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督的“养廉银”与“裁撤陋规”

曾国藩传  作者:张宏杰

不搞迎送,不大吃大喝,不收礼品,管好身边人员,这些对于吏治来说,虽然重要,但毕竟都是小节。

曾国藩整顿吏治,最核心的举措是挑战“陋规”问题。晚清地方官员的主要贪污方式,是营谋“陋规”收入。

什么叫“陋规”呢?用今天的话解释,大致相当于“灰色收入”。不过每一个官员每年捞取的“陋规”是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大致数目的。比如大清王朝总督和巡抚一级的官员,平均每年的“陋规”收入是十八万两,相当于今天的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而曾国藩这个两江总督因为权力巨大,可以达到三十万两。

这些数字在当时几乎是公开的,连皇帝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但是皇帝们对这些陋规也没办法。为什么呢?因为地方官有一个收陋规的借口,叫“办公经费不足”。

办公经费不足,这确实是实情。清代的财政制度之奇葩,表现之一在于清代督抚衙门里,有正式“编制”的只有总督和巡抚本人,其他工作人员国家都不负责开支。总督和巡抚为了办公需要,要请数名师爷,每人年工资至少一千两白银。这些钱,国家不负担,要总督和巡抚自己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公家的开支,比如总督和皇帝之间通信,也就是专人往返护送奏折和圣旨,每年需要几千两白银的路费,这个钱皇帝也不出,要总督自己出。加到一起,一名总督一年需要支出数万两。

而总督和巡抚的年工资是多少呢?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因此这种财政制度简直是开玩笑。从雍正时期起,富于改革精神的雍正皇帝知道督抚们钱不够花,批给他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两江总督的养廉银是一万八千两,但是仍然不够花。

不够花怎么办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督抚们靠他们的权力,借口办公经费不足,通过“勒索下属”来自肥,让他们每年送上固定数额的钱款,就形成了“陋规”。清代官场的基本生态是大鱼吃小鱼。总督巡抚吃他直接主管的下级,布政使、各税关、粮道衙门和盐政衙门。布政使、粮道衙门则吃他们的下级,各州各县。各州各县吃什么呢?“小鱼吃虾米”,他们吃老百姓。

州县等基层政府同样面临着经费不足的问题。比如县官要负责给师爷、书吏和衙役开工资。所以他们就以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百姓收取国家税收之外的附加费。因此羊毛出在羊身上,大清帝国各级官员的“陋规”其实都是百姓的血汗。

从办公经费不足的角度看,收取附加费开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演进,陋规越来越“丑陋”。因为这份收入官不举民不究,皇帝也不好深管,所以是肥己营私的最佳空间。于是,本来收一万两就可以满足公用,他会收两万两、三万两,甚至十万两。多余的部分,装入私囊,或者送给上级。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详细分析,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我的《给曾国藩算算账(湘军及总督时期)》。

因此陋规盛行的第一个后果就是官员集体腐败。陋规的滋生和恶性发展,使得地方政府形成了从督抚到司道到知府再到州县的分肥体制。在你赠我馈中,整个官场编织成一张张关系网,官官相护,盘根错节,结成利益集团,牢不可破。

第二个后果是百姓负担过重,导致前述江南诸省严重的“浮赋”问题。

早在就任总督之初,曾国藩就开始思考陋规问题。同治元年(1862),江西全境基本恢复,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沈葆桢开始了减负改革。江西省田赋的附加税率,原来是百分之一百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之间。曾国藩与沈葆桢将田赋附加税率减为百分之五十,所有州县办公等费一概在内。

同治二年(1863)五月,江苏大部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的减税问题。“将松苏太属漕额,统按原额减去三分之一,常镇二府照原额酌减去十分之一”[《松江府续志(第13卷)·减赋全案》。转引自郑起东、史建云主编:《晚清以降的经济与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16页。],合计全省为三十分减去八分。

安徽的改革进行得稍晚。1864年,朝廷批准安徽巡抚乔松年的裁撤浮费建议。漕粮折色章程规定,漕米除部定每石折银一两三钱外,另加八钱上下作为司库提存之款,废止陋规和捐摊等费。[潘国旗:《太平天国后期清政府的“减赋”政策刍议》,《财经论丛》2006年第1期,第99页。]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曾国藩预料到改革会遇到巨大阻力。“他担心由于这项计划‘不利于官’,官府会多方加以阻挠。”因此,裁撤陋规必须以官员的汰换相配合。“他决心要弹劾那些‘违抗新章’的州县官员。”[费正清等:《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486页。]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唯须得极清廉极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曾国藩全集·书信》2,岳麓书社,2011年,第642页。]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皖北州县—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侍当附片奏之。”[《曾国藩全集·书信》2,岳麓书社,2011年,第673页。]

曾国藩的一系列举措使官员们的贪婪榨取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对澄清两江地区吏治也起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

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太平天国战争后,江南经济迅速恢复,减赋政策功不可没。西方传教士目睹了太平天国战后经济迅速恢复的情况,卫三畏写道:“1865年中国所面临的形势”,“其被破坏的程度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然而,恢复的速度—居民不仅恢复了旧业,而且重建了住所,整顿了贸易—甚至使那些一贯诋毁他们的人也感到吃惊,并转而赞誉很被人瞧不起的中国文化所显示出的复兴活力”[卫三畏:《中国总论》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92页。]。同治九年(1870),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经过瓜洲,看到瓜洲港口兴旺的景象:“荒江寂寞之滨,今则廛市楼阁,千墙林立矣”[《曾国藩全集·日记》3,岳麓书社,2011年,第382页。],回忆起十年前经过瓜洲时残破的情景,他不禁唏嘘不已。

要裁撤别人的陋规,曾国藩首先就要裁撤总督衙门的陋规。在曾国藩之前,两江总督每年可收的陋规浮动于十万两到三十万两之间。而曾国藩拒绝了其中的绝大部分。同时如前所述,他也拒绝任何昂贵的礼物。这在当时的督抚当中,是非常罕见的。

曾国藩在两江期间,生活非常简朴。

同治二年(1863),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他的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英]伯纳特·M.艾伦(Bernard M.Allen):《戈登在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78页。]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在做京官的时候,因为需要面对上级,所以曾国藩对官服是非常讲究的。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一个破瓦盆。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朱汉民、丁平一主编:《湘军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02页。]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地严苛。清代官员有一个惯例,那就是把家人接到官衙里生活。同治二年(1863),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和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治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当时先母节俭之情形矣。[曾宝荪、曾纪芬:《曾宝荪回忆录》,岳麓书社,1986年,第60页。]

欧阳夫人在家手无余钱,只能事事躬亲,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无所不为。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花十多千钱,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曾宝荪、曾纪芬:《曾宝荪回忆录》,岳麓书社,1986年,第10页。]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1868),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然后再纺纱或绩麻;中饭后,做针线活儿;晚上,则做鞋子。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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