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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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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最耀眼的三位女性,当属黛玉、宝钗和探春。探春是贾府庶出的女儿,但却赢得了嫡母王夫人的尊重,她的母亲出身低贱,她自己却成了贾府正经的主子阶层。她的天资虽不及黛玉和宝钗,但也十分聪颖。她自幼就好学深思,勤于读书,也勤于观察身边的人事和世界。她厌弃自己的出身,但又无法摆脱她的出身。她为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而愤懑,决意要靠自己的才能闯出一片新天地。她在衰朽的贾府里没有施展才干改变现实的空间,经过一番努力碰了壁就自认失败了,最后去到了全新的世界。 从文化原型的视角去看,探春的形象是一个新贵族的隐喻。新贵族自有他们难以摒弃的局限,他们总是十分急切地想要摆脱自己并不高贵的过去,但也正是这种急切,能够成就他们的刚健意志和冲创活力。如果说钗与黛的差异就是茧与蝶的差异,探春则是破茧将出的蝶,正在苦痛中寻找飞行的方向。 贾府里有治家才能的女性很多,王熙凤徒有一副好脑子和精明的才干,她生性贪婪,立身不正,虽然她在荣国府勤勤恳恳做了些修修补补的工作,但她是没有能力挽救这个危亡中的家族的。贾府里的女性还有很多能干而且行事正派的人,只是她们都没有像王熙凤这样高调张扬。《红楼梦》第五十回往后,贾府的管理日渐混乱,财政越来越困难,王熙凤也感到自己心力不足,希望推出新的管理者来做些改革。荣国府选择了探春来整顿家政,她又能不能拯救贾府的衰朽和窳败呢? 一、好学的探春 在贾府众多未出嫁的小姐中,贾母最疼爱的是她的外孙女林黛玉,其次就数她的亲孙女探春了。《红楼梦》第四十回写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贾母很高兴有这么个老亲戚来走动,带着王夫人、王熙凤、李纨和众姊妹一起,领刘姥姥在大观园里四处参观。一时要坐船了,凤姐忙问王夫人早饭在哪里摆。王夫人道:“问老太太在那里,就在那里罢了。”贾母听说,便回头说:“你三妹妹那里就好。你就带了人摆去,我们从这里坐了舡去。”凤姐便带人去探春居住的秋爽斋摆了早饭,贾母和众人下船来吃。吃完了早饭,贾母就带着众人往探春卧室中去说闲话。 可见贾母很信任探春,去她那里觉得很自在。迎春生性木讷,不爱说话不爱表达,惜春一心沉迷于修道,别的事情都是不太管的。贾府的三个小姐里边,探春是情商比较高的,会说话但也不过分表达,善于察言观色懂得体贴长辈,性格也比较直爽,最难得的,有担当,家里有什么事,愿意替长辈分担。这样的孩子自然是更讨长辈喜欢的。贾母是个通脱开明的老人,爱热闹,性子也比较直,探春这样的性格也更对老太太的胃口。 探春是贾政庶出的女儿,她的母亲赵姨娘和贾政的正妻王夫人关系很紧张,和王熙凤也很不对路,还想办法用巫术诅咒过王熙凤。有意思的是,探春和王夫人、王熙凤关系都比较融洽,王熙凤曾经多次表达过对探春的欣赏,称赞她读过书有学问,比自己更有见识。第五十五回写李纨、探春在凤姐病中暂代管家,赵姨娘不明事理,因为自己弟弟赵国基的丧事和探春起了争执,探春顶住了压力坚持照贾府的旧例办理,平儿回去给王熙凤说了详情,王熙凤笑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 可见王熙凤并不因为和赵姨娘关系不好就把探春当外人,那探春不管怎么着都是个未出嫁的姑娘,怎么贾府里会让她代行管家之权呢? 传统中国女性一直是地位很低的,女儿都被视为迟早是要嫁出去的,要成别家的人,所以即便在她们未出嫁时,也不被视为完全意义的家族成员。《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贾府庆元宵祭祀宗祠,哪些人参与祭祀呢?宁荣二府的男性家族成员和他们的正妻,其他家里的女人,包括妾、未出嫁的小姐们都是不能参与祭祀的,她们也不被视为家族的正式成员,如果修族谱,她们不会被列入。 清代旗人家庭中未出嫁的小姐称为“姑奶奶”,她们在家中的地位要比汉族人略高,旗人看待姑奶奶是很尊贵的[“旗俗,家庭之间,礼节最繁重,而未字之小姑,其尊亚于姑,宴居会食,翁姑上坐,小姑侧坐,媳妇则侍立于旁,进盘匜、奉巾栉惟谨,如仆媪焉。……小姑之在家庭,虽其父母兄嫂,亦皆尊称之为姑奶奶。因此之故,而所谓姑奶奶者,颇得不规则之自由。”[清]徐珂:《清稗类钞》第五册,《风俗类·旗俗重小姑》,第2212页。]。《红楼梦》中贾府举行家宴时,未出嫁的小姐们都是和贾母一起坐着吃饭,王夫人、李纨和凤姐却要站着服侍。旗人贵族的这种治家方式主要是为了让女儿在未出嫁时得到更好的教养,养成千金之体,帮助她们将来能嫁到好人家,到了夫家也能更好地应对大家族的礼仪规矩。满族文化有母权社会的遗迹,女性的自由度要比汉族妇女更高一些。但后来满族人入关统治了中原,很快就接受了汉族文化中的父权宗法制,未出嫁的女儿也不被视为完全意义的家族正式成员,女儿不管怎么样都是要出嫁的,要去做别家的媳妇。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治家方式的细腻的差异,同是贵族大家庭,旗人女性在家族中的地位要比汉人家族略高一些,自由度也略大一些。一个未出嫁的姑娘被委派出来抛头露面管理家务,在一个汉人大家族里边可能很难想象,出现在旗人大家族里边却是可以想象的。 《红楼梦》没有明确指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是旗人还是汉人,但书中开篇不久就提到贾府出了一个贵妃元春,也提到薛宝钗进京待选秀女,这都用隐晦的笔法指明了贾府是旗人贵族家庭,薛家也是旗人身份。在清代,只有旗女必须在年满十三岁时参加嫔妃和宫女的选秀。 在黛玉、宝钗来到贾府以前,探春是贾府的小姐中才华最出众的。《红楼梦》第十八回写元妃回家省亲时,命众姐妹作诗同贺。“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只得勉强随众塞责而已。”这短短几句话,就交代出了探春的完整形象。林黛玉、薛宝钗是大观园群芳中天资超群的人,她们的才情是平常人后天努力也无法匹及的。探春的天资大约是常人中上等的,但她的成才是自己从小努力的结果,最难得的,她对自我的认知很清楚,她知道自己的文学才华是无法与黛玉、宝钗相比的,也就不去和她们作什么竞争。 其实这世上多有不自量力的人,他们既没有对自我的正确认知,也没有对他人的正确认知。探春的母亲赵姨娘似乎就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可赵姨娘偏偏生出了探春这样很有自知之明的女儿。这样的差异不是基因能够充分解释的。赵姨娘没有她的女儿那么幸运,她没受什么教育,可能是贾府的家生奴仆,一直地位低下被人轻贱,她的心态失衡是必然的结果。但她的智商是不差的,否则不可能在贾府这个错综复杂的大家庭里为自己争得妾侍的地位,也为自己的一双儿女争来了主子的地位,让他们可以接受好的教育。 《红楼梦》开篇黛玉进贾府时,迎春、探春、惜春和黛玉初次会面,其中描写探春“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回)。这里用的评语是“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可见探春幼年时就酷爱读书,修炼自己的气质。第四十回写贾母带着众人来到探春居住的秋爽斋,这里的布局也体现出探春好学的特点:“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 古人的俗语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社会观念并不推崇对女性的教育。王熙凤小时候进过学,还起了学名,可她自己不爱读书,家人也就随她去了。李纨的父亲是很有学问的,但是觉得女孩子不要念太多书,就教她识字,只读了些《列女传》之类讲女德的书。相比之下,王家是放任自流,李家是刻意压抑。那贾府对女性的教育是什么态度呢?《红楼梦》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贾府,“贾母因问黛玉念何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贾母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贾母这话是自谦的话,但也说明贾家在女性教育这个问题上态度是和世俗一致的,女孩子能识字粗通文墨就好了,不要读太多书,但也不像李家那样刻意压抑。探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从小就刻意求学,她大约从她的亲生母亲身上感受到了没文化的劣势,她要克服母亲可能带给她的先天的弱点,就在读书上狠下功夫。 二、探春和她的两个母亲 《红楼梦》第三回,黛玉去见贾政,贾政正好这一天出去斋戒了,王夫人叮嘱她:“你三个姊妹倒都极好,以后一处念书认字学针线,或是偶一顽笑,都有尽让的。”《红楼梦》里没有明确交代过探春是由谁抚养的。但从开篇的描写中可以推断,贾母和王夫人都很重视未出嫁小姐们的教养,惜春是宁国府里的人,也被接到了荣国府由贾母教养。迎春、探春和惜春应该是自幼就被贾母特别关照,由总管荣国府的王夫人统一负责管教,包括让她们识字念书,学习女孩子应该会的针线活儿。王夫人也是很称职的,这几个孩子从小由她管教,应该也和她培养出了一定的感情。 所以探春自幼应该不是由赵姨娘抚养的,一来赵姨娘没有条件和能力给她很好的教育,二来赵姨娘也更看重探春的弟弟贾环,她这个儿子的前途关系到她在贾府的地位和晚年的生计,探春却是迟早要嫁到别人家去的。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关系很糟,为什么却愿意教育赵姨娘的女儿呢?其实也是同样的道理,贾环可能威胁到贾宝玉在家族中的地位,探春是个姑娘迟早是要嫁出去的,和王夫人母子没有什么利益冲突。 王夫人受贾母的委托负责教养照管迎春、探春、惜春这三个姑奶奶,她自己没有亲生女儿,也许看待她们不会特别地偏向谁,但她对这件事是尽了责的。《红楼梦》第七十四回写大观园里出现了绣春囊,王夫人问罪于王熙凤,王熙凤趁机进言丫鬟们人太多难管理,不守规矩的难免以后生事,不如借这个机会整顿一番,裁革一批人节省开支。王夫人听了有些伤感,说道: 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从公细想,你这几个姊妹也甚可怜了。也不用远比,只说如今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象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通共每人只有两三个丫头象个人样,余者纵有四五个小丫头子,竟是庙里的小鬼。如今还要裁革了去,不但于我心不忍,只怕老太太未必就依。虽然艰难,难不至此。我虽没受过大荣华富贵,比你们是强的。如今我宁可省些,别委曲了他们。以后要省俭先从我来倒使的。 王夫人作为探春的嫡母,是尽了养育之责的,虽然她没有表示对探春的特别偏爱,但探春是怀有感激之情的。她从小没有吃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亏待,也不能理解她的母亲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养成了不良的心态,等她长大一点了明白事理了,看到母亲对王夫人满心怨恨,也许她就会认为她的母亲总是无理取闹,在心理上更偏向她的嫡母王夫人。 《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写,探春在处理赵国基的丧事时和赵姨娘起了争执,最后闹到非常不堪,探春表示赵国基不是她的舅舅,“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探春这样的表态在现代人看来不近情理,但其实合于传统中国的礼法。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详细概括了传统中国妻与妾的差别,妾不被视为丈夫的配偶,不算丈夫家族的成员,她和丈夫的亲属之间不发生亲属关系,她和他们之间相互没有亲属的称谓,有丧事时也没有亲属的服制。她娘家的亲属不被视为丈夫的姻亲,他们之间也根本不成立亲戚关系[参见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156—158页。]。所以,按照传统中国的礼法,贾政正妻王夫人的哥哥王子腾才是贾政子女们名正言顺的舅舅。 探春应该是一个从小就很敏感的孩子,她的母亲满怀怨毒,没事就向她和她弟弟倒一堆苦水,她从小就知道母亲和嫡母王夫人处得非常糟,也要努力在这个失衡的关系中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王夫人对探春是尽了养育之责的,即便王夫人对探春的养育只是公事公办的态度,没有付出什么特别的感情,只是按照贾母的指示也根据贾府的财力制度化地处理,但只要她没有因为赵姨娘的缘故特别歧视探春,她都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嫡母了,探春也没有理由不感激她。 探春慢慢长大了,在感情上越来越偏向自己的嫡母,想到自己的出身就会特别伤心。传统中国的女性,只有嫁人一条出路,而庶出的女儿,在订立婚约时是可能遭遇歧视的。《大清律》规定:“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或)有残(废或)疾(病)、老幼、庶出、过房(同宗)、乞养(异姓)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不愿即止,愿者同媒妁)写立婚书。”(《大清律例·户律·婚姻·男女婚姻》)庶出的子女在他们的家族中地位是远不如嫡出的,别的家族要和他们联姻必然要考虑这一点。探春如果是嫡出,王子腾就是她亲生的舅舅,她嫁到谁家,王子腾也就成了这家人的姻亲。但她是庶出,王子腾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只有舅舅的名分,真遇到什么事也不见得尽力帮忙,那就未必能给她的夫家增加势力了。 《红楼梦》里第五十五回写王熙凤觉得探春很有才干见识,禁不住向平儿惋惜了她的出身:“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所以王熙凤才惋惜“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探春的内心应该有和王熙凤一样的对自己出身的惋惜,她怎样来到这世间不能由她选择,她觉得这世界对她特别的不公。 探春的心理偏向不是世俗意义的攀高枝,而是她的成长和教育历程让她无法理解她的亲生母亲赵姨娘的艰辛,也对她的嫡母王夫人有更多感情。她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就看到家族中各种复杂的纷争,她想要一个更和睦的家族。 第二十七回,探春向宝玉诉苦,她给宝玉做了双鞋,她的母亲就抱怨她不给自己的亲兄弟贾环做,探春评论她的母亲见识“阴微鄙贱”,“他只管这么想,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论理我不该说他,但忒昏愦的不象了”。“阴微鄙贱”,这是一个女儿对自己母亲的评价,大概就是说阴险、琐碎、粗俗、下贱。探春觉得自己的亲生母亲见识“阴微鄙贱”,总是在无理取闹,怨愤自己为什么要托生为她的女儿。而嫡母王夫人对自己并无偏见,想到这些她就满怀感激之情。 《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写贾赦想要强娶鸳鸯为妾,鸳鸯宁死不从,向贾母表明了自己的心迹,拿出了剪子就铰自己的头发,众人急忙拉住了。贾母听了,气得浑身乱战,口内只说:“我通共剩了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因见王夫人在旁,便向王夫人道:“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了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他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王夫人忙站起来,不敢还一言。薛姨妈见连王夫人也被怪上,反不好劝的了。李纨一听见鸳鸯的话,早带了姊妹们出去。 为什么贾母这时向王夫人发怒呢?这事和王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传统中国的大家族中,婆婆对儿媳妇是有绝对的权威的,俗语说的“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你得熬到自己没有婆婆了才算是出头了。贾母是贾府中辈分最高的家长,按照清代的法律,子孙如果对她违犯教令或不孝,她都是有权执行家法惩处他们的。贾政管教宝玉如果把他打死了,法律上都不用负什么责任。同样的道理,贾母如果管教贾政贾赦夫妇,把他们打死了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如果自己不愿意下手,还可以要求官府惩处。贾母不是一个作威作福的家长,对儿孙们还是很慈爱的,但是贾赦这次的行为太过分了,她感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严重冒犯,她就发威了。为什么她对王夫人发脾气呢?此时在她跟前服侍的人,和贾赦同辈的只有王夫人。所以贾母不是老糊涂了乱发脾气,她是出于本能地显示自己的权威。 王夫人虽然心里委屈,但也不敢申辩。薛姨妈是她的妹妹,这时要避嫌也不合适说什么。探春和众姊妹们在窗外看着,她是个很有心的孩子,也比其他姐妹更大胆直爽。书中写道: (探春)想王夫人虽有委曲(屈),如何敢辩;薛姨妈也是亲姊妹,自然也不好辩的;宝钗也不便为姨母辩;李纨、凤姐、宝玉一概不敢辩;这正用着女孩儿之时,迎春老实,惜春小,因此窗外听了一听,便走进来陪笑向贾母道:“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要收屋里的人,小婶子如何知道?便知道,也推不知道。(第四十六回) 探春的话说得入情入理,而且她不是王夫人的亲生女儿,说这话也显得客观公道。贾母本来就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自己一时气头上发了脾气,可能也正想要怎么找个台阶让王夫人下,没想到探春这么懂事,这么快就出来解围了。所以探春的话还没说完,贾母就回过神来了。 贾母笑道:“可是我老糊涂了!姨太太别笑话我。你这个姐姐他极孝顺我,不象我那大太太一味怕老爷,婆婆跟前不过应景儿。可是委屈了他。”薛姨妈只答应“是”,又说:“老太太偏心,多疼小儿子媳妇,也是有的。”贾母道:“不偏心!”因又说道:“宝玉,我错怪了你娘,你怎么也不提我,看着你娘受委屈?”宝玉笑道:“我偏着娘说大爷大娘不成?通共一个不是,我娘在这里不认,却推谁去?我倒要认是我的不是,老太太又不信。” 贾母又让宝玉代自己去给王夫人赔不是,尴尬的局面很快就化解了。此时王夫人心里会怎么想呢?可能在这之前她并没有特别关注探春,这回看到这孩子这么懂事,她会觉得这孩子还真是没有白养,虽不是我亲生的,这时倒比我亲生的还管用。探春在她的生活中刻意想要培养嫡母对她的感情,应该不止这一件事,但这是很关键的一件事,此后王夫人就对她另眼相看了。王夫人会觉得这孩子有心、懂事、会说话而且有胆识有担当,是个能做事的人。 所以到了王熙凤生病时,本来论理应该李纨暂代管理,但王夫人考虑到探春的才干和对自己的忠心,就决定给探春一个机会让她一起帮着管理。探春不是她亲生的孩子,王夫人选择她也没有任人唯亲的顾虑,还正显出自己的公道,何乐而不为呢?探春就这样登上了贾府治家的前台。 三、探春的改革 贾府是一个四世同堂、合族共居的大家族,俨然就是一个小社会。照《红楼梦》里写的,光荣国府就有上千人口。第六回写道:“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丁指的是男丁,加上妇女儿童,数字就差不多上千了。第五十二回写麝月和坠儿之母争吵时说道:“家里上千的人,你也跑来,我也跑来,我们认人问姓,还认不清呢!”这些还只是荣国府本府的人口,如果加上田庄上的庄头、庄丁和妇女儿童,人数就更多了。一个上千人的单位搁到现在都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单位,如果要管理好,至少得需要二三十个处长好几十个科长。荣国府里各级的管家执事,恐怕也有上百个。他们的直接领导是王熙凤,名义上的领导则是贾政夫妇和贾母。 满族人在入关之前就有奴隶制传统,经常将战俘和破产平民变为奴隶,入关后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这种传统,旗人贵族家庭豢养大批奴仆是当时的常态。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记载,苏州的官宦人家蓄奴有至一二千人的[“今日江南士大夫多有此风,一登仕籍,此辈竞来门下,谓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人奴之多,吴中为甚,(史言吕不韦家僮万人,嫪毐家僮数千人。)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日知录》卷十三《奴仆》。]。雍正年间查抄了很多官员的家,奴婢没官,其中曹頫114口,李煦家220余口,年羹尧在京奴婢225名[《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万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7页。雍正二年十月《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李煦家人拟交崇文门监督变价折》:“准总督查弼纳来文称,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璇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计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给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附录,第208页。“上以年羹尧在京房屋一所。奴婢二百二十五口并金银绫绮首饰衣服器皿什物赐(蔡)珽。”[清]萧奭:《永宪录》,第209页。]。所以《红楼梦》中写荣国府有四百男丁上千人口,这就是当时一个公侯之家的正常规模。 这么大一家子人,少数人是主子,多数人是奴才,奴才还分三六九等,奴才们能认得主子,主子却不见得能认得所有的奴才,奴才们相互之间也不可能都认识。合族公产,分房而居,大事有宗祠、家庙、家班和义学,日常用度有银库、账房、库房和厨房,外有庄田,内有花园。这家里的管理跟国家的管理差不多,也得有类似吏部户部礼部工部这样的分工和职能部门。做总管的人,首先要会理财,其次要有威望,能识人用人,还得懂礼仪应对人情世故,贾府里还真没有太多这样的人才。探春自幼就酷爱读书,志存高远,有见识有担当,王夫人和凤姐能放心让她来帮着管家,绝不是偶然的。 《红楼梦》第十三回写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她管理多年很有经验,很快就总结出了宁国府管理的几大弊端:“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责,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脂评本《红楼梦》中,批书人在此处写了好长一段批语,感慨万千,觉得这五条不仅是家族治理的大弊病,也是国家治理的大弊病,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不仅能治理好大家族,也能治理好国家。其实这些问题也是荣国府治理中的痼疾。探春上任伊始,遇到的就是一个这样的烂摊子。 《红楼梦》第五十回以后,贾府的财政日见困难,王熙凤贾琏夫妇经常算计怎么应对财政危机。第六十二回,连黛玉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女诗人都说:“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宝玉和探春是荣国府的第四代后人,荣国府人口越来越多,又依着祖先立下的惯例事事排场绝不省俭,后代子孙也没有什么生财妙招,坐吃山空是迟早的事,再加上管理混乱,各级管理者中饱私囊,危机只会来得更快。 传统中国是以家族为社会之基本单位的,家国同构、家国一体是传统中国政治秩序的基本特征。古人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代中国的大家族人口众多、结构复杂,齐家和治国是具有相似规律的,国家治理会遇到什么难题,家族治理也就会遇到同样的难题。清代国家治理中最积重难返的问题就是各级衙门胥吏滥收“陋规”,他们不积极征收国家的征税,但对收“陋规”却非常积极,因为这些他们可以自己得利。贾府面临的是同样的问题,贾府里同样“陋规”横行。 瞿同祖先生指出,“陋规”就是“惯例性收费”,字面意思就是“丑陋的规矩”。通过在每一个可以想象的场合收费,官僚体系每一层级的成员们都能补充他们的收入[“虽然这种惯例是‘不正常的’、‘贱鄙的’,正如‘陋规’一词本身所表示的;但它仍然被确立和承认,并成为广泛接受的事实。因此,它也在法律的默许之内。但是,我们不要把它与贿赂或别的形式的贪污腐败混淆,后者是非法的、被禁止的。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在收取‘陋规’和贪贿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分界线。”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范忠信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陋规在各个地方各个衙门的项目都不一样,每个地方有自己的规矩[参见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第55页。],一般是多年沿袭下来的,它跟我们现在说的“乱收费”有点像,但是要严重得多。贾府里也有形形色色的陋规,贾府的管理体系也是一个复杂的官僚体系,每一层级的成员都可以通过陋规来给自己增加收入。 探春虽然只是个姑娘家,但她留心观察,早就看出这府里的不少猫腻。那贾府里到底有些什么样的陋规呢? 贾府里但凡要往上交的钱和东西,每过一道手,都会雁过拔毛一次,这是多年来的惯例,也是贾府里最大的陋规。第五十六回写,探春说道:“我又想起一件事:若年终算帐归钱时,自然归到帐房,仍是上头又添一层管主,还在他们手心里,又剥一层皮。……这一年间管什么的,主子有一全分,他们就得半分。这是家里的旧例,人所共知的。”送给主子多少东西,管事的就得一半,这是贾府一直就有的惯例,主子们也早都默许了。第六十回写,柳五儿的母亲柳家的去探她的嫂子,她嫂子就给了她一些茯苓霜。她哥哥原是在大门上看守的,头一天有粤东的官儿来拜贾府,“送了上头两小篓子茯苓霜。余外给了门上人一篓作门礼”,外客送给贾府的主人多少东西,也要减半送给贾府的守门人。 贾府里但凡要采购东西,负责采购的人是肯定要从中渔利的。贾府里负责采购的事都是肥差,要谋到这些差事都是要送礼的。这是贾府里的第二大陋规。贾府的实物供应实行配给制,吃穿用的东西,都由专门的人去采购,不同级别的人配给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贾琏凤姐分派采购的职责,被分派的人领到对牌,到银库去领钱,然后去实际采购,采购完毕到账房报销,多退少补。但是采购来的东西却往往不堪使用,因为负责采购的人一般不太会考虑怎样买到最合适的东西让大家可以好用,而是主要考虑怎么花最少的钱把差事办了,再报假账让自己多落些钱。第二十回写贾芸给王熙凤送礼才谋了个种树的差事,负责去采购些花草树木,领到了二百两银子就欢天喜地。种树这样的小差事尚且有不少好处可捞,如果是负责买卖人口、发包工程,能捞到的应该就是巨款了。 第五十六回也写到,李纨、探春和宝钗正在谈论家务,恰好这时平儿来了。探春就说起每月给小姐少奶奶们每人二两银子采购头油脂粉的开支,平儿解释说不能让太太小姐们自己出去买这些东西,所以就有这项开支让人去采购,但是买办们显然是不称职的:“如今我冷眼看着,各房里的我们的姊妹都是现拿钱买这些东西的,竟有一半。我就疑惑,不是买办脱了空,迟些日子,就是买的不是正经货,弄些使不得的东西来搪塞。”探春和李纨都笑道:“你也留心看出来了。脱空是没有的,也不敢,只是迟些日子;催急了,不知那里弄些来,不过是个名儿,其实使不得,依然得现买。就用这二两银子,另叫别人的奶妈子的或是弟兄哥哥的儿子买了来才使得。若使了官中的人,依然是那一样的。不知他们是什么法子,是铺子里坏了不要的,他们都弄了来,单预备给我们?”所以贾府里的主子们也有很多无奈,虽然名义上是个主子,真要用的东西,买办都是买了最次的货来搪塞,可是钱却一分没少花,都从贾府的银库里按月支出。自己还得另掏私房钱让可靠的人去买能用的。细究起来,似乎这制度存在的真正意义并不是让主子们有能用的东西,而只是为了安排一些人做买办从中赚点钱。 贾府里的第三大陋规:主子们有不同的等级,也有不同的性情,奴才们也会看人下菜碟,没有地位或性格懦弱的主子,还得不时拿钱出来打点奴才们,作为给他们服务的额外报酬。第五十七回写,宝钗见到邢岫烟冬天穿得很单薄,心里过意不去,问她是什么缘故。岫烟和迎春住在一起,说起邢夫人让她每月从二两月钱中省出一两送去给她的父母用,岫烟道:“要使什么,横竖有二姐姐的东西,能着些儿搭着就使了。姐姐想,二姐姐也是个老实人,也不大留心,我使他的东西,他虽不说什么,他那些妈妈丫头,那一个是省事的,那一个是嘴里不尖的?我虽在那屋里,却不敢很使他们,过三天五天,我倒得拿出钱来给他们打酒买点心吃才好。因一月二两银子还不够使,如今又去了一两。前儿我悄悄的把绵衣服叫人当了几吊钱盘缠。”邢岫烟是邢夫人的侄女,不算贾府的正经主子,原是亲戚来投靠的,和迎春住在一起,迎春又是一个十分懦弱从不和奴才们计较的主子,她剩下的一两月钱每月都还不够打点这些奴才。 贾府里这些陈年沿袭的陋规,管事的主子们都是心知肚明的,少有人想去触动这些。为什么他们都懒得管呢?在清代社会,衙门里的胥吏要靠陋规生活,陋规是介于合法与犯罪之间的灰色地带,做官的人只有容忍这些,顶多能适度地引导让胥吏们不要搞得太过分。社会就是这样的风气,一个家族里边养了这么多人来伺候自己,又何苦大动干戈来整肃呢?如果当奴仆捞不到什么好处,只有微薄的供养,主人就要靠强力来约束他们,那样管理的成本也是很高的,而且家法太严苛,奴仆会逃亡,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抢着来大户人家当奴仆。 所以贾府的陋规已是积重难返了,贾母和王夫人都是心知肚明的,贾琏和王熙凤更是比谁都清楚,他们两口子不但不想适度整顿下,他们自己靠这些陋规也是大发其财,攒了不少私房钱的。《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写王熙凤过生日,贾母让众人凑份子,贾母出二十两,王夫人和邢夫人各出十六两,尤氏和李纨各出十二两,主子们都出完了,下来轮到荣国府大管家赖大的母亲,她表示不敢比主人们出得多:“少奶奶们十二两,我们自然也该矮一等了。”这时贾母出言惊人:“这使不得。你们虽该矮一等,我知道你们这几个都是财主,分位虽低,钱却比他们多。”这话听上去是很惊人的,这说明贾府里当差必捞油水是主子和奴才们都心知肚明的,上等的奴才如果管了肥差,积攒的财富可能超过低级的主子。 贾府“官中的钱”越来越少了,管事的高等奴才们却越来越有钱了,他们的财富可能超过了不少主子。贾母一番话惊心动魄,王夫人和王熙凤又何尝不知呢?第五十回后,王夫人和王熙凤都很清楚荣国府的家底快耗没了,开始发愁以后日子越来越难过,她们有心整顿,可是不知道如何下手,害怕得罪人,因为她们自己也是依赖贾府的陋规的。就在这时推出探春、宝钗、李纨去管家,其实也是想利用新人去做些改革,死马当作活马医,如果能起些效果当然好,实在做不成什么事,得罪了人也不会归咎于她们,李纨是不会真管的,宝钗只是亲戚不是自家人,探春是个姑娘将来迟早要出嫁的,得罪了谁也不会留下什么后患。 第五十五回写探春到任不久,荣国府里管事的媳妇们本来以为她好对付,“也都想着不过是个未出闺阁的青年小姐,且素日也最平和恬淡,因此都不在意,比凤姐儿前更懈怠了许多。只三四日后,几件事过手,渐觉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只不过是言语安静,性情和顺而已”。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仆妇们心想这是探春的亲舅舅,都等着看她会不会办事徇私好看笑话,没想到探春十分精细,坚持要翻出旧账来看过去的惯例,只给赏了二十两。吴新登家的是荣国府里有头有脸的奴才,她的丈夫是荣国府银库房的总管,她本来想跟探春耍点心眼好看她的笑话,被探春狠狠教训了一番。众仆妇们见了,都知道探春不是好糊弄的,再都不敢使诈藏奸。 探春对荣国府里管事的仆妇们中饱私囊的猫腻早就了如指掌,她是个非常有心的姑娘,知道家里财政一日不如一日,早就在留心观察能有什么生财之道。现在家长们让她来管家了,她就开始细细筹划了。她和李纨、平儿们说起买办们采购的头油脂粉都用不成,“因此我心中不自在。钱费两起,东西又白丢一半,通算起来,反费了两折子,不如竟把买办的每月蠲了为是。此是一件事。第二件,年里往赖大家去,你也去的,你看他那小园子比咱们这个如何?”原来她早就留心观察赖大家的小花园,发现赖家的花园是有人承包的,除了供应自己的吃用之外,年终还能有二百两银子的收益,探春道:“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第五十六回) 探春和宝钗、李纨一番计议,很快就把荣国府的花园承包给了园里的老妈妈们,有的负责种树,有的负责种花,各人专门打理,出产的花果蔬菜准她们自己去经营牟利,年终给主子们随意孝敬些。这样就节省了找专人来打扫收拾的花费,还能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这主意一推出,园里的老妈妈们非常高兴,争着来要求得到职责的分派。为了让她们年终归账时不受中间人和账房的盘剥,探春又决定让承包人们年终直接和内府结算。 探春在贾府的改革表面并不复杂,说到实质,倒是和雍正朝的裁革陋规整顿吏治有些相似。贾府里低效重叠的买办项目被她革除了几项,包括小姐们的头油脂粉开支和少爷们学里吃点心买纸笔的开支,此外,就是把荣国府的花园承包到专人了。但是这样一来,不少人的财路都被断了,还引发了荣国府仆人们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 四、探春改革失败 荣国府的管理体系就是一个复杂的官僚体系,里边有各种各样的派系和明争暗斗。凤姐能在荣国府里当总管纵横捭阖,固然是因为她有相当强的理财和管理能力,但她也是精通权术的,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对待下人能够恩威并用,遇到刁钻下作的招数,她也能放下身段撒泼使诈圆熟应对。《红楼梦》第十六回写凤姐和贾琏说起府里管事的下人: 殊不知我是捻着一把汗儿呢。一句也不敢多说,一步也不敢多走。你是知道的,咱们家所有的这些管家奶奶们,那一位是好缠的?错一点儿他们就笑话打趣,偏一点儿他们就指桑骂槐的报怨。“坐山观虎斗”“借剑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儿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 凤姐是个老江湖,成天和这帮各怀心事的下人们摸爬滚打,早就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探春虽然也很精明,但毕竟没有这样的处事经验,为人也太正,不会用阴招损招,所以她是应付不了这些“全挂子的武艺”的。探春和宝钗、李纨都很敬业,每天从早到晚在小厅起坐办事,晚上还坐着小轿子四处巡查上夜的人。但她们是应付不了复杂的人际矛盾的。很快,探春就意识到她已经得罪了各路人马,其中有些还是有后台有来路的,她毕竟是个未出嫁的姑娘,也是个晚辈,等她意识到这些复杂的人事,她就无心继续推进了。 《红楼梦》第六十二回写,宝玉、平儿、宝琴、岫烟四人同一天过生日,群芳正在欢聚,这时管家媳妇林之孝家的和众人带了一个女仆人来汇报,那个女仆到了阶下只管朝上磕头。探春问是什么事,林之孝家的答说这个女仆口舌不敬,犯了府里的规矩,应该处罚把她撵出去。探春这时的态度却并不积极,表示不愿直接管这件事, 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奶奶?”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他去,等太太来了,再回定夺。” 这时黛玉和宝玉在远处见了情形,黛玉是什么反应呢?黛玉便说道:“你家三丫头倒是个乖人。虽然叫他管些事,倒也一步儿不肯多走。差不多的人就早作起威福来了。”黛玉冰雪聪明,她虽然不理俗务,但其实如果用心在这些事上愿意琢磨了,其实比谁都明白。她的评价很客观,她说探春是个“乖人”。探春虽然被委派来管家,但其实她只是个代理人,她没有权柄,也没有承担责任的底气。探春自己很清楚这一点,有的人就不会这么清楚自己的位置,当了代理人也就当自己是真正话事的。 探春初出茅庐意气风发在贾府推行了几项改革,想要革除贾府多年沿袭的陋规,她的新政搅乱了贾府治理体系中早已形成的心照不宣的平衡,管事的仆人们各有派系,但都借着自己的主人的地位为自己谋取利益,也互不侵犯,各安其分。现在杀出来一个三姑娘,谁的面子都不给,也贿赂不了收买不了,原来的微妙平衡很快就被打破了。大观园里乱作一团,很多人在借机生事,甚至发泄私愤。探春很快也就明白了,这些奴才们背后都有错综复杂的势力,改革并不像她想得那么简单。 荣国府三小姐贾探春的改革没有张罗多久就半途而废了,她没有能给这个濒临破产的家族带来振兴的希望,各怀心事的下人们开始借机怠工、推责任扯是非、找自己的主人离间挑拨,管理的低效比以前更甚了。探春开始撤步抽身,她应付不了这些复杂的派系斗争。下人们看她并没有雷厉风行到最终的决心,也就慢慢不再畏惧了。第五十五回以后,贾母和王夫人出府入宫去为死去的老太妃守灵了,凤姐也抱病不出,荣国府里口角、酗酒、赌博甚至盗窃层出不穷,被剥夺了各种捞钱机会的下人们索性无法无天胡闹开了。探春收拾不了这个局面,开始置身事外。 探春的改革失败和雍正朝一些极力推行新政的大臣们遇到的局面差不多,他们的修修补补并不能根治千疮百孔的低效管理体系,反倒是凭空得罪了很多人,被不断中伤。探春是明智的,她抽身了,力不从心只有顺其自然。 《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写,赵姨娘为了赵国基的事情和探春争吵,探春气得没办法,发狠说道:“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现代的读者读来,会觉得探春这话何等豪气,但再看看后半句,其实又是那样凄凉。《红楼梦》中贾府的种种丑恶和弊端,明明奏出了康乾盛世的哀音,贾府治理的种种弊端,也就是当时国家吏治败坏的真实写照。探春只是个弱女子,她不甘坐视家族的衰亡,勇敢地走到了贾府改革的前台,但她的改革收效有限,她很快也就明白了,这家里的积弊已经无药可救了。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时,探春惊人地预言了贾府的结局:“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毕不觉流下泪来。她感到了自己的无力,大观园里姊妹们的诗会常是由她发起的,可那美好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她不得不回到贾府庸常混乱的俗世中,却已经无力延缓它的分崩离析。 《红楼梦》第五回太虚幻境中探春的判词写得很明白:她要远离父母家乡去到远方。“后面又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也有四句写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我们不知道在已经失传的八十回后原本中,曹雪芹给她安排了怎样的结局,她应该是远嫁了,去到远离父母之邦的地方,此生不可能再见到她的父母。作者惋惜这样才情出众、志向高远的女子生在了一个行将衰朽的豪门,只能让她去到一个未知的世界,也许在那里她能找到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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