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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再见,吾爱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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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尽头又是一对弹簧门,封锁着门后的世界。大块头用两根拇指轻轻推开门,让我们走了进去。这是一间狭长的屋子,不怎么干净,不怎么明亮,也不怎么欢快。房间角落的锥形灯光下,有几个黑人凑在赌桌旁边吆五喝六。右边靠墙的地方是吧台,剩下的空间主要用来放小圆桌。店里坐着几个顾客,有男有女,全是黑人。 赌桌旁的吆喝变成一片死寂,桌子上方的灯光倏然熄灭。整间屋子突然陷入沉默,气氛沉重得像注满水的船。一双双眼睛瞧着我们——都是栗色的眼睛,长在一张张灰色和深黑色之间的脸上。一颗颗脑袋缓缓转过来,嵌在上面的眼睛闪闪烁烁,用来自另一个种族的异样目光,死气沉沉地盯着我们。 一个高大、脖子粗壮的黑人背靠在吧台一端,他衬衣袖子上系着粉色袖箍,宽阔的后背上交叉着粉色和白色相间的吊裤带,从头到脚都是打手的模样。他缓缓把跷起来的那只脚放到地上,转过身瞪着我们。他从容迈开双腿,用大舌头舔着嘴皮。他的脸看起来饱经风雨,就好像经受过除了吊铲抓斗之外的一切击打。这张脸满是伤疤,没有棱角,肉质厚实,坑坑洼洼,鞭痕交错。这是一张无所畏惧的脸,但凡人们能够想到的事情,它都经历过。 他短短的小卷发透出一丝灰白,一只耳朵没有耳垂。身形魁梧,粗壮的双腿有点膝内翻(这对黑人来说并不常见)。他又舔舔嘴皮,摆出微笑,活动了一下身躯。他屈着膝盖,像上场的拳击手那样朝我们走来。大块头静静等候着他的驾临。 系粉色袖箍的黑人伸出一只结实的棕手,抵在大块头的胸口上。那么大的手,现在看起来就像一枚小小的铆钉。大块头一动不动。打手淡淡一笑。 “白人不准进,兄弟,这里只招待有色人种,抱歉了。” 大块头转转忧伤的灰眼珠,扫视了一圈屋内。他的脸蛋泛起一丝红润。“黑鬼的鸟地方。”他把怒火压在喘息声中说道,接着又抬高声调,“魏尔玛在哪儿?”他问那个打手。 打手干笑了两声。他开始观察大块头的衣着扮相,看了看大块头身上的棕色衬衣、黄色领带、灰色粗呢外套,以及外套上高尔夫球那么大的白色纽扣。他小心翼翼地转动着脑袋,从各个角度进行观察。他又低头瞧了瞧那双鳄鱼皮皮鞋。他似乎被逗乐了,并咯咯笑起来。我突然有点替他感到难过。他再次开口,轻声道: “你说魏尔玛?这里没什么魏尔玛,兄弟。没有酒,没有妞,什么都没有。快滚蛋吧,白人伙计,滚出去。” “魏尔玛原来在这儿上班。”大块头几乎自言自语地说,就跟他正孤身一人在森林里采摘紫罗兰似的。我掏出手帕,再次擦擦后颈。 打手突然放声大笑。“没错,”他一边说,一边快速回头看了看他的信众,“魏尔玛原来是在这儿上班,可现在不了。她退休了。嚯,嚯!” “把你那见鬼的脏手从我衣服上拿开。”大块头说。 打手皱起了眉头。他不习惯有人这样对他讲话。他移开搁在大块头衬衣上的手掌,把它卷成一个形状和颜色同大茄子相仿的拳头。他得顾虑自己的事业、强悍的名声,以及他在这里确立的威严。他顾虑了三者片刻,结果犯了个错误。他突然扬起胳膊,挥出一记高速重拳,击中大块头的腮帮。屋内响起一片微弱的惊呼声。 他打拳的姿势不错。肩膀下垂,身体跟着摆动。拳头分量也很足,想要打出这样的拳头,平时得进行大量的练习。大块头的脑袋挪了还不到一英寸,他根本没打算挡下这一拳。大块头生扛住拳头,身体微微一晃,在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接着掐住了打手的脖子。 打手想用膝盖攻击大块头的腹股沟,然而却被大块头拽着脖子在空中转了一圈,让他那双艳俗的鞋子滑落到鳞片般粗糙的油地毡上。大块头从背后压弯打手的腰,腾出右手,拽住皮带。那根皮带像屠夫用的捆绳一样断开了。大块头把巨掌平放在打手的脊柱位置,一把揪住衣服,双臂旋转着、摇摆着、挥舞着,把打手飞掷过整个房间。三个人跳出航道。打手飞过一张桌子,摔在踢脚板上,动静大得恐怕在丹佛都能听到。他蹬了蹬双腿,然后就不动了。 “有些人,”大块头说,“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来硬的。”他转身面对我。“好了,”他说,“咱们来两杯吧。” 我们走到吧台旁边。孑然一身或三五成群的客人们,现在变成了安静的黑影,他们悄无声息地飘过地板,悄无声息地飘出楼梯口的对开门——悄无声息,就像草地上的影子。他们出去的时候,弹簧门甚至连晃都没晃一下。 我们靠在吧台上。“我要威士忌酸酒[以威士忌为基酒,辅以柠檬汁或其他酸味配料调成的鸡尾酒。]。”大块头说,“你呢?” “威士忌酸酒。”我说。 威士忌酸酒上来了。 大块头沿矮座杯厚厚的杯面,冷漠地舔舐着酒水。他严肃地看着酒保,那是一个消瘦、穿白色外衣、愁容满面、走起路来很别扭的黑人。 “你知道魏尔玛在哪儿吗?” “你是说,魏尔玛?”酒保哼哼唧唧地说,“我最近没见过她。最近没有,没有,先生。” “你在这儿干了多久?” “我算算,”酒保放下毛巾,挤出抬头纹,开始掰指头数数,“大概十个月,我觉得,大概一年。大概——” “算清楚!”大块头说。 酒保瞪着眼珠子,喉结像无头小鸡那样上下蹿动。 “这鸟地方被黑人占多久了?”大块头粗暴地索要着答案。 “你指这一带的哪个地方?” 大块头捏起拳头,就跟要把手里的酒杯化为乌有似的。 “总有五年了吧。”我说,“这伙计不会认识什么叫魏尔玛的白人姑娘。这里不会有人认识。” 大块头看着我,就像看着刚从蛋里孵出来的东西。威士忌酸酒并没有改善他的坏脾气。 “谁他妈让你来管闲事的?”他问我。 我微笑了起来。我摆出一副又大又暖的笑脸:“咱们一起上来的,不记得了吗?” 他咧开嘴笑回来,一个贫乏、没有任何意味的笑容。“再来杯威士忌酸酒。”他对酒保说,“用力摇匀点儿。快去弄!” 酒保忙手忙脚地调着酒,眼白在黑脸上转来转去。我背靠吧台,瞧了瞧这间屋子。现在屋里没人了,只剩下酒保、大块头、我自己,还有之前摔在墙上的打手。打手活过来了。他缓慢挪动身躯,仿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他像只残翅苍蝇,沿踢脚板轻轻爬行。他在一张张圆桌后疲惫地移动,如同一个突然间衰老和幻灭了的人。我看着他爬了一会儿。这时,酒保又给我们端上来两杯威士忌酸酒。我转回来面对吧台。大块头随意扫了一眼在地上移动的打手,之后便不搭理他了。 “这地方什么都变了。”他抱怨道,“以前这里有个小舞台,有乐队,还有男人自个儿来也能找到乐子的可人小包间。魏尔玛在这里唱过一阵子歌。那时候她一头红发,像蕾丝短裤一样可爱。我们本来要结婚的,可有人给我设了个圈套。” 我喝起第二杯威士忌酸酒。我有点受够这段奇遇了。“什么圈套?”我问。 “你以为我这八年上哪里去了?” “抓蝴蝶去了。” 他用一根香蕉大小的拇指戳戳胸膛。“坐牢去了。我叫马罗伊,大家都叫我‘驼鹿[驼鹿是世界上最大的鹿科动物。]’马罗伊,因为我块头大。大本德银行抢劫案,四万美元,我一个人干的。怎么样,可以吧?” “所以你现在打算用掉这笔钱?”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这时,我们身后传来一阵响动。打手重新站起来了,可重心有些不稳。他把手放到赌桌后一道暗门的把手上,拧开门,几乎是摔了进去。门咔嗒一声关上,之后又传来上锁的动静。 “门背后是什么?”驼鹿马罗伊质问道。 酒保的眼神躲躲闪闪,费了好大力气,才把目光聚到方才打手跌撞而入的那扇门上。 “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先生。蒙哥马利先生是这里的老板,他的办公室在那后面。” “他应该会知道。”大块头说。他一口干掉杯中酒,“但他最好别耍花招。再来两个人我也不怕。” 他慢慢地、恣意地、大摇大摆地穿过屋子,用厚重的背脊顶了顶门。门锁着。他摇摇门,震掉一块木板。他穿过那扇门,随手把门带上。 一片寂静。我看看酒保,酒保看看我。酒保的眼神变得若有所思。他擦拭着吧台,一边吹气,一边探着右手下腰。 我把手伸到吧台下,攥住他的胳膊。那条胳膊很纤弱。我抓着他的手臂,看着他微笑。 “在下边干吗呢,兄弟?” 他舔舔嘴皮,躯体沉在我的手臂上,一句话也不说。一抹灰暗在他黑亮的脸蛋上蔓延。 “这家伙是狠角色。”我说,“而且喝了酒,情绪容易激动。他在找一个原来认得的女孩。这里原来是白人的地盘。听明白了?” 酒保又舔了舔嘴皮。 “他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说,“有八年。他不明白八年意味着什么,虽然我宁肯他觉得那相当于一辈子。他认为这里应该有人知道那女孩的下落。听明白了?” 酒保慢慢说道:“我还以为你们是一伙的呢。” “我身不由己。他刚才在下面问了我几句话,就把我拽上来了。我们素昧平生。不过,我可不喜欢被别人扔进扔出。你在下面藏着什么?” “一把枪管被锯短的霰弹枪。”酒保说。 “小心点,那可是违法的。”我低声说道,“听好了,咱俩在一条船上。你还有别的枪吗?” “还有把手枪,”酒保说,“藏在雪茄盒子里。别攥着我的胳膊了。” “别担心,”我说,“挪过来点。慢慢来,靠边站,现在可不是掏家伙的时候。” “去你的,”酒保不信地说,并把疲惫的身躯压在我的胳膊上,“去——” 他突然住口。他眼珠在转,脑袋一缩。 赌桌旁紧闭的门后发出一声钝响。有可能是关门的声音。但我不那么认为,酒保同样如此。 酒保僵在原地,大张着嘴。我仔细听着。没传来其他动静。我快步移到吧台尽头。再耽搁就来不及了。 那道门砰的一声弹开,驼鹿马罗伊从里面箭步冲出来,突然停下,双脚钉在地板上,露出宽绰而苍白的笑容。 他手里握着一把柯尔特军用点四五手枪[柯尔特制造公司于1911年开始量产的一款点四五口径半自动手枪,即著名的“M1911”。],像握着玩具。 “谁都不许摸裤兜。”他安逸地说,“把脏手放在吧台上。” 我和酒保把手放到了吧台上。 驼鹿马罗伊粗略扫了一眼屋内。他脸上的笑容绷得紧紧的,嘴角像被钉住了一样。他迈开步伐,静悄悄地穿过屋子。尽管还穿着那身花哨衣裳,可他的样子看起来确实像只身抢银行的大盗。 这时,他走到吧台跟前。“举起手来,黑鬼。”他轻声道。酒保把手举过头顶。大块头走到我身后站住,用左手仔细地搜了我的身。他呼出来的哈气热热地吹在我的后颈上。不一会儿,那感觉消失了。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魏尔玛在哪儿。”他说,“他想用这玩意儿告诉我。”他用结实的手掌拍拍手枪。我慢慢转过身,看着他。“对,”他说,“要不了多久,你们就会认识并牢牢记住我的,伙计们。到时候记着告诉警察别犯糊涂。”这时,他摆了摆手枪,“那么,再会,兔崽子们。我得出去搭电车喽。” 他开始朝楼梯走去。 “你还没付酒钱呢。”我说。 他停下脚步,仔细研究了我一番。 “也许你确实有两下子。”他说,“但如果我是你,就会视情况量力而行了。” 他继续往前走,穿过弹簧门。之后,传来他在楼道一路远去的脚步声。 酒保弯下腰。我跳到吧台后面,将他一把推开。吧台下方的架子上,放着一支被锯短的霰弹枪——上头盖着毛巾。霰弹枪旁边是一个雪茄盒,里面藏着一支点三八口径自动手枪。我把两支枪都没收了。酒保靠在吧台后方的杯架上。 我从吧台尽头绕出来,穿过房间,来到赌桌后方敞开的门跟前。门后面有条昏暗的“L”形走道。打手不省人事地趴在地板上,手里握着一把刀。我弯腰卸下刀,把它从备用楼梯间里扔下去。打手嘴里发出鼾声,手上松软无力。 我迈过他的身子,打开一扇用剥落的黑漆写着“办公室”的门。 被木板半封起来的窗户旁,放着一张陈旧的小办公桌。一个男人的躯干笔直戳在椅子上。椅子的靠背很高,刚好和那人的后颈相齐。他的脑袋跨过椅背,翻到后边,鼻子正对封起来的窗户。头身刚好对折,像手帕或门上的蝴蝶铰。 那人右手边的抽屉开着,里面放了一张中间沾有油渍的报纸。这张报纸可能是用来包枪的。当时某一刻,掏枪可能是个不错的点子,但现在蒙哥马利先生脑袋所处的位置,证明那个点子烂透了。 办公桌上有台电话。我放下霰弹枪,走回去关上门,然后才报了警。这样做让我更有安全感,而且蒙哥马利先生好像也不介意。 巡警跺着脚爬上楼梯的时候,打手和酒保早已溜之大吉,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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