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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第四章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斯蒂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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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身在布鲁斯特旅馆,再度成了逃犯--违反假释条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没有警察会大费周章地设置路障,来逮捕这样一个犯人吧--我在想,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手上有这份稿子,还有一个行李袋,大小和医生的医药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财产都在里面。我有十九张五十元钞票、四张十元钞票、一张五元钞票和三张一元钞票,还有一些零钱。 一九六九年,外役监计划的内容是去沙巴塔斯挖马铃薯,那天是十一月三日,工作几乎快做完了。有个名叫亨利·浦格的警卫(他现在已不是我们这个快乐家庭的一员了)坐在马铃薯货车的后挡泥板上吃午餐,把卡宾枪放在膝上,这时候,一头漂亮的雄鹿(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但有时这些事情会加油添醋)从雾中缓缓走出来,浦格追过去,想象着战利品摆在家里康乐室的样子,结果他看守的三个囚犯乘机溜走,其中有两个人在另一个镇的弹子房被逮着,另外一个始终没找到。 我想最有名的越狱犯是锡德·尼都。他在一九五八年越狱,我猜以后很难有人超越他。由于星期六监狱将举行球赛,因此锡德当时正在球场划界线。三点钟一到,哨声响起,代表警卫要换班了。运动场再过去一点就是停车场,和电动大门恰好位于监狱的两端。三点钟一到,大门开了,来换班的警卫和下班的警卫混在一起,互相拍肩膀,打招呼,比较保龄球赛的战绩,开开玩笑。 而锡德推着他的划线机,不动声色地从大门走出去,三英寸宽的白线一路从棒球场的本垒板一直画到公路旁的水沟边,他们后来发现划线机翻倒在那里。别问我他是怎么出去的,他有六英尺二英寸高,穿着囚衣,推着划线机走过去时,还会扬起阵阵白灰,竟然就堂而皇之地从大门走出去了。只能说,大概因为正逢星期五下午,要下班的警卫因为即将下班太过兴奋,而来换班的警卫又因为要来换班而太过沮丧,前者得意地把头抬得高高的,后者则垂头丧气,视线始终没离开过鞋尖……锡德就这么趁隙逃跑了。 就我所知,锡德到现在还逍遥法外。多年来,安迪和我还常常拿锡德的逃亡过程来当笑话讲。后来当我们听说了古柏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一个自称古柏的人登上了从波特兰到西雅图的客机,威胁要炸掉飞机,向航空公司勒赎二十万美元。他在西雅图机场拿到赎金,于飞机再度起飞后,从高空跳伞逃脱,从此不见踪影,成为美国历史上一大谜团。劫机勒赎的事,也就是劫机犯从飞机后舱门跳伞逃走的故事,安迪坚持那个叫古柏的劫机犯真名一定叫锡德·尼都。 “好个幸运的龟儿子,”安迪说。“搞不好他为了讨个吉利,整个口袋都装满了用来划线的白灰粉呢。”但是你应该明白,锡德和那个在沙巴塔斯马铃薯田逃走的家伙只是少数中了头彩的幸运儿,仿佛所有的运气刹那间全聚集在他们身上。像安迪这么一板一眼的人,可能等上九十年也逃不出去。 也许你还记得,我曾经提过有个洗衣房工头名叫韩利·巴克斯,他在一九二二年被关到肖申克来,三十一年后死于监狱的医务室。他简直把研究越狱当作嗜好,或许原因就在于他自己从来不敢亲身尝试。他可以告诉你一百种不同的越狱方法,每一种都很疯狂,而且肖申克的犯人都尝试过。我最喜欢的是毕佛·莫里森的故事,这家伙竟然试图在车牌工厂的地下室建造一架滑翔机。他是照着一九〇〇年出版的《现代男孩玩乐与冒险指南》上面的说明来造飞机,而且一直没有被发现,只是直到最后他才发现地下室的门都太小了,根本没法子把那架该死的滑翔机搬出去。每次韩利说这个故事时,都会引起一阵爆笑,而他还知道一二十个同样好笑的故事。 有一次韩利告诉我,在他服刑期间,他知道的企图越狱案就有四百多件。在你点点头往下读之前,先停下来好好想一想。四百多次越狱尝试!等于韩利在肖申克监狱服刑期间,每年平均有十二点九次企图越狱事件。当然,大多数越狱行动都还满随便的,结局不外乎某个鬼鬼祟祟的可怜虫、糊涂蛋被警卫一把抓住,痛骂:“你以为你要上哪儿去呀,混蛋!” 韩利说,比较认真策划的越狱行动大概只有六十件,其中包括一九三七年的“大逃亡”,那是我入狱前一年发生的事情。当时肖申克正在盖新的行政大楼,有十四名囚犯从没有锁好的仓库中拿了施工的工具,越狱逃跑。整个缅因州南部都因为这十四个“顽强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实这十四个人大都吓得半死,完全不知该往哪儿逃,就好像误闯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车头灯一照,就动弹不得。结果,十四个犯人没有一个真正逃脱,有两个人被枪射死——但他们是死在老百姓的枪下,而不是被警官或监狱警卫逮着,没有一个人成功逃脱。 从一九三八年我入狱以来,到安迪第一次和我提到齐华坦尼荷那天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离肖申克?把我和韩利听说的加起来,大概十个左右。只有十个人彻彻底底逃脱了。虽然我没有办法确定,但是我猜十个人当中,至少有五个人目前在其他监狱服刑。因为一个人的确会受到监狱环境制约,当你剥夺了某人的自由、教他如何在牢里生存后,他似乎就失去了多面思考的能力,变得好像我刚刚提到的野兔,看着迎面而来、快撞上它的卡车灯光,却僵在那里动弹不得。许多刚出狱的囚犯往往会做一些绝不可能成功的蠢罪案,为什么呢?因为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回到牢里,回到他所熟悉了解的地方。 安迪不是这样的人,但我是。眺望太平洋的念头听起来很棒,但是我害怕有朝一日,我真的到了那里时,浩瀚的太平洋会把我吓得半死。总而言之,自从那天安迪谈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后,我开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头。我只能祈祷上帝,让他谨慎行事,但是我不会把赌注押在他身上。典狱长诺顿特别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安迪很有头脑,但也很有心,诺顿下定决心要利用他的头脑,同时也击溃他的心。 就好像外面有一些你永远可以买通的诚实政客一样,监狱里也有一些诚实的警卫,如果你很懂得看人,手头上也有一些钱可以撒的话,我猜你确实有可能买通几个警卫,他们故意放水,眼睛注视着其他地方,让你有机会逃脱。过去不是没有人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安迪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诺顿紧紧盯着他,安迪知道这点,狱卒也都知道这点。只要诺顿还继续审核外役监名单,就没有人会提名安迪参加外役监计划,而安迪也不像锡德,他绝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地展开逃亡行动。如果我是他,外面那把钥匙会使我痛苦万分,彻夜难眠。巴克斯登距离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却可望而不可及。 我仍然认为找律师要求重新审判的成功机会最大,只要能脱离诺顿的掌握就好。或许他们只不过多给汤米一些休假,就让他封口,我并不确定。或许那些律师神通广大,可以让汤米开口,甚至不用费太大的劲,因为汤米很钦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这些意见时,他总是微笑着,目光飘向远方,嘴里说他会考虑考虑。 看来他同时在考虑的事情还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没被逮到,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被逮到。事实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这一年,在墨西哥的齐华坦尼荷,有一个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经营一家小旅馆。 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诉你,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是吗?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当警卫在早上六点半打开第五区牢房的大门时,所有犯人都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站到走廊上,排成两列,牢门砰的一声在他们身后关起。他们走到第五区大门时,会有两个警卫站在门口数人头,算完后便到餐厅去吃麦片、炒蛋和油腻的培根。 直到数人头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区牢房的犯人应该有二十七个,但那天早上数来数去都只有二十六个人,于是警卫去报告队长,并先让第五区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卫队长名叫理查·高亚,不是个很坏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来到第五区牢房。高亚打开大门,和勃克一起走进两排牢房中间的走道,手上拿着警棍和枪。像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没有力气走出牢房。更罕见的状况是他根本已经病死了,或自杀了。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大谜团,他们既没有看到病人,也没有看到死人,里面根本空无一人。第五区共有十四间牢房,每边各七间,全都十分整洁——在肖申克,对牢房太过脏乱的惩罚是禁止会客——而且全都空荡荡的。 高亚第一个反应是警卫算错人数了,要不就是有人恶作剧,因此他叫第五区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开玩笑,一面高兴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规的事,他们都觉得很新鲜。 牢门再度打开,犯人一一走进去,牢门关起。爱开玩笑的犯人故意叫着:“我要找律师,我要找律师,你们怎么可以把监狱管理得像他妈的监狱一样!” 勃克叫道:“闭嘴,否则我会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亚说:“你们全都闭嘴,否则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不准出去。”他和勃克一间间检查,一个个数着,没走多远。“这间是谁住的?”高亚问值夜班的警卫。 “安迪·杜佛尼。”守卫答道。立刻,整个日常作息都乱掉了。监狱里一片哗然。 在我所看过的监狱电影里面,每当有人逃狱时,就会响起号角的哭号声,但是在肖申克,从来没有这回事。高亚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联络典狱长,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个监狱,第三件事则是打电话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狱了。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标准作业程序没有要求他们检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没有人这么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亲眼看到人不在里面。这是个四方形的小房间,窗子上装了铁栅栏,门上也有铁栅栏,此外就是一套卫生设备和空荡荡的床。窗台上还有一些漂亮的石头。 当然还有那张海报。这时候已经换上了琳达·朗斯黛的海报,海报就贴在他的床头。二十六年来,同一个位置上一直都贴着海报。但是当有人查看海报后面时——结果是诺顿自己发现的,真是因果报应——简直魂飞魄散。 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文章,已经是当晚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 诺顿暴跳如雷。 我后来是从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楼为地板打蜡,事发当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因为他可以把诺顿的咆哮听得一清二楚。 “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他不在监狱里,表示你没有找到他?这样你就觉得满意了吗?你最好找到他!因为我要把他逮到!你听见了吗?我要逮到他!” 高亚嘴里咕哝了几句。“不是在你值班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你自说自话,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逃出去的,或怎么逃出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出去了。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点以前把他带回我的办公室,否则就有人要人头落地了。我说到做到,我一向说到做到。”高亚不知又说了什么,使得诺顿更加震怒。 “没有?看看这个!看看这个!你认得这个吗?这是昨天晚上第五区的点名记录,每个囚犯都在牢房里。昨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杜佛尼还被关在牢房里,他不可能就这样不见了!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到了那天下午三点,安迪仍然在失踪名单上。过了几小时后,诺顿自己冲入第五区牢房。那天第五区所有犯人都被关在自己的牢房里,被那些神色仓皇的狱卒盘问了一整天。我们的答案都一样: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就我所知,大家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我没说谎,我们只能说,昨晚所有的犯人回房时,安迪确实进了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时后熄灯时,他也还在。 有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这些警卫全都绷得很紧。 于是诺顿亲自来查房,用他那一对蓝眼睛狠狠瞪着我们,在他的注视下,牢笼的铁栅栏仿佛快冒出火星了。他的眼神流露着怀疑,也许他真的认为我们都是共犯。 他走进安迪的囚房,到处查看。牢房里还是安迪离开时的样子,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不像有人睡过,石头放在窗台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 “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 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 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 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 高亚不肯进去。 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 “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 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 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 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 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惟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 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感觉。“典狱长,里面味道很难闻。” “不管它,继续爬。” 崔门的腿消失在洞口,一会儿,连脚也看不见了,只看到手电筒的光微弱地晃动。 “典狱长,里面的味道实在很糟糕。”“我说不要管它。”诺顿叫道。 崔门的声音哀戚地飘过来。“闻起来像大便,哦!天哪!真的是大便,哇!是大便!我的天哪,我快吐了,哇……”然后可以清楚地听到崔门把当天吃的所有东西都吐出来了。 现在轮到我了,我再也忍不住,这一整天——喔,不,过去这三十年来的压抑终于爆发了,我开始大笑,笑得抑制不住,自从失去自由后,我还从未这么开怀地笑过。我从来不曾期望困在灰墙中的我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真是过瘾极了。 “把这个人弄出去!”诺顿尖叫着,由于我笑得太厉害了,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我,还是崔门。我只是捧腹顿脚,拼命大笑,简直一发不可收拾,即使诺顿威胁要枪毙我,我也没有办法停下来。“把他弄出去!”好吧!各位亲朋好友,结果他指的是我。他们把我一路拖到禁闭室去,我在那儿单独监禁了十五天,尽管长日漫漫,但我并不感到无聊,我经常会想起那个不太聪明的可怜鬼崔门大喊“是大便”的声音,然后又想到安迪正开着新车、西装笔挺地直奔南方,就忍不住又开怀大笑起来。在那十五天里,我笑口常开,或许是因为我的心已经飞到安迪那里。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是从六七个人那儿听来的。我猜当崔门那天把中饭和晚饭都吐出来之后,他觉得反正不会再有什么损失,于是决定继续爬下去。他不用担心会从内外墙中间的通道掉落下来,因为那里实在太窄了,崔门得费好大力气才能推挤前进。他后来说他几乎得屏住呼吸才下得去,而且他到这时候才晓得被活埋是什么滋味。 他在通道末端发现一个主排水管,那是通往第五区牢房十四个马桶的污水管,是三十三年前装置的瓷管,已经被打破了,崔门在管子的锯齿状缺口旁发现了安迪的石锤。安迪终于自由了,但这自由得来不易。 这管子比崔门爬行的通道还要窄。崔门没有进去,就我所知,其他人也没有进去,我想情况一定糟糕得几乎难以形容。当崔门在检查管子上的缺口和那把石锤时,一只老鼠就从管子里跳了出来,崔门后来发誓那只老鼠跟一头小猎犬一样大。他像猴子爬柱子一样,慢慢爬回安迪的牢房。 安迪是从那根管子逃出去的。也许他知道污水管是通往离监狱五百码外的一条小溪,因为很多地方都找得到监狱的蓝图,安迪一定想办法看过蓝图。他是个讲求方法的怪胎,他一定已经发现,整个监狱只有第五区的污水管还没有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而且他也知道,此时不逃,以后就没机会,因为到了一九七五年八月,连我们这区的污水管都要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了。 五百码,足足有五个美式足球场那么长,绵延将近半英里。他爬过这么远的距离,也许手上拿着一支小手电筒,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有几盒火柴,我简直不愿想象,也无法想象,他爬过的地方有多么肮脏,还有吱吱乱叫的肥老鼠在前面跑来跑去,甚至老鼠因为在黑暗中胆子特别大,还会攻击他。通道中几乎无法容身,可能只有非常狭小的空隙足以让他挤过去,在管子接口的地方,或许还得拼命推挤身体才过得去。换作是我,那种幽闭恐惧的气氛准会让我疯掉,但他却成功逃脱了。 他们在污水管尽头找到一些泥脚印子,泥脚印一路指向监狱排放污水的溪流,搜索小组在距离那里两英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安迪的囚衣,而那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这件事在报上喧腾一时,但在方圆十五英里内,没有任何人向警局报案说车子被偷或丢了衣服,或看到有人裸体在月光下奔跑,更没听见农庄上的狗吠声。安迪从污水管爬出来后,就像一缕轻烟似的失去踪影。但我敢说他一定是消失在往巴克斯登的方向。 那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过了三个月后,诺顿典狱长辞职了。我很乐意报告一下,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走起路来一点劲也没有。他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肖申克,就像个有气无力地到医务室讨药吃的老囚犯。接替他的是高亚,对诺顿而言,这或许是最冷酷的打击吧。他回到老家,每个星期日上浸信会教堂做礼拜,他一定常常纳闷,安迪到底是怎么打败他的。 我可以告诉他,答案在于“单纯”。有些人就是有这种本领,典狱长,有些人就是没有,而且永远也学不来。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经过;现在我要告诉你我的想法。或许我在细节部分说得不尽正确,不过我敢打赌,就事情的大概应该八九不离十。因为安迪这样的人会采用的办法不出这一两种。每当我思索这件事时,我总会想起那个疯疯癫癫的印第安人诺曼登所说的话。诺曼登在与安迪同住八个月后说:“他是好人。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可怜的诺曼登,他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知道的时间也更早。安迪足足花了八个月的时间,才设法让诺曼登转到其他牢房,恢复单独监禁。如果不是诺曼登和他同住了八个月,我相信早在尼克松辞职前,安迪就逃之夭夭了。 我相信,安迪是在一九四九年开始他的计划,不是托我买石锤时,而是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时。我告诉过你当时他似乎很着急,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兴奋得不得了。那时我还以为他难为情,不愿让别人知道他想女人,特别是梦幻性感女神,但现在我才发现我想错了,他的兴奋是别有原因的。 监狱当局在海报女郎背后发现的那个洞(现在海报上的那个女孩在第一任海报女郎丽塔·海华丝拍摄那张照片时,甚至还没出生呢),究竟是怎么来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安迪·杜佛尼的毅力和苦工,但是还有另外两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幸运之神眷顾和WPA混凝土WPA是指美国在一九三〇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成立的工作改进总署(WorksProgressAdministration),当时联邦政府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在公共工程领域提供了八百万个工作机会给失业人口。关于幸运之神眷顾,我猜完全用不着解释了。至于WPA混凝土,我倒是好好查了一下资料。我花了不少时间,也花了不少邮资。我先写信给缅因大学历史系,他们给了我某人的地址,我又写信给那个家伙,他曾经参与WPA工程,同时参与建造肖申克监狱警卫最森严的区域,而且还担任工头。 位于这个区域的第三、四、五区牢房是在一九三四到一九三七年间建造完成的。今天,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水泥和混凝土是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发展”,就好像我们现在也不认为汽车或暖炉算什么了不起的技术进步一样,但其实不然。现代的水泥直到一八七〇年左右才发展出来,而混凝土更是到二十世纪初才出现。调混凝土的过程就和做面包一样细腻,可能会放了太多水或水放得不够,沙子和碎石的成分也可能太稠或太稀。而在一九三四年,混凝土的科学远不如今天这么进步。 从外表看来,第五区牢房的墙壁很坚实,但是却不够干,事实上,这些混凝土墙还满容易透水的。经过一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这些墙就变得很潮湿,甚至会渗出水来。有些地方已出现龟裂,有些裂痕甚至深达一英寸。他们会定期涂抹砂浆,黏合裂缝。 后来安迪被关进第五区牢房。他毕业于缅因大学商学院,修过两三门地质学的课,事实上,地质学成为他的一大嗜好,一定是因为非常合乎他极有耐性、一丝不苟的本性。一万年的冰河期、百万年的造山运动、千年床岩在地层底部相互挤压。“压力,”安迪有一次告诉我,“所有的地质学都是在研究压力。” 当然,还有时间这个因素。 安迪有很多时间可以研究这些墙。当囚门关上、灯也熄灭之后,除了那堵灰墙,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看。初进监狱的人起初都难以适应这种失去自由的生活,他们会得一种囚犯热,有些人甚至得被拖进医务室施打镇静剂。常会听到新进犯人猛力敲打铁栅栏,大吼大叫着要出去,喊叫声没有持续多久,就会响起其他犯人的唱和声:“鲜鱼来了,鲜鱼来了,嘿,小小的鲜鱼,今天有鲜鱼进来了!” 一九四八年,安迪初入狱时并没有这种失控的表现,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同样的感觉。他或许也曾濒临疯狂边缘。一瞬间,一向熟悉的快乐生活就不见了,眼前是漫长的梦魇,就像置身炼狱。 那么,他要怎么办呢?我问你。他一定努力找一些事情来做,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噢,即使在监狱里,让人分心的方法仍然很多。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像我曾经告诉过你的,有个犯人雕刻了耶稣的三个时期,有的犯人收集钱币,有的人集邮,还有人收集到三十五个国家的明信片。 安迪对石头有兴趣,连带的也对牢房的墙产生兴趣。 我想他最初的想法只是把名字刻在墙上,或是在后来贴美女海报的墙面上,刻几行诗来鼓舞自己。哪晓得竟然发现这堵混凝土墙意外的松动,只刻了几个字,便落下一大块。我可以想象他躺在床上,手里把玩着混凝土块,看着这块剥落的混凝土沉思。不要老想着自己一生都毁了,不要老想着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把那些全都忘掉,好好看看这块混凝土吧! 很可能,之后的几个月,他觉得试试看自己能把这堵墙挖开多少,应该还满有趣的。他当然不能这么堂而皇之地挖墙壁,你总不能在警卫每周定期检查时(或是突袭检查时,他们每次总是会翻出一些有趣的东西,例如酒、毒品、色情图片和武器等),对他说:“这个?只不过在墙上挖个小洞而已,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安迪不能这样做,于是他想到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他不要小张的,而要大张的。 当然,还有他的石锤。我记得一九四八年替他弄到那个小锤子的时候,曾经想过如果要用这把锤子挖穿监狱的墙壁,大概要花六百年的工夫。没错,但是安迪其实只需要挖穿一半的墙壁——但即使混凝土墙非常松软,他用两把锤子,仍然努力了二十七年才成功。当然,期间因为跟诺曼登同住而浪费了不少时间。他只能晚上工作,而且是在三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之后,包括值夜班的警卫也进入梦乡后。然而拖慢速度的最大难题,还是如何处理敲下来的混凝土块。他可以把磨石布包住锤头来消音,但是敲下来的碎片要怎么处理呢? 我想他一定把混凝土块弄成很小的碎片,然后装在袖子里运出去。 我还记得在我帮他弄到石锤后,星期天的时候,我看着他走过运动场,因为和姊妹的冲突而鼻青眼肿的。他弯下腰来,捡起小石子……然后小石子就消失在他的袖口。袖口或裤脚翻边的暗袋是监狱里的老把戏。还有另外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可能看过不止一次,就是安迪在炎夏午后窒闷的空气中穿过运动场,没错,空气十分窒闷,除了偶有一阵微风吹过,掀起安迪脚下飞扬的尘土。 所以,可能他的裤脚还藏着不少花样。你把暗袋装满要丢掉的小碎片,然后到处走动,手一直插在裤袋中,然后当你觉得很安全时,就趁人不注意猛拉暗袋。当然裤袋里一定有一条很坚韧的线连到裤脚的暗袋。于是你一边走动,口袋里的碎片沙砾就在双脚间倾泻而下,第二次大战的战俘挖掘隧道逃跑时,就用过这招妙计。 一年年过去,安迪就这么一袋袋把混凝土碎片运到操场倒掉。历经一任又一任的典狱长,无数的春去秋来,他替典狱长服务,他们都以为他是为了扩张图书馆而这么做,我也绝不怀疑这点,但是骨子里他真正要争取的是独居一室的特殊待遇。 我怀疑他一开始真的有什么具体的越狱计划或抱了什么希望,或许他以为这堵十英尺厚的墙里面扎实地填满了混凝土,或即使成功地把墙挖通了,也只能逃到三十英尺外的运动场上。但是,就像我说的,我不认为安迪很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一定会这么想:我每七年才能前进一英尺,因此可能要花七十年才能把这堵墙挖通,到时候我已经一百零一岁了。如果我是安迪,我的第二个假设是:我终究会被逮到,然后关禁闭很长一段时间,记录上也被画一个大叉。毕竟,他们每个星期都会来做例行检查,而且还有突击检查——通常都在晚上。他一定觉得他不可能挖太久,警卫迟早会查看丽塔·海华丝的海报后面有没有磨尖的汤匙柄,或把大麻烟用胶带贴在墙上。 而他对于第二个假设的反应一定是:管他的!或许他甚至把它当成一场游戏。在他们发现之前,我可以挖得多深?监狱是个非常沉闷的地方,在早年,海报还没贴好就在半夜遭到突击检查的可能性,说不定还为他的生活增添了些许趣味。 而我确实认为他不可能单靠运气就顺利逃出去,至少不会连续二十七年都这么好运。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在一九五〇年五月中旬,他开始帮哈力处理遗产继承税务问题之前两年,他的确运气很好,才没被逮到。 也有可能,除了运气好以外,他还有其他法宝。反正有钱能使鬼推磨,也许他每个星期都偷偷塞几张钞票给警卫,让他们不要找他麻烦。如果价码还不错的话,大多数警卫都会合作。只要荷包有进账,让犯人拥有一张美女海报或一包香烟也不为过,何况安迪是个模范犯人,他很安静,讲话有条有理,为人谦恭有礼,不会动不动就拳头相向。通常逃不过监狱每半年一次大检查的,都是那些疯疯癫癫或行事冲动的囚犯,这时警卫会把整个牢房彻底搜查一遍,掀开床垫,拆开枕头,连马桶的排水管都要仔细戳一戳。 到了一九五〇年,安迪除了是模范犯人外,还成了极具价值的资产,他能帮他们退税,免费指导他们如何规划房地产投资、善用免税方案和申请贷款,比专业会计师还要高明。我还记得他坐在图书馆中,耐心地和警卫队长一段一段检查汽车贷款协议书中的条款,为他分析这份协议书的好处和坏处,教他如何找到最划算的贷款方案,引导他避开吸血的金融公司,那些公司几乎是在合法掩护下大放高利贷。当安迪解释完毕时,警卫队长伸出手来要和他握手……然后又很快缩回去。他一时之间忘记了他不是在和正常人打交道。安迪一直注意股市动态和税法变动,因此尽管在监狱冷藏了一段时间,并未丝毫减损他的利用价值。他开始为图书馆争取经费补助,他和那群姊妹之间的战争已经停火,警卫不再那么认真地检查他的牢房,他是个模范囚犯。 然后有一天,可能是一九六七年十月左右,安迪长时间的嗜好突然变得不一样了。有一天晚上,他把海报掀起,整个上半身探入洞里,拉蔻儿·薇芝的海报则盖到他的臀部,石锤的尖头一定突然整个陷入混凝土中。 他本来已经准备把几块敲下来的混凝土拿走,但是可能在这时候听到有东西掉落,在竖立的管子间来回弹跳,叮当作响。他事先已经知道会挖到那个通道吗?还是当时大吃了一惊?那就不得而知了。他可能已经看过监狱的蓝图,但也可能没有看过。如果没有看过,我敢说他后来一定设法把蓝图找来看了。 他一定突然明白,他不只是在玩游戏而已,他这么做其实是在赌博,他的赌注下得很大,赌上了自己的生命和未来。即使他当时还不是那么确定,不过应该已经有相当的把握了,因为他第一次跟我谈起齐华坦尼荷,就差不多是在那段期间。在墙上挖洞原本只是好玩而已,突然之间,那个蠢洞却能主宰他的命运——如果他知道通道底部是污水管,以及污水管会一直通往监狱围墙外的话。 现在,他除了要担心压在巴克斯登石头下的那把钥匙外,还得担心某个力求表现的新警卫会掀开海报,发现这个伟大的工程,或是突然住进一个新室友,或是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以后,突然被调到其他监狱去。接下来八年中,他脑子里一直得操心这么多事情,我只能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冷静的人之一。换作是我,在所有事情都这么不确定的情况下,我早就疯了,但安迪却继续赌下去。 很讽刺的是,还有一件事,我一想起来便不寒而栗,就是万一安迪获得假释的话,怎么办?你能想象吗?获得假释的囚犯在出狱前三天,会被送到另一个地方,接受完整的体检和技能测验。在这三天之中,他的牢房会被彻底清扫一遍,如此一来他的假释不但会成泡影,而且换来的是长时间单独监禁在禁闭室,再加上更长的刑期……但换到不同的牢房服刑。 如果他在一九六七年就已经挖到通道,为什么他直到一九七五年才越狱? 我不是很确定——但是我可以猜一猜。 首先,他会变得比以前都小心。他太聪明了,不会盲目地加快速度推进,想在八个月或甚至十八个月内逃出去。他一定一次只把通道挖宽一点点。那年他在除夕夜喝酒时,洞口可能有茶杯那么大,到了一九六八年庆祝生日时,洞口可能有碟子大小。等到一九六九年棒球季开打时,洞口可能已经挖得像托盘那么大了。 有一阵子,我猜想在他挖到通道之后,挖掘的速度应该快很多,因为他只要让敲下来的混凝土块直接从通道掉落就行,不必像以前一样把它敲碎后,再用我前面说过的瞒天过海之计,运出牢房丢掉。但由于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相信他不敢这么做。他或许认为,混凝土掉落的声音会引起其他人怀疑。或是如果他当时正如我所猜想,已经晓得下面是污水管的话,他很可能会担心落下的混凝土块在他还未准备就绪以前,就把污水管打破,弄乱了监狱的排水系统,引起调查。不用多说,如此一来,就大难临头了。 但我猜想,无论如何,在尼克松第二个任期宣誓就任之前,安迪已经可以勉强挤进那个洞口了……或是更早就可以这么做,安迪长得很瘦小。 为什么他那时候不走呢? 各位,到了这个地步,我的理智推理就不管用了,只能乱猜。其中一个可能性是,爬行之处塞满垃圾,他得先清干净,才出得去。但是那也不需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觉得,也许安迪开始觉得害怕。 我曾经试图描述过,逐渐为监狱体制所制约是什么样的情况。起先,你无法忍受被四面墙困住的感觉,然后你逐渐可以忍受这种生活,进而接受这种生活……接下来,当你的身心都逐渐调整适应后,你甚至开始喜欢这种生活了。什么时候可以吃饭,什么时候可以写信,什么时候可以抽烟,全都规定得好好的。如果你在洗衣房或车牌工厂工作,每个小时可以有五分钟的时间上厕所,而且每个人轮流去厕所的时间都是排定的。三十五年来,我上厕所的时间是每当分针走到二十五的时候,经过三十五年后,我只有在那个时间才会想上厕所:每小时整点过后二十五分。如果我当时因为什么原因没办法上厕所,那么过了五分钟后,我的尿意或便意就会消失,直到下个钟头时钟的分针再度指在二十五分时,才会想上厕所。 我想安迪也在努力克服这种体制化症候群——同时,他内心也有深深的恐惧,深怕经过多年努力,一切都成空。 想象有多少个夜晚,他清醒地躺在床头贴着的海报下,思索着污水管的问题,心里很清楚这是他惟一的机会?他手上的蓝图只能告诉他这条管子有多大和多长,但无法告诉他管子里面会是什么状况——他能否一路爬过去,而不会窒息?里面的老鼠是否又肥又大,会毫无惧色地攻击他?蓝图更不会告诉他污水管的尽头是什么状况。比安迪获准假释更滑稽的情况是:万一安迪钻进污水管,在黑暗和恶臭中几乎不能呼吸地爬了五百码后,却发现尽头是一堵厚实的铁栅栏的话,哈,哈,不是太好笑了吗! 他一定曾经设想过这种情况。如果他确实费尽千辛万苦爬出去,他有办法换上平常人的衣服,逃离监狱附近而不被发现吗?最后,假定他爬出了管子,在警报响起之前逃离肖申克,到了巴克斯登,找到了那块石头……结果发现底下空无一物呢?情况倒不一定像终于找到正确地点,却发现那儿已矗立一幢高大的公寓,或变成超级市场的停车场这么戏剧化;可能是一些喜欢寻宝的孩子看到了这块火山岩玻璃,把它翻过来,看到保险箱钥匙,把钥匙和火山岩都带回家当纪念品了;也可能十一月的猎人踢到那块石头,让钥匙露了出来,喜欢闪亮东西的松鼠或乌鸦把它叼走了;或是某年春水暴涨,把那堵墙冲走了,连带的钥匙也流失了。总而言之,任何一种意外都可能发生。所以不管我是不是乱猜,有一段时间,安迪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如果你根本不下注,你就不会输。你问,他还有什么东西可输呢?图书馆是其中一样,监狱中那种受到制约、仿佛中了毒般的平静生活是另外一样。还有,他可能因此丧失了未来得以靠新身份再出发的机会。 不过他终于成功了,正如同我前面告诉你的。他终于大胆尝试了……而且,我的天!他成功的方式真叫人赞叹哪! 但是,你问,他真的逃脱了吗?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当他抵达那片牧草地把石头翻过来后……假定石头还在那儿,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有办法描述当时的情况,因为我这体制化的人还活在监狱的体制中,而且预计还要过好几年的牢狱生活。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九七五年夏末,其实就在九月十五日那天,我收到了从德州一个名叫麦克纳里的小镇寄来的明信片。麦克纳里就位于美墨边境。卡片背后写讯息的地方是一片空白,但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打心里头知道那是谁寄来的,就好像我知道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死去一样。 他就从麦克纳里越过边境。德州的麦克纳里。 好了,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简直无法相信,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竟然要花这么多时间,写满这么多页。我收到明信片后,开始把整个故事写下来,一直写到一九七六年一月十四日才停笔。我用掉三枝铅笔,还有一整本簿子。我小心藏起稿子,不过也没有多少人认得出我鬼画符的笔迹。 一边写着,一边勾起我更多的回忆。撰写自己的故事,就好像把树枝插进清澈的河水中,翻搅起河底的泥泞。 我听到有人说,你写的又不是自己的故事,你写的是安迪的故事,你在自己的故事中,只是个小角色。但是你知道,其实并非如此,里面的字字句句,其实都是我自己的写照。安迪代表了在我内心深处、他们永远也封锁不住的那个部分,当监狱铁门最后终于为我开启,我穿着廉价西装、带着二十块钱走出监狱大门时,会感到欢欣鼓舞的那个部分。不管其他部分的我当时是多么老态龙钟、狼狈、害怕,那部分的我仍然会欢欣雀跃。但是我想,就那个部分而言,安迪所拥有的比我多很多,而且也比我懂得利用它。 这儿也有不少人像我一样,他们都记得安迪。我们都高兴他走了,但也有点难过。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哪天你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你知道把它们关住是不对的,所以你会为它们感到高兴,但如此一来,你住的地方仍然会因为它们离去而显得更加黯淡和空虚。 我很高兴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尽管故事似乎没有结尾,然而故事勾起了往事(就好像树枝翻搅了河中的泥泞一样),不禁令我感到有点悲伤和垂垂老矣。多谢你肯耐心聆听这个故事。还有,安迪,如果你真的到了南方,请在太阳下山以后,替我看看星星、摸摸沙子、在水中嬉戏,感受完全自由的感觉。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故事还能继续写下去,但我现在坐在桌前再补充个三四页,这次是用新本子写的。这本子是我从店里买来的,是我走进波特兰国会街的一家店里买来的。 原本以为我在一九七六年一个阴沉的一月天,已经把这个故事写完了,但现在是一九七七年五月,我正坐在波特兰一家廉价旅馆的房间里,为这个故事添增新页。 窗子是敞开的,不时传来外面车子的喧嚣声,震耳欲聋,也挺吓人的。我不断看着窗子,确定上面没有装铁栅栏。我晚上常常睡不好,因为尽管房租很便宜,这个床对我来说仍然太大,也太豪华了。我每天早上六点半便惊醒了,感到茫然和害怕。我常做噩梦,重获自由的感觉就好像自由落体骤然下降一样,让人既害怕又兴奋。 我是怎么了?你还猜不到吗?他们批准我假释了。经过三十八年一次次的听证会和一次次驳回,我的假释申请终于获准了。我猜他们放我出来的主要原因是我已经五十八岁了,如此高龄,不太可能再为非作歹了。 我差一点就把你们刚刚读到的故事烧掉。他们会详细搜查即将假释的囚犯,就好像搜查新进犯人一样仔细。我的“回忆录”中所包含的爆炸性资料足以让我再坐六到八年的牢,除此之外,里面还记载了我猜测的安迪的去处。墨西哥警察将会很乐意和美国警方合作,而我不希望到头来得牺牲安迪来换取自己的自由——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放弃这么辛苦写好的故事。这时候,我记起安迪当初是怎么把五百美金偷渡进监狱的,于是我把这几页故事以同样方法偷渡出去。为了保险起见,我很小心地重写了提到齐华坦尼荷的那几页。因此即使这篇故事被搜出来,我得回去坐牢,警察也会到秘鲁海边一个叫拉思因楚德的小镇去搜寻安迪。 假释委员替我在南波特兰一家超级市场找了个“仓库助理”的差事——也就是说,我成为年纪很大的跑腿伙计。你知道,会跑腿打杂的人基本上只有两种,要不就是年纪很轻,要不就是年纪很大。但不管你属于哪一种,从来没有客人会正眼瞧你。如果你曾经在史布鲁斯超市买过东西,我说不定还曾经帮你把买好的东西从手推车中拿出来,放到车上……但是,你得在一九七七年三、四月间到那里买东西才碰得到我,因为我只在那里工作了一个多月。 起初,我根本不认为自己能适应外面的世界。我把监狱描绘成外面社会的缩影,但完全没料到外面的世界变化竟然如此之大,人们走路和讲话的速度都变快了,连说话都更大声。 我一时之间很难适应这一切,到现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就拿女人来说吧。近四十年的牢狱生涯,我几乎已经忘记女人占了世界人口的一半。突然之间,我工作的地方充满了女人——老女人、怀孕的女人(T恤上有个箭头往下指着肚子,一行大字写着:“小宝宝在这儿”),以及骨瘦如柴、不穿胸罩、乳头隐隐凸出的女人(在我入狱服刑之前,女人如果像这样穿着打扮,会被当街逮捕,以为她是神经病)等形形色色的女人,我发现自己走在街上常常忍不住起生理反应,只有在心里暗暗诅咒自己是脏老头。 上厕所是另一件我不能适应的事。当我想上厕所的时候(而且我每次都是在整点过后二十五分想上厕所),我老是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去请求上司准我上厕所,我每次都忍得很辛苦才没有这么做,心里晓得在这个光明的外面世界里,想上厕所的话,随时都可以去。关在牢中多年后,每次上厕所都要先向离得最近的警卫报告,一旦疏忽就要关两天禁闭,因此出狱后,尽管知道不必再事事报告,但心里知道是一回事,要完全适应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的上司不喜欢我,他是个年轻人,二十六、七岁。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只爬到面前乞怜、惹人厌的老癞皮狗,其实连我自己都厌恶自己。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真想告诉他:年轻人,这是在监狱里过了大半辈子的结果。在牢里,每个有权的人都变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为主子身边的一条狗。或许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条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没有什么差别了,然而在外面世界的差别可大了。但我无法让这么年轻的人体会我的感受。他是绝不会了解的,连我的假释官都无法了解我的感受。我每周都要向假释官报到,他是个退伍军人,有把大红胡子,一箩筐的波兰人笑话,每周见我五分钟,每次说完波兰人笑话后,他就问:“雷德,没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说没有,咱们便下周再见了。 还有收音机播的音乐。我入狱前,大乐团演奏的爵士乐才刚刚开始流行,而现在每首歌仿佛都在谈性爱。路上车子这么多,每次过街时,我都心惊肉跳,捏一把冷汗。 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开始想,是不是应该再干点坏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释犯,几乎任何一点小错都可能把你再送进监牢。我很不好意思这么说,但我的确开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点钱或顺手牵羊,然后就可以回到那个安静的地方,在那里,至少一天下来,你很清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 如果不是认识安迪的话,我很可能就这么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么大的工夫,多年来很有耐性地用个小石锤在水泥上敲敲打打,只是为了换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惭愧,于是便打消那个念头。或是你也可以说,他想重获自由的理由比我丰富——他拥有一个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钱。但是你也知道,这么说是不对的,因为他并不能确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没有办法换个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笔钱了。不,他追求的单纯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随便抛弃,那无疑是当着安迪的面,唾弃他辛辛苦苦换回来的一切。 于是我开始在休假时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小镇,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刚刚开始融化,天气也刚暖和起来,棒球队北上展开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时候,口袋中都带着一个罗盘。 我想起了安迪说的话:在巴克斯登镇北边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边有一面石墙,石墙底部有一块石头,那块石头和缅因州的牧草地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一块火山岩玻璃。 你会说,这还真是愚蠢的行为。像巴克斯登这样的乡下地方,会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说不定比这还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见得认得出来,因为我可能没有看到那块黑色的火山岩玻璃,或更可能的情况是,安迪把那块玻璃放进口袋里带走了。 所以我同意你的话,我这些举动还真是愚蠢行为,毫无疑问。更何况对一个假释犯来说,这趟旅行无疑是一大冒险,因为不少牧草地上都竖着“不许践踏”的牌子。你要是误踏进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阴在混凝土墙中敲敲打打,也同样傻。不过既然我现在不再是监狱里那个什么都弄得到手的万事通,只是个跑腿打杂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让我暂时忘掉出狱后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寻找安迪藏钥匙的石头。 所以,我经常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走在路上,听着鸟叫,看着潺潺流水,查看融雪后露出的空瓶子——全都是无法退瓶、没用的瓶子。我不得不遗憾地说,比起我入狱之前,现在的世界似乎变得挥霍无度——然后继续寻找那片牧草地。 路旁有不少牧场,大多数都立刻可以从名单中删除。有的没有石墙,有的有石墙,方向却不对。无论如何,我还是在那些牧草地上走走,在乡下走走很舒服,在这些时候,我才感受到真正的自由和宁静。有一次,有条老狗一直跟着我,还有一次,我看到了一头鹿。 然后到了四月二十三日,即使我再活个五十八年,都永远忘不了这一天。那是个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着走着,在桥上垂钓的男孩告诉我,这条路叫老史密斯路。这时已近中午了,我打开带来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块大石头上吃起来。吃完后,小心把垃圾清理干净,这是爸爸在我和那个男孩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教我的规矩。 走到大约两点钟左右,在我左边出现一大片草地,草地尽头有一堵墙,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湿的草地上,走向那堵墙。一只松鼠从橡树上唠唠叨叨地斥责我。 距离墙端还有四分之一的路时,我看见那块大石头了。一点也不错,乌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缎子一样,是不该出现在缅因州牧草地的石头,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种想哭的感觉。松鼠跟在我后面,依然唠唠叨叨。我的心则怦怦跳个不停。 等我情绪稍稍平复后,我走向那块石头,蹲在它旁边,用手摸摸它,它是真的。我拿起石头,不是因为我认为里面还会藏着任何东西,事实上我很可能就这么走开了,没有发现石头下的任何东西。我当然也不打算把石头拿走,因为我不认为我有权利拿走石头,我觉得把这块石头从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盗窃罪。不,我只不过把石头拿起来,好好摸摸它,感觉一下它的质地,证明这块玻璃石头的确存在。 我看着石头下的东西许久、许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脑子得花一点时间,才能真正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下面赫然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胶袋中,以避免弄湿。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齐的字迹。 我拿起信封,把石头放回安迪和他已过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 亲爱的雷德: 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那表示你也出来了。不管你是怎么出来的,总之你出来了。如果你已经找到这里,你或许愿意往前再多走一点路,我想你一定还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吧?我需要一个好帮手,帮我把业务推上轨道。 为我喝一杯,同时好好考虑一下。我会一直留意你的情况。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我希望这封信会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时候,你过得很好。 你的朋友彼得·斯蒂芬 我没有当场打开这封信。一阵恐惧袭来,我只希望在别人看到我之前尽快离开那里。 回到自己房间以后,我才打开信来读,楼梯口飘来阵阵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面类的食物,美国每个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几乎都吃这些东西。看完信后,我抱头痛哭起来,信封里还附了二十张新的五十元钞票。 我现在身在布鲁斯特旅馆,再度成了逃犯——违反假释条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没有警察会大费周章地设置路障,来逮捕这样一个犯人吧——我在想,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手上有这份稿子,还有一个行李袋,大小和医生的医药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财产都在里面。我有十九张五十元钞票、四张十元钞票、一张五元钞票和三张一元钞票,还有一些零钱。我拿一张五十元钞票去买了这本笔记本和一包烟。 我还在想,我该怎么办? 但毫无疑问,只有两条路可走。使劲活下去,或使劲找死。 首先,我要把这份手稿放回行李袋。然后我要把袋子扣上,拿起外套走下楼去,结账离开这家廉价旅馆。然后,我要走进一家酒吧,把一张五元钞票放在酒保面前,要他给我来两杯威士忌,一杯给我自己,一杯给安迪。这将是我从一九三八年入狱以来,第一次以自由人的身份喝酒。喝完后,我会给酒保一元小费,好好谢谢他。离开酒吧后,我便走向灰狗巴士站,买一张经由纽约到艾尔帕索的车票。到了艾尔帕索之后,再买一张车票到麦克纳里。等我到了麦克纳里后,我猜我会想想办法,看看像我这样的老骗子能否找机会跨过边境,进入墨西哥。 我当然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齐华坦尼荷,这名字太美了,令人忘不了。 我发现自己兴奋莫名,颤抖的手几乎握不住笔。我想惟有自由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兴奋,一个自由人步上漫长的旅程,奔向不确定的未来。 我希望安迪在那儿。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 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 我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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