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

爱丽丝迷案  作者:吉列尔莫·马丁内斯

第二天早上一醒来,我就打开电视机,看新闻报道。今日头条里,大大的“失踪”字样下方再次出现了安德森的照片,但搜索工作似乎没什么进展,只说警方正在抓紧研究他办公桌上的文件,以及安德森在自行调查的几起“敏感”案件的线索,其中涉及塞尔维亚间谍组织一个蛰伏的支部,但丝毫没有提及他与卡罗尔兄弟会或最近的照片有关。我想是皮特森插手了,也许还有拉尼拉在暗中帮忙,已经成功地把这件很快就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在阳光下的事情拖延了一天。在学院餐厅吃早餐时,我意识到,这天白天,我肯定无法集中精力解决我要和导师讨论的那些数学问题:我只希望时间立即来个大跳跃,直接把我带到晚上的兄弟会会议上。我望向窗外,太阳出来了,天空晴朗,在严酷的秋季来临之前,没几个这样的艳阳天了。自从夏末网球赛季结束后,我就很少运动,除了每天骑自行车穿过几个街区。于是我决定出去跑一会儿步,沿着夏镇的方向,到基德灵顿转盘那里掉头,穿过大学公园,沿着河岸回来。我换上网球短裤和运动鞋。刚一出门,一股始料未及的、新鲜的清晨寒气,就像短刀扎在了背上,逼我加快了步伐。我沿班伯里路一路向北,不一会儿就跑过了我去年住过的康利夫街,又在夏镇附近经过了那个小超市,那个沉默寡言的印度人仍然一袭白袍,站在收银台后面。快到基德灵顿转盘时,驶入牛津的车流迎面朝我涌来。我只觉得,随着我的呼吸节奏加快,我的身体在两腿的带动下轻盈浮空了,似乎脱离了我本人,我的思绪也飘到空中,在我几乎能够到却又总是够不到的高度翻腾着,就仿佛我周围看到的生机勃勃的风景不允许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扎根到地上。终于跑到转盘那里,我看到了那两块大型广告牌,“It's one to remember”,而当我一掉头往回跑,与车流同向而行,农机厂长长的暗色砖墙就出现了,肃穆地耸立在我的眼前。我抬头望去,想看看那乌鸦的巢在哪儿,随即想起在雷蒙德·马丁的书上读到的卡罗尔的另一个谜题:“乌鸦和书桌有什么共同点?”是的,高墙上的乌鸦和欣奇的书桌有什么共同点呢?两者都被安德森打听到了,我大可以这样讲。我还记得他告诉我欣奇书桌里的东西和向我打听克里斯汀时那张尽显揶揄的脸。他从她嘴里套出了什么?又跟雷顿交谈到什么程度?我只想挣脱这张思维的迷网,它把我一遍遍地引向之前走过的老路。我太久没跑步了,刚进大学公园的大门就开始累了,腿上感觉刺刺的。但我还是微喘着横穿公园,来到了另一头的河岸。为了平复呼吸,我在喷泉旁停下歇会儿。我就是在这里发现哈斯被打的。在我一旁,赛艇队安稳地行进着,船桨同步旋转。我又沿着河边走了一会儿,前方远远看去像个码头,挂着出租小艇的牌子。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像在码头旁边吵架,似乎没法决定要不要上船。我又走近了点,惊讶地发现,竟是拉吉奥夫妇。我记得拉尼拉说过他会负责找到他们,我不知道他俩是否听说要召开会议。我远远地向他们打招呼,他们迟迟没有认出我,可当我走近时,劳拉向我张开了双臂,仿佛我是个意料之外的救兵,值得热烈欢迎。我问他们知不知道晚上要开会。当然了,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道。他俩收到了装在同一个信封里的两张照片,心里既害怕又好奇,就和所有人一样。今晚的会议,他俩无论如何也不会错过。我看见他们面前小船的座椅上放着束白花,劳拉顺着我的目光看了过去。

“你出现得太巧了,”她对我说,“今天是我们女儿的忌日。每年这天我们都会过来纪念她,这儿是她最喜欢的地方。自从她喜欢上《爱丽丝漫游奇境》,想了解关于那本书的所有事情后,就总是要求我们带她坐船去戈德斯托,就像刘易斯·卡罗尔带着利德尔三姐妹那样。自从她不在了,我和阿尔伯特每年都会划船到那座桥下,把花扔到她……”劳拉的声音忽然小了下去,可她立马又振作起来,“谁知阿尔伯特刚刚拖船时扭伤了手腕。”

“我正跟她说呢,不管怎样,划船总是没问题的,就是可能少划点路嘛,”阿尔伯特的自尊似乎受到了一些打击,他还在用两根手指头围着手腕按来按去,像是在做自检,“到时手腕是顺时针转动的,这我可以做到。”

“我告诉他,我绝不希望他硬来。这是老伤了,每年夏天一过,他一个动作不对就会复发。但是现在,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也许你可以帮助我们。我想过自己一个人去,但我怕回程划不动船,毕竟是逆流。”

“当然可以,”我说,“如果我们两人划船,说不定三个人可以一起去。船上是不是坐得下?”

阿尔伯特摇了摇头。

“不行,”他恨恨地说,“这船太小了,最多只坐得下两个成年人。不过没关系,我留在这儿等你们。”

我们刚把船划出去两下,还能看见阿尔伯特在那儿搓手腕呢,劳拉就跟我做了个鬼脸,里面既有宽容也有鄙夷。

“他有时候就跟小孩子一样,很固执,”她说,“那种特别愚蠢的男性自尊。然后,我还得给他扣衬衫的扣子,他这手腕,连处方都写不了。他表现得好像他真的相信自己的理论和膏药,他永远都不会变老一样。他是真不知道他在变老这件事情上有多努力啊!”她的语气夸张,然后下一秒,她就几乎自然而然地摆出娇媚的姿态。“他比大我很多呢,不过可能已经看不出来了,”她几乎把脸送到了我的面前,想听我好好评一评,“他是我大学时候的老师。”

我用蹩脚的英语一个字一个字地向她保证,看得出,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

“你们结婚多久了?”我问她。

“比我们预想的要久。”她就像在说笑一样,只是这笑话有点苦涩。“阿尔贝蒂娜走的时候,我俩已经都要分开了,”她停顿了一下,脸色变了,仿佛第一次决心要正经和我说话,“可我发觉,阿尔伯特和我一样爱女儿,他成了唯一一个我还能与之聊女儿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我还能一起纪念她的人。我估计他也是一样,只是从来没有说出来罢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我俩的努力下,她仍旧活着,虽然这听起来很瘆人。每年我都会把她的画本和笔记本带过来,我俩就坐在那儿一起看。”

“不知能不能问……当初是怎么一回事呢?”

“她是自杀的,虽然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就在她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她从桥上跳了下去。尽管有两三个人看见她落水,但完全没有办法,她被河水冲走了。”

“那后来知道为什么了吗?”

原文为英语“me”和“him”。 “还是发现了一些……可以说征兆吧,我们成功还原了故事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她应该是喜欢上一个男人。一个成年男人。因为在她的本子里,我们发现了一张卡罗尔的照片,还有一张爱丽丝的照片,两者贴得很近,还画了好几支箭,上面标着‘我’和‘他’[原文为英语“me”和“him”。]。当年我注意到,随着她生日的临近,她变得越来越紧张,我们都不明白是为什么。还以为和她的童年即将过去有关,或者是青春期快到了,身体突然发育,典型的荷尔蒙躁动。但后来,事情发生后,我们才意识到,她偷偷看过书架上的卡罗尔的传记。在其中一页,她在一个句子下画了线,那句话说卡罗尔的小女朋友们一到十二岁,就会被他抛弃。说不定那个男人——那个禽兽,也对她说过类似的话。只是我们没能读懂那些信号。事发前一晚,她还想给我大声朗读爱丽丝游泳的那一章,爱丽丝差点在自己的眼泪形成的河里淹死。我没理她,说她已经长大了,完全可以自己读书了。因为这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

“那后来呢?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了吗?”

她摇了摇头。

“我们猜想是她开始独自骑车出门时认识的一个人吧。我们都觉得牛津很安全,当时更是如此,我们有时候会让她独自出门玩一两个小时。也可能就是在这里认识的,就在这个公园里,她喜欢在河边画画。”

“你们觉得,那种感情是纯精神上的吗,还是说……”我问到一半停住了,无法把话说完。

“我们发现那两张照片以及她画的箭头后,就把本子交给了警察,皮特森探长坚持做了尸检。没人碰过她。可是对她那个年龄的女孩,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碰触的,”我看到她眼中泛出了泪水,“只是那些办法,司法机关不感兴趣,所以也没有调查。我们把能做的都做了,但除了我刚才告诉你的,再也没有发现什么。”

“如果有一天你们找到了那个男人是谁……”

“我会杀了他,”她斩钉截铁地说,仿佛这个决定早已做出,余生都不能改变,“哪怕我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设想各种杀死他的方法,一旦我们找到了那个人。我从没跟阿尔伯特提过这件事,但我相信他也是这么想的,而且在内心深处,正是这点把我们绑在了一起:找到那个人的希望。不管我现在怎么看阿尔伯特,我心里知道,我可以依靠他,为了杀掉那个人,我们会互帮互助。”

说完这句话,她就不再吭声了,仿佛她已经与世隔绝,与人类的法律隔绝,根本不指望我能理解。

“我能看看她的照片吗?”我问道。

“当然可以,”她眼睛里的阴霾消散了,“我一直带着我们三个人的合照。”

她把船桨合拢放在身前,在包里翻找起来,然后把照片举到我的眼前,这样我可以边划船边看。照片上,阿尔伯特的头发都还在,劳拉在他旁边熠熠生辉,年轻似火,长发披肩。两人一人一边搂着个小女孩,女孩笑得很明媚,对将要来到她生命中的事物不存一丝怀疑。

我试图从女孩因笑容而略微变形的面孔中找到某个特征,以便回忆起,亨利·哈斯的肖像画中有没有她。然而,墙上那些面孔一张又一张,在我脑中不断复制,把记忆中的它们全给暴力冲散了。

“她很漂亮,”我只能对劳拉说,“眼睛跟你的一模一样。”

她把照片转向自己,盯着看了一会儿,仿佛还能从那个属于过往的画面中啜饮到什么。我们来到桥下。劳拉把照片收起来,俯身解开了花束,把花瓣撒在船边。只见它们随波而去,慢慢散开来。目送它们的同时,我看见,近河岸的地方有几棵树,枝杈弯进了水里,赛艇队的队员在那儿停了下来,正朝码头摇手呐喊,像是需要援助。我们全力把船划了过去,直到他们指着的那个东西出现在我们眼前:它半浮在水面上,藏在枝叶间,像浮标一样晃荡着,令人毛骨悚然——一颗人头。上面的头发蓬乱,有点发灰,还在不停滴水;两只眼睛闭着,皮肤介乎蓝色和灰泥色之间。我真不敢相信,可那永远不变的表情,只可能是安德森。而与我们同时,两名警察从岸上跑了过来,钻进那团树枝里,想把尸体搬出来。他俩一左一右站定了,把手伸进水里,猝然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叫喊。那脑袋是散着的。下面什么都没有。其中一名警察似乎终于回过神来,托在它的耳后,像捧着一个易碎的花瓶,把它从枝叶间小心地捧了出来。

我看了眼劳拉。她像是呆住了,整个人都在发抖,牙齿咔吧咔吧地响。她痉挛似的死命拽住我的胳膊,叫我送她回她老公那儿。我俩都吓坏了,借着原始的冲劲划了回去,仿佛只要划远了,就能摆脱那个画面。船终于靠岸了,阿尔伯特伸手接劳拉下来,她大哭着倒在他的怀里。我决定离开,让她自己解释吧:我必须尽快找到塞尔登。我跑到数学研究所,一步两级地登上楼梯。他办公室的门虚掩着,他正全神贯注地研究白板上的一个公式。看到我的脸,他露出了惊愕的表情,想必我的脸色还很难看。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情仍旧没有平复:

“你说得对:安德森被杀了,刚从河里浮出来。他的头被人砍掉了!”

“头被人砍掉了?”塞尔登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怀疑,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担心是什么恶趣味的玩笑。

于是,我告诉了他我的遭遇:碰到拉吉奥夫妇、把船划到桥下、枝叶间的安德森的头颅。

“你两点都说对了,”我说道,“果然轮到安德森了,也是《爱丽丝》书中的死法。”

塞尔登猛地摇了摇头,仿佛周身掠过一阵寒战。

“不,”他说,“恰恰相反。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一次都没对过。一次都没有!”

我从没见过塞尔登这样。他看起来既心如死灰,又对自己恨入骨髓,仿佛没能预见到事件意外的走向,这使他又一次成了罪人。他不堪重负,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

“让我自己待会儿吧,”他说,“我需要思考,从头开始,推倒了重来。但愿我能弄明白一些事情。赶在晚上会议开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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