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去自然化”

厌女  作者:上野千鹤子

柯林·威尔森(Colin Wilson)在论及连续强奸杀人犯“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时,谈到了发生在十多岁的少年少女之间的类似的杀人事件。在英国的一个小镇,少年用刀乱捅他曾喜欢的少女,杀死了她。威尔森解释道,如果这位少年已经知道性,他就不会用刀去捅少女,而是插入阳具。

不过,我虽然介绍了威尔森的解释,但我在这里并不想说“暴力与性来自同一种冲动”,或者如很多男科专家(andrologist)所言,性冲动来自攻击冲动,受男性荷尔蒙中的睾丸激素的支配等等。我想说的恰恰相反。

我在这里的课题,与以福柯为代表的所有从事性现象研究的学者一样,是将性历史化(historicize),也就是将性“去自然化”(denaturalize),即,解构将性视为“自然”的观念。

我们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性现象具有多面性,从暴力、施虐到爱恋、亲密,跨度很大。因此,在性现象中,不存在“本质”。也就是说,“性本来是具有攻击性的”,“性(应该)是亲密情感的表达”,均仅为一种规范命题。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与性优先地结合的某一特定物的可能性,即,什么东西最容易与性合为一体。我受福柯启示而使用的“权力的色情化”这一用语,则指在近代社会中,色情与不对称的社会性别关系即权力关系相结合的现象。“社会性别”(gender)为一种表示权力关系的用语,这一点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

需要强调的是,色情本来并没有与性别关系结合的必要,同样,性别关系也完全没有一定成为色情关系的必然性。古希腊的色情关系存在于同性之间,与之相比,夫妻关系更接近支配与所有的关系。在性别关系中,夫妻关系被特权化是在中世纪末期以后;即便在那时,色情也还没有进入夫妻的性关系之中。在中世纪欧洲的骑士道恋爱中,浪漫恋爱的对象为已婚女性。而在近世日本的“色道”中,色情则存在于夫妻关系之外。

一对夫妻成为性别关系的象征,是近代社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确立以后的现象。在重婚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社会中,婚姻完全不是对等的关系,连“对偶”关系也不是。妾是仆人身份,即缔结了专属合同的性工作者。对于日本的妻子,长久以来,性是“奉献”,是不能说不的“任务”,不是什么快乐。要是那些妻子知道了资产阶级的婚姻规范是“性快乐的权利与义务”,她们会怎么反应?真险,我差点儿就要说出“资产阶级社会在日本从未成立过”之类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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