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遗忘,刑警  作者:陈浩基

青龙拳馆位于庙街与北海街交界附近。如果说砵兰街“龙蛇混杂”,那庙街也是不相伯仲,街道两旁的旧式大楼里,一样有好些妓女公寓、麻雀馆、色情发廊、廉价酒吧或按摩中心等。然而,庙街除了这些“特殊行业”外,亦有很多普通的平民娱乐,有热闹的夜市、地道的广东菜馆、著名的港式凉茶以及各式各样的廉价商品,每晚吸引大批游客光临。“庙街”这名字,是由于街上有一座上百年历史的天后庙,而庙街在十九世纪已记载在九龙的地图上,从一九二〇年开始,已发展为一个庶民休闲、买卖的集中地,有“平民夜总会”的别称。如果说庙街是黑道聚集、犯罪事件的黑点,倒不如说这些负面的印象出于街道热闹、平民化的副作用。或许庙街比附近街道多一些小混混、多几间色情场所,但说到底,也有很多小市民在这儿安居乐业。

我和阿沁依着李静如的指示,找到拳馆所在之处。一如所料,大厦是老旧的中式大楼,看样子怕有六十年以上的历史,别说电梯,大楼连闸门也没有。我在楼梯前看到一个小小的塑胶招牌,以绿底白字刻着“青龙拳馆 正宗咏春 二楼”几个字,旁边还有“女子理发”“穴位推拿”等布满灰尘的牌子。我们沿着昏暗的楼梯往上走,墙壁的涂漆都干涸剥落,天花板上挂着乱成一团的电线,纵横交错地从大门延伸至楼上。

“许警长,你去哪儿?”当我打开通往二楼走廊的木门时,阿沁却站在往三楼的阶梯上,回头问道。

“拳馆在二楼嘛。”我回答道。

“不是三楼吗?”

“刚才的招牌写着二楼。”我往下指了指。

“我看到是写着三楼啊。”

“明明就是二楼,阿沁你看错了吧。”

“不对,我们当记者的才不会弄错这些细节。”

“那好吧,你上三楼找,我在这儿找,”我没好气地笑了一笑,说,“反正你一会儿便回来了。”

阿沁叉起腰,一副不认输的样子,往三楼走去。我打开沉厚的大门,往二楼的走廊走去──可是我循着二楼的走廊,从一端走到另一端,也没看到像拳馆的门面,只见一间占卦算命、一间看起来尚算正经的理发店、两间附带色情服务的按摩女郎公寓和几个空置了的单位。

我看错了吗?想不到身为警察的我,竟然也犯这种错误。我搔搔头,走上三楼,甫推开大门便看到拳馆的招牌,名字下方有个向右的箭头。

“别碰我!”右方忽然传来阿沁的叫喊,像是遇上什么麻烦。我连忙向那方向跑去,一转角便看到一个十七八岁、染金发的青年一脸轻佻下流,把阿沁逼往墙角。

“你这婊子装什么矜持?看你不是楼下的‘骨妹’便是楼上卡拉OK的伴唱吧?老子有的是钱,待会赏钱给你花,现在摸一把便是便宜你啦!”

“干什么!”我把青年喝住,他瞧见我走过去,却退后。

“哦哦?是皮条吗?我好心替你教马子什么是待客之道,你还……”说时迟那时快,青年突然推开阿沁,一个突刺步一拳往我胸口打过来。我想也没想,以右手拨下,眼见左拳又至,便用左腕把拳头拦下,往下一按把他双手压住,再冲前用身体紧贴对方把他撞到墙上,用右手叉住他的脖子,令他无法移动半步。

“妈、妈的……”青年被我钳制,喘着气说,“你、你也吃过夜粥……你是哪道上的?”

我松开右手,掏出警员证,以贴着他的鼻子的距离说:“你说我是哪道上的?”

青年看到警员证吓得脸色发白,这时旁边的大门打开,一个穿红色运动服、大约二十岁的男人探头出来。

“搞什么……咦?阿广你又干了什么?这位长官,这臭小子犯了什么事?”他似乎看到我手上的警员证和被我制伏的青年。

“二师兄!我才没有干什么啊!我只是跟这位小姐聊两句,这条子便打我了!”

那位“二师兄”二话不说,一巴掌往那个叫阿广的青年的后脑勺掴过去。

“哎哟!二师兄!干啥打我?”

“你这臭小子,看你被制伏的架势,便知道是你先出手吧!你这家伙九成又演什么日字冲拳,学了半点基本功便胡来!”二师兄骂道。他转过头,挤出笑容对我说:“这位长官,这小子犯了什么事?可否网开一面?”

“阿沁,刚才他对你干什么?”我转头问道。

“他刚才问我价钱,又对我毛手毛脚……”阿沁虽然不大愤怒,但从她的表情中还看得出有点不快。

“就说你这小子总不学好。”“啪”的一声,又是一记往后脑勺的巴掌。“非礼和袭警?长官,你带他走好了。”

阿广这时候才露出惊慌的表情。看到他那像惊弓之鸟的目光,我便差点要嗤笑出来。果然是个欺善怕恶的小混混。

“阿沁,你要不要告这浑蛋?”我问。

“算了。我也不想太麻烦。”她说。

“小子,你今天走运。”我放开他,他往二师兄身后逃去,走进大门内。

“站住!”二师兄大喝一声,说,“长官不跟你计较,不代表我放过你!墙角,四平大马,一小时!”

“二师兄!这、这只是误会啊!”阿广似是在求饶。

“师傅和大师兄不在,这儿便由我管!不想做吗?好,来跟我打一场吧。”二师兄卷起衣袖。他的两条手臂也刺上刺青,看来他也不是善类。

“你又明知我不够你打……”

“操你妈的!你是说如果你比我厉害的话便会教训我吗?墙角,四平马,两小时!”

“怎么又加了一个钟头!”

“你再不去做便是三个小时。”

阿广大概拗不过他的师兄,只好乖乖地站在墙角,站好四平大马,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

“警察先生,这小子入门不过三个月,我答应过他老姐要看管他,刚才有什么得罪,请见谅。”

我点点头,问:“这儿是青龙拳馆吗?”

“咦?是的。你们有事要找我们拳馆吗?请进来。”

二师兄招呼我们走进大门。大厅挂着好些匾额,又放了三个木人桩,这家拳馆教的果然是咏春。我们坐在一张古旧但光洁的酸枝木椅上,正好对着正在坐马的阿广。

“我姓冯,是这家拳馆的助教之一,大家都叫我‘大力’。”“冯大力”坐在一旁,说,“梁师傅去了澳门,请问你是不是有事要找他呢?”

“不,我来是想向你们查一个人的资料。”我没有转弯抹角,问道,“请问你们拳馆是不是有一位叫‘阿阎’的成员?”

“阿阎?”大力摸着下巴,说,“没有啊。”

“没有?他不一定是现在的成员,不知道六年前有没有?”

“抱歉了,我加入这拳馆只有五年,我只能说这五年来我也不知道拳馆有一个叫阿阎的人。现在时候还早,晚上有人会来练拳,到时我可以问问,他们或许会知道得比较清楚。”

“是吗……”我有点失望。

“喂,你们说的阿阎是不是师傅老挂在嘴边的诚哥呀?”站在一旁的阿广插嘴说。

“诚哥……对啊!”大力拍一下手掌,说,“对,诚哥的全名是阎志诚,你说的也许是他?”

“这个阎志诚是什么人?”我对于找到一点线索感到高兴。

“其实我也不大清楚,我只从师傅和大师兄口中听过他的名字。”大力说,“听说他以前在我们拳馆习武,年纪轻轻便拿过业余比赛的冠军,后来加入电影圈当特技演员和武师之类。师傅每次说起往事也会提起他,听说他偶尔还跟师傅联络。”

特技人?那么,攀外墙爬水管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吧?

“‘阎’这个姓氏蛮罕见喔。我还以为那是名字或绰号。”阿沁对我说。

“也不是吧,我印象中这个姓氏虽不普通,也未算称得上罕见……”我回过头向大力问道,“他是六年前在这儿习拳的吗?”

“唔……大概是吧,年份什么的我不大清楚。师傅常常说‘阿诚很勤奋哪,每天都打那边的木人桩打上两三个钟头,就是这样基本功才会好哪’……”大力指了指一旁的木人桩,却又略有所思地收起手指,“不对,不是那个木人桩。我们去年搬了拳馆,诚哥才没可能在那边锻炼过。”

“去年搬了?”

“从二楼迁到三楼,这个房子较大。别看我们好像很寒酸,我们收了近五十个弟子啊。”大力笑着说。我想,或许我刚才在楼下看到的是旧招牌。“梁师傅专收像阿广这些血气方刚、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人,只要磨炼几年,便能摆脱以往的陋习,重新做人。所以说,咏春拳的宗旨就是要心正,所谓心正拳正……”

“那个阎志诚……”我打断他的话,问道,“你知不知道他住在哪儿?”

“好像是西环或上环附近,我记得数年前师傅说去探望诚哥,要过海。”

又是西区?东成大厦血案,林建笙车祸,现在连这个神秘人物阎志诚也跟西区有关。是巧合吗?

“你有没有他的联络方法?”我问。

大力耸耸肩,说:“我们之中恐怕只有师傅跟他有联络吧。早阵子师傅蛮高兴的,说阿诚终于有出头天,在一部电影中担任一个有对白的小角色,不用继续做那些连样子也看不到的替身。我记得说是贺氏电影公司,你可以去贺氏影城问问看。”

“你们师傅有没有提起过林建笙这名字?”

大力错愕地看着我们,说:“林建笙,是指五六年前那桩凶杀案的那个林建笙吗?”

“是的。”

“没、没有。”大力说,“我有亲戚住在港岛西营盘,和发生那凶案的大厦只有一街之隔,所以很清楚地记得那案子,如果师傅提过相关的名字我一定记得。诚哥和林建笙有什么关系吗?”

“不,我只是想起所以问问罢了。”我嘴上这么说,却很清楚这话骗不了这位有文身、明显在道上混过的家伙。事实上,这话大概连那个在旁边坐马坐得满头大汗的小子也骗不过吧。

“那案子不是结束了吗?”大力追问。

“对,已结束了,”我站起来,说,“所以我才说只是问问罢了。你们师傅什么时候回来?”

“他们去了澳门,那边正在举行武术交流会,我想他要大后天才回来。如果长官你着急的话,我可以替你联络他。”

“不,不用了,反正只是一些不大重要的调查,犯不着劳师动众。”我想,总不能说我正私下调查一宗结案六年的凶杀案吧?我和阿沁只好告辞,万一之后找不到线索,再回来一趟。因为是私下的调查,我可不想留下电话号码。

“啊,等等,”当我跟阿沁步出拳馆大门,大力突然叫住我们,“我刚想起,师傅曾说过一件关于诚哥的事。他说诚哥一个人也可以熬出头来,踏上正途,师傅有时会拿来告诫那些浑浑噩噩的小子。”他边说边用拇指指向还在坐马的阿广。

“一个人?”

“听说诚哥在十一二岁时家人都死了,好像说是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逝世的。”

刹那间,我心头为之一震。交通意外中逝世……我又一次想起林建笙临死前的恶行。

离开拳馆时我沉默不语,一种怪异的无力感充斥四肢。想到那些死去的无辜者,我便感到强烈的情绪波动。前额忽然又痛起来,我再次把两片阿司匹林送进口里。

“看啊,我就说是三楼吧。”回到街上,阿沁指着那个绿底白字的拳馆招牌,上面的的确确写着“三楼”。可是,我无意深究,也懒得回应阿沁。

“怎么了?”阿沁问,她好像察觉我心不在焉。

“没什么,只是头痛又发作。”我没待她答话,便说,“我们出发往贺氏影城吧。”

“喂喂,你不饿吗?下午两点啦!我们还没吃午饭啊。”

我看看手表,时间是两点十分。虽然从早上到现在我只在吕慧梅那儿喝过一杯咖啡,但几乎没有饥饿的感觉。当然,不饿也得吃点东西,万一之后遇上歹徒,使不上气力便麻烦了。

我们在一间装潢陈旧的茶餐厅吃午饭。旺角那边人车争路,油麻地这边却是人流稀少,相隔只有三个街口,感觉却有天壤之别,人群就像铁钉,统统被旺角那片巨大磁铁吸引过去。茶餐厅里只有五六个客人,穿白色制服的服务生都一脸轻松的模样,我想他们之前在午饭时间比较忙,现在能够休息一下了。

“许警长,你吃什么?让我请客,当作答谢你接受访问。”

服务生好像听到阿沁的话,上下打量着我。我们点了牛腩饭、馄饨面和两杯奶茶,虽说阿沁请客,但我现在也没胃口吃什么鲍参翅肚──何况这儿只是庙街的茶餐厅罢了。

“许警长,刚才……刚才谢谢你。”阿沁突然说道。

“什么?什么谢谢我?”

“刚才你救了我。”

啊,原来她说的是刚才阿广调戏她的事。

“总编辑常常提醒我们,”阿沁若有所思地说,“说女生单枪匹马采访要特别小心,光靠一股勇气是不行的,那只是蛮干而已。我这些年来也见过不少人,也曾访问过好些黑道和小混混,但我倒没想过今天会遇上这种事。这么说吧,因为心情轻松,突然被那家伙抓一把时特别吃惊。”

“那么,有空时我教你两招自卫术,用来对付色魔吧。”

“真的吗?那一言为定了!别赖账啊许警长!”阿沁灿烂地笑着,眉宇之间流露着一份亲切感。这一刻我才留意到这个短发女生样子不错,一双眼珠清澈动人,牙齿像贝壳般整齐漂亮地排列着。

我们一边吃着午餐,一边聊起阿沁的事情。阿沁是个独生女,中学时便立志要当记者,结果在大学修读新闻系,毕业后进入《FOCUS》实习,一干便是四年,虽然不是一帆风顺,倒也无惊无险。她在编辑部蛮能干似的,毕竟入职四年便被委任主导一个十二页的专题,依她所说,就是工作了八年的老鸟也不一定有这机会。

“谈够了我吧!那么你呢?”阿沁一边喝奶茶一边问,“你为什么当警察?”

我骤然停下手中的筷子。

我为什么当警察?

我……答不出来。

好像曾几何时,我认为这个世界是有公义的、为他人牺牲性命是伟大的、除暴安良警恶惩奸是必然的。可是,某天这些理由都消失了,余下白茫茫的一片。

即使问心无愧、刚正耿直的人,也会死于非命。不幸降临时,无人能阻,世界是残酷的。

我的脑海忽然变得混乱。过去的片段不断闪回,可是我无法看懂每一个细节。我就像在看一出自己担任主角的影片,可是完全无法理解它的拍摄手法。镜头与镜头之间连接不起来,在宽银幕的画面里,只是一连串无意义的颜色拼凑,以曲线和平面组成的混沌。

我似乎连六年前的事情也有点想不起来了。

我越去想,越去抓紧记忆中的片段,它们就飘得越远。头痛宛如利刃,把这些片段撕碎,变成漫天飞舞的雪花。

“我……忘记了。”我说。

“是因为失忆症的关系吗?”阿沁问。

“或许吧。”

“那个……”阿沁突然有点吞吞吐吐,“许警长你说过失忆症是因为PTSD吧,或者你跟我谈谈那件事情,疏解了情绪,会让情况变好呢?我听人家说过,倾诉是治疗心理创伤的有效药方,我保证我不会跟其他人说,不如你试试看?”

我皱一下眉头。即使对这女生有一点好感,我也不想让一个陌生人插手我的过去。

“抱歉,我还是不想谈。”

我冷淡地回应,让阿沁有点不知所措。

我们沉默了好一阵子。

“许警长,那你……你有没有记起一些新的事情?你之前说过或许一些时间后便会好转,现在好点没有?”阿沁似是想改变一下气氛,可是她却挑了一个令人沮丧的话题。

“没有,我还是错觉着现在是二〇〇三年,东成大厦凶杀案是上星期的事。”

“我看过一部电影,内容说女主角因为车祸,每天醒来的记忆都停留在失事的同一天,于是家人们只好努力为她掩饰,每天过着重复又重复的生活。”阿沁挤出微笑,说,“你会不会担心你也是这情况?”

我倒没想过这别扭的可能。

“不会吧,我怎么会……”一阵寒意在背后窜过,阿沁的话把一个我一直没留意的事实揭穿。我掏出我的记事本,打开一看,不愿看到的真相赤裸裸地躺在那儿。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如果我真的只是失去六年的记忆,为什么我的记事本上的资料也是六年前的案子的?”我以抖颤的手指,指着记事本上“东成大厦”“林建笙”“郑元达”“吕秀兰”等文字。记事本只有头几页有我的字迹,记录了案件相关的地址、人物资料和调查进度,除此之外每一页也是空空如也。

阿沁似乎也被这个事实吓了一跳。

“莫非你说的正是我现在的……”我没法说下去。也许我六年来,每天的意识也停滞在那一天,我已因病辞去职务,只是昨晚因为一些意外,令我无法在家中或疗养院醒来,陷入这个诡异的情境之中……

难道我这六年来,每天也在追查一宗已完结的案件?

“不!先别担心这个吧!”阿沁说,“如果那是事实,你现在担心也没有用啊,而且,我相信总有另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你这本记事本的情况。”

“例如?”

“例如……对了,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的记事本的?”

“今天早上我发觉自己头脑一片模糊时,偶然找到的。”

“看到记事本的内容前,你已发现自己失忆了?”

“我到了警署才发觉时间过了六年的。看到记事本前,我只记得之前一天跟同事争执、后来去喝酒了……”

“这么说,这记事本未必是证明你每天失忆的证据,反而可能是引发你这次失忆的元凶喔。”阿沁以明亮的声线说。

“元凶?”

“你说过你的失忆是PTSD的后遗症吧,”阿沁以专家的口吻说,“或许你今早病发时根本忘了自己所在的时间,因为你看到记事本的内容,令你以为自己还在调查东成大厦的命案,所以才会让自己误以为在二〇〇三年。”

“那我为什么会突然拿六年前的记事本放在身上?”

“这还不简单嘛,”阿沁笑了起来,“因为我前天找你,说要采访有关东成大厦的案子,你一定是特意找回旧记事本,准备资料跟我做访问时用。这不是很合情合理吗?”

这么说,因为她联络我,勾起我对东成大厦凶案的记忆,所以我连做梦也梦到六年前的现场。的确,这也是很合理的解释,我稍为安定了一点。

“不过,怎么这记事本上只有东成大厦一案的资料?”我问。

“我怎知道你的习惯啊!”阿沁继续笑着说:“你是不是因为某些原因,更换了记事本?”

我努力猜想当中的理由。或许六年前我跟同僚吵上一顿后,被黄组长纪律处分,停职两个礼拜,所以我没有记下案件的进展──事实上根据我从剪报得悉的后续,我们组里也没有什么新的调查行动,只是林建笙不幸遇上巡警而已。说不定我在停职期间丢失了记事本,换新的使用后才找回,又或者我只是自暴自弃把记事本收起来,反正组里人人都说结案,我留着资料也没意思,眼不见为净。

不过,会不会有另一些可能?

例如这一本根本是新的记事本,我把案子的资料抄写一次,目的是把这些资料交给某人?

是准备交给阿沁吗?可是我没理由为一位记者做得这么周详吧。

算了,还是别想太多。

“也对,因为你找我,所以我才把记事本挖出来,这说法有点道理。”我点点头,说,“换言之我现在遇上的麻烦,罪魁祸首便是阿沁你了。”

“唏!你怎么把责任推到我身上啊!”

我们相视而笑。之前的尴尬渐渐消失。

“其实还有另一个可能啦。”阿沁忽然挑起一边眉毛,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

“什么可能?”

“你穿过了时光隧道,从二〇〇三年跳跃了六年,来到二〇〇九年的今天。”

“怎么突然变成了科幻故事啊?”我失笑道,“说起来,我好像在电视看过一部英国的电视剧,内容讲述刑警主角因为车祸昏迷,却发觉自己回到一九七三年,还在警署上班……”

“你也有看?是《火星生活》吧!原名叫Life on Mars?!”阿沁变得非常雀跃,说,“我超喜欢这剧的!”

“我记得有天晚上打开电视,无意间看到,后来断断续续看过几集。故事好像蛮有趣。”

“对啊!是很有趣!”阿沁兴奋地说,“许警长你知道片名Life on Mars——‘火星上的生命’的由来吗?”

我摇摇头,答:“是因为主角离奇地回到过去,活在一个既陌生又熟识的城市,就像火星人被丢到地球,或是地球人给放到火星上?”

“不啦。那是取自大卫·鲍伊的歌曲Life on Mars?。”阿沁说:“虽然这曲子在一九七一年已收录在大碟当中,但它在一九七三年再推出单曲唱片,而这部剧的故事背景便是一九七三年!这个名字是不是很有意思?”

“原来如此啊。你有这唱片吗?”

“当然有!我是大卫·鲍伊迷!我还有珍藏的黑胶唱片耶。”

“那么,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因为意外掉进时光隧道,所以身处二〇〇九年了?”

“哈,我倒希望你是从二〇一五年回来的。”

“为什么?”

“那你只要告诉我这几年的股票涨跌,或是英超哪一队捧杯,我照你所说押下整副家当便成了。”阿沁扮一个鬼脸。

“到时你会相信才出奇,”我说,“你大概会跟剧集中的女主角一样,认为男主角准是疯了吧。”

“我会先观察一下,确定情报可靠才决定下注嘛。”

“怎么说得我真的是来自未来似的?我们又不是活在虚构的作品当中。”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是穿越时空的警察,那么这剧集叫什么名字?”

“就叫‘出卖世界的人’吧!”阿沁不假思索地说。

“什么出卖世界的人?”

“大卫·鲍伊单曲唱片Life on Mars?的B面歌曲便是叫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

“这完全没有关系吧?现在又不是一九七三年。”我哑然失笑。

“说的也是。”阿沁也侧着头,忍俊不禁,“不过你知道吗?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的歌词蛮有意思的,我曾读过网上的文章,有人认为歌词隐喻着现代社会的崩溃,歌词里抽象地形容主唱者遇上另一个自己,亦即是德语中的‘Doppelganger’……”

阿沁滔滔不绝地说着对大卫·鲍伊的感想,我却没有细听。其实,我真的宁愿如阿沁所说,我是因为掉进时光隧道跨越了六年,而不是旧患所造成的失忆症。因为这代表人类真的可以突破时间的束缚,去改变过去的事情。就像那影集中,男主角在一九七三年遇见年轻的父母,甚至是孩提时代的自己……

我们都希望拥有改变过去的能耐。

因为人类是一种习惯活在“后悔”之中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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