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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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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部《红楼梦》,王熙凤是金陵十二钗中戏份最多的女性。第五回太虚幻境中演的《红楼梦曲》,留给王熙凤的是一首《聪明累》: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这首曲何其警世,王熙凤生前不曾有半点性灵,只有死后,或可得到超度。《红楼梦》里有很多人命,其中不少是直接、间接和王熙凤相关的,贾瑞、张金哥和她的未婚夫、鲍二家的、尤二姐和她没有出世的孩子,还有一个从她手里侥幸逃生的张华(尤二姐的未婚夫)。她只是在荣国府当个管家,只是有做大官的叔叔和公公,就能葬送这么多人命,如果她命再好点进宫当了贵妃甚至皇后,不知道要有多少嫔妃和宫女死于非命,但最后一样难免“反算了卿卿性命”。王熙凤十分要强,人前人后都不愿意有半点示弱,一定要让自己彻底立于不败之地,对比自己更弱势的人毫无悲悯之心,她对自己的生命和环境毫无反思,只是冥顽不灵地朝向黑暗而去。 一直到第十五回以前,王熙凤还没有干过太出格的坏事,也就是对待贾瑞手段比较狠,不过贾瑞自己起坏心在先,王熙凤算计他也就是让他得点教训,应该没有存心要把贾瑞害死,贾瑞后来病死她也是没有想到的。直到馒头庵和老尼姑静虚相遇之前,王熙凤还真没干过什么太出格的坏事,善恶是非她还是能分辨的。奸猾的静虚用了激将法,挑动她去干涉张家的婚事。这激将法果然奏效,王熙凤最不能忍受别人怀疑她的能力,马上就来劲了,发狠说道:“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你叫他拿三千银子来,我就替他出这口气。”(第十五回) 王熙凤冒用了贾琏的名义,用贾府的人脉勾兑了一下,就收了三千两。贾府里除了她的心腹仆人,没人知道这件事。这钱来得这么容易,她一下子尝到了甜头,打那以后胆子就越来越大了,再有这样的事就来者不拒了。张金哥和她的未婚夫听到退婚的消息,双双自尽殉情,两个纯情的青年就这样被馒头庵里的罪恶吞噬了。王熙凤手上就这样又多了两条人命,从此她真的不再有任何顾忌,就像她自己说的,她不信什么阴司报应。 一、荣国府的授权管家 《红楼梦》第四十四回,鲍二家的羞忿自杀,贾琏害怕鲍二家的亲戚到官府去告,就拿钱私了了这事。王熙凤表示不愿意出钱了结此事:“我没一个钱!有钱也不给,只管叫他告去。”她趁机哭了回穷,生怕贾琏知道她有多少私房钱。贾府里为什么让她管家,她做管家是否合乎当时的礼法呢? 《红楼梦》里宁国府的结构还算正常,荣国府的结构却是有些奇怪的。看上去,贾母似乎很不待见她的大儿子贾赦,和小儿子贾政一起住在荣国府的正房,贾赦虽然是嫡长子继承了爵位,却住在荣国府东边的偏房。贾府里的家内事务似乎也都是王夫人在掌管,贾赦的妻子邢夫人却不管什么事。最奇怪的,贾琏夫妇跑到叔叔贾政家里帮着管家,不怎么给贾赦管家。 其实,从传统中国的礼法来说,荣国府这样的结构并没有不合规矩之处。荣国府的家长是谁呢?女性一般是不能做家长的,法律上贾赦才是家长。但是贾母作为贾赦、贾政的母亲,作为荣国府辈分最高的女主人,具有很多法律赋予的权威。首先,按照清代的法律,“子孙违犯教令”或“不孝”都可能构成犯罪,贾母作为儿孙们的尊长,儿孙们如果不听话不尽孝道,她可以亲自执行家法处罚他们,还可以要求官府惩处他们。其次,尽管传统中国女性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但如果丈夫死亡,她们选择守节不改嫁(如果无子当选立嗣子),就有了继管亡夫全部家产的权力[“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大清律例·户律·户役·立嫡子违法》。]。史学家邢铁先生指出,中国古代寡妇在法律上虽然不能成为家族财产的所有权人,但有继续管理全部家产的权利,还可以指定经营管理的人[参见邢铁:《家产继承史论》,第63—65页。]。所以,荣国府家产的最高管理者是贾母,而不是贾赦或贾政。 荣国府里贾赦和贾政并没有分家,只是住在不同的院里。他们虽然住在各自独立的空间,也有墙分隔,但并没有把荣国府一分为二,荣国府的家产还是合族共管的。《大清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孙不许分财异居。”(《大清律例·户律·户役·别籍异财》)只要尊长还在,子孙是不能要求分家单立户籍的,否则就是大不孝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所以,只要贾母还在,贾赦、贾政是不敢提分家这件事的。贾母是第二代荣国公贾代善的遗孀,当然可以住在荣国府的正房。她年事已高,不可能亲自操持很多事务,她就选择让贾政夫妇掌管家务,也让贾政夫妇和她一起住在正房。选择家产管理人不同于爵位继承,并不一定要选择嫡长子,可以根据各人的情况和能力来选择。贾政为人比较正派,治家也很严谨,有他祖父的遗风,贾母信任他,就让他们夫妇来管家。贾政有官职,事务繁多,不可能太多操心家里的事,家务就主要由王夫人来处理。男主外,女主内,这样的分工也是很自然的。 贾赦对于贾母这样的安排肯定是不太高兴的,因为管理家务的人一般在经济上都能得到更多好处。《红楼梦》第七十五回荣国府中秋家宴,贾赦就讲了一个笑话暗示贾母是个偏心的母亲。但是贾母这样的安排并没有不合礼法之处。荣国府还是合族公产的,田产、房产都是没有分割的。只要贾母在世,贾赦再不乐意,也不能提出分割家产。但他终究是嫡长子,是荣国公爵位的继承人,让他的弟弟来管理家务,他肯定是觉得不太服气的,所以就分房而居。 那为什么又让王熙凤来管家呢?王夫人也没有很多精力,又爱吃斋念佛,可能一直想找个能干的晚辈来帮她管这些事。那么王夫人的首选应该是谁呢?似乎应该是她的大儿媳妇李纨。 《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写王熙凤过生日贾母让众人凑份子,但特别照顾李纨,不让她出钱:“你寡妇失业的,那里还拉你出这个钱。我替你出了罢。”这里说“寡妇失业”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李纨过去管家现在失业了呢?古代女性基本是不存在职业的,在家里操持家务不算什么职业。女性出嫁后生计要靠丈夫,所以这里说的“失业”不是现代意义的失去职业,而是说李纨死了丈夫失去了经济依靠。贾母也是寡妇,但她的儿子们都已长大成年还有了官职,她成了一个富贵闲人一样的大家长,可以代亡夫继管家产。李纨的孩子还很小,上有老下有小,尊长都在,也没有分家单过,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所以贾母就特别照顾她。贾母是个厚道人,假如真有李纨原来管家被王熙凤夺了权这回事,她不可能当面去提醒李纨这件事揭她的疮疤,更不可能当众公开李纨和王熙凤的矛盾。 《红楼梦》第四回交代,李纨的丈夫贾珠早亡,留下一个幼子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读书。李纨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李守中曾任国子监祭酒,这个官职相当于现代的国立大学校长。父亲认为“女子无才便有德”,从小不太让她多读书,只不过识了字,读了些《列女传》之类讲女德的书,只以学习家务事为主。“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李纨生性就不好俗务,丈夫死后立志守节,不好和人交往。她这样的性格肯定是不适合管家的。脂评本《红楼梦》在此处有一句批语:“一段叙出李纨,不犯熙凤。”[俞平伯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第63页。]李纨很清楚自己的本分,她就负责孝敬老人、抚养孩子、陪伴小姑子们,绝不干涉王熙凤管理的事情。所以,李纨没有在荣国府管过家,一来她生性不爱俗务;二来她青年丧偶,正在守节,也不适合和太多的人交往;三来她的儿子贾兰是贾政的嫡长孙,还没有成年,贾政全家都对这个孩子寄予了厚望,希望将来他能成才考中科举,贾兰的教育是贾政这一房的大事,李纨职责重大,也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琐碎的家事。 应该是在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后,因为她表现出了一定的治家才能,王夫人又是她的姑妈,很信任她,再加上她很快就讨到了贾母的欢心,深得贾母的宠爱。所以王夫人在经过贾母的认可之后就让贾琏夫妇来总管荣国府的事务了。和贾政夫妇同样的道理,男主外,女主内,贾琏负责出去采购买办这些外事,荣国府的家政内务就由王熙凤负责。贾母是荣国府家产的实际管理人,她因为年事已高授权王夫人代她管理,王夫人年轻时应该是管过一段的,王熙凤嫁到贾府以后,王夫人经过贾母的同意又授权王熙凤代她管理。王熙凤总管的是荣国府的所有家务,尤其是财务和人事,并不是替贾政管理他的小家。但是贾赦毕竟是贾府名义上的家长,出于对他的尊重,贾赦自己房里的很多事应该是由他和邢夫人做主的,王熙凤不会过多干涉。 史学家邢铁先生考证发现,中国古代很多大家族中,很多实际管理事务的女主人会把她自己娘家的人请来帮着料理家务,曲阜孔府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事情,这是中国民间常有的习惯,并不存在不合礼法之处[参见邢铁:《家产继承史论》,第70页。]。皇家会有外戚干政,贵族官宦家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形。女性信任自己娘家的人是很自然的事,如果她的娘家出身显赫,她要把娘家人拉到夫家来管一些事,夫家也是多少会给点面子的。王熙凤既是王夫人的娘家人,又亲上做亲嫁给了荣国府家长贾赦的长子贾琏。贾母接受她来管家,既可以平衡贾赦、贾政兄弟之间的关系,显得自己并不偏心,还可以巩固同王家的姻亲关系。 所以王熙凤在荣国府里管家并没有违背礼法之处,而是经过贾母的慎重考虑和授权的。也不存在李纨原来管家王熙凤来了就夺权的问题,王熙凤就是接替王夫人来管家的。她能来当这个管家,固然是因为她有相当的治理能力,但她的出身和婚姻也是重要的因素,从主观到客观,她都是一个合适的管家人选。 传统中国世家大族之间经常世代联姻,形成所谓“世婚”,这样两家人几代下来以后,亲属关系就会变得很复杂也很有意思。贾府和王家关系很紧密,两家可能就存在“世婚”。王家的女儿嫁到贾府来的有王夫人、王熙凤,薛宝钗是王家的外孙女,后来也嫁给了宝玉。仔细读《红楼梦》,王家不仅和荣国府联姻,可能和宁国府也有联姻。 尤氏是贾珍的继室,不是他的原配妻子,她不是贾蓉的亲生母亲,但书里没有描写过贾蓉生母的事迹。《红楼梦》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后,尤氏称病不出,宁国府乱成了一锅粥。贾珍到荣国府请王熙凤到宁国府帮着管理家务,王夫人说她年轻没经验,不放心让她去。这时贾珍是怎么说的呢?贾珍笑道:“从小儿大妹妹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如今出了阁,又在那府里办事,越发历练老成了。我想了这几日,除了大妹妹再无人了。婶子不看侄儿、侄儿媳妇的分上,只看死了的分上罢!”看贾珍的意思,王熙凤小的时候他就认识,他很熟悉王熙凤的行事风格,说她从小就有杀伐决断。贾珍还请王夫人看在死了的分上答应他这事。这里这个“死了的”似乎不是指秦可卿,因为秦可卿是王夫人的晚辈,和王夫人关系也并不密切,贾珍为了秦可卿的丧事来求王夫人派王熙凤到宁国府去帮着管家,王夫人已经表示不太愿意了。所以“看在死了的分上”应该不是指看在秦可卿分上。那这个“死了的”到底是什么人呢?为什么贾珍对王熙凤小的时候的事那么了解呢? 《红楼梦》第六十八回写王熙凤因为贾蓉帮贾琏偷娶尤二姐,威胁到她的地位,到宁国府大闹,提到了贾蓉死去的母亲,她骂贾蓉:“天雷劈脑子五鬼分尸的没良心的种子!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成日家调三窝四,干出这些没脸面没王法败家破业的营生。你死了的娘阴灵也不容你,祖宗也不容!”王熙凤为什么这时候说“你死了的娘阴灵也不容你”“祖宗也不容”呢?贾蓉得罪了王熙凤和他死去的母亲有什么关系呢?和祖宗又有什么关系呢? 结合这些线索可以推断,贾蓉的生母和王熙凤可能是认识的,可能是一家的人,应该也是同辈分的人。贾蓉的生母可能是王熙凤的堂姐妹甚至亲姐妹,也是王家的人。王熙凤从小被当作男孩养,小的时候可能到宁国府来玩过,贾珍的原配是王家的女儿,应该也常去王家,所以贾珍才对王熙凤小的时候的情况很了解。贾珍的原配就是王家的人,也就是王夫人的侄女,所以贾珍才可以求王夫人“看在死了的分上”答应他的请求。 所以王熙凤在贾府真的可以说是八面玲珑,她跟贾赦、贾政、贾珍都有紧密的亲戚关系,她是贾赦的大儿媳妇、贾政的内侄女和侄媳、贾珍的堂弟媳妇,可能还曾经是贾珍的小姨子。要说管家的能力,李纨、尤氏都不见得比她差很多,但是说到背景她们就差得远了。王熙凤能成为荣国府的管家,就得益于她的家族善于联姻的苦心经营。 二、王熙凤的妇德 荣国府是个人多嘴杂是非特别多的地方,这里的奴才和下人们多半是势利眼,他们在主子面前貌似恭顺,背后却经常说长道短搬弄是非。王熙凤在这府里管家,而且管的是最要害的财务和人事,自己要是犯了很大的错,被人挑出大问题,她的地位也就不见得能稳固。 贾琏很害怕王熙凤,但心里却攒了一肚子怨气。第二十一回写贾琏背地里和平儿抱怨王熙凤:“你不用怕他,等我性子上来,把这醋罐打个稀烂,他才认得我呢!他防我象防贼的,只许他同男人说话,不许我和女人说话,我和女人略近些,他就疑惑,他不论小叔子侄儿,大的小的,说说笑笑,就不怕我吃醋了。”这时平儿却答他:“他醋你使得,你醋他使不得。他原行的正走的正,你行动便有个坏心,连我也不放心,别说他了。” 传统中国是绝对的男权社会,女性如果有生活作风方面的嫌疑,那是致命的品格问题。王夫人和贾母在这方面都是一点不含糊的,王夫人尤其见不得轻佻妖娆的年轻女性。平儿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偏心袒护王熙凤,她说的是实话,是她对自己的主人的真实判断。王熙凤自己的生活作风是没问题的,所以她才能防贼一样防着贾琏。 红学界有一桩公案,就是焦大醉酒后的怒骂骂的是谁,焦大揭穿了贾珍和秦可卿不名誉的关系,那“养小叔子”又骂的是谁呢? 有人说这骂的是贾蓉和王熙凤,因为王熙凤看上去和贾蓉很亲近,贾蓉经常去奉承讨好王熙凤,王熙凤和他说话很亲昵,有时候张口就骂,感觉和他很不见外,而且刘姥姥一进大观园的时候,贾蓉正好来了,王熙凤还表示过这会儿跟前有人说话不方便回头再说。这个猜测看来没什么根据,贾蓉不是王熙凤的小叔子,而是她的晚辈,王熙凤是他的婶母。传统中国的亲属关系计算是以父系为主,所以贾蓉才称呼王熙凤“婶娘”。另外,王熙凤同贾蓉的亲属关系可能更为紧密。贾蓉的生母可能是王熙凤的堂姐妹甚至亲姐妹,所以王熙凤很有可能还是他的亲姨妈,他们的关系非常紧密,但是利益的关系,不存在什么男女关系的嫌疑。 贾府里的男女关系非常混乱,上梁不正下梁歪,有贾珍、贾赦这样不知廉耻、好色淫乱的主子,整个贾府都是一片腐朽没落的气息。其实贾府只是传统中国贵族大家庭的一个缩影,从贾府能够透视这些大家庭里常见的罪恶。贾府里经常出现败坏伦常的事。传统中国无论男性女性,接触异性的机会都是很少的,他们最常接触的异性就是家族成员、亲戚和邻居。一夫一妻多妾制而且合族共居的家庭,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本来就是违背人性的,也是很难管理的,难免是非很多。 《红楼梦》开篇不久,王熙凤和贾琏的族弟贾瑞就生出了一段是非。第十一回写,贾瑞是贾琏的堂弟,却试图调戏王熙凤,王熙凤是他的嫂子。贾瑞的祖父贾代儒和贾琏的祖父贾代善应是同胞兄弟,贾瑞是贾琏同四世祖的族弟,按照清代的丧服制度,贾瑞和贾琏相互应该穿缌麻丧服,没有出五服。按照传统中国的法律,贾瑞这样的想法如果得逞了,就犯了“亲属相奸”罪,而且情节很重。《大清律例》规定“奸(内、外)缌麻以上亲及缌麻以上亲之妻……各杖一百,徒三年。强者,(奸夫)斩(监候)。”(《大清律例·刑律·犯奸·亲属相奸》) 所以贾瑞真的是色胆包天,根本不知道尊重伦常。贾瑞起了歹心,王熙凤当时心里就很愤怒:“这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那里有这样禽兽的人呢!”后来她回家告诉了平儿,平儿的反应也非常愤怒,说道:“没人伦的混帐东西,起这个念头,叫他不得好死!”(第十一回)王熙凤和平儿的反应都是良家妇女的正常反应,她们也都知道这是很离谱的坏事。从王熙凤骂贾瑞的话来看,她虽然常在男人堆里混,但是生活作风是没问题的。 王熙凤决心要收拾贾瑞,就设下了计谋狠狠收拾了他一顿。她假意骗贾瑞说要和他幽会。第一次晃荡了他一回,害他在穿堂里冻了一晚上。第二次又骗他上钩,结果派了贾蓉、贾蔷去当场把他抓个正着。贾蓉和贾蔷吓唬他说:“如今琏二婶已经告到太太跟前,说你无故调戏他。他暂用了个脱身计,哄你在这边等着,太太气死过去,因此叫我来拿你。刚才你又拦住他,没的说,跟我去见太太!”(第十二回)贾瑞这才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犯了大罪,便苦苦求两个侄子帮他开脱。于是贾蓉、贾蔷勒索了他五十两银子,逼他写了五十两的欠条,又把他领出去躲在一个台阶下面,说去给他望风看看有没有人,好让他从后门溜出去。贾瑞躲在那里一动不敢动,结果被人泼了一头屎尿,这时贾蔷才跑来赶他快走。贾瑞半夜才回到家中,又冷又脏又怕,没几天就病倒了。 贾瑞后来死得很惨,但其实很难说是被王熙凤害死的。王熙凤的本意是要教训他让他改过,并没有想要让他死。贾瑞起了这样的歹心,本来就是违反家规国法的,王熙凤作为管家,其实是可以执行家法给他些教训的,虽然手段有些毒辣,但是王熙凤并没有真去王夫人、贾母那里告状,已经给贾瑞留了余地了。 曹雪芹写贾瑞的死,寓意其实很深刻。贾瑞父母早亡,祖父贾代儒管教他非常严格,稍微犯点错就是一顿打骂。贾瑞是一个在青春期堕入了欲望陷阱的青年,并没有干过其他过分的坏事,他对祖父过于严厉的规训可能产生了逆反心理,也没有怎么见过外面的世界。他对王熙凤应该是动了真情的,后来他得到了跛足道人送给他的“风月宝鉴”帮他治病,他还是有些慧根的,想要解脱自己,可是他定力不够,拿了镜子看到背面的骷髅就吓得不敢再看了,就不停照正面,他沉没在欲望的陷阱里不能自拔,没过三天就死了。 《红楼梦》塑造了大观园这样清净无暇的乌托邦世界,但也毫不留情地揭示了现实世界的丑恶。贾瑞说到底还是有真情的,他不算贾府里非常污秽的形象,王熙凤派了贾蓉去收拾他,贾蓉其实要比贾瑞无耻得多。贾府里其他的男人,贾赦、贾珍、贾琏、贾蓉等人,还没有贾瑞那一点难得的灵性,他们都是一些徒有光鲜外表的行尸走肉。王熙凤能在这样一堆男人里边纵横捭阖治家执法,确实是难得的女中豪杰。可她最后还是没有落到好下场,因为她有贪财的致命弱点。 三、王熙凤的见识 王熙凤文化程度并不高,《红楼梦》里多次提到,她是不识什么字的。当然也不能说她是文盲,反正是认识字不多,更不会写什么字,她曾经请贾宝玉帮她写一个杂物清单(第二十八回)。吟诗作赋那就更不会了,大观园里众姐妹们开诗社,为了找她要钱请她做个监社。大雪天大家即景联句,她也来附庸风雅一起凑个热闹,打头来起第一句,可是肚子里实在没有什么墨水,就起了一句大白话“一夜北风紧”(第五十回)。书里交代过,她从小是当男孩一样养的,王熙凤是她的学名。可能她生性顽劣,不爱读书,也就没识多少字。传统中国一直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念不念书家人本来就不太放在心上,她自己再不好好念,也就只有由她去了。 不过王熙凤生性聪颖,记忆力很好,智商也是超群的,尤其难得的是伶牙俐齿能说会道,贾母最爱听她说笑话。她的眼是很高的,贾府里做事的仆人,在她看来都是粗粗笨笨的,难得能入她的眼。《红楼梦》第二十七回,王熙凤要寻个丫头回她院里找平儿取件东西,可巧怡红院里的小丫鬟红玉(后改名小红)撞见了去办了这件差。红玉取了东西回来,给凤姐汇报了平儿代她办的事: (红玉道:)“平姐姐教我回奶奶:才旺儿进来讨奶奶的示下,好往那家子去。平姐姐就把那话按着奶奶的主意打发他去了。”凤姐笑道:“他怎么按我的主意打发去了?”红玉道:“平姐姐说:我们奶奶问这里奶奶好。原是我们二爷不在家,虽然迟了两天,只管请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儿打发了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还要和这里的姑奶奶寻两丸延年神验万全丹。若有了,奶奶打发人来,只管送在我们奶奶这里。明儿有人去,就顺路给那边舅奶奶带去的。” 李纨这时正和王熙凤闲聊,听了红玉这番话,只听到一堆“奶奶”,感觉一头雾水。这话听了让人觉得有点像绕口令。红玉转述的这番话,里边涉及到五个奶奶:“我们奶奶”是指王熙凤,那家的女主人是“这里奶奶”,还有另外三个奶奶,五奶奶、舅奶奶和姑奶奶,除了王熙凤,那四个奶奶可能都是王熙凤娘家的亲戚。这番话也涉及到五件事:1. 王熙凤问那家的女主人好,“我们奶奶问这里奶奶好”;2. 贾琏出去了不在家,所以王熙凤迟了两天派人去问候那家的女主人,“原是我们二爷不在家,虽然迟了两天,只管请奶奶放心”;3. 五奶奶生病了,等她好一点,王熙凤会和她一起去看那家的女主人,“等五奶奶好些,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4. 五奶奶前几天打发人来和王熙凤说了,舅奶奶派人带了信来,问那家的女主人好,还要让姑奶奶帮找两颗延年神验万全丹,“五奶奶前儿打发了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还要和这里的姑奶奶寻两丸延年神验万全丹”;5. 如果药找到了,请那家的女主人派人送给王熙凤,王熙凤等有人顺路去时就给舅奶奶捎去,“若有了,奶奶打发人来,只管送在我们奶奶这里。明儿有人去,就顺路给那边舅奶奶带去的。” 红玉的这番交代得到了王熙凤的高度赞赏,凤姐对李纨笑道:“怨不得你不懂,这是四五门子的话呢。”说着又向红玉笑道:“好孩子,难为你说的齐全。别像他们扭扭捏捏的蚊子似的。嫂子不知道,如今除了我随手使的几个人之外,我就怕和人说话。他们必定把一句话拉长了作两三截儿,咬文咬字,拿着腔儿,哼哼唧唧的,急的我冒火,他们那里知道!先时我们平儿也是这么着,我就问着他:难道必定装蚊子哼哼就是美人了?说了几遭才好些儿了。”李宫裁笑道:“都像你泼皮破落户才好。”凤姐又道:“这一个丫头就好。方才两遭,说话虽不多,听那口声就简断。” 凤姐对红玉的赞赏是发自内心的,红玉也是伶牙俐齿能说会道,能把各种头绪复杂的事情分辨得井井有条,而且面面俱到。这也正是王熙凤管家最重要的才能,红玉就具有和王熙凤类似的才能。从凤姐对红玉的赞赏也能看出,她是能识人用人的,红玉不过是个低级的小丫鬟,在怡红院里端茶倒水做杂务,经常被大丫头们排挤,凤姐却并不介意她的身份低微,她看出了红玉的才干,很快就把红玉要去自己跟前使唤重用她。贾府的众多小姐中,探春是很有见识也想有一番作为的,凤姐也能看重她的才能,希望探春能帮着治理家族。第五十五回写凤姐生病了,王夫人让探春和李纨暂时替王熙凤管家,探春和赵姨娘因为赵国基死了该赏多少钱起了争议,探春坚持要按旧例办理,凤姐听平儿描述了探春的行事,也是大加赞赏,说道:“他虽是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厉害一层了。” 在金陵十二钗的正册女性中,王熙凤的形象是比较复杂而多面的。她没读什么书,处事很世俗,没有什么高远的理想,但是她的才干和见识却是其他人没有的。王熙凤非常务实,她的职责就是治理家族,林黛玉薛宝钗固然风雅脱俗,可是她们的未来都要靠这个家族,家族如果衰败了,她们就没有资本再去风花雪月了。最难得的,王熙凤有清楚的自我认知,知道自己的弱点就是没什么文化,她能够识人用人,无论他们出身贵贱,真有实践才干的人她都是能欣赏也愿意重用的。虽然她对下人很严厉有时手段很毒辣,但是真遇到她能看得上的人,只要不威胁到她的切身利益,她是能容人也能用人的。作为一个治理者,王熙凤的气度和见识是难得的。 《红楼梦》第十三回,写贾珍请了王熙凤去协理宁国府,王熙凤过去宁国府坐镇,了解了下形势,很快就分析出了宁国府治理混乱的问题所在:“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责,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脂评本《红楼梦》中,批书人在此处写了好长一段批语,感慨万千,觉得这五条不仅是家族治理的大弊病,也是国家治理的大弊病,“五件事若能如法整理得当,岂独家庭,国家天下治之不难”[俞平伯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第174页。]。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不仅能治理好大家族,也能治理好国家。这话可能并不夸张,儒家哲学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家的原理是和治国相仿的。 王熙凤在《红楼梦》中的形象代表了作者对国家治理的理想寄托,她的治理方式似乎是一种法家的方式。以宁国府治理的五大问题而论,简单地说就是公有财产人人都想揩油、权责分工不明确、开支花费没有预算和监督、用人不能因才分配、赏罚不能公正严明。王熙凤新官上任三把火,很快就拿出了改革对策:首先是明确分工,每件东西都由专人负责管理。其次是落实权责,谁管的东西丢了谁负责赔。最后是严明纪律,赏罚到位。第二天清早点名有一个迟到的家人,可能是宁国府中的老仆,有些脸面,那人一再哀求,凤姐坚持不能放过,要不然以后没法管了,喝令“带出去,打二十板子!”(第十四回)还处罚革他一月银米。《红楼梦》中写王熙凤在宁国府执法这段,让人想起商鞅在秦国变法时立木取信的故事,要变法首先就要确立法律的权威,所以一定要赏罚到位。 王熙凤确实是有治理才干的,治理贾府也很有一套。但她对下人很严厉,很少慈悲怜悯之心,得罪了很多人,《红楼梦》第六十五回写贾琏的仆人兴儿跟尤二姐闲聊,兴儿对王熙凤的描述极其生动:“提起我们奶奶来,心里歹毒,口里尖快。……如今合家大小除了老太太、太太两个人,没有不恨他的,只不过面子情儿怕他。”“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看这说法,贾府里的下人都怕王熙凤,也都很恨她。 《论语》第十三篇中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第十三》)这就是“欲正人先正己”这句俗话的由来。王熙凤虽然一心想要整顿家政挽救家族的衰亡,但她自己有致命的弱点,私心太重,贪财如命,而且为了捞钱不择手段。她这样的为人行事就很难得到下人的真心尊重。 四、王熙凤的高利贷 《红楼梦》第十五回写到,馒头庵的住持静虚给王熙凤当了启蒙老师,王熙凤在她的唆使之下,利用贾琏的名义给长安节度使云光打了招呼,干预了长安县守备和张财主家的退婚官司,就收了张家的三千两谢礼。这钱来得太容易了,她一下子尝到了甜头,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就来者不拒了。按照大清律,王熙凤这样的行为属于教唆词讼,是清代一直大加打击的干扰诉讼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但是她自恃娘家婆家势力大,没人敢到官府去告她,也就根本没有顾忌。鲍二家的自杀以后,鲍二家的亲戚表示要到官府去告,王熙凤又表示不愿拿钱打点他们,让他们去告,告不成她要反告他们“以尸讹诈”。王熙凤虽然不识多少字没多少文化,但是对这些衙门里的事却很清楚,她属于后天学习能力很强的人,而且是通过社会实践来学习。她家里有人做大官,可能经常有人为了官司来打点她家,她就学到了不少衙门里的门道,成了一个无师自通的讼棍。估计在张金哥的退婚官司之后,她没少弄过这样的事,也给自己捞了不少私房钱。 不过这些事,即便她不在荣国府里管家她也是敢弄的,她有做大官的公公和叔叔,老公也是不大不小一个官,日常迎来送往也没少认识各种做官的人,人脉资源很丰富,干预几起官司对她来说不算什么难事。她就算没做荣国府的管家,弄这些事也能给自己攒下不少私房钱。她做了荣国府的管家之后,又能给自己创造一些新的财源。 王熙凤总管荣国府的权限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和财政权,首先是人事权。什么差派什么人去干,什么位置空出来了该谁替补,她都是能话事的,一般情况下贾琏和王夫人也都不会否决她做的决定。她还是很有气度的,能识人用人,但是她眼太高了,能被她看上的没几个人,其他的人在她眼里都是庸碌之辈,那要派差给谁要把好位置给谁,她怎么决定呢?在这一点上她和古今的贪官没什么区别,看谁会奉承,看谁给她送过礼。 《红楼梦》第三十六回写金钏儿死后,王熙凤忽然发现有几家仆人经常来给她请安送东西。她还没搞明白这些人图什么,到了晚间就问平儿:“这几家人不大管我的事,为什么忽然这么和我贴近?”平儿冷笑道:“奶奶连这个都想不起来了?我猜他们的女儿都必是太太房里的丫头,如今太太房里有四个大的,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分例,下剩的都是一个月几百钱。如今金钏儿死了,必定他们要弄这两银子的巧宗儿呢。”凤姐听了这话什么反应呢?她说:“我看这些人也太不知足,钱也赚够了,苦事情又侵不着,弄个丫头搪塞着身子也就罢了,又还想这个。也罢了,他们几家的钱容易也不能花到我跟前,这是他们自寻的,送什么来,我就收什么,横竖我有主意。”原来这个位置该给谁她已经有主意了,这些人她很看不起,送也白送。她下了这个决心,就把这事拖着,要等这些人把东西送足了,再找机会禀报王夫人安排这个位置。 在这出闹剧中,双方的形象都很丑陋。可见荣国府里的奴仆们为了谋好差送礼是常态,也可见凤姐对送礼是来者不拒的。那凤姐到底想安排谁呢?书里没有明说,可能另有她中意的人选,至于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中她的意,应该也是会奉承或者比这些送礼的更有背景吧。那既然不想用这些人,还要拖着让他们把礼送足,这心态真是很不厚道,如果说送礼的是小人,王熙凤这样处理也显得心理很阴暗。用现在的话说,如果哪个贪官是这样的,这就很没底线,只拿人钱财不给人办事,受贿都不讲受贿的游戏规则。不过后来王夫人没有同意再在金钏儿这个位置上安排人,而是让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吃了双份月钱。送的人都白送了,王熙凤想安排的人也没有安排上,但她还是赚的,因为收了几家人的好多礼物。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写到,贾琏的族侄贾芸见大观园建成后贾府里多了不少工程,就来求贾琏给他安排个差事。贾琏说刚有一件好差,王熙凤再三要求就安排给贾芹了,还承诺了等以后园里有栽种花木的工程出来就安排给贾芸。贾琏这话可能是推诿之词,他很怕王熙凤,很多事说了都不算,帮不上忙,但他透露了关键的信息,王熙凤说安排给谁就能安排给谁。贾芸是个明白人,很快就上道了,他想去给王熙凤送礼,就去找他的舅舅香料铺店主卜世仁,想赊些冰片麝香,卜世仁埋汰了他一通不愿意帮忙。贾芸的邻居倪二是个放高利贷的,人很仗义,听说了他的难处,就不要利钱借了他一些银子,让他去买礼物。贾芸买了可能价值八两银子的冰片麝香,去给王熙凤请安,他很会说话,编出一通理由说无意中得了冰片麝香:“若说送人,也没个人配使这些,……想来想去,只孝顺婶子一个人才合式,方不算遭塌这东西。”贾芸的行贿很成功,一来话说的人爱听,二来理由编得巧妙,看上去都不是行贿。王熙凤听了他的话很受用,贾芸第二天又去恳求,她就说看在你叔叔的分上就安排你去种树吧。这俩人都是超会说话的人,一个说自己不是行贿,一个说我照顾你也不是因为受贿,把行贿和受贿都弄得像艺术。贾府族人众多,旁支偏房的很多人家都已经没落了,有些甚至很穷困。贾芸家中并不宽裕,他看了亲舅舅的势利眼费了千辛万苦才借到了钱准备了合适的礼物,成功谋到了种树的差事,马上就领到了二百两银子。 贾芸种树的小插曲透露了很多信息,贾府里当差的人都是有好处可得的,好处应该还很大,要谋到这些差事是必须送礼的。这是很多年以来的陈规陋俗,不是轻易就能革除的。王熙凤在荣国府里总管,也是安于收受贿赂和陋规的。 除了受贿和收取陋规,王熙凤还有额外的生财之道。贾府里的人,上至各级主子,下至丫鬟小厮和家庙里的小和尚、小尼姑,都是要领月钱的,就是每个月的零花钱。贾母和王夫人每月二十两,李纨守寡得到特别照顾,本来应该是十两,贾母后来又给她涨到二十两,王熙凤是已婚主子,是每月四两,迎春、探春等未婚的姑娘是每月二两。荣国府的月钱是王熙凤负责发放的,可是她经常不按时发放。《红楼梦》里多次写到,王熙凤拖着发月钱的日子是因为她拿这些钱去放私债了。 《红楼梦》第十六回写到,凤姐的仆人旺儿媳妇来给王熙凤送利钱来,这时正好贾琏在家,平儿就编了个谎遮掩过去了。第三十九回写到,袭人问起怎么这个月的月钱连贾母和王夫人都还没有发,平儿就悄悄告诉了她原因:“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 原来王熙凤每个月都提前把荣国府里所有人的月钱支领了,放贷放出去了,等着利钱收足了,她这才把钱收回来给大家发月钱。那她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呢? 学者刘秋根指出,明清时候放高利贷的风气很盛,很多文武官员、宗室、外戚、勋臣、内臣等都从事此类经营[参见刘秋根:《明清高利贷资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以下。]。清政府对放私债的利率一直有严格的法律规范,但还是不能刹住这股风气,很多放贷的人都想出了办法规避法律。《大清律例》中有一条罪名“违禁取利”: 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于笞四十)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大清律例·户律·钱债·违禁取利》) 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了放私债的利率上限,每月不能超过三分,如果是放债一百两,每月利钱不能超过三两。如果放债时间长了,利息的最高数额不能超过本金。违者笞刑四十。如果利滚利导致利息超过了本金,以坐赃(贪污)论处,最高刑罚杖一百。《大清律例》的官方注释解释了“一本一利”:“如借银一两,按每月三分取利,积至三十三个月以外,则利钱已满一两,与本相当,是谓一本一利,虽年月之多,不得复照三分算利,即五年、十年,亦止还一本一利。”[《大清律例·户律·钱债·违禁取利》条文下的官方注释。[清]沈之奇撰,怀效锋、李俊点校:《大清律辑注》,第365页。]每月收三分利息,收了三十三个月,利息就跟本金一样了,以后就不能再收利息了,再收就犯法了,哪怕放债放了五年十年,利息也不能超过本金。 这条法律的立法意图是好的,是为了限制放贷的人牟取暴利,规定似乎也很实在,但实际上很容易被规避。放贷的人可以到利息达到本金数额的时候就把本钱收回来,过段再放出去,这样就不能说他放的贷超过“一本一利”了。 《红楼梦》里多次提到王熙凤拖着不发月钱放贷的事,她应该是这样操作的:每个月提前把月钱都领出来放贷出去,等到利息收足了,她就收回来把月钱给大家发了。这应该就是为了规避“一本一利”的法律限制,这可能也是当时社会很多放私债的人的常用手法。《红楼梦》第三十九回写平儿跟袭人偷偷揭发过,王熙凤用众人的月钱和自己的私房钱一起去放债,每年的利钱是上千两银子。这些利息又都成了她的私房钱,下一次放的时候她的本金就增加了。 王熙凤每个月的正式收入就是四两银子,她和贾琏的小家庭每个月的正式收入就是一二十两银子,她曾经跟贾琏算过账,这些钱根本都不够用。教唆词讼的大钱她挣,一次就收三千两。放私债的利息她也挣,一年的利息是上千两银子。仆人晚辈们送礼的小钱她收,贾芸给她送了点香料也就值八两银子,她也很高兴地收了等着端午节时用,想谋金钏儿那个空缺的仆人们送的礼应该不会值太多钱,估计也就值几两银子,她也乐于收下还拖着不表态要让他们不停地送。确实,她的开销很多,有时候王夫人有事要用钱找她要她不能不出,贾琏需要用钱她也不能不出,大观园的众姊妹们要开诗社也来找她要钱,宫里的太监有时候也来打秋风一张口就要二百两。这些开销并不全是为了她私人的。她有她的难处,荣国府人口众多开支浩繁,不善经营,日渐入不敷出,她得想办法多攒点钱来应付各路人的需求,她是个极要强极要面子的人,绝不能让人小看她的能力。当然,也不能说她很高尚就没有私心,她就是生性贪财,不给自己多捞点是不可能的。 贾琏夫妇在荣国府里是晚辈,没有独立处置家产的权力,他们要从荣国府的公库里拿钱都需要贾母的同意。清代法律明确规定:“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十两笞二十,每十两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大清律例·户律·户役·卑幼私擅用财》)《红楼梦》第七十二回写到,鸳鸯到王熙凤屋里探望她的病情,正好遇到贾琏从外面回来。贾琏跟鸳鸯说了半天好话,央求鸳鸯从贾母那里弄些值钱东西周转一下: 这两日因老太太的千秋,所有的几千两银子都使了。……俗语说,“求人不如求己”。说不得,姐姐担个不是,暂且把老太太查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搬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不上半年的光景,银子来了,我就赎了交还,断不能叫姐姐落不是。 鸳鸯是贾母最信任的管家丫鬟,她应该拿着贾府银库的钥匙。第七十二回这个细节透露出贾府财政的危机,贾母过了个生日,用了几千两银子,就没有钱周转了。用现在的话来说,贾府此时现金断流了。鸳鸯对贾母十分忠诚,她是不敢私自把财物拿给贾琏夫妇的。但她也很清楚贾府此时的财务状况,知道贾琏夫妇管家有很多难处。这样的话贾琏夫妇是不敢去跟贾母说的,只有和鸳鸯说。鸳鸯也会给贾母汇报真实情况,在征得贾母同意之后再处理。贾府上下都顾面子,不愿意公然讨论入不敷出的现实,只得用权宜之计凑合对付过去。 合族同居共产的大家族,表面上礼节周全一团和气,但各房的人都怀着自己的心事。因为尊长一旦不在就是要分家的,要各自回到自己的小家。《红楼梦》第六十二回写王夫人屋里丢了玫瑰露,贾宝玉和稀泥不想让人受责罚。王熙凤觉得不能宽纵下人,想要严刑拷打王夫人房里的丫鬟们。平儿劝她不要多事:“何苦来操这心!‘得放手时须放手’,什么大不了的事,乐得不施恩呢。依我说,纵在这屋里操上一百分的心,终久咱们是那边屋里去的。没的结些小人仇恨,使人含怨。”平儿把事情说得再清楚不过,王熙凤在荣国府管家是贾母授权的,贾母年事已高,总有一天要撒手西去,到那时贾赦、贾政自然要分家,王熙凤就要回到贾赦房里去,犯不着得罪王夫人房里的人。 贾府的现状和雍正初年财政改革前国家的现状是差不多的,公家财富日渐空虚,各级管事的却都中饱私囊。贾府官中的钱过了个生日就用得差不多了,那贾琏夫妇难道没有私房钱吗?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不是曹雪芹所作,但书中最后交代的荣国府的财务状况应该是和原本一致的。荣国府因贾赦犯罪被抄家时,贾琏夫妇历年攒下的私房钱有七八万两银子,都被官府抄走了。荣国府的败落和一个国家陷入危机的道理是一样,各级管事的人都罔顾公益中饱私囊,贾琏夫妇是荣国府总管财务的,他们就是各级小贪污犯的榜样。抄家之时公差在贾琏夫妇房中抄出了两箱房地契和一箱借票,都是违禁取利的。王熙凤放的确实是高利贷,还收了不少房地产的抵押借贷。 清代用房产抵押来借贷是常见的借贷形式,康熙年间有一件抵押借据传世: 立借契人刁璋,今因手乏,指自己房一所,坐落猪市口南,坐西向东,借到佟名下本纹银二百两正,言定每月利银陆两正,当日说明在房租内按月取讨,如房租不到,借银人补还,恐后无凭,立借约存照。 ---中保人张髯公 ---康熙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立 立借约人刁璋[北京市文物管理处藏借券,载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红楼梦〉历史背景资料》编辑小组编:《〈红楼梦〉历史背景资料(之三)—清代前期的高利贷和典当业》,《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8年第6期,第68页。] 有的债务人可能没有太多偿还能力,会被逼着用房地契来抵押,最后实在还不上,房地产就归债主了。这是清代高利贷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劣绅和大地主以此为手段不断兼并地产,债务人如果无力偿还,就会被逼迫交出地契形成绝卖(不能再赎回)。 康熙年间的权臣徐乾学在其家乡昆山一带强逼小民以地产抵押放债,兼并了很多土地。徐乾学致仕(退休)回乡后,两江总督傅腊塔于康熙三十年(1691)弹劾徐乾学纵容子侄放贷经商,欺凌人民。很多被逼丧失土地的债务人纷纷到总督衙门控告,其中有一个种菜为生的八十岁老人秦旋被徐家逼得背井离乡: (秦)旋遭昆山县徐府豪奴徐仰田、徐吉甫奉刑部尚书主命,择四方殷实有美产者,即行挜放虎债,剥嚼小民。于康熙七年间,觇旋有肥田壹百伍拾柒亩,栖房贰拾贰间,挜米七十石,假旋代庖领放。旋欲不从,奈何虎威难拂,虑别生波,故权勉受,当年即还白米壹百石。李宁、金甫见证。旋谓七十石之米,而偿其一百,子母已全矣。何期恶心固险,俟至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蓦统多凶,驾舡到家,指少利米四十石,二载盘算,共计壹百陆拾石,擒身牢阱,非刑拷逼三昼夜。挽腹亲沈悦公等圈写命田栖房二契,准折共价银贰百零伍两,登时钉田封屋,立逐远迁。[康熙三十年八月初三日,《秦旋呈控徐乾学主使豪奴霸产掘坟状》,载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五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6—37页。] 秦旋在康熙七年间被徐家豪奴逼迫,以田地房屋为抵押借贷七十石米。康熙九年,徐家用利滚利的方法算出秦旋还欠徐家一百六十石米,非刑拷打逼迫秦旋写下绝卖文契,折价二百零五两,霸占了秦家田地157亩和22间房,将秦旋全家赶出家门,逼迫其迁居他乡。 徐乾学是康熙初年亲信的宠臣,他和康熙的另一宠臣高士奇都广积财富,两家结为姻亲,互相勾结,权倾一时。时人有民谣说到这两个权贵的财势:“五方宝物归东海(徐乾学号东海),万国金珠贡澹人(高士奇字澹人)。”[[清]赵慎畛:《榆巢杂识》上卷《讽士大夫》:“康熙中,徐健庵兄弟显贵,声名赫奕,与高江村姻亲,情好最密。都中有‘去了余秦桧来了徐严嵩,乾学似庞涓,是他大长兄’之谣。又有‘五方宝物归东海,万国金珠贡澹人’之对。为言官指劾。”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4页。]《红楼梦》开篇的护官符,和这民谣有些相似。王家、贾府的势力,也和这两家有些相似。王熙凤仗着娘家有权有势不怕打官司,放贷取利逼人以房产作抵押,到债务人无力偿还高息时,趁机侵占了不少房产。她从娘家带来的陪房旺儿夫妇就是她的帮凶,遇到这样的事需要出面去做狠人的时候,她不用自己出马,旺儿就能替她去恐吓债务人。 清代法律对于地主豪强用这类高利贷强占人房产是严禁的。“若豪势之人(于违约负债者)不告官司以私债强夺去人孳畜产业者,杖八十(无多取余利,听赠不追)。若估(所夺畜产之)价过本利者,计多余之物(罪有重于杖八十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徒二年)。依(多余之)数追还(主)。”(《大清律例·户律·钱债·违禁取利》)但是法律对于王家、贾府这样的权贵似乎形同虚设,债务人如果不服到衙门去告,衙门是不敢去找贾府和王家讨说法的。王熙凤仗着王家的势力,到衙门打官司就跟到自己后院办事一样。她连杀人的事情都敢做,曾经派旺儿去想办法把尤二姐原配的未婚夫张华干掉,放点高利贷她有什么不敢的。要不是落到抄家,没人会和她理论这些事,贾府里很多人包括贾政也都不太知道,只是抄家才让她这桩事彻底暴露了。 王熙凤徒有一副好脑子和处理事务的才干,她生性贪婪,立身不正,虽然她在荣国府勤勤恳恳做了些修修补补的工作,但她是没有能力挽救这个危亡中的家族的。她除了钱没有别的什么追求,遇到威胁她利益的人心狠手辣,杀人的事都敢干。吴宓先生认为贾府的覆败都是王熙凤一手造成的:“《石头记》写黛宝之情缘,则亦写贾府之历史。贾府王熙凤桀鸷自逞,喜功妄为,聚敛自肥,招尤致谤,群众离心,致贾府有查抄之祸。奸雄弄权,贻害国家,亦犹是也。”[《红楼梦》中王熙凤确实害了不少人命,吴宓从人道主义的关怀出发,对王熙凤极尽鞭挞,但贾府最后致祸的直接动因是贾珍、贾赦的胡作非为,王熙凤只是协同作恶,不能算作罪魁祸首。]在已经失传的八十回后原本中,王熙凤的结局具体是什么样的无从而知,但开篇的《红楼梦曲》中说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意思大约是说王熙凤最后给自己惹来了祸事,送了自己的性命。她放高利贷强夺良民房产,触犯法律,这是贾府在逼死多条人命之外的另一桩重罪。贾府一旦失势,被夺去房产的债务人都会来申冤报仇。就像徐乾学致仕后被不断弹劾一样,在八十回后的原本中,最后王家和贾府都会因此受到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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