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池故事集

烟与镜  作者:尼尔·盖曼

我到达洛杉矶的时候那儿正在下雨,我觉得自己仿佛被上百部老电影包围着。

一个穿黑色制服的豪华加长轿车司机正在机场等我,他拿着一张写了我名字的白色卡片,那字写得很整齐,就是拼错了。

“我直接带你去酒店,先生。”司机说。我没带什么行李,只有一个旧的旅行包,里面装了几件T恤、内衣和袜子,他对此似乎觉得有些失望。

“酒店远吗?”

他摇头:“就二十五分钟,三十分钟。你之前来过洛杉矶吗?”

“没有。”

“嗯,我常说洛杉矶是个三十分钟的城市,不管你想去那里,顶多三十分钟。”

他把我的包放进后备厢,他称之为行李箱,然后给我打开车子后门。

“你从哪里来?”他问。我们已经离开了机场,驶上了遍布霓虹灯的湿润街道。

“英国。”

“英国?”

“是的。你去过吗?”

“没去过,先生。我看过英国电影。你是演员吗?”

“我是个作家。”

他没了兴趣。只是偶尔低声咒骂其他司机。

他突然转个弯变换车道。本来行驶的车道上发生了一场四车连环相撞的事故,我们绕过去了。

“城里稍微下了点雨,突然间大家就都不知道该怎么开车了。”他对我说。我靠在车里的靠垫上:“听说你们英国雨水更多。”这是一个描述,不是提问。

“有点多。”

“不只是有点吧。英国每天下雨,”他笑着说,“还有浓雾。真正很浓很浓的雾。”

“没那么严重。”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既疑惑又不太高兴,“我看过英国电影。”

我们沉默地坐着,冒雨驶过了好莱坞,过了一会儿他说:“问他们要贝鲁西死去的那个房间[约翰·贝鲁西,好莱坞喜剧明星,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晚死于吸毒过量]。”

“什么?”

“贝鲁西。约翰·贝鲁西。他就是在你住的那个酒店死去的。嗑药。你听说过吗?”

“嗯,听说过。”

“他们拍了一部有关贝鲁西之死的电影。找个胖子演的,一点也不像他。关于他的死,谁都没说实话。你知道吗,他不是孤独死去的。还有两个人跟他在一起。电影公司不想那么拍。但是当豪车司机就能听说各种消息。”

“真的吗?”

“罗宾·威廉姆斯和罗伯特·德尼罗。他们跟贝鲁西在一起。他们都嗨得不得了。”

酒店建筑是一座白色仿哥特风格的小城堡。我跟司机道别,然后入住,我没要贝鲁西死掉的那个房间。

我拎着旅行包冒雨走向自己的屋子,手里还握着一串钥匙,前台告诉我,这钥匙可以打开很多道门。空气中有股潮湿的灰尘味,还有股奇怪的止咳水味道。周围很昏暗,可以说是一片漆黑。

水溅得到处都是。院子里的水流都汇聚成小河了。水流进小鱼塘,鱼塘有一部分在墙外院子里。

我走到楼上进入一间潮湿的小屋。这地方看起来并不适合明星自杀。

床也有点潮湿,雨疯狂敲打着空调外机。

我看了一会儿电视——全是老剧重播,《欢乐酒店》接着就是《疯狂的士》,然后画面一闪,变成黑白片《我爱露西》,然后我就睡着了。

我梦见鼓手在断断续续地敲鼓,离我只有三十分钟远。

电话把我吵醒了,“嗨嗨嗨嗨,你准备好了吗?”

“哪位?”

“制片公司的雅各布。我们要一起吃早饭吗,嗨嗨?”

“早饭……?”

“没问题。我三十分钟后就来酒店接你。已经预订好了。没问题。你收到我的消息了吗?”

“我……”

“昨天晚上传真给你了。再见。”

雨停了。阳光温暖明亮,是具有好莱坞特色的光线。我来到酒店主楼,走在布满了桉树叶子的地毯上——这就是昨晚那股止咳水气味的来源。

有人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传真——上头写着接下来几天我的行程,空白处有一些手写的内容,写的都是鼓励的话,比如“这次绝对会成为爆款!”还有“肯定会成为伟大的电影!”传真的签名是雅各布·克莱因,显然就是打电话那人。我从来没跟雅各布·克莱因打过交道。

一辆红色小跑车开到酒店外面。司机探出头朝我挥手。我走过去。他灰白的胡子修得很整齐,笑容很有派头,脖子上还戴着大金链子。他还带了一本《人类之子》特意让我瞧了一眼。

这人就是雅各布。我们握了手。

“大卫在吗?大卫·甘博?”

大卫·甘博是早些时候和我通过电话的人,是他安排了此次行程。他不是制片人。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他说他自己“和这个项目关系密切”。

“大卫已经不在制片公司干了。我现在负责这个项目,我先跟你说一声,我真的精神不正常啊。嗨嗨。”

“行吧。”

我们上了车。我问:“在哪儿开会?”他摇头回答:“不是开会。是早餐。”我很疑惑。他颇为怜悯地看着我,解释道:“是开会之前的预备会。”

我们离开酒店,去了半小时车程外的一个大型超市,雅各布一路上都跟我说他很喜欢我的书,他成了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他真的很开心。他说是他建议项目组让我住进那家酒店——“好让你感受一下好莱坞氛围。你在四季酒店或者如家酒店都体会不到。对吧?”然后他问我有没有住在约翰·贝鲁西死的那个套间。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我怀疑可能是。

“你知道他死的时候跟谁在一起吗?真相都被制片公司掩盖了。”

“不知道。跟谁?”

“梅里尔和达斯汀。”

“是梅里尔·斯特里普和达斯廷·霍夫曼吗?”

“当然。”

“你怎么知道?”

“别人说的。这里是好莱坞,你知道吗?”我假装很懂似的点头,其实什么都不知道。

人们总说书是自然而然完成的,这是瞎说。书不可能自然而然就完成。这需要大量思考、研究、笔记和腰酸背痛,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超你的想象。

除了《人类之子》,这本书可以算是自然而然完成的。

人们经常问作者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你的灵感从何而来?”

答案是:汇合。各种东西凑到一起,只要成分合适,突然间,魔法显灵!

起初是我偶然间看到了有关查尔斯·曼森的资料(是朋友借给我的一卷录影带,前面有几段是我本来就想看的东西),里面有一段曼森第一次被捕时候的影像,当时大家都觉得他是无辜的,是政府钓鱼执法。曼森的形象映在屏幕上——他很有魅力,很英俊,有着救世主一样的气质。你甚至会愿意为这种人光着脚下地狱去。为他杀人也在所不惜。

审判开始,过了几个星期,救世主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猴子般呆滞,喋喋不休的人,前额上刻着一个十字。不管他之前是怎样的天才,那形象都不见了,消失了。但曾经确实存在。

影像继续播放:一个两眼发直的有前科的罪犯跟曼森一起坐牢。他说:“查理·曼森?听我说,查理就是个笑话。他什么都不是。我们都笑话他。你们知道吗?他什么都不是!”

我点头。曾经有一段时间曼森是个魅力无穷的统治者。我想可能这是某种赐予,神送来了,又收走了。

我又着了迷一样把那卷录影带看完了。在一段黑白画面停顿后,旁白说了点什么。我倒带,又听了一遍。

忽然就有了灵感。一本书自然而然形成了。

旁白说的是:曼森和曼森家族那些女人所生的孩子被送到了不同的儿童之家等待收养,法庭给他们起了跟曼森毫无关系的新名字。

我想到十二个二十五岁的曼森之子。想到某种神授的特质忽然同时降临在他们所有人身上。十二个年轻的曼森,个个光彩照人,从世界各地聚集到洛杉矶。曼森的一个女儿绝望地想阻止他们见面,封底也印上了相关预告,“知晓他们可怕的命运”。

我写《人类之子》的时候状态绝佳,一个月就写完了,然后就交给我的经纪人,她看了觉得很惊讶(“亲爱的,这不像你的其他作品。”她态度还挺积极的)。书稿很快就拍卖了出去,这是第一次,书卖得比我预计的贵得多。(别的书,三本高雅晦涩引经据典的鬼故事加起来都买不起写故事用的电脑。)

随后这书在正式出版前就被好莱坞买了,也是拍卖会上买的。有三四家制片公司都对这部书有兴趣:我联系了那家想要我写剧本的公司。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电影是拍不成的。但是很快有传真发给我,都是半夜发的,绝大部分都有大卫·甘博的热情签名。一天早晨我签了五份像砖头一样厚的合同,几周后,我的经纪人告诉我第一张支票已经兑付,飞好莱坞的机票也准备好了,让我去参加“初步会谈”。感觉像做梦。

机票是商务舱的。在我看到商务舱机票的瞬间,我意识到梦是真的。

我坐在大型喷气式客机前端的机舱里,吃着烟熏三文鱼,拿着刚印出来的精装版《人类之子》去了好莱坞。

说回早餐时。

他们跟我说他们特别喜爱这本书。我不太记得每个人的名字。男人们或留胡子或戴棒球帽或二者兼有,女人们都非常漂亮,有种非常讲究卫生的感觉。

雅各布订了早餐还付了钱。他说接下来的会议就很正式了。

“我们很喜欢你的书,”他说,“要是我们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拍它?我们就是喜欢你那种特别的气质,不然为什么要雇你来写剧本。要的就是你的风格。”

我非常严肃地点头,仿佛真的花了好多个小时思考什么叫“我的风格”。

“这样的创意。这样的书。你真是独一无二的。”

“独一无二到了极点。”一个女人说。她是叫迪娜,还是蒂娜或叫狄安娜呢?

我挑起眉毛:“开会的时候我该做些什么?”

“接受意见,表现积极。”雅各布说。

雅各布开他的小红车花了半个小时到达制片公司。我们开到大门口,雅各布跟保安吵了一架。我估计他是新来的,还没拿到永久通行证。

我们进去之后,发现他在这里也没有永久停车位。我还是没明白很多细节:雅各布说,停车位和你在公司的地位有关,就好比你在古代中国宫廷里,皇帝赏给你的礼物决定了你的地位。

我们在平直得有些古怪的纽约街道布景里行驶,最后停在一座很旧的银行前面。

走了十分钟的路,我到了会议室,和雅各布以及其他所有吃早餐的人一起等着某人出现。匆忙中我忘了要等的人是谁,也忘了是男是女。我拿出一本我自己的书放在面前,仿佛它是护身符似的。

有人进来了。他个子很高,鼻子下巴都很尖,头发很长——仿佛绑架了比他年轻得多的人,然后夺走了受害人的头发。他是个澳大利亚人,这点让我很惊讶。

他坐下。

他看着我。

“说吧。”他说。

我看了看一起吃早餐的其他人,谁都不看我——没有一个人跟我眼神交流。于是我开始说:关于书、剧情,还有结尾在洛杉矶一家夜店摊牌的场景,在这一段情节里那个善良的曼森女孩把其他人都打死了。或者说认为她把其他人都打死了。我还说我打算找一个演员扮演所有的曼森男孩。

“你相信这些内容吗?”那个人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很简单。我至少跟二十多个英国记者回答过了。

“我是否相信查尔斯·曼森曾在某段时间被超自然力量所控制,而且这种超自然力量依然控制着他的孩子吗?我不信。我是否相信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正在发生?也许是相信的。也许有一种比较简单的解释,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曼森的疯狂与外部世界的疯狂步调一致。我也说不清。”

“嗯。这个曼森小孩,可以让里夫斯演吗?”天哪,不能,我心想。雅各布看着我疯狂点头。“有何不可能。”我说。反正现阶段都是空谈。都不是真的。

“我们和他的人做了个交易。”那个人若有所思地点头。

他们让我写个剧本梗概,因为有人想先看一下。“有人”我估计指的是那个澳大利亚人,不过也不是很肯定。

在我走之前,那个人给了我七百美元,让我签字:工作两周按日结算。

我花了两天写剧本梗概。我努力忘记书中的内容,构建了一个电影故事。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我坐在小房间里,用制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打字,又用制片公司送来的气泡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我在自己的屋里吃饭。

每天下午我会沿着日落大道散散步。我一直走到基本通宵书店,买一份报纸。然后在酒店外面的院子里坐上半个小时看报纸。看完了夕阳,呼吸了新鲜空气,我就回到小黑屋里,继续改写我自己的书。

酒店雇员里有个很老的黑人,每天他都穿过院子给植物浇水然后看鱼,他的动作慢得几乎有些痛苦。经过的时候,他会对我微笑,我便朝他点头。

第三天我起床的时候他正站在鱼池边捡附近的垃圾,其实就是几枚硬币和烟盒。我走过去。

“你好。”我说。

“先生。”老人说。

我觉得应该跟他说不要叫我先生,但是转念一想又不知道该怎么委婉地说出来。“这些鱼真好看。”

他点头笑了笑:“东方锦鲤。从中国买来的。”

我们看着鱼在小池塘里绕圈游动。

“也不知道它们无不无聊。”

他摇摇头:“我孙子是个鱼类学家,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专门研究鱼类。”

“是啊。他说锦鲤只有三十秒左右的记忆。所以它们在池塘里游着永远都觉得很新鲜,有种‘我从没来过这里啊’的感觉。就算遇见在一起生活了一百年的鱼,它们也会说:‘新来的,你是谁啊?’”

“有一件事你能帮我问问你的孙子吗?”

老人点点头。

“我曾在书上看到说锦鲤没有固定的生命周期。它们不像人一样会变老。如果被人杀了或者被捕食者吃了或者得了病它们会死,但是除此以外,它们会长生不老。理论上来说它们能永远活下去。”

他点点头说:“我去问问。听起来还挺好的。这里三条——哦,这一条,我叫它幽灵,它四五岁吧。另外两条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它们就从中国运来了。”

“那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公元一九二四年,你觉得我看起来多大了?”

我说不上来。他看起来好像是用很古老的木头雕刻而成的。我跟他说,看起来像是超过了五十岁,肯定比玛士撒拉年轻。

“我生于一九〇六年,真的。”

“你出生在洛杉矶吗?”

他摇头:“我出生的时候,洛杉矶还只是个橘子果园,离纽约很远。”他往水面撒了些鱼食。三条鱼浮上来,其中一条闪着银光的苍白的鱼仿佛在盯着我们,它们O形的嘴开开合合,仿佛用某种锦鲤才懂的秘密语言在无声无息地跟我们交谈。

我指着他说过的那条鱼问:“这是幽灵?”

“对,就是他。百合花下面的那条——你看见他的尾巴了吗?就在那里——他名叫巴斯特,巴斯特·基顿的巴斯特。基顿住在这家酒店的时候我们已经有那两条年长的鱼了。那一条是公主。”

公主是一条很醒目的白色锦鲤。她全身都是奶油一般淡淡的白色,背上有一块大红斑把她和另两条鱼区分开。

“她很漂亮。”

“那是当然。她绝对非常漂亮。”

他深吸一口气忽然咳嗽起来,而且又咳又喘,瘦弱的身体震抖起来。我忽然觉得他看起来仿佛九十岁了。

“你还好吗?”

他点头。“很好,很好,很好。就是老了,”他说,“人老了啊。”

我们握手道别,我又回屋继续写东西去了。

我把完整的梗概打印了出来,传真给制片公司的雅各布。

第二天,他来到我的房间,看起来似乎很不安。

“还好吗?剧本梗概有什么问题吗?”

“麻烦不断啊。我们在和那个谁拍电影,”他说了个几年前影片大获成功的著名女演员,“本来没问题,对吧?但是她也不年轻了,还坚持要自己拍裸戏。相信我,没人愿意看她的裸体。”

“情节是这样的,有个摄影师到处勾引女人拍裸照,跟她们上床。只有一个人相信他干了这些坏事。于是警长——由‘请全世界都来看我裸体吧’女士扮演——她想到逮捕这个摄影师的唯一办法就是自己也去找他拍照。于是她跟这人上了床。接下来就有个转折……”

“她爱上这个人了?”

“对啊。于是她意识到女人永远被男人心中的女性形象所禁锢,为了证明她爱他,警察来抓捕摄影师的时候,她放火烧了所有的照片,自己也死在火场。她的衣服首先被烧。你觉得怎么样?”

“老套。”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所以我们炒掉了导演,剪了这段剧情,另外安排了一天拍摄。这次拍摄的时候她确实稍微穿了点东西。到她爱上摄影师的时候,她发觉原来是摄影师杀了她兄弟。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衣服被烧掉了,然后她和特警一起行动想抓捕他。但是摄影师在和她妹妹上床的时候被这个妹妹开枪打死了。”

“这个有改进吗?”

他摇摇头:“还是垃圾。如果她同意让我们用裸替就好了,也许就能拍得更顺利了。”

“你觉得那个梗概如何?”

“什么?”

“我的剧本梗概,我发送给你的那个?”

“那个梗概啊,当然看了。我们喜欢。所有人都喜欢。太棒了。真的特别厉害。我们都超级激动。”

“下一步干什么?”

“嗯,等所有人都看一遍,我们就一起来进行讨论。”

他拍拍我的后背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好莱坞无事可做。

我决定写个短篇故事。在离开英格兰之前我就有个想法。关于一间坐落在码头尽头的小剧院。下雨的时候就表演舞台魔术。剧场有个观众不知道魔术和幻影的区别,对他来说如果每个幻影都是真的,那幻影和魔术确实没有区别。

下午我出门散步,在基本通宵书店我买了几本关于舞台魔术的书和维多利亚时代戏法表演的书。故事,或者说至少是故事的雏形出现在我脑海中,我打算仔细想想。我坐在院子的长椅上翻看这些书。最终断定在这个故事里,我要追求一种特殊的氛围。

我读到口袋魔术师的故事,是讲一个人口袋里装满了各种小玩意儿,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他兜里都有,可以满足你提出的任何要求。不是幻影,而是需要惊人的组织能力和记忆力。一个人影落在书上。我抬起头。

“你好,又见面了。”我对那个黑人老头说。

“先生。”他打了个招呼。

“请不要这样叫我。被人叫先生感觉就好像我穿着正装似的。”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他。

他也给我说了他的名字。“虔诚·邓达斯。”

“虔诚?”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却骄傲地点点头。

“有时候我挺虔诚的,有时候不太虔诚。我妈妈是这样叫我的,这是个好名字。”

“是啊。”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先生?”

“我也说不准。我本来是要来写个电影剧本。至少我是在等着有人告诉我开始写电影剧本。”

他挠了挠自己的鼻子:“拍电影的人都跑这里来,如果我现在开始跟你说电影人,说到下周星期三都说不完一半。”

“你最喜欢谁?”

“哈里·兰登,他是个绅士。乔治·桑德斯,他和你一样是英国人。他说‘啊,虔诚。你可一定要为我的灵魂祈祷。’我就回答‘你的灵魂是你自己的事情,桑德斯先生。’但我还是为他祈祷了。还有琼·林肯。”

“琼·林肯?”

他眼睛都亮了,笑着说:“她是银幕女王。她比任何人都美。胜过玛丽·壁克馥,胜过莉莲·吉什,西达·巴拉、路易丝·布鲁克斯都比不上她……她最美。她有‘那种气质’,你知道是什么气质吗?”

“性吸引力。”

“不止。她拥有你梦想的一切,你看到琼·林肯的画像,你就想……”他停了一下,画了个小圈,仿佛是想捕捉某个逃逸的词,“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想单膝跪下,像个穿着闪亮盔甲的骑士觐见女王一样吧。琼·林肯,她是最好的。我跟我的孙子说过她,他想找些影像资料,但是没找到。什么都没有了。她只活在我这样的老年人的记忆中。”他拍拍自己的前额。

“她当时肯定很出名。”

他点头。

“那后来她出什么事了呢?”

“她上吊死了。有人说是因为她没法在有声电影里说话,但这不是真的,她的声音你只要听一次就永远忘不了。她的声音光滑深沉,像爱尔兰咖啡。有些人说她被一个男人伤透了心,或者是被一个女人伤透了心,或者是因为赌博,或者是因为帮派之争,或者是因为饮酒过量。谁知道呢。当初是挺疯狂的。”

“你肯定听过她说话。”

他笑起来。“她说:‘孩子,去看看他们会在我杀青的时候干什么?’我打听了之后回来告诉她,她说:‘你真棒,孩子。’跟她一起的男士就说:‘琼,不要逗他玩了。’,她朝我笑了笑,给了我五美元说:‘你不介意的,对不对呀?’我摇头。她嘴唇就噘起来一下,你知道那个动作吧?”

“飞吻?”

“类似那样的。我这里能感觉到,”他拍拍自己胸口,“她的嘴唇,真的可以让人神魂颠倒。”

他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似乎在想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也不知道此时他的精神究竟在何时何地。随后他再次看着我。

“你想看看她的嘴唇吗?”

“怎么看?”

“你过来。跟我来。”

“我们是要……”我猜想可能是水泥上的唇印,就好像格劳曼中国剧院外的手印。

他摇摇头,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指凑到嘴边。安静。

我合上书,跟他一起穿过院子。我们到了小鱼池边,他停下脚步。

“看公主。”他对我说。

“有红斑的那条?”

他点头。那条鱼让我想起中国的龙:苍白、充满智慧。那是一条幽灵般的鱼,像骨头一样白,只在脊背上有一块红斑——一英寸长、两个弧线的红斑。它漂在水中,游动、思考。

“就是这个,”他说,“就在它背上,看见了吗?”

“我不太明白。”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条鱼。

“你坐下来好吗?”我忽然非常好奇邓达斯先生究竟多少岁了。

“我在这里工作是不能坐下休闲的。”他非常严肃地说。然后他就像是对小孩子解释一样跟我说,“当初就像是有神灵一样。但如今只剩电视了,电视只有一些小英雄故事。小人待在盒子里。有时候我能在这里看到那些小人。”

“过去那些明星,他们是巨人,身披银光,在巨大的房子里……你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巨大。人们信仰他们。”

“他们在这里开派对。你在这里工作,你目睹派对的进程。有酒,还有你根本不会相信的事情。曾经有一个派对……那个电影叫《荒漠之心》,你听说过吗?”

我摇头。

“是一九二六年最有影响力的电影,当时还有维克托·麦克拉格伦和多洛雷斯·德尔·莱奥的《光荣何价》,还有科琳·摩尔演的《埃拉·辛德斯》,你听说过吗?”

我又摇头。

“你从来没听说过沃纳·巴克斯特?贝尔·贝内特?”

“他们是谁?”

“一九二六年的超级巨星,”他停顿片刻又继续说,“《荒漠之心》电影杀青后,他们在这个酒店里举行了派对。准备了红酒、啤酒、威士忌、金酒——当时还是禁酒令的时代,不过那些制片公司都跟警方有关系,所以也就没人管。还有很多美味食物和各路傻瓜,罗纳德·科尔曼在场,还有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不是后来那个,是当爹的那个——所有工作人员也都到了,还请了一支爵士乐队来酒店演奏。

“那天晚上琼·林肯最受瞩目。她在电影里扮演一个阿拉伯公主。当时阿拉伯总是象征着热情和欲望。如今……嗯,世道变了。

“我也不知道事情是如何开始的,据说是打赌还是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也可能只是她喝醉了。我觉得应该是醉了。总之她站起来,当时乐队演奏着轻柔舒缓的曲子。她走过来,到了我现在站着的地方,把手伸进水池里。她笑啊笑啊笑啊……

“随后林肯小姐抓住一条鱼——摸到之后一把抓起来,双手握紧——而且把它从水里捞起来了,然后凑到自己面前。

“我当时真的有点担心,因为光是把这几条鱼从中国运来就花了很多钱,每条的运费是两百美元。当然,当时并不是我照顾鱼塘。出事了也不是我受罚。但是两百美元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了。

“然后她朝我们笑了笑,低头亲了一下那条鱼,慢慢地,亲在它背上。它没有挣扎,一动也没动,就躺在她手中。她用她珊瑚一样红的嘴唇亲了那条鱼,派对上的人都笑着欢呼起来。

“她把鱼放回池塘,有好一会儿鱼似乎不愿离去,就留在她旁边,啄她的手指。当大家开始放烟花的时候,它才游走。

“她的嘴唇鲜红娇艳,鱼的背上留下了她的唇印——就在那里,你看见了吗?”

名为公主的那条白色锦鲤背上有着珊瑚般鲜红的花纹,它晃动着鳍,在池塘里持续着它永恒的三十秒之旅。红色的斑纹看起来确实像是唇印。

他往水里撒了一把鱼食,三条鱼浮上水面纷纷抢食。

我拿着那几本关于古老戏法的书返回自己的房间。电话突然响了:是制片公司的人。他们想跟我讨论一下关于剧本梗概的问题。还说三十分钟后会有一辆车来接我。“雅各布会来吗?”

但是对方已经挂断了。

参会的人有那个澳大利亚人、他的助手还有一个穿正装戴眼镜的人。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穿正装的人,他的眼镜边框是亮蓝色的。他似乎很紧张。

“你住在哪里?”那个人问。我跟他说了。

“是不是贝鲁西……”

“我听说是的。”

他点头:“他死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在场。”

“是吗?”

那人用手指头蹭了蹭他鹰钩鼻侧边:“派对上还有两个人。他们都是导演,都是非常大牌的人。你不用知道名字。我在拍最后一部印第安纳·琼斯电影的时候才知道。”

一阵紧张的沉默。我们坐在大圆桌旁,总共有三个人,大家各有一份我写的剧本梗概。我开口说道:

“你们觉得怎么样?”

他们都点头,动作还挺一致的。

接着他们又特别严肃地跟我说,他们很不喜欢这个故事,之前一直不说是因为怕我生气。这对话可真奇怪。

“第三主角有点问题。”他们暗示这个问题并不是我或者我的剧本造成的,也不是第三主角演员本身造成的,而是他们的问题。

他们希望能更加引起观众共鸣,想要强烈的光影对比,而不是层层的灰色。他们希望女主角表现得更加英勇。我点头记笔记。

会议快结束时,我跟那个人握了握手,那个戴蓝色边框眼镜的助手带我穿过迷宫般的走廊往外走,我的车和司机都在外面等。

我们走路的时候,我问公司里有没有关于琼·林肯的图片。

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助手叫格雷格,他问:“谁?”他又掏出一个小笔记本用铅笔记了几笔。

“是个默片时代的女明星。一九二六年前后很有名。”

“她在我们这家公司干过吗?”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她很有名,比玛丽·普罗沃斯特还有名。”

“那又是谁?”

“‘人生赢家,成了小狗晚餐’[尼克·洛在专辑《Jesus of Cool》中有一首歌名为《玛丽·普罗沃斯特》(Marie Provost),其中一句歌词是“The winner who became a doggie’s dinner”。《我认识那新娘》也是尼克·洛的一首歌]。默片时代最有名的明星。有声电影流行起来之后变得一贫如洗,最后被自己的腊肠犬吃了。尼克·洛写过她的歌。”

“谁啊?”

“‘我认识那新娘,她当初爱摇滚。’不管怎样,可以帮我找张琼·林肯的照片吗?”他在自己的平板电脑上划拉了几笔,又看了一会儿,然后又写了几个字。

然后他点头。

走到了外面,我的车子已经来了。他说:“对了,还是跟你说一声,他满嘴胡话。”

“什么?”

“满嘴胡说八道。跟贝鲁西在一起的根本不是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是贝特·米德勒和琳达·朗丝黛。当时他们吸毒群交,人人都知道。他满嘴胡话,而且拍《夺宝奇兵》的时候他只是公司的初级会计。说得跟他拍了电影似的。浑蛋。”

我们握手道别。我坐进车里返回酒店。

这天晚上我时差症犯了,凌晨四点我就醒了,精神十足。

我坐起来,上厕所,穿上裤子(我睡觉时穿着T恤)出门了。

我想看星星,但是城市的光芒太亮了,空气也太脏了。天空呈现出一种脏兮兮的昏暗黄色,我想起在英国乡间常见的星座,突然间我莫名其妙地陷入了深深的思乡之情。

我想念星星。

我想回屋写那个短篇小说,或者写电影剧本。然而我另外写了一个剧情梗概。

我把曼森之子的数量从十二个削减到五个,而且从一开始就说明其中一个是好人,女孩的那个角色改成了男孩,另外四个则肯定是坏人。

制片公司的人送给我一本旧杂志。有种旧纸浆的味道,上面用紫色的章印着公司的名字,下面还有“档案”二字。封面是约翰·巴里莫尔坐在船上。

杂志里有一篇关于琼·林肯之死的文章。但是文章内容很难读,而且非常难理解:文章暗示她是因为某种禁忌的恶习而死,我只能读懂这么多,这篇文章仿佛是用密码写成的,而现代读者根本不懂解码的方法。但转念一想,我觉得文章作者可能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胡乱暗示。

更有趣——也更好理解——的是照片。一整页的黑框照片,图中是个大眼睛的女人,面带温柔的笑容,正在抽烟(烟用喷枪修饰过,我忽然有个奇怪的想法:人们以前真的会被这么拙劣的修图骗过吗?)另外一张照片是她和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在舞台上拥抱,还有一张小照片,她站在汽车的踏脚板上,手里还抱着一只小狗。

从照片上来看,她并不是个绝世美人。她缺乏路易丝·布鲁克斯那种超然的气质,没有玛丽莲·梦露的性感,也没有丽塔·海华丝那种慵懒的优雅。她是那种二十年代的小明星,跟所有二十年代的小明星没什么差别。那双大眼睛里没有神秘感,波波头也很寻常。她有着完美的唇形,状如丘比特之弓。我不知道她要是在今日还活着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她确实是个真实的人,她曾经活过。她曾经在电影的宫殿里被人崇拜、爱慕。七十年前,她曾亲吻过鱼,还在我居住的酒店走过,她在英国不出名,在美国却成了永恒。

我又去谈剧本梗概相关的事情。之前跟我见面的人这次一个都没出现。这次我在一个小办公室里跟一个很年轻的人见面,他从来不笑,但是跟我说他特别喜欢剧本内容,还说很高兴自己的公司买了版权。

他说他觉得查尔斯·曼森这个角色特别酷,“他一度完全超越了这个维度”,也许曼森甚至可以和汉尼巴尔·莱克特相提并论。

“但是。嗯。曼森。是真实存在的。他现在在监狱里。他杀了莎伦·泰特。”

“莎伦·泰特?”

“一个女演员。电影明星。她怀孕的时候被曼森杀了。她是波兰斯基的妻子。”

“罗曼·波兰斯基?”

“对,那个导演。”

他皱起眉头:“我们正在跟波兰斯基谈生意。”

“挺好啊。波兰斯基是个好导演。”

“他知道吗?”

“知道什么?知道这本书?我们的电影?莎伦·泰特之死?”

他摇头,都不是:“是一个三方合作电影,朱莉娅·罗伯茨也有参与。你说波兰斯基不知道这个剧本梗概?”

“不,我说的是——”

他看了看表。

“你住在哪里?”他问,“给你安排的地方还好吗?”

“挺好,谢谢,”我说,“我住的地方离贝鲁西死的地方就隔了几个屋。”

我等着他再说两个必须保密的明星大腕名字:比如说,约翰·贝鲁斯嗝儿屁的时候跟朱莉·安德鲁斯和粉红猪小妹在一起。但我错了。

“贝鲁西死了?”他皱起眉头,“贝鲁西没死。我们还在跟贝鲁西拍电影呢。”

“是他哥,”我说,“他哥几年前死了。”

他耸耸肩说:“什么鬼地方。下次你去跟他们说你要住贝莱尔。你现在就搬吗?”

“不用了,谢谢,”我说,“我都住习惯了。”

接着我又问:“修改的剧本怎么办呢?”

“给我们就行。”

我之前买的书中,有两个舞台戏法特别令我着迷,一个是“艺术家之梦”,另一个是“魔法窗户”。这两个戏法肯定是在隐喻什么东西,对此我很确定,但是与之相应的故事我还没想出来。我写了开头的几句话,但是就连第一段都没写完就不保存退出了。

我坐在院子里看着那两条白色锦鲤和那条有红斑的白色锦鲤。我忽然觉得它们很像艾舍尔画的鱼,这让我很惊讶,我之前从来都不觉得艾舍尔的画中有任何稍微现实点儿的东西。

虔诚·邓达斯正在清理植物的叶子。他拿着一瓶清洗剂和一块布。

“嗨,虔诚。”

“先生。”

“天气不错啊。”

他点点头咳嗽起来,用拳头敲了敲自己的胸口,然后又点头。

我离开鱼池坐在长凳上。

“他们为什么不让你退休?”我问,“你十五年前就到退休年龄了吧?”

他继续清理树叶:“对啊。但我是地标了。他们可以吹嘘说最大牌的明星都住在这里了,但我能告诉客人加里·格兰特早餐吃了什么。”

“你记得吗?”

“怎么可能记得。但是他们也不知道。”他又开始咳嗽,“你在写什么?”

“嗯,上周我写了个电影剧本的梗概,然后又写了另外一个版本的梗概。现在我得等……一会儿。”

“那你现在在写什么?”

“一个故事,但还没想好。是关于维多利亚时代的魔术,名字叫《艺术家之梦》。一个艺术家走到舞台上,将一大块帆布装在画架上。帆布上有个女人的画像。他看着那幅画,心里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画家。然后他坐下睡觉。画像活起来,从画框上走下来,对他说不要放弃,要继续努力,他总有一天会成为伟大画家。说完她又回到画框里。灯光暗下来。然后画家醒了,又继续画画……”

“……另一个戏法叫作《魔法窗户》。”我对制片公司的一个女人说道。会议开始前她犯了个错误——假装对这个故事感兴趣。“一扇窗户挂在半空中,窗户里出现一张脸,但是周围没有人。我觉得可以将魔法窗户跟电视做个类比,这么想大概也是很自然的。”

“我喜欢《宋飞正传》,”她说,“你看过吗?其实它什么都没讲。这个剧其实最终什么都没讲。我喜欢拍新剧之前不那么刻薄的加里·山德林。”

我继续说:“这个戏法就像所有伟大的戏法一样,让我们质疑现实的本质。但是它们也提出了娱乐究竟会变成什么样的问题。它们是电影诞生之前的电影,是电视被发明之前的电视剧。”

她皱起眉头:“这是一部电影吗?”

“希望不是。这是一个短篇小说,如果能写完的话。”

“那我们还是来说说这个电影吧。”她在那一大堆资料中翻找起来。她二十多岁,很漂亮但也很无趣。我也不知道第一天的时候她有没有跟我一起吃早餐,也不知道她是叫迪安娜还是叫蒂娜。

她疑惑地看着一份材料说道:“我认识那新娘,她曾经热爱摇滚?”

“他写的吗?这不是电影。”

她点头:“我必须说,这个剧本比较……容易引起争议。曼森这个事情……嗯,我们也不知道它能不能火。能把他去掉吗?”

“但是曼森是剧情的关键。这本书的名字叫《人类之子》,写的就是曼森的孩子们的故事。如果去掉这个角色,就什么都不剩了。你们买的书就是这个。”我举起书,仿佛这是护身符一样。“去掉曼森就好像,我也不知道,就好像买了个比萨,然后抱怨说这比萨怎么又扁又圆还放了一堆番茄酱和奶酪在上面。”

她对我说的话无动于衷。她问:“你觉得题目换成《当我们都很坏》怎么样?坏写大点。”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们不希望人们觉得这个电影里有宗教意味。《人类之子》,听起来仿佛有点反基督。”

“呃,我确实有暗示曼森的孩子们拥有某种恶魔般的能力。”

“是吗?”

“在书中。”

她露出同情的表情,就是那种心里很清楚电影顶多就是跟原作稍微沾边,于是十分同情作者的感觉。

“嗯,公司会认为这样很不合适。”她说。

“你知道谁是琼·林肯吗?”我问道。她摇头。

“大卫·甘博?雅各布·克莱因?”

她摇摇头,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然后她给我一张打印的清单,上面罗列了需要由她处理的事情,基本上所有事情都归她管。清单是写给我和另外几个人看的,不过那几个人我都不认识,列清单的人名字是:唐娜·利里。

我说,谢谢你了,唐娜。然后我就回酒店了。

这一整天我都郁郁不乐。我想着修改剧本的事情,该怎么改才能符合唐娜的要求。

我又想了一天,又花了几天时间来写,然后把第三版发给公司。

虔诚·邓达斯得知我对琼·林肯有兴趣之后,把他的剪贴簿拿来给我看,她原名叫露丝·鲍姆加腾,艺名是用月份加总统的名字。那本剪贴簿很旧,封面是皮子的,大小跟家庭版《圣经》差不多。

她死的时候才二十四岁。

“真希望你见过她,”虔诚·邓达斯说,“真希望她拍的电影有保存下来。她太棒了。她是最伟大的。”

“她是个好演员吗?”

他果断摇摇头:“不是。”

“她非常美吗?我真的没看出来。”邓达斯再次摇头:“她拍照当然很好看。但是她不是大美人。后排十来个跳群舞的女孩都比她漂亮。”

“那她哪里很出色?”

“她是明星,”邓达斯耸耸肩,“她注定就是要成为明星。”

我翻看剪贴簿,里面的剪报和采访都是些我从未听说过的电影——这些电影的底片和海报都早就丢失了,要么找不到了,要么毁于火灾,硝酸盐电影胶片很容易着火。我翻到了几页电影杂志,里面是琼·林肯在拍戏,琼·林肯在休息,琼林肯在《当铺老板衬衫》片场,琼·林肯穿着皮草大衣——不知为何这件大衣比奇怪的波波头和无处不在的香烟更让照片有年代感。

“你爱她吗?”

他摇头回答道:“不像你们说的爱一个女人那样……”

他停顿片刻,拿起剪贴簿翻了几页。

“要是让我妻子知道我这么说,她肯定会杀了我……”

他又沉默了一阵子。

“不过,是的。我爱她,这个死了的苗条白人女性。”他合上剪贴簿。

“但是对你来说她没有死,对吗?”

他点点头,然后走了。不过他把剪贴簿留给我。

《画家之梦》这个戏法的关键在于:要把女孩带入场,紧贴住帆布背面。帆布由隐藏的绳子支撑着,当画家轻松随意地扛着帆布上场并固定画框的时候,其实他是把助演的女孩也带到台上了。画框上女孩的画像就像遮光窗帘一样,可以上下滑动。

《魔法箱子》的关键则全靠镜子:镜子的角度恰好能找出躲在观众视野之外舞台侧边的人脸。

即使是现在也有很多魔术师用镜子让你以为自己看到了并不存在的东西。

一旦你知道方法就会觉得很简单。

“在我们开始之前,我必须告诉你,”他说道,“我不看剧本。我觉得它会阻碍我的创造力。别担心,我有秘书做记录,所以我就抓紧时间了。”

他留着胡子,头发很长,看起来有点像耶稣,不过我觉得耶稣的牙齿可能没他那么好。他似乎是目前为止跟我见过面的最重要的人物。他名字叫约翰·雷,就算是我也听说过他,不过我不知道他具体干些什么,他的名字肯定会出现在电影开头,就放在“执行制片人”之类的词旁边。公司里安排会议的人跟我说,他们,也就是制片公司,最激动的就是他“密切关注这个项目”。

“秘书的记录不会限制你的创造力吗?”

他笑了:“我们一致认为你的作品很出色。非常精彩。但有几个小问题。”

“比如?”

“嗯,曼森这个主题。还有那些孩子长大这个想法。我们在办公室里构想了几个场景,主要是看看合不合适。有个角色,比如说叫杰克·巴德,这是唐娜提出的——”

唐娜谦逊地点点头。

“他因为种种恶魔般的行为被抓,坐上电椅被烧死,他死的时候发誓他会回来杀了他们所有人。

“时间到了现代,我们看到这些少年沉迷于一款名为《成为巴德》的电子游戏。杰克·巴德的脸就在封面上。他们玩游戏的时候,就渐渐被他附体。也许可能是因为他脸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类似贾森或者弗雷迪[指《电锯惊魂》的幕后主角贾森(Jason)和《玩具熊午夜后宫》里的恐怖玩具熊弗雷迪(Freddy)]这种。”他说完了,似乎在寻求认同。

于是我说:“那谁来做电子游戏这部分?”

他拿手指头指着我说:“亲爱的,你是作家啊。你想让我们把你的工作都做了吗?”

我没说话。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想想电影,我对自己说。他们懂电影。我说:“但是你提的这个要求显然就像是要拍一部没有希特勒出场的《纳粹狂种》。”

他很疑惑。

“艾拉·莱文担任编剧的一部电影。”我解释道。但他还是一脸茫然。“《魔鬼圣婴》。”他依然完全没明白。“《银色猎物》。”

他点点头,总算是明白了。“懂你的意思了,”他说,“你写莎伦·斯通的戏份,我们动用一切关系保证联系上她。我认识她那边的人。”

然后我出去了。

夜晚很冷。洛杉矶根本不该这么冷,空气中止咳水的味道太浓了。

我有个前女友住在洛杉矶,我打算联系她。于是我拨了她留给我的那个号码,结果接下来的一整晚我都在打电话。别人给我一个号码,我就打过去,然后那边的人再给我一个号码,我再打。

最终我拨通了一个号码,听见了她的声音。

“你知道我在哪里吗?”

“不知道,”我说,“是别人给我的号码。”

“我在医院病房,”她说,“我母亲脑溢血住院了。”

“抱歉,她还好吗?”

“不好。”

“真的很抱歉。”

一阵尴尬的沉默之后,她问:“你还好吗?”

“挺不好的。”我回答。

我把最近发生的事情给她说了一遍。给她说了我的感受。

“为什么会这样?”我问她。

“因为他们害怕。”

“他们怕什么?他们为什么会害怕?”

“因为人的名声是由最后一个作品的成败决定的。”

“什么?”

“你答应了一件事,制片公司决定拍电影,他们花了两三千万美元,结果失败了,你还有他们就一直跟这个失败的电影联系在一起了。要是你不答应,名声就不会受损了。”

“真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

“你怎么对电影了解这么多?你是音乐家,又不做电影。”

她疲惫地笑了:“我住在洛杉矶。每个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你有没有问过其他人关于剧本的事情?”

“没有。”

“有机会的话随便找个人问问。加油站的人,总之谁都行。他们都懂。”这时候有人跟她说话,她回答了几句,然后又说,“我必须挂了。”然后她就放下了电话。

我找不到暖炉,房间里没暖炉,我就只能在酒店房间里挨冻,这房间跟贝鲁西死的房间一个样,墙上印着同样毫无创意的图案,肯定也同样冰冷潮湿,我十分确定。

我洗了个热水澡暖和暖和,但是出来的时候觉得更冷了。

白色的金鱼在水中若隐若现,在莲花之间游来游去。其中一条背上有着猩红色的标记,像极了一个唇印,这神秘的唇印来自一位几乎被遗忘的女神。灰色的黎明映在水塘里。

我闷闷不乐地看着水塘。

“你还好吗?”

我转过身。虔诚·邓达斯站在我身旁:“你起得真早。”

“我没睡好,而且天气也太冷了。”

“你该给前台打电话。他们会给你送去暖炉和毯子。”

“我没想到。”

他似乎有些呼吸困难。

“你还好吗?”

“不好。我老了。孩子,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就知道了。不过等你走的时候我还是会待在这里。工作进展如何?”

“我不知道。我已经没有再修改剧本了,我专心写《艺术家之梦》——这个故事写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舞台魔术。发生在英国海滨,四处阴雨连绵。魔术师在舞台上表演魔术,他的节目直抵人心,改变了观众。”

他慢慢点头。“《艺术家之梦》……”他说,“所以你认为你自己是一个魔术师?”

“我不知道,”我说,“我觉得我既不是魔术师也不是观众。”

我转身走了,但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邓达斯先生,”我说,“你有没有剧本?你自己写过的剧本?”

他摇头。

“你从来没有写过剧本?”

“没有。”他回答。

“真的?”

他笑了:“真的。”

我回到房间,抚摸着我的英国版精装《人类之子》,心里想,写得这么拙劣的东西居然出版了,好莱坞为什么要买它呢?为什么买了之后又不想拍电影了?

我想继续写《艺术家之梦》,但是没能成功。角色很僵硬。他们似乎不会呼吸也不会说话。

我去了厕所,黄色的小便唰唰唰地落在陶瓷马桶上。一只蟑螂从镜子上爬过。

我去了起居室,打开一个新文档写道: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码头上一家奇异的剧院,

有着恐惧与魔法的痕迹,还有记忆和苦难。

恐惧将变得单调愚昧,

魔法就像一个童话。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孤独难以解释——

我内心的空虚之处,被我遗忘的

恐惧、魔法、记忆和苦难。

我想着魔法,还有一束

伪装成谎言的真相。你身披面纱。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形状不断重复,仿佛奇怪的叠句,

这里有一把剑,一只手,还有圣杯

其中盛满恐惧、魔法、记忆和苦难。

巫师挥舞魔杖,我们变得苍白,

他告诉我们真相,但真相全然无用。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想着恐惧、魔法、记忆和苦难。

我不知道这写得是好还是坏,总之都无所谓了。我写了一些之前没写过的新东西。感觉很好。

我叫了客房服务,让他们把早餐送来,还要了暖炉和毯子。

次日我给那个名为《全员恶人》的电影写了六页剧本,连环杀手杰克·巴德脑门上刻着一个十字,他被绑上电椅处死了,结果借着一个电子游戏重返人间,还控制了四个年轻人。第五个年轻人烧掉了当初处死巴德的那个电椅,从而打败了巴德。那个电椅现在其实成了蜡像馆的展览品,第五个年轻人的女朋友白天就在那个蜡像馆工作,不过晚上她会去跳脱衣舞。

酒店前台把剧本传真给了制片公司。我去睡觉了。

我边睡边希望公司拒绝这个剧本,这样我就能回家了。

在我梦中的舞台上,有个留胡子戴棒球帽的人正在放电影,然后他走下舞台。银幕凭空挂在天上。

银幕上正在播放一部闪烁不定的默片:一个女人出场看着我。那闪烁的形象正是琼·林肯,接着她走下银幕,坐在我床边。

“你要跟我说别放弃吗?”我问道。

我隐约知道这是个梦。我迷迷糊糊地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成了明星,也记得我很遗憾她的电影都没能留下来。

“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她问。在我的梦中她有股杜松子酒和旧赛璐珞胶片的味道,但我不记得之前哪次做过有气味的梦。她笑了,那是一个经典的黑白影像的微笑。“我出局了,不是吗?”

她站起来绕着屋子走了几步。

“真不敢相信这酒店还在,”她说,“我讨厌这里。”她的声音里夹杂着噼啪和嘶嘶的声音。她又回到床边盯着我,仿佛猫盯着一个洞。

“你崇拜我吗?”她问。

我摇头。她朝我走过来,用她银色的手拉住我这血肉之躯的手。

“每一个人都记不住任何事,”她说,“这是个三十分钟的城市。”

有些事情我必须问她。“星星在哪里?”我问,“我一直在看天,但是看不到星星。”

她指着房间地板。“你看错地方了。”她说。我之前一直没注意,酒店的地板其实是人行道,每块石板上都有一个星星和一个名字——我不认识的人名:克拉拉·金伯·杨、琳达·阿维森、维维安·马丁、诺尔玛·塔尔梅奇、奥利芙·托马斯、玛丽·迈尔斯·明特、席娜·欧文……

琼·林肯指着酒店房间窗户说:“那里也有。”窗户开着,透过窗户我可以看到好莱坞在我脚下延伸——这是从山上看见的景色:无尽延伸的五彩灯光。

“这些不比星星更好吗?”她说。

确实。我意识到路灯和车灯组成了星座。

我点头。

她轻轻吻了我。

“别忘了我。”她悲伤地低声说,似乎她心里明白我肯定会忘。

我被电话铃吵醒了。我接起电话,冲着听筒迷迷糊糊喂了一声。

“我是格里·奎因特,制片公司的人。我们需要你参加一个午餐会。”

又是一阵迷迷糊糊的对话。

“我们派车,”他说,“饭店离你的住处三十分钟。”

饭店宽敞通风,充满绿意,他们在等我。

我依然不认识任何人,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餐前点心的时候有人告诉我,约翰·雷因“与合同意见不一致而离开了”,唐娜“显然”也跟他一起走了。

在场的两个男人都留着胡子,其中一个皮肤很粗糙。那个女人苗条漂亮。

他们问我住在哪里,我跟他们说了,其中一个留胡子的人(首先跟我们说此事绝无什么深意)说,贝鲁西死的时候,一个名叫加里·哈特的政治家和老鹰乐队的一个人正和他一起吸毒。

然后他们对我说,他们十分看好这个故事。

我问:“你们觉得《人类之子》好,还是《全员恶人》好?因为后者还有待改进。”

他们满脸疑惑。

他们跟我说,剧名叫作《我认识那新娘,当初她深爱摇滚》,他们还说这个名字提出了很好的概念,质感很好。他们还补充说,这个名字很当下,在一个一小时之前的事情就算古代历史的城市,当下感是很重要的。

他们跟我说,他们认为如果男主角将女主角从无爱的婚姻中拯救出来这个故事绝对很好,最终两人十分摇滚地在一起了。

我指出,那他们得向尼克·洛买电影版权才行,因为是他写了这首歌。而我根本不认识尼克·洛的经纪人。

他们朝我笑了笑说,这个不是问题。

他们建议我在开始写剧本的时候把之前的构想完全推翻,然后在我思考怎么编这个故事的时候,每个人都提了几个年轻影星的名字。

然后我跟他们所有人握手,说我知道怎么写了。

我说我觉得最好还是回英国去写。

他们说那样很好。

几天前,我曾问虔诚·邓达斯,在贝鲁西死的时候,有没有人跟他在一起。

我觉得一定要说谁知道的话,那肯定是他了。

“他孤身一人死去的。”虔诚·邓达斯说,他老得像玛士撒拉一样,眼睛都没眨一下。“有没有跟其他人在一起跟他的死有个屁的关系。他就是孤身一人死去的。”

离开酒店的感觉很奇怪。

我去了前台。

“今天下午我准备退房。”

“好的,先生。”

“你可不可以……呃,那位园丁。邓达斯先生。那位老先生。我最近几天都没看到他了,我想和他道别。”

“向我们的一位园丁告别吗?”

“是的。”

她疑惑地看着我。她很漂亮,她的唇膏是黑莓色的。我不知道她是否在等着被星探发掘。

她拿起电话轻声说了几句,然后说:“抱歉,先生。邓达斯先生已经数天没来上班了。”

“可以给我他的电话吗?”

“抱歉,先生。我们这里不允许。”她说话的时候看着我,似乎是想让我知道她真的非常抱歉……

“你的剧本写得怎么样了?”我问。

“你怎么知道?”她说。

“嗯……”

“交给乔尔·西尔弗看了,”她说,“我的朋友阿尼和我合作的,他是个快递员,就把它送到乔尔·西尔弗的办公室去了。就跟其他经纪人给的剧本一样。”

“祝你好运。”我对她说。

“谢谢。”她说着用涂了黑莓色的嘴唇笑了笑。

加上美国、洛杉矶这个限制条件后,包含邓达斯这个姓的信息有两条,我觉得似乎都不太靠谱。

第一条是个名叫珀耳塞福涅·邓达斯的女士。

第二个号码我打过去找虔诚·邓达斯时,一个男人的声音问:“你是谁?”

我跟他说了我的名字,还说我之前住在那家酒店,邓达斯有个东西在我这里。

“先生,我祖父已经死了。他昨晚去世的。”

我实在过于震惊,甚至感觉到血液从我脸上一点点褪去——那些陈词滥调说得都是对的。我吸了口气。

“真遗憾啊。我很喜欢他。”

“是啊。”

“这真是太突然了。”

“他年龄大了。而且经常咳嗽。”有人问他在跟谁说话,他说没谁,然后他对我说,“谢谢你打电话来。”

我觉得很惊讶。

“对了,他有一本剪贴簿还在我这里。他没拿回去。”

“是那本旧的电影明星剪贴簿吗?”

“是啊。”

对方沉默片刻。

“你留着吧。我们都不想看见那东西了。先生,我必须挂了。”

咔嚓一声,电话就挂断了。

我把剪贴簿装进我的包里,等到有泪水滴到褪色的皮革封面上时,我才惊觉自己在哭。

我最后一次去池塘边看了看,和虔诚·邓达斯告别,也和好莱坞告别。

三条幽灵般的白色锦鲤游上来,慢慢地划着水,在这永恒的池塘中穿行。

我记得他们的名字:巴斯特、幽灵、公主,但是分不出谁是谁了。

车子在酒店门厅外等我了。距离机场只需三十分钟,我已经准备好忘记这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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