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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吾爱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三个月后,魏尔玛被人找到了。人们不相信格雷尔不清楚她的下落,也不相信他没协助她逃走。全国的警察和记者都在能用钱把她藏起来的地方花工夫,但她根本没有被钱藏起来。他们找到她时,才明白她让自己销声匿迹的方式其实很简单。

某天晚上,一位有着粉色斑马般稀有的尖眼睛的巴尔的摩警探,无意间走进一家夜总会。他看到一位美丽的黑发女郎,在乐队伴奏下,紧锁深色眉头、目光如炬、动情地唱着歌。歌手脸上的某样东西拨动了一根弦,那根弦一直在振动。

警探回到局里,翻出通缉人员档案,开始一一查阅。他翻到要找的那份告示,盯着看了很久。之后,他扶正头上的草帽,回到夜总会,找经理谈了谈。他们来到后台试衣间,经理敲了敲其中的一扇门。门没锁,警探把经理推到一边,走进屋内,把门锁上。

警探肯定闻到了大麻的味道,因为她刚好在抽,但那后来就不打紧了。她正坐在三面镜前,检查着发根和眉毛。眉毛不是染的。警探微笑着穿过房间,把通缉令递到了她手上。

她必定和警探一样,盯着通缉令上的照片看了很久,这段时间刚好够考虑很多事情。警探坐下来,跷起二郎腿,点上一根香烟。他眼力虽然好,但素质过于单一。他对眼前这个女人的了解还不够。

这时,她终于笑了笑说:“你挺机灵的,长官,我还以为我的声音更容易认出来呢。有一次,我的某个朋友就是通过声音在收音机上认出了我。不过这次,我已经和乐队合作一个月了,每周上两次广播,居然都没被人认出来。”

“我没听过你的声音。”警探保持着微笑。

她说:“看来我们是没法做交易了。但你要知道,如果处理得当,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达成很多交易。”

“免谈,”警探说,“抱歉了。”

“那我们走吧。”说完,她站起来,拿上皮包,从衣架上取下大衣。她拿着大衣走到警探跟前,好让他帮她穿上。警探站起来像绅士一样替她拿着大衣。

她转身从皮包里拿出枪,朝警探手上的大衣开了三枪。

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她还剩两发子弹。他们冲到一半的时候,她开了枪。她把两发子弹都用掉了,但第二发肯定只是条件反射。他们在她倒地前抱住了她,这时她的脑袋已经像抹布一样塌下去了。

“警探只活到第二天,”兰德尔说,他正跟我讲着经过,“这些事情是他死之前说的。我不能理解一点,他为何会那么大意。除非有一种可能,他当时在认真考虑她提出的交易,那分散了他的注意力。当然,我也不愿意那么想。”

我说很可能就是这么回事。

“朝自己的心脏连开两枪,”兰德尔说,“我听专家说根本不可能,而且我本人也一直怀疑这一点。还有一些事情你知道吗?”

“什么?”

“她其实没必要朝那位警探开枪的。我们不可能定她罪,就凭她那副长相,还有高价律师可能替她编出来的受害者故事,根本不可能定她的罪。可怜的小女孩,从廉价酒吧一路攀爬,终于嫁入豪门,但原来那帮认识她的秃鹫还是不肯放过她,最后无非就是这种故事。见鬼,雷南坎普肯定会找一帮演技很差的卑鄙老太太到法庭上去哭哭啼啼,说他们多年以来一直在勒索她,最后你给他们安什么罪,陪审团都会买账。她一开始很聪明,自己逃了,没把格雷尔牵扯进来。但在被抓住后,对她而言更聪明的做法,其实是回家。”

“噢,所以你现在终于相信她没找格雷尔帮忙了?”

他点点头。我说:“你认为她这么做有什么特别的动机吗?”

他直勾勾地看着我:“你说吧,我都买账。”

“没错,她是个杀人犯。”我说,“但马罗伊也是啊,而他绝不是个没底线的人。也许那个巴尔的摩警探并不像记录上说得那么干净。也许她看到了一个机会,不是逃走的机会——那时她已经对逃避感到厌倦了,而是对某个男人来说的一次机会,因为唯独这人给过她一次机会。”

兰德尔大张着嘴,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

“得了吧,那她也用不着对警察开枪啊。”他说。

“我不是说她是个圣人或半吊子好姑娘,她从来都不是。她那种人不被逼上绝路是不会自杀的。但她做的事情,和做这件事的方式,让她不必回来面对一场审判。你想想看,谁会在这样一场审判中最受伤?谁最无法承受这样一场审判?谁要为这场戏付出最大的代价,无论是打赢、打输,还是打成平手?是一个爱得不那么明智,但又过于深沉的老人家。”

兰德尔尖刻地说:“那只是你无病呻吟罢了。”

“没错,听起来就是这样。也许我全说错了。再会。我那只粉色小甲虫爬回来了吗?”

他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乘电梯下楼,来到市政厅大楼前的台阶。今天的天气凉爽而晴朗,你可以看得很远,但不及魏尔玛去的地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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