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遗忘,刑警 作者:陈浩基 |
||||
一小时后,我们来到元朗郊区的路上。元朗位于新界西北,虽然有发展得非常成熟的市区,但亦有不少保留乡村风貌的地段。这儿没有市区的高楼大厦,房子都顶多只有两层,疏落地散布在狭窄的马路两旁。跟港岛或九龙闹市相比,这儿就像是另一个世界,完全没有香港寸金寸土、地少人多的刻板形象。 我从车窗望出去,沿路看见零星的建筑,有些装潢得像欧式别墅,有些保留了香港古老的中式村屋风格,更有一些只用金属板搭成的临时房屋。这些房子,有些是住宅,有些是冷门行业的办公室,有些是工厂。我们刚刚经过一个兰花种植场、一间小型的塑胶废料回收工厂、一所犬只训练所和一间寺庙。每次到这些区域,我便会想什么时候树木会被砍光,然后土地被高耸的摩天大楼填满。香港是个功利挂帅的社会,机械性的、功能性的发展永远比自然的、守旧的更受重视,久而久之,我们都遗忘了这个城市的本来面貌。 在香港,无论是土地、建筑、政策,还是居民,都被打造成相同的外貌,犹如倒模一样,只讲求效果和作用。土地不够用,便把大海填平,把树木砍掉,然后兴建四十层的大厦。大厦附设购物商场,商场里放一个美食广场,让各个大型连锁食店进驻。居民如积木般嵌进这些四十层高的箱子里,每天依靠铁路,往返市中心的商业区,出卖劳力和智慧。下班回家经过住宅楼下的商场,便到恒久不变的大型超级市场购买日用品。遇上假日,便到这些商场中的电影院看一出戏,或是约朋友到戏院旁的卡拉OK唱三小时的流行歌曲。小孩子上学学习相同的知识,目标是挤进大学,而在大学里无论学习什么科目,目标也是成为下一批塞进那些四十层箱子的积木之一。 真是一成不变啊! 所以,我对选择住在郊区的人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我是个被现实束手就擒的家伙,无法逃离这个刻板的社会,可是我由衷地羡慕打破这种宿命的人。吕慧梅选择移居这儿,我想,她也是想逃离那个硬邦邦的格子般的环境,决心忘掉惨剧,重新开始人生。 阿沁一边放慢车速,一边探头张望。我循着她的目光,看到一个写着“小桥下路”的路牌,她说:“找到了,这边的路我也不熟。” 我们把车泊在一个破旧的巴士站对面,沿着小径往山上走。小径两旁都是斜坡,长满高壮的树木,对于生活在香港市区的人来说,这儿就像深山般陌生。走不了两分钟,我看到一片平地,有一幢两层高的旧式平房坐落在矮树之间。 “呜……汪!”一阵低沉、从喉头发出的吼叫传来后,接下来是一连串急促的狗吠声。两头差不多有半个人高的大狼狗,在铁栅栏后怒目而视。还好栅栏够高,不然它们应该已经扑过来,噬住我和阿沁的手臂。 “阿宝!阿乐!Stop!Sit!”平房的大门打开,一个身穿蓝色裙子的女人喝止了两条大狗,经过庭园来到栏栅的闸门前。 “是吕女士吗?”阿沁拿出名片,隔着栅栏说,“我是《FOCUS》的卢沁宜,早几天跟你约好……” “我正在等你呢。”吕慧梅浅浅一笑,打开大闸。这个女人便是吕秀兰的姐姐吗?我似乎对她的样子有点印象,却不大认得,也许曾在报告中看过她的照片。她的样子和妹妹不大相似,不过眉毛和妹妹有点像,而且她应该四十岁了,看样子却仍很年轻,光这一点便和吕秀兰有够像吧。 “这位是?”她看着我。 “他是许友一警长,是当年的案件调查成员之一。我邀请他一同接受访问。”阿沁回答。我微微点头。 吕慧梅似乎皱了一下眉,她大概没想过有我这个不速之客。对案件受害人的家属来说,警察也是勾起痛苦回忆的人物之一吧。不过她很快恢复本来的微笑。 吕慧梅深深躬身,说:“谢谢您,我妹妹和妹夫泉下有知,也会感谢您替他们缉拿凶手。” “不、不要客气,只是分内事。” “请两位进来吧。” 我们走进房子,大厅的装潢很优雅,即使外表老旧,室内却和市区一般住宅没大分别。事实上,这么大的房子,在市区大概要花好几十倍租金吧。客厅左面的墙上挂着几个木质手工艺术品,右边的架子则放了好些异国情调的装饰物,像欧洲式的玻璃瓶、日本的木娃娃、称为“菲律宾魔杖”的棍棒、不知道来自中亚还是中东的银匕首,以及我看不出产地甚至用途的抽象摆设。吕慧梅似乎是个曾周游列国、见多识广的女士。 在放满纪念品的架子旁,有一张书桌,桌上有一些散乱的纸张、文件、书本,以及一台白色的笔记本电脑。我好奇地瞄了一眼那些书的书脊,似乎是一些工具书,有英法双译的字典、德汉双解词典、世界地图、欧洲城市图鉴之类。还有些我看不出来,因为上面写着外文,我猜是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的书籍吧。 我和阿沁坐在沙发上,吕慧梅送来咖啡,再坐在我们的对面。今早醒来我只喝了一瓶矿泉水,这杯咖啡来得正好。 阿沁放好录音笔,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本笔记簿,说:“吕女士,这个访问的目的主要是让公众知道林建笙事件后,相关人物都能重拾生活,如果访问过程中有什么地方令你不快,请你坦白告诉我。” “都已经这么多年,要放下的都放下了。”吕慧梅仍挂着微笑,喝了一口咖啡。 “许警长,当我们谈到案子时,请你随便插话,不用太拘谨,我之后会好好整理访问内容。”我向她点点头。 “先请吕女士自我介绍一下吧,”阿沁边写边说,“吕女士是东成大厦命案死者的家人,亦是案件的发现者。事件发生后,你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呢?” “我本来住在东成大厦七楼,当年租住那个寓所也是为了跟妹妹一家人互相照应。案件发生后,我便迁出东成大厦。我原先在一家美国旅游杂志社的香港分社工作,搬家后便辞职了,在家里当翻译,替一些出版社翻译外文书籍和文章之类。” 我没猜错,书桌上的果然是外语词典。阿沁的笔杆不住摇动,左手偶然拨弄耳边的头发,专注地笔录吕慧梅说的话。 “那件案子令你辞职吗?”我问道。 “不,”吕慧梅笑着摇头,说,“我辞职和搬到这儿跟案件无关,是另外一些理由。如果您以为我因为事件而失去对人的信心,躲在郊区一角便错了。这儿虽然偏僻一点,但空气好,亦十分清静,对城市人来说环境简直无可挑剔吧?” “这个也是。”我点点头。 “林建笙在逃亡时令多人死亡,后来死伤者的亲属入禀法庭,以民事途径向林建笙的家人追讨赔偿,我知道吕女士你并没有加入他们,是什么原因?” “我觉得,凶手所带来的苦痛已经够多了。如果不能及早放下,只会被噩梦缠绕。而且,林建笙所做的事情都是他一人的罪行,追讨赔偿,不是会把他的家人拖下水吗?凶手已经折磨了很多人,我不想反过来去折磨与事件无关的人。” “那么说,你反对向凶手索偿?” “不,”吕慧梅认真地说,“我认为法律赋予市民追索的权利,这是他们应得的,我不反对。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当时我希望远离事件,这样才可以早一天恢复本来的生活。” 阿沁点点头,又说:“事件发生后,有议员提出加强出狱犯人的监管,林建笙是个惯犯,有多次的伤人记录,所以不少人认为如果政府加强释囚的管理,林建笙事件便不会发生。你认同这说法吗?” 吕慧梅苦笑一下,说:“这不过是事后孔明罢了。因为一个独立事件便引申至整个情况,任何人也知道是多么的无稽。与其加强释囚的管理,不如加强犯人的心理辅导,确保他们出狱后能融入社会吧。” 我觉得这个吕慧梅很不简单。虽然事隔多年,但一般人提起这样的惨剧,也会迟疑一下,尤其是目睹家人遇害。不过,说不定她现在侃侃而谈,当年也一样哭过恨过,只是时间磨光了她的怨怼,有某些事情令她坚强起来。 阿沁围绕吕慧梅的生活、对政府的意见、受害人的想法等话题打转,偶尔也问我的意见,但我对这些项目没有什么好说的,只好回答一些公式化的答案。 “汪汪!”屋外突然传来吠声,可是不像我之前听到的那种敌对的声音,倒像是愉快的吼叫。 “妈,我回来了!”大门打开,一个背着背包的小女生走进玄关。这个女孩子扎了马尾,穿着一袭白色连身裙,看来大约十岁,是个小学生。她看到我跟阿沁,很有礼貌地点点头,向我们打招呼。 “小安,妈今天有客人,你回房间吧。午餐我们叫外卖比萨好了。”吕慧梅对那个叫小安的女孩说。 “好耶!午餐吃比萨!”小安露出灿烂的笑容,走上楼梯往二楼走去。 “她逢星期天上芭蕾舞课。”吕慧梅跟我们说。 “吕女士,原来你有女儿吗?”阿沁问道。 吕慧梅点头微笑,说:“是……是的。” “那不是你的亲生女儿吧,”我插嘴说:“她是郑咏安,你的外甥女。” “不愧是刑警先生呢,一眼便看穿了。”吕慧梅尴尬地笑着,说:“她便是我妹妹的女儿,秀兰死后,我便收养她了。” “她不是叫你‘阿姨’而是‘妈’?”我问。 “妹妹和妹夫死时,小安只有四岁,整天嚷着要找妈妈,于是我扮成她妈妈的样子,她才安静下来。后来她习惯了叫我‘妈’,我也觉得无所谓了。” “她今天还以为你是妈妈吗?”阿沁讶异地问。 “怎么可能啊!”吕慧梅爽快地笑出来,说,“虽然人人也说我跟秀兰外表相像,小孩子很敏锐的,她一早已经知道她父母不在了,只是我一直担任母亲的角色,带她去学校面试,参加家长会,我和她的母亲没什么分别吧。” 原来如此,我明白吕慧梅辞职和搬家的理由了。她是为了照顾外甥女。也许这也是她坚强起来的原因,毕竟她肩负起照料小安的责任。说起来,小安的样子还有几分像吕慧梅,尤其是那双眼睛,外人把她们当成母女也不足为奇。不过,吕慧梅说她跟妹妹的外表相像?我觉得有不小的差距吧。我依然记得吕秀兰死亡时那副艳丽诡异的脸孔。 “那天……”虽然说对方不介意,提起当天的事情仍有点令我难以启齿。“案发当天,吕女士跟小安一起发现凶案,有没有令小安蒙上阴影?这些打击对小孩子不一定有即时影响,搞不好在青春期那些可怕的回忆会一一浮现……” 我听过医生说,小孩遇上这种事件,患上PTSD的可能性极大,影响可以很深远。 “小安没见过那情形。”吕慧梅摇摇头。 “没有?我记得当年的报告说你早上带着小安从七楼的家回到郑宅揭发凶案……” “不,只有我一个人回去罢了。”吕慧梅说,“秀兰自小便十分任性善妒,我不知道她跟妹夫会不会还在吵架,所以独自去看看,打算确认他们夫妇消了气才让小安回去拿书包和校服上幼稚园。那时小安还在我家睡得很熟,她没看到那……可怕的景象。” “幸好你想得周全……”阿沁话到一半便打住,看来她发觉这才不是什么“幸好”的事情吧。 “没关系,”吕慧梅摆摆手,说,“我也是这么想。如果小安看到那情形,恐怕会让她走不出那噩梦,没法像现在这样健康地成长。我的童年很糟,我明白小孩子的成长时期很重要,所以我想尽力保护小安。” “你那时已经很疼小安了吧。”我特意岔开话题。 “对呢,那时候我也经常照顾小安。我想我这个阿姨蛮称职的。”吕慧梅幸福地笑着。“所以那个人来到妹夫家吵闹时,我想也没想便带小安回家了,万一他们夫妇之后打起来,也不会伤到小安。” “他们试过打起来吗?”阿沁插嘴问道。我已经把话题带开了,阿沁却拉回来──也许刺人家的痛处是记者的习惯? “嗯……偶尔罢了,其实都是秀兰发脾气,妹夫倒不会还手。”吕慧梅苦笑一下。“不过,我不会责怪秀兰。假如我是秀兰,知道丈夫在外面惹了一身风流债,还可能弄大了情妇的肚子,我也会发飙吧。” “郑元达有私生子?”我稍稍吃惊,问道。 “不,我只是说‘可能’。”吕慧梅答。 “那个人……林建笙在门外扰攘时,你们应该吓怕了吧。”阿沁说。 “对,其实秀兰一早已怀疑丈夫有外遇,只是没料到对方是有夫之妇,那个老公又是这样的一个危险人物。当隔壁的胡老先生走出去跟他理论时,我担心胡老先生会被他殴打呢。” “什么?你是说邻居曾阻止林建笙吵骂?”我又发现一项报告没提到的细节。 “是啊,胡老先生虽然年迈,但仍很大火气,骂人的话很呛又不怕死。林建笙大吵大骂,胡老先生看不过眼,走出走廊说他骚扰居民,再不走便报警。听胡老先生说,林建笙举起右手作势要打他,胡老先生不但不怕,更伸长脖子让对方揍下去,骂着对方敢打下去便报警。林建笙愤然收手,多骂几句便离开了。” 这有点不妥。那股不协调感随着吕慧梅的话再一次在我的脑海中跃动──纵使我没法弄清楚什么地方不妥当。 “卢小姐,”吕慧梅突然说,“关于小安的事情,我希望你不要写得太详细,可以的话最好连名字也不提。我不想她在学校的生活受影响,你明白,小孩子的心灵是很纤细的。” 阿沁面有难色,但仍回答道:“好的,我明白了。我只会提及你收养了外甥女,但不会详细说明。” “谢谢你。麻烦你也别提及我们住在元朗,我怕那些长舌的家长会猜到小安的身份。”吕慧梅向阿沁鞠躬。看样子对吕慧梅来说,小安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之后再谈及一些针对治安的话题,还有对政府对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遗孤有没有足够支援的看法。 “吕女士,今天的访问也差不多了,谢谢你抽空跟我见面,也谢谢许警长的帮忙。最后我想问问两位,你们对林建笙这个人有什么感想。” 吕慧梅望望窗外,再回头说:“林建笙虽然干了好些可怕的事情,伤害了很多人,我不会说我原谅他,但我想,他的所作所为给社会带来警惕,让我们知道幸福的可贵。” 阿沁和吕慧梅望向我,我却一时语塞。我索尽枯肠,只能说出老套的台词:“香港警方会全力打击罪恶,所有市民应该引以为鉴,别跟林建笙走上同一条路。” 阿沁的嘴角微微上扬,看来她看穿了我正气凛然背后的窘态。她从手提包里拿出小巧的数码相机,说:“我想为两位拍几幅照片,选一两张刊登在专题报道里,可以吗?” 我点点头,但吕慧梅说:“我不想刊出我的样子。” 阿沁愣了愣,她大概没想到吕慧梅会提出反对。 “这个……只拍侧面可以吗?”阿沁仍不死心,毕竟缺乏照片的报道对读者的吸引力大减。 “还是不太好吧。”吕慧梅斩钉截铁地说,似是没有转圜余地。 她们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最后达成共识,便是我跟吕慧梅面对面坐着,照片会拍到我的正面以及吕慧梅的背影。没想过我突然由配角升级当主角了。 “好,请你们保持这个样子……”阿沁举着相机,站在大厅的一角,说道。 我挺直腰板,装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希望照片出来不会太滑稽。可是我撑这个别扭的笑容撑了快半分钟,阿沁仍没有按下快门,只是不断地按着相机上的按钮。 “还没好吗?”我问。 “呃,不好意思,我有点搞不懂……”阿沁狼狈地按着相机,说,“这相机是新买的水货,界面都是日文的,我似乎按错了模式……” “让我看看。”吕慧梅站起身,走到阿沁身旁,看着相机上的显示屏,伸手按动按钮。“你要选自动模式还是人像模式?这个‘PO-TO-RE-TO’就是人像模式。照片要在杂志上刊登,分辨率选最高吧,偏色可以PS一下,反正换成CMYK四色印刷照片也会失去原来色调,但如果图片没有300dpi以上美编会难以处理……” “啊,劳烦你了!谢谢!”阿沁说,“吕女士你连日文都懂?” “只是一点点而已。”吕慧梅笑道。 拍过照片,我们跟吕慧梅说几句客套话后,离开了房子。阿沁突然想起某件事似的,在庭园回头跟吕慧梅说:“吕女士,请问有没有你和你妹妹一家的照片?可否让我们刊登?如果你不愿意出镜,我可以把你和小安的样子做处理模糊掉的。” 吕慧梅稍稍皱眉,说:“很抱歉,不是我不愿意,只是我真的没有这样的照片。搬家时相簿都遗失了。” “这样吗,真可惜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阿沁的表情蛮失望的。 我们沿着小径回到阿沁的迷你车里,刚坐回驾驶座,阿沁便说:“许警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看来资料蛮丰富的,这篇报道应该能顺利交差。你现在要回西区警署吗,还是你说有事要处理?我可以载你一程。” 我本来想跟阿沁说,叫她载我到医院,可是我的头突然痛起来,刚才对话中的不协调感又一次展现在眼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渐渐看清楚问题的所在。 “刚才吕慧梅说邻居胡老先生曾跟林建笙理论?”我问。 “是啊。”阿沁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一问弄糊涂了。 “林建笙没有对付胡老先生。为什么?”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啊?” “林建笙为什么没有立即刺胡老先生两刀?” “许警长你的话很恐怖耶!”阿沁一脸奇怪地说。 “我的意思是,既然林建笙是一个有严重暴力倾向的惯犯,被一个老先生当面奚落,他应该会发狂吧?尤其那时候他骂郑元达骂得正凶,他沉不住气拿刀刺胡老先生很正常啊。” “他的仇人是郑元达,又不是胡老先生,他没理由去伤害对方吧。” “可是这家伙在西区逃跑时,却害死了无辜的路人。那时候他连一点恻隐之心也没有,”我把文件夹中的剪报拿出来,“目击者李先生说,他看到小孩子被撞,也没有减速。” “或许他杀了人后,开始觉得人命不可贵吧?”阿沁侧着头说。 “不,我想理由更简单,”我盯着阿沁的双眼,说,“林建笙没有拔出刀子,狠刺挑衅他的胡老先生,是因为那时候他身上没有刀。” “哦?就算这么说,也跟案情没有关系喔,林建笙离开后深深不忿,半夜带着刀子爬水管闯进郑宅寻仇杀人,不是很合理吗?” “这看来很合理,当中却有一个大漏洞。”我对自己厘清了想法感到兴奋,说,“本来我打算请你载我到医院的,但现在我想继续调查。” “医院?你身体不舒服吗?”阿沁诧异地说。 不好,我说漏了嘴。 “只……只是些小问题罢了。”我支吾以对。 “唉!今早看见你脸色已不大好,你又说头痛要吃药,我还勉强你来接受采访,真是个笨蛋!让我载你去医院,这儿最近的是博爱医院……”阿沁边说边扭车匙。 “不,只是旧患,偶尔发作罢了,趁我现在想清楚事情,我想尽快调查。” “什么尽快啊?这案子六年前已经结案,也不差这么一点时间嘛!” “对你来说是六年前,对我来说是上星期啊!” 阿沁瞪大眼睛看着我,只怪我冲口而出把原因说了出来。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早上在车上醒过来,发觉街道的变化,在警署发现失去了六年的记忆的经过一一说出。 “这是很严重的失忆症啊!”阿沁大嚷,“难怪你今早怪怪的,原来你忘记了案件的后半部。” “就是这个原因。”我叹一口气,说,“我不是要证明林建笙无辜,只是觉得案子里有一些疑点没弄清,随便把案子完结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我的医生曾跟我说,PTSD可能导致短期的失忆,或者这个‘短期’不是指失去多少时间的记忆,而是维持失忆这状态的时期。我病发至今只不过三小时,或许不一会儿便复原了。” “PTSD?你遇到过什么重大的打击吗?” “这个……还是别提了。”我隐瞒不说,“总之,我想打铁趁热,去调查一下林建笙这个人。” “人也死了,如何调查啊?” “他的妻子李静如还在世吧?” 阿沁翻开记事簿,说:“的确,她现在在旺角一间小吃店工作。” “你有李静如的资料?” “为了这报道我做了好些资料收集工作嘛。”她得意地笑着说,“我还查到她没再婚,现在打工的小吃店是朋友开的。死伤者索偿后,她已经一贫如洗了。我可以带你去找她,不过,你得让我随行采访。” 本来我想拒绝,但一想到我没有这六年来的记忆,而她对这案件的后续比我更清楚,我得让她当我的指路灯。 “好吧,不过接下来的便是警务工作,你得听从我的指示。” “没问题!许警长!”阿沁把手放在额前,作势向我敬礼。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旺角闹市。从新界的郊区回到九龙的核心地带,就像突然从抒情的古典钢琴曲转变成重金属摇滚音乐,有点叫人难以适应,也更难叫人相信两者正是香港这座小城市的不同面貌。 旺角是个怪异的地点,它一方面拥有媲美台北西门町或东京原宿的年轻人潮流中心,另一方面亦拥有香港数一数二“声色犬马、龙蛇混杂”的砵兰街,满布色情场所。近年因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朗豪坊在此落成,附近租金大幅上涨,令不少“小本经营”的风月场所陆续迁离,想不到警方扑灭不熄的罪恶之都,竟然被地产商削掉一半势力,真是讽刺。 因为区内缺乏规划,交通繁忙,旺角展现出自由市场所能呈现的繁华,也带来全港最严重的空气污染。旺角的人口密度是世界之最,每平方公里达十三万人,空气中的悬浮粒子超标两倍,还有霓虹灯造成的光污染、露天市集带来的噪声问题等,对不少外国人来说,能在这区泰然生活的市民相当不可思议。 下午一时是午饭时间,加上星期日,旺角街头车水马龙,人车争路,阿沁好不容易才在山东街找到一个停车位。 “李静如工作的店子在砵兰街。”刚下车,阿沁便说。 “是在朗豪坊附近吗?”我问。 “不,是近油麻地碧街那一边。”油麻地在旺角南面,算是个较旧式的社区。 “你打算问李静如什么?”阿沁边走边问。 “不知道。”我耸耸肩。 “不知道?”阿沁站住,意外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说,“我又不是记者,不会拟好问题。调查的目的不一定是找答案,更多时候是为了找问题。” “哦,”阿沁和我并肩而行,说,“你总有一点想法吧?” “待会儿你别作声,在旁边观看就好。还有,别把自己是记者的身份说出来,她以为你是警察的话,便由得她。一般市民不会对记者说真话。” “那对警察便会说实话吗?”阿沁噘噘嘴。 “如果是心里有鬼的,也不会说。”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说,“可是我自然有方法让对方说实话。” 我们来到一家没有座位的小吃店,卖的是热狗、炸鱼丸、煎酿三宝之类的小吃。这家店子在两家快餐店中间,显得特别寒酸。也许是地缘关系,这几家食店不如弥敦道和西洋菜街那边拥挤,我想砵兰街还是黄昏后才会真正热闹起来。小吃店只有一个顾客,他拿着一串鱼丸离开后,我和阿沁便走进去。 “先生小姐要些什么?”一个衣着朴陋、容颜憔悴的女人站在柜台后,以平板没感情的声线问道。 “请问李静如小姐在吗?”我把警员证放在她面前。 女人怔了一怔,表情变得很复杂,慢慢地说:“我……我便是。这位警察先生,请问有什么事?” 虽然店子里只有她一人,但我没想过她便是林建笙的妻子。按年岁计算,她今年也不过三十三四罢了,可是她的皮肤和样貌却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 “我来是为了查问有关林建笙的事情。”我斩钉截铁地说。 “这么多年了,该说的早说完啦!你还想我说什么啊?我现在已够倒霉了,你们几时才肯放过我?建笙人也死了,我房子也没了,钱也赔了,因为我是林建笙的老婆,结果工作也丢了,现在只能在这种小店打工,一天工作十六小时只挣得几千块,你还想我说什么?”李静如颤声说道,像是为了压抑怒气。 “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我把头凑近,盯着她的双眼道。 “你……”李静如咬牙切齿,似是无处发泄情绪。她双手放在桌上,不住颤抖,无名指上的银戒指敲打着台面,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 阿沁拉拉我的衣袖,像是叫我别逼得太紧,我向她打手势,示意她别插手。 “李静如小姐,”我保持着平稳的语气说,“对你来说,林建笙犯下的事情是无妄之灾,因为他个人的决定,连累你陷入今天的环境。可是,你别忘记,当年是因为你搭上郑元达,才引起一连串事件。你的一个错误决定,导致了今天的结果。即使你不用为林建笙的罪行负责,你也得为你自己负责。你再不高兴再不满意,也要面对已成事实的过去。” 李静如像是泄了气,眼眶泛红。 “好吧,你问吧。你是不是想问我建笙在事发前几天有没有什么异样?或者他有什么藏匿的地点?六年前你们都不断问这个……” “不,我想问你,你觉得林建笙是个怎样的人。” “咦?”李静如诧异地看着我,“怎样的人?” “就是你觉得他性格如何,为人如何之类。” 李静如似乎没想过警察会问这个问题,一脸狐疑。 “建笙他……脾气暴躁喽。那几年他常常犯事,一点事情便动手打人,坐牢像家常便饭,每次判个两三个月的。因为这原因他找不到长工,只能到地盘打散工,还好他死去的老爸留了个小房子给他,否则他和我只能睡天桥底。” “你们怎认识的?” “我十六岁时离家出走,在朋友介绍下和他认识的。不久我们便同居,我二十岁时便跟他结婚。刚结婚时还好,不过他每次打工总是不长,他老爸的遗产又吃得七七八八,我便去酒吧打工。就是那时开始吧,他越来越暴躁,我们之间的争吵也一次比一次严重。我二十一岁那年他第一次因为伤人入狱,我们的关系便越来越差了。”李静如的语气渐渐平静下来。 又是典型的故事。对男人来说,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是最难堪的事情。林建笙的收入一定不及李静如,妻子赚得比他多,他这种大男人一定接受不来,只能借暴力掩饰内心的不安。 “你那时便结识了郑元达?” “不,郑元达是我二十六岁时的事了。”李静如说:“郑元达之前我也有几个情人,建笙每次知道后也大吵大闹,也试过向他们报复,其中一次更打断了对方两条肋骨,令他再次因为伤人罪入狱。真是个大烂人。” “话虽如此,你今天仍记挂着林建笙。” “什么?”李静如愕然地看着我,就连我身旁的阿沁也微微发出呼声。 “你今天仍戴着结婚戒指。”我指了指她的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简陋的银戒指。 李静如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没说半句话。 “林建笙怎么知道你跟郑元达的关系?” “他看我的手机简讯。我一向很小心,看完郑元达的简讯都会删去,可是出事前一天我忘了带手机,而恰巧郑元达发简讯约我……那个,于是露馅了。” “他应该暴跳如雷吧。” “他……那时愤怒得要杀人的样子。”李静如嗫嚅道。 “他伤害过你?” “没有,就算骂得再凶,他从来没打过我。”李静如忽然坚决地说,“建笙他不打女人的。” 我感到心头一震。 “他如何找到郑元达的住址的?” “我在手机里有记下他的地址,他曾趁着太太和女儿不在,邀我到他的家……” 难怪林建笙这么火大,因为反过来想,搞不好自己的老婆也“礼尚往来”,让郑元达到自己的家里幽会过。 “其实我那时跟郑元达不是认真的……”李静如幽幽地说,“郑元达好像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女人,我也没想过当他的情妇,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吧……” 这个郑元达其貌不扬却风流成性,或许他对女性有一套手段,把她们治得服服帖帖。 “你……有没有替郑元达生过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吕慧梅的猜测。 “当然没有!”李静如斩钉截铁地说道,“有家室的人才不会这么大意,郑元达不会笨得留下这种麻烦。” “林建笙有什么朋友?”我改变话题。 “他年轻有钱时便有不少酒肉朋友,我们结婚后他好像蛮孤僻,顶多跟拳馆的朋友来往。” “拳馆?” “在油麻地的青龙拳馆,不知道是打咏春还是洪拳的。他曾在那儿学拳,但后来没学了,却仍跟那儿的人保持联络。” 学过功夫的暴躁男人,难怪常常坐牢。 “你有没有听过他提起那儿的朋友?有没有哪一个特别相熟?” “我只记得一个叫‘阿阎’的名字,他提得较多。不过我没见过那个人。” “全名是什么?”我掏出口袋中的记事本,写下拳馆的名字和人名。 “不知道。” 我抓抓头,没有全名比较难追查下去,但聊胜于无。 “林建笙有没有仇人?”我问。 “如果被他打过的人都计算在内的话,太多了。”李静如无奈地回答。 “除了你的情人外,他通常是为了什么事打人?” “通常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工作上被奚落、管工对他呼喝之类。” “那他除此之外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这很难说,但我觉得没有。” 我静默了一阵子,思考着每一个可能。 “大致上我想问的都问过了。”我对李静如说,“你刚才说的那间拳馆在哪儿?” 李静如没法说明地址,不过她画了幅地图──青龙拳馆就在三个路口外。 正当我向阿沁示意离开时,李静如从后叫住我:“警察先生。” “怎么了?” “这个……请等我一下。”李静如走进柜台后的休息室,一阵子后回来,手上拿着一本褐色封面的记事簿。“这是建笙的记事簿,他失踪那天没带在身上,我……我想它对你有用。” 我接过记事簿,打开一看,日期还是二〇〇三年。在不同的日期旁边写着工作的资料,也有约朋友会面的时间。我点点头,收下记事簿,离开小吃店。 “她不敢说出来。”在路上,我对阿沁说。 “不敢说什么?”她似乎对我刚才的调查感到不解。 “她不敢说‘我相信我丈夫没有杀人’。” “什么?林建笙在众目睽睽下撞死了七个人啊!” “即便如此,她仍然相信他没有杀死郑氏夫妇。西区的车祸,她可能认为是意外。”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察觉到我的问题背后的意义,最后还给了我林建笙的记事簿。”我把那本破旧的记事簿拿出来。“她果然对丈夫余情未了,这么多年还带着他的遗物。” “你认为林建笙无辜?”阿沁的声调提高了八度。 “不,我只是觉得当中有疑点。”我缓缓地说,“林建笙无辜的可能,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吧。相比起他是无辜的可能,我比较在意的是他有没有共犯。” “共犯?” “你记得我在车上说过林建笙没用刀刺胡老先生很奇怪吧。” “你说他当时身上没有刀子嘛。这又跟共犯有什么关系?” “如果林建笙一心要杀掉郑元达,他冲动地拿起刀子去东成大厦是合理的。可是,如果林建笙一如我们所知般暴戾成性,他不会被一个老头威胁说报警而留手,他有刀子,一定迁怒面前的嚣张老头,即使不刺下去,也会拔出刀子恐吓对方。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我只能推断他当时没有刀子,换言之他是离开东成大厦后,再去买或拿刀子,之后待半夜攀外墙到三楼杀人。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事件。我们判断林建笙是凶手,全因为在现场找到他的指纹和脚印,可是这么一来,就有个奇怪的地方──既然是有预谋杀人,凶手会不会笨得不戴上手套,留下一堆指纹?他既然有时间去准备刀子,也应该有时间去准备手套吧?” “也许他没想到呢?” “对,这也有可能,所以我说他无辜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我猜的情形是,林建笙被胡老先生骂走后,跟朋友会合,言谈间说起这事,他的朋友怂恿他去教训郑元达,提出利用爬外墙水管的方法半夜潜入郑宅。这个朋友戴上手套先爬进室内,却因为某种原因杀死了在睡房中熟睡的郑氏夫妇,随后而至的林建笙没料到这一幕,知道自己脱不了嫌疑,于是慌忙逃走。林建笙没机会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便撞车死去,所以如果真的有共犯的话,那家伙至今仍逍遥法外。” “这……未免想得太戏剧化了吧?” “我说过这只是猜想而已。”我摊摊手,说,“不过当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林建笙为什么要杀死郑元达夫妇,还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付孕妇。刚才李静如也说,郑元达不是她第一个情人,林建笙也曾殴打过那些男人,为什么林建笙这一次要用刀子下杀手?我总觉得有点不合情理。” “那么说,你怀疑那个什么‘阿阎’?” “我不知道,所以才值得调查。”我翻开林建笙的记事簿,查看三月的日程。三月初的某几天记录着“开工:宝马山地盘”“开工:北角码头地盘”,可是在三月十一日以后的“开工”写得十分潦草,变得歪歪斜斜。唯一不同的是三月十六日本来整齐地写着“光明桌球室:阿阎”,却被圆珠笔画掉。在三月十七日──林建笙到东成大厦犯案的同一天──同样以歪曲的字体写着“阿阎”。 看到“阿阎”这名字,令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找到了事件的关键。这种不理性的判断也许就是刑警的直觉。 “对了,”阿沁突然笑着说,“刚才你对李静如的态度令我吓一跳呢,今早你还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样子,想不到你对着一个潦倒的女人说得这么狠。‘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就像电影里的恶警似的。” “刑警盘问不合作的证人时,最简单的做法是放狠话,让对方知道斗不过自己,只能言听计从。”我边走边说,“这一招通常很有效,对方投降便会从实招来。” “如果对方还是不合作呢?” “这个,”我握起拳头,“还有这个。”我掀开夹克,拍了拍腰间的手枪。 阿沁吐吐舌头。她大概以为警察都会讲道理,其实对付小混混,用拳头方便得多了。 我的思绪回到记事簿中的那个名字。 “阿阎”…… 我的脑海里再次出现“既视感”。 就像似曾相识。 |
||||
上一章:片段1 | 下一章:片段2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