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天津教案:曾国藩是怎么成为“卖国贼”的
1.升任直隶总督,对官场痛加整顿

曾国藩传  作者:张宏杰

捻军平定,朝野上下都彻底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环节当然是论功行赏。

当初朝廷让曾国藩回任两江负责供饷,曾国藩本来非常不情愿。李鸿章接手后,还是依照曾国藩的河防之策,才取得成功。因此朝廷对曾国藩难免有一丝愧疚。论功行赏之时,曾国藩因首倡河防之策而被授为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武英”两个大学士在大学士中居首),并于同治七年(1868)七月二十日,奉命调任直隶总督。

直隶总督是“疆臣之首”,也就是在天下督抚中地位第一,因此从两江调任直隶可以算作是对曾国藩的酬功[当然,这也是一箭双雕之举,朝廷派了非湘军出身的马新贻接任两江,湘军集团手中一个重要位置被外人接手了。]。同时,直隶官场腐败、风气败坏,地方也不安静,是朝廷的心腹之患。由曾国藩这样的能臣治理一番,也许会有起色。曾国藩赴任之前进京觐见慈禧太后,慈禧多次提及他的重点任务是练兵治吏:“直隶空虚,地方是要紧的。你须好好练兵。吏治也极废弛,你须认真整顿。”[《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127页。]

而李鸿章所得的赏封还不如曾国藩高,只获得一个协办大学士:“李鸿章等平捻有功,积年巨寇,从此肃清,朕甚嘉慰。……李鸿章以湖广总督协办大学士。”

很显然,朝廷故技重施,原来是防范湘军,现在又“扬湘抑淮”了。因为淮军现在已经是天下最有力量的武装。当然,曾国藩和李鸿章对这种伎俩都一目了然,并没有因此而产生芥蒂。

同治七年(1868)九月二十六日,曾国藩与新任两江总督马新贻办了交卸,十一月初四日,登舟北行。阖城大小官员绅民争相送别,盛况空前。曾国藩在日记中说:

途中观者如堵,家家香烛、爆竹拜送,戏台、酒席路饯者,在署之西为盐商何公远旗等一席,在水西门之外为合城绅士方伯雄等一席,又有八旗佐领等及船户等各设彩棚为饯。午正至官厅,少泉(即李鸿章)、毂山(即马新贻)及文武等送别,寄请圣安。余旋登舟,见客五次。吃中饭后,又见客三次。开船,行至下关,少泉、毂山送至下关,久谈,吴竹如亦至下关,与三人久谈。而满城文武士友皆送至下关,坐见之客十余次。……念本日送者之众,人情之厚,舟楫仪从之盛,如好花盛开,过于烂漫,凋谢之期恐即相随而至,不胜惴栗。[《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110页。]

全城的绅民百姓观者如堵,热闹非凡,“家家香烛、爆竹拜送”,这样的盛况在一个官员调离之际并不常见,民众的情感显然是自发的,以致让曾国藩感到“如好花盛开,过于烂漫”。曾国藩督江数年,得此回报,心中在“惴栗”的同时,当然更备感欣慰。

直隶总督驻保定[全称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领保定、正定、大名、顺德、广平、天津、河间、承德、永平、朝阳、宣化十一府,因为手握兵权、负有拱卫京师之重责,故在有清一代一直是最重要的一个总督职位。],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曾国藩全集·奏稿》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13页。],“此间吏治极坏”[《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516页。]。他发现,有的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至于官员贪墨不法的传闻,遍地皆是。

曾国藩决心对当地官场痛加整顿,“大加参劾”。同治八年(1869)四月,曾国藩第一批就参劾了十一名劣员。这十一人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大都是捐班出身,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曾国藩全集·奏稿》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52页。]。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名单,参劾劣员八名。

汰换官员之外,曾国藩整顿直隶吏治的另一个着力点是清理积案。直省“风气甚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级官员懒于公事。曾国藩发现直隶积压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达一万二千余件。这些案件,有的拖了二三年,有的一拖就是八九年。曾国藩说:“吏治之疲,民生之困,端由于此。”[《曾国藩全集·奏稿》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48页。]

曾国藩接印视事仅一个月时间,就拿出了积案处理方案,规定上司要下属查明或办理的事,都要明定期限,违限记过,凡小过达到六次,大过达到三次,就要撤差罢官。

在他的严厉督促下,整个直隶官场迅速行动起来。到同治九年(1870)二月初二日,也就是曾国藩接直隶总督印一年后,曾国藩奏报说,已经结清了同治七年以前的旧案一万二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来的新案两万八千一百二十一件;现在旧案只剩九十五件,新案只剩两千九百四十件。

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三万余件复杂的新旧案件据实迅速结案,实在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见曾国藩付出心血之巨大。接印半个月后,他在家书中这样告诉儿子曾纪泽:“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无要紧者,皆刑名案件,与六部例稿相似,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蜡矣。”[《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09页。]

直隶总督的工作量,是两江总督时的三倍。每天居然抽不出一点儿时间来读书,以至让曾国藩感觉每天过得味同嚼蜡。

不过曾国藩的心血没有白费。他的所作所为给全国各省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他制定的《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及《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切中时弊,有可操作性,不久就被朝廷多次印行,颁发各省,以便各地督抚参照执行。

就在曾国藩拼了老命,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著名的“天津教案”,打断了他的吏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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