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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女性Ⅰ 第三章醒来的女性 作者:玛丽莲·弗伦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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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艺术之于生活的不同,在于艺术是有形的,它有开始,有经过,也有结尾。然而,在生活中,一切就那样随风而逝,难以把握。在生活中,有人感冒了,你觉得不要紧,可是,他们突然就死了。或者有人得了心脏病,你悲痛万分,最后他们却活了过来,还又活了三十年,他们脾气任性,需要你来照顾。你以为一场爱情就这样结束了,正沉浸在安娜·卡列尼娜式的悲情中,可是两周后,那个男人又站在你的门口,向你张开双臂,敞开怀抱,脸上带着绵羊一般温驯的表情,说:“嘿,接受我吧,好吗?”或者,你以为一段感情正在茁壮成长,却不曾注意过去几个月来它一直在衰退,衰退,衰退。换句话说,在生活中,你的情感永远跟不上事件。要么就是你不知道这件事正在发生,要么就是你不知道它有什么意义。我们庆祝生日和婚礼,我们哀悼死亡和离异,然而,我们真正庆祝和哀悼的又是什么呢?仪式代表着我们的情感,但情感和事件是很难同步的。情感更加深远,而且会绵延一生。我会和你一起跳波尔卡舞,会用力地跺脚,以庆祝我曾拥有的活力。可那样的活力是短暂的,无法整理,无法保证,无法稳固。你可能被我引诱,以为我是为你而庆祝。无论怎样,这都是艺术的功效。它可以让我们在事件发生的那一刻,就把情感定格下来。它让我们的心灵与思想,语言与眼泪得以融合。然而在生活中,有时你连一个洋葱和一片烤面包都分不清。 一九五九年的最后一个月,米拉过得很满足,浑然不觉自己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娜塔莉已经走了,特里萨已经被毁了,不再容易接近。米拉已经有一段日子没和阿黛尔来往了,不过因为她还有其他朋友,所以一直不太在意。她和布利斯的关系越来越好,除了她的家人,她最爱的就是布利斯。她们的亲密不是口头上的那么简单,她们的心灵息息相通。有时,她们只需对看一眼,就会对同一件事心领神会。那是一种同舟共济的感觉。 这个秋天,几周以来,布利斯每周只过来一两次。她整个夏天都很反常,会哼着歌去买油漆。有段时间,她干脆不过来了。然后,不知怎的,米拉去她家时,她似乎总是很忙。她大多数时间都在家里,给客厅刷漆,装上新的窗帘,再给卧室刷漆,换上新的床单、新的灯罩和新的淡粉色遮光窗帘。最后米拉实在憋不住,问她到底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布利斯只是哼着歌,扬扬眉毛。没什么事啊,她只是很忙而已。米拉只好带着满腹疑云回到家。她曾以为的爱和支持突然就终止了,毫无缘由地终止了。至少布利斯没有告诉她为什么。她明白,去逼问布利斯也没什么意义,她知道布利斯是一个多么倔强的人。布利斯厌倦她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或许是因为她知道了布利斯和保罗之间的事吧。但这仅仅是怀疑,她也不能肯定。 后来,也在那个秋天,在布利斯完全和她绝交之前,葆拉和布雷特办了一场派对。在派对上,米拉隐约觉得自己在那群人中成了外人,于是,她比平常喝得多了些,也比平常更随意一些。第二天,她回想起,保罗时不时地过来邀请她跳舞,频率比往常高。她也觉得很奇怪,并且拒绝了许多次,可他仍然一次又一次地过来。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可是她喝醉了,迷迷糊糊的,也想不出为什么,只知道自己昏昏沉沉的。直到后来,那种感觉才凝固成结论——原来自己被当成了诱饵。可是她有口难言,也无法核实这种猜测。此后,布利斯对她也只是出于社交礼貌似的打打招呼。之后,在狂风大作的一月,某天她正在收晾衣绳上结冰的床单,阿黛尔从后门走出来甩拖把。米拉和她打招呼。阿黛尔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就转身回屋去了。 然后,她就什么都明白了。很多个晚上,她都在想这件事。她坐在黑暗里,端一杯白兰地,一边抽烟一边想。她终于明白了,保罗的声名狼藉是他活该的。他有外遇,而且阿黛尔也知道。可是,她又能做些什么呢?有那么多孩子,不管保罗给多少赡养费都是杯水车薪,如果离了婚,她和孩子们就得像乞丐那样生活。不会避孕的人是不容易离婚的,这倒给了保罗莫大的自由。如果他冒着失去家庭、房子和妻子的风险,他才会谨慎行事。当你拥有这些时,你很容易不当回事,甚至肆意挥霍。可是,一旦你失去了这些,你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阿黛尔唯一的选择是痛打他一顿。也许他们之间有不成文的约定。他不坚持避孕,但孩子们得由阿黛尔抚养,而他仍享有自由。不过保罗和布利斯还是不想让阿黛尔知道他们的事,以便家庭之间还能正常往来。他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替罪羊,让阿黛尔去怀疑。布利斯不太担心比尔,他还蒙在鼓里,即便他有所怀疑,保罗和米拉的事也会让他转移注意力。毕竟,一个男人还能同时脚踏几条船呢?真是一个巧妙的计划啊。米拉痛苦地想象着,他们两人坐在一起,一边计划,一边得意地笑。 不过,她还是多少能理解。他们确实相爱,他们只是在保护自己的爱情而已。这可以理解,她并不怪他们。伤害到她的是布利斯的背叛。当然,米拉只能成为牺牲品。因为布莉斯知道,她有可能说出去。这下好了,她爱说就说吧,如今没有人会相信她了。阿黛尔是不会听她说的,阿黛尔现在理都不理她了。对了,米拉想象着,她可以去阿黛尔家控诉,坚持要求进门,她可以大声对阿黛尔喊出真相。她可以监视布利斯的家,保罗晚上去那儿时,她就亲自拉着阿黛尔去捉奸。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阿黛尔会认为,米拉是因为保罗抛弃她去找布利斯而怀恨在心。或者,她会相信米拉,但她们再也做不成朋友了。阿黛尔会憎恨布利斯,她可能再也不会相信任何女人了。她还是会和保罗一起生活,带着屈辱和蔑视过日子。保罗和布利斯会失去他们所拥有的,阿黛尔可能会告诉比尔,布利斯也会失去她所拥有的,只有保罗能全身而退,然后去其他人身上寻求安慰。不,这样做不值得。因为米拉想要的,只是让一切恢复原样,但那已是不可能的了。她还记得那些曾经的亲密促膝长谈,她想要布利斯的爱,这是她曾经拥有过的。可是,你不能期待布利斯对米拉的爱能胜过她自保的欲望。她曾经拥有过布利斯的爱,但无论怎样,它都回不来了。对米拉做过这样的事情之后,布利斯再也不会爱她。 米拉把这件事想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最后,她终于想明白,自己并不会为此感到难过了。她对布利斯的爱渐渐转化成了理解和麻木。她没有选择怨恨,而是选择去理解。只是最后剩下的只有孤独。有一天,她把家里打扫完之后无事可做,便想找个人聊聊天,然后,她惊讶地发现,一切都变了,她已经没有朋友了。 一天晚上,诺姆在家,看他心情还不错,米拉就把整件事连同她的推测和盘托出。他听完嗤之以鼻。他认为米拉的想象力太活跃了。简直荒唐,没人会相信米拉会做出那样的事。除了有些同情比尔,他对其他部分都不感兴趣。“可怜的胖子,”他说,“去年夏天奥尼尔一家回去看望阿黛尔的家人时,比尔还过去把他们家的草坪给修剪了。” 这些年来,米拉感觉,和诺姆谈话是无意义的。他们的世界观有天壤之别。诺姆不明白为什么娜塔莉、布利斯和阿黛尔对米拉如此重要。她就和他争论,如果某些病人,或一些当地医学会的名人不喜欢诺姆,他也会心烦意乱的。可是他说,那不一样,那是工作,他得为了生计着想。而对于他们的私人感情,他是不在乎的。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为那些愚蠢的荡妇和家庭主妇烦恼。他这么说时,她的脸色变得苍白:“那我呢,我又是什么?” 他伸手深情地揽过她,说:“亲爱的,你是个有思想的女人。” “她们也是啊!” 他坚持说她与她们不同,但她还是推开了他。她知道,他这番话有很大的问题,但又说不清问题在哪儿。她在维护女人,不让他攻击她们,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维护那些背叛了她的人。她最后只好放弃了。 她开始结识新的朋友,可再也没有几年前的热情。她喜欢莉莉,但她住在北边,和她隔了几个街区;她喜欢萨曼莎,可她住在十个街区以外;她还喜欢玛莎,可玛莎住在另一个小镇,若没有车,米拉便没法去找她。米拉有时会去找莉莉和萨曼莎,可是,比起以前,那种感觉不一样了。以前,你只需去隔壁或附近的人家,孩子们回来时,你可以看见他们,或给他们留张字条,告诉他们你去了哪里,他们就能跑过来找你。而现在,你得走一段路去某人家,多少有些拘谨地坐在那里,喝些咖啡或其他饮料。米拉深深地想念以前那种交往,想念邻里间每一天的亲密陪伴。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有那种亲密感了。 无论如何,要失去的注定留不住。一九六〇年春天,诺姆宣布,他已经把家里的债务都还清了。一两个月之后,他离开了当地的诊所,入伙了一个在建的现代医学诊所。他会在五年内,从自己的利润中偿清他的合伙人入股金,预计那将是一大笔钱。他说,他们是时候搬进一个“真正”的家了。夏初,他找了一个适合他们的地方,还带米拉去看过。那房子非常漂亮,可米拉一时难以接受。房子太大了,周围什么也没有。“要打扫四个浴室啊!”她惊叫道。这样的担心让他觉得她很土、很小家子气。“离最近的商店有五公里呢,我又没有车。”他一心想买这座房子。于是,他答应给她买一辆车,帮她做家务,但他还加了一句:“反正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可做的?” 米拉和他争辩。当然,她也想买这座房子,她也想要物质的满足。可是,这座房子让她感到害怕。她觉得自己正在往下沉、下沉——沉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诺姆的父母为他感到骄傲,他才三十七岁,就能拥有那样一座房子!可是,他们也有一点儿担心:要交入股金,要买房子,还要再买一辆车,他不会欠太多债吧?他们意味深长地看了米拉一眼。她觉得自己在他们眼里成了工于心计、野心勃勃的女人。她不在乎他们怎么想,可是这样不公正的看法还是伤害了她。她自己的父母很是兴奋,米拉真是好样的,嫁了一个能买得起这样房子的男人。 米拉在往下沉。他们搬到贝尔维尤时,她三十岁了。 2 是的,我知道,你以为自己已经阅遍世事。那是一群年轻的、奋斗着的白人中产阶级,在向你展示了他们生活中不堪的那一面之后,我还要让你看看老一辈的、富裕的白人中产阶级的不堪暗面。你或许有些失望吧。在一个令人兴奋的时期,满是富有想法和激情的年轻人,我从哈佛开始讲起,却只为了让你看一下午的肥皂剧。对此,我很抱歉,真的。但凡我知道任何激动人心的冒险,我都会把它们写出来,这点我向你保证。如果我在讲述的过程中,想到了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我会很乐意把它们插进来。在之前描述过的那些年里,也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柏林墙建起,约翰·福斯特·杜勒斯[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1888——1959),当时的美国国务卿。]上台,还有卡斯特罗——他可是自由党人的宠儿,直到后来,他把那些参透了他的马基雅维利式手段的人都给枪毙了,突然就成了恶魔。此外,一位寂寂无名的参议员获得了民主党的提名,并拉上林登·约翰逊[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1908——1973),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和他一起。 有时候,我在写这些时也会感到厌烦,就像你们读它时一样。当然,你们有的选择,可我没有。我之所以厌烦,是因为,你也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它确确实实发生过,它令人厌烦、痛苦,充满了绝望。我想,如果有另一种结局,我也不会感觉这么糟。当然,我不知道结局,因为我还活着。如果我不是活在这无以慰藉的孤独中,或许,我对事情的看法会不一样吧。那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在大街上朝一个陌生人走过去,说:“我的孤独无以慰藉。”他可能会把你带回家,介绍他的家人给你认识,然后留你下来吃晚饭。可是,那并没有用。因为孤独并非渴望陪伴,而是渴望友善。友善是指人们能看到你的本性,那就意味着他们要有足够的智慧、敏锐和耐心,还意味着他们能接受你,因为我们看不到我们不能接受的东西,我们抹杀它,我们迅速把它塞进装着陈规陋习的盒子里。我们不会去看那些可能动摇我们精心建立起来的精神秩序的东西。我尊重这种希望灵魂不被打扰的愿望。对于人类来说,习惯是一件好事。比如,你可曾花几天时间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旅行?你早上醒来,忐忑不安,每天你都要找牙刷,因为你不知道昨晚把它放哪儿了,你还得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把梳子和毛刷拿出来了。每天早上,你都要决定去哪儿吃羊角面包、喝咖啡、喝卡布奇诺,或者喝卡瓦汁。你甚至得想,该用哪一种语言。我从意大利去法国,就说了两个星期的“si[意大利语“是的”。]”,从法国去西班牙又说了两个星期的“oui[法语“是的”。]”。那还是很容易说对的词。因为你没有这种习惯,所以你要花很大的力气去度过每一天,这样一来,你的精力就所剩无几了。你见游客们眼神呆滞地望着几个教堂,还一边在旅行指南上查找它们属于哪个城市。你每天到达一座新的城市,都得花一两个小时寻找一家价廉物美的旅馆,你的整个人生都会处于维持生活的状态。 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每个你新认识并且真正接受的人,都或多或少会打扰你的灵魂。你得变着法让他适应。像我这样的人,别人会怎么看我——我也不知道。中年主妇、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好女人,抑或疯女人,我真的不知道。可是,她们看不到我的本性。所以,我很孤独。我想,或许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本性是什么。你需要通过外界的反馈,才能看清自己。有时候,当我情绪非常低落时,就会想起彼得·斯捷潘诺维奇[彼得·斯捷潘诺维奇(Pyotr Stepanovich,1782——1852),1991——1992年间任苏联空军总司令兼苏联国防部副部长。]的话:“你不得不爱上帝,因为他是你唯一可以永远去爱的人。”这句话对我意义深远,每当我念起它,就会热泪盈眶。我从没听别人说过这句话。但我不相信上帝,即便相信,我也无法爱他/她/它。我无法爱上一个我认为创造了这个世界的人。 哦,上帝(比喻地说)。人们应对孤独的办法,就是把自己放进比自己大的外物里,放进某个框架或目的里。可是,这些大的外物——我说不清是什么——对我来说,没有诺姆对米拉或布利斯对阿黛尔说的那些话重要。比如说,你真的关心1066[1066,是指1066年发生的诺曼征服,是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同英国大封建主哈罗德为争夺英国王位进而征服英国而发动的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既是诺曼人对外扩张的继续,又是西欧同英国之间的又一次社会大融合。它以威廉的胜利而告终,对英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吗?瓦尔会叫道,那多重要啊,可我的学生们并不关心1066。他们甚至不关心“二战”或者大屠杀。他们甚至不知道珍·亚瑟[珍·亚瑟(Jean Arthur,1900——1991),美国女演员,她从20世纪20年代拍摄无声片一直到1953年拍摄最后一部影片为止,一共拍摄了近百部电影。]。对于他们来说,猫王只是那奇怪而与他们无关的过去的一部分。你或许会说,不,重要的往往是小事。可是,当你忙于应付诸多无关紧要的生活细节,你又如何能看清事情的全貌呢?当你回望人生的时候,能否指着某个地方(就像地图上的十字路口,或学者在研究莎士比亚时遇到的难题)说:“是这儿!一切就是从这儿开始改变的,就是这个细节把所有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 我发现,这很难做到。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疯女人。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那里乱七八糟的,堆满了房东留下的零散的旧家具,窗台上还有几株垂死的植物。我和自己说话,和自己,只有自己。如今,我已聪明到可以想出一段流畅的自言自语的对白。可问题是,没有人回应,除了我,再无别人的声音。我想听别人的真话,可我强调那得是真的。我和那些植物说话,可它们枯萎了,死去了。 我希望我的人生是一件艺术品,可是,当我回望它的时候,它就像你眼花缭乱时看到的凹凸不平的墙面。我的人生无计划地绵延,下沉,就像一条宽松的旧裤子,可不管怎么宽松,你还是穿得上。 就像米拉、瓦尔和其他许多人一样,我在后半生也回到了大学。我同时带着绝望和希望回到那里。那是一种全新的生活,它本该让你重获新生,让你光芒四射地进入一个新的旅程。在那里,你可以结交比阿特丽斯·波尔蒂纳里[比阿特丽斯·波尔蒂纳里(Beatrice Portinari),但丁的梦中情人,但丁在《神曲》中就是以她为线索,开启了天堂之行。],让她带你去尘世的天堂。在文学里,新的生活和第二次机会,让你可以一睹上帝之城的风貌。可是,此刻我开始怀疑,以前读过的那些都是骗人的。你可以相信前四场戏,但不要相信第五场。李尔最后真的变成了一个整天胡言乱语的老呆子,他会对着燕麦粥流口水,能坐在位于斯卡斯代尔的里根家的炉火边,他就很高兴了。哈姆雷特收买了委员会,把克劳狄斯驱逐出境,然后自己当了国王,他穿着黑色皮衣和德国军靴宣布,乱伦者以死论处。他写信给他的表弟安杰洛,他们决定一起净化整个东海岸,于是,他们联合黑手党、海军和中情局,取缔了性的合法化。罗密欧和朱丽叶结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后来,因为她想回去读研,而他想住在新墨西哥的一个社区里,两人分手了。她现在靠救济金过活,而他留了长发,扎着印第安式头巾,常常把“噢呣”挂在嘴边。 茶花女还活着。她在波尔多开了一家小旅馆,生意还不错。我见过她。她亚麻色的头发褪了色,画着橘色系的浓妆,嘴角透出冷漠。她对苦艾酒、干净床单、瓶装橙汁和某些可供出卖的女性身体的价格了如指掌。她全身上下比以前丰满了许多,但身材还不错。她穿着闪亮的淡蓝色套装走来走去,或者坐在吧台前和朋友们说笑,同时留心着伯纳德的一举一动,那是她最近的情人,已经结婚了。除了爱上伯纳德令她偶尔脆弱,她是个坚强而有趣的人。别问我伯纳德有什么值得她如此迷恋的。她喜欢的不是伯纳德,而是爱情本身。她相信爱情,不顾一切地继续相信着,所以,伯纳德有点儿烦了。被人喜欢是一件令人厌烦的事。作为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她应该坚强而有趣,唯独不应该爱上一个人。一两个月后,当他离开她的时候,她会想要自杀。但是,如果她能够停止相信爱情,她就可以只是坚强而有趣,而他也会永远爱她。可若是这样她也会感到厌烦。于是,她不得不将他扫地出门。她选择停下来喘口气。 伊西和马克离婚后,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均为瓦格纳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中的人物。]结婚了。结婚后,他们放浪形骸,纵欲无度。他们发现,舒适婚姻带来的快乐无法与打破禁忌带来的兴奋相比,于是他们在《波士顿凤凰报》上贴了一则广告,邀请男男女女来参加派对,和他们一起尝试禁忌的快乐。他们办了三次、四次甚至五次派对。他们抽大麻,甚至会吸一点儿可卡因,同时确保自己还有底线,至少还知道害怕当地的警察来找他们的麻烦。你也不要胡乱批评,至少,他们在守护自己的婚姻。而你呢? 过去的伟大文学作品的问题在于,它没有告诉你如何去接受真正的结局。在这些作品中,你要么结婚,从此以后过上幸福生活,要么就死去。可事实是,这两种都不是真正的结局。哦,你也确实会死,可绝不会在恰当的时候,你周围不会挂满情深意切的挽联,不会有满场的人见证你的痛苦。事实是,你要么结了婚,要么没结婚,从此以后你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但你仍要生活下去。那才是问题所在。你想想,假如安提戈涅[安提戈涅(Antigone),俄狄浦斯与其母亲的女儿,她不顾舅父的禁令埋葬阵亡的兄长而被囚入岩洞墓穴,后自缢而死。]确实存在过,一年又一年,她一直做着安提戈涅,那不仅可笑,而且让人厌烦。所以,岩洞和绳子是很有必要的。 不只是书中的结局。在真正的生活里,你又怎么知道你是在书的第一册还是第三册,或是在戏剧的第二幕还是第五幕?舞台的工作人员并不会在恰当的时候冲上来将帷幕拉下。那么,我又怎么知道,自己是正活在第三幕的中间,正向前进入伟大的高潮,还是已经活到了第五幕的尾声,一切都行将结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可能是赫斯特·普林[赫斯特·普林(Hester Prynne),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红字》一书中的主人公,因婚外恋生下一女,被罚以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或多萝西娅·布鲁克[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一书中的人物,她在丈夫去世后,最终与丈夫的侄子在一起。],或者我可能是一部电视剧的女主角——她叫什么来着?缪尔太太!对,她走在沙滩上,她爱上了一个幽灵,她本来长得很像吉恩·蒂尔妮[吉恩·蒂尔妮(Gene Tierney,1920——1991),美国演员,公认的美女。]。我一直想长成吉恩·蒂尔妮那样。我坐在一张椅子上,没人需要我给他织羊毛袜,于是,我会不会织就没什么关系了。(很奇怪的是,瓦尔就会。现实不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你能想象彭忒西勒亚[彭忒西勒亚(Penthesilea),希腊神话中美丽而强健的亚马孙女王,曾身披铠甲,率领十二个女战士帮助特洛伊作战,在战场上死于阿喀琉斯手下。]织袜子的画面吗?)我只是坐在这儿,活到末日的边缘——什么?你说这些都是瓦尔的想象?那她可能忘了告诉我,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3 米拉过上了一种新的生活。她本该是快乐的,在只有两三间屋子的公寓里住了那么些年,本该是苦尽甘来了。不就是这样吗?为了这座大房子,诺姆曾经拼命地工作,米拉也是。并不是所有努力工作的人都能过上这种生活,他们算是幸运的。米拉有了自己的车,是诺姆的旧车。他给自己买了一辆新的名爵和一座带四间浴室的房子。在与自己的良心搏斗了一阵,又和诺姆进行了一系列激烈的争论之后(他不想直说他不愿意请人做家务,而是说他们只能请一个黑鬼女人,而她无疑会把他们洗劫一空——好像他们有什么可偷的东西似的),她还有了一台烘干机、一台洗碗机、一个每两周会给厨房地板打蜡的丈夫,以及一个用来洗床单和诺姆的衬衣的洗衣房。到了一月份,床单再也不会冻得硬邦邦的了。 她在那空荡荡的大房子里踱步时这样安慰着自己。她站在宽敞的门厅里,望着那盏豪华的枝形吊灯和旋梯对自己说,一定要快乐,应该快乐。她别无选择。快乐是她身负的道德责任。她也不是很不快乐,只是——空虚。 在贝尔维尤,生活节奏和以前不一样。她每天早上七点要和诺姆一起起床,在他洗澡和刮胡子的时候煮好咖啡。他早饭不在家里吃。她会和他一起坐下来喝咖啡,他则在这时给她安排家务:西装要洗,鞋子要修,要去银行办点儿事,要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因为他的车上有了凹痕。然后他就走了,她则把孩子们叫醒,在他们穿衣服时,为他们准备好煎鸡蛋。趁他们吃饭的时候,她换好衣服,然后开车送他们去校车站。除了诺姆,每个人早上心情都不好,所以他们很少说话。送完孩子们后,她就返回家。 那是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候。她从大门进来,走进厨房,屋子里满是培根和烤面包的味道。炉子上还摆着油腻腻的煎锅,锅的后面是溅满咖啡渍的咖啡壶。脏碗摆在餐桌上,四床被子还没有叠,屋子里丢满了穿脏的内衣裤。客厅和餐厅里也满是灰尘,起居室里还扔着昨晚用过的苏打水杯和掉落的薯条屑。 令她烦恼的不是那些要做的活儿。它们并没有对她产生多大影响,也并非多令人讨厌。只是,她感觉,其他三个人都过着自己的生活,而她却得围着他们团团转,替他们收拾残局。她成了一个仆人,他们一分钱都不给她,却希望她没完没了地干活。作为回报,她可以把这里叫作她的家。可这也是他们的家啊。她只在每天早上送孩子们去上学后想这个问题,其余时间,她并不多想。她也会小小地犒劳一下自己:我要做这个,还有那个,然后我就坐下来看会儿报纸。该做的还是得做,她把一堆衣服丢进洗衣机里,打扫厨房,叠被子,整理房间,然后动手收拾家里的其他地方。你不得不每天都收拾一遍,因为房子太大了。当她四肢着地,打扫着巨大的浴室时,她告诉自己,她算是幸运的。米拉心想,擦洗三个男人用过的厕所、浴室地板和四面的墙壁,这是每天必须做的事。这就是为什么女人比男人更理智。她们不必去接触那些男人才提得出的疯狂或荒谬的计划,她们有自己必须做的事——刷马桶和擦地板。她不断这样告诉自己。 大概十一点半的时候,她重新煮了一壶咖啡,坐下来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纽约时报》,这是她的另一份小小的奢侈享受。她至少要坐一个小时,逐字逐句读完报纸上的内容。下午,她就去完成她的任务。没有任务的时候,她就去找莉莉、萨曼莎或者玛莎。可三点钟她必须回家,孩子们该回来了。他们年纪太小,还不能独自待在家。对于这点,她倒不是很在意,尽管她也希望偶尔能有那么一次,她可以想在外面待多久就待多久,尽管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到那时,莉莉、玛莎或者萨曼莎的孩子们也都回家了,女人们就得围着孩子转。那只是她渴望中的自由的感觉。可是,孩子们回家后,她喜欢和他们说话。他们聪明又有趣,她总想拥抱他们。他们会边吃零食边聊天,吃完就换上衣服出去。她又有了一个小时的自由时间。这时,她会把衣服从烘干机里拿出来,耐心地仔细叠好。她还会从冰箱里拿出点儿什么东西解冻。接着,她会拿起一本书坐下来看。孩子们总是跑进跑出的,经常打断她,所以下午她就只看一些轻松的书。之后就该准备晚饭了。诺姆一般六点半到家,如今,他们都在一起共进晚餐。在餐桌上,诺姆总在吃饭的时候批评孩子,说他们叉子拿错了,让他们不要把胳膊肘放到桌子上,嚼东西的时候要把嘴巴闭上,所以气氛总是很紧张。之后,孩子们去做作业,诺姆在起居室里看报纸,米拉就去打扫厨房。孩子们已经会自己洗澡了,她只需提醒和监督他们,等他们洗完再去把浴缸刷干净。他们可以在睡觉前看会儿电视,但他们都得看诺姆想看的节目。有一次,她坚持让他们看儿童节目,诺姆就生了一晚上的气。他们看电视的时候,她就和他们坐在一起,看看书或缝缝补补。然后,他们就上床睡觉了。诺姆会多坐一会儿,到十点钟,他就会在椅子上睡着。她走过去摇醒他:“诺姆,别在椅子里睡。”他醒来,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回卧室去。 米拉关掉电视。这时,她已经太累了,没法专心看书。可她还不想睡。于是她给自己倒上一杯白兰地,关掉所有的灯,坐在起居室角落的窗子旁,一边喝酒,一边抽烟,直到十一二点才去睡觉。 她知道,自己正活在美国梦里,她索性就给自己戴上这副面具。她在有档次的理发店里做头发,理发师见她有白头发,建议她染发时,她就听从了他们的建议;她买了高价的针织三件套;她还修了指甲;她有一叠信用卡。 当然,也会有美妙的时刻。有时候,在给孩子们叠被子时,她会想到他们,心里充满柔情。她会躺在他们的床上,把脸埋在床单里,轻轻闻一闻,床单上还残留着孩子们的味道。有时候,她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纸,阳光从厨房的大窗户里斜照进来,倾泻在木桌上,她的心就会平静下来。有时候,她穿好衣服准备出门时,会慢慢地从这大房子里走过,感受它的干净和整洁,心里想着,这种整洁有序带来的舒适感,或许就是她最大的愿望了,也许,这样就足够了。 她并非不幸福。她过得比她的朋友们要好。她的朋友们都有各自的烦恼。整个下午,听了莉莉、萨曼莎或玛莎的抱怨后,回到她那安静整洁的家中,那种感觉真好。在了解了其他人的生活后,她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首先是莉莉的生活。 4 女人在年轻时都是好看的,而莉莉则称得上美艳动人。她生着一张轮廓分明的古典式脸庞,浓重的眉毛,线条清晰的下巴,还有一双精致的棕色大眼和修长的脖子。她的身材也很完美,是那种你梦寐以求的身材:肩膀不宽不窄,纤腰细腿,前凸后翘,小腹紧实而平坦,各部分比例恰到好处。她将头发和眉毛染成了红色,喜欢穿艳丽的衣服——上面装饰着亮片、雪纺纱和银线。每当莉莉走入餐馆或酒吧时,所有的男人都会回头看她。如果她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会很高兴。可是她并不知道。她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美丽。她一直在担心自己的容貌。她从杂志上学习如何化妆,花上几个小时来试验不同牌子和种类的化妆品。她在脸上的某些部分施以暗色粉底,再在其他地方施以明亮的浅色粉底,鼻子周围的出油区则用另一种特制的粉底。她修了眉,小心翼翼地给它上色。她在眼周要用三种不同的化妆品,又在粉底之上擦了胭脂和扑粉。谈起化妆品,她可以说得头头是道。米拉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在乎化妆。“你这么漂亮,根本就不需要化妆。”莉莉定定看着她。“啊,你是没见过我不化妆时的样子。”莉莉很认真地说,“怪吓人的。”她把自己的外表描述得一无是处,到处都是缺陷。 她的生活也如出一辙。表面上看起来,什么都好。她的丈夫卡尔是一个沉着而友善的人,好像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不会激动。在孩子们遇到危机的时候,他总会说:“没关系,莉莉,不会有事的。”他们最大的孩子安德里亚似乎遗传了他爸沉静的性格。而小卡尔(他们叫他卡洛斯)则有点儿难缠。然而,莉莉曾遭遇过非常严重的不幸,她刚二十七岁就切除了五分之四的胃。不知为什么,和别人说起话来,她总是很痛苦的样子。她的声音忽高忽低,说话时总爱扯着头发或是咧着嘴。人们说,“莉莉很情绪化”,或是“莉莉有些焦虑”。如果换个场合,谈话可能就到此为止了。可莉莉和米拉所处的文化让她们相信幸福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说一个人不幸福,米拉会去追问为什么这么说。于是人们又补充道:“莉莉脑子有病。”那已经不是描述,而是一种评判了。莉莉并不去追究她为什么不幸福,她似乎知道为什么。在谈话当中,她从一个问题跳到另一个问题,做一些隐晦而含糊的评论,你很难从中推断出让她烦心的到底是什么。她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她们还住在梅耶斯维尔,米拉曾和莉莉谈起她的童年。那是很残酷的。你不得不因痛苦的童年付出代价。那些经济理论都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在生活中,你因痛苦而付出代价,因快乐而获得报偿。莉莉的父亲是个疯子。他是个操意大利口音的瘦小而亲切的人。从表面看,他是一个好男人。他撑起他的家庭,不喝酒,也不做坏事。他和莉莉的母亲的婚姻是由家里包办的。当时莉莉的母亲才十六岁。她不想结婚,也不喜欢这个男人,就离家出走了。可是,俗话说得没错,离开家,女人什么也做不了。她在外面很害怕,也没法照顾自己,于是她决定回家,还提前给家里发了电报,告诉他们她的车次。家里人在中央车站接她,她的未婚夫也一起去了。就在车站中央,当着她家人的面,他将她暴打一顿,她的一只眼睛肿了,鼻子也血流不止。一个月后,她嫁给了他。女人还能需要什么?[原文是德语,Was will das Weib?出自弗洛伊德的一句话:“尽管我对女性心灵做了三十年的研究,但是,还没有回答而且始终也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女人到底想要什么?’”之后巴黎学派学者塞尔日·安德烈在他的著作《女人需要什么》一书中也提及了弗洛伊德的有关论断。]那是一个西西里的旧式家庭。 结婚之后,他对妻子照打不误。孩子们出生后,他那无名的怒火又找到了新的发泄对象。他做砖瓦匠养活他们,他们从没饿过肚子,只是常常鼻青脸肿。他用多年积蓄在布朗克斯区买了一座三层小楼,并把顶楼租了出去。至于他如何残忍,以及莉莉的童年如何痛苦,我就不一一赘述了。这就够了。 高中毕业后,莉莉想到艺术家的画室工作。她一直想当一名画家,尽管她也不太清楚画家是做什么的。家里人认定这样的目标证明了她的叛逆和自私。每当父亲气哼哼地进来寻找发泄对象时,母亲总会喊道:“打孩子们!别打我!”母亲给她找了一份在服装厂上班的工作。这样一来,她每周能赚二十五美元,交给家里二十美元。可就算她开始工作了,父亲还是会打她。 有一次晚上挨了打后,第二天早上,莉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是肿的,肩膀上还有伤痕。她壮着胆子对母亲说:“妈,我十八岁了,我可以给家里赚钱了,不再是一个孩子了。他什么时候才能不打我?” 对于她母亲来说,这番话一定很可笑,因为她自己都还带着伤呢。但她还是对莉莉的桀骜不驯大为不满,冲她嚷道:“只要你还住在这家里,你就得挨打!” 莉莉暗自决定,她要逃离这个家。 她把每一分钱都节约起来。除了从午餐费里省钱,她周六晚上也不和姐妹们一起去看电影了,那可是她唯一的乐趣,可她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牺牲,为了实现她的目标,别的一切她都可以不在乎。她的工资涨了一点儿,她并没跟家里说。几个月后,她存下了一小笔钱。 你也许会说,莉莉这样是在承认失败,她并不真的想离开家。如果她真的想,就会拿那笔钱买一张去皮奥里亚或芝加哥的火车票。可是莉莉平生从未走出过布朗克斯,从没有单独行动过。她很害怕,她的眼界非常有限。她在离家五公里的基督教女青年会租了一间房子。也许,她并不想切断与家人之间的联系,只是想维护自己的独立和自由而已。她很聪明,每天去上班时,她都会在挎包里装一件衣服,下班时就留在工厂的柜子里。到了周五晚上,她就假装和朋友去看电影,悄悄地用一个纸袋把这一周积累的东西装起来,带回那个她租下却没住过的房间里去。她逐步地集齐了所有生活必需品。她不敢带走所有的衣服,那样会被发现的。接着,她要把缝纫机也带出来,那是她唯一的贵重物品。一开始,她每天就带些小零件,可马达是个问题。于是,她等待着最后一天。在一个周日,她的父母去亲戚家了,她把马达和她的最后一些个人物品装进一个纸袋子里,离开了家。她留了一张便条,告诉父母别担心她,她受不了家里的情况,所以搬出去住了。 她觉得女青年会的那间屋子简直像是宫殿一般。她自由了! 傻莉莉,她竟然还去工厂上班。没过多久,周二那天,她下班时父亲正等在外面,教区的牧师也一起来了。父亲一把将她从下班女工的行列中拽出来,粗暴地拉着她的胳膊。他朝她吼着,说她是贱人,是淫妇,是竟敢离开父母的坏女人。他扇了她一个又一个耳光。牧师就在一旁看着。她啜泣着,试图解释,为自己的贞洁辩护。她说她住在女青年会,她并没有乱来,可是根本没用。她父亲看向牧师,希望他认同自己给女儿定的罪,而牧师也真的认同了。他们一路推搡着她回到青年会,收拾好她的东西,把她拖回了家。牧师在她家里喝了杯酒,吃了些自家做的蛋糕,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了维护道德的责任,就离开了。莉莉则因为自己的放荡行为受到了惩罚。之后,她再也没去过教堂。 她终于明白了,要想脱离父亲的家,只有一个办法。她开始四处留意。虽然她的性本能非常强烈,可她从没在那个禁区中花过心思,她还有更加迫切的问题要解决。她得到父母的允许,可以去“约会”,这就对了,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空间。不久后,她认识了卡尔。他温文尔雅,完全不像她的父亲。无论是他的个性,还是他的生活,都很稳定。得到父母的同意后,莉莉和卡尔订了婚。从那一刻起,一切都改变了。她得到了更多的自由,父亲也不再打她了,虽然偶尔还会轻拍一巴掌。她明白了,如今,她已被看作是另一个男人的财产。 因为卡尔很温和,这种约束对她来说倒像是一种解放。她的行动越来越独立。她二十岁时,一天晚上回到家后,她宣布自己已经辞职了,还租了一个店面,打算开一家服装店。父母甚至都没问她哪儿来的钱——也许他们以为是卡尔给她的吧。但那是她一年半的积蓄。他们耸了耸肩,他们不再对她负责了。 傻莉莉啊。对于服装生意,她又知道些什么呢?她开始往返于各工厂间,进一些自己喜欢的衣服,估算着利润。她每天都去店里,从早忙到晚。她精力充沛,乐此不疲。一到周六晚上,她就从店里挑一件衣服穿上,化上浓妆,和卡尔一起去夜店。卡尔喜欢带她去夜店,他喜欢盛装打扮地带她去炫耀,喜欢花钱和朋友们一起玩儿。但他并不急于结婚。 莉莉的生意并不景气。她不够心狠,没有经验。有些女人周五买了衣服,周一就拿来退,而衣服明显是穿过的。她不知道怎么拒绝。另外,她对衣服的选择也不够客观,只是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货。她撑了一段时间,一个人守在店里,热情并未减退。她就这样苦撑着,直到所有的积蓄都花光,连房租都交不起。她的美梦只持续了一年。最终,她含泪以低于成本价盘出了剩余的库存,宣布破产。之后,她就嫁给了卡尔。 5 卡尔沉静的外表源于他严格的自我克制和性格遗传。卡尔五岁时父亲就抛弃了他们。他的母亲是一个冷淡而沉静的女人,她找了一份给人打扫房屋的工作,五个孩子大部分时候都自己待在家。她的收入微薄,每天早出晚归。当她疲倦地回到家时,家里乱七八糟,孩子们也饿着肚子。于是大女儿玛丽就尽量帮忙。可正如卡尔后来所说,玛丽很“自私”,她想要自己的生活,她只是心不在焉地做做饭,仅此而已。她做了四年,到她十八岁的时候,她就搬出去住了。家里没人打扫,没钱去采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那种生活很凄凉,而对于卡尔这种那时就已经很讲究的人来说,更是令人沮丧。所以,即便他长大以后,也从不帮忙做家务,哪怕是举手之劳。他认为那是女人的事。卡尔一度看不起母亲的软弱,怪她没能力操持家庭,怪她没有给自己一个像样的生活环境。 每个孩子都必须工作。他们要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卖报纸、擦鞋、跑腿,为杂货店擦地板。老三在十二岁那年得肺结核死了。玛丽不管他们以后,莉莲接替了她。最小的孩子卡尔也跟着哥哥埃德温到街上去游荡。这让他们体内的躁动得以释放。没有工作的下午,他们就去运动、捣乱和打架。有一次,他们去偷水果摊上的东西被抓住了;还有一次,他们把当地的一个“娘娘腔”绑在挂晾衣绳的杆子上,后来有人发现了那孩子,才把他放下来,不然他就被勒死了。这两件事都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这些年来,街上的野孩子不断被送进少管所,再后来就进了监狱。卡尔开始思考起他的未来。 卡尔总说,“二战”使他交了好运。他的身体有点儿缺陷,倒也不是多严重,主要是小时候营养不良所致。可这些缺陷足以让他被定为4-F[4-F,指美国选拔征兵不合格者,可免除兵役。]。所以,当其他男人被选拔入伍时,卡尔却在一家兵工厂谋得一份工作。他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一名技术精湛的机械师。他的技术非常好,这或许是他的德国父亲将精确有序的本能遗传给了他。他工作很出色,大家都喜欢他。在大街上的那些年,让他学会了如何保持沉着冷静。他看上去很冷静、随和、友善,也不会妄自评价别人。至于他的外表之下是什么,你只能去猜了。就连莉莉也说不清。他从不敞开心扉。 卡尔、埃德温和莉莲都工作了。他们让母亲辞掉工作,搬进漂亮的公寓享受天伦之乐。可是这个女人太虚弱了,已经累垮了。她早就放弃了一切希望。她做饭,上街买东西,可她从不学着去用他们给她买的洗衣机。她会胡乱地打扫一番,但总是扫不干净。卡尔童年时期对她的蔑视有增无减。他觉得是她意大利人的本性让她变得如此懒散。她已经油尽灯枯了,本以为她能享受几年奢华日子,但不过两年她就死了。直到她死,比尔也不曾改变对她的看法。 虽然卡尔不反对结婚,但他也不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工作日的晚上,他和老朋友一起出去玩儿,打打扑克;周六晚上,他带莉莉出去;周日,他几乎睡一整天。他享受这种生活。母亲死后,他的家就分崩离析了。埃德温结了婚,莉莲在曼哈顿找了份工作,也搬了出去。所以,莉莉的店倒垮得正是时候。对于卡尔来说,结婚是他延续目前生活的最好方式。他催促莉莉赶快找一份工作。她为此很高兴,因为在她看来,她似乎不会再像母亲那样受压迫了。她在高档办公楼找了份前台接待员的工作。卡尔说这工作不错,虽然赚得不多,但工作很轻松。她后来才渐渐发现,虽然卡尔从不明说,但他希望她工作,是为了有钱去夜店。他还希望她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打扫得干干净净,希望她默默地去采购、做饭、洗衣服。他并没有明说,但如果你哪里没做好,他就会冷冷地说“你还没洗衣服呢”,或者“莉莉,厨房的地板好脏啊”。但他从不帮忙。他坐在椅子上看报纸、看电视,偶尔站起来指点她哪里没做对。她和他顶嘴,可总是落于下风。卡尔从不抬高声音说话,只是冷眼瞧着她。如果她做事出现什么马虎或疏漏的地方,他就很瞧不起她。他在床上背过身去,碰都不让她碰一下,好像她的身体很脏似的。 潜移默化之下,莉莉的独立和勇气瓦解了。如果他像她父亲那样打骂她,她还能鼓起勇气反抗。可情况变成这样,她就只能乖乖就范。他的蔑视是那么冷酷,所以她想尽办法不被他蔑视。她不停地擦洗,用吸尘器除尘;她费尽心思研究菜谱。可他还是能找出瑕疵来:一个没有擦的壶,一顿他不喜欢吃的饭。很多个晚上,他都背对着她睡。在蜜月期间,他发现莉莉性欲旺盛。这很奇怪,好像不太符合课本上的知识。可莉莉的确享受性爱。她的高潮一阵又一阵,而卡尔则满腹狐疑,一脸厌恶地看着她。有时候,她用手指轻轻触碰卡尔,他会打着寒战避开。对她来说,这比任何惩罚都要伤人。她感觉,他似乎认为她很放荡,而她则极力证明自己是值得尊敬的。 虽然卡尔常常背对她,但莉莉还是怀孕了。这着实让卡尔震惊。有了孩子就意味着他这种生活的终结。莉莉不得不辞去工作,那样一来就没钱供他和朋友们一周打三次扑克了,周六晚上也没法到卡迈恩家的夜店去和朋友们消磨时光了。孩子整天都哭哭啼啼的,需要你去哄。他坚持让莉莉做流产。 莉莉就像奴隶一样服从了。她如机器人一般接受了这件事,几乎没机会看清肮脏的手术室和周围的环境。可是,这件事改变了她,也改变了她和卡尔的关系。对于这次流产,她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但她并没有对他提起,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过。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提起这件事。经历这件事后,她对他变得冷酷了。她也不确定自己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生孩子让她感到害怕。可是,流产这件事毁掉了她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她不曾意识到自己还有这种感情。生孩子变得非常重要。在她和卡尔在婚姻里进行的权力斗争中,那是胜利的标志。几个月后,她又怀孕了,这一次,她坚决要生下来。无论卡尔说什么,她都无动于衷。即便他从此拒绝和她做爱,她也毫不动摇。她甚至不用辞去工作,因为她被解雇了。前台接待员的工作不适合显怀的孕妇。卡尔希望她再找一份工作,至少再工作几个月,可是她拒绝了。她在争取自己待在家里的权利,只需把家里打理好就行了。她仍然在努力做到让卡尔满意。卡尔不情愿地抱怨着,他推掉了两个晚上的牌局,周六晚上也不去夜店了。莉莉吵嚷着要卡尔带她出去。卡尔每两周带她去一次中餐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他不满地说。莉莉生了一个女孩,一个平静而快乐的孩子。宝宝哭闹的时候,卡尔就喊莉莉,自己权当听不见。莉莉很不解。她感到自己赢了这场战役,却输掉了整个战争。 在莉莉的敦促下,他们搬进了杰克逊高地的一座小房子里。两年后,莉莉又怀孕了。她生下了一个情绪热烈、好动、不怎么听话的孩子。卡尔又找到一份好工作,公司总部在新泽西,他们不得不搬家。他在郊区买了一个小房子。他想念他的老牌友们,现在他只好待在家里看报,看电视,修整草坪。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无论莉莉怎么和他吵嘴,无论她说什么,他都回答:“好了,莉莉,没关系,会好的。” 6 卡洛斯是个个头很大的婴儿,脑袋很大。他两岁时脑袋就已经像四岁孩子那么大了。他的性情也很暴躁,易沮丧、易怒,动不动就发脾气。他令莉莉想起了她的父亲。她害怕他。他不住地往她身上爬,总是向她伸出手,摸她,抱住她的腿。而她则不断地推开他。她不喜欢他在她身上。她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耳朵上拿开,只许他抱着她的脖子,或者只许他抓着她的胳膊。有时她会把他的两只手都拿开,把他放在地板上,他就开始大哭大闹,叫得脸色发青。 莉莉对这个孩子的冷淡似乎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两个孩子卡尔都不会管)。一方面,他非常害羞,如果陌生人进来,他就用双手遮住脸。虽然他已经会走路了,可有客人在时,他会爬到角落里躲起来,即便是熟悉的人来也是如此——比如他的外祖母。可是在莉莉面前他就非常不客气。等他再长大一点儿,他对待外界的态度时而腼腆,时而富有侵略性。他对认识的孩子非常暴力、粗鲁,可见了陌生的孩子又会躲起来。 五岁时,他不再去摸莉莉了。即便她去摸他,手也会被推开。他学会了父亲那一套隐晦的刻薄劲儿:“你说你能做好什么?你什么都做不好,你连地板都擦不干净。你为什么还不去擦地板,蠢货?”莉莉听了会心里一颤,然后责骂他。等卡尔回来,她向他抱怨,卡尔总说:“没关系的,莉莉,他还是个孩子,等他长大了就不会那样了。”他坐到餐桌旁,还不忘加上一句,“再说,他说得也没错,你看,你都没把叉子放在餐桌上。” 他们说得没错,莉莉为自己没当好家庭主妇而感到内疚。她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可她自己却乱成一团。她的头脑非常混乱,因为她知道自己曾经想当一名家庭主妇,和孩子们一起待在家,可内心深处她又深感困扰,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她认为这都是卡尔的错。他从不和她交流,从不陪孩子们玩儿。于是,她开始对卡尔抱怨、唠叨。一到晚上,每当她开始这些长篇大论时,卡尔就会叹口气,放下报纸,关掉电视,双臂环胸坐在椅子里,面对着她。 “好吧,莉莉,好,好。你想聊什么?” 她顿了顿:“嗯……今天工作怎么样?” 卡尔沉默了好一阵儿,思索着。最后他说:“嗯,对了。今天的确发生了点儿事。几个小伙子带着工具和电线到店里来,他们又是钻孔,又是钉扣环、接线,忙活了足足一个小时。然后,他们在店里另一头装了一部新电话。” 莉莉不自然地笑了笑:“卡尔……”她嗔怪道。 他说完拿起报纸,“就这些了,莉莉。今天工作时就发生了这些事。” 她抱怨他不管孩子们。比如,除了饼干和花生酱三明治,卡洛斯什么也不吃。他得学会好好吃饭。卡尔就会随他去。他说:“好了,莉莉,没关系,他想吃花生酱就让他吃好了。”可是每次卡洛斯不肯吃饭,卡尔就会站起来,抓起他的胳膊,把他拖到房间里,用皮带抽他。莉莉就会哭喊着,攥紧双手,不知所措。他则无动于衷地看着她说:“哦,你还想怎样?是你说他得学会好好吃饭。我不明白你到底想怎样,莉莉?” 莉莉和他一样倔强,她始终没有停止抱怨。一年又一年,她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卡尔再也受不了了,他打电话叫他哥哥来,和一群朋友一起忙活了三个月,就在车库旁边盖了一间屋子。那屋子又大又明亮,还带浴室和通往家外面的楼梯,从家里面是过不去的。卡尔搬了进去。下班回来后,他会和家人一起吃晚饭,吃完饭后,他马上就回他的房间去。只有他有那房间的钥匙。他在那里安静地看电视,看报纸,睡觉时也不会有人摸他了。莉莉一见到他就开始嚷嚷,而他则温和地回答:“你看,房子是你的,孩子也是你的,账单我来付。我们还一起出门,不是吗?没有人会知道的。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米拉就是在这时遇到了莉莉,她对莉莉社交时那俗艳的打扮感到好奇。莉莉似乎没想去吸引男人。米拉从没想过,莉莉是在引诱自己的丈夫。 7 米拉的生活已与从前截然不同。她彻底过上了轻松的新生活。只有早上不太好过。她讨厌起床。诺姆先是叫她,叫不醒就把她摇醒,醒来后,她像一个疲惫的醉汉一样摇摇晃晃地下楼去,倒一杯咖啡。 早上的时候,孩子们和她一样不开心。他们会争吵,抱怨早餐不好吃。鸡蛋煮久了他们不吃,煮得不够久他们也不吃。他们不喜欢吃麦片粥,他们想吃英式松饼或烤面包片。当他们抱怨自己好可怜时,米拉就离开厨房去穿衣服。等她将他们送到校车站回来后,常常需要把他们的早餐倒掉。 她回来以后,看到那油腻的煎锅和乱七八糟的桌子,心情瞬间低落,她得打扫卫生。下午会稍微好过些。虽然要还贷款,可家里的钱还是够用的。诺姆唯一舍得花钱的地方就是房子,所以米拉的下午就用来计划如何装饰房间,买家具、地毯、帷幔、灯和装饰画。慢慢地,家里就什么都齐全了。可是,东西一多,就更难收拾了,于是她买了一个小的文件盒和几叠规格为2厘米×3厘米的卡片。她在每一张卡片上写下一个需要完成的任务,然后分门别类地将卡片装进文件盒里。标题为“擦窗子”的那一叠注明了家里每一个房间的擦窗任务。每当她擦完一个房间的窗子,就在卡片上记下日期,把它放到那一叠卡片的末尾。“家具抛光”“洗地毯”“抹瓷器”也都是如此安排。她定期将餐厅瓷器柜里的所有餐具拿出来,用手洗干净(这些都是好瓷器,她可不敢交给洗碗机去洗),再放回洗干净的架子上。对于厨房也是如此;对于书籍,她依旧如此。她把它们搬出来,仔细拂去灰尘,再放回那擦拭过的、一尘不染的、打了蜡的书架上。她没有把普通的日常打扫记在卡片上,只记下了那些大规模的任务。所以,每天她把那些小的杂务(比如打扫厨房、叠被子和打扫两间浴室)做完后,还会进行大扫除,擦洗窗户和镜子,给目之所及的每一寸木地板打蜡,清理小的装饰物,拂去天花板上、墙上和家具表面的灰尘,还要用吸尘器为地毯除尘。之后,她再把完成的大任务标注在相应的卡片上。她解释说,这样可以避免遗漏。她把整个房子清扫一遍要花两周,也就是十个工作日。她不会在周末的时候打扫卫生。对于那些超大型的任务,比如清洗厨房和食品储藏室的所有餐具,她一年只做两次。洗窗帘也是如此。这是代代相传的家政方法,米拉的母亲也是这样做的,只是没有卡片。她母亲在搓衣板上擦洗床单和衬衣,走路去两公里外的地方采购。沃德家总是窗明几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柠檬油和肥皂的清新味道。 每天早上做完家务后,米拉会感到非常满足。接下来,她就去洗澡,用昂贵的沐浴精油,在全身涂满高级润肤露。她觉得这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她穿着用料讲究的丝绒长袍,站在巨大的壁橱门前,挑选一套下午穿的衣服,然后再根据衣服挑选出与之相配的香水和化妆品。她换好衣服从家里走出去,在阳光中享受着家里的安静、有序,欣赏着抛光的木头在阳光下耀眼的光芒。婆婆给了她一个老式座钟,上面有一块拱形的大玻璃罩,米拉以前也有过一个类似的,它每到整点会报时,每过一刻钟就响一次铃。它的嘀嗒声很大,在楼下的每个房间里都能听到。她一边走一边听着它的嘀嗒声,感受着这种秩序与平静、清洁与舒适。她走进厨房,上午的晨光已经消逝,淡淡的光芒洒在旧橱柜上,透亮的瓷器、古老的陶罐和水杯、美丽的盘子在架子上整齐地排列着,光洁明亮,闪闪发光。这是她一手创造的美。时钟嘀嗒作响。 接下来,她要出去采购或是办事,要么就去会朋友。如今,孩子们都长大了,她可以多在外面逗留一会儿,到四点钟才回家。可是,她经常一回到家就生气,地板上不是有脏脚印,就是干净的墙上有手指印,要么就是毛巾脏兮兮的。她对孩子们发脾气,可他们根本不理她。她知道,他们还不懂。干净和整洁就是她的生命,她为此付出了一切。 回家之后,她总是又得出去。孩子们预约了牙医,还要参加少年棒球联合会的比赛,出席童子军会议。克拉克要去上小提琴课,诺米要去学小号。周六早上,她要带孩子们去上骑术课,并等他们上完课接他们回家。而此时诺姆正在外面打高尔夫球。她的夜晚比以前平静多了。最近诺姆很忙,经常不回家吃晚饭。她习惯了让孩子们早早吃饭,等诺姆回家再吃晚饭。后来即使诺姆回家吃晚饭也如此安排。这样好多了。他们吃完饭就去做作业,做完就看电视。夏天的傍晚,他们会出去打一会儿球,然后洗澡睡觉。没有孩子们在餐桌旁,诺姆会吃得更香。大约九点钟以后,她就闲下来了。诺姆会坐在那儿看电视,她间或抬头瞟一眼屏幕,又埋头看她的书。诺姆很早就困了,上床去睡觉。她喜欢一个人坐在那儿,聆听着这沉睡的家里的寂静和屋外的吵闹声——一声狗吠或一阵汽车发动的声音——融入时钟的嘀嗒声之中。 天气好的时候,她会打理一下花园。春天,她会开车去苗圃,选几箱春季开的花,比如三色堇、紫罗兰、番红花、鸢尾、铃兰、黄水仙和长寿花,把它们精心栽种在潮湿芬芳的泥土里。空气柔和微润,她喜欢用手去摸那凉爽、潮湿而松软的土壤。她站在那儿,环顾四处,计划着如何布置花园。她要买一些刻着精致花纹的白色铸铁,围在假山花园的旁边作为篱笆。她还在露台上摆了躺椅和带玻璃面的桌子,并在花园里挂了一个小鸟投食器。 在诺姆不回家吃饭,或者吃过饭又出去开会时,米拉会用晚上的时间看书。到十一点左右,她会给自己倒上一杯饮料,关上灯,坐下来陷入沉思。他一般不会太晚回来,一般都在十二点左右。从车库走到厨房时,他总会在门阶上绊一跤,他就会大声抱怨:“真是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留盏灯?”可她还是会把所有的灯都关掉。 她会给他端来吃的,可他总是不饿。他会给自己倒一杯黑麦威士忌或白兰地,然后坐在她对面。这时灯已经亮了。 “今天过得怎么样啊?” “还好。”他会叹口气说。他解开领扣,松了松领带,看起来很疲惫。那个烧伤的病人已经好转了。那个得荨麻疹的病人病情比他们想象的严重,已经转移到体内了。可怜的沃特豪斯太太得了癌症,癌细胞已经扩散,没有希望了,他已经移交给鲍勃医生。他们可以对她采取放射性治疗,但那只会延长她的痛苦。可她的孩子们仍然想治疗。他和鲍勃已经向他们解释过,那样会花很多钱,而且没什么作用,只会延长痛苦。可他们仍然坚持要这样做。他们想让自己觉得已经尽一切努力救她了。 “他们觉得内疚,因为他们希望她死。” 他愤怒地喊道:“你怎么能这么说?真是荒唐!你都不认识他们,却说出那样的话!他们只是想为救她全力以赴而已。她可是他们的母亲啊,我的上帝!” 米拉养成了一个习惯,喜欢胡乱在脑中编一些打油诗。但她从不写下来,从不会有意识地这样做。现在,她又开始在脑中作诗了。 鸟儿飞,鸟儿落,鸟儿不懂该想什么。 她说:“他们明知道没用,却还要坚持,唯一的解释就是为了减轻负罪感。他们之所以会愧疚,是因为他们希望她死。” “米拉,别胡扯了。”他厌恶地说,“你知道吗,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他们的动机很简单,他们只是想为爱的人竭尽全力。” 爱啊爱,头上苍天在,我们都以爱之名搞破坏。 她不说话,诺姆就换了话题:“莫里·斯普拉特也去了诊所,你还记得他吗?他比你大两岁。我认识他是因为和他哥哥伦尼是同学,伦尼篮球打得很好。莫里说他哥哥现在是一家铝业公司的副总,卖室内壁板之类的东西。”他笑了笑,“天哪,简直无法想象!瘦得皮包骨的伦尼·斯普拉特现在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我是真没想到啊。莫里来诊所是因为头皮问题——头皮问题!他都已经全秃了,你能想象吗?秃得就像一个台球。真好笑!他在一家软饮公司工作,还向我透露阳光公司将与洲际罐头公司合并,开发罐装饮料。我可以投一股。” “投一股?” “买点儿股票。” “哦。” 一阵沉默。 “你呢?你一整天都做了些什么?” “我就打扫卫生啊。就是这儿。你没看见家里干净得发亮吗?” 他环顾四周:“我倒真没注意。” “我还种了些花。” “哦,好啊。”他善意地对她笑了笑。她的生活如此简单而温馨。她可以莳花弄草,并乐在其中。因为他赚钱给她花。 你整天都在做什么?
小男人对小女仆说。 你无所事事只会玩, 扫扫灰尘擦擦盘。 你随心所欲大声唱, 我却辛苦把房钱赚。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起她心里所谓的“家庭记事”: “今天下午,诺米打棒球时把窗户玻璃打碎了。” “你应该告诉他,他得拿出自己的零用钱来赔!” “他又不是故意的。” “我不管。他得学会负责任!” “好吧,诺姆。我就说是你说的……” “你为什么总让我当坏人?我以为你想把他培养得有点儿责任感呢!那个小鬼还以为钱是从树上长出来的呢!” 我家院里有棵摇钱树, 花开又花落,我却白辛苦。 每日锄草浇水把它养护, 财富邻人也羡慕。 树上的美元都归诺姆, 我只是普通的家政妇。 “好吧,诺姆。还有,克拉克的数学考试得了A。” “好,好。”他站起来,叹了口气。他累了。他把杯子放在木桌上说:“我要睡了,明天可是个大日子。” 明天可是个大日子。她听他洗完澡,关了卧室的灯。她站起来拿起他的杯子,用睡袍的袖子擦了擦桌上的水渍。她把杯子拿进厨房,回来时又给自己倒了杯白兰地,然后关了灯。她从不和他一起就寝。 8 明天是个大日子。她在想,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她的每一个明天都很忙——比如,明天,她要整理客厅。但那仍然不算是大日子。大日子,会是什么样的呢?对此,她唯一能想象到的就是,早早出门,坐在车里或是开车——哦,开车去随便什么地方,去曼哈顿,或者去——去博物馆,或者去小岛边划船。总之,就是放着这些家务不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准时回家,让孩子们自己在家,自己找吃的。要很晚才回家,和诺姆一样晚,没准还有点儿微醺。 不,她当然不会这么做。她也不想这么做。孩子们会担心、害怕。诺姆做了他分内的事,她也该尽自己的责任。她也确实做到了。 有些晚上,他们会说点儿别的。诺姆回家可能稍早一些,他可能心情很好。她总是能审时度势,带着一点儿胆战心惊。这种时候当她问他今天过得怎么样,他会带着特别亲切的笑容看着她说:“我们的小妈妈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呀?” 米拉知道,诺姆认为她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他没有对她这么说过,但她听到他对别人是这么说的,而且他在责骂孩子们时,经常会说:“你们有全世界最好的妈妈,怎么能那么做,让她担心呢?”但他自己对他们一点儿耐心都没有。他和他们一起吃午餐时,他们似乎总会犯错。他们经常因为小孩子家的琐事哭着跑回来,诺姆就会说他们没用。可是,每当诺姆如此问她时,她心里就很紧张。他脸上总是挂着同样的笑容,那是一种腼腆的、父亲般的笑容,是你会对刚爬到你腿上的小女孩展露出的那种笑容。这总会让米拉脸红,或者觉得双颊发烫。这时,她会结结巴巴地说一些不相关的事,比如羊排的价格是多少,在干洗店碰到斯蒂尔曼太太,或者今年的家庭教师协会会议将投票表决给每间教室买圣诞树的事。无论她说什么,都是结结巴巴地,红着脸,舌头好像打结了,一副初次与人通奸的模样。可他好像从来没注意到。或许,他希望在他质问她的时候,她表现出紧张的样子,就像那些来来去去的年轻前台姑娘一样。或者,像那些得了阴道炎悄悄找他看病的年轻女子,当他提出一连串问题时,她们红着脸,屏住呼吸,小声作答。 为了表示爱意,他会耐心地听着,包容地等她说完这些鸡毛蒜皮。然后,他会亲切地看着她,稍微伸一伸手,说:“去睡觉吧?”好像这是一个问题似的。有时她会说“我还是先看会儿报纸吧”,或者“我还不是很困”,可他还是会向她伸出手,这个时候,她知道她必须站起来,拉住他的手,和他一起去睡觉。她别无选择。她心知肚明,他也是。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或者它是一条成文的规定:他拥有对她身体的权利,即便她不想如此。仿佛履行职责似的,她会站起来,可她内心深处却在挣扎,在尖叫。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贵族霸占了初夜权的乡下姑娘。她感觉自己是花钱买来的,一切都明码标价:房子、家具、她,都是他的,仿佛这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她站在那儿时,他就去检查灯和门锁,然后回来搂着她,轻轻地推她上楼进卧室。她那不情愿的样子似乎正能取悦他。 她开始感到自己走路的样子与往常不同。有时候,她会在美容院里或大街上,看到一个女人像她这样走着,好像她们的臀部、手臂和脖子是一件件借来的瓷器,需要特别呵护;好像它们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珠宝;好像那些动作不是由肌肉和骨骼做出来的,而是由外界的音乐指挥着的。她们的身体不是由肌肉和骨骼、脂肪和神经构成。她们就像买来为酋长跳舞的女奴隶,她们那涂满浴油的柔嫩肌肤,在温水中洗浴,芳香四溢,却都是为了他。她们的身体只存在于主人的眼里和手中,无论他是否在场。她还记得,布利斯经常哼歌的那些天,就是这样走路的。米拉曾以为布利斯是在跟着音乐的节奏舞动。她不知道她现在走路是什么样子,但感觉就是那样。 诺姆总是坚持要她上他的床,他总是坚持戴避孕套。她的子宫帽用盒子装着,干巴巴地躺在床头柜里。她就那样躺着等他戴上它,已然有了一种无助和被侵犯的感觉。他总是戴不好。然后,他就躺下来,靠近她,用嘴吸她的乳头,她感觉痛了就会推开他的头。这时,他会认为她已经准备好了,便进入她,花几秒钟的时间进去后,他把头往后仰,眼睛闭着,手放在她的身体上,神思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而她就那样躺着,无比讽刺地看着他,心想:他在想什么呢?是某个明星或者病人的身体,或者只是一种颜色或气味?他在想象着什么呢?这一切结束得很快,事后他从来不看她。他会马上起来,去浴室彻底地洗一遍。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回她自己的床上去了,闭着眼睛,让下身缓一缓,放松下来。他会说“晚安,亲爱的”,说完便上床,很快就睡着了。她则会躺在床上,花半小时或更久的时间抚慰自己,直到性起,之后她会自己手淫,十五或二十分钟后,她就到高潮了。高潮到来时,她会哭,她也不明白为什么。那是艰辛而苦涩的眼泪,高潮的那一刻,她除了快感,还有空虚感,一种痛苦的、残酷而又绝望的空虚。 多年以来,米拉已经了解了一些性知识。有几个月,她曾试着让诺姆和她以另一种更为温柔的方式做爱,可是诺姆完全拒绝改变。他认为自己的方式是最好的,除此之外,任何改变都会让他不高兴。所以,在他看来,那是不对的,是不自然的。他唯一愿意尝试的方式是口交,可米拉坚决不同意。诺姆可能觉得,能让他高兴的方式她也会喜欢吧,不然就是她和其他许多女人一样性冷淡。米拉放弃了改变他的想法,可她找到了别的方式,好让整件事于她不那么可悲。她尝试走神,让他以他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只要她心里不想着就好了。可是,她始终做不到这点,因为当他的脸触碰她乳房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就充满了愤怒,根本无法分神想其他事。不管时间多么短,她都有一种被侵犯、被利用、被勉强的感觉。月复一月,年复一年,这种感觉有增无减。任何表明他欲望的迹象都令她感到害怕。所幸的是,这种迹象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9 米拉的朋友们也有了一些变化。葆拉和布雷特离婚了,她后来又嫁给了一个很像布雷特的人,只是比布雷特更活泼些,而且比布雷特有钱多了。罗杰和桃瑞丝也离婚了。桃瑞丝过得很不好,她在一个州政府机关工作,整天打印文件。萨曼莎高兴地宣布,她在家里待烦了,找了一份工作。米拉感到震惊。萨曼莎的孩子休吉才三岁,就连弗勒也才是个六岁的小孩。她认为这样做太过于贪心。萨曼莎不再染发,脸颊上也不再扑腮红,可她走路的样子仍然像一个机器娃娃。他们家的问题层出不穷。萨曼莎上班时,弗勒在学校生病了,发高烧,不得不让邻居帮忙照顾。萨曼莎将休吉也交给同一个邻居照顾,结果休吉从树屋里掉下来,摔断了手腕。萨曼莎赶到医院签家属同意书之前,他在急诊室里受了几个小时的罪。听到这些,米拉撇了撇嘴。之所以会发生这些事,全都是因为萨曼莎不在家。如果她安安分分在家带孩子,事情就不至于发展成这样,甚至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米拉自己是绝不会让自己三岁的儿子在树屋里玩的。每当萨曼莎打电话来,告诉米拉最近又出了什么祸事,她总会冷冷地批评她。 肖恩和奥利安搬到了巴哈马群岛,据她信上所说,肖恩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他们在那里买了一艘小船,过上了天堂般的日子。玛莎又回到学校去了。一开始她只是旁听生,后来因为成绩好,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她说,她想当一名律师。听到这话,米拉又撇了撇嘴,简直太荒唐了,诺姆也这样认为。待玛莎完成学业时,她都已经三十七八岁了,谁肯聘用一个没有经验的中年女律师呢?诺姆对米拉保证,玛莎连法学院也进不了。米拉是相信这点的。她只需看看自己周围的情况,就知道诺姆说的是实情。最后米拉说“嗯,只要她高兴就好”,掩饰了她不高兴的真正原因——身边的朋友已经没剩几个了。大家都在工作、学习,或者已经离开。她只能在偶尔一次的晚间聚会上见到她们。后来,有一件事打破了这种局面。 那是莉莉的主意。她说,她已经很久没有出去过了,她的朋友桑德拉和杰拉尔丁也是,所以大家何不一起聚聚,再叫上以前的那群人,大家一起去打保龄球如何?玛莎和乔治、萨曼莎和辛普、米拉和诺姆、莉莉和卡尔,还有新加入的两对夫妇,他们都是卡尔和莉莉的老朋友。这听起来很不错,大家一致赞同。 没轮到她们的时候,她们就站在球场外聊天,还从吧台点了很多饮料。米拉很高兴见到他们。萨曼莎的状态让她很吃惊,她看上去紧张又疲倦,可嘴里却说个不停,就像她曾经唠叨家里发生的灾难。辛普还如往常一样,以谄媚而故作亲密的方式表现着他的圆滑。他很快灌下了两杯马丁尼酒,但他喝酒从来不会脸红。玛莎看上去很高兴。她小巧玲珑,有着瓷白的肌肤和一双深邃的蓝眼睛。她的样子很甜美,或许正因为这样,她才容易大惊小怪。 “啊,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她正在笑乔治,“那个浑蛋!我告诉他放错了,他偏不听,他也不再退回去看看!就像瞎了眼的白痴一样,还在继续干!等到他发现镶板倾斜得都快和楼梯扶手平行了,他才停下来。天哪!”她笑着说,“结果,每块都斜了很多。我就朝他嚷嚷,可是,嘿,那个男人太没用了。” 乔治坐在那儿看着她,面无表情,但萨曼莎不太喜欢玛莎批评人的方式。如果是像平常一样的笑声,或者用更缓和一点儿的语气,这也许会是个有趣的故事,可是玛莎的笑声中有太多真实的愤怒,她的措辞也太激烈了。 “噢,好了。”突然传来萨曼莎安慰的声音,“乔治是一个诗人,又不是木匠。辛普连灯都挂不好,最后还得叫我父亲出马。还记得吗,辛普?”她转向他,欢快地说。 “萨曼莎,其实我自己能挂好的。是因为休吉,他总是把螺丝钉拿走,又不知道丢哪儿去了。” “得了吧,辛普!” “是真的!”他几乎是在哀诉,“你做什么那孩子都会捣乱。” “唉,至少乔治还尝试过,”米拉生硬地说,“诺姆根本管都不会管。上周,我还是自己把百叶窗穿起来的。诺姆就坐在那儿看球赛。” “呃,米拉,他每天都要工作嘛。”卡尔懒懒地说。 “你以为我就什么都不用做了?”她尖锐地反驳道。 卡尔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似的,继续说:“这样一来,他就能一边看球赛,一边看你的屁股。” 乔治避开了这场由他的毛病引发的谈话。他总是尽量不和人交谈,要说话也是跟女人说。乔治在一家大公司做无名的工作。他业余时间会写诗,但从没拿给任何人看过。他把阁楼简单修理了一下,把他收集的那些神秘的书放了进去,他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里。他们有两个孩子和一辆开了九年的破车。玛莎每次坐上去都会边踢边骂。男人和女人都觉得乔治很奇怪,因为他从不站在厨房里谈论足球和汽车。他总是和女人们坐在一起,有时候会和她们聊天,但更多时候一言不发。他曾经对米拉坦言自己更喜欢女人,说她们更加活泼、有趣和敏锐,她们会和别人打成一片,而男人就不会。每次和乔治聊天,他都会把话题引向某个神秘的教义之类的东西。他可以讲上几个小时的卡巴拉[卡巴拉(Kabbalah),犹太教的神秘哲学,全称“卡巴拉生命树”。它被视为神创造宇宙的蓝图,或者神体的构造图。]或者《吠陀经》[吠陀经(Vedas),婆罗门教和现代印度教最重要的经典。“吠陀”,是“知识”“启示”的意思。]。没有人会对此感兴趣,也没有人会听。如果从这些还看不出他一点儿都不像男人,那么,还有他瘦小的身材,像挂在铁丝衣架上的软料衣服似的无精打采。他颤颤巍巍,膝盖弯曲,看起来总是一副要跌倒的样子。米拉觉得他简直像是羞于拥有一具躯体,而他沉浸在他的“研究”中时,甚至会忘了这具肉体的存在。不过,乔治喜欢跳舞,而且跳得不错,玛莎常说,他还是个性爱高手。 “你该和乔治试试的,”每当米拉抱怨她和诺姆的性生活时,玛莎就会说,“我说真的。他的床上功夫很棒。”这时,米拉会略带狐疑地盯着她。她从没听一个女人这么说过自己的丈夫。“如果说我们的性生活有什么问题,那都是我的缘故。”玛莎坚持说,“我们做爱的感觉很好,只是我到不了高潮。” “自慰呢?” “不能,自慰也不能。不管怎样,就是到不了。不过,乔治倒是乐意花上几个小时来帮我,他甚至很高兴能帮我。但还是没用。我想我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轮到米拉和玛莎之后,她们就去打球,回来后远离人群,两人单独坐在一起。 “莉莉的朋友都很奇怪。”米拉不以为然地说。 “是啊,很与众不同。”她们暗中把他们四个审视了一遍。哈利又矮又胖,面色灰白。她们听说他做了违法的事,喜欢赌马还是什么的,可他的形象与电影里的罪犯一点儿都不符合。他看上去阴郁中带着疲倦,好像连睁眼都很费力。汤姆则是个大块头,他个子很高,肌肉发达,看上去像是干重体力活的人。他发色很深,眉眼深邃,总是与不熟悉的人保持距离,皱着浓眉打量别人。他的妻子也不太与人接近,她没有待在他身边,但离他也不太远。她穿一件镶银线的淡蓝色包身裙,薄薄的针织面料紧裹住身体。她的身材还不错。她把淡蓝色的缎面高跟鞋脱下来,换上保龄球鞋,把换下来的高跟鞋放在凳子下面,上面放着她的银色手包。她的头发染成金色,高高地盘在头顶,还戴了假睫毛。打保龄球的时候穿成这样,是有点儿另类。 莉莉打倒了三根球柱,叹了口气,转过来加入玛莎和米拉的聊天中。她重重地坐在长凳上。她今天也穿着参加派对的裙子,缎面衬衫配短上衣,头上还插了一把水钻发梳。 “那个杰拉尔丁可真不简单。”玛莎说。 像她丈夫一样,杰拉尔丁也比较矮小,还有一点儿丰满,但凹凸有致。她精力非常充沛,一边说话,一边摆弄着手中的木球,用力把球抛出去,让它在球道上一直滚到头。她看起来有用不完的力气。 “是啊,她很性感,向来如此。”莉莉说。 米拉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女人。性感是什么意思?她什么地方让人觉得性感了?她并不比她们中任何一个人更有魅力,尤其比起莉莉。照米拉看来,她有点儿胖。她并不像其他女人那样扭动腰肢,也没有弯下身子,或有任何搔首弄姿的举动。可那些男人似乎很为她着迷。 “那个——他叫什么来着,莉莉?那个大个儿……” “汤姆。” “噢,对,他看起来好像很讨厌她。” 那个男人正在看杰拉尔丁打球,他的表情很阴郁。 “是啊,”莉莉叹了口气说,“他很奇怪。你知道吗?杰拉尔丁人挺好的,风趣活泼。可是汤姆,呃,我说不好。他们都是老邻居,卡尔和汤姆、哈利和迪娜[迪娜(Dina),杰拉尔丁(Geraldine)的昵称。],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只是迪娜年龄要小一些。那些男人都很奇怪,他们都很守旧。要说卡尔不好,那汤姆就更糟糕了。他们不知道怎么去生活,只知道怎么去扼杀。哈利还好,他对杰拉尔丁不错。偶尔会有像黑手党一样的人从黑色轿车里出来恐吓她。我猜他们是来找哈利麻烦的。可怜的桑德拉,她从没走出过家门。汤姆把她锁在家里,他自己拿着钥匙,所以我才策划了今天的派对,我想帮帮她,让她喘口气。” “你的意思是他真的把她锁在家里?”米拉惊呼。 “我是说……她住在法明顿的一座小房子里,距离商店很远,而她又没有车。” “她的朋友有车吧。” 莉莉看向一边,闪烁其词:“是——吧,也许吧。” 杰拉尔丁全中了。她高兴得跳起来,一边拍手,一边转过身热情地朝卡尔喊:“卡尔,我很棒,是不是?”她抱了抱卡尔和站在他身边的乔治,又跑过去抱了抱桑德拉。接着,她欢蹦乱跳地朝三个女人走过来,重重地坐在她们旁边的凳子上。 “你们看到了吗?” 她那暖棕色的眼睛带着笑意看向你,喋喋不休地说着她之前打得多么不好,后来又是如何提高的;她看着别人打,别人得分高她就高兴地叫起来,别人得分低她就大呼遗憾;再次轮到她的时候,她就边喊着“看我的!”边迈着军人般的步伐走向起点线。 其实,她兴奋过了头。大家都看着她,她自己却浑然不觉。每个人都看着她,被深深感染了。萨曼莎很羡慕杰拉尔丁的率性和快乐,但她不喜欢辛普对她的态度,于是,她对米拉和玛莎说:“她真够拼的,依我看,简直是有病,对吧?”米拉也这么认为,但她觉得她是无辜的。“这样可不太好。我都有点儿替她担心了。” 玛莎咯咯轻笑着说:“天哪,你真傻!她就是个发情的婊子!” “噢,她只是喜欢引人注意而已,”莉莉语气和善地反驳道,“她一直都是这样,她没有恶意的。” “她很棒!”玛莎说,“我喜欢她!可她仍然是个十足的贱人啊。” 男人们的反应并不在口头上。辛普似乎没注意到她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他溜到她身边,偷偷用一只手搂着她,紧贴着她的脸,对她露出故作亲密的笑容;诺姆离她很远,可眼睛一直没离开她;卡尔也离她很远,可是每当她朝他走过来,他都会笑着用一只手搂住她。只有汤姆阴森森地盯着她,每次她跳着朝他走过来,说些什么话逗他时,他就会不客气地回她两句,转身离开。哈利则坐在长凳上,看着这一切,温和地笑着,一副懒散的样子。她每次走过去,都会搂着他或者拥着他,要么用其他方式碰碰他。他总是无动于衷,只是茫然地对着她笑。 打完保龄球后,他们就去餐馆喝酒吃东西。那家餐馆又大又空,里面有几张长桌和一台自动点唱机。吧台占据了整面墙。那地方看上去很简陋,也不是特别干净,只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站在吧台前。诺姆撇了撇嘴,瞪着米拉。 他在无声地表达,你看,你的朋友常来的就是这种地方。 “丈夫们不要挨着妻子坐!”萨曼莎安排道。这是她们的老规矩,以促进交流。虽然他们已经认识多年,这样分开坐也不会觉得新奇,可他们仍然老老实实地换了座位。但是汤姆对萨曼莎怒目而视。他挨着他的妻子坐在桌子的一端,挨着莉莉。他和谁都不说话。米拉也靠近桌边,一边是哈利,另一边是乔治。杰拉尔丁已经踏入舞池了,她往自动点唱机里投了币,跳着舞回到桌边。 “有人想跳舞吗?” 辛普一跃而起。其他人也陆续两两起身。诺姆领着萨曼莎进入舞池。只剩下汤姆和桑德拉坐在桌子的一边,哈利和米拉在另一边。 “你还真不一样。” “不一样?” “我也不一样。” “哦?” “我住在下水道里。看得出来吗?” 她不以为然地看着他。 “我敢打赌,你老公一定是个差劲的情人。” “你再说一遍!” “我看得出来,我什么都能看出来。”他轻松地说,懒懒地扫视着周围,寻找侍者。他打了个手势要了杯酒,然后转身对米拉说:“你用不着对我摆架子,没必要。” 她小口抿着酒。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她的语气有些冲了。她低头盯着桌子。 “我也是个差劲的情人。”他继续说。他说话时声音轻柔而缥缈,好像连嘴唇都不动一下,表情冷漠。他甚至看都不看她,似乎只是疲倦地凝视着前方。“没错,可怜的杰拉尔丁,她白纸一张。她十六岁就嫁给了我,她求我娶她,我就娶了。可怜的孩子,她父亲经常毒打她,她得逃出那个家。我当时二十五岁。我从小就认识她,你知道吗?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你看她,她现在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了,你肯定看不出来,是吧?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可我什么都为她做不了,再也不能了。很多年前就是这样了。只要我不在她身边,就给她打电话,我跑很远的路去打电话,只是想和她说说话,你知道吗,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我什么也做不了。它自己就硬了,精液喷在我的裤子上,顺着腿流下来。但是,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我却什么也做不了。不只是杰拉尔丁,其他人我也试过,可仍然不行。” 当音乐换成摇滚乐时,跳舞的人回来了。辛普请米拉跳舞,她马上站了起来。杰拉尔丁正领着卡尔跳某种林迪舞和摇摆舞的混合舞。一曲舞毕,米拉从另一张桌子旁拉了把椅子过来,坐在玛莎和萨曼莎中间。哈利独自坐在桌子另一端,盯着墙看。杰拉尔丁跳得正欢,她把每一个能拉上的人都拉着在屋里旋转。 比萨端上来了,大家都开始吃,除了杰拉尔丁。 “吃吃吃,你怎么能光想着吃呢!”她独自舞动着,在桌边徘徊,“嘿,哈利,亲爱的,快过来!” 哈利没有转身看她,只是摇了摇头。 “卡尔?”此时,音乐换成了慢拍。“噢!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杰拉尔丁激动得快掉眼泪了。 桑德拉怜爱地看着她。“迪娜,我和你跳。”她同情地说。 汤姆的大手猛地抓住她的胳膊,拧了她一下,把她拉回椅子上。 “哎哟!”她大叫一声。 “你坐下!”他命令她。 乔治站了起来。“宝贝儿,我来和你跳。”他放下吃了一半的比萨,亲切地说。 杰拉尔丁贴在他身上,他们开始一起摇摆。又上了一些饮料。比萨吃完后,大家又都站起来跳舞。这时,一群穿着黑色皮夹克,手里拿着摩托车头盔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他们聚集在吧台前。诺姆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米拉,米拉不理会他,可已经默默地准备离开。她拿起桌上的烟和打火机,塞进手提包里。杰拉尔丁把她最喜欢的歌又放了一遍。其他人坐了下来,她和乔治还在跳舞,紧紧贴在一起摇摆着。玛莎向前探出身子,想和桑德拉说话,可桑德拉几乎头也不敢抬,只是含含糊糊地应了几句。汤姆时不时会把目光从杰拉尔丁身上移开,盯着桑德拉,就好像在检查一个开战之初被抓住的俘虏,生怕他在战争中动什么手脚。俘虏的手被反绑在身后,他的双脚也被捆在一起,你把他丢在战壕的一角,此时敌人在向你射击,你还得反击,脸上满是泥浆和炮灰,你怒不可遏,又要时刻保持警惕。可你还得时不时回头看看,确保俘虏没有挣脱束缚,没有挣扎着爬过去,捡起掉在地上的带刺刀的步枪,一刀刺向你的背。虽然桑德拉盯着面前的桌子,可每次汤姆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都会眨动一下,她眼角的余光能感受到汤姆的视线。 此时,音乐换成了伦巴。杰拉尔丁和乔治还贴在一起跳着舞。他们不只是摇摆,屁股也贴到了一起,还相互轻轻撞着,好像在做爱一样。玛莎问了桑德拉关于孩子的问题,桑德拉刚回答完,突然,汤姆一下子站起来,撞翻了自己的椅子,跨进舞池打了乔治一拳。乔治用手护住脸。大家都站了起来。卡尔和辛普试图抓住汤姆的手臂。萨曼莎叫了出来:“辛普!你的牙齿!当心你的牙齿!”她抓着汤姆的外套,汤姆朝辛普挥拳,辛普躲开了。然后汤姆抓着辛普的手臂,把他的外套袖子扯了下来。女人们围聚起来,用拳头捶着汤姆,试图把他从乔治身边拉开。乔治坐在高脚凳上,双手抱着头。保安从酒吧后面进来了。他个头比汤姆小,但他抓住汤姆的双臂,拖着他朝门外走。走到门口时,汤姆转过身,对保安说了些什么,可保安仍然没有松手,他又回头看向这边的桌子,望了望瘫倒在地、面色惨白的桑德拉。 “你他妈的还不滚回家去!”他吼道。桑德拉抓起她的包和外套,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你他妈的还没付酒钱呢。”乔治厌恶地说。 10 诺姆嘴唇紧闭,牢牢抓住米拉的胳膊肘,把她都抓疼了。然后他向大家道了晚安。她很庆幸,第二天电话响个不停的时候,他到外面打高尔夫球去了。这就是你那些朋友,他说,他再也不会和这群粗鲁之徒来往。她争辩说,只有汤姆很粗鲁,而且他不是他们的朋友。他不和她争,但他不会再参加和他们有关的一切派对,也不会邀请他们中的任何人,不会再和他们来往。就是这样了。 “可他们是我的朋友啊,诺姆!”米拉抗议道。 他冷冷地看着她:“那是你的问题,他们又不是我的朋友。” “可你那些无聊的医生聚餐,每次我都去了。”她都快哭出来了。 “我的朋友很礼貌,很正派。你不想参加,我也不会逼你去。” “你不参加算了,我自己去。”她倔强地说。 “你也不许去。”他严厉地沉声说。 这让她想起了桑德拉被汤姆拉着坐下时的样子,她明白那个女人的感受。你没办法摆脱他们,没有办法。她不会去,当然不会去了。他不会允许她去了。她已是一个三十二岁的成年女性,可还得像孩子一样需要得到别人的允许。她坐下来,心情沉郁,无可奈何。 第二天,她们打电话来,对昨天发生的事情解释、说明或妄加揣测。可米拉已经不再对此感兴趣了,这一切都太粗野了。 萨曼莎兴奋又激动地讲个没完。她咯咯笑着承认,当时她只想到一件事,那就是辛普的假牙。去年,他把整口牙都换了,花了他一千五百美元。乔治的懦弱让她很惊讶,她很同情玛莎。还有那个叫汤姆的简直是疯了! 莉莉则对桑德拉满怀同情。她说,可想而知,她过着怎样的生活。 “有天晚上,我和她一起去参加特百惠派对。噢,一点儿都不好玩儿,无聊死了,就是为那些愚蠢的家庭主妇办的,你知道的。但那好歹也是一个出门的机会,于是我问她要不要去。最后她说服了汤姆,还是来了。我开车接上她,载着她到我的朋友贝蒂家去,派对就是他们办的。派对结束后,大家都回家了,贝蒂拿出一瓶酒,我们畅饮一番。我们玩得可开心了!我们聊天,说笑,非常高兴。可是,我们待得有些晚了,我估计,我送桑德拉回家时已经是半夜了。我们走进她家大门。我们聊得太投机了,根本停不下来。于是,桑德拉让我进去喝点儿咖啡,因为我喝醉了,不方便开车。当时,汤姆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看了她一眼,立马冲上去狠狠地扇了她一巴掌,把她打倒在地。然后,他朝我走过来,我赶紧逃走了。” “他还想打你吗?”米拉惊骇不已。 “当然。他还以为他是在帮卡尔的忙呢。” “莉莉!” “哦,他们就是那样的。你不知道。那是他们老一套的做法,他们以前是邻居。” 米拉把哈利说的话告诉她。莉莉并不惊讶。 “是啊,可怜的哈利。他人一点儿都不坏。我们来到这世上都是白纸一张。残暴是一种生活方式。若不这样,男人们会感觉自己一无是处,明白吗?” 她很同情乔治,却又有点儿瞧不起他。 “你和那样的人打交道的时候,得按他们的方式来。”她冷冷地说。 从那以后,再没有桑德拉和汤姆的消息。乔治脸上的伤痊愈后,哈利和杰拉尔丁依然高高兴兴地出去。莉莉和卡尔仍然和他们来往。 可是,她的朋友们对这次事件的反应让米拉百思不得其解。她认真地想了好几个星期。不管他们观点如何,都觉得那个晚上充满戏剧性。确实发生了些事情,那是铁的事实。似乎他们还很羡慕汤姆的率性——这样的念头在她脑中一闪而过,她想想都觉得厌恶。他们自己的生活里也有很多微妙之处:微妙的权力游戏、微妙的惩罚和微妙的奖励。这个汤姆可能是个野蛮人,可他的行为中也有一些干净、直率的东西。 只有玛莎不这么认为。在这群朋友中,只有玛莎不怪乔治。她认为,杰拉尔丁自己招蜂引蝶,乔治只是逢场作戏。他没有逼迫她,也没有对她动手动脚,一切都很自然。所以,汤姆因为迷恋杰拉尔丁而打乔治,是在以清教徒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欲望。乔治能怎么样呢?汤姆比他重三十公斤,比他身强力壮得多。所以,他防卫的方式是护着自己,那是一种理智的、非暴力的做法。 米拉吞吞吐吐地向玛莎讲述了她的困惑,她感觉,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场面,觉得这令人兴奋。“可这是为什么呀,你说呢?” 玛莎冷笑一声。“这个嘛,你应该知道的啊,米拉。”她阴阳怪气地说道。 米拉困惑地看着她。 “汤姆和桑德拉之间的关系让她们想起了她们自己和丈夫之间的关系。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米拉摇了摇头。真是太荒谬了。诺姆从不打她,她也不害怕他。她从玛莎家回去,一路上心情很烦躁。诺姆说得对。她的朋友们一点儿都不文明,一点儿都不优雅。她们怎么就不能变得更加……能被人接受呢!她真心觉得诺姆说得没错。她应当接受他的命令。于是她决定只在白天去会她的朋友。可她暂时不想见到玛莎,玛莎简直是个泼妇。她只想见莉莉和萨曼莎。 可要见莉莉也越来越难。 莉莉的儿子卡洛斯长到六岁时,简直变成了一个怪物。他时而残暴凶狠,时而又像得了紧张性精神分裂症一样胆小羞怯。他去上学后,更加表现出胆小的一面。他很少说话,也不做作业,甚至不回答老师的问题。可一旦放了学,回到自己住的街区,他就开始羞辱其他孩子,他打他们,骂他们,朝他们扔石子,按响他们家的门铃又跑开。 他的行为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善。到他八岁时,就已经在邻里间出名了,还被扣上了怪人的帽子。处在他那个年龄段的孩子,全都比他小一些,他们一看见他就跑。这些年来,那些有哥哥的孩子会去找他们的哥哥帮忙。于是,大一点儿的孩子就开始报复他。他们会在上学的路上拦住他,因为那时他总是很胆小。他们会联合起来对付他,打他,把他推倒,撕烂他的衣服。然后他就会哭着跑回家,不肯去上学了。莉莉抓狂地跑去学校,让他们想办法解决。她向卡尔哭诉,让他想想办法。最后,她提出开车送卡洛斯上学,放学后再接他回来。 可是,他总有自己出门的时候。一天下午,他独自走进街角一家糖果店,准备买一个甜筒。一群孩子看见了,就跟着他,等他出来时,他们把他团团围住。他们羞辱他,嘲笑他,逼着他走到离家较远的一个废弃加油站后面的空地上。他们把冰激凌涂在他的脸上。他们叫其中一人去找绳子。他们一边等一边羞辱他,威胁他。卡洛斯被逼急了,可他们人太多,他再拼命也没有用。绳子拿来后,他们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想把他吊在树枝上。可他个头太大了,又在拼命挣扎,没那么容易挂上去。树枝太细了,承受不住他的体重,而他们又没法拽着他往更高处爬。他们争论着,那愤怒的吵闹声穿透了秋日午后的余晖。 最后,他们决定把他吊在加油站坡形屋顶的边缘。他们把他拖过去,他尖叫着,拳打脚踢。他们用绳子套住他,其中一个孩子爬上屋顶,把绳子的一头拴在烟囱上,然后爬下来。他们抬头向上望着,不知道怎样才能把他吊起来。他们从电影里看到的都是用马拉的,于是,他们决定用自行车。 一个住在附近的女人听到了吵闹声和哭喊声。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只是从窗口往外看了一眼,她看到一群孩子像往常一样大吵大闹着。可声音越来越高,和往常有些不一样。她又往外看了一眼,看到一个孩子脖子上套着绳索站在废弃的加油站前。于是她报了警。警察像骑兵一样赶到了,孩子们作鸟兽散,只留下卡洛斯,他站在那儿,哭得歇斯底里,未绑紧的绳子还缠在他身上。 警察蹲下来,帮他解开绳子,他们试图安抚他,问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知不知道是谁干的。但卡洛斯只是哭。他们想让他坐进警车里,可是他踢他们,骂他们杂种,还把绳子扯开,跑掉了。警察跳进车里,开车跟着他。见他冲进一家院子里,他们按响了那家的门铃。应门的是莉莉,安德里亚就站在她身后。她一一回答了他们的盘问:是的,她有一个金发蓝眼的儿子,没错,他在家,他刚回来。他们坚持要进来看看他怎么样了。于是,她让他们进了卡洛斯的房间。他们进去时,他抬起头看着他们,满脸的挑衅和愤怒。其中一个警察在那孩子的床边蹲下来,轻声和他说话。他检查了一下卡洛斯的脖子,平静地问他是哪些孩子干的,有没有伤着他。但卡洛斯就是不肯张开他那发青的嘴唇。 莉莉完全摸不着头脑。片刻之前,卡洛斯从后门飞一般地冲进来,她转头笑着跟他打招呼,他却朝她大叫:“贱人!没用的贱人!”然后冲进房间,砰的一声摔上了门。她正要去他房间,就听到门铃响了,然后警察们就进来了。他们问他话,他也不回答。他做什么了?她那双大眼睛愈发深陷,黑眼圈更暗沉了,眼窝仿佛嵌在一副骷髅上。警察走了。她转身问安德里亚:“怎么了?怎么回事?” 十一岁的安德里亚向她解释了刚才发生的事。莉莉一直问:“是啊,怎么回事?他做了什么?”安德里亚解释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莉莉终于明白了。一些男孩想把她的孩子吊死。对,就是吊死,杀了他。莉莉开始喃喃自语。 卡尔下班回来的时候,莉莉正在家里走来走去,疯了似的咕哝着,哭喊着,对着空气挥动拳头,好像天花板上住着隐形的敌人。她会突然停下来,仰起脸,挥起拳头,冲他大喊,那个想象中的敌人,那个浑蛋、人渣、垃圾。卡尔试图搞清楚状况,可他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安德里亚光看着,什么也不说,直到卡尔转过身问她。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安德里亚也不太明白,只是把知道的告诉了他。卡尔试着把莉莉推到椅子边坐下。 “没关系,莉莉,没事的。来,坐下。过来。” 她坐下了,可还在胡言乱语。卡尔进去看卡洛斯,他还躺在床上。他不和爸爸说话,但没有骂他。他从来不骂他的爸爸。卡尔确认了卡洛斯没事,又返回去看莉莉。 “莉莉,听我说,没事的。我小时候也干过同样的事。我和邻居的孩子们也曾试图把一个‘娘娘腔’吊起来。没事了,没有伤着他。只是孩子们闹着玩儿,小孩子就是那样的。” 他的声音舒缓、平和、不屑。没事的。可莉莉更狂躁了。 他耸了耸肩:“莉莉,小孩子都很坏,人都是很坏的,你没办法改变这一点。他没事了。” 莉莉安静了一会儿。她不去看卡尔,仍然好像盯着什么邪恶的东西,但她安静下来了。她不再吵闹之后,卡洛斯也振作起来。他下了床,打开门。 “好了,莉莉,我给你倒点儿喝的。”卡尔说。 卡洛斯悄悄穿过走廊,下了楼梯,在台阶上坐下来,从客厅刚好看不到那里。他的爸爸给妈妈倒了杯酒,她小口地喝着,爸爸也小口地喝着自己的饮料。她不再抽泣和哭喊,安静下来。 “可是,莉莉,听着,”卡尔又发话了,“你为什么让他自己去商店呢?你应该和他一起去的。他没有马上回来,你怎么不出去找他呢?” 莉莉又开始呼吸急促起来。卡洛斯往下走了两步,用他像妈妈一样的大眼睛远远望着。卡尔的话从宽慰变成埋怨,可声音还像往常一样平和。 “你知道那些孩子有问题,可你怎么还让他一个人出去呢?” 她准备反驳。她站直了,说:“我的天哪,卡尔,他已经八岁了,他可以到街角的商店去买一个甜筒,他必须自己去,如果他一直没有自由,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她的声音不知不觉又拔高了,她在椅子上坐下来,哭喊着,扯着自己的头发。卡尔厌恶地站起来。 “拜托,莉莉。”他抗议道,可没有用。满屋子充斥着她的哭叫声。卡洛斯走下楼梯,看着这一切。他满意了。他早就知道这全是妈妈的错。 11 晚上七点半,卡尔打电话给米拉,问她能否过去一趟。当时,她以为他只是不知所措了才打电话给她。后来,她又认为他是需要第三方在场,想让别人来评评理。 米拉进门时,莉莉一边走动,一边胡言乱语。她一看到她的朋友,就跑过去,边哭边打着手势。米拉生硬地拥抱了她。莉莉不哭了。她的眼神凄惨热切,急欲告诉米拉一切。米拉认真看着莉莉的脸,一边听着,一边点头。莉莉稍微安静下来。米拉说:“来,我们坐下,你慢慢告诉我。” 她们一起坐在沙发上,卡尔坐在屋子对面。莉莉乱七八糟地讲了一大堆,米拉叫她停下来,耐心地问她问题。讲到有些地方,莉莉又要开始胡言乱语。这时,米拉会伸出手,轻轻碰一下莉莉的胳膊。莉莉看着米拉,眼中充满恐惧。米拉就温和地笑着让莉莉再解释一遍。最后,米拉总算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可她还是不明白莉莉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嗯,你肯定很难过,有几个孩子想要杀了你的孩子。” 可不是这么简单。莉莉依然哭喊不止。“根,根,根!”她大声喊道,“你需要根!可是你每走到一个地方都有人想杀了你,你又怎么扎根呢?我努力在这邻里间给他们一个家,可结果呢?现在我们又能去哪儿?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根!我需要根!” 过了很久,米拉才渐渐理出一些头绪。莉莉的脑中,家、安全感、恐惧和暴力都纠缠在一起。它们之间的矛盾抑或关系快把莉莉逼疯了。人若没有一个感觉安全、可以舒心睡觉的地方,就会疯掉。米拉试着这样对莉莉说: “所以,你觉得你和你的孩子不安全,你没有地方可去,那么……” 可莉莉并没在听。她的声音又到了另一个境界,它像一根绳索,紧紧缠住她们。她走来走去,走来走去,反反复复,什么也听不进去,痛苦地哀嚎着。她自己的感受和声音令她眩晕。她像是坐在一个飞转不停的游艺机上旋转,根本停不下来,她没办法让它停下来,只好不停地尖叫。 “啊,天哪,让我死了吧,我想去死,求求你,谁来,杀了我。卡尔,杀了我!米拉!谁来!杀了我!我再也受不了了!”她突然跳起来,冲进厨房。卡尔和米拉跟在她身后。她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大菜刀。卡尔一把抓住她,她挣扎着,咆哮着:“杀了我,杀了我!我受不了了!” 卡尔紧紧抓住她的手腕,她站在那儿,脆弱不堪。她浑身都在颤抖,她哭着说:“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杀了我。” “我觉得,你最好送她去医院。”米拉轻轻地、慢慢地说,她惊讶于自己如此轻易地想出了办法。 事情一下子就落到了卡尔头上。直到后来,过了很久,米拉才意识到这点。而他当时可能还没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平心而论,可能真的是这样。问题是,你都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还能对正在做的事负责吗?突然间,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卡尔拿来莉莉的外套,给她穿上。就在刚才,她还很狂躁,可现在,她已经服服帖帖的。 “要我和你一起去吗?”米拉担心地问。卡尔怎么一边开车一边控制好她?“可以把孩子们放在后座,我在前排稳住莉莉。” “不,不用了,米拉,没关系,我应付得了。如果你可以留下来帮我看孩子,等我回来……” “不行,我家里也没人看孩子。我把他们带回我家,你回来就来接他们吧。” “好,这样也好。”他把手放在莉莉背上,轻轻地推着她走,“好啦,莉莉,没关系的,走吧。”他一边说一边推着她出了门,走下台阶,上了车。他推着她,好像把她当成一颗会在屋里爆炸的炸弹。她已经平息下来。她一定感觉到了卡尔接手的那一刻。她一定在等待着那一刻,她全然接受了控制。她出了门,走下台阶,走进车里,一路都很温驯,只是抽泣了几声。他们开车离开的时候,她蜷着身子坐在前座上。 12 医生给莉莉打了镇静剂,当晚就让她住进了精神科病房里。她在那里待了几天后,他们告诉卡尔,要么把她转到州立精神病院,要么带她去私立医院。于是,他带她去了一家昂贵而奢华的私立医院。 米拉想了想,觉得这全都是莉莉的错。她还记得莉莉如何把卡洛斯推开,不让他碰她;她还记得他不吃午饭时,莉莉就给他吃饼干;她还记得莉莉那些狂躁的抱怨和过分的要求。她逼卡尔拿钱给她,说要买衣服,然后去杂货店买了些东西回来,说没花多少钱,其实就是买了一堆废料。但她可以用缝纫机把它改成好看的衣服。她剪了又缝,缝了又补,最后把它撕成碎片。若依米拉判断(这里的判断是指或褒或贬,或责备或不责备),卡尔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他很和善,很宽容,可莉莉还是疯了。当然,这一切都情有可原,莉莉是因为她的童年才疯掉的。但毕竟她是疯了。 几个月后,莉莉出院了。直到莉莉打电话来,米拉才知道她出院了。那天,米拉没去见她,整整那周她都没时间,因为她在忙春季大扫除。一周后,她去看了莉莉,她们一起喝了咖啡,聊了聊关于衣服的话题。其间,莉莉总是不停地打岔,和米拉讲那些可怕的治疗和她写的那些吓人的字条。她用口红在卫生纸上写“救救我!”然后把它贴在窗子上,被进来的护士发现了。周末时,她还把字条扔出窗外,掉在探病的人头上。还有,每次卡尔来看她时,她都会疯了似的求卡尔放她出去。米拉笑着点点头。当然,她最近都不会再来看莉莉了。 她几乎谁也没见。她忙着做家务,忙着接送孩子们,忙着参加家长教师联谊会的活动,忙着去医生家属的桥牌俱乐部,忙着应付他们那已然非常正式的社交生活。其他人家里能招待二十个人吃一顿正式晚餐,但他们有女佣和男管家。米拉也得做同样的事,可她只有一个人。好在她已经习惯了去应付这些。她非常忙。偶尔会有三五个电话打来。肖恩把奥利安丢在了巴哈马群岛,他带着所有的钱跑了,留下奥利安和三个孩子,一座租来的房子和两艘尚未付款的船。她不得不求助于岛上的总督和美国大使馆。他们给她和孩子买了返回美国的机票。现在,她和玛莎住在一起。葆拉也和那个有钱人离婚了,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现在正在某个地方做医院前台。特里萨的第八个孩子把她逼疯了,她把孩子淹死在了浴缸里。如今她正住在州立精神病院。 这些电话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与她毫不相干。那是一个混乱不堪的世界。而她的世界整齐、干净,闪闪发光。但必须承认,这也是一个自私、狭小、令人恼火的世界,她对此心知肚明。两个孩子经常互相咆哮。每次发现毛巾被弄脏了,她都忍不住冲他们大吼。诺姆经常不在家。就算他在家的时候,一切也都得合他心意,否则他就会骂骂咧咧。是他在撑起这个家,不是吗?是他用汗水和自由换来的这一切,不是吗?所以,一切都得让他高兴,不然他就会大发雷霆,会破口大骂。如果有谁破坏了他的计划,他就会把“犯人”关进房间。 约翰·肯尼迪被刺杀的时候,米拉正在忙秋季大扫除。她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个消息,简直不敢相信。她曾在诺姆的强烈反对之下投票给他。投票的分歧导致了他们多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吵架。他是不可能死的。她拿着收音机不放。报道的口径不一致,有的说他死了,有的说他没死。事实证明,他真的死了。米拉想起了玛丽莲·梦露自杀的时候。她总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有所联系,但又说不清有何联系。她脑中浮现出各种画面。她替他哀悼,放下手中的活儿,去看电视上的葬礼报道。她看着杰奎琳·肯尼迪极力抑制悲痛的样子,看着夏尔·戴高乐跟在马拉着的灵车后面。她想象戴高乐踩到了马粪,甚至还笑了出来。 生活还要继续。她接到一个电话:肖恩和奥利安离婚了,或者说终于让奥利安同意离婚了。他愿意每年给她和三个孩子一万美元抚养费。和大多数离婚女人相比,这已算丰厚。可是在那奢华的年代,这些钱还不够养活四个人。肖恩在东汉普顿区的海上买了一座小房子,把他的情妇接了过去。 一天下午,米拉感到突如其来的孤独和无聊,就去看望莉莉。上次见到她时那副呆板的面孔已经不见了,可米拉没料到她会变成这副模样。莉莉看上去老多了。她和米拉一样大,都是三十四岁,可从面相看说她多大年纪都可以。你说不清她到底有多少岁,只能说她老了。她瘦得吓人,也越发憔悴了。她那染过的头发长长了,有好几种颜色。发根处的几厘米是黑色,黑色中点缀着灰白,黑色渐渐转为红色,到发尾处又愈发变浅。莉莉穿着一件没有腰带的薄棉家居服。她看上去就像从某个落后村庄出来的女佣,营养不良,劳累过度,一度经受打击和绝望。米拉惊骇地站在那里。莉莉的形象比任何言语都更有说服力。她用不着再做任何解释和劝说,也没什么好责备的。莉莉都变成了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突然,她就相信了莉莉生存的痛苦,或者说,她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痛苦。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用不着判断,也不用承担责任,更不用摆出一副公正的面孔。无须辩护,无须解释。事实就摆在眼前。 莉莉用颤抖的手倒了咖啡,却忘了放牛奶。咖啡快喝完的时候,她又跳起来从箱子里取出一盒蛋糕。那是她特意为米拉买的。“我忘了。”她焦虑地说。又出错了。 “看看我,看看他们都对我做了些什么。”莉莉说,可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在唱歌,像是某种压抑的、走音的哭号。她伸出双手,那双手几乎是橘色的,米拉这才发现,莉莉的脸也是蜡黄的。“他们给我吃药丸,害我生了黄疸病。”莉莉唱道,“他们弄得我冒虚汗。你摸摸我的手。”她的手又湿又滑。“我浑身都在冒虚汗。我不停地发抖。我讨厌那些医生。只要能把你从办公室打发出去,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我只是一个疯女人,他们管我干什么呢?米拉,我减少了剂量,但我不敢停药。我不能再回到那里去了,米拉,如果再回去,我会死的,会疯掉的。” 米拉站起来,走到橱柜前,打开一个抽屉,想找一副蛋糕叉。莉莉没有注意到。抽屉里的乱七八糟把米拉吓了一跳。可她还是仔细翻找着,找到了几把叉子。 “卡尔说我什么都做不好。米拉,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尽力了。我扫了又扫,收拾了又收拾。如果我不干活儿,他们又会把我送回去。我再也受不了了,米拉,太折磨人了,太野蛮了,你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对你做的那些事!现在我的记忆力也不行了。每次卡尔去,我都求他带我出去,他只是不停地说:‘没事,孩子,会好的。’他无动于衷!无动于衷!他不管他们对我做什么。每天,他们进来,把你带到一个屋子里,把你的衣服脱光,一丝不挂。米拉,就好像你根本不是个人。他们把你扔在台子上,绑起来。米拉,他们把你绑在桌子上啊!然后,他们会电你一下,太可怕了,简直是对你的侮辱!他们不在乎对你做什么,你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疯女人,你没有尊严。” 莉莉用叉子叉起蛋糕,但并没有放进嘴里。她把盘子里的蛋糕切得乱七八糟。她的表情很扭曲,两眼间有一道深深的纹路,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好像还在望着那些令人恐怖的情景。她的整张面孔都很紧张,嘴边的皱纹像化妆师用黑色铅笔画上去的,面颊的皮肤绷得紧紧的。 “所以,我回到家里,尽力打扫。我知道,如果我不做事,他们还会把我送回去。可是卡尔,他做了什么呢?他只知道坐在椅子上看电视。我求他,恳请他周末带我们出去,去野餐或者露营,别的活动也行。孩子们在慢慢长大,我们一家人还从没一起出去过。你需要一个家庭,它应该像个家的样子。可他却说,如果我再要求,他就搬回车库上面那个屋子里去。那又有什么不同呢?不过是屋里又少塞一个人罢了。他每晚回到家就像一个纳粹分子,他走进来,站在门口指指点点,他看起来好冷酷,像个教官似的。‘莉莉,碗擦干了吗?’擦干有什么意义?它们自己会干的。可是,我还是得跑过去把它们擦干,不然就得和他争论,说我没有时间,或者不想擦,或者没必要擦,然后我们就会吵起来,而错的总是我,不管我做什么、说什么,我还没开始就错了。我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她正在把盘子里的蛋糕屑捣碎。米拉看着她,久久回不过神来,她觉得自己就好像乘着一叶扁舟来到了大海深处。 “我忘了洗他的袜子。你知道吗,他的袜子都是深色的,我不想把它们和白色衣物放在一起混着洗。袜子只有几双,我就忘了洗了。这样就是疯了吗?这很可怕吗?看他的样子好像马上又要让车把我拉走似的。他非常生气,脸色铁青,气得说不出话来,死死闭着嘴。于是,我说我可以手洗。可他马上就要出门,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所以我说:‘那就穿你的白袜子吧,它们是干净的。’他那样子就像是我打了他一样。其实他也可以穿脏袜子啊,是不是,米拉?我疯了吗?我就开始洗袜子,他就在屋里走来走去,好像背后随时会伸出一把刀来似的,我很慌张,赶快把袜子放在炉子上烘干。这时,卡洛斯开始发脾气,嗯,我不知道他不喜欢吃煮得太嫩的鸡蛋,于是我忘了烤在炉子上的袜子,结果把它们烤煳了。什么味儿!”她开始咯咯地笑,“烤糊的袜子!你以前有没有闻过……”这时,她真的在笑了,哈哈大笑,笑得迸出了眼泪,“你真该看看卡尔当时的表情!” 莉莉的动作又急又快,但不太受控制。她想站起来倒咖啡,可起身的时候,又有些摇摆不定,似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起来。她喋喋不休:“我觉得男人们已经死了。你知道吗,他们没有生气。你知道吗,我关注了杂志和电视上的那些女性讨论小组。那些女人太棒了,她们是那么美好,那么有力量,那么有活力。你知道玛丽·吉布森吗?她可真了不起!她说她做那些妇女测试时没有一次是及格的。我也会做那些测试。你知道吗,就是那些杂志上的测试,给自己打分,看你是不是一个好妻子、好妈妈,或者好女人。我总是不及格。玛丽说,错不在我们,而在于那些测试!”莉莉带着某种愉快的傲慢这样说道,面带笑容。“我喜欢她。你也应该看看她的节目,十点开播。还有凯瑟琳·卡森,她离婚了,她对那些分数分析得可准了。”莉莉不停地聊着她在电视上的朋友们。米拉心想,也许她们是她唯一的朋友了。 “啊,是她们拯救了我,治好了我的疯癫。我知道他想把我送回那儿,可我不会让他得逞。不会的,不会的。”她说完了,依旧是从前那副倔强而执拗的样子。她扬起下巴,那双令人畏惧的眼睛仿佛盯着远处燃烧的火焰。她那单薄的身体在松松垮垮的居家服之下缩紧,像钢铁一般坚硬而有棱角。 13 “她还没有吸取教训。”玛莎以严厉而幽默的口吻直截了当地说,“该死的浑蛋们试图给她洗脑:你还没学会接受你的生活。肏蛋的是,她最好还是学会这个,不然,没准儿哪天他们又会把她送回那儿,快到不容她反应过来。” “她那么努力地在抗争。” “去他妈的!她得适应这个世界。如果这个世界疯了,你最好也跟着疯,不然他们就会把你关到精神病院里去。天杀的精神科医生。除了她的精神,他们没去糟蹋她的其他东西,我已经很惊讶了。据我所知,每个去看精神病的漂亮女人,包括我自己,最后都得一丝不挂地躺在那张床上。” 米拉不太喜欢玛莎的言辞和她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不过玛莎总归是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某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和玛莎说过话后,米拉往往会觉得呼吸畅快多了。可有时候,她又觉得自己是一个偷窥狂,在窥视玛莎的生活。 “真的吗?发生什么事了?” 玛莎毫不难堪地讲述起来,一边讲还一边笑。她嘲笑精神科医生这一行当,嘲笑自己如此受人摆布,嘲笑自己的妄想。 “我知道他就是一坨屎。可我喜欢他!你知道吗,这就是移情效应。我觉着自己的机会来了,如果我和他做爱,也许终于能有高潮。”她开心地笑着,“他真是十足的笨蛋!天哪,我看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女人的身体。可我猜,他还以为自己帮了我一个大忙呢——物理治疗,你懂吗?他们都以为那神圣的阴茎能包治百病,我也非常愿意相信这一点,非常乐意做一个神圣阴茎的崇拜者。唯一的问题是,我还得找到那条真正的神圣阴茎!” 米拉嘴微微一噘。 “哎,玛莎,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莉莉出院的时候,我这么想过,既然她讨厌男人,那她最好还是找一个女精神科医生。你知道吗?我还和牛顿·唐纳森说过这事儿。他是诺姆的朋友,是一名精神科医生。可他说,那样万万不可。他看起来真的很吃惊。他说那样会导致同性恋。” “噢,他这么说?你有没有问他,男病人去看男医生会怎么样?” “没有。”米拉不安地说。 “没有,”玛莎模仿着她的口吻,“当然没有了!你把他的话当成了神谕,就像你听诺姆的话一样。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诺姆说这样,诺姆说那样。伟大的诺姆神啊!”玛莎笑着坐下,摇晃着手里的饮料。 有时候,米拉真的很讨厌玛莎。“学校怎么样?”她讷讷地问。 玛莎咯咯笑起来:“说得太过分了,是吧?好吧。”于是她开始聊起了学校,尽管她只说自己和她遇到的那些人,以及她加入的那些组织,可米拉仍然感觉不舒服,就像玛莎评价米拉的生活时一样。她怀疑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为什么她还是离不开玛莎。玛莎总在批评和打击,可米拉觉得不仅如此。玛莎就是一块试金石,她就像有一台可靠的测谎仪。她并不去验证所有的真话,而是专门去检验每一句谎言。她说,那是因为她当了一辈子的说谎高手。“从幼儿园一路说谎到高中毕业,还从没被戳穿过。所以,谁在说谎,我一眼就能识破。”除去说谎外,玛莎是一个很宽厚的人。她耐心去倾听,尝试去理解——只是如此,去理解。她不会像诺姆那样轻易地对事物下定论,譬如莉莉疯了,卡尔应该果断一些,娜塔莉是个婊子,保罗是个浑蛋。如果有人对玛莎说“我感觉自己太没用了”(或者太笨了、太无能了、做错了,等等),她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立刻回答:“你怎么会这么想啊,真傻,你当然很有用。”她只会说:“为什么呢?”然后听你解释,再试着去体会这种感受。像玛莎这样能拆穿谎言却不否认事实的人,确实值得人信任,这点让她成为一个不可多得的朋友。 可是,她仍然会让米拉感到不自在。她打破了所有的规则,却不会受到惩罚。米拉曾羡慕玛莎能从容地骂乔治“笨蛋”,而乔治也能不以为意地笑对她的调侃,还附和说:“我知道,我知道!”然而,当全世界都在说乔治懦弱又好色的时候,玛莎却不去理会那些批评,反而支持他,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别无选择。她可以畅所欲言去上法学院的事,不管周围的人认为她是精神错乱还是自欺欺人,她一概置之不理,或者满不在乎。重回大学让玛莎在人际关系以外的领域有了自信和威信,这点尤其让米拉不舒服,因为她总认为自己是一群人里最有文化的。玛莎不仅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而且它比女人们通常所在的领域更广大。在大学里,人际关系是职业化的,人们的感情还是一样的,但规则是不同的。茶话会中的人际关系,比教室里、院长办公室里和师生会议中的人际关系更有人情味儿,即便其本质是相似的。每当说起这些时,玛莎都会热情洋溢、妙语连珠,就像一个初见世面的邻家孩子描述自己的经历,或是刚刚从城市回来的乡巴佬向乡亲们讲述在大城市的见闻。学校总是美妙又可怕,既伟大也令人恐惧,可上学总是令人兴奋的。而且,那里也有种师生关系之间的双重挑战。在讨论完学期论文后,玛莎的法语教授邀请她去喝一杯。他叫大卫,个子很高,肤色黝黑,喜欢滑雪。他们在一起经常开怀大笑,他那双棕色的大眼睛总是上下打量着她。一天晚上,下课以后,她找他去问了几个问题。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又邀请她出去喝酒。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周二不见不散。又一个周二,他提议一起吃晚饭,因为乔治不在镇上,而她上课前也只喝了一碗汤,于是她就接受了。后来,他的提议更加得寸进尺,搞得玛莎心慌意乱。今天是周一,她答应明晚给他答复。 “你知道吗,他真的很讨人喜欢,很有魅力。即便他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但我真的很喜欢他。当然,班上的女孩很多都比我年轻,比我苗条,他能选择我,确实让我受宠若惊。可这样做可能导致的后果让我很烦恼。如果我和他上床,法语科目得了A,我就会一直觉得我不是靠真本事得到的A,我知道自己是可以的,但别人肯定会觉得我是睡出来的。我可不想那样。” “为什么不把你的想法告诉他呢?” “是啊,是啊。我就该告诉他。我会让他等到这学期结束,如果到那时他还对我有兴趣,我们再见面。对,就这么着。” 她满心欢喜,匆忙但自信满满地走了。米拉坐下来,内心翻江倒海,火烧火燎。她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妒火中烧的滋味。玛莎心慌意乱,她遇到了问题。可那算什么问题啊!米拉嫉妒她,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听起来很有魅力的男人对她感兴趣,也不是因为她做成了什么事,比如拿到学位、准备进入法学院,而是因为,玛莎,这个几年前还被关在米拉所属的这个狭小圈子里的女人,如今能够无所畏惧、从容自信地游走在那个大世界里,甚至可以因为要不要和大卫出去喝酒而犯难。而且,她也不担心对方可能提出性要求,即使真的提出了,她也觉得自己能够应付得了。 这令米拉大为震惊。她深深觉得,要走出这个小圈子,是需要具备某些特质的。无论这种特质是什么,是勇气、自信、活力,还是坚韧,自己都不具备。那晚,她坐下来,认真地思索,此后的很多个晚上,她也常常思考这一点。她感到很羞愧,觉得自己是个胆小鬼。她回忆起以前老师对她的学识和才能的高度评价,如同一个年老的运动员回忆起自己高中时为团队获奖赢得的那关键一分。她儿时的雄心壮志又在回忆中抬头了。她试着不去理会它们,可它们就像缠在一块破塑料上的蛛网,怎么掸也掸不掉。 首要的是,她得摆脱这种嫉妒。它令人痛苦不堪。于是,她坐下来喝上两三杯甚至四杯白兰地。她一边喝酒,一边看月亮穿过云层,脑中想着各种人类的奋斗。尘归尘,土归土[引自《创世记》,原文:Ashes to ashes, and dust to dust, in the sure and certa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在中文版《圣经》里译作:尘归尘,土归土,让往生者安宁,让在世者重获解脱。],临了,万物究竟有何意义?她提醒自己,这世上所谓的成就,不过是华而不实的东西,即便不是如此,也是毫无意义的。一切人类体力和脑力的结晶终将化为尘土。比如说,发现杠杆原理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烤肉的时候配上那些小小的香料叶子,又需要具备怎样的想象力和智慧。万事皆不易,且耗时良久。米拉想起在学校里写论文的时候,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书、认真思考,最后终于得出一个看似新颖、有见地的结论。结果,一年以后,她偶然在一篇自己出生前就已发表的论文里看到了同样的结论。建造一个王国或帝国需要耗费怎样的努力?到最后,还不是像马里帝国[马里帝国(Mari Empire),是中世纪时期西非的一个强大伊斯兰教帝国,兴起于13世纪上半叶,17世纪初灭亡。]一样,被掩埋在无名的浩瀚沙漠之下。人们昧着良心,以刀剑或枪炮、毒药或饥饿杀死别人,最终建立起一个王朝,它却在一年、十年或百年间倾覆。既然王朝有一天注定衰亡,那十年还是百年又有什么区别? 这些事都是男人干的。他们自大、浮夸,想要在外部世界建立各种永恒的象征,表明他们是阴茎永不疲软的男子汉,可他们的肉体却做不到。那简直是妄想,可怕的妄想,但为了这种妄想,他们牺牲了数百万并未被这种疯狂裹挟的人的性命。伟大的神——诺姆。她把他比作神,这样对吗?她还记得,她曾经认为他没有自己聪明。可不知不觉地,他从一个胆怯的男孩变成了一个有权威的男人。可她知道,他还像以前那样空洞无物。但她还是服从于他。设想一下,假如她动摇了,从他身下爬起来说:“我在这儿待着不舒服。”那又有什么意义?能得到什么?她会给别人和她自己带来麻烦,而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她敢于打乱宇宙的秩序吗? 假如她能让自己解脱,又能怎么样呢?她可能会尝到玛莎那种兴奋和喜悦,可是,从玛莎身上也可以看出,那种兴奋和喜悦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发展——更大的孤独。你可以打破社会规则,也可以对它置之不理,可这样做之后,能有什么回报呢?你只会陷入永恒的孤独。也许,那时你可以创造出伟大的、美好的艺术品。可那又有什么用?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世界——诗集被用来生火,壁画被炸裂,图书馆被摧毁,历史遗迹支离破碎,就连幸存的艺术品也像了无生气的石头,陈列在博物馆里无人欣赏,因为人们看不懂。对于一九六四年的人们来说,就算《贝奥武夫》[《贝奥武夫》(Beowulf),一首讲述斯堪的纳维亚的英雄贝奥武夫的英勇事迹的叙事长诗。是迄今为止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最古老、最长的一部较完整的文学作品,也是欧洲最早的方言史诗,与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并称为欧洲文学的三大英雄史诗。]永远消失了,那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世界能因此有什么不同? 生命在流逝。树木枯荣,冬去春来,花谢花开。你最好的选择是坐看四季变迁,在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中及时行乐。这就是女人的生活,是女人在维持这个世界的运转。她们观察四季的变化,留住美好的事物。她们打扫着世界这座大房子,拂去窗户上的蛛网,让人们看到外面的世界。持久的忍耐,艰苦的命运。没有人为你别上勋章,也没有人授予你荣誉。你不能穿着体面的衣装去游行,你的半身像永远不会陈列在伟大的纪念堂里。可你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其余都是在狂风中微弱的呼声。 随着岁月的流逝,米拉形成了一种安静的气质,她的脸上多了一抹宁静超然的光晕。人们夸她气色好,她觉得自己得到了祝福。经过多年的迷惘与烦恼,她自己和她的人生得到了和谐与恩赐。玛莎管那叫做适应,不过米拉总觉得那有些神圣的味道。她觉得自己更有女人味了。她可以在派对中安静地坐着,听男人们谈话,脸上带着亲切柔和的微笑。她不再和他们辩论,不再坚持自己的主张。她像磁石一般吸引着男人。她觉得自己被人爱着。她觉得自己总算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已经逃离了过去那种持续的痛苦。她觉得自己成了上帝的选民。她下意识地相信,既然已经得到这种恩宠,她就永远不会失去它。她得到的不仅是恩宠,还有刀枪不入的神力。 14 即便在玛莎坠入爱河之后,米拉仍然保持着心灵的平静。玛莎爱上了她的法语老师大卫。他非常理解玛莎的难处,他就是那个“对的人”。他一直等到了那学期结束,看上去执着坚定,但又不至于霸道。他想要她,但并不认为自己有占有她的权利。他棒极了。米拉不喜欢听这些,可她还是会耐心地听完玛莎那一连几小时、几天甚至几个星期的快乐的絮叨。玛莎眼中闪烁着喜悦,容光焕发,令她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看起来像大卫的同龄人。米拉听着玛莎讲述他们共处的每个时刻——一起喝咖啡的时候,共进午餐的时候,一起喝鸡尾酒的时候,在卧室里的每个场景。他是玛莎的弟弟,是她的孪生兄弟和她的另一个自我。米拉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自我陶醉。他是一个调情高手,床上功夫很棒,而且就算不能让玛莎达到高潮,也能让她感受到他高潮的快感。这让米拉想起了心理学中的“投射”和同性恋的外在表现。他拥有玛莎求之不得的东西——面对世界的坚定和自信,同时又风度翩翩。米拉想起了“爱情就是嫉妒”的理论。他们能够容忍对方,是因为两人都疯狂地迷恋细节,对个人卫生十分讲究。他们之间最激烈的争吵,无非是关于洗发水和护发素是否应该一直放在浴室壁架上,或者壁架是否应该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他们曾经差点儿在争吵时拳脚相向,可事后又能笑着收场。 玛莎张嘴闭嘴不离大卫,越讲越兴奋(有时候,米拉觉得很恶心)。大卫已婚,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可是,米拉觉得,从玛莎能毫不畏缩地讲这些细节来看,她并没有把大卫当成情人,而是把他当成了生活中永恒的一部分。“和他做爱时,我总感觉马上就能到高潮。性爱很美妙,哪怕只是坐着说说话也很美妙,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充实。我没有任何顾虑,可以放任自己。那种感觉太美好了,我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可是,米拉懂的。我们不都是一样吗?那不就是他们给我们的食粮,不就是我们对爱情的所有想象吗?隔壁正上演着永恒幸福的场景,这让她的个人缺失感更加强烈,难以释怀,可又不能不听。尽管如此,她还是替她的朋友感到高兴。她不得不努力保持超然的态度;她不得不提醒自己,爱情是多么无常而脆弱;她不得不把这件事放进社会背景中去思考,记住配偶、子女和整个社会的要求。但是,什么也无法阻止玛莎的快乐从这一切之上漫溢出来,就像一个土地肥沃的农场被洪水淹没。洪水铺天盖地,无处不在,那是一个如此显而易见的事实,面对它,你很难保持超然。米拉感觉自己正蹲在一个鸡舍的屋顶上,这个鸡舍顶着顺流而下的洪水,已经摇摇欲坠。但她保持着平衡,在花园里努力工作着。 她在花园里劳作时,把一个小小的晶体管收音机放在身边,听广播里播出三个年轻的民权工作者失踪在密西西比州的新闻。突然,电话响了,梅耶斯维尔的老朋友艾米·福克斯大声嚷嚷着说了一番萨曼莎的事。米拉没怎么听明白,似乎她是说萨曼莎要坐牢。艾米不住地说:“我知道你和她是好朋友,也许你帮得上忙。” 米拉试着给萨曼莎打电话,可电话一直打不通。真奇怪。她已经几周没有萨曼莎的消息了。米拉洗了澡,换好衣服,开车去萨曼莎家。那是位于郊外的一座七居室的房子,方圆几十平方米的土地上长着几棵老树。孩子们在街上骑自行车,和大多数郊区一样,这地方看上去有点儿荒凉。走到萨曼莎家前门口,她发现门上钉着一张字条。他们是生病了吗?她走近一看,原来是司法长官办公室签署的没收通知。没收?米拉按了下门铃,心想萨曼莎是不是在忙,可她马上就来应门了。米拉就站在那儿看着她。这还是萨曼莎——那个机械洋娃娃吗?她穿着宽松的旧长裤和破旧的衬衫。她的头发剪短了,不再鬈曲,乱蓬蓬的头发呈现出棕褐色。她没有化妆,面色苍白而憔悴。 米拉伸出手,叫了一声:“萨曼莎。” “嘿,米拉,”萨曼莎并没有握她的手,“进来吧。” “艾米找过我。” 萨曼莎耸耸肩,带米拉走进厨房。屋子里到处是箱子。 “你在搬家吗?” “我没办法啊。”萨曼莎闷闷不乐地说。这还是那个甜美、活泼的萨曼莎吗?从前她总是开开心心,任何事都能让她欢乐地扭动。 她给米拉倒了杯咖啡。 “发生什么事了?” 萨曼莎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语气很平板,好像此前已经讲了多次。可她仍然把每个细节讲给米拉听。那是一部关于她的史诗,铭刻在她的记忆里,令她痛苦不堪。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从萨曼莎和辛普搬离梅耶斯维尔开始。“我们没对任何人讲过。或许是为了保留一点儿骄傲吧,真的太丢脸了。”辛普丢了工作,花了几个月时间才找到新的工作。他们欠了一屁股债。为了维持家计,她出去工作。最后,他终于找到事做,可要还那么多债,家里仍然很穷,他又要补牙齿,所需的钱他们两年才赚得回来。后来,他又一次失去了工作。这回,他很快就找到一份新工作,可萨曼莎开始感到厌倦了,甚至觉得如同世界末日一般。其他人都活得好好的,或者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生活蒸蒸日上,圈子也越来越大。她节衣缩食,可赚的钱永远不够花。然后,辛普又失业了。于是两人开始争吵。萨曼莎希望他退出销售行业,试试其他领域。她觉得,他有大学文凭,可以当一名很好的中学老师。他可以先去代课,然后参加一些教育课程,最后正式任教。可他坚决不去。他认为,销售是最赚钱的行业,总有一天他会时来运转。其实,他也没有什么错,他也能接到订单,可总会出点儿状况:不是厂家没能按时交货,就是厂家倒闭了,要么就是他分到的地区很穷,等等。然而,这一次,他并没有努力地去找工作。他就坐在家里看报纸,除非看到一个很感兴趣的招聘广告,不然绝不会进城。他一直被人踩在脚下,他们只能靠一点点失业救济金过活。 米拉想起自己之前曾经谴责萨曼莎丢下孩子不管出去工作。她回想起萨曼莎那娇俏的外表和举止,回想起自己如何不喜欢这些,如何觉得她做作、脆弱不堪,她曾经还觉得萨曼莎贪心。 “可辛普在做什么?出事的时候家里没有人吗……” 萨曼莎耸了耸肩:“谁知道呢?”她转过身去。她那单调的声音戛然而止,她用双手捂住了脸。接下来的话是从她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就像和着泪水一般。她赚不了多少钱,没有受过培训,她找了一份打字的工作,一周能赚七十五美元。辛普失业了,她竭尽所能,但也不可能应付房贷和生活费。她每晚回到家时,他就坐在那儿,已经在喝第三杯马丁尼,他根本不做任何努力,这让情况更加恶化了。“他放不下骄傲,找份加油站的工作连想都不愿想,什么也不做,就算为了养活他的孩子也不行!”后来,银行开始拒绝兑现她的支票,她一查询才发现,他白天出去的那些时候——天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当地的所有酒吧都签过支票,天晓得为了什么。他们的债欠得越来越多。 “情况越来越糟。每晚回到家,我都会朝他大吼。孩子们也帮不上忙,不爱回家。太可怕了。我不得不注销我们合开的支票账户,提醒银行不要兑现他的支票。我再也受不了了,就像在和一个可怕的孩子一起生活,所以,我让他走了。” 她擤了擤鼻涕,又倒了点儿咖啡。“结果,”她重新坐下,眼神空洞,嘴巴像一条拉变了形的橡皮筋,“有一天,警长来了。我歇斯底里地想阻止他把那东西钉在门上。我可怜的孩子们啊!如今,街坊邻居都知道了。再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我不知道我们能去哪里。辛普和他母亲住在贝尔维尤的大房子里。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我们可以靠救济金生活。我打包时清理了他的衣橱,架子上有几个盒子,盒子后面全是这些。”她指着一大堆纸说。那些纸摞起来能有几尺高。“账单,全都是账单,有的还是两年前的。大部分他甚至都没打开过。他就把它们塞在那儿,好像它们自己会消失似的。” 她接过米拉递给她的烟,点燃它,深深地吸了一口。“嗯,真带劲儿。为了生存我早已经戒掉了。”她笑着说。那是她第一次笑,“我们一共欠了六万美元。你能想象吗?我是不能。辛普每次借钱,我都一起签了借据。现在他们从他那里要不到钱,因为他没有工作,可是我有,所以,他们就扣我的工资。我还有两个孩子!得靠我的工资来养活啊!”她泪如泉涌,“我才三十一岁,余生都得用来还债。幸亏还有我的朋友们,她们太仗义了。” 得知了萨曼莎的难处后,邻里的女人们聚在一起,她们竭尽所能、无微不至地关照她。“我今晚做了一大盆意大利面,萨曼莎,可是我做得太多了,你知道的,我们一家根本吃不完。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拿给孩子们当午餐什么的——你家孩子喜欢吃意大利面,是不是?”“萨曼莎,杰克昨天去钓鱼,钓了好多青鱼回来,我正发愁该怎么处理。你拿几条去好吗?求你了!”“萨曼莎,我和尼克今晚要去夜店,那地方太他妈无聊了,你陪我们一起去,能热闹点儿,好吗?”她们做得周到、体贴,没有一丝施舍的意味。她们送她一些旧衣服,时常带她一起玩,总是顺道载她,这样她就不用给自己的车加油了。“最让我难过的是,我就要离开她们了。” “现在是什么情况?” 她又耸了耸肩:“除非我能想办法每个月还上三百美元房贷,不然,从周五开始,我们就得睡大街了。如果能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梅的丈夫尼克——他是一名律师,是个很好的人——就能从辛普那里弄点儿钱来,帮我们渡过难关,直到我另找到一个住处。” “那你父母呢?” “我父亲去年冬天死了。他死后,养老金也没有了,母亲靠她的社保和他的保险金过活——也并不多。她勉强能生活下去。我一点儿都没向她提起过。她和姨妈一起住在佛罗里达。她知道了也只是徒增伤心,什么忙也帮不上。” “天哪。” “是啊。你知道最让我难过的是什么吗?我喜欢工作。如果我是男人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担心了。辛普可以待在家里。你明白吗?可是所有的事都得仰仗他们,没有他们,你就什么都不是。如果他们做错了事,你也跟着完蛋了。就好像——你是一种附属品,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米拉不想去想这个。 “完全是附属品。”萨曼莎继续说,“什么事都全靠男人。看他们是否工作,是否喝酒,是否还爱你。就像可怜的奥利安。” “奥利安?” “你知道吗,他们确实过得很好,她跟着他一路搬到巴哈马。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决定不和她过了,于是自己坐飞机离开,留给她一座租来的房子、两艘没付款的船和三个孩子,银行账户里的钱也没了。你应该已经听说了吧。” “是啊。那是因为他们不关心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所以,他们是自由的。牺牲的总是女人。一直都是这样。”米拉听到自己说。 “现在,她又得了癌症。” “什么?” 萨曼莎摇着头:“下周她就要做手术了,是乳腺癌。” “啊,我的天哪。” “这类事情层出不穷。去年,跟我家隔了两户的那个女人还试图自杀。尼克说,女人的情绪是不稳定的,可我知道,她之所以要自杀,是因为那是唯一能控制她丈夫的方法。他总躲着她,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一切似乎都在崩溃的边缘。我真不明白。我小的时候,事情似乎不是这个样子的。好像那时候有更多的自由,可所谓的自由都是男人们的自由。” 萨曼莎使米拉想起了莉莉。她只管不停地说,不怎么理会听众的反应。紧张之下,她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好像某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屎壳郎般莫名其妙[此处暗喻卡夫卡《变形记》中的情节。]。 “你知道吗,我真的挺愿意当一个家庭主妇。听起来很不可思议是吧?可我确实喜欢。我喜欢和孩子们一起做事。在我们很落魄,没钱准备圣诞礼物的时候,我喜欢和孩子们待在一起。爱丽丝和她的孩子跟我们一起,我们自己动手做礼物互赠。我也不介意打扫卫生和做饭。我喜欢有个伴儿,布置餐桌,插花,做美味的食物。生活还真是挺讽刺的,是吧?” 米拉喃喃地应了几句。 “我从不奢求太多。我只希望有房子,有家庭和像样的生活,我没有太大的野心。我想,要想有野心,我还不够聪明。可现在……”她突然停住,张开了双手,就像一个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小心翼翼地从井里捧起来的水已经从指缝间漏光了。 可是,米拉没怎么在听。三百美元,这不算多。诺姆在高尔夫俱乐部一个半月就要花掉那么多。她的支票簿就放在包里,她只需拿出来,开一张支票给萨曼莎。这不算什么,可她不能那样做。她尝试过,她心里想着她的包,想象着自己拿出支票簿。如果她能做到那一步,就不会反悔了。可她不能。 当她告辞时,她答应想想办法。萨曼莎疲倦地笑了笑:“谢谢你过来看我,听我讲这些伤心事。我知道你并不需要听这些,这个世界上的伤心事已经够多的了。” 米拉心想:我的世界不是这样的。 15 “绝对不行。”诺姆说。 “诺姆,萨曼莎好可怜!” “我非常非常同情萨曼莎,”他冷峻地说,“可是,鬼才会用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帮助那个恶心的辛普。” “你不是在帮辛普。他都不住那里了。” “那房子是他的,不是吗?如果他以后会还我又另当别论了。可是从你说的来看,他就是一个失败者,一个没用的蠢货,那我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 “诺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不缺钱。” “你说得倒轻巧。那可是我辛苦赚来的钱。” “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做什么?我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我和你一样辛苦。” “嗬,米拉,别吹牛了。” “你什么意思,吹牛?”她的声音陡然提高了,“难道我没有为婚姻做出同等的贡献吗?” “当然有了,”他抚慰地说,可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蔑视,“可你的贡献在其他方面。你并没有贡献钱。” “是我做了那些工作,你才能去外面赚钱!” “米拉,别胡扯了。你以为我需要你做那些吗?我在哪里都能生活,我可以请一个管家,或者住在宾馆里。是我辛苦工作维持了你的生活,而不是你照顾家里我才可以出去工作。” “对于钱怎么花,我就没有发言权了吗?” “当然有。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了,不是吗?”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要过什么。” “你买衣服,让孩子们去上音乐课,去露营,我抱怨过什么吗?” “那现在我需要三百美元,去给萨曼莎。我需要这个。” “不行,米拉。这件事到此为止。”他站起来,走出房间。几分钟后,她听到洗澡的声音。那晚他要出去开会。 米拉也站了起来,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全身都在颤抖。她扶住餐椅的椅背。她想举起这把椅子,冲上楼去,用它砸开浴室的门,砸在他头上。她瞥见柜台上有一把切肉刀,于是想象自己拿起它捅入他的心脏,一刀又一刀。想到这里,她微微喘着气。 她感到自己被他连根拔起。她居然不明白自己是毫无权利的,这使他很恼火。怎么会这样呢,他掌握了一切权利?她想起那一晚坐在摇椅上想死的自己。那时她是有权利的,有去死的权利。她感到自己无法与他对抗。她不能未经他允许就把钱给萨曼莎。然而,如果她不给,某种东西就算结束了。她已经准许他将自己与朋友们隔绝开,那就已经缩小了她的圈子,如果她这次又让他阻止自己,她就真的被连根拔起了。可是,她一步也挪不了。 他打扮得光鲜体面地走下楼,准备出去时,瞥见她正站在厨房里。 “我可能很晚才回来,别等我了。”他以平常的语气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他走过她身边时,匆匆吻了一下她的脸颊,然后穿过厨房,去了车库。她想象着冲出去,把车库的门锁上,逼他坐在车里吸一氧化碳。这样的画面浮现在她脑海中,把她吓呆了。 他们的一个孩子突然冲进厨房:“嘿,妈妈,《奇人艳遇》[《奇人艳遇》(The Good Humor Man),1950年上映的美国电影。]开始了,我可以看十五分钟吗?” 她转身对他吼道:“不行!”就像一个怀恨在心的复仇女神。 16 那晚,她像患了梦游症一样走来走去。孩子们看电视时,她就坐在起居室里。孩子们都上床睡觉了,她也没有去关电视,只是呆呆地坐着。新闻里还在报道施韦尔纳、古德曼和钱尼[施韦尔纳和古德曼是白人,钱尼是黑人,三人在密西西比州为争取黑人的选举权而被杀害。他们的死推动了全面反歧视法的通过。],大家都认为他们死了。这使她深有感触。他们死得其所。年轻的时候,她总爱说一些男女平等的话,可现在连想都不想了。死得其所固然好,可她还是会想,那有什么用呢?不过,你早晚都得死,还不如死得有价值一点儿。最好死得有价值,不然,就太可悲了。她的脑中麻木又混乱。她起身关了电视,倒了杯白兰地。这下可糟了。一杯白兰地下肚,温热了她的内脏,热量传遍她的全身。她开始哭泣,但又不是哭,而是如狂风暴雨般猛烈地呜咽,她无法控制,每抽噎一次,就好像她的肝胆内脏都要吐出来了。 她花了很长时间才平静下来。她对那三个年轻人感到很好奇。他们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可能没想过自己会死,也没打算牺牲。他们只是相信那个目标值得去冒险。可是一旦那个目标是为你自己,愧疚感就会油然而生。你怎么敢为了自己斗争呢?那太自私了。或许钱尼就是为了自己而斗争,然而你不会觉得那是自私。她又倒了一杯白兰地,接着又喝了一杯。她喝醉了,开始想象各种场景。诺姆开完会回来,她站起来说……她在脑中编造了一席高尚的演讲。她逐一和他辩论,他惊讶于她的逻辑性,最终让步、道歉,请求她原谅。或者,等他进来,她拿着切肉刀一刀砍向他的头,然后看着他绝望地、慢慢地死去。或者,他根本不会回来,而是喝醉酒,出车祸死了。或者,他在街上遭到袭击,被小偷捅死。那么,她的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天开始亮了,她意识到诺姆不会回来了。同时,她也意识到,诺姆不是敌人,而是敌人的化身。因为就算她开了那张支票,他又能把她怎么样呢?他会揍她,会和她离婚,还是会不给她钱买吃的,或者让她还回来?他什么办法也没有。她开始意识到,他凌驾在她之上的权威是基于双方的认同,如空中楼阁一般,并没有实际的依据,所以他才会经常以这样奇怪的方式维护它。只要她别过脸去,不去理会他怎么说,就能打破这种权威。可她为什么就不敢这样做呢?还有其他的东西——外界的东西——赋予了他这种权力,不是吗?还是,她只是不想失去他的爱?什么样的爱?是他们的婚姻吗?她醉醺醺地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看着太阳爬上树梢。她在椅子上睡着了,直到孩子们进来朝她喊道:“妈,你没有叫我们起床!妈,我们要迟到了!” 她甩甩头,醒过来,看着他们。 他们正在到处找书,时而朝她大呼小叫,时而相互吼叫。 “我们连早饭都没吃。”诺米责备地说。 她坐在那儿看着他说:“反正你都不吃的。” 他停下来,惊讶地看着她,察觉到了什么异样。可是已经来不及管它了,他们飞快地跑着去车站,因为很显然,她是不会开车送他们去了。她坐在那儿,脸上挂着扭曲的笑容,然后,她站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之后,她洗了澡,换好衣服,带上支票簿,开车来到萨曼莎家。她递给萨曼莎一张三百五十美元的支票。“一点儿心意,希望能帮你渡过难关。”她解释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这笔钱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 她在他们的联名支票本上以醒目的大字填写了金额和收款人的姓名。可后来诺姆并未提起此事,一次都没有。 17 若你要问:“诺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还是有名无实的丈夫?”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认识他,甚至对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他长什么样子。他个子高高的,约有一米八,金发碧眼。早年他还留着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脸上有了红晕,也有一点儿发福,但不是太胖。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尔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领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样子非常英俊。他还能紧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头发留长了一点儿,打理成左边略长的偏分。他留了鬓角,开始穿彩色的衬衫,打宽领带。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欢,会讲一些不下流的笑话。他喜欢看足球赛,偶尔还会去西点军校看一场。他了解他所在行业的最新消息,但报纸只看前面几页。回家后,他喜欢看电视,喜欢看西部片和侦探剧。他并没有什么极端的恶习。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岁男人最理想的样子。 你以为他是我编造出来的。你心想,啊哈!这肯定是一个虚构故事里的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呜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这样他体现的就是我的失败,而非生活本身的失败了。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诺姆之所以是这样一个“纸片人”,是因为我写得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纸片人”。 这些年来,我读过很多男性作家写的小说,在我看来,那些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来填充边角的“纸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是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剧作家和散文家,被一致认为是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之一。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一个美国人》《一位女士的画像》等。]的小说。所以,问题或许就在于,我们——男人和女人——并不是非常了解对方。或许我们对对方的渴求,超过了对对方的了解。但我也并不觉得男人们比我更了解诺姆。而且,不只是诺姆,还有卡尔、保罗、比尔,甚至可怜的辛普亦是如此,尽管我对辛普的了解比对其他人稍微多一些。当你没有了身份,掉出了某个阶层,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像做一名中产阶级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职工作;就好像在西点军校受训的陆军上校,即便没有穿那身漂亮的军装,也得笔直地站着,说话时嘴不能张得太大,也得会讲一些酒桌笑话,走路像机器一样。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严重违纪而被赶出军队,最终在贫民区的救世军[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是一个成立于1865年,以军队形式作为其架构和行政方针,并以基督教作为基本信仰的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以街头布道和慈善活动、社会服务著称。]施粥所和几个小毛孩聊天。那时,你才终于可以做自己。辛普脱离了这个队伍,在其他中产阶级白人男性看来,那是不可原谅的罪孽——就像变成同性恋者一样可耻。所以,我可以想象,他花着母亲的钱,来到经常光顾的酒吧,端着第二杯双份马丁尼,优雅地坐着,从容地讲着自己下午将要大赚一笔,正等着三点钟的电话(谁会在酒吧里讲这些?你可能会想)。他和其他声音空洞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你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你盯着他看,才发现,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还没聪明到成为一个高明的骗子。他买了一种幻想,这就是他买到的全部,也是他现在所拥有的全部,他在里面转啊转,像孩子们生活在白日梦里一样。 不管怎样,其他人都还保留着他们的制服,所以人们对他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个样子,就像乞丐和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子一样。 然而,我还是要试着告诉你们我所知道的诺姆是什么样子。 他曾是一个快乐的宝宝。他的父亲是药剂师,母亲是个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他还有一个弟弟,后来当了牙医。诺姆和他弟弟上学时都非常聪明,非常爱运动,非常善交际。他们圆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这种过于礼貌的举止,让人很难和他们亲近。 他不怎么热衷于性生活。从小他母亲就认为,睡觉时手应该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着时无意识地把手放进去,她甚至会把它们拉出来。她绝不允许她的孩子们早上睡懒觉,还经常警告米拉别让她的孩子们养成那种坏习惯。五岁那年,诺姆和邻家的孩子比赛谁尿得远,他母亲发现了,就吓唬他再这样做小鸡鸡会飞走。比起她吓唬他的话,她那惨白的脸和拽他回家时那急促的呼吸更令他印象深刻。十九岁,他恋爱了,那是他约会过的第一个女孩。他们订婚了。可他在外面上大学时,她和镇上埃索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里的一个技工私奔了。此后几年,诺姆都处于被背叛的悲伤中。他的一群朋友介绍安托瓦妮特给他认识,她是那种轻易就能和人上床的女孩。于是,他就在一辆三九年款福特后座上破了处。他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可又带着某种朦胧的愉悦感,或者说情感。只是自此以后,他便不再积极寻找这种感觉了。诺姆心里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至少在那些天是的。他和朋友们一起笑谈这段经历,笑安托瓦妮特,可他隐约觉得,事情本不该这样,那本不是他会选择的方式。 小时候,他喜欢画画,可家人并不鼓励。当然,他们也没有强烈禁止。只是画画这件事和整个家庭的运转方向不一致罢了。家里唯一挂着的绘画作品是柯里尔与艾夫斯[柯里尔与艾夫斯(Currier and Ives),是在1834年至1907年间经营的一家美国版画公司,主要生产描绘19世纪美国风土人情和重大事件的版画。1920年以后,柯里尔与艾夫斯的产品变得像古董一样值钱。]石版组画;他们从不读书,也不听音乐。但他们不会觉得少了什么,只是这样的事不存在于他们的世界而已。他们让诺姆去上骑术课——他父亲首次参战时是骑兵。他想去西点军校看球,父亲很鼓励。他发脾气的方式从来都一样:西点军校队一输球,他就踢收音机。收音机很遭罪,可他的家人也能接受这种方式,因为他们不允许他以别的方式发脾气。若他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发脾气,他们都会认为他精神失常,会冷冷地送他回房间,不给他饭吃。 诺姆学会了做一名他父亲所谓的绅士。他什么都懂一点儿,但每样都不精通。他做什么事都没有激情。他学习,成绩不好不坏,总是得C。他踢球,但没有成为主力球员。他的社交生活很愉快,但总是很节制。他约会,但性欲并不强烈。 他通过家人认识了米拉。在他眼里,她非常漂亮、柔弱、天真,同时又有些老练。也许是她的思想让他觉得她老练,因为她想到了一些他没想到的东西,可是,随着和她的关系越来越近,他开始从大学朋友那儿听说关于她的事,然后就觉得米拉没他想象的那么天真。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印象令他纠结:他想把她留在身边时,就对她说外面的世界不安全,到处是危险的男人,他知道这样就能吓到她;他生她的气时,就大声叫骂,说别人都说她是淫妇。在他看来,她是那种具有神话色彩的处女与淫妇的结合体,尽管并不完全符合他的想象。他根本就没想过那会是什么样子。他从来不去想任何危险的东西。他对父母、职业和生活圈子的感觉一直都不偏不倚,还略带点儿幽默和不屑。这种避免陷入困难和危险的做法,如同他做什么都很适度一样,成了他的一贯特点。他总是走在宽阔、平坦的路上,看着那些选择狭路的人要么疯掉,要么变得粗鲁无礼。在他的词典里,这些词差不多是同义的,疯狂只不过是更过分的无礼而已。在某种意义上,他是一个超越了自身年龄的理想绅士。 对于他来说,米拉似乎是完美伴侣。他是科学家,是和事实打交道的,他了解世俗中的体育、金钱和地位;而她是艺术家,懂文学。她会弹一点儿钢琴,对艺术和戏剧有所了解。她似乎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她给他增光。尽管她读了两年大学,他也从不觉得她不该像他母亲一样做家庭主妇。她得照顾他和他们的孩子,她还能提供他的家庭所缺乏的文化和教养。从表面上的各个方面看,他们的婚姻都是很称心如意的。他们都来自中产阶级、共和党家庭,虽然她接受过一些天主教的教育,但她和她的家人现在都不信教,也不会激起他的家庭对非清教徒的蔑视。她受过教育,她很健康,也并不娇生惯养,结婚头几年也不会拒绝做家务。除此之外,米拉身上还有一种无助、脆弱的气质,这点从内心深处打动了他。一切似乎很完美。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结婚已经十四年了,诺姆不得不承认,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她是一个称职的妈妈,一个好管家,一个能干的女主人。她的性欲不是很强,但诺姆因此而尊重她。他感觉他的选择是明智的,还沾沾自喜地瞧不起那些有婚姻问题的同事。他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感觉良好,对米拉感觉良好。时光荏苒,他的脸上长出了和蔼慈祥的皱纹。他们过上了期待中的生活,对诺姆来说,这已经非常满足了。只是有时候当他们去百老汇看电影或音乐剧,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扭动着身体时——不是那种妖艳的女人,而是那种从肢体语言中透露出某种无助和脆弱的女人——他内心就会升腾起一种洪水猛兽般的东西,渴望伸出手去,使劲地抓住她,哪怕被拒绝,也要抓住她,把她拉过来。可他从没想过那些词:强奸、战胜、拥有、控制。他最开始对米拉也是这种感觉,但从未付诸行动,现在也不会。他会笑自己,笑自己那滑稽的欲望,笑它们的荒唐,回到家后,依然保持平静,务实地和不情愿的米拉做爱。他做爱时从不带任何感情。 18 那么,什么是男人呢?我在大众文化中的所见所闻告诉我,男人负责性交和杀戮。可是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又告诉我,男人负责赚钱。也许这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关联,因为在我们的世界里,赚钱就需要你小心地避开性交和杀戮,所以也许是文化提供了那些非生活的部分。对这一点我并不了解,也不关心。我觉得那是他们的问题。这些年,女人非常努力地想要摆脱强加在她们身上的刻板印象。但麻烦的地方是,这些印象中又确实有一部分符合实情,因此,要否定它们,通常也就意味着你需要否定一部分真实的自我。或许男人的处境也相同,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很喜欢自己的社会形象,觉得它们很有用。如果没用了,他们也可以随意改变。如果男人仅止于此,那么,我宁愿永远没有他们,靠单性生殖繁衍后代,那就意味着我只能生女孩,这点倒是很适合我。可是,在这种印象的另一面——也就是现实,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即便我认识的男人不那么沉溺于杀戮,性交不太频繁,赚的钱(最重要的部分)也不多不少,他们也不会变成另一番模样。他们还是会很无趣。也许那就是成为胜者的代价吧。因为我所认识的那些被男人肏,也被生活肏了的女人,真的很了不起。 作为被歧视的群体,还是有一点优势的,那就是,你拥有自由,拥有想怎么疯狂就怎么疯狂的自由。如果你去听一群家庭主妇的谈话,你会听到许多无稽之谈,其中有些真是疯狂。我想,这也是太过孤单,没有人阻碍你胡思乱想、让你的思想符合社会规则的缘故吧。自由思考带来疯狂,可也带来智慧。普通女人会把那些肏蛋的事实说出来。你可以选择忽略它们。她们仍可以胡言乱语,却不用被关进监狱(当然,有一些还是会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她们疯了,而且她们影响甚微。一个女人,不管虔诚与否、世俗与否、消极与否、过分自信与否、爱与否、恨与否,都不会遭到太多的抨击。她的选择在于,要么被说成拖油瓶,要么被说成荡妇。而我所不理解的是,女人怎么突然就有了影响力。众所周知,子不教,母之过。那么,这毫无力量的母亲,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她一周要洗五筐衣服,还要担心是否将浅色的衣服混进深色的衣服里,她这些力量都是从何而来?她如何补偿父亲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什么直到这种力量后来被称为责任,她才知道自己拥有它? 我正试着去了解输与赢。如今,游戏规则变成了男人只要远离是非就能赢,而女人总是输,再伟大的女人也不例外。伊迪丝·琵雅芙和朱迪·嘉兰[法国著名歌手伊迪丝·琵雅芙(dith Piaf,1915——1963)与美国女演员朱迪·嘉兰(Judy Garland,1922——1969)一生中的婚姻与情感生活都非常不幸。]这样的女人从她们的输中获益而变得成功。这倒是很清楚,然而,不清楚的是,我们到底在玩什么样的游戏。若你赢了,赢得的是什么?在这方面有过经验后,我知道你输了什么。但我不知道,即便你赢了,除了钱,你还能得到什么。也许只是如此而已,岂有他哉。我猜就是这样,因为当我看着所有的赢家,看着全世界的诺姆时,我再看不到别的东西——除了钱,一种在尘世的安逸和某种合理性。 你会以为我讨厌男人。或许是吧,虽然我的一些最好的朋友是男人……我不喜欢这种处境。我不认同这种泛泛的仇恨。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二十世纪的和尚,骂女人是多么恶毒,说她们出门的时候应该遮住全身,以免让男人沾染上邪恶的思想。世界以男人为重,女人只是与他们相关的存在,这种假说太鲜为人知、太隐蔽,就连我们也是最近才发现。然而,看看我们读的那些书。我读过叔本华、尼采、维特根斯坦、弗洛伊德和埃里克松[埃里克·H. 埃里克松(Erik H. Erikson,1902——1994),美国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提出人格的社会心理发展理论,代表作有《童年与社会》《同一性:青少年与危机》。]的书,读过蒙泰朗、乔伊斯、劳伦斯的书,还读过一些不如他们聪明的人写的书,比如米勒、梅勒、罗斯[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至今),美国当今文坛地位最高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再见,哥伦布》《美国牧歌》。]和菲利普·怀利。此外,我还读过《圣经》和希腊神话,也并未质疑后来的修订本中为什么将盖亚、特勒斯[盖亚(Gaea)是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特勒斯(Tellus)是罗马神话中的大地女神。]和莉莉丝[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在犹太教的拉比文学中,她被指是《旧约》中的人类祖先亚当的第一任妻子,因不满亚当而离开伊甸园。她也被记载为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放在脚注里,还说是萨杜恩(罗马神话中的农业之神)创造了世界。我读了又读,从来不去质疑,印度教徒、犹太人、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塞尼卡人[赛尼卡人(Seneca),北美印第安部落,是易洛魁联盟六个原有成员中最大的部落,也是最重要部落之一。]、加图[马库斯·波尔基乌斯·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前234——前149),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家、国务活动家、演说家,也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个重要的拉丁语散文作家。他在执政期间曾大力反对废除《奥庇乌斯法》。该法禁止妇女拥有超过半盎司的黄金,也不得穿着鲜艳的衣物或在罗马乘坐两匹马拉的马车。]、圣保罗、路德[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倡导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创始人。]、塞缪尔·约翰逊、卢梭、斯威夫特……嗯,你明白的。多年来,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所以,现在我很难说别人偏执,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偏执的人。我曾警告别人,我有性格缺陷。可事实是,我厌倦了四千年来男人不断地告诉我女人有多么堕落。尤其让我深恶痛绝的是,当我环顾四周,看到这些堕落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他们都在私下里怀疑着,那四千年来的评价是正确的。那些天,我感觉自己是个罪犯,是个亡命之徒。也许那些用异样的眼神看我走在沙滩上的人就是这么认为的吧。我之所以有这种感觉,不只是因为我觉得男人堕落、女人优秀,还因为我相信,被压迫的人有通过犯罪途径赢得生存的权利。当然,这样的犯罪意味着,被压迫者公然反抗那些由压迫者制定的约束被压迫者的规则。可是这样的处境让你一不小心就会走上拥护压迫的道路。我们被束缚在“主-谓-宾”的句式里,最好的办法是把它倒过来。可这根本不是什么答案,对吧? 嗯,那就交给别人来回答吧,或许那些不像我这样有性格缺陷的新一代人可以。我对男人的感觉源于我自身的经历。我有点儿同情他们。就像一个刚从达豪集中营里放出来的犹太人,看见一个年轻英俊的纳粹士兵肚子上中了弹,在地上打滚,只是看了一眼,便继续往前走,甚至都不会耸耸肩。我一点儿都不在乎他们。我的意思是,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羞于何事、渴望何物,都不重要。我要在乎也太晚了。也许,我一度在乎过。 但是,仙境就在门后。我会永远讨厌纳粹分子,即便你能向我证明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只是受了幻觉的支配,或者他们被幻想洗脑了。我心里的石头就像一颗牡蛎中的珍珠——是为了防御应激而累积起来的。我的珍珠就是我的仇恨。我的仇恨是从经历中所得,它并不是偏见。我倒希望它是偏见,那样一来,我或许就能忘却它。 19 我想,我该回到故事中了,可是,一往那边想,我就感到无比厌倦。哦,生活,生活啊!那些岁月。当有人悄悄对你说某某人生病了,你说“真倒霉”,然后问是什么病,他们低声告诉你“就是女人的毛病”,你还记得当时是什么感觉吗?你从来不去追问,只是隐约地感觉到,滴答滴答,血从各个孔里冒出来;器官伴随着各种黏性物往下滴,试图分离出来;胸部下垂、长了肿块,有时还不得不切除。这一切都让人有一种身在臭气熏天的岩洞里的感觉,永远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又黑又臭,脚下是半米厚的黏糊糊的、令人恶心的覆盖物。 没错。我讲给你们听的那些故事,有几个人的没有提到。我没有告诉你们桃瑞丝和罗杰、葆拉和布雷特、桑德拉和汤姆,或可怜的杰拉尔丁的遭遇。我知道,但我不打算讲。没什么意义,都是大同小异。我也不会细致地描述奥利安的经历,只会告诉你她切除乳腺以后的事。肖恩去医院看她,一脸厌恶地别过他那英俊的脸庞。 “回家后别让蒂米看到你那个东西,”他撇着嘴说道,“真恶心。” 他其实不用担心。回家后,她就自杀了。但是,这并不是他的错。她只是不应该那么爱他,不应该太在意他对她的看法。应该,不应该。到现在,我所知道的了不起的女人,有奥利安、阿黛尔、莉莉和艾娃(说起来,她也算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吧)。 毁灭,毁灭。我们所有人,都是幸存者。我们从自己生活的战争中幸存下来,我们从彼此身上获得唯一的帮助。是爱丽丝夜复一夜地陪在萨曼莎身边,直到她从癔病中、从被背叛的感觉中、从仇恨的剧痛中恢复;是玛莎发现米拉倒在地板上,手腕割破了;是米拉将玛莎放在床上,扔掉剩下的安眠药,陪着她,直到她恢复意识。然而,谁也救不了莉莉。她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外。 你相信这些吗?这并不是小说素材。它没有条理,没有艺术中如此重要的平衡——如果一条线向东,另一条必须向西,而两条线本质上都一样。这些生活就像是用来织地毯的线,织成以后,各种各样的颜色混合在一起,充满血迹、泪痕和汗味,连织线的人也惊恐不已。还有一些人的人生本非如此,最后却也殊途同归。比如,埃塞尔。你们不认识她,她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她想成为一名雕刻家。当然,她结婚了。她脑子里装了很多古怪的东西。她喜欢搜集贝壳,家里到处都是贝壳,除了贝壳,她对别的话题都不感兴趣。于是再没有人去她家了。 在我试着写下这些的时候,有时会感觉,这就像是小时候做纸娃娃。它们看起来都非常漂亮,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有的是金发,有的是红发,有的是黑发。我还会画一套又一套衣服——晚礼服、西装、休闲裤、短裤、长睡衣,而且它们全都可以替换。我倒是很希望自己能画一个美狄亚或安提戈涅。可你也知道,她们有清晰的轮廓和明确的结局,而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没有清晰的轮廓,她们的生活也没有明确的结局。我见证着,曾经见证着,岁月慢慢消磨殆尽。没有一种生活是在平静的绝望中度过的——不,应该说这些人的生活里,没有一件事是平静的。有激情、有极端、有尖叫、有血肉的撕裂——当然,是你自己的血肉。到最后,我们所有人都被毁了。所以,这似乎更像一种普遍的问题,而不是个体的问题。哦,如果你要挑毛病,它们就摆在眼前,但这毕竟不是悲剧。或者可能它真的是悲剧?米拉的神经质、自命不凡和冷漠,萨曼莎的依赖性(她像孩子一样把什么都留给辛普,直到最后追悔莫及),玛莎傲慢地以为自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得到想要的东西,奥利安对肖恩那强烈的、坚定不移的爱,以及葆拉的勃勃野心……是的,这些都摆在眼前。 但是,你且想想:没有一个男人是被毁掉的。当然,除了辛普。可是,他在母亲家过得非常开心,每天喝着马丁尼酒,活在妄想中,酒吧里还有一群观众。然而,其他人都有不错的工作,有的还再婚了,他们所有人都过上了不同程度的所谓美好生活。没错,他们很无趣,可他们的无趣困扰的是其他人,而不是他们自己。他们或许不觉得自己无趣。肖恩住在长岛的一座小房子里,又有了两条船。那些天,罗杰在东区租了一幢漂亮的公寓,假期也在地中海俱乐部度过,而桃瑞丝还在靠救济金生活。你能想象吗?这些事是天注定的吗?也许男人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也许他们正经历着各种内心的折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也是有可能的。我会把他们的痛苦留给那些能明白、能理解的人,留给菲利普·罗斯、索尔·贝娄[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一生中有过五段婚姻。他所塑造的是一个洋溢着浓郁的人文精神和犹太民族特色的文学世界,体现出主人公对自身命运的主动探求和思考。代表作有《奥吉·马奇历险记》《洪堡的礼物》。]、约翰·厄普代克[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国作家,他的作品中充斥着在当时被视为文学禁忌的性描写,代表作有“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和可怜的、没有子宫的诺曼·梅勒。我只知道,那些女人人到中年,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每天都在苦苦挣扎,比如,要让最大的孩子戒掉海洛因,要让女孩们读完大学,要付钱给心理医生,治疗女孩们的厌食症和男孩们的抑郁症,或让正齿医生给孩子矫正牙齿。真让人悲伤。我还记得瓦尔说过:“啊,你没发现吗,我们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啊。我们知道什么是重要的。我们没有卷入他们的游戏中!”但对我来说,那似乎是一种可怕的抬举。我回顾自己的人生,满目疮痍,到处是弹坑、翻倒的石块和泥潭。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幸存者,除了活下来,什么都没有了,仿佛一个在干瘪瘦弱身躯里四处游荡的灵魂,一边收集蒲公英的嫩芽,一边喃喃自语。 20 萨曼莎渡过了难关。她经历了一年半的地狱般的生活(法律与经济方面),最后在小镇另一头的一套小公寓里安顿下来。她知道,只有和她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她才有救,而无论如何,她最后终于得救了。为了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她又开始上夜校了。至于她如何付学费的,我也不知道——萨曼莎向来是知道怎么从牙缝里省钱的,或者说,她被迫学会了。他们有饭吃,孩子们很健康,有时候甚至很开心。他们虽然年纪小,但经常帮萨曼莎做家务。他们很懂事。一九六四年,弗勒八岁,休吉五岁了。十年后的今天,弗勒就上大学了。不管怎样,他们还是挺过来了。萨曼莎当然有了变化。她变得非常瘦,直至现在,还一脸苦相。她只靠救济金过了几个月,这让她觉得很丢人。可之后,她又会说,谢天谢地,幸亏那几个月还有救济金。也有一些男人喜欢萨曼莎,有时候,她说她想再婚。可不知为何,她总是下意识地与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她还没准备好将自己的人生交到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手里,毕竟,要结婚就得这样。所以,她仍然保持单身,如今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当地的一家小公司当办公室经理,母子三人靠她税前二百美元的周薪过上了还算宽裕的生活。一九六四年的夏天,充满了痛苦、改变、失去和艰难,此外,他们还面临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那就是他们能否生存下来,即使生存下来了,又如何继续存活?在一个富裕的社区,若孩子缺少教育会怎样?这样的悲惨先例人人都听说过。不过,她的孩子非常懂事,这也许是萨曼莎教得好。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你还不是得熬过去,期望着一切都会变好。 米拉并不觉得自己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萨曼莎的朋友和她住得很近,而米拉住在贝尔维尤,忙着给家具抛光。米拉给萨曼莎的那笔钱(想不到的是,一年半以后,萨曼莎还想着要还给她),是她离宣布独立最近的一步。诺姆也明白。他从不提起此事,可是,看到支票簿后的那几周,他对米拉很疏远。他看她的眼神很冷漠,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她常常想把此事摊开来说个明白,可是她不敢。她还记得上次他们谈起此事时的感觉,害怕诺姆再说什么,害怕知道诺姆的真实感受,害怕再次体验那个晚上的可怕心情。他们也就继续这样过下去。八月,那几个年轻的民权捍卫者的尸体找到了,警方开始寻找责任人,这真是徒劳又可笑。也就到此为止了,米拉苦涩地想。她发觉自己的嘴唇紧紧抿着,显出淡淡的痛苦。她继续擦拭家具。 然而,玛莎的生活很混乱,在那几个月,她经常来找米拉——她唯一可以倾诉的人。她的眼里、笑容里、声音里还满是大卫的影子,但这并不是爱慕。她对大卫了解得很透彻。她知道他傲慢、自私、有魅力、威严、聪明、偶尔犯蠢、非常刻薄、小气。可这些她全都可以接受。“我还能有多高要求呢?”她笑着说。有天晚上,他们在图书馆的复印室里大吵了一架,他想复印自己准备出版的论文,而她要复印她某一门课的论文,可即便她的论文五点钟就要交,他也不肯让她先复印,最后还把它撕得粉碎。米拉惊呆了:“所以你就这么认了吗?” “我揍了他,”玛莎说,“我朝他脸上打了一拳,还踢了他一脚。” “那他呢?” “他还手打我。”她说着摘下太阳镜,露出青肿的眼睛。 “天哪!” “嗯,”她继续得意地说,“然后,他重新把我的论文打了出来,还跟他的朋友爱泼斯坦教授解释,说我没按时交论文都是他的错。我不知道爱泼斯坦怎么想,他可能觉得我们都疯了吧。可他并没有因为迟交而扣我的分。”她又笑了,“那是一场权力的较量,我们一直都在斗个不停。但我能理解,我承受得了。乔治的问题在于,他从不还手,总是让我跟自己的愧疚感搏斗。乔治只会生闷气。我倒宁愿他能在我眼睛上打一拳。” “天哪,玛莎!”米拉禁不住打了个寒战。正是这种事使她退却的。 “哼,现在乔治还是那个德行。”玛莎继续轻快地说,“你知道吗,当我想明白我是认真的,马上就告诉了他我和大卫的事。” “你是说他能接受吗?”米拉问。她很惊讶自己能够如此冷静。她无法想象这样的事发生在她自己的生活中。 “是啊。他能怎么样呢?他时不时也和他的秘书上床,已经有一年了。每次他留在镇上过夜,都是和她在一起。我们对对方一直都很坦白。” “我明白了。” “可问题是大卫。他太他妈的爱吃醋了,”她得意扬扬地说,“他一想到我和乔治睡觉就受不了。他抱着我说的这番话……好像对他来说,我的身体就是宇宙的中心。我真的觉得是这样。它简直要不是我的身体了。但他之所以那样,并不是出于占有欲。我们两人真的是一体的。我不喜欢肥皂,他就不用,他甚至丢掉了我不喜欢的香体露。几周前,他肚子上长了疹子,他就不想和我做爱,因为不想让我看见。他希望在我面前是完美的。真的,我们对所有事都有同样的看法,我们的感觉也息息相通。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很混乱。我们太亲近了,我们真的想合二为一,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事,我们都不许对方有异议。哪怕最小的意见分歧,在我们之间都像是鸿沟。而我们又都很好斗,谁也不肯让步。我觉得生平第一次在男性中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 玛莎依然容光焕发。那些天,她心里一直想着大卫,她说他身上有一股好闻的味道。她看上去很精致,白里透红,发型是简单的长直发,着装简约,但剪裁很讲究。米拉看着她,心里说不出的羡慕,仿佛正见证着一个奇迹。 “所以他要我和乔治分开。可我不能那样做。乔治对我很好,我们的婚姻很美满,我们相互喜欢。而且,我们没多少钱,刚够我们共同生活和付我的学费。如果乔治自己过,他会很困窘。” “大卫也和他的妻子一起过。” “是啊,可他说那不一样。他不爱他的妻子。他把她当用人使唤。他很晚才回家,从不告诉她去了哪里。她在家打扫房间,替他做饭,就算他不回来吃饭,她也不会抱怨,她还要照顾孩子——照顾那个臭小鬼。有一次,我在公园里‘偶遇’大卫,看到他们在一起。哼!不过,我讨厌孩子,他们都是怪物,而她糟到不能再糟了。他说他不和妻子同床睡。”说着,玛莎就像揭穿别人谎话时那样,粗声大笑起来,“反正,那段时间他真的让我很为难,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现在,突然另一边又出问题了。乔治觉得我真的爱上了大卫。我猜一开始他以为我们只是风流一阵,毕竟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比和大卫多,而且我们的关系是一般情人关系不能比的。可是,自从他觉得我爱上大卫后,他突然就阳痿了。那可是乔治啊!那个性爱高手!我简直目瞪口呆。他无论怎么弄都不行了!所以,现在除了别的事情(周三我还得交一份关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德国社会主义的论文,真烦人),除了大卫的抱怨和要求,我还得忍受乔治那讨厌的消沉情绪。毕竟,这都是我的错,怪我自己那该死的愧疚感。等等!凭什么都是我的错?他开始和萨莉睡觉的时候我怎么没有‘阳痿’呢?” 她们都咯咯笑起来。 “当然,我他妈的一生都在‘阳痿’。没关系了!”她笑着大声说道,“你知道吗,当一个女人真方便!” “如果你是‘阳痿’,那我呢?我都没有享受过一丁点儿性快感。” “但你可以自慰啊。” 她们陷入了沉思。 “当女人,真糟透了。”玛莎最后说。 她离开以后,米拉回想这件事,它就像另一种形式的童话故事。她想象玛莎和乔治做爱的场景——玛莎会说,“我可能没法让你达到高潮,但我可以很淫荡地挑逗你”,她在他身边游走,翻过去压在他身上,用手和舌头爱抚他,而曾经能很快回应的乔治,现在软弱无力地躺在那里——米拉想,就像我一样,不由得原谅了自己。可是,诺姆一点儿都不淫荡。她想象着玛莎向大卫绘声绘色描述着乔治的阳痿,仿佛这是送他的一件礼物,就像用芭蕉叶盛着食物的土著,去取悦那个来到岛上的陌生白人。看到这种奇异的东西,他会露出笑容,会眼神发亮,他吃饱喝足,满足地躺下。他们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大卫,亲爱的大卫,执拗的大卫变成了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一开始,他怪她骗他,他们为此吵了几个星期。最后,在一次眼泪汪汪、暴力相向的吵架中,他只得说自己相信她。可之后,他变得非常奇怪,越来越警惕。他开始尖酸刻薄地挤兑乔治。当然,玛莎坚决地袒护乔治。在经历了一个半月的激烈争吵和粗暴性爱(这是玛莎喜欢的)后,玛莎逼问他,他终于说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如果她的丈夫可以和她生活在一起而不和她做爱,那他就是同性恋者。如果她丈夫是同性恋者,那将她置于何地?此外,他自己也一直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在这种剑拔弩张的关系下,他们迎来了感恩节。米拉一边听着,一边神思游离。他们的关系太激烈了,太投入了。她见过大卫几次,和他们一起吃过午饭,她也觉得他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嗯,那意味着什么呢?她真的有那么爱玛莎,因为不能和她上床,所以想和大卫上床吗?她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她厌恶这一切。这一切都太荒唐、太可笑了。人们会因为这样的事死去活来,真是不可思议。他们真的会伤心、沮丧、崩溃,他们会自欺欺人,认为自己的烦恼很重要。 就在圣诞节之前,米拉和玛莎一起吃饭。 “事情就这么定了。”玛莎说,她看起来既阴沉,又高兴,“没有别的办法,已经束手无策了。我们都会离婚,然后,等事情安定下来——我们不想影响到大卫的事业,我们就结婚。” 玛莎的表情很平静,她脸上散发着光芒,然后,又变得阴沉了。 “我觉得很对不起乔治。可他得学会离开我独自生活。那对他来说会非常难,他什么都依赖我。但他能应付的。我希望如此。我只能对他深感愧疚。” “你确定这样做是对的吗……” “当然!”玛莎超然地说,“绝对是对的!我们属于彼此。” 然而,她还是等到节日过后才告诉乔治。一九六五年一月初,乔治搬了出去。 21 米拉很同情乔治,她不顾诺姆的反对,邀请他过来吃晚饭。可玛莎说得对,乔治离了她就没法好好生活。他过来吃饭,喝多了,不停地哭诉。他曾去看过心理医生。他在办公室附近租了一间破旧的小屋。他没有生活,也没有钱,他很可怜。米拉请了他两次,便再没请他。乔治不再给玛莎那么多钱了,他说他也要生活。玛莎付不起房子的按揭,买不起孩子的鞋。生活就这样继续。玛莎还是很快乐。现在,大卫可以到家里来了,他们可以整晚待在一起,可以在她的房间里睡觉,这曾是多么奢侈的事啊。她向孩子们介绍他,迷恋而又充满爱意地看着他们尽力和大卫好好相处。 “他和孩子们相处的时间比乔治多了十倍。米拉,他肯和他们交流,听他们说话!”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大卫并没有离开他的妻子,而现在玛莎很在意这点。是大卫把这件事变成了考验——爱的考验。她通过了,她和乔治分开了,和她爱的人分开了,还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大卫解释说,他在经济上有点儿问题。他的妻子不会为难他的,不是吗?她是那样一个无助的小女人,如果他离开了,她就会崩溃。他得等到…… 这句话的结尾很含糊,可玛莎仍然相信他。米拉坐在那里,苦涩地想着,女人真好骗,可是玛莎对她的暗示没有在意。大卫确实和她生活在一起,他几乎每天都待在她家里。米拉也承认,他们在一起时,能看出大卫是真的爱着玛莎的。可那又能怎样呢?还不是老一套。米拉已经厌倦了。女人和男人的游戏。他们以不同的规则进行游戏,只因为他们各自遵从的规则是不同的。一切显而易见,只有女人会怀孕,也只有女人需要带孩子。其余的规则都是从这一规则派生的。所以,女人不得不学会保护自己,不得不谨小慎微。一切规则的建立都是对她们不利的。玛莎勇敢、真诚、痴情,但她也蠢得可怜。 米拉端着白兰地坐在黑暗中,这样告诉自己。她预见了玛莎的悲剧,心里感到难过,觉得自己刻薄又渺小。如果大卫抛弃了玛莎,那也将成为一场悲剧。她对他的情感太强烈,足以吞噬一切。或许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她又对自己说,或许他说的是实话。毕竟,玛莎相信他,而她天生是个测谎仪。或许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从此以后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大卫在波士顿的大学申请到一份工作,工资比现在高,如果得到这份工作,他和玛莎就可以结婚,然后搬到波士顿,同时可以继续付给他的妻子赡养费。他是这么说的。也许是真的。可米拉内心深处仍有疑问:为什么他自己没有准备好,却要逼着玛莎先离婚呢? 当米拉想到自己的时候,这两种想法混杂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而且她选择了正确的路。她在两方面都下了赌注。刚开始玩的时候,她不知道规则,可她还是碰对了。这一定是凭直觉。她的聪明才智后来用于给家务活提醒卡分类,那种学识和智慧并没有白白浪费。在一个女人作为牺牲者的世界,她生存下来,成为赢家。她有一座漂亮的房子,有两个听话的儿子,还有锦衣华服。她和她的丈夫一周至少会去俱乐部吃一次晚餐,如果她愿意,还可以每天下午去那儿打高尔夫球。做家务是出于自愿,而非必须。这不就是胜利吗?看看萨曼莎、莉莉,还有玛莎——她现在不得不向大卫要钱。 她坐在那儿,紧张得抿着唇,忽然听到车库门打开了,诺姆走了进来。他被门槛绊了一下,嘴里骂骂咧咧:“妈的!”然后走进她待着的这间屋。“回来了?”她问。“回来了。”他答,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酒,但没有开灯。 她什么也没说,可她全身的皮肤都紧绷起来。终于到了这一刻。天知道她曾想象了多少次。总会有一天晚上,他回家来,看到她靠在窗边的身影,会想起尚且尊重她的那些日子,会在她脚边的蒲团上坐下来,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在黑暗中的轮廓。她看不清他的脸,但仍能想起他向她求婚时那渴望的神情和朝气,现在他一定是那个样子。他会说:“我明白你为什么要坐在黑暗中,我也想,或许我们可以坐在一起,轻触彼此的手。我会问你昨晚梦到了什么。会问你,为什么当月亮躲进云后时,你会害怕地看着它,等着它再钻出来。每当我俯身看克拉克玩游戏,伸手去摸他那可爱的小脑袋时,为什么总会忍不住拍他一下,不是真的打他,只是轻轻一拍,然后说:‘这招怎么样,小伙子?’他会回过头看着我,觉得我好烦,就像他最烦洗澡,需要被哄着才不情不愿应付了事。还有诺米,我讨厌那个孩子。为什么呢?米拉,我明明是爱他的。可是,当他像我小时候一样摇摇晃晃地在走廊里跑来跑去时,我真想杀了他……一部分的我想要跑过去扶住他,别让他摔伤自己,想要抱着他,一直抱着他,这样他就永远不会受伤;可是,另一部分的我想冲过去,一掌把他打倒在墙边,因为他居然会笨到让自己受伤。但最后,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啪啪地拍着手。他转过头愤恨地看着我,我心里一惊,因为不是这样的,我也不想对他这样,那我到底为什么还要那样做呢?米拉,你知道吗?你也有这种想法吗?我还想告诉你,昨晚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噩梦。我告诉你好吗?” 谁知道呢?也许诺姆是这样想的。这很可能。 所以,当他坐下来,一声不响时,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她知道有些事就要发生了,她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她试着调节气氛,又不想过分影响这种气氛,这种分寸很难把握。她不想逼他,不想让他生气,只想欢迎他进入她的黑暗世界。在那里,他们可以一起望着黑夜,与它融为一体。于是她小声说:“今晚的月色真美。” 他没有回答,她听到这句蠢话在她脑海中回荡,“今晚的月色真美”,一遍又一遍,好像一个热情过头的傻瓜,就像意大利歌剧中的一幕。幸亏是用意大利语唱的,因为当情侣们开始二重唱时,正因听不懂,你会相信他们唱的都是真心话。她觉得自己很蠢,觉得自己被否定了,所以她又张嘴想问:“今天过得好吗?”就跟平常一样,却说不出口。 “到了冬天,我喜欢从这个角度看月亮。”她最终这么说,“树枝投下阴影,交错在一起,真好看。只是一棵树。你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只是一棵树,但如此复杂交错,就像最精美的花边。想象一下,它的根该是什么样子?” 他啜了一口酒。她听到冰块碰撞玻璃杯的响声。他清了清嗓子。她觉得心里很柔软,像是什么东西要溢出来。这对他来说却那么难。她想伸手触碰他,可又克制住了。 “米拉,”他终于开口了,“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我不指望你能理解,我自己都不明白,这事并不怨你,只是因为我……” 她向他转过脸去,迷惑地看着他,额头上显出一道深深的皱纹。 “哦,我想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最近不经常回家,那是因为……唉,算了,说出来又有什么用!米拉,我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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