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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乡下人的悲歌 作者:J.D.万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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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上完八年级的时候,母亲已经有至少一年没碰过毒品了,而且她和麦特交往也有两三年了。我在学校的表现不错,阿嬷也度了几次假期——一次是到加利福尼亚州去看吉米舅舅,另一次是和她的朋友凯西到拉斯维加斯玩了一圈。琳赛在阿公死后不久就结婚了。我当时很喜欢她的丈夫凯文,现在也很喜欢,原因很简单:他从来没虐待过她。这就是我对我姐姐的伴侣的唯一要求。他们的婚礼过后不到一年,琳赛就生下了自己的儿子卡梅伦。她成了一位母亲,而且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我为琳赛感到骄傲,也非常喜爱自己的新外甥。莉姨家也有了两个小孩子,这就让我有了三个可以宠爱的小孩子。我把这些都看作是我们家庭复兴的迹象。因此,我高中前的那个夏天充满了希望。 然而,就在那个夏天,母亲宣布让我和她一起搬到麦特在代顿的家里去住。我喜欢麦特,而且那时母亲已经和他同居很久了。但是代顿离阿嬷家有着45分钟的车程,而母亲又明确表示希望我在代顿上高中。我喜欢自己在米德尔敦的生活——我想在那里上高中,我喜欢我的朋友们,而且虽然有点不符合常规,但我也非常享受在工作日分别住在母亲家和阿嬷家,然后周末和我父亲一起度过。重要的是,如果我需要的话,我能随时到阿嬷家去。我记得自己没有这种安全阀时的生活,而且我也不想回到那样的日子。此外,只要搬家就意味着离开琳赛和卡梅伦。因此,当母亲宣布让我和她一起搬到麦特家的决定时,我扯着嗓子喊道,“绝对不行”,然后就气冲冲地离开了。 母亲通过这次谈话就认为我有易怒问题,并给我安排了一次与她的心理医生的见面。我当时不知道她居然还有心理医生,也不知道她居然请得起心理医生,但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位女士。第二周,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发生在离俄亥俄州的代顿不远的一处满是霉味的老旧办公室。一位奇怪的中年女人、母亲还有我,我们三个人试着弄明白为什么我会如此的愤怒。我以为人类并不擅长判断自己:也许我认为自己并不比生活中大多数人更容易生气(实际我远没有他们那么愤怒)是错的。或许母亲是正确的,而我确实有一些易怒问题。我试着抛开成见。我以为不管怎样,这个女人或许能给母亲和我一个机会,让我们把所有的事情都摆到明面上来。 但是我在这第一次的会面时感觉就像是遭到了伏击。一上来,那个女人就开始问我为什么要冲自己的母亲大喊大叫还气冲冲地离开,为什么我不能意识到那是我的母亲,而根据法律我就应该和她住在一起。那位心理医生反复提及据我母亲说的我的“情感失控”,还回溯到我记不起来的时候——我5岁时在一家百货公司大闹脾气,在学校和其他孩子打架(那个校园恶霸,也就是我本来不想揍他,但是在阿嬷的鼓励下揍了他一顿的那个),因为母亲的“管教”而跑到外祖父母家去。很明显,这个女人早已仅仅根据母亲告诉她的事情就对我有了印象。就算我以前没有愤怒问题的话,现在也有了。 “你到底知道自己是在说什么吗?”我问道。14岁时,我至少知道一点关于职业道德的东西。“你不是应该问问我对事情的看法,而不是一上来就批评我吗?”接下来的一整个小时我就开始总结自己之前的生活。我并不是毫无保留,因为我知道自己得仔细斟酌用词:几年前母亲的家暴案中,琳赛和我说漏了关于母亲对我们的教养中的一些令人讨厌的细节,结果被算作对家庭虐待的新证据,所以家庭咨询师得把这报告给儿童服务机构。因此讽刺的是,我不得不向一个心理医生撒谎(以保护母亲),以免又引起县里儿童服务机构的干预。但我把情况解释得足够清楚了,一个小时后,心理医生简单地说道:“或许我们应该单独见面。” 我把这个女人看作是一个需要克服的障碍物——一个由母亲放置的障碍物,而不是一个会给予我帮助的人。我只把自己的感情解释了一半:说自己不想因为搬去和一个我知道早晚会离开的男人去住,而让45分钟的车程把我和我所依靠过的每个人隔开。那个心理医生显然明白了。我没有告诉她的是,在我的人生当中,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被困住了。阿公已经不在人世了,而阿嬷——一个因为长期吸烟而患了肺气肿的老烟枪——看起来也虚弱疲惫得不能照看一个14岁的小男孩。我的阿姨和姨夫又添了两个小孩子。琳赛刚刚结婚,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无处可去。我见惯了混乱和争吵、暴力、毒品以及大量的不稳定性。但我从未感觉到自己没有出路。当心理医生问到我打算怎么做时,我回答道我可能会去和父亲一起生活。她说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好主意。当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时,我因占用了她的时间而向她表示歉意,而且也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母亲看待世界的方式存在一个巨大的盲点。母亲之所以会让我和她一起搬到代顿,之所以看起来对我的反抗感到非常意外,以及之所以会单方面地把我介绍给一个心理医生,说明母亲根本不理解琳赛和我的生活方式。琳赛有次跟我说:“母亲就是不理解。”我刚开始时还不同意她这么说:“她当然理解了;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也没法改变。”这次心理医生的事情过后,我知道琳赛才是正确的。 当我告诉阿嬷自己打算去和父亲一起住时,阿嬷非常不高兴,其他所有人也是一样。没人能真正理解我,而我又不能说得太多。我知道,如果我把真相说出来的话,很多人都会提供自己家空余的卧室给我住,但是最终还是会听从阿嬷的要求,也就是一直和她住在一起。我也知道和阿嬷住一起的话会带来很大的愧疚,也会有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和自己的母亲或是父亲一起住。肯定也会有人悄悄地跟阿嬷说她也该歇歇了,也该享受自己退休后的“金色岁月”了。那种自己是阿嬷的一个负担的感觉可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来自很多细小的信号,来自她的低声耳语,来自她身上那种像是一件黑色衣服的疲惫。我不想要那样,所以我选择了看起来是最不糟糕的一个决定。 在某些方面,我挺喜欢和父亲一起生活的。他的生活正是我当时一直想要的那种正常。我的继母有份兼职工作,但经常在家。父亲每天都差不多在相同的时间下班回家。每天晚上,他们当中的一个(通常是我的继母,但偶尔也是我父亲)做晚饭,然后我们像一家人一样吃饭。每顿饭前,我们都会饭前祷告(我那时一直喜欢饭前祷告,但还没在肯塔基州之外的地方做过)。在工作日的夜晚,我们一起观看一些家庭情景喜剧。而且父亲和谢莉尔从来不互相大喊大叫。有次,我听他们争论钱的问题时嗓门声音大了一些,但是稍微大点的音量与大喊大叫毕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我在父亲家度过的第一个周末——这是我第一次和他在一起时知道等周一的时候不会到别处去——我弟弟邀请了一个朋友来过夜。我们在父亲的鱼塘里钓鱼、喂马、晚饭时烤牛排吃。那天晚上,我们看《夺宝奇兵》(Indiana Jones)系列电影一直看到了清晨。那里没有争吵,没有大人们互相辱骂对方,没有玻璃器皿和瓷器被愤怒地扔到墙上或地上。那是一个无聊的夜晚。而这正是父亲家吸引我的地方。 然而,我从来没有卸下那种防备的感觉。当我搬到自己亲生父亲家时,我已经认识他两年了。我知道他是一位好人,有点沉默寡言,还是一个遵循严格的宗教传统的虔诚基督徒。当我们第一次重新取得联系时,他很明白地表示自己不介意我对经典摇滚乐的喜爱,尤其是齐柏林飞艇乐队。他对此并不小气——因为这不是他的风格——他也从没不让我听自己喜爱的那些乐队的歌。他只是建议我去听基督教摇滚。 我也不敢告诉父亲自己在玩一种叫作“魔术”的卡片收集类游戏,因为我害怕他会觉得这种卡片是邪恶的——毕竟教堂里的小孩子们经常提到“魔术”这个游戏及其对基督教小孩子的恶劣影响。而且正像大多数青少年那样,我对自己的信仰有着太多想知道的问题,比如说这种信仰与现代科学是否兼容呢?或是这个和那个教派在某个教义问题上的争论是否正确? 如果我向父亲问起这些问题的话,我不太相信他会因此而生气,但是我一直没有问过,因为我不知道他会如何作答。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当成撒旦之子并把我送走。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新感情有多少是建立在他对我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的感觉之上。我不知道,如果我在他家里当着弟弟妹妹们的面听齐柏林飞艇乐队的专辑的话,他会作何反应。这种不知道折磨着我,终于我再也承受不住了。 我觉得阿嬷能理解我当时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虽然我从来没和她明说。我们经常在电话里交谈,有一天晚上她告诉我,说我应该知道她对我的爱远超过一切,而且她想让我在准备好的时候就回家。“这儿就是你的家,J.D.,永远都是。”第二天,我就给琳赛打了电话,让她过来接我。她有一份工作,一个家庭,一个丈夫,还有个小孩。但是她的回答是:“我45分钟后就到。”我向父亲道了歉,因为他对我的决定感到非常伤心。但是他能理解我:“我知道你不会离开你那个疯狂的外祖母的。我知道她对你很好。”对于一个阿嬷从没说过一句好话的男人来说,父亲此举让我大吃了一惊。这也第一次说明父亲能理解我心中复杂而又矛盾的感情。这对我意义重大。当琳赛和她的家人过来接我的时候,我到了车里,叹了口气,跟她说:“谢谢你来带我回家。”我在襁褓中的外甥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在到阿嬷家之前一句话也没说。 那个夏天剩余的时间里,我大多是和阿嬷一起度过的。和父亲一起度过的几周并没能让我顿悟:我仍然觉得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既渴望和阿嬷住在一起,又恐怕自己的存在会破坏她晚年的安逸。所以在高一入学之前,我告诉母亲,我能跟她住在一起,但前提是我能在米德尔敦上高中,而且随时都能看望阿嬷。母亲提到在我高一之后应该转学到代顿的高中,不过我当时想那也得是一年之后,而一年之后的情况还不一定呢。 和母亲以及麦特住在一起的日子,就好像坐在开往世界末日的列车的第一排似的。对于我(以及母亲)来说,那些争吵早已是司空见惯,但我敢确定可怜的麦特肯定一直在问自己,该怎样以及何时才能脱身跳下这辆开往疯狂城的特快列车。家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清楚地明白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剩下的只是时间的问题了。麦特是个好男人,而正如琳赛和我开玩笑说的那样,好男人们早晚会受不了我们这一家人的。 由于母亲和麦特之间这种感情状况,所以当我刚上高二时有天从学校回家时母亲告诉我她准备结婚的时候,我会感到那么惊讶。我想,或许他俩之间的事情并没有我期待的那么糟糕。“我真的以为你和麦特早晚得分手,”我说,“你们每天都在争吵。”“呃,”她答道,“我不是准备和他结婚。” 这个故事就算在我看来也难以相信。母亲在当地一家透析中心当了几个月的护士。她的老板,肯,差不多得比她大10岁,有天晚上约她出来吃饭。她答应了。由于自己与麦特间的感情状况一团糟,一周后她就答应嫁给他了。她告诉我时是在周四。等到那个周六的时候我们就搬到了肯的家。这已经是我两年内住过的第四个家了。 肯出生于韩国,但他是被一个美国老兵及其妻子养大的。到了他家后的第一个星期,我决定到他那个小温室里面去一探究竟,结果却发现了一棵快要成熟的大麻。我把这事儿告诉了母亲,母亲又告诉了肯,然后那一天还没过完,那棵大麻就已经被一棵西红柿给替代了。当我就此质问肯的时候,他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最终说道:“这是出于药用,不用担心。” 肯家的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还有两个岁数和我差不多的男孩——和我一样不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最大的那个男孩经常和我母亲吵架,因此——出于我们阿巴拉契亚地区的荣誉感——也就是经常和我吵。有天晚上,正在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我下楼梯时正好听到他骂我母亲是婊子。任何一个有自尊心的乡下人都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我立马就准备把我这个新弟弟结结实实地揍一顿。我当时的暴力冲动简直难以遏制,以至于母亲和肯决定得把我和这个新弟弟分开。其实我并没有多么生气,我想要打架的欲望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但是那种责任感是那么的强烈,所以那晚母亲和我就到阿嬷家去睡觉了。 我记得看过《白宫风云》(The West Wing)中关于美国教育的一集,相信大多数人都理所应当地认为教育是通往机会大门的钥匙。在这集的剧情中,剧中的总统和别人争论自己是否应该推行教育券制度(即把教育经费发给学生,让他们可以从失败的公立学校中脱身),或者是把精力集中在拯救那些失败的学校上。这场争论无疑非常重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待过的很多差的学区都够资格领取教育券,但也很让人吃惊,因为在关于学校中挣扎的可怜孩子的整个这场讨论中,大家的重点仅仅是在公共机构上。正如我以前的一位高中老师最近跟我说的那样,“他们都想让我们当这些孩子们的牧羊人。但没人想谈的是,事实上他们当中有许多在家里面都是在与狼共舞”。 母亲和我从肯的家逃到阿嬷家后的第二天发生了什么,我已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是参加了一场远超自己能力的考试。或许是到了交作业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没时间来完成。但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是,我那时是一个苦不堪言的高二学生。永无休止的搬来搬去和争吵,再加上生活中那些我不得不一个一个遇到,然后学会喜欢,最后还不得不忘记的像旋转木马一样的人们。在通往机会的路上,真正的障碍是这些,而不是我那平均水平以下的公立学校。 我当时已经离悬崖不远了,只是自己并不知道。我高中的第一年都差点没顺利完成,平均绩点才2.1分。我不写家庭作业,不学习,而出勤率也非常糟糕。有时我会谎称自己生病了,而有时候我就是不去上学。就算我去上学,也只不过是为了避免学校会像几年前那样给我家里面寄信——说如果我再不去上学的话,学校就不得不把我的情况反映给当地的社会服务机构了。 随着糟糕的出勤率而来的还有对毒品的尝试——倒也没那么严重,只不过是我能接触到的酒精以及肯的儿子和我发现的被藏起来的大麻。看来我当时确实看得出来一棵西红柿和一株大麻之间的区别。 这是我在人生当中第一次感觉自己与琳赛逐渐疏远了。她结婚已经一年有余,还有个襁褓中的婴儿需要照料。琳赛的婚姻的某些方面简直值得歌颂——尽管她曾目睹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她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既善待自己又有份不错工作的人。琳赛看起特别幸福。她是一个宠爱自己年幼的儿子的好母亲。她住在里阿嬷家不远的一处不大的房子里,看起来走上了人生的正轨。 虽然我为自己的姐姐感到高兴,但是她的新生活还是加剧了我那种被分离的感觉。自从我出生以后,我们就一直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到了那时,她住在米德尔敦,而我却住在二十英里以外的肯的家。就当琳赛着手营造一个与自己之前生活完全相反的生活时——她会是一个好母亲,会有一个成功的婚姻(而且是唯一的一次婚姻)——我却发现自己仍置身于我们曾深深厌恶的泥沼之中。当琳赛和自己的丈夫到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州旅行的时候,我却被困在俄亥俄州迈阿密堡(Miamisburg)的一个陌生人的家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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