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乡下人的悲歌  作者:J.D.万斯

在我13岁的那个秋天,母亲开始和一个叫麦特(Matt)的年轻消防员约会。我一开始就非常喜爱麦特——他是母亲交往过的男人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而且我们现在仍保持着联系。有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等着母亲下班后带桶肯德基回来当晚饭。那天晚上我有两个任务:首先,找到琳赛看她饿了没有;其次就是等母亲一到家就把吃的送到阿嬷家去。在我预计母亲到家之前不久,阿嬷的电话打过来了。“你母亲在哪儿?”

“我不知道。怎么了阿嬷?”

她接下来的回答在我记忆中的烙印超过了我所听到的任何言语。她很担心——甚至有些害怕,她往往隐藏的乡下口音从她的唇间溜出。“没人见过或联系过你阿公吗?”我跟她说等母亲一到家就给她回电话,而那时我感觉母亲马上也该回来了。

我当时觉得阿嬷有点反应过度了。但接着我就想到了阿公每天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规律。他每天早上都是六点钟起床,连闹钟都不用,然后七点钟开车到麦当劳和他在阿姆科时的老朋友们喝杯咖啡。几个小时的聊天后,他就溜达到阿嬷家,上午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牌。他就算会在晚饭前出门的话,那也就是到他老朋友保罗开的五金店去转一圈。

毫无例外的,每次我从学校回家时他都会在阿嬷家迎接我。如果我没去阿嬷家的话——比方说当母亲状况好的时候,我也会到母亲家去——他每天晚上回家之前通常也会过来说声再见。这些惯例他居然都错过了,这就说明肯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阿嬷的电话挂掉没多久,母亲从门外进来时我已经在啜泣了。“阿公……阿公,我觉得他已经死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已记不太清了:我想我转告了阿嬷的信息;我们把她接上然后赶紧到了阿公家,这一路也不过才几分钟车程。我狠命地敲打阿公家的门。母亲跑到了后门,大喊大叫一通后又回到了前门。她回到前门一是告诉阿嬷,阿公正蜷缩在自己的椅子上,二是过来拿块石头。然后她就用石头砸碎了一扇窗户爬了进去,把门锁打开,接着就朝自己的父亲走去。那时阿公已经死去将近一天了。

在我们等待救护车的到来时,母亲和阿嬷控制不住地啜泣起来。我试着拥抱一下阿嬷,但她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失去了控制,就连对我也没反应了。当她停止哭泣后,她把我拥入怀中,让我在阿公的尸体被运走之前和他道个别。我尝试了,但跪在阿公旁边的那位医务人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想看死尸的变态一样。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又回到死去的阿公身边的真实原因。

当救护车把阿公的尸体运走之后,我们立即驾车到了莉姨家。我猜莉姨之前肯定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因为她从门廊处走下来的时候已是满眼泪水。我们都拥抱了她,然后大家一起挤进了车里,回到了阿嬷家。大人们交代给我一项不愉快的任务,那就是设法找到琳赛,并把这事儿告诉她。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而琳赛正是一个17岁的女孩,找到她实在是太难了。

我一直在给家里打电话,可是她一直没接,而她的朋友们也没一个接我电话的。阿嬷家的房子离我母亲的房子之间就五座房子——一个是麦金莱街313号一个是303号——所以我一边听着大人们制定计划,一边盯着窗外寻找姐姐回来的踪迹。大人们提到了关于葬礼的安排,阿公会希望自己埋葬在哪里——“杰克逊,该死的。”阿嬷坚持道——他们还在讨论谁给吉米舅舅打个电话让他回家。

琳赛快到午夜的时候才回了家。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过街道,打开了自家的门。她正从楼梯上往下走,但是当看到我那因为哭了一整天所以不仅通红而且满是泥垢的脸时就僵在了那里。

“阿公,”我脱口而出,“他死了。”琳赛摔倒在楼梯上,我赶紧跑上去抱住了她。我们在那儿坐了几分钟,哭成了泪人,就像每个发现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已经死去的小孩子那样。琳赛又说了些什么,虽然我不记得她具体的每一句话,但还是记得她提到阿公刚帮她修了车,而她哭着嘟囔说自己利用了他。

阿公去世的时候琳赛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姑娘,正处于那个以为自己无所不知而又太在意其他人对自己看法的年纪。阿公能扮演很多角色,但他从不是一个很酷的人。他每天都穿着相同的旧T恤衫,前面的兜里仅能容纳一包香烟。他闻起来总像发了霉一样,因为他在洗完衣服后总是让它们“自然”晾干,也就是一起堆在洗衣机里面而不拿出来。由于抽了一辈子的烟,他的嘴里有着源源不断的浓痰,而且他丝毫不避讳当着任何人的面吐出来,无论是什么时间什么场合。

他一直反复地听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的歌曲,不管到哪里都开着一辆老旧的埃尔卡米诺牌汽车——一辆皮卡车。换言之,对于一个有着活跃的社交生活的17岁漂亮女孩来说,阿公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同伴。因此,她像每个利用自己父亲的年轻女孩那样利用了阿公:她深爱且钦佩他,她向他要那些他有时会给予的东西,而当她在忙于和朋友们在一起时又不怎么关注他。

直到今天,在我的理解中,能够“利用”别人正是拥有父母的意义所在。对我和琳赛来说,对于利用别人的恐惧一直萦绕在我们的心头,甚至能影响到我们所吃的食物。我们的直觉告诉我们,我们所依靠的许多人其实本不应该在我们生命中扮演那样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琳赛在得知阿公的死亡后首先想到的就有自己“利用”了阿公。

我们习惯于认为我们不能真正依靠他人——就连我们是小孩子的时候,让别人请我们吃顿饭或是帮我们修车都是一种奢侈,我们不能沉溺于这种奢侈,以免把本来是我们生活中的安全阀的那种善意消耗殆尽。在我们很少去的高级餐厅里,他们会一直追问我到底想吃的是什么,我才能坦白说是的,我确实想吃牛排。然后他们就会不顾我的反对而为我点上一份牛排。不管是多么亲近的人,都不能完全地把我们那种感觉给消除掉。阿公是最有可能消除这种感觉的亲近的人,但是显然也没能完成,而现在他已经去世了。

阿公死去的那天是个周二,我之所以记得这个是因为当母亲的男友麦特第二天开车带我去当地的一家餐厅为整家人带饭的时候,收音机里正播放着林纳·史金纳合唱团的那首《逝去的星期二》(Tuesday’s Gone):“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继续前行/星期二已经随风而逝了。”正是此时,我真正意识到阿公再也回不来了。大人们做了当所爱的人死去时应该做的事:他们计划了一场葬礼,决定好怎样付葬礼的钱,然后希望为死去的人做了该做的事。我们那个周四在米德尔敦举办了一场遗体告别仪式,让当地的朋友过来表达敬意,然后周六葬礼之前的周五又在杰克逊举办了第二次遗体告别。就连死了之后,阿公也是一只脚在俄亥俄,而另一只脚在杰克逊的小山坳。

所有我想见到的人都参加了在杰克逊举行的葬礼——吉米舅舅和他的孩子们、我们整个大家庭和朋友们,还有布兰顿家所有还活着的男人们。当见到我们家的这些巨头时,我突然意识到,在我人生的前十一年里,我曾在快乐的时光里见过他们——家庭聚会、节假日、慵懒的夏日和漫长的周末——但是在那最近的两年里我见到他们时大多是在葬礼上。

在阿公的葬礼时,正如我所见过的其他乡下人的葬礼一样,牧师邀请我们每个人站起来说一些关于死者的话。我在教堂里坐在吉米舅舅旁的靠背长凳上,整整一个小时的葬礼期间我一直在啜泣,所以到了结束的时候我的眼睛疼得几乎看不到东西了。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不站起来说出自己的话,我接下来的余生都会为之后悔。

我想起了差不多十年前的某件事,这件事我听别人说过,但自己却不记得。我四五岁的时候,在某个舅姥爷的葬礼时,也是坐在这家迪顿(Deaton)殡仪馆的靠背长凳上。我们刚刚从米德尔敦开了很久的车赶到,所以当牧师让我们低下头来祷告时,我低下头就睡着了。阿嬷的哥哥佩特舅姥爷让我侧躺下来,枕着一本《圣经》当枕头,然后就没再想这事儿了。接下来的事情发生时我一直在睡觉,但我后来已听过好几百遍了。时至今日,每当我遇到哪个参加了那场葬礼的人,他们都会和我讲讲我的乡下人阿嬷和阿公。

当人群开始离开教堂而我却一直没有出现时,阿嬷和阿公起了疑心。他们跟我说,就连杰克逊这样的地方也是有变态的,这些变态会把木棍捅到你屁眼儿里去,然后“吃你的小鸡鸡”,就像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或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变态们一样。阿公想到了一个计划:迪顿殡仪馆只有两条出去的路,而那时还没有人开车离开。于是阿公跑回自己的车上,给自己拿了把0.44英寸口径的马格南手枪,给阿嬷拿了把0.38英寸口径的史密斯威森手枪。他们把守着殡仪馆出去的两条路,检查每一条经过的车。他们接着遇到了一位老朋友,解释情况后向他请求帮助。他们再碰到别人的时候,就像缉毒局警察一样搜索每一辆车。

佩特舅姥爷因为阿嬷和阿公阻塞了交通而懊丧不已,于是走了过来。当他们把情况解释清楚后,佩特舅姥爷放声大笑起来:“他就在教堂的靠背长凳上睡着呢,来我带你们去看下。”当找到我后,他们才让交通畅通起来。

我还想到阿公曾给我买过一把带瞄准镜的玩具气枪。他把那把玩具枪装在他的工作台上,用老虎钳固定住,然后向一个靶标重复射击。每开一枪,我们就调整一下瞄准镜,根据气枪子弹打到靶标上的位置来校准十字瞄准线。然后他就教我怎样射击——怎样把注意力放在瞄准镜上而不是靶标上,在扣动扳机前怎样吸气。许多年后,我们海军陆战队训练营里的射击教官告诉我们,那些已经“知道”怎样射击的新兵们实际射击的结果往往是最差的,因为他们之前所学的基础都是错的。结果确实如此,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我。从阿公那儿,我学到了非常出色的基础,而我也获取了M16步枪的专家资格,这可是最高的一级。此外,我的射击成绩在整个排里也名列前茅。

阿公的脾气不好,甚至到了荒唐的地步。对于每一个他不喜欢的建议或是行为,阿公只会回答一句:“胡说八道。”这时就是另一个人该闭上嘴的时候了。他的爱好是汽车:他喜欢买车、换车还有修车。阿公戒酒后没多久,吉米舅舅回家发现他正在街上修理一辆老旧的汽车。

“他嘴里面的诅咒像是暴风雨一般。‘这些该死的日本车,一堆便宜的垃圾。是哪个混账东西造出来的这个零件。’我就站在旁边听着他,而他连旁边有人都不知道,一直在自顾自地一边摆弄一边抱怨。他听起来简直苦不堪言。”那时吉米舅舅刚开始工作不久,非常渴望能花自己的钱帮自己父亲一把。所以他提出把那辆车弄到修理厂去修一修。这个建议让阿公猝不及防。“干什么?为什么?”他天真地问道,“我喜欢修车。”

阿公挺着个啤酒肚,脸也圆圆胖胖的,但是四肢却很细。他从来不会用言语道歉。在帮莉姨搬家时,莉姨责备他早年间的酗酒,并问他为什么他们很少有聊天的机会。“好吧,现在聊吧。我们要在这车里一起呆一整天呢。”但是他会用行为来道歉:每次他罕见地冲我发脾气后,都会给我买个新玩具,或是带我到冰淇淋商店。

阿公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乡下人,简直是生错了时代和地方。在那次帮莉姨搬家的长途旅程中,他们一大早停在了一处高速休息区。莉姨上厕所的时候顺便也梳头刷牙,因此在女厕所待的时间比阿公预想的要久。阿公手里拿着一把上了膛的左轮手枪,一脚把女厕所的门踢开了,简直就像是连姆·尼森(Liam Neeson)演的动作电影里面的人物一样。据他的解释,他以为她很有可能被什么变态给强奸了。

多年以后,有次莉姨家的狗冲着她家的婴儿嗥叫,阿公看到后就对莉姨的丈夫丹说,如果他不把这条狗给处理掉的话,阿公就会用浸泡过防冻剂的牛排把它给毒死。他可不是在开玩笑:30年前,当邻居家的狗差点咬到我母亲的时候,他也这么跟这位邻居说过。一周以后那条狗就死了。在家乡的那场葬礼上,这些事情也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我当时想到的大多还是阿公和我之间的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一起练习越来越难的数学题的时光。是他告诉我,知识的缺少和智力的低下并不是一回事。前者的话,可以通过一点点耐心和大量的努力来弥补。而后者呢?“好吧,我觉得那就像是在溪流中逆流前行,手里却没有桨。”

我想起阿公会像个小孩子一样和我以及莉姨家的小女孩儿们在地上玩耍。虽然他嘴上总是说“胡说八道”以及发牢骚,但是他的拥抱和亲吻从来没遇到过冷遇。他给琳赛买了辆破车,并把它修好了。当琳赛把这辆车给弄坏之后,阿公又给她买了一辆,又修好了。这仅仅是为了让琳赛感觉到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我想起自己冲母亲、琳赛或是阿嬷发脾气的时候,阿公就会展现出自己很少严肃的一面。因为,正如他有次对我说的:“对于一个男人的评价要看他怎样对待自己家里的女人。”他的智慧来源于自己的经验,来源于自己早年间没能好好对待自己家里女人的失败。

在那间殡仪馆里,我站起来,下定决心告诉大家阿公有多么重要。“我从来没一个像样的父亲,”我解释道,“但是阿公一直在那里为我守候,他教给了我男人应该知道的东西。”接着我就讲到他对我人生的影响之重:“他是任何人所能祈求得到的最好的父亲。”

葬礼过后,许多人告诉我他们非常欣赏我的胆量和勇气。但是母亲并没有这样,对此我感到非常奇怪。当我在人群中发现她时,她看起来好像陷进了一种恍惚状态:寡言少语,就连对那些向她走近的人也是;动作迟缓,整个人没精打采的。

阿嬷看起来也像丢了魂儿似的。肯塔基通常是最能让她能感到自在的地方。在米德尔敦,她永远也不能真正地做自己。在我们最喜欢吃早餐的帕金斯餐馆,阿嬷的嗓门经常招致人家经理要求她说话声音小一点,或是注意自己的脏话。“那个混蛋。”阿嬷经常低声咕哝道,带着被压抑和不舒服的感觉。但是在杰克逊那家唯一值得一去的比尔家宴餐厅,阿嬷会冲着厨房里的人们大喊“他妈的快点”,而他们也会笑着说:“好的,邦尼。”然后阿嬷就会看着我说:“你知道我只是在和他们闹着玩吧?他们知道我不是刻薄的老泼妇。”

在杰克逊的老朋友们和真正的乡下人之间,阿嬷不需要任何的掩饰。就在几年前,在她哥哥的葬礼上,她和外甥女丹妮丝觉得有个抬棺人是个变态,于是她俩就闯进了他在殡仪馆的办公室,翻看他的物件。她们发现有数不清的杂志,其中还有几期的Beaver Hunt(直译是《海狸捕猎》,我向诸位保证,这杂志肯定不是关于水栖哺乳动物海狸的)。阿嬷觉得非常搞笑。“去他的Beaver Hunt!”她大叫道,“谁想出的这个名字?”于是阿嬷和丹妮丝想到了一个计划,就是把这些杂志带回家,然后寄给这个抬棺人的妻子。考虑了一会儿后,她就改变了这个主意。“要是倒霉的话,”阿嬷曾告诉我,“我们在回俄亥俄州的路上如果出次车祸,警察就会发现在我的车上有这种杂志。如果身边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女同性恋的话那我可就糗大了——而且只有变态的女同性恋才会看这种杂志!”所以她们就把那些杂志丢掉了,以“给那个变态上一课”,然后就再也没有提起。阿嬷的这一面很少在杰克逊以外的地方展现出来过。

杰克逊的迪顿殡仪馆——也正是她曾偷走那些Beaver Hunt杂志的地方——的结构就像一座教堂。大楼正中是一座大殿,两边是有沙发和桌子的大房间。另外两边是走廊,走廊里有几个小一点的房间——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一个小厨房和厕所。这间不大的殡仪馆我已经去过好多次了,每次都会与阿姨、舅舅和表亲们还有我的曾外祖父母们告别。而不管阿嬷去迪顿殡仪馆是去埋葬自己的老友、兄弟还是亲爱的母亲,她都会和每一名宾客打招呼,开怀地笑,惬意地骂。

可是在阿公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我四处寻找阿嬷的安慰,却发现她自己待在殡仪馆的一个角落里,正在给一些我从来不知道会没电的电池充电,当时我就感觉特别奇怪。她两眼空洞地注视着地板,眼神里面的热情不再,而被替换成一种陌生的东西。我跪在她身前,把头埋进她的膝间,一句话也没说。在那一刻我意识到,阿嬷原来也是会被现实击倒的。

回过头来看,阿嬷和母亲当时的行为都不仅仅是出于悲伤。琳赛、麦特和阿嬷尽了最大的努力不让我发现。阿嬷不让我住在母亲家,借口说自己因为悲伤而需要我的陪伴。或许他们是想给我一个哀悼阿公的空间。但我也不敢确定。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注意到有些事情已经偏离了轨道。对于阿公的去世,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不尽相同。琳赛大把大把的时间都是和朋友们在一起,到处跑来跑去的。我尽可能地与阿嬷亲近,大量地阅读《圣经》。母亲则睡得比以前更多,而我当时以为这就是她的应对方式。在家里,她连最基本的控制自己的脾气都做不到。如果琳赛刷碗的时候邋遢了一点,或是忘了出去遛狗,母亲的怒气就会宣泄出来:“我父亲是唯一一个能理解我的人!”她时常这样大喊大叫。“我已经失去了他,而你们却没让我的日子好过一丁点儿!”不过母亲一直就很爱发脾气,所以我对此也没太在意。

除了母亲自己的悲伤之外,别人的悲伤都会让她感到厌烦。莉姨的悲伤是不正当的,因为母亲和阿公之间有着特殊的感情。就连阿嬷的悲伤也没有道理,因为阿嬷甚至不喜欢阿公,而且又不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琳赛和我则应该自己走出悲伤的阴影,因为刚刚死去的是母亲的父亲,而不是我们的。我第一次感受到我们的生活即将改变的迹象是在一个早上,我起床后就溜达到母亲家的房子,我知道琳赛和母亲正在里面睡觉。我先去了琳赛的房间,可是原来她是在我房间睡的。我跪在她身边把她叫醒了,然后她就紧紧地抱住了我。过了一小会儿,她诚挚地说:“我们能一起渡过这个难关的,J.。”——J.是她对我的昵称——“我答应你。”但我仍不知道她前天晚上怎么会睡在我的房间。不过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明白她答应要和我一起渡过的难关是什么了。

葬礼过后没几天,我走上阿嬷家的前门廊,在那里俯视着街道,然后看到了一场难以置信的骚乱。妈妈裹着浴巾站在自家前院,冲着唯一深爱着她的人们大喊大叫,冲着麦特,“你就他妈的是个失败的小人物”;冲着琳赛,“你就是个自私的婊子,他是我的父亲,又不是你的,所以别搞得好像是你死了父亲一样”;冲着她那个非常善良但其实私底下是个女同性恋的朋友塔米,“你装作是我的朋友,其实只是为了睡我”。

我赶紧跑过去,乞求母亲冷静下来,但那时已经有一辆警车赶到了。一位警察揪住母亲的肩膀,而母亲则摔到了地上,一边挣扎一边四处乱踢。那时我就在前门廊那里,而那位警察揪住母亲把她押到了警车那儿,而这一路上她都在挣扎。门廊那里还有血迹,有人说母亲曾尝试把自己的手腕割掉。我不认为警察把她给逮捕了,但我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些什么。阿嬷也赶到了,把我和琳赛带走了。我记得当时自己在想,如果阿公在就好了,他肯定会知道应该做什么。

阿公之死让之前潜伏在黑暗中的某些东西浮现了出来。我想只有我那样的小孩子才会没注意到那些不祥之兆。一年之前,母亲丢掉了自己在米德尔敦市医院的工作,原因是她在急诊室里滑旱冰。当时我把母亲这种古怪的举动看作是与鲍勃离婚后的不良后果。与之相似的是,每当阿嬷偶尔提起母亲“吃药吃多了”在我看来也不过是随便的评论,因为阿嬷这个人本来就是想说啥就说啥,却没把这当作对愈来愈糟糕的情况的一项诊断。

母亲丢掉工作后没多久,当我正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旅途当中时,她只联系过我一次。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大人们——即一边是阿嬷,另一边是吉米舅舅和他的妻子唐娜舅妈——正在幕后争论我是否应当永久地搬到加利福尼亚州去住。

母亲在街上的摔打和大喊大叫只不过是那些我所没见过的事情的最高潮而已。我们搬到普雷布尔县没多久,母亲就开始服用处方麻醉药物了。我相信这个问题的开端是一张正经的处方,但很快母亲就开始从自己的病人那里偷药吃,然后吃药吃到兴奋地以为把急诊室当成旱冰场是个不错的主意。而阿公的去世则让以前半运作状态的瘾君子变成了一个无法遵守最基本的成人行为准则的女人。

于是这样,阿公的去世永远地改变了我们家的轨道。在他去世之前,我已经习惯了把时间在母亲家和阿嬷家之间分配,这种生活虽然杂乱无章,但也比较快乐。母亲的男朋友们来了又走,母亲的状况好了又坏,但是我一直有着一条疏散路线。阿公死后,母亲又在辛辛那提的成瘾治疗中心——或者叫“戒瘾中心”——接受脱瘾治疗,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一个负担。

虽然阿嬷从未说过让我感到不受欢迎的话,她的生活本来已经足够挣扎了——从住在小山坳时的贫穷到阿公的虐待,从莉姨的年少成婚到母亲的诸多前科档案,阿嬷70年的一生当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在解决危机。到了那时,当大多数她那个岁数的人都在颐养天年的时候,她还得养活自己十几岁的外孙女和外孙子。离开了阿公的帮助,这种负担看起来是以前的两倍沉重。我想起自己在迪顿殡仪馆的那个偏僻角落里找到阿嬷的场景,一直不能摆脱那样一种感觉,即不论阿嬷的身上有多么强大的气场,她的内心里还住着另外一个自己。

所以,我没有回到阿嬷家,也没有在母亲每次出现问题时都打电话给阿嬷,而是依靠琳赛和我自己。琳赛刚刚从高中毕业没多久,而我才刚上七年级,但我们还是闯过来了。有时麦特或塔米会给我们带来事物,但大多时候我们两个都是自谋生计:汉堡帮手、冷冻快餐、蛋挞,还有早餐麦片。我现在不太确定那些钱都是谁付的(可能是阿嬷)。我们的生活没什么规律——琳赛有次下班回家后看到我和她的几个朋友醉醺醺地混在一起——但从某种意义来说我们本来就不需要什么规律。当琳赛得知是她一个朋友把啤酒给我喝的时候,她没有失去冷静或是笑一笑地纵容过去,而是把所有人赶了出去,然后就滥用药物教育了我一番。

我们经常能见到阿嬷,而阿嬷也经常打听我们的情况。但是我们两个都非常享受那种独立的生活,我觉得我们当时享受的是不给任何人造成负担的感觉,除了可能会给彼此带来负担之外。琳赛和我早已熟练掌握了应付危机的办法,我们的情感是那么的坚韧,以至于就算整个世界都失去冷静的时候,我们两个照顾起自己来也觉得非常简单。不管我们是多么地爱着母亲,当我们可以少照料一个人的时候,我们的生活要简单许多。

我们有没有遇到难事呢?当然了。有次我们收到学区来的一封信,说我已经无故旷课太多次了,所以我的父母可能会被传唤到学校去甚至被市政府起诉。我们觉得这封信非常搞笑:我们的父母中,一个早已被各种各样地起诉过了,连四处走动的自由都没有,而另一个几乎已经从雷达上消失了,以至于想要“传唤”他的话得需要好好的一番侦探工作。但我们也觉得这封信非常吓人:身边没有一个法律上的监护人来给这封信签字,我们不知道到底该做些什么。但正如面对其他困难一样,我们临时凑合。琳赛伪造了母亲的签字,然后校区也没再向我家寄信来。

在指定的工作日以及周末,我们就去戒毒中心探望母亲。在肯塔基的山川之间,阿嬷和她的枪,还有母亲情感的爆发,我以为自己已经看破一切了。但是母亲的新问题让我看到了美国的瘾君子们所处的黑暗世界。周三大多被安排成小组活动——某种形式的家庭培训。所有的瘾君子和各自的家人坐在一个很大的房间里,每家人分别被安排坐在一张桌子四周,进行某种让我们了解成瘾及其诱因的讨论。在某次活动中,母亲解释她之所以会服用药物,是为了逃避付账单的压力以及缓解失去阿公的痛苦。另一次,琳赛和我听到的又是兄弟姐妹间的冲突让母亲难以抗拒诱惑。

这些小组活动所带来的不过是争执和感情上的伤害,而我觉得这正是他们的目的所在。回想起那些个晚上,我们和其他家庭一起坐在那个大厅里——那些家庭不是黑人就是口音听起来和我们一般无二的白人——我们听到的是喊叫和争吵,孩子们告诉父母自己恨他们,啜泣的父母一会儿乞求家人的原谅,一会儿又责怪自己的家人。正是在那里我第一次听琳赛告诉母亲自己有多么厌恶在阿公去世后扮演那个照顾别人的人,而不是缅怀他,又有多么厌恶看着我越来越依赖母亲的哪个男朋友,但又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出我们的生活。或许是因为当时的背景,又或许是因为琳赛那个时候已经马上要18岁了,当琳赛与母亲对质时,我开始觉得我姐姐才是真正的成年人。而我们在家里的生活也越来越加强了她的这种形象。

母亲的脱瘾治疗进展迅速,而且她的状况明显也在随着时间好转。星期天成了自由的家庭时间:我们不能把母亲带到别的地方去,但是我们可以像正常家庭一样吃饭、看电视和聊天。星期天通常是快乐的时光,虽然母亲有次在探访时责怪我们与阿嬷的关系已经变得实在是太近了。“我才是你们的母亲,她可不是。”她这样跟我们说。当时我意识到母亲已经开始后悔在琳赛和我心里播下的种子了。

过了几个月,当母亲回家后,她说的话完全不同了。她经常会引用《静心祷告》(Serenity Prayer)里面的话,这是他们成瘾患者圈子里流行的一本书,讲的是虔诚的人乞求上帝赐予他们那种“接受不能改变的事情的宁静心态”。药物成瘾是一种病,就像我不能指责癌症患者身上的肿瘤一样,我也不应该指责一位药物成瘾患者的行为。13岁的时候,我觉得这种说法明显太荒唐了,而母亲与我就经常争论她新发现的这条智慧到底是一种科学真理,还是那些做出毁掉一个家庭的决定的人给出的借口。说来也奇怪,可能两者皆是:确实有研究发现了一种药物滥用的遗传天性,但是认为自己的成瘾是一种病的人很少能展现出抵抗它的能力。或许母亲告诉她自己的也是真理,但是这种真理却不能让她解脱。

我不相信母亲的任何口号与感情,但是我相信她确实在尝试。脱瘾治疗看起来给了母亲一种使命感,也给了我们一条亲情的纽带。我尽自己所能地阅读关于她的“病”的书籍,甚至养成了一种参加她的戒毒互助会的习惯。那种戒毒自助会的流程正如每个读者都能想得的:一个压抑的会议室,十来把椅子,一群围成一圈的陌生人,他们每次介绍自己时都是说:“我叫鲍勃,我是一个瘾君子。”我当时想的是,如果我参加这种互助会的话,或许她的状况真的会好转。

一次互助会上,有个男人晚了几分钟才走进门来,他闻起来就像是垃圾桶一样。他乱蓬蓬的头发和脏兮兮的衣服一看就是住在街上的流浪汉,当他一开口说话就承认了这个事实。“我的孩子们不跟我说话,一个也不,”他告诉我们,“我想方设法弄点钱,就拿去买海洛因。今晚我既没有找到钱,也没弄到海洛因,所以我就到这里来了,因为这儿看起来暖和。”组织者问他是否愿意尝试超过一个晚上不碰毒品,这个男人的回答十分坦白:“我能答应,但老实说,也许并不会。可能我明天晚上又回到老路上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这个男人,但那晚有人问到他来自哪里。“呃,我一生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汉密尔顿度过的。但是我出生于肯塔基州的东部,奥斯利县。”当时我对肯塔基州的地理还不是十分了解,因此也没能告诉他其实他出生的地方离我外祖父母小时候的家不过才20英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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