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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围墙的花园战时灯火 作者:迈克尔·翁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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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在我们这儿的书店里碰巧看到了一本奥利弗·劳伦斯写的书。那天下午,我在花园里装设发声麻线以驱赶食腐鸟,心里迫不及待地盼着夜晚快些到来,这样我就能不受打扰地看书了。显然,这是即将播出的一部电视纪录片所依据的原本,于是我第二天索性出门去买了一台电视机。这样的东西从来没有进入过我的生活,等货到的时候,它成了马拉凯特家小小客厅里非常突兀的外来客。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突然间作出决定,买来了一艘船或是一件泡泡纱的西装。 我看了那个节目,刚一开始简直无法把电视上那个奥利弗·劳伦斯跟我十来岁时认识的那个作比较。她对我来说基本上像是个幽灵般的存在。我记得她的举手投足,记得她没有丝毫花里胡哨的穿着,即便是来到我家,晚上要跟镖手出去约会时也不例外。说到她的脸,现在我看到的在对我说话的那张有着同样的热情,而且这张脸很快就转换成了我早先记忆中的她的脸。此刻的她正在费力地攀登着约旦的一处岩壁,一会儿她又缒着绳索滑降而下,一边依然对着镜头在说话。我再一次从她那里学到了专门的知识,有关于地下水位的,有关于欧洲大陆各地冰雹之不同形态的,还有说南美切叶蚁能够毁灭整座森林的——所有这些信息与资料都通过她那纤小的女性手掌以简单明了的方式传递给我们。我的想法一直都没错,她应该是有能力将我的生活睿智地织补到一起的。当年的我尚不知道在遥远的地方有什么样的对抗在等着我,我又会遭遇怎样的损失,但她不会逃避这样复杂的乱局,会用她的智慧来达成目的,这很大程度上就像她能辨认出一场酝酿中的暴风雨,或是通过某些动作或不露声色的回避就发现蕾切尔患有癫痫。这个人虽然跟我没有亲密的接触,但她那思路清晰的女性见解令我获益良多。在我与她相识的那段短暂的时间里,我相信奥利弗·劳伦斯是站在我这边的。我站在那里,得到了她的理解。 我读她的书,看她的纪录片,在片子里她徒步穿过巴勒斯坦受到战火蹂躏的橄榄园,登上又走下蒙古的火车,弯下腰来在尘土飞扬的街道上用一只橘子和几颗核桃摆出月亮在天际升起又落下的8字形轨迹。她没有变,身上依然持久地散发出新意。在母亲跟我讲了奥利弗在二战时期的工作后,我读了一些精简扼要的官方报告,讲了科学家们怎样记录风速,为诺曼底登陆作准备,讲她和其他人怎样乘着滑翔机升入业已布满滑翔机的黑暗天空,那些滑翔机在空中不停地颤动,脆弱得就像玻璃杯,而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根据风声判断出风的穿透力,寻找预示着无雨的光亮,来决定登陆计划是该推迟还是照常进行。在她给我和姐姐看的气象杂志里,随处可见中世纪的木刻画,描绘着各种各样的冰雹,或是能区分出天空中各种蓝的索绪尔氏天蓝仪的素描,这些东西对她来说从来就不是只存在于理论中的。在天上的那一刻,她和其他人一定感觉自己像魔法师,在脑海中变幻出历代科学知识教会他们的东西。 *** 我们齐聚于卢维涅花园的那段时光已差不多被埋葬掉一半了,奥利弗是从那段时光中再次露面的第一人。至于镖手,我至今没有任何线索能知道他住在哪里。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见过他了,甚至连他的真名也记不起来了。他和蛾子等人现在只存在于童年的深壑中了。而我成年后的生活一多半都是在一栋政府大楼里度过的,一直在尝试着探查出母亲所从事的职业。 有时,我能在档案中碰到一些遥远的事件,这些事件中的某些日子和母亲的活动有重叠。由此,我就可以窥探到另一个行动或另一个地点的细节。于是某天下午,跟随着这样一个对她的活动的切入点,我接触到了一些材料,提到了战时的硝化甘油运输。里面提到这种危险品是怎样穿越伦敦进行秘密运输的,又是如何必须在夜间运输以避开公众的耳目。这项工作即便在德国发动大规模空袭时仍在继续,当时只剩下了战时灯火,泰晤士河上一片漆黑,只在桥梁上留了一盏橙色的灯,供河上行驶的船只看出桥拱的高度,在轰炸的时候驳船会着火,水面上弹片横飞,因此这样的一个信号是毫不起眼的,而在灯火管制的道路上这些秘密卡车一晚上要穿越城市三四次。这是一段以沃尔瑟姆修道院为起点的三十英里的旅程,大硝化器在那里制造出硝化甘油,然后运到伦敦市中心某处没有名称的地下场所,后来知道这个地方在下泰晤士街上。 有时候一片地板打开,会在下面现出一条隧道,通向一个熟悉的旧时地点。于是我几乎没有迟疑就赶去悬挂着地图的那个大房间。我拽下各种各样的地图,搜索着硝化甘油卡车可能会走的路线。几乎还没等我的手指开始一路划去,那些难以磨灭的路名就涌到了我的眼前:西沃德斯通大街,考宾斯·布鲁克大桥,然后从墓地向西突然一转,再向南,就一路来到了下泰晤士街。那是我跟镖手一起走过的线路,当时我还是个孩子,战争已经结束。 已被我长久忘记的镖手,那个走私者,那个总干些灰色勾当的家伙,如此说来他倒还有可能是个英雄,因为运输炸药可是件危险的工作。他在战后所干的营生只是和平带来的后果。英国人身上有一种令人感到熟悉的假谦和,时而表现为荒唐的欲言又止,时而又像个不谙世事的专家那般满口陈词滥调,但这些都有点像那些精心绘就的西洋景画片,隐藏起了真相,关起了通向他们真实自我的大门。为这样的假面所掩盖的,在某种程度上堪称是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中最出色的戏剧表演。这样的人除了秘密的特工外,还包括老大妈们,半瓶醋的小说家们,曾在欧洲当过间谍的上流社会的女装裁缝,在泰晤士河上设计和建造假桥的人,正是那些假桥迷惑了德国轰炸机,没有让他们沿着河流直抵伦敦的心脏;还有成为了毒药专家的化学家们,东海岸的乡村佃农,他们手上拿着德国同情者们的名单,一旦德国入侵成为现实,这些同情者就会被杀掉;还有来自伦敦西部克佑区的鸟类学家和养蜂人,还有那些对黎凡特地区非常熟悉并通晓五六门语言、一辈子打光棍儿的人——后来发现阿瑟·麦卡什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他大半辈子都在继续为机构效力。所有这些人都对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缄口不言,即便战争已经结束,而且在多年以后,只在讣告中得到一个毫不张扬的评价,称他们“为外交部做出了出色的服务”。 在镖手驾驶着笨重的、装着硝酸甘油的卡车上路时,天地之间几乎总是湿漉漉、黑漆漆的。他驾车驶过带防空洞的花园,左手放在离合器上,在黑暗中变换着挡位,把威力如同一颗导弹的卡车开向伦敦市区的某家仓库。时间是凌晨两点,地图就在他脑子里,所以他才能在夜色中开出快得离谱的速度来。 整个下午我都和这些档案材料待在一起,了解卡车的牌子,每趟行程所运载的硝化甘油的重量,某些街道在夜里是如何用调暗了的蓝灯小心照亮突然的转弯。在镖手的大半生中,其职业生涯都是带着伪装、不为他人所知晓的。在皮姆利科打黑拳,运输赛狗,走私货物,莫不如是。但在他战时的生涯中他是受到监控和彻底了解的。在下泰晤士街他需要签到,让别人把他的脸跟照片比对确认,完事后还要签出。每天晚上的旅程都有记录。在他的生命中,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登记在册”。别忘了,对自己没有出现在记录各种赛狗罪犯的百科全书式的手册上,他可是感到无比自豪的。一个晚上从兵工厂出发要跑三个来回,而当时伦敦东区大部分都已陷入了熟睡,根本不知道在夜晚的道路上发生着怎样的事情,具有何等的危险。但总是有记录。于是现在,时隔多年以后,在那个悬挂着地图的房间里,我才能找到那些标注过的路线,才能意识到,这和我们当年那些晚上从东区靠近莱姆豪斯盆地的地方出发驶向市中心的路线是何其相似。 我站在空无一人的地图室里,悬挂着的地图摆荡着,宛若有轻风乍起。我知道在什么地方肯定有一份关于所有司机的档案。在我的记忆中他依然只是皮姆利科的镖手,但在护照大小的照片旁边会有他的真实姓名。在隔壁房间里我拉开橱柜抽屉,翻看着带黑白照片的索引卡片,那上面都是些形容憔悴的年轻人。终于,我找到了一张我还记得的脸,那旁边是一个我不记得的名字。诺曼·马歇尔。我的镖手。“诺曼!”现在我想起来了,蛾子曾在卢维涅花园我家人头济济的客厅里高声叫过这个名字。跟名字相配的是一张只有十五岁的照片,旁边有他更新过的地址,跟照片挨得很近,近到过分。 这就是镖手。 在他拐过那一个个街角的时候,他的左手该有一支点燃的香烟,右肘搭在玻璃摇下的车窗框上,因此他的胳膊是被大雨淋湿的,而他开窗淋雨是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在那些夜里,他没有可以聊天的伙伴,为了不睡着,他无疑在唱着那首老歌,关于一个女人,人们都管她叫火焰。 *** 过了一定的年龄后,我们的英雄通常就不会再来教导或指引我们了。相反,他们会选择保护好最后的那片领地,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够找到自我。冒险的想法没有了,代之以几乎无形的需求。之前他们挑战传统,以笑声来表达嘲弄,如今却徒留笑声,嘲弄是一点也无了。这难道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镖手时对他形成的看法吗?在我已经变成大人以后?对此我并不是很确定。现在我有了一个他待过的地址,于是跑去见他了。 但在那次最后的见面中,我不知道他只是对我不感兴趣,还是见到我令他感到伤痛或一丝愤怒。许多年前,我毕竟出其不意地突然离开了他的世界。现在我出现在了他面前,不再是当年那个孩子了。我还在回想着在童年那场迷茫而又鲜活的梦中跟他一起经历的冒险,可镖手并没有如我所愿地提起那段往事。我想着要旧梦重温,他却一直在把我扯回到现在。我现在到底在做什么?我究竟活在哪里?我是否……?所以,在感受到了他在谈话中设置的障碍后,我真正能做的就是跟他解释我的来意。但我同时注意到,他对于厨房里的东西原来摆在哪里和回归原位有一种过分的讲究,要是我拿起了某样东西——比如一只杯子、一个杯托——他记得该把它放回到哪里。 他没有料到我会在那天、那个时候上他的门,其实他根本没料到我会去。所以他公寓里的秩序很明显呈现出他平日的习惯,而根据我对镖手的记忆,虽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夸张,他是一个身边的东西会不见或扔得到处都是的人。但现在这里却出现了一张迎客用的小地毡,客人在进门前还得先把鞋底蹭蹭干净。桌上摆着一条整整齐齐叠好的茶巾,在我们走回厨房把茶壶放到火上准备烧茶喝时,我看见走廊远处的两扇门已经由他小心翼翼地关上了。 我正在过着独居的生活,所以认得独居生活的样子,知道独居的环境中该有的秩序。镖手不是独居,他已经成家了。老婆名叫苏菲,他说,还有个女儿。这让我有些吃惊。我费力猜测是他的哪个情人让他中了圈套或是中了他的圈套。肯定不会是那个善于高谈阔论的俄国女人。可不管是谁,那天下午公寓里只有他一个人,我一直都没有见到苏菲。 他已经结了婚并有了个孩子这件事,跟他愿意谈论过去同样遥远。他拒绝谈论战争,对我笑着问起赛狗交易的事业没有接茬儿。他说过去的事情他都已经快忘干净了。我问他有没有看过奥利弗·劳伦斯为英国广播公司制作的那个节目。“没有,”他平静地说道,“错过了。” 我不愿相信他说的话。我希望他只是一直在躲闪。如果他并没有忘记,只是把她关在了自己的生活之外,那我可以原谅,可要是他连打开电视都懒得,那我可接受不了。难不成我已经是唯一一个还记得那段时光、那些生活的人了?就这样,他不停地在通向我们过去的路上设置着障碍,让我无法触及,尽管他看得出来我就是冲着那个来的。他似乎也有些紧张——刚开始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他以为我在观察他,看他是混得不错,还是在生活中作出了令人失望的选择。 我看着他把茶倒进我们俩的杯子里。 “我听谁说艾格尼斯日子过得挺艰难,我想找她可就是找不到。” “我想大家也都各奔前程了。”他说,“我搬到中部的内陆地区住了一段。我在那儿是张生面孔,你知道我的意思。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我还记着那些晚上跟你一起在驳船上,还有那些狗。大多数都记得。” “是吗?你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些?” “是啊。” 他举起茶杯,带着些调侃的意味,默默地做了个祝酒的动作。他不想再回到那段岁月中去了。“那你在这儿待了有多久了?自己一个人干点什么?” 虽说被连着问了两个问题,可我听得出来,他对此都没什么兴趣。所以我也就马马虎虎地跟他讲了我的地址,在做的工作。讲到蕾切尔的时候我信口胡编了几句。我为什么要撒谎呢?或许只是因为他问问题的样子,就好像什么问题都无关紧要似的。他似乎不想从我身上得到任何东西。“你还在进口东西吗?”我问。他摆了摆手,表示不以为意。“哦,我每个礼拜跑一趟伯明翰。老啦,走不动啦。苏菲在伦敦工作。”话头到这儿就断了。 他用手抚了抚桌布,沉默显得有点长了,我终于只好站起身来。眼前的这个人我刚认识的时候不喜欢他,后来有点怕他,慢慢又一度爱上了与他相处。我自以为,他的各个方面我都经历过了,粗砺的一面,后来是慷慨潇洒的一面。所以现在看到他如此沉静让我很不适应,我起的每个话头,都被他巧妙地聊进死胡同里了。 “我该走了。” “好吧,纳撒尼尔。” 我向他借洗手间一用,随后便沿着窄窄的过道走到了另一头。 我看着他家镜中我自己的脸,这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在夜半的路上跟他同行的男孩了,他有一次还救过男孩那癫痫发作的姐姐。我在那个小小的空间里转圈看了看,仿佛那房间有一道尚未破解的封印,这是唯一一个还能稍稍透露多点信息的地方,让我了解一下我往日里那位狂野不羁、行事不靠谱的英雄,我的老师。我试图想象他娶的是何等样的女人。我拿起盥洗盆边缘的三把牙刷,把它们放在手里掂量着。我抚摸着架子上他用的剃须皂,闻着它的香味。我看见三条折叠着的毛巾。苏菲,不管她是何许人,将秩序带进了他的生活。 所有这一切令我感到吃惊。所有这一切令人感伤。他曾经是一个冒险家,现在我站在那里,他的生活令我感到了幽闭恐怖。他的样子是那样平静、那样满足,倒着茶,拂弄着桌布。过去的他总是抓起别人的三明治就吃,吃完急匆匆地赶着去赴某个可疑的约会;在街头或是码头总是会一把抓过别人撂下的扑克,兴高采烈地就打起来;总是把剥下来的香蕉皮朝后一扔,扔到莫里斯车的后座上,完全不顾坐在后座上的蕾切尔、我和那些狗。 我走出盥洗室,来到窄窄的过道上,朝着一块镶在木框里的绣着字句的布端详。我站在那里看着、读着、读完再读,不知过了有多久。我把手指放到那上面摩挲,然后好不容易把自己拽开,很慢很慢地朝厨房走去。就仿佛很肯定,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了。 站在镖手家公寓的门口,行将离去之际,我回转身说道:“谢谢你的茶……”我依然吃不准该叫他什么。我从来没有叫过他的真名。镖手点了点头,报我以一个精准的笑容,刚够让他不显得粗鲁,或看不出为我侵犯了他的隐私而生气,随后就当着我的面关上了门。 直到离开他家数里之遥,置身在回萨福克的火车的嘈杂车厢内之后,我才得以收拾经过午后拜访这道棱镜折射后的我俩的生活。他没有试图要原谅我或惩罚我。比这更糟。在许多年前我匆匆地不告而别后,他一点儿也不希望我以任何形式了解自己当初做下了什么。 我最终得以明白在他的公寓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全是因为我记得他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撒谎家。当他在仓库或博物馆被突然冒出来的警察或警卫吓一跳的时候,他会即兴编一段事先没有构思过的谎话,编得十分复杂,甚至十分荒唐,连他自己都会笑话自己。人们通常不会一边撒谎,一边觉得自己撒的谎好笑,而这正是他的伪装。“永远不要事先构思,”之前某次夜间旅程中他跟我说过,“一边说一边编就行了,这样更可信。”这就是传说中的被动反击。还有他总是把牌贴近胸口,不让人看到。镖手倒茶倒得那么平静,而他的脑子和心里肯定都已经着火了。说话的时候他几乎不抬眼看我。他只看着那股细细的赭红色茶流。 艾格尼斯总是对身边的人很关心。这是我最记得她的一点。她说起话来可以是咋咋呼呼的,但对她父母很是温柔。她能把世界的每个方面都照顾到,但最让人难忘的还是她对别人的关心。在我们一起用餐的那次她为我们画下了那幅小小的画像,然后把那张肉店的厚牛皮纸折了两次,让画面看着像放进了画框里,随后将其塞到我口袋里。这就是她送礼物的方式,哪怕这礼物像那件一样毫无价值,像那件一样堪称无价,她也只是说:“喏,纳撒尼尔,给你的。”而我,彼时仍是个天真幼稚、乳臭未干的十五岁少年,什么话也没说,就收下了,保存着。 十几岁的时候,我们该是有多傻。我们说着错话,不知该如何保持低调,也不知该如何让自己少一点羞赧。我们随随便便地下结论。但我们被赋予了唯一的希望,虽然只有在回顾时才知道,那就是我们会改变。我们学习,我们进化。我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是由当时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造成的,不是由我所获得的东西决定,而是由我来到这里的方式所决定。但在我来到这里的一路上我有伤害过谁吗?是谁将我引导向了更好的事物?又是谁引导我接受了寥寥几件我有能力接受的事物?是谁教会了我要笑着撒谎?又是谁让我对蛾子的深信不疑产生了动摇?又是谁让我从只是对这些“人物”感兴趣转移到关注他们会对别人做的事上去?不过首先,最重要的,是我对别人造成了怎样的伤害? 从镖手家的卫生间出来时,在我前方有一扇关闭着的门。门旁边的墙上,有一块装在木框里的布,上面有一个用蓝色的线绣上去的句子。 我曾经常常 彻夜无眠, 盼望着能得到 一颗大大的珍珠。 在这句话的下面,用不同颜色的线绣着的,是一个出生日期,带着月和年的。那是在十三年前。镖手应该没道理会知道,这么一块绣了字的布会泄露了所有的秘密。这幅作品是“苏菲”,他的妻子,为自己和那个孩子制作的。这是她曾经在睡觉前会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我还记得。她或许根本想不起来曾经有一次跟我提到过这句话,又或许她还依然记得那个晚上,我们在借来的房子里,在黑暗中聊天。我也是直到此刻才重新回想起此事的。此外,她永远也不会想到过,我会在某天下午重新出现,出现在她家里,看到她的愿望如此醒目地挂在墙上。 现在,一个简简单单的、用针线绣出来的句子,造就了一场山崩。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她的故事我一直不知道下文。我该如何穿越时间,回到巴特西的艾格尼斯面前,回到石灰窑场路的艾格尼斯面前(就是在那里她弄丢了那条鸡尾酒会上穿的短裙),回到米尔山珍珠的艾格尼斯面前。 如果伤痛巨大,那它是无法言说的,也几乎无法书写。我知道他们现在住在哪里,在一条没有树的大街上。我要在晚上去到那里,呼唤她的名字,让她听到,她从睡梦中默默睁开眼睛,坐起在暗夜之中。 那是什么?他会对她说。 我听到…… 什么? 不知道。 睡吧。 好吧。不,你听,又来了。 我不停地呼唤,等着她的回应。 谁也没有告诉过我什么,但就像姐姐会戏剧虚构,或者像奥利弗·劳伦斯那样,我知道如何从一粒沙或是已发现的真相残片将一个故事填充完整。回首往事的时候,一粒粒的沙子一直都在那里:我以为别人也许告诉过我、但其实没人跟我提起过的关于艾格尼斯的事,镖手在他公寓里对我表现出的那种冷血的沉默现在也完全能够理解了。还有叠起来的毛巾——她毕竟当过女招待,是一个和我一样擅长在各种厨房里清洗东西的人,住在一个小小的政府廉租公寓里,这种地方是一定要讲究整洁的。镖手一定对一个怀了孕的十七岁女孩的这些规矩讲究感到不可思议,没想到她竟如此高效地就把他的坏习惯全都给收拾干净了。 我想象着他们俩在一起的生活——心里是什么滋味?嫉妒?释然?为我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该负的责任而感到愧疚?我想象着他们肯定会对我作出怎样的评判。或者我是一个不能碰触的话题,镖手对我的反应就像他听到奥利弗·劳伦斯的电视节目时的反应一样,她的书他也从来都没有看过。我们都被他排斥在外……他现在没有时间了,他得每周跑一趟内陆地区,有一个孩子要养,日子不好过啊。 在艾格尼斯发现自己怀孕几周以后,她没有人可以说这件事,于是她登上一路公共汽车,接着又换另一路,然后在鹈鹕大台阶附近下车,镖手就住在那里。她有一个月没见到我了,以为我就住在那里。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敲门没人应,于是她在台阶上坐了下来,一任身边的街道被夜色吞没。待他回家时,她已经睡着了。他把她碰醒,她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接着认出了我的“父亲”。接着两人上楼,她跟他讲了自己的处境。镖手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或去了哪里,于是只好跟她坦白了另一真相,他其实是谁,他是怎么认识我的,我有可能去了哪里,或被带走去了哪里。 整个晚上他们都坐在他那狭小的公寓里,凑在煤气炉旁边,气氛像是一场忏悔。在说了几圈车轱辘话以消除她的不信任后,他有没有告诉她自己是干什么的,或者告诉她自己的职业呢? 不久前我在电影院里看了一部重映的老片,电影的主人公,一个无辜的男人蒙受了不白之冤,生活整个儿被毁了。他在服劳役的时候逃跑了,但将就此亡命天涯。在电影的最后一幕中,他见到了自己稍早前爱过的女人。因为知道自己随时有被捕的风险,他只能稍留即走。离别时,他一步步向后退去,即将湮没在夜色中,她叫了起来:“你怎么过日子啊?”由保罗·穆尼[Paul Municipal, 1895—1967,美国演员,这里提到的影片应为其在1932年主演的《亡命者》(I Am a Fugitive from a Chain Gang)。]扮演的主人公回答道:“我偷。”这句话说完电影就结束了,镜头变暗,终结在了他的脸上。看到这部电影,我想到了艾格尼斯和镖手,不禁在想不知她是何时发现他在从事的非法营生,又是怎样发现的。在他们共同生活后,她知道了自己丈夫这种不稳定的犯罪生活后又该如何面对,因为这毕竟是为了能让他们活下去。所有关于艾格尼斯的记忆我依然对其充满爱意。是她把我从自己年轻的孤僻中拽了出来,让我开始整天想着她。但她也是我所认识的最真诚的人。她和我一起闯进一所所房子,从我们工作的餐馆里偷东西,但我们没有害人之心。她曾就不诚实或不公平的话题辩论过。她是真诚的。你没有伤害别人。她在那个年纪就已经有了那么奇妙的行事准则。 所以我的思绪又回到了艾格尼斯和镖手,镖手是她那么喜欢的人,她一直以为他是我父亲。她是什么时候发现他在做些什么的?又是怎么发现的?有那么多的问题我希望通过某个版本的真相来得到回答。 “你怎么过日子啊?” “我偷。” 又或者他把那事儿又对她瞒了一段时间,直到他们在另一个夜晚再次相遇在鹈鹕大台阶那个狭小的公寓房间里?一个解决方法,一个决心,在同一次里定了下来。先是这个,再是那个。只有到以后他才会说出什么是他真正愿意做的事,那不再是他对自己哼的那首爱情歌曲里所描述的那种时刻之一,一切都随着快速的因果自然而然地发生,于是人们会在有乐队演奏着浪漫乐曲的海滩边堕入爱河。不再是纯粹的巧合,偶然的意外。我知道,在他们之间是有着很多好感的。这是他们前进的基础,虽然他们年龄悬殊,虽然他们突然进入了不同的角色。可再怎么说,他们彼此再也没有别人可依靠了。 他过去以为,他会一直独立生活,不会把自己关到某扇门里。他觉得他了解女人的复杂难缠。他之前甚至也许跟我说过,他之所以会有无数可疑的职业,正是为了要证实自己的独立,证实自己不善纯心待人。于是现在,当他自发地想安抚她,想让她理解这个不那么纯真、不那么真诚的世界时,他必须以某种方式将她从难以自拔的沉沦中解救出来。在他提出结婚的建议前是不是和她谈了许久?他知道,得先让她知道自己其实是干什么的,这样她才能作出决定。这一定会让她吓一跳——不是因为他可能是在占她的便宜,而是因为某些更令人吃惊的事情。他要为她所在的封闭世界提供一条安全的出路。 她跟他一起搬进了一套小公寓。他们没钱住更大的房子。不,我现在怀疑他们没有想到过我了。也没有评判我或刻意地要忘记我。那纯粹是我隔得远远的自作多情了。他们的日子过得匆忙无比,每一个子儿都得精打细算着花,每一管牙膏都得按定好的价钱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才是真正的故事,而我依然只是存在于我母亲的生活所构成的迷宫里。 他们是在教堂里结的婚。艾格尼斯或者苏菲想要在教堂里结婚。除了她的父母和搞房屋中介的那个哥哥外,出席的有一班朋友——一个她以前同过事的女孩,两三个他干活儿时要用到的“小偷”,莱奇沃思的伪造专家是他的伴郎,拥有驳船的那个码头商人也被请来了。艾格尼斯非要他请的。除了父母,也就六七个人。 她得再找一份工作。跟她一起在餐馆工作的人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她买来报纸,仔细搜索分类广告。从镖手一个早先的熟人那里,她在沃尔瑟姆修道院找到了工作,战后那里经过一番改头换面,现在成了一个研究中心。那是曾经给她带来过欢乐的地方。她知道这座修道院的历史,以前我们开着借来的驳船,顶着头上鸟儿的聒噪在运河中无声地航行,或是在船闸内缓缓升起时,她把那些介绍历史的小册子都读过一遍。那些运河建于前一个世纪,把修道院里的军火资源和泰晤士河沿岸位于沃尔里奇和珀弗利特的兵工厂连通了起来。她坐的公车带她经过霍洛威监狱,沿着七姐妹路一路开去,把她在修道院的地界放下。回去时经过的那片乡村风景,跟她当年与镖手和我一起置身的相同。她的生活变成了一个环。 她在东厢A区那些不通气的、山洞一样的房间中某张长条桌边工作,两百个女人只盯着自己眼前的东西,一刻也不得停歇。没有人说话,她们坐在小凳子上,相隔很远,无法交谈。除了手上动作弄出的响声外,周围一片寂静。这对于艾格尼斯意味着什么?她是一个那么喜欢在工作的时候跟人耍笑斗嘴的人。她怀念着以前那些厨房里的喧闹,没有人好说话,只能站起身走到窗口向外望望,然后又被拴到那毫不犹疑地保持着速度的传送带旁边。他们隔日变换工作地点,一天在东厢,下一天就是西厢,总是戴着护目镜,在天平上称量着炸药的盎司数,用小匙将其舀进在传送带上行进的容器中。细小的颗粒嵌到她的指甲缝里,落到她的口袋里,散到她的头发中。西厢的情况更糟,她们干的是黄色的四烷基晶体,将其装到药丸壳子里。黏糊糊的炸药晶体粘在她们手上,把手都染成了黄色。那些干四烷基晶体的于是被叫作了“金丝雀”。 午餐时候倒是允许说话,但餐厅也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她拿起餐盒朝南走到她还记得的那片树林里,坐在河岸边吃三明治。她仰面躺着,让自己的肚子晒太阳,这片天地里只有她和小宝宝两个。她谛听着鸟鸣或微风在灌木中闹出的响动,总算感受到了些许活气儿。稍后她又走回西厢,染黄的双手插在口袋里。 她并不知道自己经过的那些样貌奇特的建筑里在发生着什么,那里的台阶会消失到地下的空调室里,这些空调室用来测试新武器在酷热的沙漠或北极极寒地带的状态。那里从外表上几乎看不出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在远处的一座小山上盘踞着大硝化器,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硝化甘油一直都是在那里制造的。在旁边的地下,是其附属的巨大的冲洗池。 通过翻检档案馆里的旧档案,我了解了艾格尼斯怀着珀尔的时候会经过的那些半地上半地下的建筑。现在我知道沃尔瑟姆修道院里的这些建筑和地标以前是派什么用场的了。我甚至知道了,艾格尼斯在十七岁时曾一跃而入的那个乍看上去人畜无害的林间水潭,以前那下面设置有水下照相机,用于测量炸药爆炸的威力和效果,这些炸药日后会用于轰炸德国鲁尔山谷中的水坝。那个四十英尺深的水潭是巴恩斯·沃利斯和A. R. 考林斯测试他们研制的弹跳炸弹[一种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炸弹,能在水面弹跳。]的地方,正是在那里,艾格尼斯浮出水面,浑身哆嗦,上气不接下气,然后爬到贻贝船上,和镖手分享了一支他自己卷的香烟。 晚上六点的时候,她从沃尔瑟姆修道院的大门里走出来,搭上了一辆回城里的公车。她把头靠在窗上,两眼望着远处的托特纳姆沼泽。公车驶过圣安妮路的桥下时,她的脸变暗了。 她回来了,诺曼·马歇尔在公寓里——她怀着孕的身体精疲力竭,经过他身边时,她没有让他碰自己。 “我觉得自己很脏,让我先洗一下吧。” 她在盥洗盆前弯下腰,用一只碗把水浇到自己头上,把头发里的火药颗粒洗掉,然后拼命地搓自己的双手和到手肘为止的胳膊。用来填装弹药盒的口香糖般的火药和四基烷晶体像树胶一样粘在她身上。艾格尼斯一遍遍地洗着自己的胳膊,和她所能触及的全部身体肌肤。 现在我吃饭的时间跟家中的灰狗同步。 到了晚上,它感觉想要睡了,就会悄无声息地踱到我工作的桌子旁边,把它疲惫的脑袋放低到我的手上,想叫我停止工作。我知道它这是为了寻求安慰,需要一点温暖的、属于人类的东西让它获得安全感,也体现了它对另一个个体的信任。即便我忙着自己的事,没有向它发出召唤,它还是会过来。但其实我也在等待着这一刻。仿佛它会想要跟我说说它那杂乱无章的生活,一段我所不知道的过往。在它心中,定然有着无以言表的酸楚。 于是我让狗待在我身边,它需要我的手来给予安抚。我待在自家有围墙的花园里,一切都保持着当初马拉凯特家花园的原样,只除了间或有些我原本不知道其存在的花儿开出来,报我以惊喜。这是他们夫妇俩生命的延续。亨德尔在最终身体垮下来后,据我热爱歌剧的母亲说,他堪称这种状态下“人类的典范”,保持着尊严,一如既往地爱着他无法再成为其一部分的这个世界,哪怕当时的世界是个战火连绵的所在。 最近我在读一个萨福克邻居写的一篇关于野豌豆的文章,文章讲了战争如何帮助这种植物存活了下来。二战时期人们在海滨埋了许多地雷,以保护国家免遭入侵。由于埋了地雷,这里变得人迹罕至,所以长满了成片绿色的、丰茂的野豌豆,每一棵的叶片都那么健硕、肥大。就这样,本来已濒临灭绝的野豌豆起死回生,成了一种“象征和平、带来欢乐的蔬菜”。我被这出人意料的联想和佛经式的因果所吸引。就像我曾经把一部名为《天堂里的烦恼》的闹剧电影跟战时把硝化甘油秘密运进伦敦市中心联系到一起,又或者是曾目睹一个我认识的姑娘散开头上的发带,跳入林间的一个水潭,而那里居然是研制和试验弹跳炸弹的地方。我们经历了那样一个时代,那些事件看似远在天边,实则近在眼前。就像我依然弄不明白,不知道奥利弗·劳伦斯,那个后来教我和姐姐毫无畏惧地走进黑夜中的树林的人,不知道她是否感到过,她在英吉利海峡的海岸线上度过的那五六个昼夜是她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没有几个人知道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她没有在自己的书中提到过,也没有在我长大后看到的电视纪录片里提及。像她这样对自己战时的技能保持低调、恬然自足的人并不是很多。她可不仅仅是个人种学家,斯蒂奇!母亲曾经满含着对我的不屑怒冲冲地说道,相比她自己在战争时期的所作所为,她更愿意告诉我奥利弗的事迹。 维奥拉?你是维奥拉吗?我曾经这样轻声地问过自己,一边在我工作的大楼二楼慢慢地发掘着母亲的身份。 我们用几乎不可信的故事勾勒出我们生命的顺序。仿佛我们迷失在了一片令人迷茫的地方,收集着看不见和说不出的东西——蕾切尔,那个瑞恩,和我,某个斯蒂奇——为了生存下去而把这些东西拼补到一起,不完整,像战争时期埋了地雷的海滩上那些野豌豆一样被人忽略。 灰狗在我身边。它把沉重而又嶙峋的脑袋搁到我的手上。仿佛我依旧是那个十五岁的男孩。可男孩的姐姐,那个只用她孩子的小手,以木偶般的挥手动作向我间接道别的姐姐,她在哪里呢?还有那个小姑娘,某天我或许会蓦然见到她在街上捡起一张扑克牌,或许会冲过去问她,珀尔?你是珀尔吗?是你爸妈教你这样做的吗?为了交到好运? 我待在白漆屋的最后一天,在山姆·马拉凯特来接我走之前,我洗了一些罗斯的衣服,把它们摊在外面的草地上晾干,有些则摊开在灌木丛上。她被杀时穿的所有衣物都被拿走了。我找出熨衣板来熨她很喜欢穿的一件格子衬衫,中间大片熨好后熨领子,最后熨总是被她卷起的袖口。那件衬衫之前从未见识过如此的高温或压力。然后又熨了其他的衬衫。我在那件她用来让自己不显瘦的羊毛衫上铺了一层薄布,熨的时候轻轻的,温度也调到一半。我把熨好的羊毛衫和衬衫拿到她的房间,挂到壁橱里,然后下了楼。我从夜莺地板上大声走过,关好一道道门,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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