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方来电

大教堂  作者:雷蒙德·卡佛

我和J.P.坐在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的前门廊上。就像所有待在这儿的人一样,J.P.首先是个酒鬼。但他也是个扫烟囱的人。他第一次来这儿,有点害怕。我以前来过一次。怎么说呢?我回来了。J.P.的真名叫乔·彭尼,不过,他让我叫他J.P.。他三十来岁,比我年轻一点儿,但也没小多少。他正在给我讲他当初是怎么决定干起他这行来的。他喜欢一边说话一边比画。但他的手总是哆嗦。我的意思是,它们没法不哆嗦。他说:“我以前不这样。”他是指以前不抖。我对他表示同情。我告诉他,抖动会平息下来的,会的,但得花时间。

我们到这儿才两三天,还远没有康复。J.P.的手仍在抖,而我的肩膀常常会感到神经性痉挛,也可能不是神经,反正是哪儿出了问题。有时痉挛会出现在脖子一侧。那时,我就会口干舌燥,吞咽都很困难。我知道要出事了,希望能阻止它。我想把自己藏起来,避开它,那就是我想做的。只是闭上眼,让它擦肩而过,降临到下个人身上。J.P.可以等一等。

昨天早晨,我目睹了一次心脏病发作。发病的人是个肥胖的大块头,他们管他叫泰尼[“泰尼”(Tiny)有“微小”之意,是个玩笑性的绰号。],是个来自圣罗莎[圣罗莎(Santa Rosa),美国加州城市。]的电工。他们说,他来这儿快两个星期了,已经度过了戒酒最艰难的时期,一两天后就能回家,在新年前夜和老婆一起看电视了。泰尼打算在那天晚上喝热巧克力,吃小甜饼。昨天早晨,他下来吃早点的时候看起来还好好的。他学着嘎嘎的声音,向一个家伙展示他是怎么把鸭子引过来,然后嘭嘭两枪,一枪一只。泰尼的头发是湿的,两侧的头发又滑又亮,拢到后面。他刚冲过澡,刮胡子的时候划破了下巴。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几乎所有在弗兰克·马丁这儿的人下巴上都有划痕。这种事在所难免。泰尼挤到桌子的一头,开始讲他某次纵饮时发生的事。一桌子的人都一边往嘴里塞着鸡蛋,一边摇头晃脑地笑着。泰尼说一会儿,咧嘴笑笑,然后看看桌边的人,等着他们露出认可的神情。大家都做干过类似的疯狂傻事,所以都笑了起来。泰尼的盘子上盛着炒鸡蛋,还有一些饼干和蜂蜜。我坐在桌边,面前摆着咖啡,但我不饿。突然,泰尼不见了。他咚的一下从椅子上摔了下去,仰面躺在地板上,闭着眼,脚后跟像敲鼓一样不停地踹着地毯。众人大声喊弗兰克·马丁。其实他就在旁边。几个人跪在泰尼身旁,其中一个家伙把手指伸进泰尼的嘴里,想拉住他的舌头。弗兰克·马丁大叫:“所有人都靠边!”这时我注意到,我们这伙人全部向前探着身子,不错眼珠地盯着泰尼。“给他留点儿新鲜空气!”弗兰克·马丁说着跑进办公室,叫了救护车。

泰尼今天就归队了。好得还真快。早上,弗兰克·马丁开着那辆旅行车去医院接他。他回来得有点儿晚,鸡蛋已经没了。不过他还是端着咖啡来到餐厅,在饭桌旁坐下。厨房里有人为他烤了面包,但泰尼没吃。他只是坐在那儿,看着自己的咖啡,不时前后挪动面前的咖啡杯。

我很想问问他,出事前是不是有什么预感。我想知道,他是感到心跳有了间歇,还是突然加速?他的眼皮跳了吗?但我什么都不打算问,反正他看起来也不想谈这些。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泰尼出事时的情景。老泰尼横躺在地板上,双脚乱踹。那之后,每当这样的痉挛突然袭击我身体的某个部位,我都会深吸一口气,等着自己仰面躺倒,向上看着别人的手指伸进我的嘴里。


J.P.坐在前门廊的椅子上,手一直放在大腿上。我抽着烟,用一个旧煤斗当烟灰缸,听J.P.没完没了地闲谈。上午十一点,离午餐还有一个半小时。我们两个都不饿,但还是很期待能赶紧进餐厅,在桌旁坐下。说不定一坐下我们就饿了呢。

J.P.到底在说什么呢?他在讲自己十二岁的时候曾掉进一口井里,就在他从小长大的农场附近。幸运的是,那是一口干井。“也可以说是不幸。”他说着,四面看了看,摇摇头。他跟我讲,那天下午,他爸爸找到他后,是怎么用绳子把他拽出来的。在井里,他经历了所有的恐惧,尿了裤子,呼号着求救,等待,然后再呼号,直到嗓子喊得嘶哑。他告诉我,那次经历给他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他坐在井底,抬头看着井口。他看见一汪蓝天高悬头顶,偶尔会有白云飘过。一群鸟飞过,它们的振翅声在J.P.听来是一阵奇怪的骚动。在井里,他还听见了别的声音。他听见有沙沙声从上面传下来,他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掉进了自己的头发里。他想可能是昆虫吧。他听见井口风的呼啸,那种声音他到现在还记着。总之,在井底,他生命中的一切都变了。不过,没有任何东西掉下来砸到他,也没有什么东西遮蔽那一小汪蓝色。然后,他爸爸拿着绳索来了,没多久,他就又回到了他一直生活的世界里。

“接着说,J.P.。然后怎么样了?”我说。

他十八九岁,刚刚高中毕业,无所事事。一天下午,他横穿镇子去看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住的房子里有壁炉。J.P.和他的朋友坐着喝啤酒,闲扯,听音乐。后来,门铃响了。朋友打开门。一个扫烟囱的年轻女孩拿着清洁工具站在门口。女孩头上戴的黑色礼帽让J.P.大吃一惊。她跟J.P.的朋友说,有人请她来清扫烟囱。朋友让她进来,还冲她鞠了一躬。女孩根本没注意他。她在壁炉前的地面上铺开一张毯子,摆上自己的工具。她穿了一身黑:黑裤子,黑衬衣,黑鞋子,黑袜子。当然,这时她已经把黑帽子摘了。J.P.说他看着她,都快看傻了。她干活儿,也就是清扫烟囱的时候,J.P.和他的朋友仍旧听音乐喝啤酒,但他们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看她都在做什么。时不时地,J.P.和他的朋友会相互对视,咧嘴笑笑,或是挤挤眼。当年轻女孩的上半身消失在烟囱里面的时候,他们的眉毛都竖了起来。她长得还不赖,J.P.说。

她干完活儿,用毯子把工具卷起来,从J.P.的朋友手中接过他父母早就写好的支票。然后她问J.P.的朋友想不想吻她。“据说会带来好运。”她说。那倒是给J.P.带来了好运。他的朋友转着眼珠,又像小丑一样扮起鬼脸。他可能羞红了脸,才上前吻了一下女孩的脸颊。就在那一刻,J.P.做出了决定。他放下啤酒,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赶在女孩出门前走到她跟前。

“我也能吻一下吗?”J.P.问她。

她扫了他一眼。J.P.说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孩名叫罗克西。

“当然,”罗克西说,“为什么不呢?我这儿还富裕着好几个吻呢。”她好好地吻了他,吻在嘴唇上,然后转身走了。

就这样,眨眼间,J.P.跟着她走到门廊上,为她扶着门廊上的纱门。他跟着她走下台阶,走到车道上,那里停着她的小型货车。他控制不住自己了,世界上其他一切都不再重要。他知道自己遇到了那个让自己双腿发抖的人。他能感到她的吻还在自己的嘴唇上燃烧,诸如此类。那一刻,J.P.脑子乱了,纷繁的感觉纠缠在一起,让他晕头转向。

他为她打开小型货车的后门,帮她把东西放了进去。“谢谢。”她对他说。他脱口而出,说他想再见到她。她什么时候有空,愿意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吗?他也意识到自己这辈子想做什么了。他想干她干的那种活儿。他想成为一个扫烟囱的人。不过当时他没告诉她这些。

J.P.说,她手叉着腰,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从货车的前座上找到一张名片,递给他。她说:“今晚十点以后,打这个电话号码。我们可以聊聊。现在我得走了。”她戴上礼帽,又摘了下来。她又看了看J.P.。她肯定是中意自己眼前的这个人,因为这次她咧嘴笑了。他告诉她嘴边粘了点儿灰。她上了车,按了一下喇叭,开走了。

“然后呢?”我问,“别停啊,J.P.。”

我挺感兴趣的。不过,如果刚才他给我讲别的事,比如他是怎么决定开始玩掷马蹄铁[一种户外竞技运动,参加比赛的两人或两队需轮流将马蹄铁投掷到一定距离外的一根木桩上。]的话,我也照样能听下去。


昨晚下过雨,山谷那边,云团正倚着山势堆积起来。J.P.清了清喉咙,看着山和云,抻了抻下巴,又接着说起来。

罗克西开始和他约会了,他一点一点地说服了她,容许他跟着她一起干活儿。不过,罗克西这个扫烟囱的买卖是和她爸爸、哥哥一起干的,他们几个人手刚好够用,不需要别人了。再说,这个叫J.P.的家伙到底是谁?什么J.P.?小心点儿!他们提醒她。

她和J.P.一起看了几场电影,跳过几次舞,但他们大部分的约会是围绕一起扫烟囱展开的。J.P.说,转眼之间,他们就已经谈论起绑在一起过日子了。没多久他们就付诸实践,他们结婚了。J.P.的岳父接纳他为正式的合作伙伴。过了一年左右,罗克西生了孩子,不再扫烟囱。反正,她不再干这份活儿了。不久,她生了第二个孩子。那时,J.P.二十五六岁,买了房子。他说,他的日子过得开心。“事情发展得真让人高兴,”他说,“想要的我都得到了。我有了我爱的老婆、孩子,干着我这辈子想干的工作。”但不知怎的——谁又能知道自己做每件事的原因呢?——他酒喝得越来越多。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喝啤酒。什么啤酒都行,无所谓。他说,他晚上看电视的时候喝啤酒,他能一天二十四小时一直喝。当然,偶尔他也会喝些烈酒,不过,不太经常,都是他们进城玩,或是有朋友来做客的时候才会喝。后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把啤酒换成了金汤力[金汤力(gin-and-tonic),金酒加汤力水制成的一种常见的鸡尾酒。]。晚饭后,坐在电视前,他就开喝金汤力,手里永远拿着一杯。他说他真的喜欢那种味道。他开始下班后不回家,出去喝酒,回家后接着喝。然后他开始连晚饭也不吃了。晚饭时他根本不露面,就是偶尔露面也什么都不想吃。酒吧里的小吃已经把他塞饱了。有时,他走进门,无缘无故地,就会把午餐盒扔过客厅。罗克西冲他嚷的时候,他就转身再次出门。他的喝酒时间提早到了午后,在他还应该工作的时间段。他告诉我,那时他的清晨就是从两杯酒开始的,刷牙前都会喝一口,然后才喝咖啡。出门上班的时候,他会在午餐盒里再带上一保温瓶伏特加。

J.P.不说了。他不再开口。怎么回事?我正听得起劲儿呢。不为别的,听他讲能帮助我放松,能让我忘了自己的处境。我等了一会儿,忍不住说:“怎么了?继续呀,J.P.。”他抻着下巴。没多久,他又说起来。

J.P.和罗克西之间发生了几次货真价实的争吵。我是说,真的动起手了。J.P.说,有一次,她用拳头打了他的脸,鼻骨都给打断了。“看这个,”他说,“就在这儿。”他让我看一道印儿,横穿他的鼻梁。“这就是当时断的地方。”他也回敬了一拳,把她的肩膀打脱了臼。还有一次,他打豁了她的嘴唇。他们当着孩子的面打架。局面已经失控了。但他照样喝。他停不下来,没什么办法能让他停下来。就连罗克西的爸爸和哥哥威胁要狠狠揍他,也没用。他们对罗克西说,她应该带着孩子离开他。但罗克西说,这是她自己的问题,不用别人管。过去是她自己陷进来的,现在她要自己把问题解决。

J.P.又沉默下来。他缩起肩膀,坐在椅子上往下滑了一点儿,望着汽车行驶在通往山区的公路上。

我说:“我想听后面的故事,J.P.。继续讲呀。”

“我不知道该怎么讲了。”他说,耸耸肩。

我说:“没关系。”我的意思是,他什么都可以跟我说。“继续呀,J.P.。”

J.P.说,罗克西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是找了个男朋友。J.P.还说他想知道,她有家有孩子,怎么会有时间那样做。

我吃惊地看着他。他是个成年人。“如果你想那么做,”我说,“你就能找到时间。你能挤出时间来。”

J.P.摇摇头说:“也许吧。”

不管怎么样,发现罗克西有男朋友的事后,他发了疯。他把婚戒从罗克西的手指上扒下来,用一把钢丝钳把它割成了几段。那可是够好玩的。那时候,他们已经交战好几个回合了。第二天早晨去干活儿的路上,他因酒后驾车被警察抓住,吊销了驾驶执照。他不能再开小货车去工作了。他说,无所谓。前一个星期,他已经从屋顶上掉下去过一回,摔断了大拇指,他早晚也会把自己的脖子摔断,他说。


J.P.来弗兰克·马丁这儿戒酒,是想弄清楚怎样把自己的生活拉回正轨。我们都不是被迫来这儿的,我们并非被锁在这儿。要是想的话,我们随时可以一走了之。不过,他们建议最少要待够一个星期,按他们的说法,“强烈推荐”两个星期或一个月。

我说过,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到弗兰克·马丁这儿来了。我提前为我在这里为期一周的治疗付了款。当我正准备在支票上签字的时候,弗兰克·马丁说:“节假日总是很危险。或许这次你该考虑在这儿多住一阵子,比如两个星期之类的。你能待两个星期吗?你琢磨琢磨,现在不用急着定下来。”他用拇指压着支票,我在上面签了名,然后送我的女朋友走到前门,跟她道别。“再见。”她说着,踉踉跄跄地撞到门框上,又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廊上。那是傍晚,下着雨。我从门口走到窗户边上,拉开窗帘,看着她开车走了。她开的是我的车,她喝醉了。但我也醉了,我也没办法。我蹭到电暖炉旁边的大椅子边,坐了下来。几个看电视的人抬头看了看我,又继续看他们看的节目。我只是坐在那儿,偶尔抬头看看屏幕。

之后,就在那个傍晚,前门被重重地推开了,J.P.被两个大家伙架着带了进来。后来我才知道那两个人是他的岳父和小舅子。他们架着J.P.穿过房间。那个老家伙替他登记,给了弗兰克·马丁一张支票。然后两个人一起把他抬上楼。我猜他们把他扔到了床上。不一会儿,那两个家伙就下了楼,往前门走,匆忙得就像一刻也等不及要离开这里,好像这里脏了他们的手,得赶紧洗手走人似的。我没有指责他们。绝对没有。我不知道自己如果处在他们的位置,会怎么做。

隔了一天半,我在门廊上碰到J.P.。我们握手,谈论天气。J.P.犯了手抖的毛病。我们坐下来,脚架在围栏上,身子向后倚在椅背上,就好像我们只是坐在外面休闲放松,正准备谈论我们的捕鸟猎犬。就是那时候,J.P.讲起了他自己的故事。


外面有点儿冷,但不算太冷。天阴着。弗兰克·马丁出来抽雪茄,他的毛衣扣子一直系到了领口。弗兰克·马丁是个矮墩子,有一头灰色的卷发,脑袋很小。比起他身体的其他部位,他的脑袋实在是太小了。他把雪茄塞进嘴里,手抱在胸前站着,一边对付嘴里的雪茄,一边眺望山谷。他站着的架势就像一名职业拳击手,对比分胸有成竹。

J.P.又变得安静了,我是说,他几乎连气都不喘了。我把烟头弹进煤斗里,使劲盯着J.P.,他把自己的领子竖起来,身子深陷在椅子里。到底是怎么了?我奇怪。弗兰克·马丁放下手臂,抽了一口雪茄,吐出烟雾。然后他抬起下巴,冲着山谷的方向说:“以前,杰克·伦敦在山谷那边有一幢大房子。就在那边,在你们看到的那座绿色山丘后面。但酒精要了他的命。吸取教训吧,你们两个。他比咱们都牛,但还是对付不了酒精那东西。”弗兰克·马丁看到吸剩的雪茄已经熄灭了,就把它扔进煤斗里。“你们在这儿要是想读点儿什么的话,就看他写的那本书吧,《野性的呼唤》。你们知道这本书吧?要是你们想读的话,屋里有,是关于一只半狼半狗的动物的故事。好了,我的布道讲完了。”他说着,提了提裤子,又拽了拽毛衣。“我进屋了,”他说,“午饭时见。”

“他在咱们周围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只臭虫,”J.P.说,“他让我觉得自己像只臭虫。”J.P.摇摇头,接着说:“杰克·伦敦。听听人家的名字!真希望我能有一个那样的名字,而不是现在这个。”


第一次是我妻子送我来这儿的。那时我们还在一起,还在试着把问题解决。她送我过来,待了一两个小时,和弗兰克·马丁私下谈了谈才走。第二天早晨,弗兰克·马丁把我叫到一边,对我说:“我们能够帮助你,前提是你愿意我们帮你,愿意听我们的话。”但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帮我。一半的我渴望得到他们的帮助,但还有另一半的存在。

这次是我女朋友开我的车送我来的。途中一直下着暴雨,我们喝了一路香槟,她停车的时候,我们两个都醉了。她本来打算把我放下,掉头就回家的。她还有事要做。至少,第二天她要去上班。她在一家电子配件公司当秘书,工作还凑合。她还有个十几岁的多嘴儿子。我想让她在城里找个房间,住一晚再开车回家。我不知道她找没找旅馆。自打那天她把我领上了前门的台阶,陪我走进弗兰克·马丁的办公室后,我还没和她联系过。那天走进办公室后,她对人家说:“猜猜谁来了。”

我没生她的气。不说别的,妻子把我轰出来以后,是她说我可以和她待在一起的。那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将卷进什么样的泥潭。我替她难过。我替她难过的原因是,圣诞节前一天,她的巴氏涂片检查[巴氏涂片检查(Pap smear),一种子宫颈抹片检查,主要用于检查宫颈癌。]结果出来了,不太乐观。她得再去看医生,不能耽搁。这样的消息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让我们两个开始喝酒。我们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顿,都喝醉了。圣诞节那天,我们酒还没醒。因为她不想做饭,我们只得到外面的饭馆吃。我们两个,还有她那个十几岁的多嘴儿子,我们先打开了几个圣诞礼物,然后去她公寓边上的一家牛排餐厅。我不饿,只要了汤和热面包卷。我就着汤喝了一瓶葡萄酒,她也喝了些。然后我们喝起了“血腥玛丽”[“血腥玛丽”(Bloody Mary),一种由伏特加和番茄汁调配而成的鸡尾酒。]。那之后一连两天,除了咸味坚果,我什么都吃不下去,却还是喝了很多波旁威士忌。然后我对她说:“亲爱的,我想我最好收拾东西,回弗兰克·马丁那儿去。”

她试着跟她儿子解释,她要离开一阵子,他得自己做吃的了。但就在我们出门的时候,这个多嘴的孩子冲我们尖叫道:“去死吧,你们!我希望你们永远别回来。我希望你们都自杀。”想象一下这个孩子!

出城前,我让她在一家酒铺前停下来,我进去买了香槟。我们还在别的地方停下来,买了一些塑料杯子和一桶炸鸡。在暴风雨中,我们启程前往弗兰克·马丁处,一路上一边喝酒一边听音乐。她开车,我负责调收音机、倒酒。我们试着来一场小小的庆祝,但我们都很悲伤。有炸鸡,但我们一口没吃。

我觉得她应该顺利到家了。我想如果出了事,我会听说的。但她没给我打电话,我也没给她打。这时候,她可能已经得到关于自己病情的消息了,但也可能还什么都不知道。又或许只是个错误,当初拿到的是别人的检查结果。但她开走了我的车,而且我有些东西还放在她家里。我知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有人敲响了一座农场的旧钟,告诉我们吃饭时间到了。我和J.P.从椅子上站起来,进了屋。反正,门廊上也开始冷得待不下去了。我们说话时都能看见从嘴里呼出的白气。


新年前一天的早晨,我试着给妻子打电话。没人接。这没关系。不过,就算有关系,我又能怎么办呢?我们上一次打电话还是两周以前,冲着对方吼叫,我还骂了她。“脑袋进水了!”她说着,把电话挂了。

但我现在想和她说话。我有一些东西需要处理。我还有些东西放在她家里。

这儿有个到处旅行的家伙。他去过欧洲,还有别的地方。反正他是这么说的。他说都是生意上的事。他还说他能控制自己喝酒的问题,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在弗兰克·马丁这儿。但他不记得他是怎么来这儿的了。他哈哈大笑,笑自己忘了是怎么来的。“谁都可能昏迷,”他说,“这什么都证明不了。”他说,他不是一个醉鬼,反正他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听。“那是一种很严重的定罪,”他说,“那样说会毁了一个好人的前程。”他说,当初他要是只喝威士忌和水,不加冰,他绝不会昏迷的。让人昏迷的是他们往你的酒里放的冰块。“你在埃及有认识的人吗?”他问我,“有的话,我到那儿可用得着。”

新年前夕的晚餐,弗兰克·马丁准备的是牛排和烤土豆。我的食欲恢复了,把盘子里的东西吃了个精光,还没吃够。我瞥了一眼泰尼的盘子。天哪,他几乎一点都没动,牛排原样摆在盘子上。泰尼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老泰尼了。可怜的家伙本来还打算今晚在家里过新年呢。他曾计划要穿着睡袍和拖鞋,坐在电视机前,牵着老婆的手。现在他却不敢离开这里。我能理解。一次心脏病发作就意味着还会有第二次。犯病以后,泰尼再没讲过他自己那些荒唐的故事。他安静地待着,不再交际。我问他我能不能吃他的牛排,他把盘子推给了我。

弗兰克·马丁进来给我们展示他的蛋糕时,有一些人还没睡,正坐着看电视里的时代广场。他转了一圈,让我们每个人都看了一眼蛋糕。我知道那不是他做的,只是面包店的蛋糕。但怎么说也是个蛋糕,而且是个很大的白色奶油蛋糕,上面有粉色的字,写着“新年快乐——过好每一天”。

“我可不要什么蠢蛋糕,”那个去过欧洲和其他地方的家伙说,“香槟在哪儿?”他说着,大笑起来。

我们全涌进餐厅。弗兰克·马丁切蛋糕。我坐在J.P.旁边。J.P.吃了两块蛋糕,喝了一听可乐。我吃了一块,又用餐巾纸包起来一块,留着待会儿再吃。

J.P.点上香烟。现在,他的手稳了下来,不再哆嗦。他告诉我,明天早晨,也就是新年第一天,他妻子会来看他。

“太好了,”我说着点点头,舔去手指上的糖霜,“这可是个好消息,J.P.。”

“我会向她介绍你。”他说。

“我很期待。”我说。

我们道晚安,说新年快乐。我用纸巾擦擦手指。我们握了手。

我走到电话旁,塞进两枚十分的硬币,给我妻子打电话。但这次还是没人接。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打电话,但等到拨她的号码时,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想跟她说的话。她可能正在家里看电视,就看我刚才在看的节目。反正,我不想和她说话。我希望她没事。但如果她出了事,我也不想知道。


吃完早餐,我和J.P.端着咖啡走到门廊上。天气晴朗,但还是冷得要穿毛衣和夹克才行。

“她问我该不该把孩子们也带来,”J.P.说,“我跟她说,她应该把孩子留在家里。你能想象吗?天哪,我可不想让我的孩子到这儿来。”

我们用那个煤斗当烟灰缸,望向山谷,杰克·伦敦曾经住过的地方。当一辆汽车从公路上拐出来,开到门前的车道时,我们还在喝咖啡。

“是她!”J.P.说着,把杯子放在椅子旁边,站起来,走下了台阶。

我看见那个女人停下车,拉起手刹。我看见J.P.打开车门,她从里面出来。我看见他们拥抱在一起。我扭过头,看向别处,然后又回过头来。J.P.挎着她的胳膊,两人一起走上台阶。这个女人曾打断了一个男人的鼻子。她有两个孩子,还有一堆的麻烦,但她爱这个正挎着她手臂的男人。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是我朋友,”J.P.对他妻子说,“嘿,这是罗克西。”

罗克西和我握手。她是个高挑的漂亮女人,戴着一顶手编的帽子,穿着大衣、厚毛衣和休闲裤。我想起来J.P.告诉我的关于她的男朋友以及那个钢丝钳的事。在她的手指上,我没看见婚戒。我想,那东西还在什么地方碎着呢吧。她的手很宽,指节粗大。若是不得已,她是个真能攥起拳头的女人。

“我听过你们的故事,”我说,“J.P.跟我说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J.P.说,跟烟囱有关。”

“对,烟囱,”她说,“不过,可能还有好多事他没告诉你呢。我敢打赌,他肯定没把所有事都告诉你。”她说着笑了。然后,她等不及似的搂住J.P.,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他们走向前门。“很高兴认识你,”她说,“嘿,他跟你说没说,他可是这行里最好的扫把。”

“走啦,罗克西。”J.P.已经把手放到了门把上。

“他跟我说,他的手艺都是跟你学的。”

“嗯,那倒是一点没错。”她说,又笑起来。但好像她想的是别的事情。J.P.拧门把的时候,罗克西的手扶住了他的手。“乔,我们就不能进城吃午餐吗?我不能带你出去吗?”

J.P.清清嗓子说:“我在这儿还没待够一个星期呢。”他的手从门把上放了下来,挠着自己的下巴。“我想他们还不希望我离开这里,到外面去。我们可以在这儿喝点咖啡。”

“那也行。”她说,眼睛又打量了我一番。“我很高兴乔能在这儿交到朋友。很高兴认识你。”她说。

他们准备进屋了。我知道这是冒傻气,但我还是做了。“罗克西。”我叫了一声。他们停在门口,看着我。“我需要点儿好运,”我说,“真的,没开玩笑。我真的需要一个吻。”

J.P.低下头,虽然门已经开了,但他仍握着把手来回拧。我盯着她看。罗克西咧开嘴笑了。“我现在已经不是扫烟囱的了。好多年没干了。乔没告诉你吗?不过,当然,我可以吻你一下,当然了。”

她走过来,扶着我的肩膀——我是个大块头——吻在我的嘴唇上。“怎么样?”她问。

“很好。”我说。

“别客气,”她说了句,仍扶着我的肩膀,盯住我的眼睛看,“祝你好运!”她说完,松开了手。

“待会儿见啊,伙计。”J.P.说完,大大地推开门,和罗克西一起走了进去。

我坐在前门的台阶上,看着自己点上烟,吹灭了火柴。我的手抖起来。从今天早晨开始,我的手也抖起来了。今天早晨,我想找点东西喝。我很沮丧,但什么都没跟J.P.说,我只是努力想些别的事情分分神。

我琢磨起扫烟囱来,琢磨起从J.P.那儿听来的所有事。不知怎的,我想起我和妻子以前住过的一幢房子。那房子没有烟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想起了它。但我记得那个地方,记得有天早晨,我听见外面有噪音,那时我们刚在那里住了几个星期。那是个周日的清晨,卧室里还黑着,但有苍白的光从窗户渗进来。我听着,能听见有什么东西正和房子的一面摩擦着,发出刺耳的声音。我跳下床,去看是怎么回事。

“天哪!”我妻子说着,在床上坐了起来,摇晃着脑袋把头发从脸上甩开。然后她笑起来。“那是万图里尼先生,”她说,“我忘了告诉你了,他说他今天来给房子刷漆。一大早就来,赶在天热起来之前刷完。我把这事彻底忘了。”她边说边笑,“回来,上床吧,亲爱的。只是万图里尼先生而已。”

“等一下。”我说。

我拉开窗帘。外面,一个穿着白色罩衫的老家伙站在他的梯子旁。太阳才刚刚升起来。这个老家伙和我互相打量。他是房东,没错,这个包在罩衫里面的家伙。但那件罩衫对他来说太大了,而且他也该刮刮胡子了。他戴着棒球帽,遮住了他的秃脑袋。妈的,我想,他真是个怪老头。我的心头突然涌上一阵幸福感:我可不是他,我是我,我和妻子一起待在这间卧室里。

他冲着太阳,伸出拇指,假装要擦他的前额。他想让我明白,他可没什么闲工夫看我。突然,这个老家伙笑起来。这时我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身子呢。我向下看看自己,又看看他,耸耸肩。他还指望我穿着衣服吗?

妻子也笑了。“快点儿,”她说,“回床上来。就现在,立刻,马上,回来呀。”

我松开窗帘,但仍站在窗边。我能看见那个老家伙默默地点了点头,就像在说:“去啊,小子,回床上去吧。我都懂。”他用力拽了拽帽檐,提起油漆桶,爬上梯子,开始干自己的活儿。


我向后靠在台阶上,跷起二郎腿。待会儿,今天下午,我可能会再给妻子打个电话。然后我会打电话给我女朋友,看看她出什么事没有,但我可不想和她那个多嘴的儿子说话。要是打的话,我希望那小子最好不在家,他爱在哪儿在哪儿,爱做什么做什么。我琢磨着自己有没有读过杰克·伦敦的书。我不记得读过。但我在高中的时候读过他的一篇故事,名叫《生火》。讲的是在育空[育空(Yukon),加拿大西北部的一个地区,与阿拉斯加交界。]那边有一个家伙快要冻死了。想想吧:要是那个人生不起火来,他真的会冻死。而有了火,他就可以烤干他的袜子和别的东西,还能取暖。

他生起了火,但后来还是出了事。一树枝子的雪落下来,砸在火上面,压灭了火。而与此同时,天更冷了,夜幕正在降临。

我从兜里掏出些硬币。我会先试试拨我妻子的号码。要是她接了电话,我就祝她新年快乐。就说这些,我不会提别的事。我也不会嚷嚷。即使她挑起什么事来,我也不会。她会问我是从哪儿打过去的电话,我只能如实相告。但我不会表什么决心,说新的一年要有什么改变。那可不是开玩笑的。跟她说完,我就打给我的女朋友。也可能我会先打给她,但我只能盼着别是那个小孩来接电话。等她接起电话,我会说:“喂,亲爱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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