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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男孩邪邪的善举”战时灯火 作者:迈克尔·翁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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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饭店的地下室里,九个巨大的洗衣筒漫无止尽地旋转着。这里是一个灰色的宇宙,没有窗子,不见天日。我跟汤姆·康福德和一个叫托尔罗伊的人搭档,把桌布扔进去,等机器停下后,把那些桌布拽出来,走到房间另一头,放到其他的机器上,那些机器会用蒸汽把桌布一下下地拍平。无论我们穿什么,到头来都会湿答答地粘在身上,等到要把那些烫过的桌布放上推车,一路推去宴会厅之前,我们总要先脱个光溜溜,把衣服放到绞水机里拧干。 第一天来上工,我想着回家以后要把工作的情况详详细细地说给蕾切尔听。可到最后我全都憋在了肚子里——刚开始的时候那只不过是我为肩膀和双腿的酸痛而感到的尴尬,以及我从给晚上准备的甜点推车上偷吃了一块蛋糕而涌起的窃喜。回家后我所做的只是把自己还没干的衣服晾到栏杆上,随后便爬上了床。现在我的生活就像一只天天累到精疲力竭的井底之蛙,连我的监护人也难得见到了,因为他是在一千根辐条汇集的枢纽之处忙碌的人。在家里,我哪怕只有一点点想抱怨的苗头他都拒绝听下去。我在上班的时候干得怎么样,受到了怎样的对待,他一点都不关心。 有人来问我,要不要加份晚班,拿一点五倍的工资,我欣然接受了。我成了电梯操作员,无趣至极,隐形在天鹅绒衬里的轿厢内,隔天晚上我又换上白色外套来到盥洗室,假装自己对客人们很重要,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用我帮什么忙。小费当然多多益善,可我当班那几晚什么小费也没挣到,回到家总得过半夜了,接着还得六点起来。不,我更喜欢洗衣间的活儿。有一次,午夜都已经过了,某个派对结束后,有人告诉我,要我去帮忙从地窖往外搬艺术品。重要的雕塑和画作显然在战时都搬出了伦敦,藏到了威尔士的页岩矿里。略逊一筹的作品则藏在旅馆饭店的地下室里,暂时被人们遗忘了,不过现在正陆陆续续地拿出来重见天日。 我们当中没有谁真正知道标准剧院下面的隧道究竟延伸到多远,它们有可能绕遍了整个皮卡迪利广场,不过那下面热得令人难以忍受,晚班员工跑来干活儿的几乎全都脱光了,然后费力把那些一样脱得光光的雕像从黑暗中搬出去。我的工作是手动操作电梯,把那些男男女女的雕像——有的缺了胳膊少了腿,有的很庄严地躺着,脚边趴着几条狗,有的正在和牡鹿搏斗——从地下隧道的迷宫里往上运到前厅。有那么一阵,整个大堂看着就像客人抵达高峰时一样。蒙着灰尘的圣徒们,有的腋下还挎着箭盒,彬彬有礼地排成一长队,就像是在等着登记入住。我挨着一位女神伸手去转动铜把手,好让我们能往上一层,由于货梯空间有限,移动不便,都轻轻顶到了她的上腹部。然后我拉开电梯的格栅,它们全都上了滑道,散开到大厅中去了。居然有那么多圣徒和英雄是我从来都不知道的。拂晓之际,它们各自踏上旅程,去往伦敦城中各家博物馆和私人收藏之所。 那个短暂的假期过后,我在学校的盥洗室镜子前仔细打量自己,想看看有没有变化,或是学到了什么东西。随后,我就回去上课,继续学我的数学和巴西地理去了。 蕾切尔和我常常会比赛,看谁学镖手学得像。比如说他走路有点鬼鬼祟祟,好像在为接下来的某一刻积蓄力量(也许他在等待“schwer”,蕾切尔说)。姐姐总是学得比我像,她能演得就像踩着小碎步在躲避探照灯一样。镖手跟蛾子不一样,他是能快就快的。在有限的空间里他特别如鱼得水。毕竟,他年纪轻轻就取得了成功,为自己赢得了皮姆利科镖手的名号,习惯了在小小一方拳击台上屈膝低头的姿态。我们都认为(这有点不公平),他在生活中的某个阶段在一个同样有限的、九英尺乘六英尺的空间中待过几个月——监狱的牢房。 我们对监狱怀有浓厚的好奇。母亲离开前的一两个星期,蕾切尔和我学着《最后的莫西干人》[美国作家费尼莫尔·库珀的著名小说,其中有白人霍克伊为了寻回恋人而进入印第安人营地追踪的情节。]中的追踪者的样子,决定要尾随她去伦敦城的另一头。我们换了两次巴士,然后惊恐万分地看到母亲和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说了几句,那人握着她的手肘,引着她进入了温华德·斯克监狱[位于伦敦西部的一所监狱,于1875—1891年建成。]的高墙内。我们俩灰溜溜地回到家里,想着再也不能见到她了,便坐在空落落的客厅里,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好。结果等母亲踩着点儿回家做晚饭的时候,我们俩简直更发蒙了。其实在那只箱子被发现后,我心里隐隐约约地觉得,母亲根本就没有去远东,而是老老实实地回到了那些监狱的大门里,为自己曾犯下的某种罪行,去服她推迟了的刑期。不管怎么说,要是我们的母亲都能进监狱的话,那么样子明显更无法无天的镖手就怎么着也得是蹲过大牢的。我们觉得他是那种可以轻轻松松地从让人幽闭恐怖的隧道中越狱成功的人。 在下一个假期我在标准剧院又找到了一份活儿,洗盘子。这次,我的身边有了许多伙伴,最棒的是能听到很多很多讲出来或编出来的故事。有个人讲他怎么搭一艘波兰船,跟鸡待在一起偷渡进了英国,然后又怎么身上粘满鸡毛,跳进了南安普顿那儿的海里;又有个人讲他是一位英国板球选手的私生子,这名板球手在安提瓜和西班牙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首都。]超越了边界,把他母亲给弄上了床[这里作者是在暗指一本名为《超越边界》的书,该书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作家C.L.R.詹姆斯于1963年出版,讲述了板球在其家庭历史中所起的作用。]——所有这些自白都是以很戏剧性的方式大声喊出来的,讲的时候身边三百六十度都被盘子叉子相互碰撞的声音和自来水像时间一样从龙头里流出来的声音给包围着。我现在十五岁了,很喜欢这个。 在彼此错开的午饭休息时间,洗碗声停了下来,这里也就换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氛围。一两个人坐在一张硬椅子上享用三十分钟的午餐,其他的人就席地而坐。这时候关于性的趣闻轶事就登场了,会用到“屄”之类的字眼——有涉及姐妹之间的,有兄弟之间的,有最好朋友的母亲如何诱惑和调教少男少女,其出手大方和事后毫不纠缠都是大部分听故事的人在真实生活中见都没见过的。这其中要说谁能把性交这事儿讲得长久,讲得仔细,讲出各种花样,那还得数恩科玛先生。恩科玛先生脸颊上有一道疤,这让他颇引人注目。只要是他一开讲,就能占据整个午餐休息的时间。在休息结束后继续洗盘子洗锅的整个下午,我都依然被听到的故事弄得心旌荡漾,久久不能平复。要是运气好,第二天或是第三天恩科玛先生就在我旁边的一号洗碗槽洗碗,那么他的故事——像是关于我这位新朋友青春时代的一部漫长而又错综复杂的连续剧——就会继续下去,又冒出充满情色的一集来。他的故事营造了一个魅力无比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的是时间,丈夫似乎总是不在家,也不会有孩子来搅局。年轻时的恩科玛先生曾经从一位拉弗蒂太太那儿学过钢琴课,仿佛要为他所有那些貌似虚构的故事添加一个高潮,某天下午当我们十二三个人正在为晚上要搞的活动装饰某个宴会厅中的舞台时,恩科玛先生拖过一把椅子来在钢琴前坐下,接着就当着各自忙活的我们,弹了一首很华丽的曲子。一曲弹罢用了十分钟,我们全都呆立当堂。他没有跟着唱,只是用训练有素的双手拂弄着琴键,姿态那样煽情,那样充满智慧,由不得我们不充满震惊地发现,之前以为是他编出来的那些故事居然全都是真的。弹完之后,他在钢琴前面又坐了半分钟,这才轻轻地合上琴盖,仿佛这行为本身才是故事的结尾,故事的真相或证明真相的证据,证明了在距离皮卡迪利广场四千英里之遥的蒂罗歇小镇上那位拉弗蒂太太教会过他的东西。 那短短一段讲故事的时光对我当时这么一个孩子造成了什么影响呢?每当我想到那一段段故事,脑子里浮现的并不是脸上带着伤疤的四十六岁的恩科玛先生,而是哈利·恩科玛,一个孩子,跟我听故事时一样大,就是那时拉弗蒂太太给了他一大杯刺果番荔枝,叫他坐下,问了他一些很平常的问题,问他这辈子想做什么。我相信,如果有什么东西是编出来的,就只能是他随便向那一小撮午餐时间听众加以生动描述的和性有关的段落,有了点年纪的人总是会把从后半段生活中得来的知识覆盖到相对更纯真的年轻时代上去。要看真相得看那个男孩,脸上长着疤或者也许当时还没疤,跟另两个送货的男孩一起来到拉弗蒂太太家那会儿。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问他:“你跟我儿子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对吧?”哈利·恩科玛说:“是的,夫人。” “你这辈子想做什么呢?”他当时眼睛看着窗外,没在认真听她说话。“我想进乐队,打鼓。” “哦,”她说,“打鼓谁都会。不,你应该学钢琴。” “她是那么美。”我依然记得恩科玛如此说道,他用小说般的技巧向我们大家描述了她彩色的裙子,她纤细的裸足,她有点黑瘦的脚趾,和那些脚趾上涂着的淡彩。这么多年以后他依然记得她手臂上清晰的肌肉线条。因此,就像哈利·恩科玛一样,我不加任何怀疑就爱上了这个女人,她就是懂得该如何跟一个少年说话,愿意花时间听他说,认真考虑他说的话;又或者,根据哈利长大以后的讲述,她接下来要讲的话,她的停顿,她从冰箱里拿来一些东西,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为后来将发生的那些关于性的故事作准备。我们坐在标准剧院的洗碗槽边的地板上,恩科玛先生高高地坐在仅有的两把椅子中的一把,跟我们讲起这些故事,我们之中既没有人能想象这样的故事,也没有人做好听这种故事的思想准备。 他说,她的双手像树叶一般落到他身上。在他进入她的身体后——这奇妙而又令人惊奇的魔法——她的手掌将他的头发从脸那里开始轻轻向后抚摸,直到他的心跳不再加速。这种感觉就像每一根神经都终于安静了下来。他渐渐意识到她大部分衣物都还穿在身上。到最后感觉变得急促起来,既没有不安,也没有痛苦。然后她慢慢地脱去了衣服,斜向一边侧过身子,把他的最后一滴也从他身上舔走。他们在一个室外的龙头下洗澡。她把三四桶水替他兜头浇下,清水顺流而下,他的身体突然有种惶惶然的感觉。她又把水桶举起来,清水沿着她的身体流下,她的手顺着水流轻柔地滑下,洁净着自己。“你可以在世界的其他地方开音乐会,”后来,她在另一个下午如是对他说道,“你想这样吗?” “想。” “那就让我来教你。” 我静静地坐在地板上,倾听着这种美好的分享。我心中早已知道,这份美好不存在于世界的任何其他地方,它只能发生在梦中。 厨房和升往宴会层的员工专用电梯之间是一个摆放手推车的大厅,我们会在这里进行一种名为抓挠球的游戏。无论关于性的逸闻趣事讲到了什么程度,也无论员工们有多累,午餐休息时段的最后十分钟都是用来玩抓挠球的。我们分成两队,每队各五个人,在六英尺宽、没有铺地毯的长方形水泥地上互相朝着对方发起冲锋。抓挠球的技巧倒不怎么在于传球或跑位,而是在于平衡和蛮力。玩的时候你得用力把你们队的阵线向前推进,由于这样做的时候大家都不出声,所以心中的怒火就显得更加狂暴。没有出声的咒骂,哼哼哈哈的叫喊,或是痛苦的叫唤来泄露正在手推车大厅里发生的无政府状态,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旧时默片中的骚乱。只有鞋子与地面摩擦的吱嘎声和身体倒地的声音能泄露出我们正在无法无天地胡闹。之后,我们躺卧在地面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喘了一会儿就起身回去工作了。恩科玛先生和我回到大洗碗槽边,把易碎的杯子伸进旋转着的鬃毛刷里,半秒钟之后再漫不经心地把它们扔进开水里,等它们从水里弹上来的时候负责擦干的人就顺手抄起,把它们堆成堆。十五分钟里可以洗掉一百多只玻璃杯。盘子和刀叉花的时间要长些,但眼下有别人在干,这里只有哈利·恩科玛和我,我们最近对午餐时间故事的热度有所减退,有点像是需要睡觉了,这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们耳朵里只有厨房的巨大噪声,龙头里汩汩地淌着水,湿漉漉的大刷子在我们面前嗡嗡地鸣叫。 为什么我到现在还记得标准剧院的那些日日夜夜呢——一个男孩青春岁月中的春日碎片,一段看似不那么重要的时光?我在卢维涅花园遇到的男男女女相对要更劲爆,在我的生命旅程中会变得更重要。也许因为那是男孩唯一孤独的一段时光,一堆陌生人中的一个陌生人,在那些和他一起在洗碗槽边工作或是在同一个队里玩抓挠球的人当中,他可以自己选择盟友或敌手。在我不小心打破了蒂姆·康福德鼻子的时候,他需要对自己的伤加以掩饰,这样他下午才能继续工作,不会失去他的工资。他在那儿晕晕乎乎地坐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到水龙头下面把衬衫上的血渍搓掉,然后再回去把碎木地板清洗干净,好让它在宾客们到来时变干。到晚上六点,大多数在一层工作的员工会离开大楼,就像真正的主人回来之前,小鞋匠必须消失。 到现在为止,蛾子一直都对我怎样适应工作和我惹上什么样的麻烦丝毫不感兴趣,这让我很高兴。我隐瞒了自己学到的东西,不仅瞒着他,也瞒着姐姐,之前我跟她一直都是分享一切的。哈利·恩科玛的性故事到此为止了,但和拉弗蒂太太度过的那些下午会留存下去,和哈利也会有一段短暂的、试探性的交往。我记得我们在两三次一起去看的足球赛上大呼小叫,或者在让人精疲力竭的一天终结时互相比较被开水烫过的手和手指上皮肉的褶子——甚至是在那些能把钢琴弹到令人吃惊,能把一房间的标准剧院工人给变得鸦雀无声的灵活手指上。他那身弹钢琴的本事最后不知怎样了?他如今已届中年了。就我所知,哈利还会把别人带到角落里讲他的故事。可拉弗蒂太太许诺给他的未来去了哪里?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我跟他断了联系。我们俩曾经一起走着去巴士车站,如果我们同时收工的话。我回家只要三十分钟不到。他要换两路车,花上一个半小时。当时我们俩谁都没想到过要去对方那里玩玩。 *** 时不时地,会有人管蛾子叫“沃尔特”,但我和蕾切尔觉得我们替他起的名字有一种模糊的特质,对他更合适。我们对他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印象。他真的在保护我们吗?我肯定期望能得到一些真相和安全感,就像一个六岁大的男孩曾跑去他那里,想要逃脱自己危险的父亲。 举个例子来说吧,塞满我们家房子的一个个人,蛾子究竟是按照什么标准选来的呢?对于他们的存在,蕾切尔和我怀有幸灾乐祸的兴奋,尽管我们知道这样不对。如果母亲能想到从她所在之处给我们打个电话,我们毫无疑问会对她小心翼翼地编谎,说家里一切都好,不会跟她去提那会儿正好挤到家里来的那拨陌生人。现在这一屋子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常的家庭,哪怕连海滩边的瑞士人罗宾逊一家[出自瑞士牧师约翰·戴维·怀斯创作的系列童书《瑞士人罗宾逊一家》,最早出版于1812年。]都不像。整座房子倒更像一所夜间动物园,里面的鼹鼠、寒鸦和各种蹒跚而行的野兽碰巧成为了下象棋的人、一个园丁、一个或许是专偷灰狗的贼和一个行动迟缓的歌剧演员。如果我现在尝试回忆他们之中某一两个人的活动,浮现在我脑子里的会是超现实的、不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一个个瞬间。一想起弗洛伦斯先生,随便举个例子,我就仿佛看到他在用送烟器,他通常用那玩意儿让他养的蜜蜂变得平静和迟钝,朝着达利奇画廊警卫的脸上喷烟,让他吸进由柴火和一种催眠木炭混合产生的烟。这一幕发生时,穿着制服的警卫双手绑在椅背后,喷了一会儿后,警卫的脑袋耷拉了下来,像睡着的蜜蜂一样平静。于是,当我们走出画廊时,就能带走两三幅水彩画,而弗洛伦斯先生则对着那张已经没有知觉的脸喷了最后一口烟。“得嘞!”他平静地叫了声,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仿佛自己画了一根毫无瑕疵的直线,然后把热乎乎的送烟器递给我,叫我替他收好。我脑子里收藏了很多这类不完整又带点罪恶感的瞬间,毫无意义,一如母亲行李箱里那些没派上用场的物件。事件的时间顺序已然散乱,出于不知何种的防备心理。 每天我和蕾切尔先坐巴士,再从维多利亚站坐火车前往各自的学校。在上课铃响十五分钟前,我快步融入其他男孩,他们正在兴高采烈地谈论着头天晚上播出的广播剧,《迷案时间》或者那种基本都是靠重复股市术语来当梗的半小时一集的喜剧。不过我现在已经很少听那些节目了,就算想听,也总是会被顺路来看蛾子的访客们打断,要么他会带我们到城里去兜风,等回到家里早就没了力气,提不起兴趣来听《迷案时间》了。我敢肯定蕾切尔和我一样,从来都没有点破过我们的家庭生活其实变成了什么样子——镖手的出现,养蜂人依然处于云山雾罩中的往日劣迹,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父母已经“离开”了。我怀疑她和我一样,装出一副听过这些广播节目的样子,跟着别人一起点头一起笑,号称被根本没听过的惊悚广播剧吓得不轻。 蛾子有时候会出去个两三天,事先往往不打招呼。我们自己吃晚饭,第二天一早一路奔波去上学。他会在事后提到,说镖手开着车来巡视过,以确保这儿“没有变成一片火海”,所以我们是完全安全的,尽管想到镖手那些晚上就在我们附近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安全感。其他一些晚上我们也听到过他的声音,在午夜时分放下我们的监护人时,他把他那辆莫里斯牌汽车的发动机折腾得直突突——那是他同时踩下了变速器和刹车,而当他驾车扬长而去,我们能听出他那带着醉意的笑声飘满了整条街。 爱听音乐的蛾子似乎对镖手身上明显的无法无天的气质视而不见。这位前拳击手做的每件事都显露出危险的倾向,有马上就要失控的感觉。最糟糕的是和他一起在塞得满满的车里坐车的经历。前排总是他和蛾子,而我和蕾切尔,有时候外加三条比赛用的灰狗吵吵嚷嚷地挤在后排,一路朝着怀特查普尔奔去。我们甚至不确定那三条狗是不是属于他。镖手很少叫它们名字,它们肌肉紧绷地坐在那里,身体微微颤抖,膝盖骨顶着我们的大腿。曾经有过一条狗喜欢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脖子上,用它温暖的肚子顶着我,像给我戴了条围巾。有一次,车子开到克拉彭附近,它不知是害怕还是憋急了,居然尿了起来,尿在了我的衬衫上。我本来等那天赛完狗还想去一个学校里的朋友家的,这么一来可就尴尬了。我刚一抱怨,镖手就大笑起来,止也止不住,后来好一番手忙脚乱,左躲右闪,才算没撞到交通指示柱上。不,在他身边我们一点都不觉得安全。很明显看得出来,他也只是勉强将就地带着我们,如果有的选,他更愿意我们待在“沃尔特的家里”,他就是这么叫我们父母家的。他开的车是他的吗?对此我有点疑问,因为我注意到那辆蓝色莫里斯上面的号码牌频繁变换。不过蛾子倒是很乐意由着他去。性情羞怯的人会出于伪装的目的被这样类型的人吸引。不管怎么说,每次蛾子离家时我们感受到紧张,倒不是因为我们的监护人不在了,而是因为我们知道镖手得了允许来照看我们,而他对此又是很不情愿,一点都不上心的。 有一天,我因为一本书不见了跟蕾切尔打了起来。她不承认拿过,可我随即就在她房间里找到了那本书。她张开双臂就朝我脸上打来,我也掐住了她的脖子。正厮打着,她突然不动了,朝后倒了下去,开始浑身发抖,脑袋和脚后跟嘭嘭地砸着地板。接着她发出猫一般的一声叫,瞳孔滑向旁边,翻出了白眼,手臂依然在空中挥舞着。就在这时门开了,楼底下喧闹的人声顿时涌入,随后镖手走了进来。他一定是正从蕾切尔的房门口经过。“走开!”我吼道。他没搭理我,随手关上门,跪到地上,拿过我的书,被偷的那本《燕子号与亚马逊人》[英国作家亚瑟·兰塞姆(1884—1967)最初出版于1930年的一套系列探险小说。],趁着蕾切尔张嘴吸气的当口一把塞到她嘴里。他从旁边的床上扯过一条毯子来给她盖上,然后躺到她边上,用双臂箍住她。就这么一直箍着,直到房间里只剩下她平静的呼吸声。 “她偷我的书。”我紧张地小声说道。 “拿一些冷水来。用冷水擦脸,给她降温。”我照做了。二十分钟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平静地躺在地板上,耳畔可以听到楼下蛾子那些熟人的说话声。 “以前发生过吗?” “没有。” “我以前有条狗——”他随随便便地说道,“也有癫痫。时不时地就会像爆竹一样炸开。”镖手靠在床沿上,朝我眨了眨眼睛,然后给自己点了根烟。他知道蕾切尔讨厌自己在她身边抽烟,可这会儿她只是一声不吭地看着他。“这书就是坨狗屎。”他一边用手指摩挲着封面上蕾切尔的咬痕,一边带点郑重地说道,“你要照顾好你姐姐,纳撒尼尔。我以后会教你该怎么做的。” 这可真是太让人吃惊了,皮姆利科镖手居然也有展现出另一面的时候。那天晚上他表现得那么善良,而蛾子的派对依然在楼下进行着。 在那时候,人们对癫痫的影响还有着更多的恐惧,还认为频繁发作会伤害人的记忆力。蕾切尔在图书馆读了相关资料后跟我提起过这些有限的见识。我想,我们总是选择最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的生活,对我来说那就是一个遥远的村庄,一个用围墙围起来的花园。但蕾切尔把这些顾虑都给抛到了一边。“生活就是‘schwer’(困厄)。”她会这样对我说,一边用手指做出表示引号的动作。 *** 一个经常跟镖手一起外出的女人开始会溜达到我家来了,要么陪着他来,要么是在约定好的时间来跟他碰头。她第一次来的时候,镖手到得太晚,没能赶上跟我们介绍她是谁。姐姐和我当时刚从学校回到家,因为他不在,只好跟她作了自我介绍。这意味着我们把她给看了个够。我们讲话都很当心,没有跟她提镖手之前带到这里来过的几个女人,这让我们回答她关于镖手的提问时显得很傻,就好像我们不仅记不太清楚他平时的交往,甚至连他平时做些什么、也许会去的地方都不记得了。我们知道,他心里有什么,喜欢自己向对方坦白。 不过,奥利弗·劳伦斯,也就是那个姑娘,还是让我们感到有点意外。镖手是个对于女人应该在世界上扮演何种角色抱有挺强偏见的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选择约会对象时似乎有一种自杀式的倾向,那就是,他总喜欢挑选性格极其独立的女人。交往不久,他就会对她们加以考验,那就是带她们去诸如怀特查普尔或温布利大球场这样人多、声音嘈杂的地方去看体育赛事。那种地方说不了悄悄话。这种带有三重功能的考验在镖手看来能给她们带来足够刺激。再说,也没有什么别的公共场所能让镖手有兴趣前往了。他一辈子都没进过戏院。一想到要去看别人以假当真,或是在舞台上说出事先写好的对白,他就觉得这事儿很不靠谱。他是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所以他需要听到耳朵里的东西让他觉得可靠才行。只有电影对他有点吸引力,不知什么原因他相信电影里演出来的东西还是有点真实性的。不过能把他给迷住的女人似乎一点都不是那种谦卑恭顺的,或是三言两语就能糊弄住,会开开心心照着他画下的道道来行事的无知少女。之前有一个是画壁画的,另外一个,在奥利弗·劳伦斯跟他分手以后找的,是个言辞咄咄逼人的俄国女人。 奥利弗·劳伦斯,就是第一次下午独自来到我们家,害得我们三个只能自我介绍的那个,是个地理学家和人种学家。据她告诉我们,她经常在赫布里底群岛[位于英国的苏格兰西部沿海。]记录风海流,其他时候则在远东独自一人旅行。这些职业妇女的身上都存在着某种东西,这种东西表明,在她们和镖手的关系中不是镖手选择了她们,而是她们选择了镖手。就仿佛是奥利弗·劳伦斯这个研究遥远文化的专家突然偶遇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让她想起了一个几乎已经灭绝了的中世纪族群,一个对于在过去几百年中引入世上的主要礼仪一无所知的人。她面对的是一个从来没听说过世上有人只吃素食或者要为女士开门让女士先于他们进入房子的人。这个男人似乎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冻结了,又或许他是从某个最近刚被发现的部族里跑出来的,现在却在她自己的家乡奇迹般地引起了注意,试问还有什么样的人能比他更让奥利弗·劳伦斯这样的人着迷呢?然而女人们在如何与镖手开始交往上似乎没有多少选择。游戏规则都是他定的。 在奥利弗·劳伦斯为了等待自己的新情郎而跟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时间里,她以一种大感奇妙的语气跟我们讲述了他们第一次共进晚餐的经历。他在蛾子的朋友堆里找到她,然后就把她带去了一家希腊餐馆。那餐馆形状狭长,只有五张桌子,灯光像潜艇里一样昏暗。镖手向她提议,通过分享一顿山羊大餐和一瓶红酒来敲定他们刚刚建立起的亲密关系(其实还没有,但很快会有的)。当时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念头闪过她的脑际,某种类似大风警报的东西?不过她默许了。 “把做熟的羊头端上来。”他向侍者要求道。那个黑暗的、可怕的句子他说得云淡风轻,仿佛他要的只是一枝茴香。她一听羊头脸唰地就白了,旁边的顾客开始放慢用餐的速度,想要看看即将发生的这场情人之间的竞赛。镖手或许不喜欢戏剧,但接下来的是一场斯特林堡[奥古斯特·斯特林堡(1849—1912),瑞典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世界现代戏剧之父。其戏剧以细腻的情感刻画和极强的艺术震撼力而著称。]式的演出,持续了一个半小时,观众总共有五六对儿。我们都知道镖手是个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的人,每次我们在赛狗季跟他一起坐车,他会一边开着他的莫里斯,一边敲开两三只生鸡蛋,吃完就把蛋壳朝后排座上一扔。不过在这家名为阿吉罗普洛斯之星的餐馆里,他吃得不慌不忙,异常笃定。奥利弗·劳伦斯坐在我们面前的一把硬背餐椅上,把当时的情形重演了一遍,描述了她吃羊时的各种心理活动,每一丝的坚持和拒绝。当时摆在她面前的,她敢肯定,是在帕丁顿附近某人家地下室里宰杀的一头羊的尸体,而她不得不让自己经劝说,经强迫,也有可能是经施法后——她不敢肯定是哪种,她已经不知道了,这些就像一场噩梦般让她茫然无绪——去吃掉它。 再回来说羊头。 最终获胜的是镖手,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他所期待的亲密关系的确于几小时后在他的公寓里发生了。两瓶红酒起了作用,她跟我们说起此事的时候依旧有点意气消沉。或许是因为他那么信心满满地相信自己是对的,自信到他无须为了吃羊头和她不得不恨恨地吞下去的一只羊眼睛而多费口舌。那只眼睛吃起来就像鼻涕。她真的用了这个词。而羊头吃起来就像……就像……像什么来着,她不知道。她吃了,因为她看得出来他相信她会吃的。这是让她永远也难以释怀的事情。 等到镖手来到我们家,说了一堆不太可信的迟到理由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心里认定了我们喜欢她。 她跟我们说到过亚洲和地球的南北极,那口气就好像是在讲伦敦的偏远市镇,很容易到达似的。她说起这些地方时用的声音不同于她描述自己那顿希腊餐时用的,当时她那种声音给人一种深陷重围的感觉。我们问她从事什么职业,她很精确地给出了她的研究对象。“Eth-nog-ra-phy.(人种学)”她把一个个音节慢慢地说出来,仿佛我们会一截一截地听写下来。她提到了自己的旅行之乐,告诉我们她曾在南印度的三角洲地区,乘着一艘只装着最小的二冲程发动机的小舟,漂流在犹如盘肠般的河流之上。她跟我们描述了季风的瞬息万变——刚才还浑身透湿,可五分钟后衣服就被大太阳给烤干了。她提到过有一个被灯光映成粉红色的帐篷,里面放了一尊一位不太重要的神的小雕像,雕像的阴影里凉爽宜人,而外面的世界却酷热难当。她给我们描述的这些东西正是母亲或许会写信告知的。她曾经去到过安哥拉的奇洛安果河流域,那里的人们对祖先有着超乎寻常的崇拜,乃至他们用鬼魂取代了神祇。她说的话全都闪耀着活力与才智。 和镖手一样,她也是又高又瘦,一头蓬乱的头发引人注目。我敢肯定,这是由她经历过的各种风霜雪雨给反复塑造出来的发型。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人。我怀疑,如果有哪头羊是她亲手在某片土耳其草原上宰杀的话,她一准儿是能把它吃下去的。伦敦的室内世界肯定令她精力无处发泄。现在回头看看,也许正是她和镖手之间的极端差异使得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我们的预期。然而不管他对她存在着怎样的吸引力,她似乎也同样按捺不住要重新上路的冲动。也许她当时正好想要休息一下,需要留在伦敦写报告,写完之后就又要离开了。那个粉色帐篷中的小小神祇在诱引着她再度拜访,而这意味着把所有的情感羁绊和与家庭生活有关的坛坛罐罐都抛到脑后。 不过最让我们感到奇妙的还是蛾子和她的关系。奥利弗·劳伦斯和镖手在几乎每件事上都意见相左,他们发生冲突通常是在我家客厅,有时候更糟,就发生在镖手那说话都带着回响的狭小汽车里。蛾子夹在他们两个中间,总是保持中立,拒绝站队。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他明显在职业方面需要镖手的帮忙,然而尽管我们都知道她很可能只是短暂的过客,蛾子却对她颇有好奇心。我们很喜欢待在他们三个旁边,看他们三个斗嘴。此时的镖手已经比我们初见他时显得更加复杂,更有城府了,尽管他身上有着这么样一个致命伤,那就是偏偏喜欢能和他对着干的女人。不过这可不是说他会改变自己的想法。我们喜欢看蛾子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喜欢看他在镖手和奥利弗·劳伦斯呛出真火来的时候左右为难。突然之间,他看上去就像个服务生领班,除了把打碎的玻璃杯收拾掉之外无能为力。 到我们家来过的人中间,奥利弗是唯一头脑清醒,能作出明确判断的人。她对镖手的看法一直都没变过。她承认他有凌厉而又独特的魅力,也知道他有令人讨厌的地方。她告诉我们,在看到位于鹈鹕大台阶的他那套乱得一塌糊涂的公寓后,对其所展现的纯爷们儿的品位实在是既大感惊骇,又为之深深吸引。我也看到她对蛾子的犹疑,一直都吃不准他到底是一股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力量。他对镖手,她现在的、暂时的情人到底具有怎样的影响力?对于她结识的这一对孤儿似的少男少女,他算是一个善良的监护人吗?她总是对性格的可能性感兴趣。她对别人的性格细细估量,能够从细微的小事,甚至是模棱两可的沉默中,看出一个人的性格来。 “城市生活有一半是发生在夜晚的,”奥利弗·劳伦斯曾经这样提醒我们,“道德到了夜间会变得更不稳定。晚上会有出于需要而食肉的人出现——他们或许会吃小鸟,吃小狗。”奥利弗·劳伦斯说这话时更像是心里对自己思想的翻检,从知识的阴影中传出的一段独白,某个她自己还不是很肯定的想法。有天晚上,她非要我们和她一起坐巴士去斯特里特姆公地,然后沿着那里缓缓的上坡一直走去鲁克里。蕾切尔面对那片黑暗的开阔地心中有些忐忑,就借口说天气有点冷想要回家。但我们仨还是坚持一路走了下去,最后走进了树林。城市就此在我们身后突然消失。 从周遭传来了各种无可名状的声响,有的是飞行的声音,有的是串串的脚步声。我可以听到蕾切尔的呼吸,但从奥利弗·劳伦斯那里没有任何声音传来。随后,她在黑暗中开始说话,为我们辨析那些几乎细不可闻的声音。“今晚天气温暖……那些蟋蟀鸣叫的音高是D……它们的叫声甜美而又平静,不过那其实是翅膀摩擦发出的,不是通过呼吸,它们如此频繁地应和说明一会儿要下雨。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天色这么黑,云叫月亮给挡住了。听。”我们看到她那颜色稍浅的手指着我们旁边靠左的地方。“那边像刮擦一样的声音是只獾,那不是在挖掘,是爪子在地面移动。真的,那听上去会更轻柔一些。也许是刚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吧,在它的脑袋里还留着小小的、凹凸不平的噩梦残片。我们都有噩梦。对你来说,亲爱的蕾切尔,那或许是想象发病时的可怕。但在梦里其实无须害怕,就像我们在树底下走就不用担心下雨一样。这个月份很少会有闪电,我们很安全。咱们接着走吧。蟋蟀也许会跟着我们一起走的,树枝上,灌木丛里,到处都是它们,到处都是高音C和D。等到了夏天快结束它们产卵的时候,叫声还能达到高音F呢。那些叫声像是从高处向你落下来的,是不是?看来这对它们来说是个重要的夜晚呢。请记住这点。你自己的故事只是一个故事,或许还不是重要的那个。自我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在我还是个男孩时,我觉得她的声音是我听到过最平静的。那里面没有任何争辩的意思,只有仿佛触手可及的好奇心,好奇于所有让她感兴趣的东西,而那份平静会让人不由得跟她亲近起来。白天她总是会在说话或倾听时望着你的眼睛,全心全意地跟你在一起,就像那天晚上她跟我们两个在一起时那样。她想让我们记住那个夜晚,我也的确记住了。蕾切尔和我,如果身边没别人的话,本来是不可能走出那片黑暗树林的。可是我们都相信,奥利弗·劳伦斯能在她的头脑中捕捉到来自远处的一点微光,或是风速的细微改变,让她准确地得知自己身处何方,又该往何处前行。 不过也有些时候,她会落入一种别人不会有的轻松状态,然后无忧无虑地在卢维涅花园我父亲的那张皮椅上睡去,双手枕在身下,浑不顾房间里满是蛾子的朋友。此时她脸上依然一副专心致志的表情,仿佛还在接受着信息。她是我见到过的第一个女人,其实连男人都算进去她也是第一个,会当着别人的面这样随随便便地睡觉,不觉得有任何不好意思。半小时之后,当其他人开始倦意袭来,她神清气爽地苏醒,拒绝了镖手略显缺乏诚意的开车送她回家的建议,大步走进黑夜——仿佛此刻她头脑里装了新的想法,正盼着要独自步行穿过这个城市。我会跑上楼去,从卧室窗口往下看,看她走进又走出一泓泓街灯的光晕。我能听见她轻轻吹着口哨,仿佛是在回忆某个调子,某段我所陌生的旋律。 虽然我们一起有过几次夜晚同游的经历,但我知道奥利弗的职业通常是在白天工作的,在海岸线上测量大自然的影响。她在还只有十几岁,战争刚处于最初阶段的时候,就显然已经在为海军部工作,研究洋流和潮汐了(关于这点,她只是在几乎被蛾子朋友圈中的某人道破时,才谦逊地承认了下来)。她肚子里装的都是她所领略过的风景和地形。她能读懂树林中的天籁,也曾沿着巴特西大桥旁的堤岸测算过潮浪的节奏。我一直感到纳闷,为什么蕾切尔和我从来没有尝试要去过她那样的生活,去学习她这么一个独立人格的鲜活榜样,去像她那样对身边的一切感同身受。不过你们可别忘了,我们和奥利弗·劳伦斯相识,根本也是没多久的事。尽管那些共同经历的夜间漫步——在陪伴她一起走过那大轰炸后才涌现出来的港口住宅区,或是走进那回声嗡嗡的格林威治人行隧道时,我们三个一起唱着她当时教我们的一首歌。“在冬日的寒星下,在八月的月光下……”——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她个子高高。灵活轻巧。她肯定灵活轻巧,我想,至少当她和镖手在一起,在那段短暂的、不被看好的关系中当他情人的时候应该是灵活轻巧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一个小孩子知道什么呢?我在那段时间里见到的她一直都特立独行,比方说当她在我家那个已经可以算得上人头济济的客厅里睡觉的时候,都显得跟其他所有人那么的不是一路人。这难道是属于年轻人的挑剔眼光和世故练达吗?看见她拥抱一只狗我会觉得更自在些,她跟那狗挨在一起躺在地板上,狗的脑袋压在了她的喉咙上,她连呼吸都有点不太方便,可还是乐于让它就躺在那里,就那样躺着。可要是有个男人借着跳舞朝她靠近呢?我会想象她做出幽闭恐惧症的反应。开阔的空间和暴风雨的夜里会令她无比兴奋,仿佛在那里她永远都不会被困住,不会赤裸裸地暴露。然而在所有进出卢维涅花园这所房子的熟人和陌生人中,她是最不同寻常的。她好像是一场意外,一个坐到我们桌边的局外人,镖手在父母的房子里发现了她,更令人吃惊的是居然还跟她好上了,于是不久以后人们就管她叫“镖手的妞”了。 “我会给你们俩寄明信片的。”奥利弗·劳伦斯在终于要离开伦敦之际这样跟我们说。然后她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 但在黑海边界的某处或是亚历山大港附近的某个小村庄,她真的会给我们寄来一封关于山区云系的柏拉图式的情书,那其中所展示的是一个另类的世界,她的另一种生活。那些明信片成了我们的珍宝,特别是我们得知她当时已经和镖手没有联络了。她已经走出了他的生活,连一个回眸都没有留下。想想,一个女人为了满足对两个远方孩子的承诺,给他们寄去了一张明信片,这说明她心胸开阔,也说明她有孤独感,在她心中有一种隐藏的需要。这表明的是两种非常不同的状态。又也许未必如此。当年的那个孩子能知道什么呢…… 在我写下关于奥利弗·劳伦斯的这些想法后,曾有几次差点都觉得是在创作一个可能的自己母亲的形象,而在现实中她离开了,在做些什么我一无所知。这两个女人都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不过,当然了,从其每一个所在之地亲切地、超出其职责地给我们寄来明信片的,只有奥利弗·劳伦斯。 我和这两个女人分别构成的三角形还有第三个角,这一点我现在也有考虑了。那就是蕾切尔,她在那段时间需要和一位母亲有亲密的关系,那人能以母亲的方式来保护她。那天晚上,她走在奥利弗和我中间,我们沿着缓缓的山坡向上走进斯特里特姆树林,某人告诉她,当她跟我们一起置身黑暗中时,那黑暗里不会有危险,甚至在梦中或在她发病时的骚乱中也不会有危险。只有蟋蟀在我们的头上鸣唱,只有一只獾在心绪转宁的过程中发出刮擦,只有沉寂和随后突然响起的雨声沙沙。 我们的母亲有想过她不在的时候我们会有什么事吗?她曾经带我们到西区去看过一出当时流行的戏,《令人钦佩的克里奇顿》,那是我们看过的第一出戏——戏里面有一个管家(我想,照我家的情形,那个角色对应的应该是蛾子),在遭遇船难后的荒岛上这样一个有点完全颠覆过来的世界里,是他令一个贵族家庭保持了规矩,从而获得了安全。母亲是不是觉得我们的生活会和这出戏一样?她难道真的认为保护我们世界的那层壳不会破碎吗? 有时候,在他当时正在喝的不管什么东西的影响下,他会兴奋到令我们不解,虽然他看起来好像还很明白自己正在说些什么——但其实已经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了。一天晚上,蕾切尔有点睡不着,他就从母亲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名为《金钵记》的书[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作品,讲述了发生在一个家庭中的各种欺骗行为。]给我们念了起来。书中那些段落展开的方式,即那些句子沿着迷宫般的路径漫游至意义消失,在我们俩听来,像极了蛾子喝醉之后教训人时的说话。就仿佛语言以一种礼貌的方式和他的身体相互分离了。在其他某些晚上,他也会出现行为怪诞的情况。一天晚上,收音机里播了条有关某人之疯狂行径的消息。此君在萨沃伊酒店门口把一辆希尔曼·明克斯牌汽车上的乘客全给拽了下来,然后放火烧了车子。蛾子是一小时之前刚回来的,他专心地听着,然后惊呼了一声:“哦,上帝啊,真希望那个人不是我!”说着他还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好像那上面还有石蜡残留的痕迹似的。在看到我们一脸紧张后,他眨了眨眼睛,宣告了此事的不可能。很显然,我们没能理解他开的玩笑。镖手则跟他正相反,他虽说比蛾子更能扯谎,却和所有干灰色营生的人一样,没有幽默感。 蛾子依然难得动感情,这几乎让人觉得他可靠。也许他终究还能算得上是我们的令人钦佩的克里奇顿,即便是他把那种浑浊的液体倒进小小的蓝色玻璃杯,那杯子以前是用来装洗眼水的,可现在他喝下装在其中的液体后,却露出喝了雪莉酒的表情。我们不在乎他有这样的习惯,因为每次喝了以后,他都会平静地满足我们的愿望,而蕾切尔总是趁着这样的机会提出要求,说服他带我们去这个城市中他似乎特别了解的那些地方。蛾子对那些荒弃的建筑特别有兴趣,比如位于南华克区的一所十九世纪的医院,那家医院生意好的时候麻醉药都还没发明出来呢。他不知怎的就带着我们进了那地方,弄亮了墙上的钠灯,灯光在黑暗的手术室里忽明忽暗。他知道伦敦城里许多已经荒弃的地方,点着十九世纪的灯,暗影憧憧,阴森可怖。我在想,蕾切尔后来投身了戏剧事业,不知是否和那些灯火幽明的夜晚有关。她肯定发现了怎样让生活中不开心的事和危险的事可以暗淡下去、变得隐形或至少变得遥远的方法。我想她最终那些在聚光灯下和虚假雷声中进行表演的技巧会让她自己搞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哪些安全,哪些不安全。 到了这时候,镖手已经在跟俄国姑娘一起外出约会了。那姑娘是个火暴脾气,不过镖手在她发现自己的地址之前就已经从这段关系中脱身了。这当然意味着她也会在奇怪的点儿出现在卢维涅花园来找他,在空气中仔细嗅闻,搜索他的气息。他于是变得非常小心,从来不把车子停在我们那条街上。 镖手各种女朋友的出现,令我突然对除了母亲和姐姐之外的女人有了比以前更近的接触。我上的学校只收男生,那时候我应该只能和我那些男同学交朋友,想法也应该是和他们一样的。但是奥利弗·劳伦斯那平易而又亲切的谈话,她直言不讳地谈论自己愿望的方式,甚至是她的欲望,把我带进了一个离我以前所到过的任何地方都那么不同的宇宙。我被自己的世界之外的女人给迷住了,这其中没有任何血气或是性的动机。这样的友谊不由我掌控,而且短暂即逝。它取代了我尚能远远保留着的家庭生活,这是我的错。不过我喜欢那些我从陌生人身上学到的真相。即便是在镖手跟那个最终给甩了的俄国女朋友交往的、充满戏剧性的几周里,我都会超出正常需要地逗留在家里,或是从学校急急赶回家,为的就是能看到她带着那种哀怨的表情在我家客厅里来回踱步。我会从她身边经过,轻轻拂到她的臂膀,这样我就把那个瞬间给收藏下来了。有一次我自告奋勇要陪她去怀特查普尔的赛狗场,说是要帮她一起去找镖手,但她摆了摆手根本没搭理我,也许是以为我把她带出家去另有图谋吧。其实她没意识到自己当时跟镖手相距有多近,后者当时正躲在我的房间里看《比诺》[创办于1938年的一本漫画杂志。]。不管怎么说,但凡有女人在身边,我心里已经开始能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乐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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