原因,利口酒和伏特加的名称肯定要比法国贵族的姓氏多。

在对自己的特使讲话时,陶里茨就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仿佛是路易国王对一个自己宠信的,即将被派去执行类似任务的人讲话。他没有命令公爵脱去虚构的长袍,而是相反,命他“改扮成英国人或者荷兰人”,这就是说,要努力穿上正常的现代装束。然而“现代”一词是不能说出口的——它属于能够攻击王国乃虚构产物这一弱点的说法。甚至“美元”在这里也总被称为“美塔”。

维兰德带着大量现金前往里约,宫廷有商业代表在那里经营;在拿到了做好的假证件后,陶里茨的特使乘船前往欧洲。作品对他探寻之旅上的种种艰辛避而不谈。我们只知道,他在11个月后取得了成功,小说的构思独具特色,故事情节恰恰就是从维兰德与小居尔森海恩之间的第二次谈话开始,后者在汉堡的一家大饭店里担任侍者。贝特朗(这个名字将可以保留,在陶里茨叔叔看来这个名字很好听)起初仅听说叔叔准备将他过继为自己的儿子,这个理由足以让他放弃工作,跟随维兰德一同前往。这对独特旅客的行程,作为小说的引子完美地完成了任务,因为这段在空间中的移动,实际上是历史时空里的倒叙:旅客先是从跨洲际的喷气飞机换乘火车,然后再换汽车,再从汽车到马车,以走完最后的230公里路程。

随着贝特朗的衣服逐渐破损,他的备用衣服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古老的服饰,都是维兰德未雨绸缪,为此类场合精心准备的,他此时又成了德罗汉公爵。这种改头换面绝非任何马基雅维利式阴谋——每一站都会出现,出奇地简单;可以猜想(我们之后再确认),维兰德作为陶里茨的亲信使者,已经多次经历此类换装,只是没有如此分步实施罢了。因此,化名海因茨·卡尔·穆勒先生前往欧洲的维兰德,现在成了满身戎装、纵马而行的德罗汉公爵;贝特朗也经历了类似的,至少是外观上的改变。

贝特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他来叔叔这儿,是因为听说叔叔是位大庄园主,所以他放弃了侍者的工作,以继承百万家资,而现在他被带进一个花里胡哨、难以理解是喜剧还是荒诞剧的圈子。维兰德/穆勒/德罗汉沿途给他灌输的东西,现在只是增加了他头脑中的混乱。他一会儿觉得,这个旅伴在讥讽他,一会儿又觉得,正在将他推向毁灭,又似乎在将他带入一件难以理解的丑闻的一小部分,其全貌暂时还无法识别,有些时刻,他已经近乎发疯。那些灌输从来对事物都不是直呼其名,这种本能的智慧是这个宫廷里的共同财富。

德罗汉说:“应该遵守叔叔要求的形式(先是‘叔叔’,然后是‘大人’,最后是‘陛下’)。”他的名字成了“路易”而不再是“齐格弗里德”——后者绝不能使用。“他把它弃之不用——必须如此!”穆勒宣称。“庄园”变成了“封地”,而“封地”又变成了“国家”——是的,在骑马穿越丛林的漫长日子里,点点滴滴,最后几小时的路程,贝特朗被八个赤身裸体、肌肉发达的梅斯蒂索人抬着一顶镀金大轿走完了。从轿窗里能看到顶盔掼甲的骑士列队扈从,贝特朗现在相信了那位神秘同伴的话都是真的。然后他怀疑是他疯了,现在只期待和叔叔的见面,这个叔叔他几乎不记得——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自己还是个9岁的男孩。然而这场重逢是一场盛大而迷人的庆典的中心环节,是陶里茨所能记住的所有仪式、典礼和习俗的混合体,所以合唱团齐声高唱,银色的号角吹响,头戴王冠的国王驾到,身前一众仆从推开雕刻华美的大门,拖着长声高喊:“国王驾到!”“国王驾到!”12位“王国世袭贵族”[英国的一种贵族爵位。]环绕在陶里茨身旁(他误将本不属于此处的东西借用了),接下来是庄严的时刻——路易在继子头上悬空画了十字,称其为“储君”,然后允许他亲吻自己的戒指、手掌和权杖。而当只剩下他们自己共进早餐时,身着燕尾服的印第安人侍候左右,从城堡的高处俯瞰,四周花园环绕,花园里成排的喷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面对如此奇妙的景象,贝特朗看着这无比的奢华,又看看远处环绕王国的那绿得吓人的原始密林,几乎已经没有勇气向叔叔提出任何问题,此时,叔叔和善地开口教导他,他说:

“叫陛下。”“是该这样……出于崇高的原因……我的和你的福祉均系于此……”头戴王冠的前党卫军队长对他亲切地说。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就来源于此,它集合了各种彼此水火不容的成分。它们或真或假、或虚或实,或是假装的游戏,或是自发的生活,我们在此面对的是扭曲的真实和真正的虚假,因为真实和虚假同时存在。假如老陶里茨的朝臣们只是扮演自己的角色,结结巴巴地重复背好的台词,我们见到的将是死气沉沉的木偶剧表演,然而他们已经将形式内化于心,每个人都已沉浸其中,而且已沁润多年,以至现在,在贝特朗到来后不久他们就开始密谋反对陶里茨,他们已经无法从强加的范式中彻底解脱出来,以至于密谋本身也是一种怪诞的心理混合体,就像蛋糕与李子酱、面没发好的蛋糕、意大利通心粉和被核桃噎死的老鼠们混在一起。

党卫军队长将他对统治的真正热情和实在的激情,包裹在对法国路易王朝历史的扭曲记忆形成的杂拌里,那些回忆毫无意义,来自第三手的浪漫冒险言情小说。起初,他并没有强迫下属遵从自己的癖好,因为还做不到,他只是收买他们,在那段时间,他只能假装对那些前司机、前士官、前党卫军看守在背后怎么说他和这“整场演出”充耳不闻,他有足够的理智隐忍不发,直至他可以轻易地以恐吓、暴力、酷刑收获顺从的一刻。到那时候,迄今为止的唯一诱惑——“美元”也就变成了“美塔”……

这场拼凑剧的原始阶段可以被看作王国的史前史,它在小说中仅以只言片语的对话表现——值得记住的是,提及过去可能要付出沉重代价。小说的情节始于欧洲,一位不知名的特使正在努力获得年轻侍者贝特朗的信任。直到第二部分,小说的叙事才让我们可以猜到,我们前边努力重现的一切是怎么回事。当然,前宪兵、集中营看守、医生、党卫军大德意志装甲师的车辆驾驶员和射手作为路易十六的王公大臣、神职人员,简直是噩梦般疯狂的混合体,他们与那些约定的角色毫不匹配。简直不可思议,他们所有人不仅把这些设置明确的角色演得非常糟糕——因为这些角色从未存在过——而且每个人都自行其是,时常愚蠢笨拙,毕竟,他们仅能完成任务而已,再多的则无能为力了……因为有些东西自襁褓里就是假的,他们也演得虚假笨拙,所以这本将产生一个大杂烩,使这本书成为蠢话的集合体。

然而事实绝非如此,因为对那些希特勒的刽子手们来说,披上大主教的红袍、主教的紫衣和镀金的甲胄可能有点儿傻,但把海军妓院里的妓女改称为自己的王后,说自己是世俗领主、路易国王的神职人员,说她们是公主和伯爵情妇,与其说是傻气,不如说是有趣了。这些角色甚至让他们自己也扬扬自得,沉浸于虚幻的尊贵之中,所有的龌龊之人都醉心于此——高高在上,将自己抬升到他们所能想象到的非凡典范的境地。因此,在小说中那些戴上神父帽和花边领饰的前暴徒们开口讲话之时,正是凸显作者心理描写技巧功力深厚之处。

这些恶棍从自己的职位中获得快感,但与贵族内外一致带来的快感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强化的快感,可以将其最简单地描述为罪行得到美化,甚至是罪行的合法化。因为置身法律的威严之中却能食用罪恶之果,才能让恶棍享受到最高的快感,对这些集中营编制内的职业虐待狂来说,只有重操以前的一两种旧业,才能给他们带来明显的满足感——在宫廷奢华的光环和荣耀里,在其能让每个恶行被放大的光芒里——恰恰因为这个原因,在做各种丑事时,他们所有人都主动地竭尽所能,让自己至少在言语上不失主教或公爵的身份。也正因此,他们同时也侮辱了他们用来装扮自己的至高尊严的庄严象征。因此那些最笨拙的人,例如梅勒,也嫉妒德罗汉公爵的能言善辩,于是将自己折磨印第安儿童的癖好,也就是酷刑拷打他们,说成是宫廷惯常的行为,也是最为恰当的。(要额外补充的是,所有印第安人都一贯被称为“黑人”,因为黑人奴隶的说法更恰当。)

我们也理解维兰德(德罗汉公爵)为何竭力想得到红衣主教的帽子:他独缺这个,以便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之一,能够玩这堕落的小把戏。事实上,陶里茨拒绝赋予他此项特权:他似乎意识到了维兰德这项企求背后隐藏的险恶用心。因为在这场游戏中,陶里茨有着不同的偏好:他不想既意识到当前的尊崇,又记着党卫军的过往,因为他有“不同的梦想、不同的神话”——因为他对真正的皇家紫袍垂涎已久,所以对维兰德趁机钻营的方式无比愤恨并加以拒绝。作家的高超之处在于展现了人类繁多的丑恶花样,各种邪恶不胜枚举——无法简化为单一的公式。陶里茨并不比维兰德“良善”分毫,他只是忙于别的事,因为他在追求一种不可能的、完全彻底的——变形。他的“清教徒主义”即由此而来,对此他的近臣们颇为不满。

至于朝臣,我们看到,出于不同的原因,他们努力成为真正的朝臣……后来,他们当中有十个人密谋反对君主/党卫军队长,想偷走他那装满美元的箱子,并杀掉他,可毕竟,要告别议员座椅、头衔、勋章、尊崇会让他们恋恋不舍,所以这些人进退两难。他们不想杀掉老家伙,带着赃物一走了之,实际上他们的确想如此,但迄今为止的表面风光以及其他原因阻止了他们的密谋。有时候,他们自己已经相信了这尊贵地位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不可能对他们来说才最恰当不过,最妨碍他们的(这真是一种疯狂,但又完全合乎逻辑,在心理学上可以验证)已经不是一种被牢记的认知,即他们不是他们自称的人,而不过是那个作为君主无比残酷的陶里茨赐予的。假如党卫军队长不随时随地招摇过市,假如他不对他们大喊大叫“闭嘴!”,以显示他们所有人都依靠他、受制于他,也承恩于他,那么阿根廷内陆的这个安茹王朝治下的“法兰西”可能还会显示出更持久的活力。所以,演员已经对导演的场景心怀不满——认为它不够真实,于是这个团伙就想建立一个加强版君主制,比君主自己允许的更多……

自然,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们无法将处于各自角色中的自己,与更真实、更美好的地道宫廷生活集于一身,他们无法将自己提升到更高的角色,要知道,他们都是凭借自己的人生经历,按照各自的才华和能力,依循自己内心之声去表演的。这方面说不上什么造作扭捏,毕竟我们不止一次看到,那些爵爷如何对待他们的夫人,例如博若莱侯爵(原来的汉斯·魏尔霍兹)如何在自己的老婆身上寻欢,以及如何反复提及她的妓女出身。简言之,在这些场景里,作者的全部努力都集中于使看似绝对不可能的事变得可能。当然,这些家伙可能慢慢对他们必须表演下去感到厌烦,而这一切的高潮是那些扮演罗马天主教会高级神职人员者。

这片殖民地里根本没有天主教徒,那些前党卫军成员也谈不上有任何的宗教信仰,所以宫廷礼拜堂里的所谓礼拜也就极其简短,简化为只是唱几行《圣经》,而且还不时有人向君主进谏,说此类对上帝的服侍似乎可以免除。然而陶里茨对此置之不理,何况两位红衣主教、巴黎大主教和其他主教就是以此让自己的崇高头衔“名正言顺”的,因为每周那几分钟——可怕的弥撒表演——首先在他们自己的眼中证明了统治教会上层的权力,所以这一切都相得益彰,在祭坛旁忍受那几分钟,为了之后能在盛宴的桌旁和华丽床榻的幔帐下快活几个小时。因此,那个从蒙得维的亚[乌拉圭首都兼蒙得维的亚省首府。]把放映设备走私到宫廷里(瞒着国王!)的主意就由此而来。他们用那台放映机在城堡地下室里放映色情电影,巴黎大主教担任放映员(曾任盖世太保司机的汉斯·沙菲特),苏特恩(前财务人员)红衣主教帮他换胶片,这个主意极度可笑又可信——就像整部荒诞悲喜剧的其他部分一样,它之所以能够持续下去,皆因为没有什么能从内部动摇它。

对这些人来说,一切都相得益彰、严丝合缝,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例如当提到某些人的梦时——难道毛特豪森第三集团军指挥官不是收藏了“全巴伐利亚最多的金丝雀吗?”他满是回忆地提到,他没有尝试按照一个狱头的建议喂养那些金丝雀吗?那个狱头保证说,用人肉喂养的金丝雀叫声最美妙。所以这种犯罪已经达到了不自知的程度,假如人的犯罪标准仅仅基于自我评判,基于对罪责的自我认知,那实际上这些前杀人犯就是纯洁无辜的了。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苏特恩红衣主教知道,真正的红衣主教绝不会如此行事,肯定会信仰上帝,也应该不会对身着白袍协助弥撒的印第安男孩实施性侵,然而因为四百英里之内肯定没有别的红衣主教,所以这个念头丝毫没有让他不安。

以谎言为生的谎言带来的结果就是,其丰富繁茂的形式超越了一切真正的宫廷图景,而那些图景正是人类行为的诊断,因为它同时具有双重的可信度。作者不允许有丝毫的夸张或妥协的现实。当普遍的酗酒超越了某种界限,已经加冕的党卫军队长总是退回到自己的寝宫,因为他知道,从前党卫军狱卒的恶习将会压倒得体的举止,从那些打着酒嗝的嘴巴里,将会蹦出荒诞和噩梦般的言论,其表现力来自令人窒息的对比,自以为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的对比。实际上,陶里茨的全部天才之处,假如可以这么说的话,都在于他有这样的勇气和持之以恒的力量,足以关严他所创造的制度。

这个制度残缺不全,全靠其与世隔绝才得以运行,因为只要现实世界的一阵微风,就足以构成彻底的威胁。而可能构成威胁的人,恰恰是年轻的贝特朗,他自觉没有足够的底气,去用真实的声音说出自己的恐惧,对一切直呼其名。贝特朗不敢考虑这个最简单的,能说清事情全部真相的可能性。这不过是一个拙劣的、延续多年的、成系统的、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会讥笑的谎言而已?不,绝不,这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偏执或者某种不可思议、目的不清、有着理性衬里、可靠且动机明确的神秘游戏;是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无限膨胀的一切,只要不是纯粹的谎言。我们为之反复论述的观点,对他来说是难以触摸的。

于是,贝特朗首先投降了:他允许自己穿上王储的长袍,学习宫廷礼仪,就是那套基本的鞠躬、手势和那些对他来说似乎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语,没什么特别的,因为他也读过类似的,为国王和他的司礼官提供灵感的街头言情故事和伪历史小说。然而,他是抗拒的,虽然他没有意识到他的怠惰、他的消极不仅让朝臣们怒恼,也激怒了国王。这是面对一种强迫他成为温顺的白痴时,人的本能反抗。贝特朗不想沉溺于虚假之中,虽然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抵触的源头何在,所以他只能赢得客人们恶意的、嘲讽的、庄严而又愚蠢的点评,特别是在第二次宴会上,国王被贝特朗迟缓的话语透出的潜台词激怒了。小伙子自己并未立刻意识到那些话里所隐含的恶意,所以当国王开始——国王真的怒不可遏——把嘴里啃的烤骨头向他扔过来,大厅里的一部分人追随盛怒的国王,狂叫着,从银盘子里抄起油乎乎的骨头扔向那个倒霉蛋。与此同时,另一部分人则不安地沉默着,他们不确定,陶里茨是否在用自己喜欢的方式给所有在场的人设置一个圈套,他会不会是和王储有什么密谋?

因为我们在这里最难表达的是,这整个是一场笨拙的游戏和平淡的表演,一旦这场表演以某种形式组合起来,它就会获得力量,以至不想结束,不是不想,而是不能结束,这是因为,现在除了表演之外已经一无所有了(他们已经不能不做主教、世袭公爵、侯爵了,因为他们没有回头路,不能再回去做盖世太保的司机、焚尸炉守卫、集中营指挥官,就像国王一样,即便他想,也不能再回去当党卫军的队长陶里茨了)。我们再重复一遍,在这个国家和这个宫廷的整个平庸而可怕的平淡之下,正搏动着一根敏感、紧张的神经,那是一种无休止的狡猾,彼此的猜疑,能让人在虚假的形式下进行真正的战斗和密谋,蚕食国王宠臣的位置,写告密信,暗自争宠;事实上,既不是红衣主教的帽子,也不是勋章的绶带、花边、领饰和铠甲让这些私底下的努力和阴谋诡计变得合理合法,因为最终那些身经百战、有过无数杀戮之人,要这些虚假荣耀的外在标志有什么用呢?这些阴谋、奸诈,给对手设陷阱,让他们在国王面前打瞌睡,让他们从趾高气扬的角色里摔个嘴啃泥,所有这一切本身才构成最大的共同爱好……

所以这种彼此倾轧,在宫廷舞会上找到自己合适的舞步,让镜厅里的镜子反射出他们得体的身姿,这无休无止、没有鲜血(城堡地下室是例外之地)的厮杀是他们存在的理由,这场厮杀也为原本的一场狂欢赋予了意义,那本来是为嘴上无毛的年轻人,而不是见识过血腥的男人准备的……与此同时,可怜的贝特朗已经不能再继续独自面对这难以言说的困境了,就像寻找救命稻草一样寻找知音,那个能够把他内心正在滋长的想法一吐为快的对象。

因为——这是作者的新功劳——贝特朗正在慢慢成为这个疯狂宫廷里的哈姆雷特。他本能地在这里成为最后一个义人(他从未读过《哈姆雷特》!),所以他认为,发疯是他的义务。他并没有指责每个人都玩世不恭——他没有足够的智慧、勇气来做到这一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贝特朗想做一件事——可能是在一个不那么龌龊的宫廷里比较现实的事。有东西一直在燃烧他的舌头,压迫他的嘴唇,他渴望将它说出来,但他已经知道,作为一个正常人他不可能说出来而不受惩罚。但假如他疯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没有模仿莎士比亚笔下哈姆雷特那种冷酷的疯狂,不,他头脑简单,天真幼稚,有点儿歇斯底里,他只是相信自己需要发疯,因而尝试发疯!这样他就将说出那些让他窒息的真话……但是来自里约的老妓女德·克利考特公爵夫人对年轻小伙感兴趣,把他拉上了床,并以她还没当上公爵夫人时从某个妓院学来的方式严厉警告他,不要说可能会让他掉脑袋的话。因为她很清楚,尊重精神病患者的不负责的言行在此地是不存在的;事实上看得出,老太婆是为贝特朗好。公爵夫人显示出自己确实是个资深妓女,尽管她已经不会完全像妓女一样对年轻人说话了(因为她头脑有限,已经在宫廷里浸润七年,吸收了不少伪君子和宫廷礼仪),但是这次鸭绒被下的谈话自然没能改变贝特朗的计划,他已经不在乎了。他要么发疯,要么逃跑;那些人的潜意识可能会表明,他们了解现实世界,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缺席判决、监狱和法庭,这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激励他们继续游戏;但贝特朗与这样的过去毫无关联,他不想这样。

与此同时,阴谋进入行动阶段。不再是10个,而是14个朝臣准备孤注一掷,他们把宫廷侍卫指挥官拉到自己一边,准备在午夜后进入国王寝宫。然而主要计划在高潮时受挫:他们发现,真正的美元早已花光,只剩下——在著名的“箱子的第二隔层”里——假币。国王对此心知肚明。所以真的没什么可争的,但已经没有退路:他们必须杀死国王。直到此刻被绳捆索绑的他,只能从床上看着他们如何将藏在床底下的“金库”翻个底朝天。本来理智要求他们杀死他,是因为以免他追击,防止他追踪他们,而现在他们杀他则是因为仇恨,恨他用假宝藏折磨他们。

如果这听起来不那么邪恶,我会说谋杀场面很奇妙;要在完美的画作中去认识这伟大之处。为了让老头儿受到尽量多的痛苦,在他被绳索勒死之前,反叛者开始用集中营厨师和盖世太保司机的口吻对他咆哮,用那种注定永远被放逐出王国的语言诅咒他。当被勒死者的尸体还在地板上抽搐时(美妙的毛巾主题!),凶手们冷静下来,几乎是下意识地重操朝臣语言,但只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美元是假的,带什么逃呢?干吗要逃呢?陶里茨锁住了他们,虽然他自己已经死了,但仍不会让任何人离开他的国家!因此,他们必须按照“老国王驾崩,新国王万岁!”的口号继续这场游戏,在这儿,他们必须在尸体旁选出一位新国王。

下一章(贝特朗藏身于“公爵夫人”那里)要弱得多;直到最后一章,骑警巡逻队来敲城堡的大门,这个宏大而寂静的场景,是小说的最后一幕,是个美妙的收场。吊桥上,穿着皱巴巴制服的警察,腋下夹着左轮手枪,头戴宽大的、一侧卷起的帽子,面对的是穿着半身铠甲、手中持戟的卫兵,双方彼此惊讶地对视,仿佛两个时代、两个世界被不可思议地带到一处……两边响起地狱般的吱扭声,吊闸开始缓缓升起……值得赞叹的结局!然而遗憾的是,作者忽略了他那个哈姆雷特,没有充分利用这个形象中蕴藏的巨大机遇。我不是说,应该让他死掉——莎士比亚在此不应被引为典范——但是可惜了这个机会,那个深植于普通的、对世界友善的人心中的伟大之处,未被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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