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三章

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斯蒂芬·金

当时,马路消息流传着肖申克养了个理财高手。一九五〇年的春末到夏天,安迪为想要储备子女大学教育基金的警卫,设立了两个信托基金。他也指导一些想在股市小试身手的警卫如何炒股票(这些警卫炒股票的成绩斐然,其中一个警卫还因发了财而在两年后提早退休)。他绝对也传授了邓纳海典狱长不少避税诀窍。到了一九五一年春天,肖申克半数以上的狱卒都由安迪协助办理退税,到了一九五二年,所有狱卒的报税工作都由他代劳。而他所得到的最大回报,是监狱中最有价值的东西——赢得所有人的善意对待。后来,在史特马主政时,安迪的地位更加重要了。至于个中细节,有些事情我是知道的,有些事情我只好用猜的。我知道有不少犯人在外面有亲人或靠山帮他们打点行贿,因此可以在狱中获得特殊礼遇——例如,牢房中可以有收音机,或可以获得额外的亲友探视机会等等。监狱里的囚犯称这些在外面替他们打点的人为“天使”。突然之间,某个家伙礼拜六下午可以不必去工厂工作,于是你知道天使替他打点好了。进行的方式通常都是,天使会把贿款交给中阶的狱卒,再由这个中间人负责向上、向下打通关节,大家都分到一些油水。

还有就是让邓纳海丢官的廉价修车服务。起先他们只是暗中经营,但在一九五〇年代末期,却大张旗鼓地做起生意来。我也蛮确定有些监狱工程的包商、提供机器设备给洗衣房以及车牌工厂的厂商会让监狱高层抽回扣。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毒品猖獗,同一批监狱管理人员甚至从毒品生意中牟利,这笔非法收入加总起来还蛮多的,虽然不像艾地卡或圣昆丁等大监狱有那么大笔黑钱进出,却也不是小数目。结果赚来的钱反倒成了头痛的问题。你总不能把大把钞票全塞进皮夹里,等到家里要建造游泳池或加盖房间时,再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皱巴巴、折了角的十元、二十元钞票来支付工程费。一旦你的收入超过了某个限度,就得解释你的钱是怎么赚来的。如果你的说服力非常弱,那么很可能自己也锒铛入狱。

所以,安迪的服务就更重要了。他们把安迪调离洗衣房,让他在图书馆工作,但是如果你换个角度来看,他们其实从来不曾把他调开过,只不过安迪过去洗的是脏床单,如今洗的是黑钱罢了。他把这笔非法收入全换成了股票、债券、公债等。

屋顶事件过了十年后,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很清楚自己做这些事的感觉,也不太会因此而感到良心不安。反正无论有没有他这个人存在,非法勾当都还是会照常进行。他并不是自愿到肖申克来的,他是个无辜的、被命运作弄的倒霉鬼,而不是传教士或大善人。“更何况,雷德,”他依旧以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说,“我在这儿做的事与我在外面的工作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我教你一条冷血定律好了:个人或公司需要专业理财协助的程度和他们所压榨的人数,恰好成正比。管理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愚蠢残忍的怪物,其实外面那些人的手段照样残忍和野蛮,只不过他们没有那么蠢,因为外面的世界所要求的能力水准比这里高一点,也没有高很多,只是高了一点。”

“但是,毒品——”我说,“我不想多管闲事,不过毒品会让我神经过敏——我是绝不干这种事的,从来没有。”

“不,”安迪说,“我也不喜欢毒品,从来都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抽烟或喝酒。但是我并没有贩卖毒品,我既没有把毒品弄进来,更不卖毒品,主要都是那些狱卒在卖。”

“可是——”

“对,我知道。这中间还是有一条界线。有的人一点坏事都不做,他们是圣人,鸽子都会飞到他们肩膀上,在他们衣服上拉屎等等;还有另外一种极端是,有的人只要有钱,就无恶不作——走私枪械、贩毒,什么勾当都肯干。有没有人找过你去杀人?”

我点点头。多年来,的确有不少人找过我,毕竟我什么都有办法弄到。有不少人认为,我既然能替他们的收音机弄到干电池,或能替他们弄到香烟、大麻,自然也能替他们弄到懂得用刀的人。

“当然有人找过你啦,但你不肯,是吗?”安迪说,“因为像我们这种人,我们知道在超凡入圣与无恶不作之间还有第三种选择,这是所有成熟的成年人都会选择的一条路。因此你会在得失之间求取平衡,两害相权取其轻,尽力将善意放在面前。我猜,从你每天晚上睡得好不好,就可以判断你做得好不好……又或者从你晚上都做些什么梦来论断。”

“善意。”我说着大笑起来,“安迪,我很清楚,一个人会在善意的路上慢慢走下地狱。”

他变得更加严肃了,“你难道不觉得,这儿就是地狱吗?肖申克就是地狱。他们贩卖毒品,而我教他们如何处理贩毒赚来的钱,但是我也借机充实图书馆。我知道这儿至少有二十多个人因为利用图书馆的书来充实自己而通过了高中同等学力考试。也许他们出去后,从此可以脱离这些粪堆。一九五七年,当我们需要第二间图书室时,我办到了,因为他们需要讨好我,我是个廉价劳动力,这是我们之间的交易。”

“而且你也拥有私人牢房。”

“当然,我喜欢那样。”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监狱人口慢慢增长,到了六十年代已有人口爆炸之虞,因为当时美国大学生想尝试吸大麻的人比比皆是,而美国的法律又罚得特别严。但安迪始终没有室友,除了一度,有一个高大沉默、名叫诺曼登的印第安人曾经短暂和他同房(跟所有进来这里的印第安人一样,他被称为酋长),但诺曼登没有住多久。不少长期犯认为安迪是个疯子,但安迪只是微笑。他一个人住,他也喜欢那样……正如他说,他们希望讨他欢喜,因为他是个廉价劳动力。

对坐牢的人而言,时间是缓慢的,有时你甚至认为时间停摆了,但时间还是一点一滴地渐渐流逝。邓纳海在报纸头条的丑闻声浪中离开了肖申克。史特马接替他的位子,此后六年,肖申克真是人间地狱。史特马在位时,肖申克医务室的床位和禁闭室的牢房永远人满为患。

一九五八年某一天,当我在牢房中照着刮胡子用的小镜子时,镜中有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与我对望。一九三八年进来的那个男孩,那个有着一头浓密红发、懊悔得快疯了、一心想自杀的年轻人不见了。红发逐渐转灰,而且开始脱落,眼角出现了鱼尾纹。那天,我可以看到一个老人的脸孔很快会在镜中出现,这使我惶恐万分,没有人愿意在监狱中老去。

一九五九年初,史特马也离开了。当时不少记者混进来调查,其中一个甚至以假名及虚构的罪状在肖申克待了四个月,准备再度揭发监狱里的重重黑幕,但他们还未来得及挥棒打击时,史特马已逃之夭夭。我很明白他为什么要逃跑,真的,因为如果他受审判刑,就会被关进肖申克服刑。真是如此的话,他在这里活不过五小时。哈力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那个吸血鬼因心脏病发而提前退休。

安迪从来不曾受到史特马事件的牵连。一九五九年初,来了一个新的典狱长、新的副典狱长和新的警卫队长。接下来八个月,安迪回复了普通囚犯的身份。也是在那段时期,诺曼登成了他的室友,然后一切又照旧。诺曼登搬出去后,安迪又再度享受到独居的优惠。上面的人尽管换来换去,但非法勾当从未停息。有一次我和诺曼登谈到安迪。“好人一个,”诺曼登说。很难听懂他的话,因为他有兔唇和腭裂,说话时唏哩呼噜的。“他是好人,从不乱开玩笑。我喜欢跟他住,但他不喜欢我跟他住,我看得出来。”他耸耸肩,“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

直到一九五五年,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都一直挂在安迪的囚房内,然后换成了玛丽莲·梦露在电影《七年之痒》中的剧照,她站在地铁通风口的铁格盖子上,暖风吹来,掀起她的裙子。玛丽莲·梦露一直霸占墙面到一九六〇年,海报边都快烂了,才换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挂了一年,便换上一个英国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确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换上拉蔻儿·薇芝的海报。最后挂在上面的是个漂亮的摇滚歌星,名叫琳达·朗斯黛。

我问过他那些海报对他有什么意义?他给了我奇怪和惊讶的一瞥,“怎么?它们对我的意义跟其他犯人一样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着那些美丽的女人,你觉得好像几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几乎可以……穿过海报,和她们在一起。一种自由的感觉。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最喜欢拉蔻儿·薇芝那张,不仅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滩,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边。在那种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可以听到自己内心的思绪。你曾经对一张照片产生过那样的感觉吗?觉得你几乎可以一脚踩进去的感觉?”

我说我的确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意思。”他说。没错,多年后我确实完完全全明白他的意思……当我想通时,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诺曼登当时说的话,他说安迪的牢房总是冷冷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末或四月初的时候,安迪碰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告诉过你,安迪有一种大多数犯人(包括我在内)所缺乏的特质,是一种内心的宁静,甚至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认为漫长的噩梦终有一天会结束。随便你怎么形容好了,安迪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多数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入狱一阵子以后,脸上都会有一种阴郁绝望的神情,但安迪脸上却从未出现过,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

那时我们换了一个典狱长,名叫山姆·诺顿。假如马瑟父子马瑟父子(IncreaseMather&CottonMather),父子俩均为十七世纪著名的公理教会牧师。有机会认识诺顿,一定会觉得十分投契,从来没有人看过诺顿脸上绽开笑容。他是浸信会基督复临教会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个教会发的襟章。他自从成为这个快乐小家庭的大家长以后,最大的创新措施就是让每个新进犯人都拿到一本《圣经·新约》。在他桌上有个小纪念盘,柚木上嵌的金字写着:“基督是我的救主”,墙上还挂了一幅他太太的刺绣作品,上面绣着:“主的审判就要来临。”这些字使我们大多数人都倒抽一口冷气,我们都觉得审判日早已来到,而且我们也都愿意作证:岩石无法让我们藏身,枯树也不会提供我们遮蔽。他每次训话都引用《圣经》。每次碰到这种人的时候,我建议你最好脸上保持笑容,用双手护住下体。

医务室的伤患比史特马在位时少多了,也不再出现月夜埋尸的情况,但这并不表示诺顿不相信惩罚的效力。禁闭室总是生意兴隆,不少人掉了牙,不是因为挨打,而是因为狱方只准他们吃面包和喝水,导致营养不良。

在我所见过的高层人士中,诺顿是最下流的伪君子。狱中的非法勾当一直生意兴隆,而诺顿却更是花招百出。安迪对内幕一清二楚,由于我们这时候慢慢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不时透露一些消息给我。安迪谈起这些事情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半好玩、半厌恶的表情,好像他谈的是一些掠夺成性的丑陋虫子,它们的丑陋和贪婪,与其说可怕,不如说可笑。

诺顿建立了一种“外役监”制度。你也许在十六、七年前看过这类报道;连《新闻周刊》都为此写过专题,听来似乎是狱政感化的一大革新。让囚犯到监狱外面伐木、修桥筑堤、建造贮藏马铃薯的地窖。诺顿称之为“外役监”,而且应邀到新英格兰的每个扶轮社和同济会去演讲,尤其当他的玉照登上《新闻周刊》之后,更加炙手可热。犯人却称之为“筑路帮派”,但没有一个犯人曾受邀到同济会或扶轮社去发表他们的观点。

于是,从伐木、挖水沟到铺设地下电缆管道,都可以看见诺顿在里面捞油水,中饱私囊。无论是人员、物料,还是任何你想得到的项目,都有上百种方法可以从中揩油。但是诺顿还另辟蹊径。由于监狱囚犯是廉价奴工,你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所以建筑业全都怕极了诺顿的外役监计划。因此,手持《圣经》、戴着三十年纪念襟章的虔诚教徒诺顿,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狱长任内从桌底下收过不少厚厚的信封。当他收到信封后,他会出过高的价钱来投标工程,或根本不投标工程,或是宣称他的“外役监”计划已经和别人签约了。我只是觉得纳闷,为什么从来不曾有人在麻省某条公路上,发现诺顿的尸体塞在被弃置的雷鸟车后车厢中,双手缚在背后,脑袋瓜中了六颗子弹。总之,正如酒吧中播放的老歌歌词:我的天,钱就这么滚滚而来!诺顿一定非常同意清教徒的传统观念,只要检查每个人的银行账户,就知道谁是上帝最眷顾的子民。

这段期间,安迪是诺顿的左右手和沉默的合伙人,而监狱图书馆就成了押在诺顿手中的人质。诺顿心知肚明,而且也充分利用这点。安迪说,诺顿最喜欢的格言就是,用一只手洗净另外一只手的罪孽。于是,安迪提供诺顿各种有用的建议。我不敢说他亲手打造诺顿的“外役监”计划,但是我很确定他为那龟儿子处理各种钱财,提供有用的建议。钱越滚越多,而……好家伙!图书馆也添购了新的汽车修理手册、百科全书,以及准备升学考试的参考书,当然还有更多加德纳和拉摩尔的小说。

我相信这件事之所以会发生,一则是诺顿不想失去左右手,二则是他怕安迪如果真的出狱的话,会说一些不利于他的话。

我的消息是在七年中这边弄一点、那边弄一点所拼凑出来的,有些是从安迪口中得知,但不是全部。他从来不想多谈这些事,我不怪他,有些事情我是从六七个不同的消息来源那儿打探来的。我曾说过囚犯只不过是奴隶罢了,他们也像奴隶一样,表面装出一副笨样子,实际上却竖起耳朵。我把故事说得忽前忽后,不过我会从头到尾把故事完整地说给你听,然后你也许就明白,为什么安迪会陷入沮丧绝望的恍惚状态长达十个月之久。我认为,他直到一九六三年、也就是进来这个甜蜜的地狱牢房十五年后,才清楚谋杀案的真相。在他认识汤米·威廉斯之前,我猜他并不晓得情况会变得那么糟糕。

汤米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加入我们这个快乐的小家庭。汤米自认是麻省人,但他并不以此为荣。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他坐遍了新英格兰地区的监狱。他是个职业小偷,我却认为他该拣别的行业干,或许你也会这样想。

他已经结婚,太太每周来探监一次。她认为如果汤米能够完成高中学业,情况也许会逐渐好转,她和三岁的儿子自然也会受益,因此她说服汤米继续进修,于是汤米便开始定期造访图书馆。

对安迪而言,帮助囚犯读书已经成为例行公事,他协助汤米重新复习高中修过的科目(并不是很多),然后通过同等学力考试。同时他也指导汤米如何利用函授课程,把以前不及格或没有修过的科目修完。

汤米可能不是安迪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位,我也不知道他后来到底有没有拿到高中文凭,但是这些都和我们要讲的故事无关。重要的是,汤米后来非常喜欢安迪,正如其他许多人一样。

有几次谈话时,他问安迪:“像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这句话就和问人家“像你这样的好女孩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一样唐突。但安迪不是会回答这种问题的人,微笑着把话岔开。汤米自然去请教别人,最后,他终于弄清楚整个事情,但他自己也极为震惊。

他询问的对象是跟他一起在洗衣房工作的伙伴,名叫查理·拉朴。查理因为被控谋杀,已经在牢里蹲了十二年。他迫不及待地把整个审判过程原原本本告诉汤米,那天把轧布机熨平的干净床单一条条拉出来塞进篮子里的动作,都不再像平日那么单调了。查理正讲到陪审团等到午餐后,才回到法庭上宣告安迪有罪,这时候机器故障的警笛响起,轧布机吱吱嘎嘎地停了下来。其他囚犯从机器的另一端把刚洗好的老人院床单一条条塞进轧布机里,然后在汤米和查理这一端每五秒钟吐出一条烫得平平整整的干床单,他们的工作是把机器吐出的床单一条条拉起来,折叠好以后放进推车里,推车里早已铺好棕色的干净牛皮纸。

但是汤米听到警笛声后,只顾站在那儿发愣,张大嘴巴,下巴都要碰到胸口了,呆呆地瞪着查理。机器吐出的床单掉在地上,越积越多,吸干了地上的脏水,而洗衣房的地面通常都很潮湿肮脏。工头霍姆跑过来大声咆哮,想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是汤米视若无睹,继续和查理谈话,仿佛打人无数的霍姆根本不存在似的。

“你说那个高尔夫球教练叫什么名字?”“昆丁,”查理回答,一脸困惑沮丧的样子。他事后说,汤米的脸色好像战败投降时竖起的白旗一样。“好像是格林·昆丁——之类的。”

“嘿!嘿!注意!”霍姆的脖子胀得好像鸡冠一样红,“被单放回冷水里,动作快一点,老天爷,你——”“格林·昆丁,天哪!”汤米说,他也只能说出这几个字,因为霍姆用警棍在他后脑勺上狠狠敲了一记,汤米倒在地上,撞掉了三颗门牙。当他醒来时,人已在禁闭室中。他被单独监禁了一星期,只准喝水、吃面包,还被记上一笔。

那是一九六三年二月的事,放出禁闭室以后,汤米又去问了六七个老犯人,听到的故事都差不多。我也是被问的人之一,但是当我问他为何关心这事时,他只是不答腔。

有一天,他去图书馆对安迪说了一大堆。自从安迪走过来问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以后,这是安迪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去了镇定……只不过这次他完全失控。

那天我后来看见他的时候,他仿佛被重重打了一耙,正中眉心一样。他两手发抖,当我跟他说话时,他没答腔。那天傍晚,他跑去找警卫队长比利·汉龙,约好第二天求见典狱长诺顿。事后他告诉我,他那晚整夜没有合眼,听着隆冬的冷风在外面怒号,看着探照灯的光芒在周围扫射,在牢笼的水泥墙上划出一道道移动的长影,从杜鲁门主政时期开始,这个牢笼就成了他的家。他脑中拼命思考着整件事情。他说,就好像汤米手上有把钥匙,正好开启了他内心深处的牢笼,他自我禁锢的牢笼。那个牢笼里关的不是人,而是一只老虎,那只老虎的名字叫“希望”。汤米给的这把钥匙正好可以打开牢笼,放出希望的老虎,在他脑中咆哮着。

四年前,汤米在罗德岛被捕,那时他正开着一辆偷来的车,里面放满赃物。汤米招出同党,换取减刑,因此只需服二到四年徒刑。在他入狱将近一年时,他的室友出狱了,换成另一个囚犯和他同住,名叫艾乌·布拉契。布拉契是因为持械闯入民宅偷窃,而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神经过敏的人,”汤米告诉我,“这样的人根本不该干小偷的,至少不应该带枪行窃。只要周遭有一点点声音,他很可能就会跳到半空中,拔枪就射。有一天晚上,只不过因为有人在另一个牢房中,拿着铁杯子刮他们牢房的铁栅,他就差点勒死我。

“在重获自由之前,我跟他同住了七个月。我不能说我们谈过话,因为你知道,你不可能真的和布拉契交谈,每次我们谈话,总是他滔滔说个不完,我只有听的份儿。他从不停嘴,如果你想打个岔,他会两眼一翻,对你挥舞着拳头。每次他这样便让我背脊发凉。他身材高大,几乎秃顶,一对绿眼珠嵌在深陷的眼眶中。老天,我希望这一生不要再看到他。

“他每晚都说个不停:他在哪里长大的、他如何从孤儿院逃走、他干过什么事,还有他搞过的女人、他赢过的扑克牌;我只有不动声色地听他说。我的脸虽然不怎么样,不过我并不想整形。“照他所说,他至少抢过两百个地方,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连有人放个响屁,都会使他像鞭炮般惊跳起来,但他发誓是真的。……听着,雷德,我知道有的人听说了一些事以后会编造故事,但是在我听说这个叫昆丁的高尔夫球教练之前,我记得我就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布拉契潜入我家偷东西的话,我若事后才发现,就算是万幸了。我真不敢想象,当他潜入一个女人的房间翻珠宝盒时,她若在睡梦中咳嗽一声或翻个身,会有什么后果?单单想到这件事,都令人不寒而栗。

“他说他杀过人,杀过那些惹毛他的人,至少这是他说的,而我相信他的话,他看起来确实像会杀人。他实在太他妈的神经过敏、太紧张了,就像一把锯掉了撞针的枪,随时会发射出去。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有一把锯掉撞针的警用手枪。这样做没什么好处,纯粹是无聊而已,因为手枪的扳机变得十分灵敏,只要他把音响开到最大声,把枪放在喇叭箱上,很可能就会自动发射。布拉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无法说得更清楚了,总之我相信他轰过些什么人。“所以一天晚上,我心血来潮,问他杀过谁?我只当听笑话罢了,你知道。他大笑说道:‘有个家伙正因为我杀了两个人而在缅因州服刑。我杀的是这个笨蛋的太太和另一个家伙,我偷偷潜入他的房子,那家伙跟我过不去。’我不记得他是否曾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汤米接着说,“也许他说过,但在新英格兰,杜佛尼这个姓就像其他地方的史密斯和琼斯一样普通。但是,他确实把他杀掉的那个家伙的名字告诉我了,他说那家伙叫格林·昆丁,是个讨厌鬼,有钱的讨厌鬼,职业高尔夫球选手。他说他觉得那家伙应该在屋子里放了不少现金,可能有五千美金,在当时,那可是一大笔钱。所以我问:‘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在战后,战争刚结束没多久。’

“所以,他闯进他们屋里,两个人被他吵醒,昆丁还给了他一些麻烦,他是这么说的。我则认为,说不定那家伙只不过开始打鼾。他还告诉我,昆丁和一个名律师的老婆鬼混,结果法院把那个律师送进了肖申克监狱。他说完后大笑不已。老天,当我终于可以出狱、离开那个牢房时,真是觉得谢天谢地。”我想你不难看出当安迪听完汤米的故事后,为何有一点魂不守舍了,以及他为何要立刻求见典狱长。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汤米认识他已是四年前的事。当安迪在一九六三年听见这事时,布拉契也许已经快出狱了……甚至已经出狱。安迪担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还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随风而逝,不见踪影。

汤米说的故事并不完全前后一致,但现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布拉契告诉汤米,被关起来的是个名律师,而安迪却是个银行家,只不过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这两种职业混为一谈。何况别忘了,布拉契告诉汤米这件事时,距离报上刊出审判消息已经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诉汤米,他从昆丁的抽屉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审判中却说,屋内没有被窃的痕迹。在我看来,首先,如果拥有这笔钱的人已经死了,你怎么可能知道屋内到底被偷了多少东西呢?第二,说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说谎?也许他不想承认自己无缘无故就杀了两个人。第三,也许屋内确实有被窃的痕迹,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时候是很笨的,也可能当时为了不要坏了检察官的大事,他们故意把这事掩盖过去。别忘了,当时检察官正在竞选公职,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为竞选的宣传,而一件迟迟未破的盗窃杀人案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但在这三个可能中,我觉得第二个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认识不少像布拉契这类的人,他们都有一双疯狂的眼睛,随时会扣扳机。即使他们只不过偷了个两块美金的廉价手表和九块钱零钱就被逮了,他们也会把它说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类的巨钻后逃之夭夭。

尽管稍有疑虑,但有一件事说服安迪相信汤米的故事。布拉契绝不是临时起意杀昆丁的,他称昆丁为“有钱的讨厌鬼”,他知道昆丁是个高尔夫职业选手。在那一两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个星期总会到乡村俱乐部喝酒吃饭两次,而且安迪发现太太出轨后,也经常独自在那儿喝闷酒。乡村俱乐部有个停靠小艇的码头,一九四七年有一阵子,那儿有个兼差的员工还蛮符合汤米对布拉契的描述。那个人长得很高大,头几乎全秃了,有一对深陷的绿眼睛。他瞪着你的时候,仿佛在打量你一般,会令你浑身不舒服。他没有在那里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负责管理码头的人开除了他。但是你不会轻易忘记像他那种人,他太显眼了。

于是安迪在一个凄风苦雨的日子去见诺顿,那天云层很低,灰蒙蒙的墙上是灰蒙蒙的天。那天也是开始融雪的日子,监狱外田野间露出了无生气的草地。典狱长在行政大楼有间相当宽敞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连着副典狱长的办公室,那天副典狱长出去了,不过我有个亲信刚好在那儿,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负责浇花和给地板打蜡,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钥匙孔打了蜡,因为他只顾竖起他的脏耳朵从钥匙孔偷听事情经过。

他听到典狱长的门打开后又关上,然后听到典狱长说:“早安,杜佛尼,有什么事吗?”

“典狱长,”安迪说,老柴士特后来告诉我们,他几乎听不出是安迪的声音,因为变得太多了。“典狱长……有件事发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那你何不从头说起呢?”典狱长说,大概用他“我们打开《圣经》第二十三诗篇一起读吧”的声音:“这样会容易多了。”

于是安迪开始从头说起。他先说明自己入狱的前因后果,然后再把汤米的话重复一遍。他也说出了汤米的名字,不过从后来事情的发展看来,这是不智之举,但当时他又别无他法,如果没有人证,别人怎么可能相信你说的呢?

当他说完后,诺顿不发一语。我可以想象他的表情: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头快撞到墙上挂着的州长李德的照片,两手合十,指尖抵着下巴,嘴唇噘着,从眉毛以上直到额顶全是皱纹,那个三十年纪念襟章闪闪发亮。

“嗯,”他最后说,“这是我听过的最该死的故事。但告诉你最令我吃惊的是什么吧,杜佛尼。”

“先生,是什么?”

“那就是你居然会相信这个故事。”

“先生,我不懂你是什么意思?”柴士特告诉我们,十三年前那个在屋顶上毫无惧色地对抗哈力的安迪·杜佛尼,此时竟然语无伦次起来。

诺顿说:“依我看来,很明显那个年轻的汤米对你印象太好了,他听过你的故事,很自然的就很想……为了鼓舞你的心情,比方说,这是很自然的。他太年轻了,也不算聪明,他根本不知道这么说了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我现在建议你——”

“你以为我没有这样怀疑过吗?”安迪问,“但是我从来没有告诉汤米那个码头工人的事情。我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这件事,甚至从来不曾想过这件事!但是汤米对牢友的描述和那个工人……他们根本就是一模一样!”“我看你也是受到选择性认知的影响。”诺顿说完后干笑两声。“选择性认知”,这是专搞狱政感化的人最爱用的名词。

“先生,完全不是这样。”

“那是你的偏见,”诺顿说,“但是我的看法就不同。别忘了,我只听到你的片面之词,说有这么一个人在乡村俱乐部工作。”

“不,先生,”安迪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

“总之,”诺顿故意提高声调压过他,“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好吗?假定——只是假定——假定真有这么一个叫布劳契的家伙。”

“布拉契。”安迪连忙道。

“好吧,布拉契,就说他是汤米在罗德岛监狱的牢友。非常可能他已经出狱了,很好。我们甚至不知道他和汤米关在一起时,已经关在牢里多久了?只知道他应该坐六至十二年的牢。”

“不,我们不知道他关了多久,但汤米说他一向表现很差,我想他很有可能还在狱中。即使他被放出来,监狱一定会留下他的地址、他亲人的名字——”“从这两个资料几乎都不可能查得出任何结果。”安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脱口而出:“但这总是个机会吧?不是吗?”

“是的,当然。所以,让我们假设真有这么一个布拉契存在,而且仍然关在罗德岛监狱里。如果我们拿这件事去问他,他会有什么反应?他难道会马上跪下来,两眼往上一翻说:‘是我干的!我干的!判我无期徒刑吧!’”

“你怎么这么迟钝?”安迪说。他的声音很低,老柴士特几乎听不清,不过他清清楚楚听到典狱长的话。

“什么?你说我什么?”

“迟钝!”安迪嚷着,“是故意的吗?”

“杜佛尼,你已经浪费我五分钟的时间了,不,七分钟,我今天忙得很,我看我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

“高尔夫球俱乐部也会有旧出勤纪录,你没想到吗?”安迪喊道,“他们一定还保留了报税单、失业救济金申请表等各种档案,上面都会有他的名字。这件事才发生了不过十五年,他们一定还记得他!他们会记得布拉契的。汤米可以作证布拉契说过这些话,而乡村俱乐部的经理也可以出面作证布拉契确实在那儿工作过。我可以要求重新开庭!我可以——”

“警卫!警卫!把这个人拉出去!”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安迪说。老柴士特告诉我,安迪那时几乎在尖叫了。“这是我的人生、我出去的机会,你看不出来吗?你不会打个长途电话过去查问,至少查证一下汤米的说法吗?我会付电话费的,我会——”

这时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守卫进来把他拖出去。

“单独关禁闭,”诺顿说,大概一边说一边摸着他的三十年纪念襟章,“只给水和面包。”

于是他们把完全失控的安迪拖出去,他一路喊着:“这是我的人生、我的人生,你不懂吗?我的人生——”

安迪在禁闭室关了二十天,这是他第二次关禁闭,也是他加入这个快乐家庭以来,第一次被诺顿在纪录簿上狠狠记上一笔。

当我们谈到这件事时,我得告诉你一些有关禁闭室的事。我们缅因州的禁闭室是十八世纪拓荒时代的产物。在那时候,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在“狱政学”或“改过自新”和“选择性认知”这些名词上,那是个非黑即白的年代,你不是无辜,就是有罪。如果有罪,不是绞刑,便是下狱。如果被判下狱,可没有什么监狱给你住,缅因州政府会给你一把锄头,让你从日出挖到日落,给自己掘个坑,然后给你几张兽皮和一个水桶,要你躺进自己掘的洞里。下去后,狱卒便把洞口用铁栅给盖上,再扔进一些谷物,或者一个星期给你一两块肉,周日晚上说不定还会有一点大麦粥吃吃。你小便在桶里,狱卒每天早上六点的时候会来倒水,你也拿同一个桶子去接水。天下雨时,你还可以拿这个桶把雨水舀出洞外……除非你想像老鼠一样溺死在洞里。

没有人会在这种洞中住太久,三十个月已经算很厉害了。据我所知,在这种坑中待得最久、还能活着出来的是一个十四岁的精神病患者,他用一块生锈的金属片把同学的命根子给剁了。他在洞内待了七年,不过当然是因为他还年轻力壮。

你得记住,当年只要比偷东西、亵渎或在安息日出门时忘了带手帕擤鼻涕等过错还严重些的罪名,都可能被判绞刑。至于上述这些过错和其他轻罪的处罚,就是在那种地洞中关上三至六个月或者九个月。等你出来时,你会全身像鱼肚一样白,眼睛半瞎,牙齿动摇,脚上长满真菌。

肖申克的禁闭室倒没有那么糟……我猜。人类的感受大致可分为三种程度:好、坏和可怕。当你朝着可怕的方向步入越来越黑暗的地方时,再进一步分类会越来越难。

关禁闭的时候,你得走下二十三级楼梯才会到禁闭室。那儿惟一的声音是滴答的水声,惟一的灯光是来自一些摇摇欲坠的六十瓦灯泡发出的微光。地窖成桶状,就好像有钱人有时候藏在画像后面的保险柜一样,圆形的出入口也像保险柜一样,是可以开关的实心门,而不是栅栏。禁闭室的通风口在上面,但没有任何光亮会从上面透进来,只靠一个小灯泡照明。每天晚上八点钟,监狱的主控室就会准时关掉禁闭室的灯,比其他牢房早一个小时。如果你喜欢所有时间都生活在黑暗中,他们也可以这样安排,但没有多少人会这么做……不过八点钟过后,你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墙边有张床,还有个尿罐,但没有马桶座。打发时间的方法只有三种:坐着、拉屎或睡觉,真是伟大的选择!在那里度过二十天,就好像过了一年一样。三十天仿佛两年,四十天则像十年一样。有时你会听到老鼠在通风系统中活动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连害怕都不知为何物了。

要说待在禁闭室有什么好处的话,那就是你有很多时间思考。安迪在享受面包与水的二十天里,好好思考了一番。当他出来后,他再度求见典狱长,但遭到拒绝,典狱长说类似的会晤会产生“反效果”,如果你想从事狱政或惩治工作的话,这是另一个你得先精通的术语。

安迪很有耐心地再度求见典狱长,接着再度提出请求。他变了。一九六三年,当春回大地的时候,安迪脸上出现了皱纹,头上长出灰发,嘴角惯有的微笑也不见了。目光茫然一片。当一个人开始像这样发呆时,你知道他正在数着他已经度过了多少年、多少月、多少星期,甚至多少天的牢狱之灾。他很有耐性,不断提出请求。他除了时间之外一无所有。夏天到了,肯尼迪总统在华盛顿首府承诺将大力扫除贫穷和消除不平等,浑然不知自己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在英国利物浦,一个名叫“披头士”的合唱团正冒出头来,但在美国,还没有人知道披头士是何方神圣。还有波士顿红袜队这时仍然在美国联盟垫底,还要再过四年,才到了新英格兰人所说的“一九六七奇迹年”。所有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外面那个广大的自由世界里。

诺顿终于在六月底接见安迪,七年以后,我才亲自从安迪口中得知那次谈话的内容。

“如果是为了钱的事,你不用担心,”安迪压低了声音对诺顿说,“你以为我会说出去吗?我这样是自寻死路,我也一样会被控——”

“够了,”诺顿打断道。他的脸拉得老长,冷得像墓碑,他拼命往椅背上靠,后脑勺几乎碰到墙上那幅写着“主的审判就要来临”的刺绣。“但——”

“永远不要在我面前提到‘钱’这个字,”诺顿说,“不管在这个办公室或任何地方都一样,除非你想让图书馆变回储藏室,你懂吗?”

“我只是想让你安心而已。”

“呐,我要是需要一个成天哭丧着脸的龟儿子来安我的心,那我不如退休算了。我同意和你见面,是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和你继续纠缠下去,杜佛尼,你要适可而止。如果你想要买下布鲁克林桥,那是你的事,别扯到我头上,如果我容许每个人来跟我说这些疯话,那么这里每个人都会来找我诉苦。我一向很尊重你,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你懂吗?”

“我知道,”安迪说,“但我会请个律师。”

“做什么?”“我想我们可以把整件事情拼凑起来。有了汤米和我的证词,再加上法庭纪录和乡村俱乐部员工的证词,我想我们可以拼凑出当时的真实情况。”

“汤米已经不在这里服刑了。”

“什么?”

“他转到别的监狱去了。”

“转走了,转到哪里?”

“凯西门监狱。”

安迪陷入沉默。他是个聪明人,但如果你还嗅不出当中的各种交易条件的话,就真的太笨了。凯西门位于北边的阿鲁斯托库县,是个比较开放的监狱。那里的犯人平常需要挖马铃薯,虽然工作辛苦,不过却可以得到合理的报酬,而且如果他们愿意的话,还可以到学校参加各种技能训练。更重要的是,对像汤米这种有太太小孩的人,凯西门有一套休假制度,可以让他在周末时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换言之,他可以和太太亲热,和小孩一起建造模型飞机,或者全家出外野餐。

诺顿一定是把这一切好处全摊在汤米面前,他对汤米的惟一要求是,从此不许再提布拉契三个字,否则就把他送到可怕的汤姆森监狱,不但无法和老婆亲热,反而得侍候一些老同性恋。

“为什么?”安迪问,“你为什么——”

“我已经帮了你一个忙,”诺顿平静地说,“我查过罗德岛监狱,他们确实曾经有个叫布拉契的犯人,但由于所谓的‘暂时性假释计划’,他已经假释出狱了,从此不见踪影。这些自由派的疯狂计划简直放任罪犯在街头闲晃。”

安迪说:“那儿的典狱长……是你的朋友吗?”

诺顿冷冷一笑,“我认得他。”他说。“为什么?”安迪又重复一遍,“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道我不会乱说话……不会说出你的事情,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因为像你这种人让我觉得很恶心,”诺顿不慌不忙地说,“我喜欢你现在的状况,杜佛尼先生,而且只要我在肖申克当典狱长一天,你就得继续待在这里。从前你老是以为你比别人优秀,我很擅于从别人脸上看出这样的神情,从第一天走进图书馆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脸上的优越感。现在,这种表情不见了,我觉得这样很好。你别老以为自己很有用,像你这种人需要学会谦虚一点。以前你在运动场上散步时,好像老把那里当成自家客厅,神气得像在参加鸡尾酒会,你在跟别人的先生或太太寒暄似的,但你现在不再带着那种神情走在路上了。我会继续注意你,看看你会不会又出现那种样子。未来几年,我会很乐意继续观察你的表现。现在给我滚出去!”

“好,但我们之间的所有活动到此为止,诺顿。所有的投资咨询、免税指导都到此为止,你去找其他囚犯教你怎么申报所得税吧!”诺顿的脸先是变得如砖块一般红……然后颜色全部褪去。“你现在回到禁闭室,再关个三十天,只准吃面包和水,你的纪录上再记一笔。进去后好好想一想,如果你胆敢停掉这一切的话,图书馆也要关门大吉,我一定会想办法让图书馆恢复你进来前的样子,而且我会让你的日子非常……非常难过。你休想再继续一个人住在第五区的希尔顿饭店单人房,你休想继续保存窗台上的石头,警卫也不再保护你不受那些男同性恋的侵犯,你会失去一切,听懂了吗?”

我想他把话说得很清楚了。

时间继续一天天过去——这是大自然最古老的手段,或许也是惟一的魔法,安迪变了,他变得更冷酷了,这是我惟一能想到的形容词。他继续掩护诺顿做脏事,也继续管理图书馆,所以从外表看来,一切如常。每年生日和年关岁暮时,他照样会喝上一杯,也继续把剩下的半瓶酒和我分享。我不时为他找来新的磨石布,一九六七年时,我替他弄来一把新锤子,十九年前那把已经坏掉了。十九年了!当你突然说出那几个字时,三个音节仿佛坟墓上响起的重重关门声。当年十元的锤子,到了一九六七年,已经是二十二元了。当我把锤子递给他时,他和我都不禁惨然一笑。他继续打磨从运动场上找到的石头,但运动场变小了,因为其中一半的地在一九六二年铺上了柏油。不过,看来他还是找了不少石头来让自己忙着。每当他琢磨好一块石头后,他会把它放在朝东的窗台上,他告诉我,他喜欢看着从泥土中找到的一块块片岩、石英、花岗岩、云母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安迪给这些石头起名叫“千年三明治”,因为岩层是经过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数千年才堆积而成的。

隔三差五,安迪会把石雕作品送人,好腾出地方来容纳新琢磨好的石头。他最常送我石头,包括那双袖扣一样的石头,我就有五个,其中有一块好像一个人在掷标枪的云母石,是很小心雕刻出来的。我到现在还保存着这些石头,不时拿出来把玩一番。每当我看见这些石头时,总会想到如果一个人懂得利用时间的话(即使每一次只有一点点时间),一点一滴累积起来,能做出多少事情。所以,表面上一切如常。如果诺顿是存心击垮安迪的话,他必须穿透表面,才能看到个中的变化。但是我想在诺顿和安迪冲突之后的四年中,如果他能看得出安迪的改变,应该会感到很满意,因为安迪变化太大了。

他曾经说,安迪在运动场上散步时,就好像参加鸡尾酒会一样。我不会这么形容,但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以前也说过,自由的感觉仿佛一件隐形外衣披在安迪身上,他从来不曾培养起一种坐牢的心理状态,他的眼光从来不显呆滞,他也从未像其他犯人一样,在一日将尽时,垮着肩膀,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牢房去面对另一个无尽的夜。他总是抬头挺胸,脚步轻快,好像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样,而家里有香喷喷的晚饭和好女人在等着他,而不是只有食之无味的蔬菜、马铃薯泥和一两块肥肉……,以及墙上的拉蔻儿·薇芝的海报在等着他。

但在这四年中,虽然他并没有完全变得像其他人一样,但的确变得沉默、内省,经常若有所思。又怎能怪他呢?不过总算称了诺顿的心……至少有一阵子如此。

他的沉郁到了一九六七年职业棒球世界大赛时改变了。那是梦幻的一年,波士顿红袜队不再排第九名敬陪末座,而是正如拉斯维加斯赌盘所预测,赢得美国联盟冠军宝座。在他们赢得胜利的一刹那,整个监狱为之沸腾。大家似乎有个傻念头,觉得如果连红袜队都能起死回生,或许其他人也可以。我现在没办法把那种感觉解释清楚,就好像披头士迷也无法解释他们的疯狂一样。但这是很真实的感觉。当红袜队一步步迈向世界大赛总冠军宝座时,监狱里每个收音机都在收听转播。当红袜队在圣路易的冠军争夺战中连输两场的时候,监狱里一片愁云惨雾;当皮特洛切里演出再见接杀时,所有人欢欣雀跃,简直快把屋顶掀掉了;但最后在世界大赛最关键的第七战,当伦伯格吃下败投、红袜队功亏一篑、冠军梦碎时,大家的心情都跌到谷底。惟有诺顿可能在一旁幸灾乐祸,那个龟儿子,他喜欢监狱里的人整天灰头土脸。

但是安迪的心情没有跌到谷底,也许因为反正他原本就不是棒球迷。虽然如此,他似乎感染了这种振奋的气氛,而且这种感觉在红袜队输掉最后一场球赛后,仍然没有消失。他重新从衣柜中拿出自由的隐形外衣,披在身上。

我记得在十月底一个高爽明亮的秋日,是棒球赛结束后两周,一定是个星期日,因为运动场上挤满了人,不少人在丢飞盘、踢足球、私下交易,还有一些人在狱卒的监视下,在会客室里和亲友见面、抽烟、说些诚恳的谎话、收下已被狱方检查过的包裹。

安迪靠墙蹲着,手上把玩着两块石头,他的脸朝着阳光。在这种季节,这天的阳光算是出奇的暖和。“哈啰,雷德,”他喊道,“过来聊聊。”

我过去了。

“你要这个吗?”他问道,递给我一块磨亮的“千年三明治”。“当然好,”我说,“真美,多谢。”

他耸耸肩,改变话题,“明年是你的大日子了。”我点点头,明年是我入狱三十周年纪念日,我一生中百分之六十的光阴都在肖申克州立监狱中度过。“你想你出得去吗?”

“当然,到时我应该胡子已经花白,嘴里只剩三颗摇摇欲坠的牙齿了。”

他微微一笑,把脸又转向阳光,闭上眼,“感觉真舒服。”

“我想只要你知道该死的冬天马上来到,一定会有这种感觉。”

他点点头。我们都沉默下来。

“等我出去后,”安迪最后说,“我一定要去一个一年到头都有阳光的地方。”他说话那种泰然自若的神情,仿佛他还有一个月便要出去似的。“你知道我会上哪儿吗,雷德?”

“不知道。”

“齐华坦尼荷,”他说,轻轻吐出这几个字,像是唱歌似的,“在墨西哥,距墨西哥三十七号公路和仆拉雅阿苏约二十英里,距太平洋边的阿卡波哥约一百英里的小镇,你知道墨西哥人怎么形容太平洋吗?”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雷德,在一个没有记忆、温暖的地方。”他一面说,一面捡起一把小石头,然后再一个个扔出去,看着石头滚过棒球场的内野地带。不久以后,这里就会覆上一英尺白雪。

“齐华坦尼荷。我要在那里经营一家小旅馆。在海滩上盖六间小屋,另外六间靠近公路。我会找个人驾船带客人出海钓鱼,钓到最大一条马林鱼的人还可以获得奖杯,我会把他的照片放在大厅中,这不会是给全家老少住的那种旅馆,而是专给来度蜜月的人住的……。”

“你打哪来的钱去买这么一个像仙境的地方?”我问道,“你的股票吗?”

他看着我微笑道,“差不多耶,”他说,“雷德,你有时真令我吃惊。”

“你在说什么呀?”

“陷入困境时,人的反应其实只有两种,”安迪说,他圈起手,划了一根火柴,点燃香烟。“假设有间屋子里满是稀有的名画古董,雷德?再假设屋主听说有飓风要来?他可能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人总是怀抱最乐观的期望,认为飓风或许会转向,老天爷不会让该死的飓风摧毁了伦勃朗、德加的名画;万一飓风真的来了,反正这些东西也都保过险了。另一种人认定飓风一定会来,他的屋子绝对会遭殃。如果气象局说飓风转向了,这个家伙仍然假定飓风会回过头来摧毁他的房子。因此他做了最坏的打算,因为他知道只要为最坏的结果预先做好准备,那么抱着乐观的期望就没关系。”

我也点燃了根烟。“你是说你已经为未来做好准备了吗?”

“是的,我是预备飓风会来的那种人,我知道后果会有多糟,当时我没有多少时间,但在有限的时间里,我采取了行动。我有个朋友——差不多是惟一支持我的人——他在波特兰一家投资公司做事,六年前过世了。”

“我为你感到难过。”

“嗯,”安迪说,把烟蒂丢掉,“琳达和我有大约一万四千元的积蓄,数目不大,但那时我们都还年轻,大好前程摆在我们面前。”他做了个鬼脸,然后大笑,“起风时,我开始把伦勃朗的名画移到没有飓风的地方。所以我卖掉股票,像一般好公民一样乖乖付税,丝毫不敢有所隐瞒或抄捷径。”

“他们没有冻结你的财产吗?”

“我是被控谋杀,雷德,我不是死掉!感谢上苍,他们不能随意冻结无辜者的财产,而且当时他们也还没有以谋杀的罪名指控我。我的朋友吉米和我当时还有一点时间,我的损失还不小,匆匆忙忙地卖掉了所有的股票什么的。不过当时我需要担心的问题,比在股市小小失血要严重多了。”

“是呀,我猜也是。”

“我来到肖申克时,这笔钱很安全,现在也仍然很安全。雷德,在外面的世界里有一个人,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他,但是他有一张社会保险卡和缅因州的驾照,还有出生证明。他叫彼得·斯蒂芬,这个匿名还不错吧?”

“这个人是谁?”我问。我想我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觉得难以置信。

“我。”

“你要跟我说在这些人对付你的时候,你还有时间弄一个假身份?”我说,“还是在你受审的时候,一切已经都弄妥了——”

“我不会这样跟你说,是我的朋友吉米帮我弄的,他是在我上诉被驳回以后开始办的,直到一九五〇年春天,他都还保管着这些身份证件。”

“你们的交情一定很深,因为这样做绝对犯法。”我说,我不敢确定他的话有多少可信——大部分是真的,只有一点点可以相信,还是全部都不能相信。但那天太阳露脸了,是个暖和的好天气,而这又是个好故事。

“他和我是很好的朋友,”安迪说,“我们打仗时就在一起,去过法国、德国,他是个好朋友。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但他也知道在美国要假造身份很容易,而且也很安全。他把我所有的钱都投资在彼得·斯蒂芬名下——所有该付的税都付了,因此国税局不会来找麻烦。他把这笔钱拿去投资时,是一九五〇年和一九五一年,到今天,这笔钱已经超过三十七万元了。”

我猜我讶异得下巴落到胸口时,一定发出了“砰”的一声,因为他笑了。

“想想看,很多人常常惋惜,假如他们在一九五〇年就懂得投资这个那个就好了,而彼得·斯蒂芬正是把钱投资在其中的两三个项目。如果我不是被关在这里,我早就有七八百万的身价了,可以开着劳斯莱斯汽车……说不定还有严重的胃溃疡。”

他又抓起一把尘土,优雅地让小砂子在指尖慢慢流过。

“怀抱着最好的希望,但预做最坏的打算——如此而已。捏造假名只是为了保存老本,只不过是在飓风来临之前,先把古董字画搬走罢了。但是我从来不曾料想到,这飓风……竟然会吹这么久。”

我有好一阵子没说话。我在想,蹲在我身旁这个穿灰色囚衣的瘦小男子,他所拥有的财富恐怕是诺顿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即使加上他贪污来的钱,都还是望尘莫及。

“当你说你可以请个律师时,你确实不是在开玩笑,”我最后说,“有这么多钱在手上,你连丹诺ClarenceDarrow,1857—1938,美国名律师及演说家、作家。这种等级的名律师都请得起。你为什么不请律师为你申冤呢?你很快就可以出狱呀?”

他微笑着,以前当他告诉我,他和老婆有美好的前程摆在面前时,脸上也带着那种微笑。“不行。”他说。

“如果你有个好律师,就可以把汤米这小子从凯西门弄出来,不管他愿不愿意。”我说,开始得意忘形起来。“你可以要求重新开庭,雇私家侦探去找布拉契,把诺顿扳倒,为什么不这么做呢?”“因为我被自己的计谋困住了,如果我企图从狱中动用彼得·斯蒂芬的钱,很可能所有的钱都保不住。原本吉米可以帮我的忙,但是他死了,你看出问题出在哪里了吗?”

我懂了。尽管这笔钱能带来很大的好处,但安迪所有的钱都是属于另一个人的。如果他所投资的领域景气突然变差,安迪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下跌,每天盯着报上的股票和债券版,我觉得这真是一种折磨人的生活。

“我告诉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好了,雷德。巴克斯登镇有一片很大的牧草地。你知道巴克斯登在哪里吧?”

我说我知道,就在斯卡伯勒附近。

“没错。牧草地北边有一面石墙,就像弗罗斯特的诗里所描写的石墙一样。石墙底部有一块石头,那块石头和缅因州的牧草地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一块火山岩玻璃,在一九四七年前,那块玻璃一直都放在我办公桌上当镇纸。我的朋友吉米把它放在石墙下,下面藏了一把钥匙,那把钥匙能开启卡斯柯银行波特兰分行的一个保险柜。”

“我想你麻烦大了,当你的朋友吉米过世时,税捐处的人一定已经把他所有的保险箱都打开了,当然,和他的遗嘱执行人一起。”

安迪微笑着,拍拍我的头。“不错嘛,脑袋瓜里不是只装了浆糊。不过我们早有准备了,我们早就把吉米在我出狱前就过世的可能性都考虑在内。保险箱是用彼得·斯蒂芬的名字租的,吉米的律师每年送一张支票给波特兰的银行付租金。彼得·斯蒂芬就在那个盒子里,等着出来,他的出生证、社会保险卡和驾照都在那里,这张驾照已有六年没换了,因为吉米死了六年,不过只要花五块钱,就可以重新换发,他的股票也在那儿,还有免税的市府公债和每张价值一万元的债券,一共十八张。”

我吹了一声口哨。“彼得·斯蒂芬锁在波特兰的银行保险柜中,而安迪·杜佛尼则锁在肖申克监狱的保险柜中,”他说,“真是一报还一报。而打开保险柜和开启新生活的那把钥匙则埋在巴克斯登牧草地的一大块黑玻璃下面。反正已经跟你讲了这么多,雷德,我再告诉你一些其他事情好了。过去二十年来,我天天看报的时候,都特别注意巴克斯登有没有任何工程在进行,我总在想,有一天我会看到报上说,那儿要建一座医院、或一条公路、或一个购物中心,那么我的新生活就要永远埋在十英尺的水泥地下,或是随着一堆废土被倒入沼泽中。”

我脱口而出说:“天哪,安迪,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你怎么有办法不发疯呢?”

他微笑道:“到目前为止,西线无战事。”

“但可能要好多年——”

“是要好多年,但也许没有诺顿认为的那么久,我等不了那么久,我一直想着齐华坦尼荷和我的小旅馆,现在我对生命的要求仅止于此了,雷德,这应该不算非分的要求吧。我根本没有杀格林·昆丁,也没杀我太太。一家小旅馆……不算奢求吧!我可以游游泳、晒晒太阳,睡在一间可以敞开窗子的房间……这不是非分的要求。”

他把石头扔了出去。

“雷德,你知道,”他漫不经心地说,“在那样的地方……我需要有人知道如何弄到我要的东西。”

我沉吟良久,当时我想到的最大困难,居然不是我们不过是在监狱的小运动场上痴人说梦,还有武装警卫居高临下监视着我们。“我没办法,”我说,“我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我已经变成所谓体制化的人了。在这儿,我是那个可以替你弄到东西的人,出去以后,如果你要海报、锤子或什么特别的唱片,只需查工商分类电话簿就可以了。在这里,我就是那他妈的工商分类电话簿,出去了以后,我不知道要从何开始,或如何开始。”“你低估了自己,”他说,“你是个懂得自我教育的人,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觉得。”

“我连高中文凭都没有。”

“我知道,”他说,“但是一纸文凭不见得就可以造就一个人,正如同牢狱生涯也不见得会打垮每一个人。”

“到了外面,我会应付不来的,安迪,我很清楚。”他站起来。“你考虑考虑。”他说。就在这时,哨声响起,他走开了,仿佛刚才不过是个自由人在向另一个自由人提供工作机会,在那一刻,我也有种自由的感觉。只有他有办法做到这点,让我暂时忘记我们都是被判无期徒刑的终身犯,命运完全操在严苛的假释委员会和整天唱圣诗的典狱长手中,而典狱长一点都不想放安迪出狱,毕竟安迪是条懂得报税的小狗,养在身边多么有用啊!但晚上回到囚房时,我又感到自己像个犯人了,这整个主意似乎荒诞不经,去想象那一片碧海蓝天和白色沙滩,不仅愚蠢,而且残酷,这念头好像鱼钩一样拖住我的脑子。我就是无法像安迪那样,披上自由的隐形外衣。那晚我睡着后,梦见牧草地中央有一大块光滑的黑玻璃石头,石头的样子好像铁匠的铁砧,我正在摇晃石头,想拿出埋在下面的钥匙,但石头太大了,怎么也动不了。

而在身后,我可以听到警犬的吠声越来越近。

接下来就该谈谈越狱了。

在这个快乐的小家庭中,不时有人尝试越狱。但是在肖申克,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就不要翻墙越狱。监狱的探照灯整晚都四处扫射,好像长长的白手指般,来回照着监狱四周,其中三面是田野,一面是发出恶臭的沼泽地。隔三差五,就会有囚犯企图翻墙越狱,而探照灯总是把他们逮个正着;否则当他们跑到公路上,竖起大拇指希望能搭便车时,也会被发现。如果乡下农夫看到他们走在田野间,也会打电话通报监狱。想翻墙越狱的囚犯是蠢蛋。在这种乡下地方,一个人穿着囚衣形迹鬼祟,就好像婚礼蛋糕上的蟑螂一样醒目。

这么多年来,最高明的越狱往往是即兴之作。有的人是躺在一堆床单里混出去的。我刚进来时听过很多这样的案例,不过狱方逐渐不再让囚犯有机可乘。诺顿的“外役监”计划也制造了一些逃亡的机会。在大多数情况下,越狱的行动都是临时起意,例如,趁警卫正在卡车旁喝水或几个警卫热烈讨论球赛战况时,把挖蓝莓的工具一扔,就往树丛里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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