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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的身体我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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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25名白人共和党人—全是男性—在亚拉巴马州投票通过了美国几十年来最严格的反堕胎法案[六名民主党人对该法案投了反对票,其中两名是女性;三名州参议员(一名女性民主党人和两名男性共和党人)没有投票支持该法案;一名女性民主党人弃权。]。第二天,该法案由一位白人女性—亚拉巴马州的共和党州长凯·艾维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最终没能在联邦法庭上通过,但如果该法案按计划在当年的11月生效,那么,在亚拉巴马州堕胎现在就会被定为刑事犯罪了—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堕胎,包括强奸和乱伦造成的怀孕[这项被称为“人类生命保护法”的法案还将堕胎重新归类为A级重罪,对实施堕胎的医生可处以最高99年的监禁。]。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怀孕到胎儿足月会危及被迫怀孕者的身体或精神健康。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禁止在任何一个发育阶段进行堕胎,从而侵犯了受宪法保护的在胎儿达到存活期(通常是在怀孕24周左右)前可以堕胎的权利。[在我写作此书时,胎儿存活期前允许堕胎的权利受到宪法保护—不过,鉴于布雷特·卡瓦诺众所周知的反堕胎立场以及他在最高法院的地位,这种情况可能不会持续太久。] 亚拉巴马州试图禁止堕胎的法案虽然极端,但也只是最近通过的一系列限制堕胎法案中的一项。大多数这类法案都得到了绝大部分共和党白人男性的大力支持,保守派的白人女性也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谓的“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s),就是由一位名叫珍妮特·波特的保守派白人女性提出的。根据该法案,在检测到胚胎中有心脏活动后就要禁止堕胎。波特对反堕胎运动的主要贡献是进一步把堕胎道德化—那些选择堕胎的人会被冠以“残忍、冷酷、无情”的恶名。波特宣称:“无视那个指标、那个心跳,就是残酷无情。”这一法案把禁止堕胎的时间从24周提前到了6周或8周(取决于在哪一个州)[Jessica Glenza, “The Anti-Gay Extremist Behind America’s Fiercely Strict Abortion Bans”, The Guardian, April 25, 2019,]。在孕期的这一阶段,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而对于那些知道自己怀孕的人来说,通常这本来就是她们想要的结果。所以,“心跳法案”几乎可以禁止所有人堕胎。[多年来,反堕胎运动还使就诊的孕妇大大减少,许多诊所因此而关闭。更多讨论参见我的书 《不只是厌女》第三章。] 这种胎儿心跳的提法显然是为了博取同情。但是,在孕期为6周或8周时(从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称之为心跳是非常错误的。在这个阶段,根本没有心跳—一点也没有,因为这时压根儿还没有心脏(也没有大脑,没有脸)[Katie Heaney, “Embryos Don’t Have Hearts”, The Cut, May 24, 2019.],甚至还没有胎儿:直到大约9周或10周时,胚胎才变成胎儿。6周的胎芽差不多只有绿豆那么大[Lydia O’Connor, “The Lawmakers Behind ‘Fetal Heartbeat’ Abortion Bans Are Lying to You”, HuffPost, May 22, 2019.]。超声波可能检测得到那些将演化成为心脏细胞的细胞脉冲,但也可能检测不到。在某些妊娠中,这种活动要到很晚才会被发现。 同时,说到冷酷无情,情况完全相反。就在亚拉巴马州通过反堕胎法案的同一天,新闻曝光了俄亥俄州一名11岁的女孩被绑架并多次被强奸,现在已经怀孕[Kate Smith, “A Pregnant 11-Year-Old Rape Victim in Ohio Would No Longer Be Allowed to Have an Abortion Under New State Law”, CBS News, May 14,2019.]。在那之前一个月,俄亥俄州通过了一项心跳法案,预定90天后生效,但也被联邦法院否决了[Jonathan Stempel, “U.S. Judge Blocks Ohio ‘Heartbeat’ Law to End Most Abortions”, Reuters, July 3, 2019.]。根据这项法律,这个女孩原本要被迫怀胎十月,这会让她受到的伤害雪上加霜。女权主义作家劳丽·彭妮对这一案件的评价是:“以任何正常的道德标准来衡量,都能很[Jonathan Stempel, “U.S. Judge Blocks Ohio ‘Heartbeat’ Law to End Most Abortions”, Reuters, July 3, 2019.]容易看出,一个强迫幼女怀孕到足月并生下孩子的政权是多么可怕,多么无情,多么违背道德。”[Laurie Penny, “The Criminalization of Women’s Bodies Is All About Conservative Male Power”, The New Republic, May 17, 2019.]的确如此。但是,不知为什么,反堕胎活动家仍然声称拥有道德制高点。 一个可能怀孕的人从个人角度反对堕胎是一回事—由于她的宗教观点(她并没有指望所有人都有相同的观点),她自己不愿意堕胎,甚至觉得任何人这么做都是错误的。但是,如果某个人,特别是某个不可能怀孕的人,比如一个顺性别男性,认为应该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逼迫任何一个怀孕的人完成孕期,而完全不顾其年龄、信仰、生活环境、造成其怀孕的创伤性方式,以及如果不结束妊娠会产生的毁灭性后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前者是个体差异的合理表现,而后者是一种极其残忍、极其令人不安的态度。请记住,国家并没有对某些大多数人都认为不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管,例如,欺骗和背叛自己的伴侣,或者是某些被一些人认为等同于谋杀的行为,比如吃肉。对孕妇进行胁迫的社会成本很高,似乎大大超出了某些人在被给予某些自由的情况下,选择去做一些别人认为不该做的事情可能产生的社会成本。 所以,如果你个人反对堕胎,那你就不要堕胎,这没问题。但国家对孕妇身体的管制是一种厌恶女性的社会控制形式,对最弱势的女性有着最恶劣的影响。在我的这本书里,这种恶劣影响完全不可原谅。 “孩子生出来后,母亲见到医生。他们照顾婴儿,把婴儿包得很漂亮,然后医生和母亲决定是否要处死婴儿。” 这些话—彻头彻尾的谎言—是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在威斯康星州的一次集会上说的[Daniel Politi,“Trump:After Birth, Baby Is ‘Wrapped’ in a Blanket and Mother, Doctor Decide Whether to ‘Execute the Baby’”, Slate, April 28,2019.]。由于禁止怀孕初期堕胎的推动力越来越大,最近许多关于堕胎的讨论都集中在怀孕初期堕胎这个话题上,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应该确保能够正确地处理在孕期较后阶段采取堕胎这个问题。 当然,对于所谓的晚期堕胎加强道德审查掩盖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只有略高于1%的堕胎是在20周后进行的(大约是典型妊娠的中期)[反堕胎活动家挟持了“孕晚期”(late-term)这个说法,这是一个用于描述怀孕超过40周的医学用语。见:Pam Belluck, “What Is Late-Term Abortion?Trump Got It Wrong”, The New York Times, February 6, 2019.],而且这种堕胎多半是因为胎儿有严重畸形,或者是如果继续妊娠会对孕妇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有这样一个案例,伊丽莎白(化名)第二次怀孕了,她很激动(她的第一次怀孕失败了,在第10周时不幸流产)。 刚开始时,一切似乎进展顺利。但到了第16周,有迹象表明她出现了严重问题:脐带处于胎盘的最边缘(而不是在中央);大量出血,血液测试显示某一种蛋白质含量很高,而这种蛋白质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存在于胎儿身上。扫描还显示,胎儿双足畸形—这本身不是什么大事,但这说明胎儿有可能有其他发育问题。医生发现,胎儿的拳头在做超声波检查时一直是闭合的,他们怀疑胎儿的肌肉有异常,这更让人担心了。 尽管有各种问题,而且伊丽莎白也越来越感到不安,但她还是没有考虑在这个阶段堕胎。她和丈夫非常想要这个孩子,甚至给儿子取了个昵称叫“斯巴达克斯”,因为他们觉得,为了克服面临的困难,他应该有一个勇士的名字。他们把关注点放在孕期的各个重要时间点上—医生告诉他们,到28周后,他们的孩子有75%的存活率。之后,他还在生长。到30周时,他们已经开始庆祝了。 但是,31周时,胎儿的生长速度急剧下降,体重百分位从37%一下子降到了8%,而且他没有吞咽行为了。伊丽莎白在一次令人动容的采访中告诉吉娅·托伦蒂诺说:“这是我们第一次意识到,孩子有很严重的问题。” [Jia Tolentino, “Interview with a Woman Who Recently Had an Abortion at 32 Weeks”, Jezebel, June 15, 2016.] 伊丽莎白和她的丈夫终于要面对一个糟糕的消息:据医生说,由于某种“无法与生命共存”的肌肉疾病,他们的孩子无法呼吸。如果要把孩子足月生下来,伊丽莎白将面临剖宫产,因为她两年前曾做过一个脑部手术,阴道分娩会有危险。她的医生担心,如果她用力,可能会导致致命的动脉瘤。所以,为了一个无法存活的婴儿,他们当时考虑要让她经受一次腹部大手术。如果早产,也有很大风险,可能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同样,也可能是致命的。 在这种情况下,堕胎对她来说似乎是更好的选择。伊丽莎白不得不在32周时从她所在的纽约州(在那里堕胎是非法的)飞到科罗拉多州进行手术,花费了一万美元。她说:“说真的,如果医生觉得还有可能,我愿意试试,我真的愿意吃任何苦。但我开始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这个小家伙的母亲—就算是足月把他生出来,就算他能活下来,他也可能只能活一点点时间,然后就窒息而死。这对我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只要我有办法让他的痛苦减少到最低程度,我就不能让他受那么多苦。” 在这种以及其他类似的情况下,在妊娠的最后三个月选择堕胎—给胎儿注射一针,使其停止心跳—绝对不是因为冷酷无情[当时的操作步骤是先给伊丽莎白打了一针,以防她在飞回纽约前分娩。回到纽约后,她通过阴道分娩,但没有用力,医生用镊子和手把胎儿取了出来(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如果胎儿仍然活着,从道德角度来说他们是不可能这样做的)。]。然而,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那些怀孕的人能够在与医生协商后为自己做出这种毁灭性的决定。相反,她们被恶意中伤,受到监管,甚至被妖魔化。 正如我们已经开始看到的那样,错误的医疗信息在反堕胎运动中无处不在。2012年,时任密苏里州共和党代表的托德·埃金认为,强奸致孕的情况极为罕见—因为“如果是合法强奸(legitimate rape),女性的身体能够尝试着阻止整件事情(怀孕)的发生”[Lori Mooreaug, “Rep. Todd Akin:The Statement and the Reaction”, The New York Times, August 20, 2012,]。埃金关于子宫有这种功能的想法实在太荒谬,他提出了“合法强奸”这个类别,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强奸是不合法的? 这种对怀孕的身体可悲的无知,并没能阻止许多那些继续试图对其进行控制的人。2015年2月,在一个有关禁止通过远程医疗开堕胎药处方的法案的听证会上,一名共和党议员向一位做证的医生建议,她和她的同事们可以让患者吞下一个摄像头来判断怀孕状况—一个类似于做结肠镜的操作。“同样的操作可以用来判断怀孕吗?能不能吞下摄像头来帮助医生判断是什么情况?”她回答说不行,因为胃和子宫之间没有通道。[Susan Milligan, “Go Back to Health Class”, U.S. News & World Report,February 24, 2015。] 2019年5月,另一位共和党议员建议,出现宫外孕时不应流产:应该把胚胎从输卵管(绝大多数情况下,宫外孕发生于此)重新植入子宫[这位立法者主张为一个不可能存在的手术提供保险。可见:Kayla Epstein,“A Sponsor of an Ohio Abortion Bill Thinks You Can Reimplant Ectopic Pregnancies. You Can’t”, The Washington Post, May 10, 2019.]。这显然不可能。宫外孕一般都是痛苦不堪的,胚胎几乎没有成活的可能,需要紧急就医[在输卵管以外着床的宫外孕(如在腹腔),胎儿偶尔也是可以成活的,但这种情况极其罕见。]。通常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治疗方法就是人工流产—可以使用氨甲蝶呤等药物使妊娠停止,胎儿组织重新被身体吸收,或者,在更多的情况下是通过手术。如果没有这样的治疗,95%的情况下会出现输卵管破裂,这些可能致命的紧急医疗事件在与怀孕有关的死亡中占很大比例[根据最新数据,宫外孕出血在所有与怀孕有关的死亡中占4%—10%,在美国,这是孕期头三个月孕妇的主要死因。见:Krissi Danielsson, “Ectopic Pregnancy Statistics”, Very well Family, published August 1, 2019, updated October 29, 2019.]。即使病人活下来了,她们将来往往也很难再怀孕,即使怀上了也很难保住胎儿。所以,即使是从反对堕胎者的角度来看,这个建议也是非常荒唐的。 尽管如此,保守派网络杂志《联邦主义者》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 《治疗宫外孕真的需要流产吗?》的文章[Georgi Boorman, “Is Abortion Really Necessary for Treating Ectopic Pregnancies ?”, The Federalist, September 9, 2019.]。在这篇文章中,权威人士格奥尔基·布尔曼主张终止所有合法堕胎,包括宫外孕,尽管很显然这个政策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她认为,“堕胎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相反,她建议让患病的输卵管破裂,希望一小部分胚胎能以某种方式将自己重新植入“一个更安全的位置”。布尔曼承认,的确,“知道某种身体状况可能导致很小的死亡概率是很可怕”,但是,“那么小的概率会让你特意毁掉自己的孩子吗?如果知道极有可能不必堕胎,你还愿意做这些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吗”?针对这种胡说八道(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死亡的概率极高)外加让人产生愧疚感的组合套路,《阴道圣经》(The Vagina Bible)的作者、世界著名妇科医生珍·甘特在推特上评论道:“不要试图让‘宫外孕的胎儿也是婴儿’的说法合理化!如果你从来没有治疗过一个因为宫外孕而满肚子是血的女人,在你还没有害死人之前,你给我闭嘴,坐下来好好学习。”她说得一点没错。[面对医学界的广泛谴责,布尔曼最终为她的文章道歉,说这篇文章不再代表她的观点,见:“I Was Wrong: Sometimes It’s Necessary to Remove Ectopic Babies to Save Their Mother’s Life”, The Federalist, September 19, 2019.] 显然,很多男人觉得自己有权利控制怀孕的身体,却对怀孕的身体如何运作毫无概念,也没有兴趣去了解。显然,也有一些女性因为有人反对控制和强迫她们怀孕的做法,而认为这些反对者冷酷无情。 认为对堕胎采取严格的法律限制是为了保护生命,这种说法越来越不可信。支持这些禁令的许多共和党人,甚至是大多数共和党人,也支持一个在任期内造成七名被拘留的移民儿童死亡悲剧的政府(同时,“失去”了几千名其他儿童,或更准确一点地说,是偷走了几千名其他儿童)[Jess Morales Rocketto, “Seven Children Have Died in Immigration Custody.Remember Their Names”, BuzzFeed News, September 30, 2019.]。许多支持这些禁令的共和党人也支持死刑。就在亚拉巴马州签署了美国最极端的反堕胎法案的后一天,凯·艾维拒绝让一名死刑犯缓刑,这名犯人随后被处决。在我写作此书的时候,另一名患有认知障碍的男子也在等待同样可怕的死亡,他将被执行注射死刑[Jay Parini, “Alabama’s ‘Pro-Life’ Governor Is a Hypocrite”, CNN, May 17,2019.]。人们不禁要问,生命到底是神圣还是不神圣? 绝大多数支持这一反堕胎立法的人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解决美国产妇死亡率高得惊人的问题(特别是黑人、美洲原住民和阿拉斯加原住民女性)[Roni Caryn Rabin, “Huge Racial Disparities Found in Deaths Linked to Pregnancy”, The New York Times, May 7, 2019.];他们对让贫困儿童获得额外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几乎没有兴趣;他们不关心劣质食品和水(包括众所周知的密歇根州弗林特市的水污染事件),导致许多美国人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他们极其反对扩大平价医疗服务;他们往往对警察暴力和国家批准的处决极为冷漠,这些问题现在因为“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已经引起了人们的迫切关注。[每年仅在美国就有数以亿计有心跳的脆弱生命(养殖场里的非人类动物)被残忍屠杀,他们对此也没有表示气愤和不安。还有那些被用于不必要的、残酷的实验和测试的非人类动物。] 还有一点,堕胎合法化后,堕胎率并没有上升,女性不再需要寻求非法堕胎的途径,但反堕胎活动家对此不以为然[Maggie Fox, “Abortion Rates Go Down When Countries Make It Legal:Report”, NBC News, May 20, 2018。]。非法堕胎会产生更为糟糕的健康后果—有时是悲惨的后果,包括死亡。 因此,反堕胎运动关心的并不真的是生命,也不真的是出于宗教原因—至少并非像眼下这样,把这个运动在文化上和基督教的宗教教义直接联系起来。诚然,个别人坚持认为,他们的反堕胎立场是因为他们是基督教徒,参与当地的宗教文化—他们也许是真诚的,说的也是实话。但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地方宗教文化很容易以其他方式影响人们的生活。特别是,近年来为了明确的政治目的,福音派对堕胎的态度受到了蓄意操纵。 这些政治目的从一开始就利用了反女权主义的情绪。法律学者琳达·格林豪斯和雷娃·B.西格尔在一系列重要的论文中表明,当代美国的反堕胎运动起源于在“罗诉韦德案”[1972年,得克萨斯州两名年轻的女权主义者萨拉·威丁顿和林达·科菲试图挑战当时的堕胎政策。她们选中了一名希望堕胎的21岁女子,化名为简·罗(Jane Roe),韦德(Wade)则是当时达拉斯县的检察官。几经周折,1973年 1月22日,美国联邦法院最后以7比2的表决,确认女性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这等于承认了美国堕胎的合法化。这一案件的影响被美国人视作等同于第二次内战。]判决前提出的“3A战略”[迷幻药(acid)、特赦(amnesty)和堕胎(abortion)的英文首字母都是A,故称“3A战略”。],这个战略是为了动员原来投票给民主党的美国人把票转投给共和党,向他们强调迷幻药、特赦(针对所谓的越战逃兵)及堕胎造成所谓的道德威胁—对核心家庭构成威胁。格林豪斯和西格尔写道: 随着[尼克松]竞选活动的进展,共和党战略家们越来越多地将堕胎作为一种令社会保守派担忧的文化潮流的象征,这些保守派为人们不再尊重传统而忧心忡忡。在1972年8月为《纽约时报》写的一篇题为《尼克松将如何取胜》的文章中,政党重组战略家凯文·菲利普斯夸下海口,声称因为运用了“南方战略”去争取1968年支持[乔治]华莱士的南方选民,共和党马上就可以取得胜利…… 菲利普斯预言,共和党人要“集中攻击的议题是社会道德”,他警告说,在秋季竞选中,共和党人将把[票数领先的民主党竞选人乔治]麦加文标记为“3A候选人—迷幻药、特赦、堕胎”,并指出“这样的策略将有助于把麦加文和美国中产阶级深恶痛绝的文化和道德观联系在一起”。[Reva B. Siegel and Linda Greenhouse, “Before (and After) Roe v. Wade:New Questions About Backlash”, Faculty Scholarship Series 4135 (2011),pp. 2056—2057.] 不仅如此,正如两位作者指出的,“在这种处理下,对堕胎的攻击不仅仅是针对堕胎本身”。在前一年出版的著作中,格林豪斯和西格尔指出: 通过给麦加文冠以“3A候选人”的恶名,谴责作为一种随意放纵的青年文化的堕胎权,侵蚀了传统的权威形式。反对堕胎权的理由并不是说堕胎是谋杀,而是因为堕胎权(像要求大赦一样)使传统角色的解体得到法律认可,根据传统,男人应该随时准备战死沙场,而女人则应该全心全意为人妻母。[Linda Greenhouse and Reva B. Siegel, Before Roe v. Wade: Voices that Shaped the Abortion Debate Before the Supreme Court’s Ruling(New York: Kaplan,2010), p. 257.] 在那个时代,反对堕胎的情况也是如此,而且更为广泛。正如格林豪斯和西格尔在谈到臭名昭著的反女权主义者菲莉丝·施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美国作家和政治活动家,以反对女性运动,特别是反对“平等权利修正案”而闻名。2020年热播的美国电视剧《美国夫人》(Mrs. America)根据真实事迹改编,围绕20世纪70年代菲莉丝·施拉夫利领导的反对“平等权利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简称ERA)运动展开。]时所指出的那样。“[她]对堕胎的攻击从未提及谋杀;她谴责堕胎,将其与‘平等权利修正案’和儿童保健联系起来。”[Greenhouse and Siegel, Before Roe v. Wade, p. 257.] 总而言之,那时的反堕胎运动为了宣扬所谓的家庭价值观,利用了宗教的力量,但并不是由平民宗教运动推动的。而这些(同样还是所谓的)家庭价值观甚至都不涉及对性本身的监管:相对而言,人们对控制男人的性行为或生育自由没有兴趣。正如米歇尔·奥伯曼和W. 戴维·鲍尔最近指出的那样,男性几乎一直安然置身于反堕胎活动家的怒火之外,虽然意外怀孕十有八九发生在异性关系中,而且大多数要做堕胎手术的人都说她们的伴侣同意她们的决定,但极少有人因为男人参与了选择堕胎而给他们定罪—更别说罪魁祸首就是他们考虑不周的射精。正如奥伯曼和鲍尔所言: 虽然因为堕胎而起诉男人有合理的法律依据,但这么做显然很罕见,这让我们意识到一些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直到现在,我们在这场辩论中的态度是有问题的。男孩还是那个男孩,但怀孕的女性却一定是因为行为不检点。我们觉得,对女性的性行为进行约束是件顺理成章的事,但如果对男性采取同样做法,人们会感到震惊。虽然把男人和堕胎放在一起讨论可能会显得很奇怪,但不这样做就更奇怪了,因为如果没有男人,女人就不会意外怀孕。[Michelle Oberman and W. David Ball, “When We Talk About Abortion, Let’s Talk About Men”, The New York Times, June 2, 2019.] 要继续详述那些反堕胎支持者的虚伪性,同时又让人们看到他们可能提出的论辩站不住脚,并非难事。(例如,有人可能会争辩说,一个人可以始终支持死刑,但同时仍然会反对堕胎,因为堕胎涉及的是无辜的生命。在理论上,这也许没问题,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辩解十分苍白,因为错误定罪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对美国黑人而言。) 在很多方面,根本没必要多说:反堕胎活动家的话越来越暴露了他们的想法。体外受精的做法是选择最强壮的胚胎植入子宫,丢弃其他剩余的胚胎。亚拉巴马州参议员克莱德·钱布利斯,在解释为什么号称保护受精卵、胚胎和胎儿的法案不会影响试管受精的合法性时说:“实验室里的卵子不能算,它不是在女人身体里,她没有怀孕。[Jill Filipovic, “Alabama’s Abortion Bill Is Immoral, Inhumane, and Wildly Inconsistent”, Vanity Fair, May 15, 2019.]”这种评论真是太厚颜无耻了,赤裸裸地表达了反堕胎运动的真正逻辑:他们不是为了保护生命,而是为了控制女性,为了强化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期望,那就是,女人要为指定的男人“提供”孩子。[许多跨性别男性,以及可以怀孕的非二元性别者,同样受到随之而来的政策的影响。] 这并不是说,女人因此被视为次等人类生物、非人类动物,甚至仅仅是容器。在观念上,女人的人性对生养孩子这件事而言实在是至关重要:无论是在生孩子这件事上还是在其他事上,她给男人的东西应该都是一种特定的人的服务。她不仅仅应该生这个孩子,就像《使女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国家中为数不多能够生育的女性之一奥芙弗雷德,被分配到没有后代的指挥官家庭,帮助他们生育子嗣的故事。]中一样,只是完成繁殖任务;生了孩子之后,她还要忘我地照顾孩子(要比男人应该做的多得多)。但是,即使她的人性没有疑问,这种人性也应该用在别人身上。她的定位不是一个作为人的个体,而是一个作为人的提供者—提供生育,提供情感劳动,提供物质支持,提供性满足,只要是她的男性伴侣想要这些。而他,也相应地被视为有权利从她那里得到这些商品,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权利。同样,他也被视为有权放弃这些商品。对于许多有权有势的共和党男人来说,他们反对堕胎也有例外情况,尤其是当所谓的情妇怀了他们不想要的孩子时。[众所周知,一些反对堕胎的共和党人曾促成或积极迫使他们的女性性伴侣堕胎, 包 括 Scott Lloyd、Elliott Broidy、Tim Murphy和 Scott DesJarlais。 前两个人甚至为堕胎手术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费用。] 因此,我们可以将反堕胎运动理解为众多厌女的强制执行机制中的一种,其存在正是为了强迫女人提供照顾。女人必须承担“3A战略”所暗示和强调的为人母的角色。一旦怀孕,她的饮食习惯就要遵守严格的文化监管—虽然有证据证明,偶尔饮酒并不一定有害[Emily Oster, Expecting Better:Why the Conventional Pregnancy Wisdom Is Wrong—and What You Really Need to Know (New York: Penguin, 2018), pp.40—52.]。在考虑分娩方式时,所谓的“自然”分娩(即阴道分娩,不使用药物)会被奉为最佳选择,而事实上,无论是对孕妇还是对婴儿来说,自然分娩的好处都被夸大了[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要完全否认自然分娩的好处,但是我们必须要对许多病人面临的风险、困难或不可能进行阴道分娩的情况进行合理的权衡。见妇产科医生Amy Tuteur的Push Back:Guilt in the Age of Natural Parenting(New York:Dey Street, 2016),该书精彩地描述了除了所谓的自然分娩之外,其他分娩方式如何成为父母的罪恶感之源,事实上,这种强烈的罪恶感是完全不必要的。另见:Quill R. Kukla以Rebecca Kukla为笔名写的Mass Hysteria:Medicine, Culture, and Mothers’ Bodies (Lanham, MD:Rowman &Littlefield, 2005),该书对妊娠监控做了充分全面的描述。]。她一旦生下孩子,不仅应该无微不至地照顾孩子,还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方式。例如,在那些可以用纯净水制作配方奶来代替母乳的情况下,母乳喂养的压力大大超过了它的好处[这句话的背景是:在一些水质差的贫穷国家,母乳喂养的好处可能非常显著,因为用来代替母乳的配方奶是用被污染的水制成的。]。无论人们认为母乳喂养对婴儿有多少好处,都应该冷静地权衡一下,这会给许多努力要做到母乳喂养的母亲带来多少痛苦和辛劳,让她们失去多少自由[关于跨性别者的喂奶问题,人们对这么做的代价和好处也常常缺乏考虑—而且,恐跨症和排他性观点可能会让这种情况充满身体控制、内疚和羞辱。]。(当然,难上加难的是,她不能在公共场合喂奶,免得她那不合规矩的身体让别人感到恶心和羞耻。) 一朝为母,终生为母—她对身边人的情感、物质和精神需求要担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远远不止照顾自己孩子的任务。她也是其他人的母亲:提供帮助和抚慰,养育他们,爱护他们,关注他们。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看到的那样,她很少有权利为自己争取这些精神帮助。同时,正如我们在下一章将要看到的,如果她与男性伴侣一起养育子女,那么他在共同照顾孩子时承受的压力相对要小得多。 考虑到母亲责任的长期性,我们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人们会在女性怀孕后越来越早地敦促她们成为名副其实的母亲;我们也不难预测,如果她想逃避这个角色,或者提前进入这个角色,会有什么下场:她会被看成一个坏女人。她会成为厌女症的受害者,受到威胁和惩罚,人格遭到诋毁。通过把一小簇尚在发育中的人体细胞想象成一个完全成熟的人—用现在一个越来越流行的法律术语来说,就是“自然人”—她在早得不能再早的阶段就被变成了一位母亲。而一旦涉及这个名义上已经完全成熟的人,终止妊娠就变成了杀人,变成了谋杀—那个怀孕的人就变成了杀人犯。对于相信这一点的人—比如《国家评论》记者凯文·威廉森—来说,那些堕胎的人甚至应该被判处死刑。正如威廉森最近在一个播客节目中所说的那样: 我完全赞同像对待其他犯罪一样对待[堕胎],采取包括绞刑在内的惩罚—正如我所说的,总的来说,我对执行死刑有点于心不忍,但我觉得应该把绞刑作为一种死刑方式。我认为注射死刑那样的做法太缺乏想象力了。 对此,博客作者查尔斯·约翰逊在推特上的回应可谓一语中的:“你不只是想让这些女人死,你还想折磨她们。”[Kirsten Powers, “Kevin Williamson Is Wrong. Hanging Women Who Have an Abortion Is Not Pro-Life”, USA Today, April 6, 2018.] 许多女性,尤其是白人女性,已经把这套道德准则内化了:她们会因为堕胎而认为自己是坏女人。她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现在也不难理解了。对于那些因遵守女性道德规范而获益良多的女性来说,在我们白人至上主义父权制价值观面前,采取这种立场对她们会有特别的好处。看看那些享有特权的白人女性所拥有的显赫地位—光在这一章里,我们就提到了凯·艾维、珍妮特·波特、格奥尔基·布尔曼和菲莉丝·施拉夫利。研究表明,这些女性并非少数另类,在一些州,白人女性甚至可能比白人男性更加反对堕胎。[Ronald Brownstein, “White Women Are Helping States Pass Abortion Restrictions”, The Atlantic, May 23, 2019.] 当然,即使这些女性的观点是意料之中的,也不能免除她们在反堕胎运动中的道德罪责。因为当怀孕受到监管时,为此付出代价的主要是贫穷的非白人女性—而且不仅是在获得堕胎机会方面。一项对所谓的 “生殖压迫”现象(即通过法律和公共政策的手段限制孕妇人身自由)的研究,调查了从1973年至2005年间的四百多个案例。在国家的支持下,孕妇被逮捕、监禁、加刑;她们被扣留在医院、精神病院和其他医疗场所;她们受到强制性医疗干预,包括手术—例如,在她们想尝试阴道分娩时接受剖宫产[在大多数情况下,怀孕提供了一个 “若不是”的因素,这意味着若不是怀孕,针对该女性的行动就不会发生。在七个案例中,剥夺女性自由的做法还包括对女性在分娩后不再处于怀孕状态时的行动进行指控。]。这些措施大多是为了应对这些孕妇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所谓的威胁。其他厌女的社会控制手段,情况也一样,有些女性被认为比其他女性更具威胁性。研究人员林恩·M.帕尔特洛和珍妮·弗莱文发现: 在我们的研究中,绝大多数女性,不分种族,经济上都处于不利地位,有71%的人因为贫穷请不起辩护律师。在368名可以获得种族信息的女性中,59%是有色人种女性,包括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拉丁裔、美国原住民,以及亚洲/太平洋群岛裔;其中52%是非裔美国人。非裔美国女性在我们的研究中占比特别高,特别是在南部……近四分之三的案件是起诉来自南部的非裔美国女性,相比之下,只有一半案件涉及白人女性。[Paltrow and Flavin, “Arrests of and Forced Interventions on Pregnant Wo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p. 311.] 瑞吉娜·麦肯奈特的案子就属于这种情况。她是一名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非裔美国黑人女性,在21岁的时候,意外遭遇了死胎—后来有证据显示是因为感染,但州法院把死胎归咎于麦肯奈特服用可卡因。陪审团只花了15分钟讨论就宣判她犯了杀人罪,判处麦肯奈特12年徒刑。她的指控在2008年被撤销— 但那时她已经坐了整整八年牢。[2008年,在完成了定罪后救济程序之后,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一致推翻了对她的定罪,结论是,她在审判中得到了律师的无效援助。法院认为,州政府当时定罪时所依据的研究是“过时的”,并发现麦肯奈特的审判律师当时没有传唤专家,而这些专家本可以证明,“最近的研究表明,可卡因对胎儿的危害并不比使用尼古丁、营养不良、缺乏产前护理或其他通常与城市穷人有关的情况更严重”。为了避免被重审而导致被判处更长的刑期,麦肯奈特承认犯有过失杀人罪,并被释放出狱。] 控制孕妇身体只是对女性的身体进行管理、监督和日益严格(过度)控制的众多方式之一。一个特别有趣但也是经常被忽略的类似情况是,反跨性别运动及其对跨性别女性身体的监管,包括法律手段的监管。以“厕所法案”为例,该法案提出,要根据一个人出生时的性别来限制其使用公共厕所、更衣室和其他传统上根据性别隔离的设施。在我写作此书的时候,美国已经有16个州审议了此类性质的法案。北卡罗来纳州在2017年通过了一项此类法案,但后来被联邦法院驳回。这种立法会迫使跨性别者使用与自己的性别身份不符的公共厕所,使他们遭受潜在的社会羞辱,增加受到人身攻击的风险,还会导致性别焦虑。最近一项对大约两万八千名跨性别者所做的调查显示,即使是对使用公共厕所进行例行的非法律手段的监管,也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近60%的人在过去一年中都至少有过一次避免使用公共厕所的经历,原因是担心被攻击或质问。这个结果一点不意外。[Brian Barnett, “Anti-Trans ‘Bathroom Bills’ Are Based on Lies. Here’s the Research to Show It”, HuffPost, September 11, 2019.] 与反堕胎立法一样,要想通过厕所法案,就要先塑造一个不道德的、应该受到谴责的群体形象。在堕胎的案例中,这个人是一个无情的顺性别女性,一心要杀死她“未出生的孩子”;在厕所法案的案例中,这个人是一个具有攻击性的跨性别女性—或者说,是一个为了能使用厕所而装扮成跨性别女性的顺性别男性。与反堕胎立法一样,要想通过厕所法案,还要塑造一个名义上的受害者。在堕胎的案例中,这个受害者是一个脆弱得令人心痛的胎儿,它有可能会长大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在厕所法案的案例中,受害者是一个可能会被袭击的顺性别女性。一些人早就蠢蠢欲动,想要监管所谓的道德败坏者,这些名义上的受害者正好成为前者满足了这种欲望后可以为其所用的借口。[另一个与反堕胎运动类似的现象是,白人顺性别女性在这种道德监督中经常扮演的角色,她们有时得到了所谓激进女权主义的支持。相关讨论可见:Katelyn Burns, “The Rise of Anti-Trans ‘Radical’ Feminists, Explained”, Vox,September 5, 2019.] 现实中,在公共厕所里袭击过别人的跨性别女性,或自称是跨性别女性的顺性别男性,数量非常少。最近的研究显示,自2004年以来,这样的犯罪报告在美国每年大约只有一次。与此同时,不屑于装扮成跨性别女性的顺性别男性在公共厕所里袭击女性的案例倒是不断增多:同一组研究人员发现,在同一时间段内,这种情况发生了150余次。那么,为什么我们会从某些渠道听到那么多有关跨性别女性(或者,自称是跨性别女性的顺性别男性)的假想威胁,而肆无忌惮的顺性别男性对全体女性构成的真正威胁,我们却知之甚少?答案当然是“恐跨症”(transphobia)—特别是针对跨性别女性的“厌跨女症”,当厌女症和恐跨症交叉在一起时,会变得格外危险而有害。 咬定跨性别女性或假装成女人的男人具有侵害性,这种想法并非偶然。把这两类人用一个“或”字分开,会掩盖一个事实,即那些顽固的恐跨症者,往往将这两类人视为同一类人。在这种情况下,针对跨性别女性的暴力就更可能发生,而且更为常见。 哲学家塔利娅·梅·贝特彻在一系列重要的文章中指出,把性别作为生殖器的代码,以及以顺应自然和合乎道德的名义坚持将性别和生殖器“统一”,这两种想法在恐跨症顽固分子中最为普遍。她写道,在一个把顺性别作为性别标准的社会里— 阴茎和阴道被视为男性和女性理应拥有的“合法财产”。实际上,认为性是自然天赋的态度也关系到道德秩序。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理解厌跨女症这样一种同时受到道德因素和自然因素影响的厌女症。把一个跨性别者描述为“实际上是什么什么样的人,却装扮成是什么什么样的人”,这种描述并非罕见。例如,一个跨性别女性也许会被说成是在从事某种“性欺骗”。[见:Talia Mae Bettcher, “Full-Frontal Morality: The Naked Truth About Gender”, Hypatia 27, no. 2 (2012), p. 320。她在这里借鉴了Harold Garfinkel的研究。] 具体来说,跨性别女性可能被看作一个假装成另一个人的“邪恶骗子”,或者,她只是一个冒牌货,一个有缺陷的、模仿女人的男人[Talia Mae Bettcher, “Evil Deceivers and Make-Believers: On Transphobic Violence and the Politics of Illusion”, Hypatia 22, no. 3 (2007), pp. 43—65.]。正如贝特彻所写: 跨性别女性的身体从本质上被认为是男性的身体。她的阴道被认为是非法的,部分原因是这种身体结构的形成不符合道德。在这种情况下,跨性别女性不仅“篡改”了她现在的身体结构,还“篡改”了她原来应有的生殖器—那个生殖器才是符合道德的身体结构。[Bettcher, “Full-Frontal Morality”, p. 332.] 从贝特彻上面的讨论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推论,那就是,一旦认为某人的性别表现为女性,那么就有权利一眼看穿她的生殖器长什么样,而且要毫无疑问,清清楚楚,哪怕她穿得严严实实。有权一眼看穿一个女人的生育能力似乎是上述权利的合理延伸—这意味着,如果她不能“给予”顺性别男性符合异性恋规范的性和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她就有义务不以女人的形象出现。但愿这种假定的义务不会成为真正的义务。[许多州规定了另一个令人震惊的错误的伪义务:承认强奸犯有作为父亲的权利。见:Analyn Megison,“My Rapist Fought for Custody of My Daughter. States Can’t Keep Survivors Tied to Rapists”, USA Today, June 19, 2019.]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反堕胎运动所谓的关注生命掩盖了一个事实,这样的运动损害了顺性别女性的健康和生活,也损害了其他可能会怀孕的人的健康和生活。同样,反跨性别运动所谓的关注性安全,掩盖了它损害跨性别女性生命安全的事实,她们是特别弱势的阶层,特别容易受到攻击、袭击和谋杀,这类事件发生的频率之高,以至让美国医学协会最近将跨性别者的死亡宣布为流行病。[Julie Euber,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Transgender Deaths Are an Epidemic”, Non-Profit Quarterly, October 2, 2019.] 贝特彻在一篇文章中讨论了著名的格温·阿罗约案件,主人公是一个来自加州的17岁跨性别女孩,2002年遭到无情殴打并被谋杀[Bettcher, “Evil Deceivers and Make-Believers”, pp. 43—45.]。 在被谋杀之前,阿罗约参加了一个派对,在派对上,有人对她的生殖器表示怀疑,导致她被强迫暴露生殖器,使得她跨性别的身份被粗暴地公开“曝光”。正如贝特彻指出的那样,围观者随后宣布“他是真正的男人”,这似乎成为四名年轻的顺性别男子对阿罗约进行恶性攻击的原因。这四个年轻男子是杰森·卡泽尔、迈克尔·麦吉德森、杰伦·纳博尔和何塞·梅雷尔,他们后来被指控一级谋杀[在审判无效后,麦吉德森和梅雷尔最终被判定犯有二级谋杀罪,没有因为仇恨罪加重定罪。纳博尔在一审时承认犯有故意杀人罪。卡泽尔最终对故意杀人罪表示无异议。]。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个人中有两个(梅雷尔和麦吉德森)在派对前几天和阿罗约有过性接触。他们随后的暴怒很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到自认为应该得到的权利—既然阿罗约表现为女人,既然他们产生了对她的性欲,那么,阿罗约在出生时被指定的生殖器和性别就应该符合他们的期望。[关于恐跨症和恐同症之间的联系的细致讨论,见:Bettcher, “Evil Deceivers and Make-Believers”, p. 47。] 在杀死阿罗约之后,他们把她受到重创的尸体埋在了150英里外的荒野里,然后去了麦当劳。很多人非但没有认为这些年轻人应该对阿罗约的死负责,反而对他们表达了同情和支持[因此,这是一个典型的“同情男性施害者”案例,这个概念我在前面的章节中解释并探讨过。]。正如贝特彻描述的那样,他们以指责受害者的逻辑为施害者找借口。其中有一个施害者的母亲说:“当你发现你身边的美女其实是个男人,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发疯。”一位名叫扎克·卡莱芙的学生记者认为:“他没有对他们说实话,如果他说了实话,这一切就不会发生。”—她这样误判阿罗约的性别,在道德上进一步伤害了她。尽管事实上,在杀人前几天,这几个年轻人就已经在怀疑阿罗约的生殖器,他们的一位律师还坚持认为,他们是出于“极度的震惊、惊奇和困惑”而“激情杀人”。他们杀人是因为受到了“触及原始本能”的挑衅—这种挑衅来自阿罗约的“性欺诈、欺骗和背叛”。这些说法反映了这样一种观点:这些男人不仅有权去看阿罗约衣服下面的生殖器状况,而且在这种权利受到挑战时,他们还有权“发疯”,甚至可以杀死她。 尽管这个例子可能很有戏剧性,但部分享有特权的男性普遍有一种应得权利感,认为自己有权管理、控制和统治女性的身体—不论她们是顺性别女性还是跨性别女性。而这导致的直接结果是,那些受到这种厌女行为监管的人,往往被斥为道德怪物,虽然她们才是被折磨得最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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