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真的只能带一口箱子

有本事  作者:冯唐

一九九八年的夏天,我医学院毕业,第一次坐飞机,从北京经停旧金山飞亚特兰大,我带了一口大箱子。这口箱子不仅没有四个轮子,一个轮子都没有,移动起来全靠两膀子的力气。箱子很沉,我坚持要带书和方便面。在我熟悉商学院图书馆之前,我怕没书会闷死;在我的胃能忍受长期汉堡包之前,我怕没方便面会饿死。除了书和方便面之外,我老妈坚持要我带一口大铁锅,说,有确凿消息,同样这口大铁锅,在北京卖三十块人民币,在美国卖三十美金,按当时的汇率,相当于三百块人民币,只要带过去,就是占了大便宜。我那时候刚刚毕业,商业素养和社会见识还浅,没反驳我老妈,默默让铁锅占据了箱子一大半的空间,铁锅里面和周围尽量码满了书和内裤。现在想来,考虑到路途遥遥和货值渺小,就算那时候再穷,就算这口锅在美国能卖一百倍的价钱,也不该带。其实,如果当时我老妈真不顾忌我肉身的安危,也应该把她私藏的青铜饕餮纹尊或者后母戊大方鼎让我打包带走。

从这口铁锅受益最大的是我室友Igor,一个马其顿的前特种兵。我到美国住处的第一个夜晚,他帮我把这口大箱子拎到山坡上的住处,轻盈得仿佛拎一只刚死的山鸡。我用这口铁锅炒我唯一会的中国菜——醋熘土豆丝。每次我炒了想慢慢吃一周的量,Igor都一顿吃光,每个周六他都去买很多土豆和一瓶龙门米醋,洗好那口大铁锅,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我。

从那以后的十八年,直到最近,我一直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在美国两年搬了四次住处,在北京和香港十四年搬了七次住处。到了二〇一一年前后,出于工作原因,长期奔走于四个城市,住处变成了四个。二〇一五年下半年,决定搬回出生地北京广渠门外垂杨柳,打算后半生就耗在这儿了。有确凿科学证据表明,后半生在自己非常熟悉的环境和器物中生活,可以有效延缓老年痴呆的发生。我前半生有时候过分刻薄,特别是在三十五岁之前血气方刚的时候,我确信有不少人等待着我变得呆傻痴懵的那一天,我不想他们过早地体会这种快乐。

各种身外之物从十个住处和办公室陆续装箱运回。北京、香港、深圳、昆明的四个住处和办公室,加上北京爸妈住处(存了一些医学院时候的东西)和美国,一共十个地方,一共三百多个箱子。这些箱子堆到我要终老的住处,四面、各处、到处,都是。

我站在屋子里仅存的一块稍大的空地上,四望,感觉非常复杂,仿佛面对一具恐龙骸骨、一座隋唐古墓、呼啸而过的自己的上半生。这三百多个箱子,开包、收拾、整理、归位、上架、丢弃、销毁,是个漫长的过程。从二〇一五年下半年到二〇一六年上半年,我在北京能挤出来独处的时间再被分为两半:天气好时的一半去护城河边跑步,抵抗比感冒更经常到来的抑郁;雾霾时的一半就躲在住处收拾东西。

扔了一半衣服,还是剩下那么多的西装、衬衫、领带、牛仔裤、T恤衫、冲锋衣、皮衣、羽绒服挤在衣帽间里。我想,既然这么多衣服这么长时间没碰,估计将来碰的机会也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喜新厌旧和臭美(号称以购买的方式向设计师致敬),在死前可以一件衣服也不买。

VCR、DVD、CD,都扔了,反正付很少的钱,网上都有。

纸质照片,基本都扔了,个别觉得有意思的,扫描之后,扔了。

各种文件的工作稿,基本都扔了。本来就剩下不多,一直的工作习惯是自己不留文件。

各种会议纪念品、工艺品,都扔了,做这类东西的人实在是浪费人类资源。

书是最让我纠结的,总觉得基因决定了,我最大的快乐还是读书,估计到了六十岁之后,触摸纸书的快乐将会大于触摸妇女。还是扔了一些书,有些书速朽,现在就可以确定它们毫无价值。不少书是作者的签名版,有几个作者已经病故了,其中一本书上写着:“欠你稿费四百五十元,下次充酒钱。”这个作者三年前胃癌扩散死了。看着满书架子的书,我算了一下我的读书速度,就算我马上辞去一切正经工作、停下一切不正经项目,我在我的余生里已经读不完这些书了。有些我想读的书,我的双手已经不可能在它们还有生命的时候触摸了。

游戏光碟、硬盘、自己平均使用过两年的各代手提电脑都留着。我还是幻想,有一天,我能像我唯一的外甥一样沉迷游戏,不问世事。硬盘里还有足够的东瀛爱情动作片,尽管像素不高,但是我眼也花了。如果盘点东瀛对人类最伟大的三个贡献,爱情动作片和方便面一定名列其中。

沙发之类的软家具都扔了,硬木明式家具都留着。早期买的这些或古董或新造的硬木明式家具都涨钱了,相当于免费用了十多年。

收到的手写的信都留着,反正不多,一个小小的纸箱子就够用了,小得仿佛一个骨灰盒。我偏执地认为,手写的信比E-mail包含更多信息。

古董都放进了保险柜和保险屋。我一直不太相信人民币现金,有点钱就换成了古玉和古瓷。不少古董都记不得从谁那里什么时候以什么价格买的了,我觉得我对不起它们,心中暗暗发誓,有生之年要好好端详、把玩、描述它们。

茶都留着。茶陈足够久,都变普洱了,都不难喝。

酒都留着,我知道它们很快会被喝光。四十五岁后激素下降,又见多了是非成败转头空,就靠跑步和酒精维持适度的幸福感了。

收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一天,突然断电了,北京八月,我的汗很快将衣服湿透。我站在屋子当中,忽然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如果真的、真的只能带一口箱子,这一屋子东西里,我挑什么带走呢?

这种可能真的、真的存在:地震了,厌倦了,被逐了,战乱了,空气、水和网络通畅差到明确影响身心健康了。

尽管我是出差专业户,五分钟装箱出门,这次我认真思考了很久,如果真的、真的只能带一口箱子,那种能带上飞机的随身四轮拉杆箱子,我带什么?答案如下:

一衣:一条牛仔裤、一件圆领衫、一件羊绒衫、一件带帽子的薄羽绒服、一条又厚又大的羊绒围巾、一双跑鞋。

有本事

一书:还是贪婪,就带一个Kindle吧,尽管摸着不如纸书舒服,但是装的书多。我想再带几封过去的老情人的信,带一两种宋代字帖,蔡襄的或者米芾的,如果只能挑一种,那就米芾的,他更自然嚣张。字帖里面的信息比简单的印刷体多多了。

一茶:带一饼好的古树生普,经泡,二十泡之后还是微甜的。带个口径大些的北宋建盏,十四五厘米,可以喝茶、喝酒,还可以当饭钵。一个小号的保温杯。

一玉:带一个玉质好的龙山文化期的小琮吧。苍璧礼天,黄琮礼地,小琮壮阳。而且,对于我来说,古玉越来越从艺术品变成了必需品,在床上摸着舒服,摸着才能安稳睡去,在书桌上,还可以当笔筒,放几支笔,还可以当花瓶,插一枝花。

一酒:带那瓶一九八九年的奥比昂吧。一个曾经恨我的人送过我一瓶,还贴了一张小条:“听说,这是一瓶很好的酒,你喝了这瓶酒就可以去死了。”其实,Robert Parker(罗伯特·派克)的原话是,这是一瓶能让你喝了死而无憾的酒。

一木:带我太姥姥留下的那串紫檀念珠吧,在那个平行时空里,祖先会思念他们在地球时候的物件,会保佑珍视那些物件的后人。

一香:带点沉香木吧,水土不服的时候,心神烦躁的时候,熏一点,有满足感。

一器:带一支好用的钢笔,一支不太容易磨损的便携毛笔,一个不洇墨的记事本,一个有东瀛爱情动作片精选的硬盘,一台键盘好使的电脑。在百无聊赖的时候,自己写故事给自己看,自己写诗感动自己。

我挑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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