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汝勿夜行
佝偻画家

夜行  作者:横沟正史

“反正事情很麻烦,简直就是脑子有问题。她真是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你说什么?不错,一直以来,她的脾气的确说变就变。只不过这次却不是仅仅用一句变化无常就说得过去的,其中肯定有隐情,就连我都觉得有些害怕了。我跟你说,别看我成天吊儿郎当的样子,其实我是个相当普通的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虽然有的时候会让人感觉像是地痞流氓,偶尔说些吓唬人的话,干些吓唬人的事情。其实,说到底,那些都不过是虚荣心罢了,真正的我是非常谨小慎微的。我不想被人轻易看穿,所以才会故意伪装成那样。鱼也好,昆虫也好,越是柔弱无力的动物,越是会把自己伪装成张牙舞爪的样子。你难道不觉得我跟它们差不多吗?确实就是这么回事……所以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地痞流氓,而且还动不动就说狠话吓唬人,但是实际上,我的内心是极其小心谨慎的。你不也曾经说过嘛,说我就是个人来疯,就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的恶习……你说得一点都没错。说来说去,就是一种爱好罢了,并不能代表我的本性。所以说,在那些旁观者看来,可能会觉得是放荡不羁的行为,对于我而言,心里面其实是有分寸的。也许有时候一不小心,有可能会面临触犯社会道德底线的危险,但是每一次我都能够及时回头,这种小菜一碟的事情,我还是能够办到的。但是,要说到那个家伙……对于那个女人来说,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在她的眼中,什么所谓的道德不道德,统统都是摆设。真是让人头疼,简直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喂,听见没有,你倒是说句话啊。”

“你想让我说什么?我根本就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不明白?怎么可能会不明白呢?我费了半天劲,说了这么多话,你竟然跟我说不明白?你平时不是老夸自己,说自己的感觉如何如何敏锐吗?”

听完仙石直记的话,我先是呵呵地笑了笑,接着便点着了一支手工卷制的香烟,不紧不慢地吸了一口,顺便观察了一下醉眼朦胧的他。我心里面很清楚,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态度越是显得镇定自若,对方就会变得越来越迫不及待。然而,不知道今天是因为什么缘故,仙石与往日表现得截然不同,并没有流露出任何焦急的神态。怎么回事,看来这家伙今天的确有些无精打采啊。

“即便是感觉再敏锐的人……事先声明一下,我可不是感觉敏锐的人……反正就是说,感觉敏锐的人或许真的可以从一堆没有实际意义的废话当中,提炼出某些有用的东西。但是,对于从喝醉酒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胡话,你越是想认真把握,到头来越是会让自己吃苦受累,最后反倒把自己弄得比傻子还要傻。”

“我喝醉了吗?看来我……哈哈哈,真的是喝醉了。从刚才一直喝到现在,的确喝了不少酒呢。”

直记把带过来的三得利倒进玻璃酒杯当中,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由于喝得晕晕乎乎,他的手开始不自觉地哆嗦起来,以至于一杯酒竟有半杯都洒到了桌子上。这瓶酒本来是他作为礼物带过来给我的,现如今竟然被他自己喝得差不多了。总之,对于眼前的这个人而言,像今天这样一蹶不振的状态,还真是很少见。

“不过,话说回来,事情的大概你应该清楚吧。你肯定能明白我刚才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要说明白,也大概能猜出八九分。你说的那个人应该指的就是八千代,对不对?”

直记用那双醉醺醺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从他的眼神当中,我感觉到了某种异常的可怕气氛,不由得全身打了个冷战。那双长得酷似渔网网眼形状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在酒精的作用下,就好像是撒了一层云母粉末似的,正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然而,就在云母的光泽之下,我却分明感受到一种令人难以捉摸的异样的恐惧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看来这家伙并没有真的喝醉……我立刻警觉起来。直记似乎觉察到了我的神态变化,赶紧慌慌张张地低下了头,又朝酒杯里倒起了威士忌。

“你说得没错,就是那个女人。据说,这次她准备结婚了。”

“八千代今年到底多大年龄了啊?”

“二十三岁……不对,应该是二十四了。”

“二十四岁的话,也不算早了。人家打算结婚,应该说是件喜事呀。到了这个年纪,结婚嫁人也很正常。”

“是的。确实是像你说的那样。不过,也得看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吧。”

“你的意思是说,将要和她结婚的那个人不怎么好,是吗?”

直记一脸的凝重,轻轻点了点头。

“究竟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不对,这种事情就算跟我说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啊。”

“你还别说,这件事情,我还真的要跟你好好说道说道。实话告诉你,我今天就是为了跟你说这件事情,才特意到你这儿来的。你会听我说吧?就算你不想听,我也非得跟你说不可……”

“……但是,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啊。要知道,仙石,你听好了,对于八千代,我一点都不了解。虽然时不时地会从你口中听到一些关于她的事情,但是时至今日,我跟她从来就没有见过面。尽管我以前看过她的照片,知道她是个美女。不过,除此之外,关于她,我的确是一无所知。既然如此,管她结不结婚,我为什么非听不可呢?”

“为什么呢,因为我一直相信你啊。”

“我说仙石,你是认真的吗?”

“这还用说吗。你听好了啊,寅太。这是一件不得不说的事情,无论是跟谁说,终究有一天是要说的。然而,我对一般的人实在是信不过。当然了,你屋代寅太除外。我相信你,估计你自己心里面也清楚。我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事情,在没有我的许可的情况下,你是绝对不会向旁人透露哪怕一星半点的。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能够博得你的信任,可真是一件少有的幸事啊……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接下来要说的事情,绝对不可以向旁人说,是吗?”

“绝对不可以。关于这一点,在跟你说之前,必须得事先跟你强调一下。”

“你还是饶了我吧。求求你还是别信任我了。不信任我没有关系,只是希望你不要跟我说这么沉重的话题。”

“哈哈哈,那可不行。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嘴上说不让我说,其实心里面不知道怎么好奇呢。我还不了解你啊?另外,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件事情,实际上还有一个别的原因。具体是怎么回事,等到时候我再跟你慢慢解释。这下可以了吧,寅太。下面我就要开始说了。”

仙石直记这个人就性格而言,在有些方面可算得上是偏执狂,头脑容易发热,只要是他愿意投入精力去做的事情,就连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而且,每当这样的时候,他总是会变得蛮横不讲情理,从来不考虑别人的心理感受,一个劲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而我本来就生性懦弱,面对他的蛮不讲理,最后屈服的总是我。事后有时候自己也会觉得后悔,觉得懊恼不已。然而,如果下次再遇到他,我还是会同样地被他的气焰所压倒。

这次同样如此。虽然我已经再明显不过地表现出了自己的不情愿,但是直记却依旧什么都不管不顾,径自强加过来。

“话说回来,说到那个人……”

话刚刚起了个头,他却突然换了一种口气。

“算了……不说他了……对了……你听说过那件事情吧?就是去年发生在鲜花夜总会的那件佝偻画家被人袭击的事。”

我吃了一惊,将目光转移到直记的脸上。一方面是因为话题转移到了别的方向,另一方面是因为直记所说的事情确实很离奇。虽然已经过去超过半年了,然而在我的脑海深处,始终觉得那件事很蹊跷。

关于那件事情,在此还是先跟大家交代一下。

二战之后,夜总会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大量涌现出来,而鲜花夜总会就是其中之一,地点在银座。我只不过是三流小说家,自然没有能力在那种地方潇洒地挥金如土,所以对鲜花夜总会其实并不是太熟悉。但是,根据我从直记那里听到的传闻,好像在夜总会行业里算是非常豪华的那种了。

“就算是在夜总会行当里,也得分出个三六九等来呢。好多夜总会以前其实就是末流的咖啡厅,即便现在生意也依然冷清。鲜花夜总会跟它们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首先地段选得好,就在尾张町往里面一点。刚开始只不过是把一栋被烧过的大楼一层给修了修便开门营业了。不过,由于正好赶上战争刚结束不久,又经过这么一折腾,最后反倒成大气候了。要是放在现在的话,有建筑规划法之类的限制,任凭你再怎么折腾也不可能有那样的规模。建筑面积也大,内部装修也相当讲究。怎么看也不像是在战败国会出现的东西。或者准确一点说,正是因为成天想的都是这样的东西,才会在战争中一败涂地吧……哈哈哈,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可没那兴致去苦口婆心地说教,去激昂悲愤地陈词。总之,在东京来讲,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好地方。在那里表演的乐队,可真叫一个棒。能够参加演出的人,也都是相当有水准的。当然了,与此相应,价格确实比其他地方要高出许多。简直是把人都当傻子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仔细想一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经常去那种地方的都是一些在黑市上摸爬滚打的人物,有买的,有卖的,还有做中介生意的……像你这样的正人君子可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话虽然说得好听,但似乎直记去那个地方的次数比谁都多。

回过头来,还是说说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事情。案发之后,我集中查阅了一下当时的报纸,确定案件应该发生在十月三日。就在当天,一个女人走进了鲜花夜总会。这个女人大约二十岁,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目击者众口一词地如此说道。由于她的穿衣打扮相当时髦,所以可以判断,能在那样的时代有如此装扮的人,肯定是新贵阶层中的佼佼者。据说她的出现着实羡慕死了当时夜总会里的女人们。

然而,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女人的昙花一现虽然引起了全场的热切关注,但是后来,当她东窗事发的时候,整个夜总会里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准确地描述出当时她所穿的衣服。有人说她穿着一件黑色的毛皮外套,而有人却说她明明是穿着一件让人眼前一亮的粉红色外套。仅是外套就能出现如此差异甚远的回答,更不要说她身上衣服的款型样式了,答案简直是千奇百怪。不光是身上的衣服,关于容貌的描述也是如此。只在一点上,大家的意见出奇的一致。那就是,女人绝对称得上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然而,要说到究竟是怎么个倾城倾国法,大家却又各有各的说道。

有人说她下巴圆圆的,总体而言是位颇具现代感的美女。然而反对的人却说,她长着一张瓜子脸,属于古典美女。再说化妆。有人说她出现时浓妆艳抹,不过与此同时,又有别的证人站出来说,好像她当时只是略施粉黛而已。世人总会从自己的角度来观察事物,的确不怎么靠得住。调查来调查去,没有找出半条能够说明那个女人真实身份的有效证据。

另外还听说,在那个女人的身边,当时有三个追随者。事情发生之后,三个追随者受到了警方的严密调查。但是,从他们的口中得到的线索却跟之前一样,依旧含糊不清。实际上,所谓追随者,不过就是三个年纪轻轻的大学生罢了,而且当时三个人都喝得迷迷糊糊的,他们既没有兴趣,也没有工夫去过多地留意一个女人的穿着和装扮。

三个大学生是这么说的。

“本来我们几个在银座的一家叫郁金香的酒吧里面喝酒。喝着喝着,那个女人就进来了……刚开始的时候,那个女人只顾着自己一个人喝闷酒。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是她先提出来的,还是我们先打招呼的,说要不然干脆聚在一起喝得了。于是我们便跟她一起喝起酒来。那个女人实在是太能喝了,就那么一杯接一杯,喝了好多杯威士忌。后来大家喝得差不多都有些醉了的时候,那个女人让我们带她去找个更好玩的地方。于是,我们就去了鲜花夜总会。结账的时候,钱都是那个女人付的。而且她不光把我们在一起喝酒时的账给付了,就连我们三个人之前的那一部分也都给付了。不管是怎么回事,反正那个女人肯定是个很有钱的主儿。”

负责调查的警察不厌其烦地反复向三个人确认一件事情:究竟是谁先提议说要去鲜花夜总会的,是你们提的,还是那个女人先提的?关于这个问题,三个人的回答简直像是事先商量好的一般,内容完全一致。他们的证词如下:

“是我们提的。那个女人虽然是说过要找一个更有意思的地方去玩,但是最先提出去鲜花夜总会的确确实实是我们。在我们提议之前,她甚至似乎连鲜花夜总会是什么都不知道。因为她当时还反问我们,说那是什么地方。我们便告诉她说是一家夜总会。那女人说舞厅她知道一些,夜总会还从来没有去过,非得让我们带她去见识见识。所以,要说那女人一开始就把目标锁定了鲜花夜总会,打死我也不会相信。”

三男一女,一共四个人,来到鲜花夜总会的时间是在八点钟左右。女人在此之前已经喝得将醉,来了之后又接着喝了不少。可以想见,在案件发生的时候,她早已经喝得不省人事,就差没有倒在地上了。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佝偻画家蜂屋小市走了进来。按照当时和他一起进去的两位友人不约而同的说法,蜂屋小市虽然也已经喝得醉眼惺忪了,但是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始终保持着矜持。而且,虽然小市在身体上有着含胸驼背这一缺陷,但是除此之外,单从外貌上来讲,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足以令别人心里面不舒服的地方。虽然是个佝偻,但实际上小市可称得上是一位十足的美男子。他相当注重自己的仪表举止,总是穿着一身白衬衫,系着黑色的领结。西裤永远能够看见笔挺的中线,脚上的皮鞋从来都擦得锃明瓦亮。蜂屋小市不仅仅是个家财万贯的有钱人,同时也是很有品位的时尚人士。

不过,当那个女人看到小市和他的两位友人一边说说笑笑,一边走进夜总会大门的那一瞬间,她的脸色倏地变得异常起来。——这是那三个大学生在接受讯问时,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所供述的内容。总之,女人在看到小市的那一刹那,就好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似的,显得极其吃惊,整个人在瞬息之间便完全醒了酒,两只大大的眼睛瞪得溜圆,嘴唇哆哆嗦嗦地不停颤动着。突然间,她刷地站起身来,就好像是在水中潜泳一般,晃晃悠悠地朝着小市的方向奔了过去。还没等他人反应过来,那女人便喊道:“畜生,你这个畜生,今天我终于把你给等到了!”说着,女人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面掏出手枪,扣动了扳机。

面对眼前的阵势,小市就好像是被人抽取了骨头似的,手脚瘫软地倒在了夜总会的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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