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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霍林赫斯特在别人的句子里 作者:陈以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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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有一首散落在各诗集之外的诗,叫Chiaroscuro,文艺复兴时候画画有了新窍门,就造了这么一个词—“明暗对比”:他们发现亮堂堂的固然好,但要一样东西有分量,像真的,让它3D,必须舍得用阴影盖掉一部分。那首诗描绘了一幅比T. S.艾略特“普鲁弗洛克”更早的城市荒景:隔着凄风苦雨,楼房的表面像是燃烧了起来,我们跟着一个人在空街上拖着脚步前行,突然某处的一点微光,我们凭空就在那个独行者的心里闻到闺房之芬芳,想起一双蓦然惊动的眼睛暗示着一个宇宙的情事。 这位大诗人,和所有称职的艺术家一样,知道对比的力量。在另一首诗《弹奏蓝色吉他的人》(The Man with the Blue Guitar)里面,他又提到chiaroscuro,解释为: 一支蜡烛已足够照亮世界。 它就此清晰。即使是正午, 烛火也在纯粹的黑暗中闪烁。 诗里面又写道,对于“我们”这些总怕亮度不足的俗人,这些时时刻刻总想来一盏“德国水晶大吊灯”的人来说,“地球是平的,颓秃的。那里没有阴影”。 要解释阿兰·霍林赫斯特—他的地位可能是这样:比方英国再来一次公投,投的是存亡之际你要挑一个小说家写一个好句子来让你活命,我怀疑霍师傅大概会是最可靠的人选—搬出史蒂文斯也只能拖延这一时片刻;但在着急想办法的时候,史蒂文斯的一些意思,和chiaroscuro这个词,在我脑中不时地出来想要帮忙。 霍林赫斯特的艺术一直是关于对比和明暗的。他少年时期成长在离牛津不远的一个小镇上,出家门走几步就是农场和白垩土山;父亲是银行分部的主管,家就住在银行的楼上。二十多岁到了伦敦,腐国腐城,春风十里,1988年出版的第一本小说《泳池图书馆》(The Swimming Pool Library),用华美的文墨唱和彼时的轻漫浪荡(托宾说霍林赫斯特几乎要把男性生殖器写成另一个物种)。“我是个彻底的双子座,是初夏那种模棱两可的后裔,困在自我的两个版本之间,其中一个是享乐主义者,另一个—可能现在更多隐藏在背景里—是位嘴角看得出清教徒气质的学士。”正当主人公流连于满目的男性下体之间时,小说给他安排了一个平行故事:让他接了一个活,为另一个同性恋老贵族写传记;而后者的日记送他回到了一个断袖之情还没有那么方便的时候。 2004年拿下布克奖的《美丽曲线》(The Line of Beauty)中,主人公是个研究亨利·詹姆斯的青年,和富家公子以做杂志为名四处寻欢。回到编辑部,两位助手也是同性恋,总缠着他,要他用詹姆斯的语言形容上司新猎物的身体。“他觉得自己所做的……混合性爱与学术……像是在让‘大师’卖淫。”这部小说的对比,是把这个才俊对美的天真追求以及登峰造极的精妙语言,放在撒切尔时期污浊冷漠的政治气氛中以及眼看要吞没整个故事的艾滋黑云之下。 《美丽曲线》不但是我欣赏霍林赫斯特的中心文本,也几乎收管了我在当代小说中对“好文笔”的判断标准。它里面的机智和优雅充盈到你几乎想每两三句话都停下来喘气,顺便示意自己对于作者以及能让这种体验成为可能的文学机制不无感激。他把福楼拜以降,那种将作者视角渗透在第三人称叙述中的技术运用到了某种极致,往往在一个词上不但推动故事,体现人物的心理沟回,而且带有作者伙同读者从旁施加的一个判断。他最重要的师承是亨利·詹姆斯,在对人情冷暖有种不可思议的精密感应之外,所谓的好文笔,是每个像电影一样的句子,你跟着设计在其中的跌宕起伏被逗乐或震惊的过程,正好和小说叙事中它所要支撑的人物互动或性格揭示是一致的。这种游戏在本质上比“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更好玩,在于即使到最后你意识到这种聪明和敏锐并不能改造世界(有些人对亨利·詹姆斯到了欧洲只在意跟贵妇人聊天很失望),但能用语言在纸上剖析、勾勒这种最精微的触动,就说明世界本身已经足够有趣和优雅。 霍林赫斯特似乎写在一个托马斯·品钦和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并未发生的传统里,但又因为“歇斯底里现实主义”无可争辩且光芒四射地发生了,相形之下,更给霍林赫斯特的小说添了一层新鲜和活力。 另外,我向来有一个大不敬的观点。就是《美丽曲线》最好的那一部分,比大师更好—至少更好读。因为如果王尔德说得有理:詹姆斯写小说好像是痛苦的职责;那么霍林赫斯特明显更放纵自己,他有种清澈的犀利,藏着某种英文里所谓的会咬人的刺激感(bite)。 2 《陌生人的孩子》(The Stranger’s Child)读起来略微有些不一样。 书名出自丁尼生的《纪念A. H. H》(In Memoriam A. H. H.),是桂冠诗人无法忘怀剑桥同窗好友的早夭,号称作诗排解,其实压着ABBA的韵,回环着自虐。当时进化论甚嚣尘上,天地不仁的观点丁尼生本就不太能接受,好友才情俊逸,眨眼间归于尘土,所以长诗之中很大一部分也是试着将生命化于自然的演变之中。他写离开故园,因为里面都是A. H. H的记忆,好比看他又死了一次,而“年复一年,风景渐渐熟于陌生人的孩子”。 《陌生人的孩子》开场时,也是剑桥同学,贵族子弟塞西尔·瓦朗斯跟自己的中产阶级同窗恋人乔治·索尔到了后者的家中,一个叫作“两英亩”的庄园。当时他们并不知道,“一战”就在眼前。乔治的妹妹达芙妮请诗人塞西尔在自己收集签名的本子里写点什么;后来发现他留下了满满五页的长诗,就叫《两英亩》;而因为他在战争中捐躯,这首“平庸”的诗也阴差阳错镌刻在了民族记忆中。小说在后面的四个章节里,很骁勇地跨了四个大步,分别设在1926年、1967年、七十年代末和2008年,一方面是看和塞西尔有关的记忆怎样随着时局、人世的变迁而摇曳,另一方面,也是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慢慢在英国舒展的历史。 这部小说里最明显的chiaroscuro是什么呢?就是一点点“知”的微光,落在大片大片“不知”的苍茫风景中。作者看似信手却又严丝合缝地将每个章节锁死在它的历史段落之中。每个角色很妥帖地生活在自己的时代里,只看得清自己一时之虑所照亮的范围;人类本就高估自己的预感和记性,要剥夺人物的这点虚荣不算太难,关键是叙述者也要忍得住不作为又“高”又“明”的后来人加以指点。霍林赫斯特说这叫“无知的当下”。 所以我说这次读起来口感不一样,是隔着那厚厚一层无知,这部小说的文字比以往更温煦、更朦胧;因为霍林赫斯特文采中的“第三人称判断”,都建立在叙述者的通透上,既然压制了这层企图,自然少了反讽,少了调戏角色的灵动,少了那一口bite的锐意。 这件事我怪在一个加拿大的老奶奶头上。《美丽曲线》出版是在2004年,我发现2005年霍林赫斯特给艾丽丝·门罗的《逃离》(Runaway)写过一篇书评,里面有几句话正可以形容门罗对于《陌生人的孩子》所施加的“中和”作用。“她的文笔干涩得让人放心。很多小说人物都有不合情理的记忆力,她是不屑于如此的;她只是告诉我们—丝毫不带迟疑与造作—那些角色之前的人生,包括那些他们记错,或者完全不记得的事情。”这部短篇集里面,最后一个中篇包含了五个部分,也是关于一组角色跨越时空的变化。“门罗的故事跨度虽长,但她似乎毫不费力地在过去中驾驭着一个个十年的累加;她的技巧和当代很多靠讯息支撑的小说正相反:她知道过去有古意是未来的人强加的,所以她不解释。她描写过去就像描写此刻一样自然。” 霍林赫斯特的态度,想必是:这位阿姨能做到的事,我可以做得更好。所以这次创作在洞悉心事和wit(我一向认为中文没有对应的词,暂理解为跳脱灵动的巧思吧)横溢上,作者有意识地限制了供给。但话说回来,除了遣词造句依然无可挑剔,那种绘景状物上的挥洒恐怕是霍先生忍不住的。就像乔伊斯在意大利教写作的时候,让学生练习用文字“素描”,其中有一个后来成为斯洛文尼亚著名政治哲学家的人,叫鲍里斯·弗兰(Boris Furlan),称老师教着教着就忍不住要自己写起来,他称这是乔伊斯的“描写欲”(descriptive lust)。霍林赫斯特有次回答为什么不写戏剧,就因为自己太喜欢描写东西了。 还留在小说第一章,吃过晚饭,塞西尔和乔治出去抽烟。达芙妮在屋里也坐不住,想去外面看看他们。 夜晚似乎把他们全吞没了,只剩树梢微风的轻诉。她只能看出黑与灰之间的一些轮廓,而树和草的气味在空中泛滥。她觉得大自然正借着涌动的气味悄悄恢复自己,而人们—大多数人—却还不明所以地留在屋中。她陶醉地划过草坪,鼻子里是她未加分辨地闻到了女贞的味道、大地的味道、玫瑰的味道。突然走到石头长椅,停下来朝四下张望,她因为自己确凿地只身漂荡在夜色中,而心跳加速。头顶,繁星不停在聚拢,从又高又淡的云后落出,仿佛是已经跟她相熟。她听到不远处一个声音,类似呻吟,立刻又掩住了,然后是一阵辨认得出来的嬉笑声;随后自然是另一种气味,与干草和其他植物不同,那是塞西尔的雪茄散发的绅士气味。 那个呻吟,自然指的是那两个男人为了饭后消食所行的不轨行径。霍林赫斯特这本书一改往日风范,基本没有写握雨携云的鲜活场面,所有发生的事也大多像上面这段话一样,半隐半现在夜色中。一方面,只看这样的描写就已经是一流的文学了,更要紧的,是那一声“呻吟”难道就比荷枪实弹输了性感?Chiaroscuro在法文里叫clair-obscur,一再说语言比人聪明:光和暗又直接联通了“清晰”和“朦胧”。华莱士·史蒂文斯说,诗歌应该“让那些可见的更难看清”。其实诗人性情也没有那么讨厌,他只是做了好事又不肯明说:好的文字要引诱你相信,如果只是“可见”,那就什么都没看到,你得看得更刻苦和用心一些,而事物真正的本来面目,或许只在想象中才能看清。 3 说到《陌生人的孩子》口感和以往的霍林赫斯特略有不同,就像上一部分试图概括的,那是因为他想做一件不一样的事。而他在叙述上很张扬地用了一个小戏法,与贯穿全书的意图极为匹配,那就是他把生老病死之类的大事都丢进章节之间的缝隙中,等新章节开启,跨入新时代,读者都会有一脚踏空,半夜醒来不知今世何世,满屋子陌生人之感。 比如第一章结束,是揭晓塞西尔留在达芙妮签名本里那首诗。打开第二章“雷维尔”,我们发现自己正偷看一个似乎是叫瓦朗斯夫人的女子,斟酌着一封给“雷维尔”的暧昧的信。拼凑了十来页的线索,终于弄清,塞西尔已经战死沙场,达芙妮嫁给了他的弟弟,达德利·瓦朗斯,生了两个孩子,科琳娜、威尔弗里德。第二章写了一场纪念塞西尔的聚会,其中描绘晚宴和舞会上的小说家功力真是炉火纯青,简直要让读者忍不住在页边写满小字:“托尔斯泰……托尔斯泰……” 第三章开始我们到了1967年的一家小镇银行里,一个叫保罗·布莱恩特的人似乎是新来上班,正琢磨着为什么有同事吩咐他送领导回家,小心地不在职场失礼。走路并不远,把行长吉平先生送到了家门口,突然又被吉平太太生生喊住要他帮忙做点家务。这时我们才知道,第二章里那个讨厌的小女孩科琳娜已经成长为一个讨厌的中年妇女,而她的母亲(达芙妮)也已经改嫁成了雅各布斯太太。而瓦朗斯家的房子成了一个寄宿学校,里面的一个叫彼得·罗的老师,和布莱恩特谈了场恋爱。 到了第四章,是七十年代末,布莱恩特在图书馆看书,出来之后在风雨中护送达芙妮老太太去车站。这一章我们跟着布莱恩特为了写塞西尔的传记东奔西走搜集材料。他找到了第一章里塞西尔的男仆,又在一个文学研讨会上被达德利捉弄,最后在乔治·索尔的书房里,任由这位塞西尔的老情人搭在自己背脊的手朝腰带以下滑去。 第五章似乎最不要紧,也回响最小。在知名纪录片制作人彼得·罗的追悼会上,我们遇到了大传记作家保罗·布莱恩特。追悼会上还有一个生前好友是旧书商,后来他拿到了第一章中一对地下恋人间的情书。 霍林赫斯特开玩笑说,之前还设想了一个转折,后来是《美丽曲线》挣的钱都花完了,只好赶紧收笔。但不管如何,这近六百页的巨制,已经悠远、圆熟到无可指摘了。霍林赫斯特下笔向来有种自信,到了这本,更像是每一字背面都有“年度十佳”“最遗憾落选布克奖作品”之类的贴纸。其实具体到小说的主题,霍林赫斯特的自负已经不只是将门罗的手艺发扬光大,而是顺便也要把亨利·詹姆斯和安东尼·特罗洛普给一道模仿了。 第四章里,乔治·索尔给保罗·布莱恩特看相册,一边指着自己说当时长得不错,爆料塞西尔“会操一切”,一边推拿着保罗的腰肢。这个场景实在让我想起所有英语文学里我最喜欢的段落之一,那是《美丽曲线》中,主人公尼克到了一个贵族凯斯勒的大宅子里,老先生请他去书房看看,从特罗洛普聊到亨利·詹姆斯,最后找出一张相片,证明大师曾经下榻在这栋房子里。霍林赫斯特对这场戏的把控,让本来就是一场文雅、老到至极,却也空泛、扭捏至极的文学闲谈,一下精微得不输给最好的文学批评。 里面尼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特罗洛普下来,凯斯勒说:“原来你是个‘特罗洛普粉’?”尼克没有读过特罗洛普,便这样回答:“我觉得我可能不是;我总觉得他写得太快了。亨利·詹姆斯提到他时怎么说来着,‘一铲铲满满当当的对于正统英国事的见证’。”后来聊到尼克正在研究的博士课题,他说他想“看看‘风格’是怎么回事”,“那种同时掩盖又彰显事物的‘风格’”。凯斯勒一下听懂了:“原来你是个‘亨利·詹姆斯粉’。”英文里说你无法同时拥有蛋糕又吃掉蛋糕,但霍林赫斯特在《美丽线条》和《陌生人的孩子》里,都在尝试着一边如同特罗洛普般世故地、满怀乡愁地描写着英国社会,一边如亨利·詹姆斯般不问世事、含蓄节制。也就是说,他既要写得多,又要写得少。 那种在叙事中省掉情节的“小戏法”,英文里有个词叫Ellipsis。《美丽曲线》当中就不时小规模动用过,用来省掉那些尼克在情场中不断变得水性杨花的过程;我亲身体验过的最有名的例子,大概是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小说上半部如五月娇蕊般的伊莎贝尔,下半部开场不知何时就沦陷在一场绝望的婚姻中。那种浸透了心痛的天旋地转感,是文学提供给我的最为强烈的体验之一。各种Ellipsis,在逼迫读者参与的过程中,想要在他们心中引发的“补白”都是不同的,就拿我们此刻正在推敲的《陌生人的孩子》,每个章节间的Ellipsis所传达的含义,几乎也就是近六百页精妙散文所要完成的意图,要一言蔽之未免粗暴,但其中也一定有中国古诗词里常见的物是人非,所谓“莫问万春园旧事,朱门草没大功坊”,而陌生人的孩子懂什么,却只道是寻常。 4 顺着之前引用的那段夜色描写,达芙妮大约知道了乔治和塞西尔正在吊床那里,寻了过去。黑暗中雪茄的火光一闪,只能很敷衍地将抽烟者的脸孔显现片刻;达芙妮先看到的是塞西尔的脸。 “雪茄点着的那一头,在空中晃动如同光芒黯淡的小虫,几乎要隐入黑暗之中,又突然亮了起来,但这回在那如鬼魅般的微光中,她看见的是乔治的脸。‘哦,我还以为那是塞西尔的雪茄。’她简单地说。”这个“简单地”(simply)又是霍林赫斯特不动声色的大师手段,一下提醒我们,在达芙妮头脑中,根本不像(某位)读者一样都是淫冶的想象,她担心的是自己言多必失,暴露了自己的“非大人”身份,被排挤出这场夜间的迷人游戏。 “‘那的确是塞西尔的,’乔治用他最似是而非的语气说道,‘我也在抽塞西尔的雪茄。’”这“似是而非”在读者和达芙妮听来也是全然不同的指涉,在“某位”读者耳中,这突如其来的黄腔是《陌生人的孩子》初读时第一次把我逗乐。 在第一章里,1913年,以及在我们所了解的大段同志艺术史中,“掩饰”永远是第一位的。除了人民开动的法制机器略显恐同,艺术家自己也隐约觉得自己的性向在道德上是不光荣的。什么是同性恋小说?或许,霍林赫斯特的某个区分接下来是有用的,他的意思大致就是有的小说是内容同志,有的小说是写法同志。就像霍林赫斯特在推崇艾德蒙·怀特(Edmund White)时所说的,后者看重“绮靡”(Baroque),正是因为在这种美学主张里,“修饰即本质”,内置了道德摇摆感。除了亨利·詹姆斯,霍林赫斯特最喜欢的作家大概是罗纳德·弗班克(Ronald Firbank),他说后者“拆碎七宝楼台”,就是“美化”它,而在美学的领域里,道德的规范作用就松弛下来了。 当然这种美化的冲动也姿态万千。霍林赫斯特说弗班克太极端了,刻意模仿会疯,他学的是那种对话的“断续感”“言之无物感”,或者用V. S.普利切特(V. S. Pritchett)的话来说,是“对话的荒谬”。这就又回到了亨利·詹姆斯。在《美丽曲线》中,两位青年员工问尼克,亨利·詹姆斯会怎么评价他们。尼克说:“他会对我们很友善,他会说我们都很迷人,都很美好,……然后在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都意识到,他早已把我们看穿。” 霍林赫斯特跟大师一样,迷恋上层社会,而体面人聊起天来,自然是人事物无一不尽善尽美,省心省力,绝不会失了检点。钱钟书先生引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说到了北京见到“诸贵人”,吃喝住行都打听得极为细心,“以为有古大臣风”,听多了才知道是“言属而意不属”。一本和我一样推崇《美丽曲线》的书,叫《阅读文风》(Reading Style),说这种对话里,有一套构建和谐的习语,即使辩论也似乎是将“互相认同提升到一个更激动人心的音调上”。 但说错话基本还不会吃官司;爱错了性别就可大可小了。《陌生人的孩子》第三章发生在同性恋“去罪化”法案颁布前夕,这居然已经到了1967年。所以很多时候,以同性恋为题材的小说里都不自觉有种为社会不容的潜流,把“不可言明之爱”看作正常社会之外的事情。 在霍林赫斯特的第二本小说《折叠的星》(The Folding Star)里面,主角在比利时教英文,爱上了十七岁的学生。后来这个学生神秘地被学校开除了,据说是被看到在船上和水手们寻欢作乐。主角顿时觉得这位男洛丽塔更添了几分性感。水手在同性恋的语汇中,都是男神,因为他们登岸之后,像是不为俗律所限,随时可以驾浪而去。而对于这些困在陆地上的人来说,主角找到的一个社会弃儿的替代品,是一个叫Matt的混混。“销售一些变态的性爱录像和六年级生的紧身短裤。” 2016年年初,美国作家加思·格林韦尔出了一本让评论界惊艳的同志小说,叫《什么属于你》。氛围和《折叠的星》很像,是一个美国人在保加利亚教英文,也把小说的中段闪回到故土用父子之情做对比。尤其切题的,是对于一个号称把cruising(在公共场合寻觅同性性伴)作为一项志业的作家,也在小说中把情欲全泼洒给了一个像Matt一般不容于社会的痞子,甚至这次的Mitko还带上男妓的属性,平白在一个主角不用为自己性向担心的时代,让穿透在小说中心的情爱变得有些难以启齿。 写感情终究是写那份“不可得”。比如,很意外也把亨利·詹姆斯当作偶像的詹姆斯·鲍德温,下笔一派赤忱,但在他的经典同性恋小说《乔瓦尼的房间》中,不但平白添了一个“未婚妻”,让小说的主题变成了“愧疚的性”,也把地点设置在巴黎:用一种地点的错置(displacement)刺激情欲是同志小说中很常见的安排。 除了地点的错置,有时候还需要摁着你的头钻进时间机器里去。《泳池图书馆》里有一段情节,是英姿勃发的男主角突然进了苏荷的一家破旧的录像厅,屏幕上放的是PPT一样的所谓情色电影,而且是无声的,靠流行歌曲的音轨掩盖黑黢黢的座位间那些达芙妮听不懂的杂音。霍林赫斯特描绘黑暗里观众进出时压低了的说话声、衣服发出的沙沙声、身体碰触时的声响。就这样,突然之间,在霍林赫斯特笔下如索多玛般的八十年代,同志间互加好友又成了在黑暗中密码的交换和破译。 霍林赫斯特几乎每次出书都要面对类似的问题,提供这样一些类似的回答,就是如《陌生人的孩子》中所描绘的同性恋爱逐步光明正大的过程,虽然“益处自不待言”,其实也是某种浪漫消散的过程。《美丽曲线》中有句话,说“现在太无聊了,所有事都发生在过去”,也就是指同性恋情的美妙,有一部分来自它的“不合法”。当然,要在某种意义上复制乔治·斯坦纳声称“独裁社会催生伟大艺术”的古怪论调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在艺术的机制上,就像霍林赫斯特自己所说,虽然他更愿意活在自由的当下,但作为小说的创作者,更吸引他的是同性恋更复杂和艰难的时代。 5 对不少人来说,阿兰·霍林赫斯特是不知羞耻描写同性(性)生活的先驱。杰夫·戴尔甚至提过,是因为读了霍林赫斯特,才让他敢于写“性”。但在我看来,虽然大家的确远远望见是他最早跌宕风流地走在这条路上,可就此说他是所谓的拓荒开路人,略显牵强,因为那条路从来就在那里。他的“先”,一是因为聪明,认出了时代赋予他的自由;二是有足够的手艺能做成这件事。类似于发明火药固然可喜可贺,但比的到底还是谁先船坚炮利。 再放宽些,马丁·艾米斯说,曾经的文学都会停在卧室或厕所门口,但厄普代克不但要进去,而且还带着一队日本摄影小组。霍林赫斯特也曾透露,他的写法六十年代厄普代克他们早就在异性恋上推广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写‘性’也没有大家说得这么难,你只要把它当成其他人类活动一样,明明白白地写出来就好”。但这种话是普通人能随便说的吗?谁有这样的自信,能在文学中把性写“明白”,同时放之四海而皆“性感”?写“性”这件事本身就是在言语的尴尬和腼腆中披荆斩棘,或许,屈服于一种点题的诱惑,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反向的chiaroscuro,就是在性爱描写预设的层层阴影之下,霍林赫斯特的写作有足够的光亮让我们难得看了个“明白”。 其中一层最难以穿透的遮挡,就在于床笫间的悲欢都太个人化了,以至于谁也不信谁的。同性之情欲往往在书评界回响更友善(《乔瓦尼的房间》里那段寡淡的床戏居然被LitHub.com投票选成了古往今来最好的性爱描写),就是因为主流评论界都不把它当成自己的事,不用自身的经验去比照它。这个论点可以从相反的角度去证明:厄普代克曾经写书评,抱怨霍林赫斯特的人物怎么就知道做爱,“这有什么意义,他们又不能生孩子”……这真是最具讽刺意味,也最遗憾的一次“失手”,或许,厄普代克想到婚姻和怀孕,暗示你们还不如我们危险呢。 往这个角度再讨论下去,是在做一些本就不存在的区分了。再搬出一个勇闯两性婚姻的聪明的老同志:毛姆说,激情澎湃起来,不是因为它被满足,而是因为它被阻碍。袁枚在《续诗品》里写下那四个字“揉直使曲”,恐怕并不是在建议小说家要把异性恋当作同性恋去写,考虑的也不是同志情谊中自带的受挫感、隐秘性和社会边缘姿态,让它自动变得更加有趣。但诗文之理,古今中外都是相通的,谁又能说他讲的,不正是这个意思。 厄洛斯在掌管同志情爱的时候,并没有颁布额外的律法,而同志小说的好坏越往下分辨,越明白它当然游弋不出文学本来的机制。最后就照抄霍林赫斯特表扬亨利·詹姆斯的话:“他超乎寻常的智慧,就在目光锐利和心思透彻上。我想,那些让我迷恋的作家中,这就是我最欣赏的品质。” ---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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