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叶覆鹿

云朵的道路  作者:格非

为什么我们的存在,不是一个巨大的梦幻?

1

在《一千零一夜》的第三百五十一夜,山鲁佐德给舍赫亚尔国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相传在古代的巴格达城,有一位家财万贯的富翁,这人在家财耗尽之后,一贫如洗,不得不依靠艰辛的劳作来维持生计。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在梦境中,他遇见一个人对他说:“你的生路在米斯尔,你去那里谋生吧。”

他在梦醒后,立即启程前往米斯尔。

天色将晚时,他在一座清真寺过夜。那天晚上,恰好有一群盗贼经由清真寺,去紧邻的住宅行窃,从而惊动了宅子的主人。省督闻讯带人赶来捉贼,发现了睡在清真寺的巴格达人。

在一番严刑拷打之后,省督向他相继提出了两个问题:你从哪里来?你来米斯尔有什么事?

这个倒霉蛋只得如实交代说,他来自巴格达,因为做了一个梦,来米斯尔谋生。省督听了他的供述哈哈大笑,笑得连大牙都露了出来。随后省督告诉这个没头没脑的巴格达人,他曾做过三次梦,梦见有人告诉他:他的财富在巴格达的一座房子里——这处房子有个院落,院内有个小花园,花园里有个喷水池,他的财富就在喷水池底下。他当然不会去取,因为世上所有的梦都是虚幻的。

巴格达人在接受了省督好心施舍的几个第纳尔后,一路辛苦跋涉,返回了巴格达,并在自家院中小花园的喷水池下,挖出了大笔的钱财。

故事的寓意其实并不复杂:无所不能的安拉赠予巴格达人的财富,其实就在他的脚下。但他想要得到这笔财富,必须得经由一个中介。这个中介是通过前后相续的两个梦来完成的。奇妙的是,第一个梦所指引的道路,不是对财富的趋近,而恰恰是远离。巴格达人跋山涉水,前往陌生之地,并历尽千辛万苦,其目的是为了与另一个梦相遇。只有当他遇见另一个梦之后,借助于第二个梦的神秘折光,他才能领悟到第一个梦的深奥用意。

如此说来,这个寓言似乎是重复了古往今来许许多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所描述的那个基本主题:出发与回归,或者说,离家与返乡。荷尔德林曾说,诗人的唯一使命就是“返乡”。但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告诫的那样,“返乡”同时也意味着出发与远行,去经历世界性的“他者”。

另外,故事中也潜藏着这样一个隐秘的内核:人在世上的财富,不过是梦境的赠予品。

当然,这一文本也可以从其他的层面加以解读。按照本雅明的说法,传统民间故事,总是流溢着玲珑剔透的奇异之光。这种光晕(Aura)是不可磨损的,无论你如何阐释解读,它都会留有剩余。

2

众所周知,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对这个故事进行了挪用或改写。在博尔赫斯的笔下,这个故事是由阿拉伯历史学家艾尔-伊萨基转述的,但其内容几乎完全拷贝了《一千零一夜》的相关叙事,甚至连省督(小说中的“巡逻队长”)在哈哈大笑时露出了大牙这样的细节,也照录不误。

不过,在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地方,作家却出人意料地做出了增删和改动。这些改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一千零一夜》中,巴格达人在梦中见到了一个给他指点迷津的人,而这个人的具体样貌却付之阙如。到了博尔赫斯笔下,此人不仅浑身被雨淋得透湿,而且嘴里还衔着一枚金币。这一细节堪称神来之笔,既清晰生动,又如梦境般离奇恍惚,令人过目不忘。

第二,在故事主人公前往目的地的途中,博尔赫斯加了这样一句话,以概述旅途的见闻与经历:

他第二天清晨醒来后便踏上漫长的旅程,经受了沙漠、海洋、海盗、偶像崇拜者、河流、野兽和人的磨难艰险。[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恶棍列传》,王永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

第三,博尔赫斯明确规定了主人公做梦的地点:自家花园的一株无花果树下。这一改动,从现代小说的叙事技法上来看极为重要。因为在小说中,巡逻队长在讲述梦境中藏宝之地时,再次提到了这株无花果树。也就是说,两个人所做的梦,虽然方向相反,却在无花果树下形成了重叠与交汇。

第四,博尔赫斯将原来故事的标题《一梦成富翁的故事》或《一个破产者一梦醒来又恢复财富的故事》,改为了《双梦记》(一译《两个人做梦的故事》)。由此可见,博尔赫斯对民间故事中“一夜暴富”没有什么兴趣,他所关心并特意强调的,是两个梦境的交汇和“映射”。

尽管这些细微的改动给民间故事披上了现代小说的外衣,但对读者来说,博尔赫斯这个作品的“原创性”仍然是有疑问的。换言之,博尔赫斯将一个古老的阿拉伯传说几乎原封不动地重述一遍,究竟有何必要?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这里想简单地谈一谈,博尔赫斯在《双梦记》中做出的最重要、但也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改动。

在《一千零一夜》中,巴格达人前往谋生并获取财富的地点,被称作“米斯尔”。“米斯尔”是阿拉伯语MISR的音译。MISR这个概念的语源、含义以及流变的历史极其复杂,学界的说法也不尽相同。撇开这些不谈,MISR指的应该是埃及,地属非洲东北部,这一点应无争议——在纳训的中文版里,MISR就被直接翻译成了“埃及”。简言之,那位家产耗尽的富翁,是从他的居住地巴格达出发,一路西行,去往遥远的埃及寻求他的财富的。

而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主人公的出发之地变成了埃及的开罗,他必须一路向东而行,才能抵达梦境中获取财富的地点,也就是与巴格达同属中东的“伊斯法罕”。因此,在两个不同的文本中,主人公的出发之地和寻求财富的目的地恰好形成了“颠倒”或“互换”。通过这一“反向叙事”的游戏装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博尔赫斯的《双梦记》与其说是《一千零一夜》故事的简单复制,不如说是它的“反影”。两个文本的故事构架完全相同,但却互为镜像。

应当说,博尔赫斯对《一千零一夜》中的这个故事做了最小化的改动和处理。这些改动,作为现代叙事手法的一部分,使得故事中原来就蕴藏着的认识论及存在论意涵,一下子变得显豁起来。对于早年的博尔赫斯来说,真实的世界是不可知、甚至是不可思的。现实的世界图景,不仅虚幻,而且在梦境或镜子的映射之下不断地繁衍与增殖。

3

博尔赫斯是一个梦的收集者,毕生致力于梦的研究。他的小说、诗歌和随笔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梦。他笔下的那些意象,比如镜子、小径分岔的花园、迷宫、火和老虎,都无一例外地带有梦的特征。他之所以醉心于此,是因为他与休谟、拉康一样深信,文学作品,与梦境一样,都是现实世界的扭曲、变形和隐喻。最为重要的是,现实生活所提供的明晰性、逻辑性和因果关系,只是一个假象,它的内在根基其实是不可理解的。

在博尔赫斯的早期创作中,《往后靠的巫师》也同样令人印象深刻。

在圣地亚哥城里,有一个教长,非常渴望学习巫术。他听说托莱多的堂伊兰精通此道,就去那儿找到了他。一番寒暄之后,堂伊兰这样对教长说:他已经提前知道教长要来找他,而且他还知道,教长在学会了魔法之后,一定会把自己的帮助与恩惠忘在脑后。教长照例矢口否认,并保证说,他一定会报答堂伊兰,并随时愿意为他效力。

在向他传授巫术之前,堂伊兰没有忘记吩咐家中的女仆,让她准备鹌鹑做晚饭。

抬开地上的一块铁板,沿着一条石板台阶,堂伊兰将教长带到了位于特茹河床底下的地下室里。他们正在翻阅魔法书时,圣地亚哥城里来了两位信使。信是主教写来的,他在信中说自己得了重病,很想在离世前见教长一面。教长只是写了封道歉信让人带回去,自己继续留在托莱多学习魔法。三天之后,又有几个身穿丧服的人来给教长送信,说主教已经去世,蒙主之恩,教长有很大的可能接替主教一职。十天之后,两位衣着考究的使者来见他,祝贺教长荣升主教。堂伊兰遂请求他将教长的空缺赏给自己的儿子。主教答复说,他已经将这个位置留给自己的弟弟了。如果他们父子愿意随他一起去圣地亚哥赴任,主教许诺给他儿子在教会里另找一个职位。

六个月后,教皇的使者来见主教,任命他为托洛萨大主教。堂伊兰再次请求主教把空缺的职位给他儿子,大主教答复说,这个位置他已经留给了自己的叔叔。如果他们父子愿意一起去托洛萨,他将另给堂伊兰一些好处。

他们抵达托洛萨两年之后,大主教晋升红衣主教,可红衣主教仍然没有将空缺的职位赏给堂伊兰的儿子,而是将它留给了自己的舅舅。

最后他们一行来到了罗马,时间又过去了四年,红衣主教荣升为教皇。堂伊兰跪在教皇的脚前,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原先的承诺。这一次,教皇没有再找任何借口,而是恼羞成怒地威胁他,如果堂伊兰再这样胡闹,就把他投进监狱。最后,堂伊兰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哀求教皇赏赐一点食物,供他们返回托莱多时,在路上吃。教皇又一次拒绝了他。于是,堂伊兰,这位无与伦比的魔法师,以毫不犹豫的声调对他说:

那我只得吃我为今晚预备的鹌鹑了。

这篇小说是这样结尾的:

女仆出来,堂伊兰吩咐她开始烤鹌鹑。话音刚落,教皇发现自己待在托莱多的一个地下室里,只是圣地亚哥的一个教长,他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羞愧得无地自容,结结巴巴不知怎么道歉才好。堂伊兰说这一考验已经够了,不再请他吃鹌鹑,把他送到门口,祝他一路平安,客客气气地同他分了手。

与《双梦记》一样,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同样采写自阿拉伯的民间传说。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第一次读到这个小说的时候,就发现它与唐代沈既济的《枕中记》具有大致相同的结构和寓意。《枕中记》这个传奇故事因“黄粱一梦”这个成语典故,为世人所熟知。

精通神仙之术的道士吕翁,在邯郸道上的一个客栈里,与正要下地干活的卢生相遇。在交谈中,卢生不住地长吁短叹,抱怨自己的不得志与穷愁艰困。说着说着,就有些睡思昏沉。当时,客栈里的主人正在用黍子蒸饭。吕翁从行囊中取出一个枕头,递给了卢生。卢生立刻就做起梦来。

卢生在梦中飞黄腾达,不断升迁,最后位极人臣,成为天下望族的全过程,与《往后靠的巫师》略相仿佛,兹不备述。最让人惊异的是,在魔法或梦幻开始之时,两个故事都设置了入梦与出梦的关键枢纽:烤鹌鹑与蒸黍子。而到了大梦方觉之时,鹌鹑未烤而黍子未熟,故事又回到了它的起点。

博尔赫斯有一句人所共知的名言:全世界的人都在写同一本书。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这句话改为:全世界的人都在做同一个梦。

4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酷爱做梦的国度。无论是在传统文史经典中,还是在上古神话、民间故事以及仙、释文化的传说中,关于梦的记述与描绘,可谓汗牛充栋,蔚为大观。

唐代诗人白居易曾写过两首题为《疑梦》的诗作,其中之一是这样的:

鹿疑郑相终难辨,

蝶化庄生讵可知。

假使如今不是梦,

能长于梦几多时。

这首诗的意蕴浅近晓畅,没有什么难懂的地方,这里暂且不谈。诗中引用了两个典故,其中的“蝶化庄生”,源于《庄子》,也为大家所熟知。略微难解的,是“鹿疑郑相”的出典。这个典故,《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也有所涉及——林黛玉以“蕉叶覆鹿”这个典故,来打趣“蕉下客”探春。

这个典故最早见于《列子·周穆王》,大致的故事如下:

郑国有个樵夫外出砍柴,偶然遇见一只受了惊吓的鹿,就上前把它打死了。他担心别人看见,就把鹿藏到一条沟壑里,在上面覆盖上了柴草。当樵夫砍完柴回来找这头鹿时,竟然忘了藏鹿的地方,遍寻不获之后,就以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在归家的途中,他逢人就说起这件事。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耳闻这件奇事的一位路人,真的按照砍柴人所说的路径前去找寻,果然在那条沟壑里发现了这头鹿,并把它拿回了家。他向妻子说明原委,妻子揶揄道:“哪里有什么樵夫?我看你是在做梦吧!不过,如果说你只是梦见樵夫得了一头鹿,好像也不对,因为你现在的确得到了一头鹿,难道是你的梦成了真?”丈夫道:“反正得到了鹿是真的,管它梦不梦的呢。”

再说说那个倒霉的砍柴人。樵夫回到家中,因丢了鹿,心有不甘,晚上就做起梦来。他不仅梦见了藏鹿的地方,也梦见了那个得到鹿的人。第二天一早,他就赶往那人的家里。双方为这头鹿争执不下,最后告到了法官那里。

法官对樵夫说:“你当初得了一头鹿,却误以为自己做了个梦。后来明明是梦见了那头鹿,又胡说是真的。那个人真的拿走了你的鹿,可他妻子却说他在做梦。由此可见,并没有什么人真的得到过这头鹿。事已至此,不如这样,你们一人一半分了吧。”

后来,郑国的国君听说了这件事,对此评论说:“我看这个法官也是在梦中替人分鹿吧。”他征询宰相的意见,宰相说:“到底是不是梦,我也无法分辨呐,擅长此道的唯有黄帝和孔丘,现在他们两人都不在了,谁还能分得清真幻呢?”

与《一千零一夜》中的那个传说一样,这个故事最初只涉及到了两个梦境的交汇。但紧接着,梦就像多棱镜中的反影,开始了急剧的繁殖。故事中每个人都彼此成为镜像和倒影,到了最后,这梦境的万花筒,甚至将世界本身都纳入其中。

在《红楼梦》中,除了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梦境之外,还有西洋镜中的影像所暗喻的真妄难辨的梦中之梦。博尔赫斯心仪《红楼梦》,这并不奇怪。在《小径分岔的花园》这篇小说中,他借助人物之口,将《红楼梦》解读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超级迷宫”。通过“迷宫”这一新意象,博尔赫斯将梦与镜子的“无限繁殖”关联在了一起。

博尔赫斯在他那首著名的《镜子》一诗中,曾如此感叹道:

上帝创造了梦魇连绵的夜晚

也创造出了镜子的种种形体,

只为让人自认为是映像幻影,

也正是如此,我们才时刻惊悸。[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镜子》,收入诗集《诗人》,林之木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

将现实世界解释为梦境,当然是老生常谈。一点不夸张地说,“人生如梦”这样的比喻,与人类社会的历史一样古老。不论是在中国、希腊、波斯、阿拉伯、印度的文明史中,还是在现代主义文艺作品中,通过对梦境的仿制来暗喻世界的虚幻不真,始终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

博尔赫斯在《镜子》这首诗中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上帝创造了一个看上去坚固结实的世界,又创造出梦境和镜子,让我们得以窥见它的虚幻与弱不禁风,让我们看似生活在“万有”之中,却还要去体认它的“空无”?

我们或许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提出问题。为什么“梦”这样一个老旧到烂俗的比喻或意象永不磨损,从不过时?为什么这个意象在历史与时间的流转中,不仅没有耗尽它的能量,反而代代相续并推陈出新,愈变愈奇?

如果一定要对此加以解释,我以为这是由人类生存本身的脆弱性和有限性决定的,或者说是由我们的人生基本经验决定的——处于颠倒幻影之中的不真感与恍惚感,本来就是我们日常经验的一部分。

在《金刚经》的结尾,佛陀连用九个比喻来解释事物的虚幻不真: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为追求行文的简洁,鸠摩罗什在翻译这九个比喻时作了节略,只保留了其中的六个。而作为现代哲学奠基者之一的笛卡尔,在阐述“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时,也曾这样追问道:为什么我们的存在,不是一个巨大的梦幻?

我想,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类似的问题就会一直被诘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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