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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偷生一生悬命 作者:陆春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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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擅撒谎,但他的余生,都变成了一场谎言。 麻仔的哀嚎,将“徐庆利”的死讯传遍了全村。在包家人举起刀棍砍向那具焦尸的瞬间,他沿着后山的小路,逃向远方的村庄。 脸上烧灼过的地方,火辣辣地疼,有什么滴了下来,糊住了左眼的视线,他不敢去碰,任由血和着汗,汩汩地往下,顺着脖颈,晕染了衣衫。 此刻的折磨,更多来自腹中的饥饿。 天亮起,烟白色的天光,衬着漫山遍野蓝绿的树,掺杂其间的,是与南岭村同样贫瘠颓败的茅屋。 他不敢贸然进村,绕着圈在周围游荡,终于在株鸦胆子底下,寻到一只死去的鸡。 这鸡不知被什么动物啃食,只剩下半拉身子,内脏掏了个干净,如今空着个腔子,密密麻麻盖着一层苍蝇。 徐庆利踉跄冲过去,不想两膝一软,径直扑在了地上,也顾不得腿上的疼,连滚带爬,喘息着,颤抖着,将腐肉,连着上面的虫一股脑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地咀嚼,吞咽,鸡毛卡在喉咙,哽出了泪。 填饱肚子,生命也得到暂时的延续,他这才缓出余力,去在乎脸上的伤。 酸胀难耐,疼痛愈发剧烈,汗液刺激之下,仿佛碳火在皮下继续燃烧,他连泪也挤不出来了,只剩呼哧呼哧地生喘。日头越升越高,他扶着树,来到一处池塘,跪在岸边,将脑袋扎了进去。 徐庆利没读过什么医书,也没什么专业知识,只是模糊记得,以前村里谁做饭若是被热油烹了,总是要放到冰凉的井水里去镇静的。 水是好的,水清洗万物,不会脏人。老辈人也总是如此念叨,他闭着眼沉在水里,暗自祈祷柔波可以带走细菌与伤痛。 清凉的水波暂时缓解了灼热,直到憋不住气了,他才抬起脑袋。 水珠滚落,眼前重新清晰起来,徐庆利这才看清,池塘对面的石头上,蹲着个妇人。 那个妇人原是端着木盆在涣洗衣裳,见他来了,便停了手,此刻也抬着头,怔怔地望向他。 徐庆利僵在原地,这个女人他认识,也是南岭村的,前几年嫁到这边。 完了,如果被她认出了,先前忍受的一切苦难,就都白白辜负了。 他的思绪疯狂运转,想着怎样才能糊弄过去,可谁知,妇人却如同撞了鬼,尖叫着朝后躲闪,扔下衣裳奔回村里。 林间重又恢复安谧,湖面若镜,映着他的面容。 徐庆利低下头,第一次看清自己如今的样貌。 那是全然陌生的一张脸,焦黑开裂,伤口渗着血珠,左边的头发、眉毛与睫毛全烧光了,光秃秃的,面颊上血与脓黏连在一起,大大小小的泡,也慢慢浮了上来。 他又惊又俱,胃中一阵翻腾,将刚才吃下的,又全呕了出来。 可他没有时间去哭,村子的方向有了响动,他晃悠悠地起身,擦擦嘴巴,再次踏上逃亡之路。 徐庆利没了办法,他没有钱,也没有胆子去治病。 眼下他所拥有的全部,不过是一身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旧衣服,一个假身份和那晚偷来的一百块钱。他用这一百块钱,先是给自己买了碗粉,吃了顿像人样的饭菜,又去洗了个澡,在县城边上的小药店买了卷纱布,胡乱缠上。 吃饱喝足后,他嗅着自己身上的肥皂香气,心中充满希望。 是的,他曾落到了谷底,如今总会走上坡路的。 然而,事情并未如他期望的那般发展。 他找不到任何工作,没有老板想要雇佣面目不清,来历也不明的怪人。 一百块钱不经花,很快见了底。他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新绷带,天气炎热,伤口反复感染,久不愈合,几天之后,血与脓便结成了痂,黏在脏兮兮的绷带上,腥臭难闻,他走过之处,人人掩鼻,面露嫌弃。 在徐庆利付不起房费的第四天,旅店老板终于将他赶了出去。 他低声下气地反复哀求,可老板不为所动,扬言再不走就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听到这三个字,徐庆利闭上了嘴,点点头,默然转身,汇入人头攒动的陌生街头。 他无处可去,只得四处流浪。 白天去翻垃圾桶找点吃食,晚上就睡在路边,偶尔也能捡几只矿泉水瓶,卖上点零钱,换一顿热饭。 他感觉在山里的日子又回来了,只是一个游荡在山野,一个游荡在人群之中,他依旧是一个人,孤苦无依,被隔绝在人世的喜乐之外。 某天深夜,他照旧蜷缩在店铺门口的台阶上睡觉,身上盖着捡来的纸壳。朦朦胧胧的,被人一脚踢醒。 睁开眼,面前立着两个混混,神色慌张。 “这什么人?” 其中的一个,边说边东张西望。 另一个乜了他一眼,嘬嘬牙花子。 “估计是流浪的疯汉,不打紧。” 抬腿又是一脚。 “滚远去,莫挡老子路。” 徐庆利捡起纸壳,颠颠跑向远处,不时偷着朝二人的方向打量。 只见他们一个望风,另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蹲下身子,戳进锁眼,专注地捅咕。很快,卷帘门拉开一条缝,两人身子一闪,滚了进去。等再出来,怀里满抱着烟酒。 撞上贼了。 徐庆利心里打鼓,二人很快抱着东西朝他走了过来,横竖躲不过去,他缩起脖子发抖,只得继续扮演疯汉的角色。 其中一人住了脚,上下打量着他。 “快走啊,墨迹什么。”另一人不耐烦地催促。 “啧,他这幅鬼样子,活着也是遭罪。”那人顿了顿,丢下一盒烟,“算爷赏你的,拿去抽吧,快活一天是一天。” 徐庆利继续装疯卖傻,直到二人走远,消失在街道拐角。 他捡起那盒烟,也捡起那截被二人丢弃的铁丝,反复把玩,若有所思。 从那天起,他有了一个新爱好,一边捡废品,一边四处寻摸合适的目标。 他时常钻到小巷深处,趁着四下无人,便找到合适的锁眼开始练习。 关于撬锁,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那些人先是用布把锁具表面擦赶紧,把油或者铅笔的碳沫倒进锁眼,将一只铁丝弯成勾,捅进去,慢慢的试探,一边四处望风,一边注意听着声响,轻微的咔嗒,这说明铁丝和门锁卡扣刚好契合,此时只需要轻轻一转,房门就开了。 在试到第六户人家的时候,房门便开了。 徐庆利忽然发现自己有着犯罪的天赋,兴奋,羞愧,激动与慌乱,他不知该笑该哭,也不知这究竟是堕落,还是新生。 他只知道,自那天起,他无比期待夜深。在白日之下,他是人人躲避的流浪汉,而在静寂的夜晚,他化身骄傲的国王,县城里的每一扇门都变成了供奉,是世人卑微的贺礼,等着他笑纳,等着他开启。 第一家得手的是个米粉店,他顺利地溜进去,把后厨的粉吃了个精光,连吃带拿,混了几天肚皮滚圆的好日子。 之后他愈发顺手,偷饭店,偷小卖铺,他跟自己说,绝不动钱,只偷吃食,这样一来,既不算太违背自己的原则,店家损失也不算多,根本不够报案金额,没人会去寻他麻烦。 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他便也不再满足,既然都冒了险,何不寻求更大的利益呢? 他开始偷自行车,偷电动车,甚至研究起汽车的锁,也在没有摄像头的黑巷里,砸过几次车玻璃,那些皮包都被他卖去换了钱。 慢慢的,他也有了固定的住处,在城郊的桥洞底下。虽然免不了蚊虫叮咬,但好歹能够遮风挡雨,他的要求不多,能活下去就行。 今天是个好日子,他的生日。 他偷了辆旧摩托车,卖给收废品的,卖了 60 元钱,特意去买了份带肉的盒饭,回到桥洞下的“家”里,饭已经凉了。 他坐在捡来的床垫上,盘腿坐下,刚掰开筷子,几只脚便停在他面前。 他不想惹事,端起盒饭,低着头往旁边躲,不想被人薅住头发生扯回来,一把掼在墙上,盒饭打翻在地。 “搞堆「当地方言,骂人话」,在我地盘搞事情。” 那人强行拉起他的脸,看到绷带时一愣,但语气依旧强硬,手上的力道也没有减去半分。 “跟谁混的?” 徐庆利不言语,他不想激怒对方,只想尽快平息纷争。 “谁让你来砸我场子的,嗯?”那人兜头甩了他一巴掌,“不知道这片地方是我罩的吗?” “我没干什么——” “还敢还嘴!殿经「骂人话,相当于神经病」,你这是什么眼神,不服气吗?” 另一人一板砖拍下来,正砸中左脸的伤口。 “短命仔,我看你就是找死!” 他试图反抗,可终究敌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很快败下阵来。 木棍与板砖砸在身上,他渐渐忘了呼痛,只是抱着头,弓身窝在地上。 徐庆利的意识开始游离,他忽然想到,是不是在二十五年前,自己也是用着同样一个姿势,蜷缩在母亲的腹中,期待着即将来到的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一直如此冷漠残忍吗? 是不是每个人都在咬牙活着? 还是只有他? 见他不再动弹,那些人也渐渐停了手。 昏暗的桥洞底下,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喘息。 “干,碰上这种垃圾,真是晦气。” “脏了老子手,一会喝酒去,驱驱晦。” 有谁蹲下来,揪住他的头发向上拉。 “脑个笨蛋,给我滚远些,” 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再见到你一次,直接打死,丢去海里喂鱼。” 徐庆利跪在地上,一遍遍地道歉,不住地道歉,直到那些人走远,他依旧保持着这个姿势,额头点在地上,念叨着对不起,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一只瘦削的黄狗夹着尾巴,呜咽着跑过来,大口吞食地上的饭菜,他伸手要打,却又停住。 他与它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蹲坐在狗旁边,用手抓起地上的饭,肉已经被踩进泥里,糊成一团。 他抽噎着将冷饭塞进嘴里,压着情绪,逼着自己吞咽,毕竟是今天的第一顿饭,毕竟是今天是他的生日,总不能饿着肚子,下一顿饱餐还不知在哪里。 他尽量去往好处想,都结束了不是?虽然挨了拳头,但他撑了过去,依旧活下来了,他不断开解着自己,可泪还是滑了下来,他捂住嘴,悲伤与委屈涌了出来,抽泣变成悲鸣,他歇斯底里地痛哭,撕扯着脸上的绷带。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人人都恨他? 他以为只要回了人间就能重新来过,可没想到,这才是炼狱的开始。 他这一生何曾享受过半点的温暖,被父亲打,被同学欺辱,被工友蔑视,被人夺爱,被泼上莫须有的污水,为了苟活自毁容貌,在人生地不熟的街头吃垃圾,住桥洞。 他忽然想起离别那日,旅馆昏暗的二楼房间,宝珍身上漾起的果香。 她曾伸出一只手,温柔地抚平他后脑翘起的发。 “阿哥,你要好好活。” 现在这半人半鬼的样子,算是好好活吗? 他一次次跪下去,以为只要足够卑微,别人就能赏他一条活路,可是他错了,原来弱者只会招致更多的屠戮,弱肉强食本就是铁律,懦夫的刀,也只会挥向赤手空拳的人,他本该早些明白的,就像那晚的山林之中,当他点燃烈火的时刻,就该明白的。 不要抱有任何希望,这个世界就是个大屠宰场,谁都别想干干净净,谁都别想活着离开,要么吃人,要么被吃,从来就没有第三种选择。 他早该明白的。 不过,如今也不算晚。 他撕下绷带,任由溃烂流血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之中。 过往每一次受辱,他总是沉默,他感觉自己体内积攒压抑的沉默正在咆哮嘶吼,震耳欲聋。 汽车站里空无一人,橙黄的灯照着夜空,徐庆利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两肘搭在膝盖,无所谓地搓着手上的血,吸着鼻涕,等天亮。 就在刚才,他去了夜市,在大排档的摊位上,找到了那几个围殴他的混混。 他抓起一只酒瓶,径直砸了下去。 没有一句废话,在人们错愕的眼神中,又抓起第二只,砸下去。 那只未曾在包德盛头上砸下去的酒瓶,如今在他们的头顶爆裂。 他攥着碎渣,捅进第三个冲上来的人的下腹,那人哀嚎着倒地,抱着肚子打滚。 他浑身是血,红着眼,冷笑着蔑视众人,玻璃贯穿他的右手,他毫不在意。 他在等,等着其他人围上来,等着被捕,等着死在生日这天。 可是没有人再上前,混混的脸上满是惊恐,他靠前,他们便退后。 他试探着拿起桌上的钱包,居然无人阻拦,他居然全身而退。 此刻徐庆利安然无恙地坐在汽车站的角落,回想着刚才如梦的一切。 他感觉自己摸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规矩,一些法则,可到底是什么呢,他又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一件事,眼下的每一天,都是他用命挣来的。 既然活了,那就活个痛快,快活一天是一天。 他要乘最早的一班汽车离开这里,他要去找田宝珍。 第二日清晨,睡眼朦胧的售票员慢腾腾地挪进售票口,刚要打个哈欠,一只大手横过来,啪啪砸着他面前的玻璃。 “买票,要头班的车。” “一大早闹哄哄地急什么,赶着去给你——” 待看清他的脸,售票员咽下嘴边的脏话,抿着嘴,大力敲打着键盘。 “你要上哪?” 徐庆利阴郁地扫过车次表,拍下一张沾着血的钞票,歪嘴一笑。 “朝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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