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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兰州 24朱门 作者:林语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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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兰州真是适合人们居住的好地方。它不仅环境特殊,北部及南部的崇山峻岭此刻净是一片翠绿,景致清爽宜人,还有一些不太容易明了却更为直接的好处。当一个城市和四周环境看来颇适合居住,总有难以分析的环境组合,即所谓城市的气氛。这里有古要塞城的色调,它的旧名叫金城,和一个拥有两万人居住的繁荣北方都城结合在一起。这里的皮货商来往频繁,大仓库林立,慢条斯理、高傲的骆驼商团沿着黄河北岸向遥远的目的地——向东深入内蒙古,向西远至西宁、青海和哈密的沙漠——前进。城内住有不少回教徒,可从他们的白帽子或头巾区分出。交通悠闲而繁忙,沿路到处是旅社和饭店。富有魅力的甘肃少女穿着夹克和裤子走来走去,黑色的眼睛,高兴、纯洁的笑容,在市集和市场上更是处处可见。这里有令人心情开朗的山风,白天有点热,但并非热得无法忍受;晚上总是非常凉爽,睡觉时还必须盖毯子。事实上当地居民都很友善并且好客,茄子很大,牛肉、羊肉很新鲜,蔬菜也很便宜,香甜可口、多汁的翠瓜,一斤只要一毛钱。芳香美味的梨子像奶油入口即溶,味道像冰激凌。几乎每一栋住宅都有大的花园,每个家庭都自己种有鲜花和蔬菜。 乔迁的兴奋,景致的改变,西安大宅压迫感的突然解脱,使柔安减轻了不少最近的哀愁,因而元气大增。看样子她在这里会过得很快活。这里没有人会认识她,她也不必为了生孩子而感到罪过。唐妈陪着她,周围又有些朋友。活泼的遏云充满愉快的笑容,和柔安对她在戏台上的印象大不相同。如水是李飞最好的朋友,自然也成为她的朋友,她可以完全信赖他。他的性格比李飞文静,相当敏感,对待别人很体贴,在兰州和遏云的魅力之下,他对这个城市充满热情,李飞从前也一样。 住在新环境中,柔安感觉像个新人。晨曦从这间美妙的房子的小窗口照进来,全是异样的感觉。因为她在大夫邸住了一段时间,到兰州第一个清晨,当她一睁开眼,想发现阳光照在那旧房间熟悉的橱柜上,等她醒悟过来,知道自己已自由自在地住在远离家乡的兰州,心中顿然浮现出无限的快活和新鲜感。然后她才想起从此要谋生自养哩。宛如一只初试羽翼的小鸟,她享受到超然独立的,未有过的欢欣,她要用真名去寻找工作,使她能够保持自我,不再感到羞耻。她确信在这无人知道她叫杜柔安。 五百五十元她分文未动,她能教中学的课,尤其是中国文学。她希望保留那笔钱,直到孩子出世。她要付房租,但蓝如水不肯,只答应一个月收二十四元,作为她和唐妈的生活费。但是她一自立,主妇的本能就出现了。她开始未雨绸缪,希望有不虞匮乏之感,不只为生产,且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有一些首饰,也许值个二三百块吧。 范文博陪她来,不到一个星期便回去了。他替她找过几个学校,都没有什么肯定的结果,不过他主要是来和李飞联络。李飞来信说,阿尔·哈金帮了很大的忙,他能通过马仲英在兰州的办事处拍电报,说不定事情会有些眉目。他们到总部追查发报的机关,哈金远在肃州,办事处无人知道。他们被领到离城十几里的军中电台,在那他们发现一个二十岁的回族少年,正在操作一台小小的手提收发机。 “这封电报哪里拍来的?”范文博问。 少年看了看,说:“从吐鲁番。” “谁从鄯善发报?” “我怎么知道?” “谁是鄯善的司令?” “别问我,第三十六师的办事处也许能告诉你。据我所知,那儿现在可能没有司令,鄯善掌握在敌人的手中。” 真是可恼的消息!但在战线每周改变的流动战场中,该是可以预料的事。如今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回到师部,要哈金在肃州办事处的地址。拍电报到肃州也许会让收信人莫名其妙,经过审慎的商议后,认为最好由柔安写一封信去肃州,问哈金如何与李飞取得联络。 如水和遏云听到柔安离开西安去兰州找工作的原因,范文博在那几晚,老是绕着这个话题转。 “兄弟阋墙,叔侄相争,是常有的事。”文博说,“你叔叔的话里,就有这种意思。你父亲死后,他知道你孤弱无依,他可以随便玩花样。回家前,我将去看看三岔驿。” “干爹,”遏云说,“你是好心人,请不要眼睁睁让这种事发生在柔安的身上。”她相信干爹有无限能力,连他的黑麻脸和激动时的斜视眼,都令她崇拜万分。她喜欢他,不仅由于他帮过她很多忙,更因为他不厌其烦地送柔安来兰州。因为他是李飞的朋友,信守江湖人物的侠士风范。 文博看看她,他知道如水虽然用劲追求,也为她尽了一切心意,却无什么进展。 “你呢?”他说,“我不觉得你是好人,如水如何?他对你不够好吗?”他的语调有如父兄严肃,遏云禁不住冷颤了一下。 老崔多皱的额头转向范文博:“我劝过她,但她不听。老爷子,你该给她父亲的忠告。” 遏云发现她自己被三个男人的怒目,和柔安取笑似的目光所包围。“干爹,”她说,“我这么年轻,如水待我如兄长,我很感激……” 范文博打断她的话。他的声音依然很干脆,目光慈祥:“你是我的干女儿,我要以父亲的身份和你说,如水若是个瞎子、跛子,或有十一个指头,我不会要求你嫁给他。但如水是个双目灼亮、四肢健全的正常人,你不嫁他,等于犯了几条大罪:第一,最大、最不可宽恕的,是你做了个不孝女,不能使你的老爹欢度晚年。第二,你忘恩负义,你说你很感激,那是空话,因为你不愿报答。第三,你没有悲天悯人的胸襟,他爱你,他认为你是他曾见过的女孩中最好的,而且不愿再与其他的女孩结婚。你不会使他感到伤心吧。来,你觉得他年纪太大了吗?” 这段话犹如熟悉的古戏文,遏云冷然一惊。不孝、忘恩负义和不仁全包了,尤其是不孝。范文博口气轻佻,然而最令她感动的却是最后一句话。 她面红耳赤,迟疑半晌才说:“不。” “你喜欢他?” “干爹,你这样说,我就不回答了。你怎能当众问一个女孩子的感情。” “不。我们像一家人,对不对,崔大叔?没关系,你说吧。” 她恢复镇定。“我接受你一切指控——不孝那一条例外。这个罪名太大了,我担当不起。我一直替父亲着想,女孩子到了我这个年纪谁不考虑婚姻呢?但是婚姻决定女孩子一生的命运。俗语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若是嫁如水,岂不成了‘蓝夫人’?我没有念过书,他的朋友会笑我。我也不是吃燕窝、鱼翅,整天病恹恹、捧心装病的林黛玉型,我会不快活,也会让他丢脸。这是第一点。” “你不吃鱼翅,没人会逼你吃。”如水插口。 她继续说:“他说他现在为我倾倒,但我们婚后不久,他就会看上门当户对的美人,那我会杀了他。这是第二点。第三点是我还年轻。我现在暂时休息,过一段日子我要重拾旧业,再上舞台。你能想象蓝夫人在戏台上抛头露面吗?所以我对自己说,不行。第四点也是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我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我逃出西安,多亏你帮忙,但是谁能保证我绝对安全呢?我逃出来,有卫兵被杀。他们若找到了我,我不希望别人牵连进去。所以我何必现在结婚,使局面复杂呢?” 她滔滔不绝说出一大堆理由,最后才停下来。 范文博半认可、半诧异地哼了一声。 “崔大叔,”他说,“我不知道你女儿在台下也这么会说话。我看她的洞房花烛夜,新郎只有听她说话的份儿。” “我的理由充不充分?”遏云说。 如水立刻回答说:“不见得。你是胡乱幻想。”他转向范文博:“有一件事我得说明白,好叫她安心。她以为婚后不能上舞台,哦,有些家庭确实如此,但是我不觉得公开演戏唱歌有什么丢脸。如果遏云要,有何不可呢?假如她担心这一点,我保证不阻拦她。她愿意上台,就可以上台。” “真的?”遏云充满诧异,脸色不觉缓下来。 “是的,我喜欢你,就因为你是这一型的女孩子,我不会强迫你改变,继续维持你的本色吧。” 范文博用手指摸摸面孔,清清喉咙:“遏云,你听到如水刚才的话了。我会以干爹的身份和你谈谈,你的理由一点都不充分。如水爱你,我认为一切都圆满。他会供养你,他喜欢你原来的面目,他不干涉你上舞台。还有什么不好呢?你若不听我的话,别再叫我干爹了。你真需要人好好打一顿屁股才行。” 血色涌上遏云的面颊。一想到许嫁蓝如水,她便兴奋得发抖,她羞答答低着头,显出女孩儿默许的姿态,眼睛也水汪汪的。 “怎样,遏云,要不要我叫你爸爸打你三十下屁股?” 遏云偷偷抬起眼,瞥见蓝如水正襟危坐、紧张万分的样子。她脸颊通红。范文博看她动摇了,就说:“你一定要嫁他。” “是父兄的命令?” “这是命令,”范文博说,“你得接受。”说这话是让她好开口。 遏云笑笑,突然冲出房间。 “范老爷,”她父亲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谢您。我拼命劝她,都没有结果,您两三句话就改变了她的心意。” 范文博脸上露出满意的红光:“她不是一个寻常的女孩子,只有我这个干爹才知道她的心理。” 后来那几天,遏云简直像换了一个人,眼睛充满柔情,但是一看到如水就害羞。她已失去了独立自主感,声音轻,面孔柔和,她对他的感觉犹如普通女孩子对未婚夫一样。 范文博把柔安交给如水照顾,又得意自己撮合了如水和遏云的婚姻,第二天就回西安去了。回到西安,他写信给柔安说,他去过三岔驿,见过水闸,也和海杰兹谈过回人村的问题。 夏天转入初秋。柔安休息一阵,恢复了正常,和如水、遏云等小小的一家人共处,过得很愉快。害喜的毛病消失了,胃口很好。虽然身体日渐加重,她却不像以前那么容易累了。 一切都瞒不过房东乔太太。他们起先告诉她,柔安结过婚,后来遏云不知不觉泄露出柔安离家的经过,乔太太才知道她原来只订过婚。乔太太也不在意,她觉得待产的女人就是待产的女人嘛。她对这一群西安的房客印象颇深——身边总有钞票——尤其只停留几天的范文博。由唐妈口中,乔太太知道柔安是一个富家千金,住在大古宅里。她的美貌、性格,以及她悲伤空洞的眼神,让房东以为她是涉世未深的少女,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乔太太愿意帮她隐瞒真相,她告诉邻居,李太太的丈夫出远门了。 秋天的微凉清晨,学校都开学了,但是柔安还没有找到工作。她不想在政府机关或公共机构谋职,怕有人从西安来,会认识她,因此她想找家庭教师的差事。她准备提出学历,宣布自己是李太太,但是用本名任职,很多现代妇女都是这样做。有一天她应征报上找女家教的广告,居然成功了。周薪十元,教一家上海人的三个子女,家长觉得他们需要学国语,才能应付学校的功课。父亲陈先生年约五十岁,在纺织厂当工程师。他们在家只讲上海话。柔安恰好在上海和北平待过,北平的国语最标准了,他们很高兴聘到她。他们对西安一无所知,柔安觉得很安全。她告诉他们,丈夫出远门了,生产的时候她要请假一个月。这家人觉得孩子只需要学两三个月,而且他们对她很满意,认为这根本不成问题。 她只要五点到七点(或七点半)孩子放学后在陈家上课就行了,工作轻松,收入也足以应付开支。有时孩子温习累了,就邀她吃晚饭,饭后再继续教。柔安是过来人,知道小孩子课业很重,不过看到七点左右五岁老幺眼皮下垂,她仍不免心痛。中国学校给孩子的负担太重了,简直变成全国性损害儿童健康的项目,白天把他们关起来,不准他们翻书,要他们背,放学后他们脑子疲倦万分,身体需要到户外活动,却又要他们回家温习功课。 柔安的时间相当自由。她像所有的母亲,已经为宝宝准备毛衣被褥了,那时她的表情又安详又美丽。她想到新疆的冬天一定很冷,也开始为李飞织一件灰毛衣,有时候手指钩累了,脸上就现出茫然的表情。 收到那封安抵鄯善的电报后,就再也没有李飞的消息了。哈金的回信虽然诚恳,却没有多大用处。在混乱的局势中,很难查出李飞的动向。他会尽力查,但是希望不大。柔安知道李飞若能和她联络,一定会试的。怎么回事呢?毛衣打好,她还不知道该送到哪里,大粒泪珠滚下面颊,只好叹一口气收进箱子底。 秋天来了,森林和高山一片红、绿和金黄,混浊的黄河也化为澄蓝色。乡下的树叶都发褐了,坡地上剪过毛的绵羊也长出了新毛,以应付严冬的气候。十月来临了,柔安渐渐感到不安。如水、遏云、唐妈,甚至乔太太都是好侣伴,但是还不够。如水和遏云就像一对年轻的爱侣,他们没有谈婚期,也没有正式订婚,他们只是一天天过下去。遏云已把如水当作未婚夫,她渐渐欣赏他表面上看不出来的特质。 柔安和他熟稔后,也渐渐欣赏他沉默寡言的个性。她仔细研究他,特别注重李飞和他成为知交的原因。她想用李飞的角度来观察一切。 如水最叫柔安感动的是他对动物的多情。他买了一只黑色的燕雀,可以训练说话。蓝如水很在行,他修剪鸟翼和舌尖的时候,简直把小鸟当作婴儿看待。他出手很轻,脸上充满柔情。然后,想到雄鸟孤单单一个,他又费了不少心思去找一只雌的来配对。 蓝如水不像李飞那么有趣,说话也不如他清楚、有力和尖刻,可以说有点懒散。但是他十分诚恳,对一般重要人物觉得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也能兴致勃勃。他有一副天真、坦白、几近孩子气的外表。遏云起先不了解他,柔安也是和他混熟了才明白他的性格。她起初也把他当作有钱、无忧无虑、只会玩照相机的少爷。如果他那么肤浅,李飞是不会喜欢他的。有一天她意外发现如水看透了生命,对一切十分了然,他表面上吊儿郎当,其实自有深刻的内涵。 一个星期天傍晚,三个人一起散步回来。屋子附近有一条窄巷,通往开阔的乡间。两边都有密密的树篱,后面便是田野和农舍。巷尾直接通到一片栗树林。如水和遏云喜欢往那个方向漫步,这个星期天柔安也陪他们一块去。散步回来就吃饭,饭后照例围坐聊天。老崔现在有安全感了,晚上经常一个人到戏院或茶楼逛逛,让年轻人独处。蓝如水高高兴兴半躺在椅子上:“遏云,你知不知道我们又度过了一天?” “当然喽。”遏云说。 “我们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你以为你今天做了一些事,今天过去了,明年此时你根本不记得今天做了什么;明天、后天、大后天也一样。我们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呢?” “我想大家都不知道。不过我们还得照样活下去,对吗?”柔安说。 “对极了。大家不知道为什么活着。银行家不知道,政府雇员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大家都上某一个地方,却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去。” “你简直有点愤世嫉俗。”柔安说。 “才不呢。我是想找出大家忙碌的原因,我得到一个结论,大家都为了生存而生存,不见得知道生活的目标。” “我不懂。”遏云说着,眼里充满敬爱之意。 蓝如水解释道:“我意思是说,不管我们做什么、信什么,大家都是一样的。你到深山的一个孤村去,发现男人女人都生活在那里。你以为那种荒村的日子一定很难过,可是他们却不那么觉得。为什么?因为他们活着。你问全国最富的富翁,或者小村的卑微的农夫,生命中什么最教他们感兴趣,使他活得不亦乐乎。答案永远相同:女人为孩子,丈夫为妻子,老人家等着看女儿或儿子成亲。我说得对不对?无论贫富,我们都为共同的目标而活。所以维系世界的力量是什么?是我们对亲人的爱,妻子也好,孩子也好,父母也好,即使世界上最凶恶的坏蛋也有他关心的人。如果没有,他会马上自杀的。” 十月的兰州是最宜人的月份。哈金来信告诉柔安,他两三星期后会到兰州,还说他已经拍电报叫马世明找李飞,传达柔安到兰州的消息。柔安充满希望。同时,孩子在体内一天天成长,也给她一种自慰和奉献的感觉,总觉得她体内这个跃动的生命就是李飞的一部分,实在很奇妙。想到这一点,她就快活,也更深沉了。休息了这一段时间,又有如水、遏云做伴,唐妈细心照料,她身上仿佛出现了奇迹。皮肤红润,眼睛深邃,胃口越来越大。在蓝如水一再劝说下,她去看一个西医,医生告诉她一切正常。她没有多问,只登记她是李太太。为了充充场面,她还借了一个结婚戒指来戴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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