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家的原因

中国的理智  作者:林语堂

我有一次搬进一家公寓去住了。这在美国人听了,也许会说:“咦?有这事吗?”在英国人听了,也许会说:“啊,如此堕落!”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只对自己说:“可以的。这是我的命运。”

我是被迫搬进去的。我不愿搬家,如果我的邻居停止开他的无线电收音机,我决不搬家。在平时,如果有邻居在偷窥你的房间,你可以关上百叶窗。要对付邻居们好管闲事的眼睛,你甚至可以在前面筑一堵高墙,把屋子改成堡垒,准备和全世界抗衡。如果你不要电话来打扰,你可以用块破布塞住。可是对于那无孔不入震屋欲破的无线电的音乐你却是束手无策的。自从我的邻居买得了一架收音机,而我能免费分听后,我便全由我邻居支配了。他能使我兴奋,能使我忧郁,他要听史特劳斯和史特拉文斯基的音乐,我也得听,他要听梅兰芳唱戏我也只能跟着听,他什么时候觉得满意停止,于是我也停止。他特别喜欢珍妮·麦唐纳的《大军进行曲》和苏滩,这简直是一种狂喘。他要我听,我也总听着,可是我终究受不住了。在上厕所的时候听听莫扎特或门德尔仲的音乐是很好的,可是如果在考虑如何支付裁缝账的时候或是在计划如何对匿名的文章写一篇辛辣的答复,而如何能使这位藏头露尾的先生一定能看得到的时候却不然了。而且如果来的是苏滩,那种气喘一样的狂叫声会钻进你的写作里的。

在这种情形之下,英国人会跑到邻居那里去说:“马上停止,否则我要写信给捕房了。”中国的绅士是会设法使自己适应于这环境中而谋自己神经的宁静的。受了英国教育的中国人的我却两者都不能做。所以当我第五十次听到珍妮·麦唐纳的歌声时,我就写了“招租”的条子,把它贴在房门上。我一定要离开这里——无论到什么地方。

住在公寓里对于我的个性是不合的。我至今坚持除非每个人自己都能有一块小土地来种些豌豆、番茄,孩子能在这里捉蟋蟀游玩,否则是毫无文明可言的。我曾经说过我不相信在按钮、开关、柜子、橡皮地毯、钥匙孔、电线和警铃等的所谓“家”的组合物中会有现代文明的。我时常暗笑那些新时代推销员想把那些如日间用做沙发,夜间用做床铺的复合物的新奇便利来说动我。我总告诉他们我是不会凭说感动的。沙发应该便是沙发,床便是床。在我看来,这种可转换的沙发床便是新式家庭毁损的征象,而很重要的也便是所谓时代文明仅是骗取人类在日光下的正当地位的征象。新时代的精神家庭,因为新时代物质家庭的如公寓汽车等而被拘束而破灭了。人们搬进了三间的公寓屋里会看到年轻的一辈从不留在家中而觉得奇怪的。如果你不得不睡在日间沙发的背上,你至少不应再以此自傲。就是老鼠也总有相当宽裕的睡眠地位的。

可是我不管自己的偏见终于搬进了这公寓。这是一些老树引我搬进去的。这似乎是不可信的,上海的确还有一个在绿草和丛林间的枯树旁的公寓。我不能抵御它的引诱,我屈服了。

我不必养什么盆花,我的书室窗外便有一大堆绿叶。它那透熟的翠绿充满了整个房间,而我也不必备什么鸟笼,这倒并不是我不爱鸟,和世上唯一的真正爱鸟者一样,我是恨见鸟笼的。在他给他弟弟的信中他说起爱鸟的唯一正当方法是去住在近林的地方,在那里可以在书室窗外看到在树枝间的黄莺,在树间飞跃的红胸雉鸡,在那里也能偶尔窃听到杜鹃的情歌。当我在屋中写作时,小鸟们在我窗前突跃着,二三只麻雀在离我书桌一丈左右的地方喋喋地讲着情话。有时我更幸运,有几只鸟会栖息在我的窗槛上,诉说像我们这种的动物,不尽是碧眼黄须的三K党。假使我长住下去,我相信我也许能学鸟语。如果我是诗人,我当为它们而写一节中国诗:

青青梧桐叶,

苍苍穹天景,

轻轻初秋风,

悠悠心头恨,


喁喁鸟呢喃,

艳艳秋衣裙。

侣伴不复在,

密友今又飞。


但因旧恩尽,

新人枝头栖,

我犹翘首观,

依依复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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