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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小说在别人的句子里 作者:陈以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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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两年,《好奇心日报》年末有个栏目,找人推荐那一年印象最深的两本小说,新小说旧小说都可以。里面聊了最喜欢的当代小说家马丁·艾米斯,因为天性谄媚,每次夸人都好话说尽,下次想出新词儿不知要到什么时候。但总体而言,心态还是要借克莱夫·詹姆斯的说法,他重版自己第一本文集的时候,添了个前言,说:有书评人觉得书评就该留在期刊里,享受自己的短暂生命,他们对自己的文章倒很有预见性;“但我用我一部分的职业生涯表达相反的原则:如果我认为一篇供给期刊的文字未来不可能出现在书中,一开始我就尽量不去写它。” 1 《信息》,马丁·艾米斯 2017年读得最高兴的是马丁·艾米斯1995年一部小说,还没有译成中文,叫The Information(《信息》)。我很少重读,要是纳博科夫那句“只有重读才算读”能信,那我没有几个作家是读过的。马丁·艾米斯算一个。研究生时候一见倾心,觉得这是当代最好的小说家,写毕业论文开始重读他的几部小说。至今难忘在那个如鞋盒一般的出租房里,文以气为主,我眼见艾米斯的才情就从Kindle的插口带着尼古丁的味道喷涌出来,弥漫一室。但其中有几本一直没有逐句读过。The Information是他“伦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另外两本是1984年的Money(《金钱》)和1989年的London Fields(《伦敦场地》),这三本书让他不仅确凿成了英国最显赫的小说家,也拥有了某种摇滚明星的文化地位。不光是因为那些充斥小报的私人生活和争议言论,更主要的是艾米斯的文字有种煽动力,好比五石散,吃了只想脱衣服乱跑。年轻人都读艾米斯,就当是更便宜、更健康(也更灵验)的迷药和性爱;年轻作者都学艾米斯,比如扎迪·史密斯自己就承认,出道时对艾米斯的模仿简直堪称剽窃。 我还没有读到过和艾米斯口感相近的中文作家。艾米斯觉得写作的终极目的是发出一种“更高的声音”(higher voice),比如他最佩服索尔·贝娄和纳博科夫,他说为什么贝娄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因为“他的句子就是比其他的小说家更重一些”。我相信要是你把艾米斯的句子掉在地上,声音和他人(比方说朱利安·巴恩斯和石黑一雄这样的作家)不同。夸艾米斯的话里,很喜欢艾莉森·皮尔逊(Allison Pearson)的这句:“随便哪个作家都会为了能写出如高蹈的文风(high style)杀人,但艾米斯在那样的高度闲庭信步。” 读The Information,有时候真是觉得艾米斯对自己的“造句致幻术”实在太自信了,简直为所欲为。这部小说讲的是作家间的妒忌。两个从大学开始的好友,其中一个因为卖书界常有的意外,凭借一本人畜无伤的温暾小说成了国际畅销作家,财名双收(评论者说这个人像保罗·柯艾略,中国读者可以联想《岛上书店》),而他一向自诩更有才的朋友(理查德·塔尔)还在最为低贱的书评界搏命,到了每天评一本书还是不够养家的地步。于是塔尔整本书都在想尽办法要毁了那位畅销朋友(“fxxx him up”)。但是从头到尾,艾米斯对这个书评人实在是太残忍了,这种施虐狂倾向换了任何一个俗手,都会显得像在胡闹,比如塔尔也想出小说,但手稿送到编辑手中,每个试读的人不出十页,必定头疼得要请假住院。再举个具体的例子:因为文事困顿,他房事也为其所累,但还是要和妻子不断尝试: ……有时候,两人正巧都有空,他还会慵懒地在下午不举。而且,塔尔夫妇的情欲游戏也不仅限于卧房。只算上个月,他就曾在楼梯上不举,在客厅的沙发不举,在厨房的餐桌不举。有次从牛津城外的一个派对出来,他就在他那辆Maestro车的后座不举。两天之后,他们喝醉—其实是吉娜喝醉了,理查德一向就是醉的—从Pizza Express回来的路上,他们有钥匙,溜进了街区的花园里,而理查德就不举在一片田园风光中。 这两年上海译文出版了大概十本艾米斯,读的人太少。其实很好理解,越借助文字本身力量的作家,越难跨越语言;比如上面译的这段,能传递出在小说里遇见时那种欢快的十之六七,已经是文艺之神的网开一面。 艾米斯臧否作家,喜欢衡量他们多爱读者(贝娄是不自觉地深爱,纳博科夫除了晚年昏聩一般都无比殷勤,亨利·詹姆斯后期就不爱了,乔伊斯从来不怎么爱),他把作家和读者关系比作婚姻,“质量是每天intercourse的质量—也就是语言的质量”。Intercourse既是闺房之乐,也双关在“对话”之意上。至少在这方面,就我个人来说,艾米斯算是“举”世无敌了。 《传家之物》,艾丽丝·门罗 艾丽丝·门罗《传家之物》(Family Furnishings)年末上市,对我个人而言是很可庆贺的。一方面,能被怂恿再多读几篇门罗本身就是福气,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读的时候要带着一点自得的恼怒,只觉得居然没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把这位加拿大老太太奉若神灵,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说马丁·艾米斯是二十世纪英格兰最好的小说家,是准备好要吵架的(某种意义上,这一架本身才是意义算在);但要是有谁说门罗一句坏话,你只想叹口气,满心的怜悯。詹姆斯·伍德说,门罗好到根本不用争,她的声望确凿得就像一个地址。 艾米斯有次随口提到,自己现在prose(小说、散文)读得少了,更喜欢读诗歌,“因为更激烈(intense)一些”。这种“激烈”不难懂,读诗的时候你注意力更集中,更焦虑,在每个字上花的时间更长,诗歌那些音步、押韵、分行、段落,本身就是内在的一种结构,要你把这整个东西都尽量存在脑子里,产生整体的效果。读门罗是类似的功课:她似乎要求你记住所有细节,总怕错过了半个句子,后面某个能掏空你肺腑的揭示就不灵了。 讲故事讲得比较优秀的人该干的活,门罗都不在话下:气氛、悬念、叙事节奏、人物塑造,等等;而讲故事人里最伟大的那几个,有一种“上帝视角”:他们都知晓“万物刍狗”的最苍凉的人世真相,但有些展现这种无所不知是靠言无不尽:莎士比亚、亨利·詹姆斯,但门罗是靠缄默。她的叙事太安静了,你慢慢形成这种印象,就是:一、这些事都真实发生过自不待言;二、她全知道,但并没有非要告诉你什么,所以,你听到的已经是删减到头了,每一点滴的信息都是必需的。虽然很多时候,你不明白她告诉你某件事是为了什么,但你就是很信任那个叙事的声音,知道要是这个字不是某个更高图景的一部分,它就不会出现在那里。 比方说书里有个故事叫《火车》,每过几页都转向,三十页的故事,到最后大概十分之一,突然闪回,是主角当兵前在学校里谈的青涩恋爱,里面又再划出十分之一的分量,给了某个男龙套,是他和主角一起喝醉酒,或多或少促成了主角和那个女孩走到一起。在描述喝酒闹事那段戏的正中间,门罗提了一句:“没过两年,他就死了”。看到短篇结束,你也没看出来这个死讯跟其他事有什么直接关联,但在它出现的时候,你只觉得它无比重大,一定要存在阅读记忆的前排。而这样的细节,说到底,自然是完全嵌在整个故事那种描述人生岔路无常的意图之中。 梁文道先生几年前夸门罗说她没有一个故事是失败的,这次又被翻出来,我想门罗的胜利要记在“现实主义”的得分里。文学理论聊小说为什么能得逞,终究还是要试图辨析线性的叙事如何能模拟人类体验:现代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换句话说,也就是最容易看不上门罗的那些人,总提醒我们每时每刻都有无数意象散乱地、交缠地、互相抵消地汇聚到我们的头脑里,所以现实主义是幼稚的,换句话说,你在讲一件事的时候,不要以为就能让大家想到那件事,其实听的人想到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而门罗的文学正是这样运作的,她有那样的天赋,可以让你在意它的所有细节,所以在短篇小说的任何一个节点上,那些你勉力留在记忆各个方位的讯息、能量、模棱两可,都忽明忽暗地闪烁着,叠加成了人的体验。另一个我很喜欢的小说家,尤金尼德斯,他这样描绘门罗给他的享受:“她没有一个故事不是完美的。每次读完一个,我只想躺倒在地板上直接死掉。我的生命完整了。” ---2017.12 2 《正常人》,萨莉·鲁尼 浑噩一年到头,好处在年底显现出来,不知不觉附和着欧美读书圈的云聊天,认为自己今年读得最高兴的似乎也正好是他们最喜欢的两本书。于是,跟两家中文编辑确认了一下,方便而正当地把这篇推荐变成预告,只是告诉大家一声,两本年底霸榜的英文小说明年应该都可以读到译本。 第一本是萨莉·鲁尼(Sally Rooney)的《正常人》(Normal People)。1991年出生的姑娘,已经顶着“微信(Snapchat)时代塞林格”的绰号,其实我倒觉得是气质对立的两个写作者,类似夸毕赣是野生张艺谋。顺便推荐她2017年的处女作《聊天记录》(Conversations with Friends),两本书情节设定都很简单,去年这本是一对女大学生,算是同性恋人,遇到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以女主跟那个丈夫偷情为主线,交缠出微妙的四角关系;今年这本《正常人》是从高中开始写一对男女,写到大学快毕业,每个章节往前跳几个月,一路目睹他们灵与肉的若即若离。这类小说写得好,很多都是每一页人物关系都在微妙地转折,扣人心弦到跟悬疑剧一样,读者一旦跟这些角色熟起来,肯定会关心到封底,所以我就不再详述了。空间有限,我要抓紧开始离题。 鲁尼的小说吸引我的可能最重要是两点,都深植于我中眉的庸俗趣味里。第一点可以归纳为:天好地好的文艺,真的到最后还是干不过聪明人说聪明话。很多爱尔兰文学的标签已经被鲁尼潇洒地抖落了,但那种对说话的信任和慷慨依然很坚固,两部小说几乎全是靠聊天推动的。《正常人》男女主角读的是都柏林的三一学院,他们有个学长王尔德曾经表示,为了说一句俏皮话,可以随时牺牲真相。但我们其实都感觉到,能说出一句有趣的话好像总跟真相关系很密切,它所揭露的不一定是那种黑体加粗的“真理”,而是一种交互的真实。回忆你上次聊天聊开心了是怎样的情势,很可能是穿透了某一层欲言又止,至少不会是双方在一个虚假的共识上对着一个不可言说的东西视若无睹(英文里把这叫作房间里的大象)。当然,我们也知道绝对的真诚是个伪概念,鲁尼自如地游走于动人的掏心掏肺和可笑的自我认知之间,摇摆的不只是她的角色,还有我们这些读者。生活在无趣的时代,有时候总觉得说话有趣的人在掩饰着什么,但正是因为鲁尼笔下的人物一直都在努力避免说些无关痛痒的无聊话,他们的渴望、困惑、误会、心痛和幸福都更真切一些,我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关心小说里的人开不开心了。 绝大多数欧美书评人似乎达成了共识,说她这一本比第一本《聊天记录》艺术成就明显要高,我倒没觉得这么明显,可能是第一本的惊艳之感还记忆犹新。我感觉它们在文字上的娴熟是同一种娴熟,而且是从作者相近的感触中创造出来的,所以我还是想把它们看成一个流动的整体,而鲁尼吸引我的第二点,也在它们合并的书名里,似乎跟“正常”和“聊天”有关。鲁尼的人物就像生活在一个人际交往的童话世界里,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常识居然在这里被认可了,那就是两个人彼此间的责任和义务,是他们之间商量出来的,和其他人没有太大的关系。之前介绍情节,唯一的要点就是他们的情爱关系很乱,而两个人谈朋友,居然不用接受网民、国家和几千年“总归应该”的审判,这是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举小说里一种最直白的次要关系做例子,《正常人》开头,男主的母亲是女主家里的清洁工,这会不会妨碍他们心意相通并迅速将友情转化为炮友关系?当母亲隐约知晓自己的高中生儿子卧室里经常有访客,她会不会讯问并干涉?对鲁尼和那些爱尔兰人来说,似乎有这样的疑问就很荒唐。当男主因为同辈压力亏待了女主,那位母亲非要从儿子接送她的车里下去,只撂下一句,“我为你感到羞耻。”这时候你知道她并不需要把“我是你妈”作为某种道理的先决条件,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她信任的人失望、痛心而已。小说肯定不会因为避开国仇家恨就高级,但还是自然而然有种多半带着妒忌的文学之外的低级欢喜:就是这样的小说提醒我们,我们不一定非要让聪明人跟国家、父母、教育、大众传媒、政治正确抗争才能让他们有趣起来,人类自己就有足够多的美好和缺陷让我们想要阅读他们了。 《不对称》,丽莎·哈利黛 说起校园文艺作品,我以往一直觉得有个天然的设置很是突兀,就是班里成绩最好的那个女生往往自动携带碧池属性,跟我自身经验不符。我认识的那些,大多数人还不错,而且那种自己只要下定决心,干什么都很有可能成功的安全感甚至会流露成一种可爱。 今年年初丽莎·哈利黛(Lisa Halliday)的一本《不对称》(Asymmetry)就留给我这样一种好感。小说写的不是校园,开场是伊拉克战争将打未打的时候,一个二十出头的出版社女助理,叫爱丽丝,正在纽约街头的长椅上看书。突然来了一个会讲笑话的老头,请她吃街边买的冰激凌。女主认出老头是个大小说家,心想“一个拿了好几次普利策的人应该不会下毒吧”,就吃了冰激凌,笑了笑话,给了号码,转眼成了老头的情人。书出来之后,哈利黛一开始接受采访就大方承认老头的原型就是菲利普·罗斯,而这段故事也取材自她跟罗斯的交往。《不对称》的前半部分就写他们谈恋爱,总体意味甚至只能用“甜蜜”来形容,而且哈利黛写得如此举重若轻,自然到让我们忘记了自己是带着怎样的预设进入这段故事的:到底一个文学宗师跟一个天真的女文青恋爱,是“本该如此”还是“居然如此”? 只是下半段开场,我们几乎不敢确定我们在读什么。毫无征兆地(但其实叙事口吻和节奏已经面目全非),“我”成了一个伊拉克裔的美国经济学家,正在伦敦希斯罗机场转机回老家看望哥哥;因为当时的反恐氛围,“我”仿佛掉进了卡夫卡式的官僚黑洞里,被百般刁难。好像怕读者还不够晕头转向,在等待过程中交织着叙述者在纽约、伦敦和伊拉克的各种人生回忆。 书的最后是几页“尾声”,给那个“假罗斯”仿制了一个假的BBC“荒岛唱片访谈”,直到这里收到一个大暗示,我们才多少拿捏到这本书是怎么回事:第二段故事很可能是第一部分那个想写小说的女编辑虚构出来的,大致用来证明,想象力可以居住在任何与你外在生活毫不相关的头脑中,同时也颠覆了我们之前颇为懒惰的假设,让我们怀疑那段和老作家的恋情或许也跟现实关系暧昧。而这本小说的结构也因此充满了各种政治立场,比如小说家用第二部分国家间力量的落差照亮第一部分中成功的男性作家试图控制无知女子的权力“不对称”,而既然爱丽丝(和哈利黛)写出了她们的小说,又指向这种“不对称”的颠覆。 一整年欧美读书界都在这样聊着这本书,但其实这部小说没那么剑拔弩张,你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两个处理得很精湛的现实主义故事去读。对我来说,这书也格外阳光。那时春节刚过,我非常盲目地去泰国待了阳光浸润、百无聊赖的三周,其中最致命的就是还带着幼子,于是每天在一个毫无障碍的小广场上无休无止地捉迷藏,我就是在这些游戏中听完了《不对称》的有声书。当时也并没有那么欢欣鼓舞,直到年末从各种渠道的推介中发现它或许是今年最得宠的小说,我才又好好读了一遍,注意到第一部分的细节如何通过女主的头脑渗透进第二部分的虚构,让这种结构不仅仅成为说理的道具,也给了整本书一种流动的内在生命。 这本书在我印象中一直很明媚还有另外一部分原因,在于作者是如此真挚地相信小说能承载某种理念,而这种理念中最显眼的又恰好是小说这个体裁最正派的功夫:人类不管外在身份多么不同,都有共情和理解的可能;而且,她是在自己的处女作中就如此轻描淡写地实现了它。另一点明媚也提得很郑重,就是哈利黛女士用了一种非常罗斯的方式,把自己跟罗斯的那场恋爱用进了自己第一部小说,而且用得如此光明正大、光芒四射,让这本书还没上市的时候,欧美读书界那种带着坏笑的期待到年末成了众口一词的赞赏,这种励志故事简直暖心。 今年五月罗斯故世,对于我们这些罗斯读者来说,其实也是个好借口,又享受了一回四面八方涌起的各种好东西。有一个BBC的旧采访,里面罗斯又谈起了自己的老话题,就是小说家当然会用自己的人生,但就像放进了绞肉机,出来的是一个奇奇怪怪的肉饼子。“就像福楼拜也说过:我不是一个肉饼子。”福楼拜既不是肉饼子,也不是如他自己所声称的,是包法利夫人;哈利黛既不是那个爱丽丝,也不是如她自己所声称的,是跟她心性更接近的伊拉克人贾法里。小说家在那个绞肉机里。哈利黛就在让她制造出这样一本处女作的所有选择中,而透过这本小说重重的精巧架构,我们分明读出一个干什么都很优秀的天真又世故的小说家。 ---20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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