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遗忘,刑警  作者:陈浩基

“贺氏影城……说起来,我上星期才到过这儿呢。”阿沁把车驶到贺氏电影公司附近时,喃喃自语地说。

“来采访吗?你又不是娱乐记者。”我问。

“不,只是载摄影师来罢了,我连门口也没进去。记得我提过庄大森正在拍那部以东成大厦为题材的电影吧?正是贺氏投资的。娱乐组的摄影师约了他们拍摄花絮,我又碰巧约了其他人在附近做访问,所以让他搭便车了。总编辑常碎碎念,说交通费可省便省,我们都被他念得耳朵长茧了。”

贺氏影城位于将军澳近郊,占地五十万平方尺,可说是香港最大的电影摄影棚兼制片厂。香港曾经是继印度和美国后,全球产量第三高的电影产地,虽然自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产量下跌,但今天还是亚洲一个重要的影业基地。我放眼望过去,只见四座庞大的建筑物,附近还有零星的大楼。栅栏外挂着一幅连绵不断的布额,上面印着“贺氏影城HoStudio”和那个斗大的“HOS”标志。

“待会儿让我用记者的身份带你进去吧。”阿沁说。

“为什么?”我有点意外。

“影城里有不少记者同业,我很可能会碰到他们,我的身份是瞒不了的啦。如果你向门口的警卫说是为了警务找人,其他记者又碰巧听到,你如何向你的上司交代这次的私人调查啊?”

我没料到阿沁想得这么周详。她说得对,我在这儿乱闯的话,应该很快会被上级知道──虽然我对跟同僚发生冲突视作等闲,可是如能避免,有简单的方法不用才是蠢材吧。

“好的,那便麻烦你了。”

她指指后座,说:“后面有个箱子,你把里面的相机拿出来,扮成摄影师吧。”

我从箱子里拿出一台附有大炮似的镜头的数码相机,机身上有一堆按钮,看样子真是专业得不得了。

“这是你的吗?看不出你还是个专业摄影师。”我出奇地问。

“不啦,”阿沁笑着说,“那只是备用的,我现在都用小巧的数码相机。如果真的要拍重要的照片,编辑部也会派摄影师帮忙,否则的话,用这东西只像杀鸡用牛刀。”

我把“巨炮”挂在胸前,戴上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看样子倒有点像摄影师。

阿沁驶到影城的大门,门口一位魁梧的警卫伸手示意我们停下,另一位胖子警卫坐在他后方,负责控制闸门栏杆的升降。阿沁掏出记者证,交给警卫。

“您好!”阿沁堆起笑容,说,“我是《FOCUS》的记者,这位是兼职的摄影师。我们今天来采访庄导的新作。”

高个子警卫拿着记者证,重复审视阿沁的样子和证件,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他一边拿着写字夹板记下阿沁的资料,一边说:“最近影城的治安不太好,抱歉我们要多记录一点资料。”

“有什么事吗?”阿沁问。

“最近常常有人潜进影城,虽然没有失窃,但我们怕是色魔之类,女艺人们都很害怕……糟了,别跟人说是我说的。”警卫似乎突然记起面前的是位记者,这些小道消息往往像雪球般越滚越大,一发不可收拾。

“放心,我又不是《橘子日报》的。”阿沁接回记者证。“对了,请问您认不认识一位叫阎志诚的特技演员?他应该是位武师,当替身的。”

警卫用圆珠笔搔搔后脑,说:“我不太清楚,员工不一定用这边的闸门,他们通常从东门上班的。”

“是吗……”

“喂,你们说的是不是那个阿阎啊?”胖子警卫插嘴说。

“哪个阿阎?”高个子回头问道。

“昨天把C座三楼更衣室的存贮物柜打凹了的那个阿阎啊。听洪爷说当时他吓了一跳,更衣室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以为是什么炸弹爆炸了。走进去才发觉是那个阿阎独个儿发脾气。”

“洪爷夸大了吧?”高个子说。

“他说那个阿阎虽然没你那么粗壮,但猜他一拳便可以击倒你哩。”

“洪爷说话就是爱损人……”

“抱歉,”阿沁打断两个警卫的拌嘴,问道,“你们说的洪爷认识阎志诚吗?”

“洪爷是东门的老警卫,在影城打工四十年啦,他大概连跑龙套的也认得。”高个子警卫员说,“如果您要找人的话,问他比问人事部更清楚。”

“明白了,谢谢!”

栏杆升起,阿沁把车驶到大门左侧远处的车位上。她把警卫给她的泊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后,再挂起访客证,我也把那个印有红色“V”字的访客证扣在襟领上。

“好吧,我们去问问那个洪爷,看看他认不认识阎志诚。”离开车厢后,阿沁说。

“唔,我们分头行动好不好?”我说。

“咦?为什么?”

“我想去影棚那边问一问,只要找到像武师似的人,他们很可能认识同业的阎志诚。这更有效率吧。”

“这个……也对。好,我去找洪爷,二十分钟后在那幢大楼门口等吧。”阿沁指着前方一幢白色外墙的大楼,上方写着“E座──后期制作工程大楼”。

待阿沁走远后,我往另一个方向前进。因为我接下来做的事情有点违规,遣开阿沁是最好的做法。

我打算搜查一下阎志诚的贮物柜。

虽然胖子警卫没说阎志诚打凹的是自己的贮物柜,但以常识判断,一个人要发泄情绪,破坏的只会是自己的东西,这样子应该很易把它从数十个贮物柜中找出来。

没有搜查令,擅自检查他人的私人物品违反警察守则,我当然不想牵连阿沁,另外,也是为了自己,我不想有第三者在场看到我的行动。

这种违规的搜证,最糟糕的情况不是令警员革职,而是搜查到关键证据,却被辩方以“违法搜证”为由令证据失效。我没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打开贮物柜、调查内里的物品便是百分百的违法行为,可是,如果我坚称那个贮物柜因为某些原因,柜门自己打开了,我因而发现的证据便可以呈堂。这中间的处理十分微妙,虽然说这种手法不可取,但事实上我听过好些案子是以这种违规手段才成功令犯人绳之以法的。

我毫不费力便找到C座大楼,沿着楼梯,很快找到三楼更衣室。

我轻轻推门进去,冷不防有两个男人刚好从里面走出来。他们正在大声聊着哪个导演正在找编剧、哪个编剧的作品有多烂,纵使跟我迎面错身,也没多瞧我一眼。更衣室有两张长木椅,两旁和中间有四排灰色的贮物柜,每排贮物柜分上下两行。

时机正好,房间里空无一人。

我放眼望过去,第一眼便看到左方一个凹了个洞的贮物柜门。柜门是用钢板所做,成年人用力敲打的确很易把它弄凹,但我面前这个凹痕,却是一个明显的拳头形状,这说明了出拳的家伙用力之猛、速度之快。我把右手拳头对上,跟我的右手大小差不多,看来这个阎志诚体格跟我不相上下,万一打起来我不一定有胜算。

当我看见贮物柜系着的挂锁时,就像看到幸运女神的微笑。竟然是一把密码锁!如果是一般用钥匙的挂锁,我也许要用暴力才能弄开,但密码锁却有另一个方法。

坊间很多密码锁其实都有设计漏洞,有好些方法可以找出正确的密码。例如按钮式的密码锁,只要使用时间一久,物主经常开关的话,正确密码的按钮都会有点磨损,不用放大镜也能看出来。如果是由三个转轮组合的锁,只要用力压着锁的开关,再慢慢转动每一个转轮,当转到正确的数字,因为开关被用力压着,锁芯会稍稍卡到转轮里的钢片,转动的感觉会有点不同。这方法的误差为前后一个数字,本来要试的数字组合从一千个暴跌至二十七个,不用五分钟便能顺利打开。

其实很多人也知道这种锁的破绽,不过,更多人知道这些小挂锁只是做个样子,没有人会笨得放贵重的物品在使用这些挂锁的贮物柜里。有心要偷窃的,用铁撬比猜密码快上十倍。

我面前的,正是三个数字转轮的密码锁。我只花了二十秒便打开了阎志诚的贮物柜。当我发觉密码是“二、七、八”或接近的数字,我不假思索地试“二八八”,一下子便打开了。

贮物柜里有一件汗衫、一包干电池、两支圆珠笔和一个A4大小的公文袋。公文袋的左上角印着“寰宇侦探社”,我打开一看,只有数张3R照片。

“嗒。”一声微小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我太大意了,没留意有人进入更衣室。来不及逃跑,只好以静制动。

我停下本来的动作,假装整理贮物柜的东西,眼角却盯着后方。一个穿灰色外套、头戴冷帽、挽着一个棕色背包的人走进更衣室,在我的后方背着我坐在长椅上。

他似乎是个工作人员。他打开自己的背包,伸手整理一下物件,弄一下衣裤,不一会儿便离开。

幸好他没有留意我这个陌生人。

那人走后,我继续我的搜证。公文袋里的照片都像是用长镜头偷拍的,照片背后写了编号,可是我在公文袋里却找不到文字报告,我猜被阎志诚拿走了。照片一共六张,第一至三张都是街景,第四张及第五张赫然是林建笙的妻子李静如在砵兰街工作的小吃店──虽然没照到李静如本人──而第六张,霎时令我感到惊愕。

照片里的是吕慧梅和郑咏安。

看样子是近期拍摄的,她们的样子和我今天见过的没大分别。照片中吕慧梅拖着女儿的手,从一间餐厅离开,她们显然不知道正被人偷拍。令我吃惊的是,在人群之中,吕慧梅的头部被人用红色的马克笔画了个圆圈,就像是发现目标人物似的标记。

为什么阎志诚有吕慧梅的照片?不,应该问,为什么阎志诚要委托人偷拍吕慧梅?他想调查什么?那个红色的标记又是什么意思?李静如工作的小吃店也被偷拍,阎志诚到底想干什么?

我拿着照片,毫无章法地在思考着每一个可能。先别管李静如,阎志诚跟吕慧梅有什么关系?不,他们应该没关系,就是没关系阎志诚才要委托他人调查。所以问题是阎志诚为什么要找吕慧梅。

──“我只记得一个叫‘阿阎’的名字。”

一种可怕的想法闪过。

我掏出林建笙的记事簿,打开三月那一页,再次看到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虽然是很大胆的假设,但也是合理的怀疑──林建笙只是共犯,真正动手杀人的是阎志诚。

虽然现在不知道杀人动机,但阎志诚比林建笙更符合凶手的形象。林建笙跟阎志诚在事发当天相约,阎志诚很可能跟林建笙一同前往东成大厦,只是阎志诚没有上去,说不定是他驾车载林建笙到东成大厦,他在车子里等待。当他知道林建笙找不着郑元达时,便提议半夜去“教训”他们……

不对。这中间有点不妥。

如果阎志诚懂得戴手套行凶,他不会忘记吩咐林建笙也戴上手套……

万一林建笙不知情呢?

线索像骨牌一样,一片一片地倒下,把每一条独立的线索连起来。如果林建笙不知情,这一切便能合理地串起来。

阎志诚很可能提出半夜入屋吓吓郑氏夫妇,好让郑元达知道淫人妻子的后果,不过林建笙因为某些理由反对。二人分别后,阎志诚还是沉不住气,因为“好兄弟”受辱,决定为林建笙报仇,独立执行“惩罚”。他半夜带着刀子,从窗户潜进郑宅,却不知为何杀掉了郑元达夫妇。或许郑元达出言不逊,或许房间里有某些事情惹毛了他,甚至可能是他突然发狂失控,结果郑氏夫妇惨死。

阎志诚沿路离开后,林建笙不知情地想到类似的做法,准备攀外墙去打郑元达一顿──说不定他本来同意阎志诚的提议,只是不想连累好兄弟,打算独自行事。没想到房间里只余下两具尸体,他大惊逃走,却懵然不知自己留下大量指纹和脚印。

林建笙不曾杀人,以他的记录来看,他习惯用拳头殴打他人,用刀刺杀不合他的个性,更遑论这种犹如屠杀的凶行。因为他在逃亡的车祸中害死多个平民,所有人才认为他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可是如果反过来思考,他是因为被认为是杀人犯,失去方寸逃走时误杀路人,这也一样合理。事实上,事件中从来没有直接证据指证林建笙杀人,那个看到有人攀爬外墙的流浪汉,搞不好看见的不是林建笙,而是阎志诚。

林建笙潜逃后,阎志诚才发觉林建笙当了代罪羔羊,但束手无策,他不会笨得出来承认杀人罪。也许他找到方法联络林建笙,或者林建笙走投无路向他求助,总之两星期后林建笙现身西区,即阎志诚居住的地点,不小心被巡逻警员发现,最后酿成惨剧。从时间上来看,林建笙亦可能一直躲在阎志诚的家。

林建笙一死,事件便完结,没人知道真凶是谁,也没有人有兴趣知道,因为每个人都把矛头指向死去的林建笙,把怨气加诸他和他妻子身上。

阎志诚又会怎样想?

好兄弟惨死,更为自己扛下罪名,阎志诚一定不好受。然而,他不能告诉任何人,只能把真相藏在心里。这六年来,他受过多少煎熬呢?他有多少次想公开事件呢?这只会让一个人的内心扭曲,犹如一棵被围墙规限着生长的大树,只会越长越歪,变得丑陋畸形。他大概会把恨意转嫁到他人身上……

阎志诚要对付吕慧梅母女。

或许这结论太跳跃,但只要想到阎志诚把林建笙的死归咎于郑元达一家,凶手打算对遗孤不利的推测也不见得太离谱。他多年不出手是在部署和准备,或是因为某些事情阻碍了他一两年的光阴,未能一早完成。吕慧梅母女搬离东成大厦,也许亦打乱了他的计划。如此猜想的话,阎志诚委托侦探社调查的理由便能成立。

吕慧梅在家中工作,少与人接触,要让她人间蒸发比一般人容易。小安是一个小学生,只要伪造退学的理由,亦有方法处理。一九八五年在澳门发生的“八仙饭店灭门案”,凶手把餐馆老板一家九口杀害后,以员工身份继续经营,瞒骗他人一年之久,只要不让人怀疑,以及不让尸体曝光,对付一个妇人和一个小孩子,非常简单。

不管他是要杀人还是禁锢伤害,问题是,假设他已经得知吕慧梅的住处,他何时会动手?

“妈的啦!明天的通告又是凌晨三点,我已经两天没睡,我现在回家,睡不到五个钟头便要回来……”

“老陈,我们是小咖就别埋怨了,有种便辞职不干。”

门外走廊传来嘈杂的谈话声,把我的思路打断,似乎有三四个人准备进来换衣服。我情急之下,只好把照片放进口袋,正要关上柜门,却发现门的里面贴着一张简单的月历,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时间和代号,也许是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我没时间细看,于是一把撕下月历,对折塞进外套口袋。

在那群人走进来前,我关上柜门,锁好。走进更衣室的是三个二十至三十岁的男人,他们都穿着白色背心,其中两个浑身湿透,不知道是因为刚演出雨天的场景,还是因为武打场面流汗沾湿。为了不引起他们的注意,我低着头,慢慢地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当中好像有人瞥了我一眼,但我没回头,赶紧推门离开。

“啊,对不起。”我在更衣室门外差点撞到一个穿中山装的中年男人,他微微点头,侧身走进更衣室里。

“许警长,你怎么这么迟?”在E座门前,阿沁看到我便说道。

“因为有点发现,”我正要伸手把照片拿出来,说,“阎志诚他——”

“你先听我说,”阿沁打断了我的话,“刚才我去东门找洪爷,他碰巧走开了,我等了好一阵子他才回来。他果然认识阎志诚,还说刚刚瞧见他走过。”

“阎志诚在影城里?”我大为诧异,这么一来,只要先把他逮住,便不用怕吕慧梅母女遇害。

“对喔,洪爷说,刚才他经过C座,看到阎志诚穿着灰色外套……”

灰色外套?

天!是刚才那个头戴冷帽,坐在我身后的男子!

“是那家伙!”我撇下阿沁,往C座跑去。刚才在更衣室的那个男人便是阎志诚?那家伙走进更衣室里,稍为整理衣衫便离开,行为古怪。当时我只在意自己有没有露馅,却忽略了对方的行动──在更衣室里没打开任何贮物柜,光是打开背包整理,这行为不正很可疑吗?

可是,如果他是阎志诚,他看到我打开了他的贮物柜,他没理由不作声。

我摸摸腰间的手枪,突然明白原因。

刚才我假装找东西时,他一定瞥见我的配枪。他知道我是警察,于是默不作声,没揭穿我,从容离开。这家伙的城府竟然如此深?他竟然如此冷静?

我打草惊蛇了。

如果不能及时找到他,他便会尽快下手,伤害吕慧梅和郑咏安。

我回到C座三楼,更衣室已空无一人。我沿着走廊往前跑,虽然心急如焚,却不知道该走哪边。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灰色外套、戴冷帽的男人经过?”我抓住一个经过的女生问。

“灰色外套?冷帽?我在B座影棚外好像看到这样的一个人……”

我没等她说完便往她所指的方向奔去。C座大楼和B座大楼间有一道空中桥梁相连,我在上面经过时,突然感到一股目光,从桥下投射过来。我转头向右下方一望,只见那个穿灰色外套的家伙和我四目交投。在我采取下一步行动时,对方突然回头,拔腿就跑。

“给我站住!阎志……”我发觉我这个警告不可能起作用,于是往桥梁的尽头跑去,可是如果要从室内再往外跑,一定失去他的影踪。

可恶,头痛时还要做这样的剧烈运动。我纵身一跳,从桥梁的边缘跃到旁边的一根灯柱,用双臂紧紧地抓住,从上面滑下来。刚才一跳我好像把胸前的相机镜头砸坏了,但我没多理会,眼睛盯着远方那个灰色的影子。

一着地,我便往阎志诚逃跑的方向追过去。我跟他相距大约一百米,他在前方向左拐去,我只好再跑快一点,生怕被他逃掉。

我们沿着B座外面的车道,一路跑到A座前的停车场。阎志诚一个翻身,踏着消防水龙头攀过一道铁丝网,我连忙跳上旁边的石墙,抓住水管攀上二楼,直接从二楼檐篷上追过去。这浑蛋真能跑,不愧是个特技演员。

“站住!”我喊道。即使明知没意义,我觉得不喊一下,便好像失去追逐的动力。阎志诚稍稍回头,但没放慢脚步,仍一味向前冲。

当我们再转一个弯时,我却看到绝对的优势。前方空地正好有一组拍摄团队,他们正在整理摄影机、布景、反光板等。阎志诚的脚步明显慌乱了,正想向另一个方向逃去,我大喊道:“快阻止那家伙!”

那群工作人员中,有几个似乎比较机灵,走到阎志诚前方,伸手拦住他。大概这样的举动令阎志诚措手不及,他脚步一慢,我便往前扑过去,把他按倒在地。他跌个狗吃屎,背包里的东西散落一地。他企图反抗,但我早有准备,按倒他时已伸手压着他的手肘,令他没法反抗。我一手把他那顶几乎完全盖住双眼的冷帽脱掉,好看清楚这个杀人犯的真面目,没想到却令我呆住。

这家伙太年轻了。

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不可能是阎志诚,除非阎志诚十一二岁时便犯下杀人罪。我呆然地抓住他,却没法说出半句话,围观的人似乎在等我的说明。

“请……请放过我吧!我下次不敢了!”想不到,先开口的是被我抓住的家伙。

“喂,你们看这个!”我抬头一看,原来工作人员从那家伙的背包中,发现几部手提摄影机、一些电线和针孔摄像头。

“我靠!这家伙偷拍了女更衣室!”一个拿着摄影机的女生骂道,“还有男更衣室!变态!”

糟糕,误中副车了。这家伙不是阎志诚,只是一个偷拍狂。搞不好他是个狗仔队,企图拍些内幕卖给八卦杂志。刚才他在更衣室的举动只是不想引起我的怀疑,如果当时没人的话,他大概会装设针孔摄像头和窃听器之类。

警卫都闻讯而至,阿沁亦很快来到。我站在一旁,让警卫们处理事件,毕竟我现在的身份只是个兼职摄影师,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花时间到警署录口供。我告诉阿沁弄错了,于是趁着混乱,我和阿沁从人群离开。当我们走到不远处时,一个穿警卫制服的矮个子老头向我们走过来。

“小姐,咱们又见面啦。刚才我还想跟您多聊几句啦。”他对阿沁说。阿沁向他点点头。我想这老警卫便是洪爷,都是他刚才的情报才令我……

咦,不对。

我想起刚才遇见的另一个人──在更衣室门前,那个穿中山装的中年男人。

按道理,阎志诚应该年轻一点,但那可能是化妆啊?阎志诚是个特技替身演员,扮作中年或老年人没什么特别。而且,对洪爷这个年纪的老人家来说,中山装不也是灰色外套吗?我刚才就像一只愚笨的猎犬,追着一只错误的兔子在跑,浪费气力。

“大个子,你这么勇猛嘛!他们说你一个飞身把对方扑倒呢!如果有拍下来就好,保证你立即成为大明星……”洪爷一边说,一边拍打着我的肩膀。这老头很会跟人装熟的样子,难怪说他在影城里交游甚广。

我堆起笑容,心思却放在那个不见踪影的危险人物阎志诚身上。现在不可以再浪费时间。

我看到洪爷盯着我胸前的访客证,挑起一边眉毛,似乎在打量着我。我连忙向阿沁打眼色,万一被这老家伙发现我的警察身份,解释起来便要耗费好些时间。

“洪爷,我们有事忙着,不跟您聊啦。”阿沁向洪爷挥挥手,我也微微点头,急步离去。

甫上车,我便感到大大地泄气。那该死的头痛再一次袭来,就像一把铁锤往我的额头不住敲打。我狠狠把药瓶扭开,吞下三四片阿司匹林。

“许警长,别这样子,对身体不好。”阿沁按着我手上的药瓶,“你的头很痛吗?我们先去看医生吧。”

“不,事情变得很严重……”刚才我掏出药瓶时,阎志诚的月历掉了出来。我一边打开,一边说:“我们要立即去吕……”

本来我想说要立即去吕慧梅的家,但我没能把话说完,因为眼前的文字如同烧红的烙铁,刺进我的瞳孔,把我送进一个窒息的空间。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样子?

“去哪儿?”阿沁问。

“……先去一趟中环兰桂坊。”我强忍着颤抖,缓缓地说。

“兰桂坊?去酒吧找人吗?”

“嗯……对,找人。有一点小事情我想先调查一下。”

“什么事?”

“抱歉,我暂时不能说。”

阿沁似乎想抗议,但她看到我认真的样子,便默默地开动车子。

我不能告诉她,在阎志诚的月历上,在三月十四日──昨天──的空格中,写着“晚上九点 中环 Pub1189”。

旁边还写着“许警长”这几个字。

我左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手心冒着汗,紧握着今早发现的那个杯垫。Pub1189,正是杯垫上的酒吧名字。

我昨晚约了阎志诚?

更重要的问题是,我原来认识阎志诚?

我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人物,可是,我的确对“阎”这个姓氏似曾相识。这么说,我很可能在六年前案件发生后的某天,认识了这个神秘的男人。

我是为了调查他而跟他接触,还是他主动找我的?

我知道他有杀人的嫌疑吗?难道我今天的每一项调查,也是我多年来的结论?我今天的推理,其实是六年间的思考过程?

还是……我也牵涉其中?

我如坐针毡,大半个小时的车程犹如行刑前的忏悔,令我相当不安。

“你在车里等我。”车子驶到中环兰桂坊,我对阿沁说。

“不是说好我们一起……”

“你,留在车里。”我语调平板,带着威严命令道。阿沁露出讶异的表情,她没再说什么,只微微点头。

我走进名为“Pub1189”的酒吧。这间酒吧在兰桂坊一幢大厦的地库,门外贴着色彩缤纷的广告,说明不同时段的优惠,还有个标示板,写着今晚酒吧内会直播的外国足球赛事。由于尚未天黑,即使是星期天,酒吧里只有寥寥数人,吧台后有一位穿蓝色条纹衬衫的酒保。

“请问要什么?”酒保放下手中的杯子,问道。

“我想问一些事情。”我扬了扬警员证。

酒保没有太大的反应,而且出乎我的意料,说:“原来你是位警官啊?昨天我也没看出来。”

“我昨晚来过?”

酒保被我反问,怔了一怔,好像我在明知故问似的。

“有啊。”他以奇怪的目光盯着我,说,“你和你的朋友一起来看足球,还喝了很多啤酒嘛。”

我的朋友……我感到一阵晕眩。

“我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酒保以一种遇见神经病的眼神望着我,我只好说:“我昨晚喝得太醉,什么事情也不记得了。”

“哦,原来是这样子,”酒保一脸释然,笑道,“是金钱纠葛吧?”

“金钱纠葛?”

“我好像听到你们之间有什么交易似的,什么五万元、五万六千元之类。昨晚人多,不过你们坐在左边那桌,我经过时恰巧听到。”酒保好奇地问,“长官你不是被骗财吧?是合资做生意,被对方私吞资金,落跑了?”

我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我的不安渐渐变成现实。

杯垫上的是银行账号,而且是秘密的账号。

为了避过廉政公署的调查,一些拥有不法收入的公职人员,会开设数个银行账户,可能在本地,可能在外地。虽然调查人员耐心追查一定能抓到辫子,但总比常用的账户里突然增加一笔来路不明的款项来得低调。以严重程度来为这些收入分类,轻则是警员瞒着上司做生意投资──俗称“秘捞”──重则是出卖情报、利用职权收受犯罪分子的报酬。

我没想过,原来我变成了“黑警”。

我很可能知道阎志诚的身份和罪行,但并没有拘捕他,反而从他身上收取利益。因为案件已完结,我没有能力、也没有理由翻案,反正这个城市里,每一个人都为林建笙伏法感到欣慰,刻意重提旧事只会被视为揭露疮疤的异端分子。我手上那本只记录了东成大厦资料的记事本,很可能是出卖给阎志诚的情报,我利用职权,透露过去调查过程的细节。

乐观一点,我可能只是被阎志诚算计,我并不知道他的身份。东成大厦案是六年前的案子,即使泄露过时的情报,也不见得有什么大问题。以一些只比坊间详细一点的旧信息,换取五万多港元,这是很划得来的交易。

无论我知不知道阎志诚是真凶的事实,我应该都不知道他接下来的打算。

我不知道他要对付吕女士和小安。

他利用我套取资料,是为了了解警方对过去案件所知有多深入,说不定他更想从中找出吕慧梅现在的居住地址,或是打听消息,看看警方有没有收到情报,盯上自己。我的资料是他动手前的最后绿灯,当他确定警方已完全没有怀疑他,没有他的记录,他便可放手进行他的“未完成任务”。

我抽了一口凉气,感到一阵寒意。

“阎志诚……昨晚那个跟我一起的人是什么样子的?长发还是短发?有什么特征?”我向酒保问道。

“长官,看来你昨天真是醉得厉害啊!你们离开时还蛮精神嘛。”酒保吃吃地笑,完全不知道我内心七上八下。“那个人留短发,国字脸……其实你自己看不就更好吗?”

“自己看?”

“你们昨晚有拍照嘛。”酒保指了指右边的墙壁,上面有一面壁报板,贴满照片。“我们的老板很喜欢替客人拍拍立得照片,时常抓着相机在店里跟客人打招呼。我记得昨晚还是你主动叫他替你们拍照……其实这个年代什么也数字化,偏偏咱们老板就是爱旧式的Polaroid……”

我冲到墙壁前,在数十张照片中,被一张抓住目光。

我在照片里面。

我露出微笑,左手扶着一瓶啤酒。身上还是我现在穿的衣服。

我旁边是一个跟我体型差不多,略为矮一点精瘦一点的男人,年纪大约三十。他有一头短发,国字脸,眉毛浓密,眼神流露着一股狠劲。

在照片下方的空白处,写着几个字。

阿阎 许Sir 20090314

我责无旁贷。

如果吕慧梅被杀,我要负很大的责任。

我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件事。

阻止阎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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