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周游世界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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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游世界是我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事情之一,我激动得简直难以相信这是真的。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我要去周游世界了。”当然,最令人翘首以盼的是到火奴鲁鲁度假,我做梦也想不到会去南海岛。如今的人很难体会当时人们的感受。坐游轮出国旅行是一件大事,价格公道合理,似乎人人都能去逛一圈。

我和阿尔奇去比利牛斯山度假时,在二等车厢里坐了整整一夜(国外铁路的三等车厢与轮船的统舱相差无几。就算是在英国,体面的女士独自旅行时也绝不会坐三等车厢。姨婆说,在那里,跳蚤、臭虫和醉鬼都是能忍受的。即便体面女士的女仆,也都坐二等车厢)。我们在比利牛斯山间散步,住在廉价旅店里。回来以后我们还在担心来年会不会饿死。

而现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次堪称奢侈的旅行。贝尔彻自然一切都要求最高等级的,只有最高等级才配得上大英帝国展览会巡视团。我们每个人都成了所谓的重要人物。

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是一个严肃而毫无主见的年轻人。他是个很不错的秘书,可惜长了一张通俗戏剧中恶棍的脸:黑头发,眼神闪烁,一脸凶恶。

“他看起来像个不折不扣的恶棍,是不是?”贝尔彻说,“你觉得他随时都会割断你的喉咙。但实际上,他的品行极其端正。”

前往开普敦(Cape Town)的路上,我们一直在纳闷贝茨是怎么忍受贝尔彻的。他一直被欺负,贝尔彻不分昼夜、不分钟点地吩咐他干这干那。冲洗照片,记录口授文件,写信,再根据贝尔彻的修改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写。我猜他薪水优渥,否则不值得他这么做,何况他对旅行毫无兴趣。事实上他对身处海外十分不安——主要是因为他怕蛇。他坚信我们会在所到的国家遇到非常多条毒蛇,而它们就等着要咬他呢。

尽管我们出发时神气十足,但至少我的兴致很快就被打消了。天气很恶劣,刚登上基尔多南城堡号时似乎一切完美,不久后大海就任性起来了。比斯开湾(The Bay of Biscay)的情况糟透了。我躺在船舱里,因晕船而呻吟着。四天我都躺在床上,吃不进一丁点东西。阿尔奇把船上的医生找来为我看病。我想医生大概一向不认为晕船是什么严重的事,他给了我点药,说是能“使人镇静”,但它在我身上没起什么作用。我仍在呻吟,感觉要死了,看起来也确实一脸死相。住在临近船舱的一位夫人从门外瞥到了我几眼,满心好奇地问女服务员:“对面舱室的那位夫人咽气了没?”一天晚上,我认真地对阿尔奇说:“如果能活着抵达马德拉群岛(Madeira),我就要离开这条船。”

“哦,我想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不会的,我好不起来了。我必须离开这条船,回到陆地上。”

“可你总得回英国呀。”他提醒我,“即便你在马德拉群岛下船。”

“我不需要回去。”我说道,“我可以留下来,在那儿找点事干。”

“什么事?”阿尔奇不相信地问。

的确,在那个时代,女人找事干谈何容易。女人要么是靠父母养活的小姐,要么是丈夫宠爱的娇妻,要么是靠亡夫的遗产或亲戚们的救济过活的寡妇。女人可以去做老夫人们的女伴,或是充当照看孩子的保姆。然而,对他提出的异议,我也有话要说。“我可以去做客厅女佣。我挺喜欢当客厅女佣的。”

客厅女佣总是有人需要的,尤其是个子高的。一个高个子的客厅女佣总是不难找到工作——看看玛杰里·夏普(Margery Sharp)那些精彩的书,例如《克朗内·勃朗》(Cluny Brown )——我很自信我符合要求。我知道餐桌上酒杯摆放的位置,能为客人开门关门;我会清洗银器——在家时我们总是清洗银制相框和小摆设——我还能相当出色地侍候人用餐。“是的。”我有气无力地说,“我能当个客厅女佣。”

“哦,到时再说吧。”阿尔奇说,“到马德拉群岛再说。”

可是,船到马德拉群岛时,我虚弱得连床都起不来。事实上,此时我觉得唯一的出路就是留在船上,等一两天后死去。船在马德拉群岛停靠了五六个小时后,我忽然觉得好多了。翌日清晨,轮船驶离马德拉群岛,阳光普照,海上风平浪静。我真不明白,只是晕船,怎么就弄得人死去活来的。又不是什么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事,不过是晕船而已。

世上没有什么鸿沟比晕船的人和不晕船的人之间的更为彻底了,他们各自无法理解对方的情况。我永远在晕船,每个人都向我保证说只要过了最初的几天,我就会没事。这话完全不可信,只要一颠簸我就会十分难受,尤其是船身倾斜的时候——不过我们的旅程中天气基本都很晴朗,我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开普敦给我留下的记忆比其他地方都更生动,我想是因为这是我们到达的第一个真正的港口,一切都新奇而陌生。卡菲尔人,呈奇怪的扁平状的桌山(Table Mountain),阳光,味道甘美的桃子,海水浴——一切都美妙极了。之后我没再来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爱这个地方。我们住在最好的饭店里,贝尔彻开始挑剔起来了,为随早餐送来的又硬又生的水果而发怒。“你们管这个叫什么?”他咆哮道,“桃子?你可以往地上扔一扔,它肯定毫发无损。”他说到做到,大约五只没熟的桃子像皮球一样弹了起来。“看到了吗?”他说,“摔都摔不烂,熟了的应该烂。”

此时我才有点察觉,与贝尔彻一起旅行应该不会像一个月前在我们的公寓里共进晚餐时那么愉快。

这不是一本游记,只是回溯一下我心中那些难忘的记忆——重要的时光、我迷恋过的地方和事物。南非是我心目中重要的地方,从开普敦起,我们兵分两路。阿尔奇、海姆太太、西尔维亚取道伊丽莎白港(Port Elizabeth),在罗得西亚(Rhodesia)和我们碰头。我和贝尔彻、海姆先生去金伯利(Kimberley)的钻石矿,径直穿过马托博山(Matopos),在索尔兹伯里(Salisbury)与他们汇合。我时常回忆起乘火车北行穿过卡鲁高原(Karroo)时尘土飞扬的炎热天气,总是渴得冒烟,不停地喝冰柠檬水。我记得贝专纳[贝专纳(Bechuanaland)是博兹瓦纳(Botswana)的旧称,一九六六年独立,全名为博兹瓦纳共和国,是位于非洲南部的内陆国。]境内的一条笔直的铁路干线,还模糊地记得贝尔彻支使贝茨干这干那,以及如何与海姆争执的情景。我发现马托博山景色迷人,巨石堆垒,像是巨人随手扔在那里的。

在索尔兹伯里,我们与当地愉快的英国人度过了一段快乐时光。我和阿尔奇还从那里到维多利亚瀑布进行了一次闪电旅行。我很高兴此后再也没重游那个地方,因此第一印象永远能常忆常新:高大的树木,蒙蒙细雨,七色的彩虹。我和阿尔奇徜徉在林海之中,彩虹的云雾散开,在那迷人的一刹那,瀑布披着霞光飞流直下的壮观景色就呈现在你眼前。啊,这是我心目中的世界七大奇景之一。

我们去了利文斯敦(Livingstone),看到鳄鱼在水里游来游去,还有河马。火车靠站时,总有土著孩子在窗外挥着木刻的动物叫卖,每个要价三到六便士,非常漂亮,我买了一些,至今仍保留着几个。是用软木刻的,再用热火钳烙上线条。大羚羊、长颈鹿、河马、斑马——简单,天然,具有独特、迷人的美。

我们去了约翰内斯堡(Johannesburg),这儿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还去了比勒陀利亚(Pretoria),我记得联合大厦那金碧辉煌的石柱;然后去了德班(Durban),一个令人沮丧的地方,因为游泳竟得到一个用网围起来的圈内。我觉得在开普省(Cape Province),最开心的就是海水浴了。一旦能抽出时间——或者一旦阿尔奇有时间——我们就乘火车去梅赞斯堡(Muizenberg),取出冲浪板,一同在海上冲浪。南非的冲浪板选用又轻又薄的木板制作,很好拿,也很容易驾驭,不用多久你就能穿梭于浪峰之间。偶尔一头栽到沙子里确实挺疼的,但总体来说,这是一项简单且有趣的运动。我们在沙丘上野餐,我还记得那五彩缤纷的花丛,特别是我们参加了一场派对,我想是在主教家里或是官邸。那里有一个红色的花园,还有一个长满高大蓝色花木的蓝色花园,蓝色花园因为种满了蓝雪花而显得特别可爱。

在南非,我们的经济状况很好,这使我们兴致很高。差不多在每家饭店我们都是作为政府的贵客而受到优待,乘火车也免费——唯独去维多利亚大瀑布的私人旅行破费了一大笔。

从南非启程,我们扬帆前往澳大利亚,那是一段相当漫长、乏味的旅程。船长向我解释说去澳大利亚的最短路径是先南下取道南极,然后再北上,我完全不能理解。他给我画图解释才终于让我明白,可要记住地球是圆的、两极又是平的,还是不太容易。这是地理学上的基本事实,但在现实生活中你很难理解它的含义。其间阳光不再那么充沛,不过是一段风平浪静、令人愉快的航程。

总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任何国家被描绘成的样子都和你到那里时的印象大相径庭。我对澳大利亚的大致印象是数量惊人的袋鼠和很多不毛沙漠,到达墨尔本时,最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树木的奇特风姿,以及蔚为壮观的澳大利亚桉树。每到一地,树木总是最先引起我的注意,还有山的形状。在英国,人们习惯于树木长着暗色的躯干和挂满树叶的细枝丫;澳大利亚的迥异情形令人惊异。到处是银白色的树干和深色的树叶,看起来像是照片的底片。另一件令人兴奋的东西是金刚鹦鹉:蓝色、红色和绿色,成群地翱翔在空中。它们的颜色非常好看,像是飞翔的宝石。

我们在墨尔本待的时间很短,又从那里出发进行了几次短途旅行。我记得有一次见到了巨型桫椤树,这种热带丛林植物是我在澳大利亚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它很可爱,非常令人激动。不过食物就不那么称心如意了,我们好像一直在吃硬得难以想象的牛排或火鸡,只有墨尔本饭店里的还不错。卫浴设施也一样,对于一个受维多利亚时代教育的人来说,有点尴尬。女人们会被客气地领到一个房间,两个尿壶孤零零地放在地板中央,等待着被使用。毫无隐私可言,真是让人为难……

在澳大利亚我在社交场合失态了一次,之后在新西兰又重演了,都发生在就餐入座时。宴会通常是市长或当地商会会长举办的,第一次,我不假思索地坐到了市长之类的显赫人物旁边。一位相貌不善的老妇人对我说:“克里斯蒂太太,我想您一定更愿意坐在您丈夫身边。”我连忙一脸羞愧地坐到阿尔奇身边。在这种正式午宴上,妻子都被安排在自己的丈夫身边。在新西兰我又忘记了,不过此后我就知道该去哪儿坐了。

我们曾在新南威尔士(New South Wales)的一个站停留,我记得叫杨加(Yanga),那儿有个大湖,黑天鹅游来游去,美丽如画。在那儿,贝尔彻和阿尔奇忙于交代大英帝国的要求,讨论帝国移民问题和帝国贸易的重要性等诸如此类的事情,我则悠闲地坐在桔园里度过了愉快的一天。我躺在一张舒服的帆布躺椅上,阳光宜人,不知不觉间就吃了二十三个橙子,都是从身旁的树上选出来的最好的。直接从树上摘下的成熟橙子,是我能想到的最好吃的东西。对水果我还有了很多新发现,比如菠萝,我一直以为它们应该是优雅地挂在树上的。得知我以为种满了卷心菜的广阔田地里其实种的是菠萝时,我惊讶万分,也有些失望。如此甘美的水果竟是这么结出来的,似乎有些平淡乏味。

我们的旅程一部分是坐火车,更多时候乘坐汽车。在广袤无垠的平原牧场上奔驰,除了定期出现的风车,再没有东西划破地平线,我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迷失方向是多么容易——正如人们常用的词,“掉到灌木丛里了”。太阳高悬在头顶,无法辨别东西南北,也没有指引方向的路标。我从没想过世上还存在绿草茵茵的荒漠,一直以为只有布满沙砾的沙漠。沙漠中至少有路标和起伏,供人找寻方位,可在这一望无际的澳大利亚草原上,什么都没有。

我们在悉尼度过了一段欢乐时光。听人说悉尼和里约热内卢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两个海港城市,但悉尼却令我失望,大概是我对它的期望过高了。幸运的是,我从没去过里约热内卢,因此我仍能在脑海里想象出一幅关于那里的迷人画面。

在悉尼,我们第一次与贝尔一家接触。无论何时,只要一想到澳大利亚,我就会想起贝尔一家。一天晚上,在悉尼的饭店里,一个年纪比我略长的年轻女子向我走来,自我介绍说她叫尤娜·贝尔,说我们下周末会去他们在昆士兰州(Queensland)的驻地。因为阿尔奇和贝尔彻要先去做一次乏味的镇区巡回,于是我便和她一起回库钦库钦(Couchin Couchin)的贝尔驻地,在那里等待他们。

我们坐了很久的火车,记得有好几个小时,我快累死了。之后又坐车,才终于抵达位于昆士兰的布纳(Boona)附近的库钦库钦。我还处于半昏睡状态,突然间来到一个洋溢着欢乐气氛的生活场景中:数个房间灯火辉煌,坐满了漂亮的女孩子,纷纷把饮料推到你面前——可可、咖啡,任何你能想到的——她们都在说话、聊天、大笑。其实是头晕眼花的我看所有东西都重影,哦,不是重影,是四重影!在我眼中,贝尔一家总共有二十六个人。第二天我才把人数削减为四个女儿和四个儿子。除了黑黑的尤娜,女孩子们都多少有些相似。都白皙、高挑,脸长长的;她们都动作优雅,都是很好的骑手,看起来都像是年轻活泼的小女孩。

那是很愉快的一个星期。贝尔家的女孩们精力充沛,我很难跟上她们的节奏。不过我挨个儿爱上了那几个兄弟:维克托是个生性愉快的调情高手;伯特骑术高超,但比较严肃;弗里克很安静,喜欢音乐。我想他是真正让我倾心的一个。多年以后,他的儿子吉尔福德加入了马克斯与我在叙利亚和伊拉克的考古队,我至今仍把吉尔福德当儿子看待。

在贝尔家处于支配地位的人是母亲,贝尔太太。她守寡多年,有一些维多利亚女王的特质——身材矮小、灰发,安静但举止威严,完全独裁地掌控着全家的一切,大家对待她就像对待女王一样。

他们家有各种各样的仆人、牧场工人、普通帮工,等等,多数是混血儿,也有一两个纯种土著人。大概是我到达的第一天早上,贝尔姐妹中最小的艾琳·贝尔对我说:“你一定要见见苏珊。”我问谁是苏珊。她说:“哦,一个黑人。”土著人被称为“黑人”(the Blacks)。“一个黑人,不过她是货真价实的,绝对纯种,她模仿别人的举动惟妙惟肖。”不久,一个驼背、上了年纪的土著人来了。以她本身的资质而言,她也是个女王,就像贝尔太太一样。她为我模仿了所有贝尔家的女孩子和男孩子,还有小孩子和马。她是个天生的模仿家,并且非常乐于表演。她也唱歌,唱些奇怪、走音的调子。

“那么现在,苏珊。”艾琳说,“学学母亲到外面去看母鸡的样子吧。”可是苏珊却摇摇头。艾琳说:“她从不模仿母亲,她尊敬她,所以不能做那样的事。”

艾琳有几只宠物袋鼠和小袋鼠,还有好多狗,自然,也有马。贝尔一家力劝我骑马,可是我觉得我在德文郡的业余狩猎经历根本不足以让我有资格做一名女骑手。况且,骑别人的马总让我很紧张,唯恐弄伤了人家的马。于是他们放弃了,我们开车到处飞驰。观看把家畜赶到一起的场面,以及牧场生活的各种景象,都是令人兴奋的体验。看起来贝尔一家好像拥有昆士兰州的很大一片土地,艾琳说如果我们有时间的话,她还可以带我去看北部的分牧场,那里更野性、更有原始风味。贝尔家的女孩子们都爱说个不停,她们崇拜自己的兄弟,毫不掩饰地把他们当作英雄崇拜,这种方式让我感到非常新奇。她们总是跑来跑去,去其他农场玩、去见朋友、去悉尼、去参加赛马,与各种各样的年轻男子调情,她们提及那些青年时总称其为“配给券”——我想这是战后遗留的名词。

不久后,阿尔奇和贝尔彻赶到了,看起来被工作弄得十分疲倦。我们度过了一个充满欢笑、无忧无虑的周末,玩得很有新意。其中一项是坐着窄轨火车游览,他们还允许我驾驶着它跑了几英里呢。车上还有几个澳大利亚工党的议员,刚在午餐会上喝得有点多,他们几个轮流驱动引擎时火车飞速奔驰,我们都怕出事身亡。

离别时我们忧伤地与朋友们道别——或者说是向大部分朋友道别,因为有几个要陪我们去悉尼。我们又看了一眼蓝山(BlueMountains),并再一次为它着迷,我以前从未见过由色彩凝结成的风景。远看那些山脉确实是蓝色的,钴蓝色,而不是我想象中的山所呈现出的灰蓝色。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从颜料盒里蘸上颜料,马上在画纸上画出的一幅画。

英国巡视团在澳大利亚备尝艰辛,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满满的:讲演、晚宴、午宴、招待会,以及两地之间的长途跋涉。那段时间,贝尔彻的演讲词我都能背得出了。他非常善于演讲,每句话都像是发自内心、充满激情的,尽管那些词不过是他的即兴创作。阿尔奇则以其审慎的气质和善于理财的特点与他形成鲜明对比。较早的时候——我想大概是在南非——阿尔奇曾被报纸称为英格兰银行总裁,对此谬误他并未订正,于是,对新闻界而言,他就是英格兰银行的总裁。

离开澳大利亚,我们去了塔斯马尼亚(Tasmania),驱车从朗塞斯顿(Launceston)来到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霍巴特(Hobart)[这里的表述并不确切,塔斯马尼亚是所属澳大利亚的岛州。朗塞斯顿是塔斯马尼亚岛上的第二大城市,位于北部,霍巴特是该岛的首府,位于东南岸。]。湛蓝的大海和港湾,鲜花、树木和灌木,我打算日后回到这里定居。

告别霍巴特,我们前往新西兰。那段旅程我记忆犹新,因为我们的命运落在了一个被众人戏称为“脱水机”的家伙手中。当时脱水食品概念风靡一时,这家伙总是设法把各种各样的食品脱水。每次用餐,他都会送来一盘盘菜肴请我们品尝。我们吃了脱水胡萝卜、脱水梅子,等等——所有东西统统味同嚼蜡,无一例外。

“再让我装模作样地吃一口他的脱水食品,我就会发疯。”贝尔彻说。但是由于“脱水机”有钱有势,能给大英帝国展览会带来很多好处,贝尔彻不得不控制情绪,继续与脱水胡萝卜和脱水土豆周旋。

这时,共同旅行初期的愉悦已荡然无存。那个曾经和我们愉快地共进晚餐的贝尔彻不再像一个朋友了。他粗鲁、傲慢、恃强凌弱、不体谅人,还爱在稀奇古怪的琐事上斤斤计较。比方说,他经常叫我去帮他买白棉袜子或其他必需的内衣,却从来不给我为他垫付的钱。

如果有事情让他情绪不佳,他就会更加令人难以忍受,甚至招人厌恶。他的举止就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而调节好情绪的他又会表现得十分温和迷人,让你消除戒心,不知为何就忘记了那切齿的憎恶,又能和他愉快相处。他情绪不佳的时候你总能看出来,因为他会慢慢地变得气鼓鼓的,脸像一只公火鸡一样憋得通红,然后迟早会爆发出来,指责每一个人。他在心情好的时候会讲狮子的故事,这样的故事他肚子里有的是。

我始终认为新西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国家,那儿的景致无与伦比。我们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到达惠灵顿(Wellington)的,据那儿的居民说这种好天气很罕见。我们去了尼尔逊(Nelson),从那里深入南岛,穿越了布尔勒峡谷(Buller Gorge)和卡韦劳峡谷(Kawarau Gorge),乡村景色之美令人叹为观止。我当时发誓要在春天再来——我是说当地的春天——看卡拉塔树(rata tree)的满树繁花:一片金黄与大红。可没能实现,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距离新西兰十分遥远的地方。现在,随着航空旅行时代的来临,其实只需两三天的旅程,但我的旅行岁月已经结束了。

来到新西兰贝尔彻很高兴,他在这里有不少朋友,快乐得像个孩子一样。我和阿尔奇去火奴鲁鲁前他祝我们一切顺利、玩得愉快。对阿尔奇来说,不再有公务缠身,不必对付那个反复无常、脾气暴躁的同伴,犹如身处天堂。我们逍遥前往,在斐济和几个小岛上停留,最后终于到了火奴鲁鲁。这儿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要繁华得多,旅馆林立、路广车多。我们是在清晨到达的,一走进饭店卧室就凭窗远眺,看到有人在海边冲浪,便又立刻冲下楼去租了冲浪板,扎进海里。但我们太没经验了,那天不是冲浪的好天气,只有冲浪高手才会进去。可我们在南非冲过浪,自以为驾轻就熟。火奴鲁鲁的情况完全不同,冲浪板是一块厚木板,重得几乎拿不动。你躺在上面,双手做桨慢慢地滑向礁石,在我看来只有一英里之遥。终于到达那里之后,你选好位置等待合适的海浪,把你推向岸边。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首先你要能认出打来的浪是否合适,其次,更重要的是,你要能认出不合适的海浪。因为这样的浪一旦抓住你,就会把你卷入海底,届时就只有老天才能帮你了!

我的游泳技术和力量都比不上阿尔奇,因此花了更久的时间才滑到礁石旁。我到达时没看见他,我推测他一定是和其他人一样,随随便便地冲向了岸边。于是我调整好冲浪板,等待海浪。浪来了。可是这个浪并不适合,一下子我就被冲得人板分离了。起先那浪把我向下猛推,中途又把我冲得摇摆不定,当我再次浮上水面喘气时,已经吞了好几大口海水,看着我的冲浪板在半英里之外漂浮,漂向岸边。我费力地游着,追赶它,一个年轻的美国人帮我拿了回来,以这句话和我打招呼:“听着,小姐,如果我是你,绝不会在今天冲浪。这么做真不明智。现在拿好你的冲浪板,到岸上去吧。”我听从了他的劝告。

没多久阿尔奇便与我会和,他也被冲得人板分离。但他奋力狂游,这才把板子追了回来。他又试了一两次,有一次成功了。但此时我们都伤痕累累,筋疲力尽。我们归还了冲浪板,爬上海滩,回到房间,疲惫不堪地躺在床上。我们睡了大约四个小时,可醒来时依然疲惫不堪。我疑惑地对阿尔奇说:“冲浪应该是挺好玩的事吧?”然后叹口气道,“真希望我是在梅赞斯堡。”

我第二次下水时发生了灾难,那件从肩膀包到脚踝的漂亮的丝制泳衣,被海浪撕裂了。几乎全裸的我抓过沙滩浴巾把自己包了起来,然后立即跑到酒店的商店,买了一件十分漂亮、用料很少、翠绿色的羊毛泳衣。我这一生都非常喜欢它,并且觉得我穿上很好看。阿尔奇也这么认为。

我们在饭店里奢侈了四天,然后不得不找个便宜点的住处。最后,我们在饭店对面找到一间小屋,价钱大约便宜了一半。白天基本都在沙滩上和冲浪中度过,渐渐地,也成了高手,或者说至少就欧洲人来说是高手。我们在珊瑚礁上磨破了脚,直到买来软皮靴,脚踝才得到保护。

最初的四五天,我不敢说冲浪有多好玩——甚至可以说非常痛苦,不过偶尔也有喜悦的时刻。我们很快地学会了更简便的方法——至少我知道了,阿尔奇通常还是靠他自己的力量滑向礁石。然而大多数人会雇一个夏威夷男孩,他会用大脚趾夹住你的冲浪板,用力地游过去,你只要躺在板子上就行了。到了礁石那儿你就等着,等那个男孩给你指示,就把板子推出去。“不,不是这样,不是这样,太太。不,不,等一下……现在!”一听到“现在”你就出发。哦,美如天堂!什么都比不上。没有什么比得上在水中飞驰——你会觉得时速有两百英里。一路上你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直到抵达岸边,慢慢减速,冲上海滩,融入柔和平缓的海浪中。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完美的运动乐趣之一。

十天后我大胆起来。我试着一开始就小心地从跪着的板子上站起来,直到站直身子。最初的六次都失败了,不过没有受伤——仅仅是失去了平衡,从板子上掉了下来。当然你会丢失冲浪板,必须累人地游过去追。不过很幸运我有夏威夷男孩跟着,他会替我拿回来。然后他再把我拖过去,让我再试一次。哦,那一刻!我站在冲浪板上,保持住了平衡,完全直立着冲到了沙滩上,彻底的胜利!

在另一方面,我们的表现再次证明了自己是新手,并且带来了令人不快的后果。我们完全低估了太阳的威力。因为在水里时湿润凉快,我们便没有意识到太阳的影响。正常情况下当然应该在清晨或者傍晚冲浪,可我们却像傻瓜一样,洋洋自得、高高兴兴地在正午时分去冲浪。恶果很快显现。一整晚,背部和肩膀都如火烧般疼痛不已,最终皮肤上起了一大片水泡,仿如文饰。这让我羞于穿着晚礼服去吃晚餐,不得不用薄纱披肩把肩膀遮起来。去海滩时,阿尔奇勇敢却不雅地穿着睡衣,我则穿一件白衬衫遮盖手臂和肩膀。我们就这样坐在阳光下,避免被晒伤,去游泳时才脱去外套。可是晒伤已成定局,我的肩膀过了很久才复原。抬手去撕掉一大块死皮真是让人难为情。

我们简陋的小屋四周种满了香蕉树,可这些香蕉和菠萝一样令人失望。我曾经想象着随手从树上摘下个香蕉尝尝,可火奴鲁鲁的香蕉不是这种吃法。在这里,香蕉是一笔重要的经济收入,还泛青的时候就要被砍下来。不过,虽然不能直接从树上摘下来就吃,但在这里你可以尝到许多闻所未闻的品种。我记得当我三四岁的时候,姆妈就给我描述过印度,以及香蕉和芭蕉的区别:芭蕉更大却不能吃,香蕉是小小的、美味的——还是正相反?火奴鲁鲁的香蕉有十来个品种的蕉类:红香蕉,大香蕉,被称为冰淇淋香蕉的小香蕉,它是白色的,口感松软,还有芭蕉,等等。我觉得苹果蕉味道独特。在这里吃东西,口味会变得挑剔起来。

夏威夷人也有些令人失望,我以前想象中的夏威夷人很秀气。然而,一开始,姑娘们身上涂的可可油的刺鼻气味就令我有些不快,而且许多姑娘长得并不漂亮。用餐时,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炖肉更是出乎意料,我一直以为波利尼西亚人多以各种美味浆果为生,他们对炖牛肉的狂热使我大吃一惊。

假期要结束了,一想到又要为工作所累,我们都长吁短叹。旅途开销也有些让我们担心,火奴鲁鲁是个消费很高的地方,吃喝都比想象中的贵三倍。租赁冲浪板,给夏威夷男孩的小费——样样都得花钱。到目前为止我们还过得去,可也该是为将来考虑考虑的时候了。我们还要去加拿大,阿尔奇的一千镑花得很快。船费已付清,对此不必多虑。我能去加拿大,也能回英国,但我在加拿大的生活开销还没着落,这该如何是好?虽然如此,我们还是把这些担忧置之脑后,继续不顾一切地冲浪,简直忘乎所以了。

我已察觉到颈部和肩膀很痛,这情形持续一段时间了。每天早晨五点左右,我会被右边肩膀和手臂疼醒。其实是患了神经炎,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名词。如果我稍微懂一点这一方面的知识的话,就不该再用那条手臂,并放弃冲浪,但我没有想这么多。还有三天我们就要走了,浪费每一刻我都受不了。我不停冲浪,站在冲浪板上展示英姿。此时我已痛得彻夜难眠,然而我还是乐观地认为一旦离开了火奴鲁鲁,停止冲浪,疼痛就会消失了。真是大错特错。我患上了神经炎,那难以忍受的痛苦差不多持续了三星期至一个月之久。

再次见到我们时贝尔彻毫不友善,他似乎有些嫉妒我们的假期。“该工作了。”他说,“整天到处溜达,无所事事。天哪!事情可不是这样的,不能花钱雇人却不干事啊!”而他只字不提自己在新西兰玩得多么不亦乐乎,与朋友难舍难分。

由于疼痛还在持续,我便去看了医生。他没有给予任何帮助,只给了我一些烈性药膏,让我在痛得厉害的时候涂在臂弯处。我觉得这药膏里一定有辣椒成分,它简直在我的皮肤上烧了一个洞,却对缓解疼痛毫无作用。此时的我十分悲惨,持续的疼痛让人情绪低落。每天一大早就开始疼,我会从床上下来走一走,这样似乎能好受一些。一两个小时后不痛了,然后又会变本加厉地袭来。

至少疼痛让我暂时忘掉了日益严峻的财务危机,此时这个问题已经火烧眉毛了。阿尔奇的一千英镑几乎用光了,而我们还有三个多星期要过。我们只决定了一件事,我放弃去新斯科舍(Nova Scotia)和拉布拉多半岛(Labrador)旅行,而是等到钱用完的时候去纽约。我到卡西姨妈或梅家里去住,阿尔奇和贝尔彻去视察银狐业。

即便如此,生活仍然不易。我住得起饭店,但吃饭太贵了。不过我冷不丁想到一个好办法:我可以把早餐当成正餐。早餐一加元——在当时差不多相当于英国的四先令。于是我早晨到楼下的餐厅吃早餐,菜单上的东西我全要,我得说,那非常多。我的早餐有葡萄柚,有时还有木瓜;还点了荞麦饼、华夫饼干和枫糖浆、鸡蛋和培根。吃完早餐离开时,我觉得自己像一条塞得太饱的蟒蛇。但这一顿可以让我撑到晚上。

我们在英属自治领地逗留时收到了好几份礼物:一块送给罗莎琳德的可爱的蓝色地毯,上面有动物图案,我准备放在她的幼儿室里。还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丝巾、地毯,等等。礼物中还包括在新西兰收到的一大坛肉羹,我们一直带着,此时我为此而庆幸,因为我可以预见到我要靠它维生了。我真心希望当初能好好地奉承“脱水机”,他就会塞给我一大堆脱水胡萝卜、脱水牛肉、脱水西红柿和其他美味佳肴了。

当贝尔彻和阿尔奇离开旅馆去赴商会举办的宴会,或者到不管什么地方去应酬时,我就躺到床上,按铃叫旅馆服务生来,说我不舒服,需要一大壶开水来缓解消化不良。水送来后我就放一点肉羹进去,靠它熬到第二天早上。一大坛肉羹,我大约吃了十天。当然有时候我也会收到邀请,去赴午餐或者晚餐的邀约。那些都是值得纪念的好日子。在温尼伯(Winnipeg)我非常幸运,一位市政府高官的女儿到饭店来看我,带我去一家非常高档的饭店吃午餐。极为丰盛的一餐,我照单全收,吃得很多,她却只吃了一点,不知道她对我的胃口做何感想。

我想也是在温尼伯,阿尔奇随贝尔彻去视察有升降机的谷仓。我们当然知道有鼻窦炎的人是不能靠近谷仓的,但我想我们谁也没想到这一点。那天他回来时两眼淌泪,一脸病容,弄得我惊慌不已。第二天他苦撑着到了多伦多,但一到那儿就彻底倒下了,要他继续出去巡视肯定是办不到的了。

当然,贝尔彻大发雷霆,他没有表现出一丝同情,还说阿尔奇让他失望。阿尔奇年轻力壮,就这样倒下实在是荒谬。不错,他当然知道阿尔奇在发高烧,但如果他身子这么弱,就不应该出门。如今贝尔彻要独自去应付苦差事了。贝茨没有任何用处,这谁都知道。贝茨只会帮人打包衣服,即便打包也老出错。他不会折裤子,愚蠢的笨蛋。

我请来了一位酒店推荐的医生。医生说阿尔奇肺部瘀血,不可以走动,至少一星期不能参加任何活动。贝尔彻怒气冲冲地走了,几乎身无分文的我被撇在一个偌大的、不近人情的饭店里,陪着一个不省人事的病人。阿尔奇的体温超过了103°(39.4℃)。雪上加霜的是,他又出了荨麻疹,从头到脚一身都是,刺痒和高烧让他痛苦万分。

那是一段可怕的日子,我很高兴如今我已忘了当时的绝望和无助。饭店里的饮食都不适合病人,我只好出去买:大麦汤,还有他很喜欢喝的稀粥。可怜的阿尔奇,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如此愤怒,就因为自己身上长满了骇人的荨麻疹。我用碳酸氢盐稀释的小苏打水帮他擦身体,每天七八次,稍微缓解了他的难受。第三天,医生建议听听其他意见。两个猫头鹰般的男人站在阿尔奇的床边,非常严肃,他们摇着头,说他没救了。哦,好在他渡过了这一难关。一天早上,阿尔奇的体温下降了,荨麻疹也略微退了,很显然,他在康复。而此时我虚弱得像只小猫,我想主要是因为太担心了。

又过了四五天,阿尔奇恢复了健康,虽然还有点虚弱,我们便与可恶的贝尔彻会合。现在我已经不记得接下来我们去了哪里,大概是我喜欢的渥太华(Ottawa)吧。正值秋天,枫树林很美。我们借住在一位中年海军上将的别墅里,一个富有魅力的男人,养了一条特别可爱的阿尔萨斯犬。他曾带我坐在狗拉的车上穿越枫树林。

离开渥太华,我们去了落基山脉(Rockies)、露易丝湖(Lake Louise)和班夫(Banff)。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被问及哪里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时,我都回答说是露易丝湖。宽阔、狭长的蓝色湖面,两岸是低矮的山丘,山势线条优美,与远处的雪山相接。在班夫,我交到了好运。神经炎依然作痛,我决心去试试许多人都说对此有好处的温泉水。我每天早晨泡一会儿。那地方像个游泳池,走到池子一端就能看到泉水从温泉眼汩汩涌出,闻起来有很大的硫黄味。我用泉水冲洗后背、脖颈和肩膀。令人欣喜的是,到第四天,神经炎的症状彻底消失了,真不错。不再受疼痛折磨真是一件让人难以置信的乐事。

接着我和阿尔奇到了蒙特利尔(Montreal),从这里我们又得分道扬镳。阿尔奇随贝尔彻去视察几家银狐农场,我乘火车南下纽约。这时我已身无分文了。

我在纽约见到了亲爱的卡西姨妈。她待我亲切又热情。我和她一起住在她在河滨大道的公寓里,她那时年事已高——我估计快八十岁了。她带我去看望她的弟媳皮尔庞特·摩根以及摩根家年轻的一代,还带我去一些高级餐馆享受美食。她时常说起我父亲,和他早年在纽约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临走前,卡西姨妈问我最后一天想做些什么,我告诉她我非常想去自助餐厅吃顿饭。英国人对自助餐厅一无所知,我是在纽约看报时才了解到的,想去试试。卡西姨妈觉得这是个非常特别的愿望。她想象不出会有人想去自助餐厅,但由于她一心想让我高兴,就带我去了,她说她自己也是第一次去自助餐厅。我拿着餐盘自己从柜台上选菜,这经历既新鲜又有趣。

与阿尔奇和贝尔彻在纽约见面的这天终于到来了。我盼着他们的到来,因为尽管卡西姨妈待我和蔼可亲,我仍然感到像一只被困在金笼子里的小鸟。卡西姨妈从不允许我独自一人出去走走,这对在伦敦四处闲逛惯了的我实在非同一般,我感到焦躁不安。

“可是为什么呢,卡西姨妈?”

“哦,你不知道像你这样年轻漂亮、对纽约一无所知的女子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

我向她保证我不会有事,可她坚持叫一个司机开车送我或者亲自陪我。我有时真想偷偷溜出去三四个小时,但是我知道这会让她担心,所以管住了自己。于是我开始盼望着能够尽快回伦敦,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出门了。

阿尔奇和贝尔彻在纽约过了一夜,第二天我们登上贝伦加里亚号启程回英国。我不敢说我已喜欢上了海上航行,但这次我只是稍稍有点晕船。正巧不太高兴的时候天气突变,那时我们加入了桥牌比赛,贝尔彻坚持要和我搭档。我可并不情愿,因为尽管他牌打得不错,可输不起,一输就脸色难看。不过鉴于回到英国我就能很快地摆脱这个讨厌的家伙了,我还是同意和他搭档玩起来,谁料想我们进入了决赛。此刻海风强劲,轮船前后颠簸。我没敢想赢,唯一的希望就是在牌桌前不要出丑。可能是最后一局,发牌之后贝尔彻突然大骂一声,把牌扔在了桌上。

“我的牌完全没用。”他说,“全是废牌。”他怒骂着。我估计再稍有不爽他就会摊牌认输,让对方轻取这局。可我有满手的好脾,似乎所有A和K都在我这儿。我的牌技糟透了,但牌争气,我不能输掉这局。由于晕船我一阵阵犯恶心,总是打错牌,忘了王牌是什么,干尽了蠢事——但是我手气好极了,最终我们大获全胜。随后我便回到客舱,凄凉地呻吟着,直到抵达英国。

我要为这历时一年的冒险补充一点后记,我们并没有恪守再也不跟贝尔彻说话的誓言。我确信每个读到这里的人都能够理解,和别人禁锢于一个狭小空间时产生的愤怒,会随着紧张氛围的逝去而烟消云散。我们极为惊讶地发现实际上还是喜欢贝尔彻,喜欢和他在一起。他经常来我们家吃饭,我们也经常到他那儿吃饭。我们一起非常友善地回忆起环游世界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情,有时我会对他说:“你知道,你当时的举止实在让人讨厌。”

“我想是的,我想是的。”贝尔彻说,“我就是那样的,你们都知道。”他挥了挥手,“有很多让我伤神的事,哦,不包括你们俩,你们没有让我烦心,除了阿尔奇像白痴一样病倒了。那两个星期我只得一个人做事,真是手足无措。你就不能治治你的鼻子和鼻窦炎吗?一辈子就这样带着鼻窦炎的病根在外面跑来跑去?我可不干。”

这次旅行回来后,贝尔彻非常出人意料地订了婚。未婚妻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澳大利亚一位官员的女儿,曾给他做过秘书。贝尔彻至少有五十岁了,而那个姑娘,我想也就十八九。不管怎样,他非常突然地向我们宣布:“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们,我要和格拉迪丝结婚了!”他果然和格拉迪丝结婚了,我们回来后不久,她就坐船来了。真是奇怪,那是一段幸福的婚姻,至少持续了几年。格拉迪丝性情温和,喜欢在英国生活,对付贝尔彻的坏脾气颇有一套。我想应该是在八到十年之后,我们才听说他们正在办离婚手续。

“她找到了一个长相讨她喜欢的家伙。”贝尔彻宣布道,“我不怎么怪她,真的。她很年轻,当然了,在她眼里我的年纪太大、脾气太坏。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打算给她一小笔钱。她是个好女孩!”

我们回来后不久,有一次吃饭时,我对贝尔彻说:“你知道吗?你还欠我两英镑十八先令五便士买白袜子的钱呢。”

“啊呀,啊呀。”他说,“真的吗?你觉得我会还你吗?”

“不会。”我说。

“太对了。”贝尔彻说,“不会的。”于是我们都大笑起来。

2

人生真像一艘船——我是说像一艘船的内部,有一个个密封的舱室。你从一个舱室走出,关闭密封门,发现又来到了另一个舱室。从离开南安普敦到我们返回英国,这段日子就像是一个封闭的舱室。从那时开始,我就对旅游抱有这样的感觉:从一种生活步入另一种生活。你还是你,却是另一个自己。这个新的自己不会被家庭生活中那千丝万缕的蛛网束缚,不会被包裹在一个日常琐事的茧里——要写信、付账单、做家务、探望朋友、冲洗照片、缝补衣服、安抚保姆和用人、斥责商铺和洗衣店。你的旅游生活实际上像一个梦,逃离正常生活,置身一个陌生的世界。其中充斥着你从未见过的各种类型的人,而且很有可能以后你也再见不到他们了。偶尔也会想家,也会孤独,会极其渴望见到那些最深爱着的人——罗莎琳德,我的母亲以及玛吉。可是你就像是北欧海盗或者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船长,已经进入了冒险的世界。家,要到你回去以后才成为家。

离开是兴奋的,回来是美妙的。罗莎琳德对待我们就像对待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毫无疑问,我们活该受到这种待遇。她冷冷地看着我们,问道:“我的庞基阿姨在哪里?”我姐姐手把手地教我罗莎琳德该吃什么、该穿什么、该怎样教育她,等等,以这种方式让我得到报应。

最初的团聚的喜悦过后,问题显现出来:杰西·斯万奈尔无法与母亲相处,中途败退。她被一个年纪较大的保姆取代,我们私下里总是叫她“布谷”。我想她得到这个名字是由于一件事。在杰西·斯万奈尔痛哭离去之后,这个新保姆一心想要讨好她的新主人,把幼儿室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不停地进进出出,响亮地喊着“布谷,布谷”。罗莎琳德很不领情,每次都号啕大哭。但她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新随从。布谷天生是个大惊小怪的人,而且无法处理自己制造的混乱。她满怀着爱和善心,可是总弄丢东西,打碎东西,还时不时说出一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蠢话。罗莎琳德却以此为乐,她好心地指挥着布谷,帮她做事。

“啊呀,啊呀。”我会听到幼儿室里传来这样的声音,“我把小宝贝的刷子放哪儿了?会在哪儿呢?在放脏衣服的篮子里吗?”

“我帮你找吧,奶妈。”罗莎琳德的声音响起,“在这儿呢,在你床上。”

“啊呀,啊呀,我怎么放那儿了?真奇怪。”

罗莎琳德为布谷找东西,帮布谷整理东西,甚至在她们外出的时候坐在婴儿车里指点布谷该怎么走。“别穿马路,奶妈,现在不是穿马路的时候,有一辆公共汽车过来了……你转错了,奶妈……我想你是要去毛线商店,奶妈,这不是去毛线商店的路。”罗莎琳德的指点声中夹杂着布谷的自怨自艾。“啊呀,啊呀,怎么总是这样……我怎么会这么走呢?”

唯一觉得布谷难以忍受的是阿尔奇和我。她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最好的办法是对她置之不理,可偶尔她还是会逼得你心烦意乱地打断她。有一次,我们坐出租车去帕丁顿火车站,布谷一边观察一边喋喋不休。“看啊,小宝贝,快看窗外,看见那个大房子了吗?那是塞尔福里奇百货(Selfridges),一个很漂亮的地方,塞尔福里奇,你可以在那里买到任何东西。”

“那是哈罗德百货公司(Harrod),保姆小姐。”我冷冷地说。

“啊呀,啊呀,就是。那其实是哈罗德,对不对?多好笑,因为我们很熟悉哈罗德,是不是,小宝贝?”

“我早知道那是哈罗德了。”罗莎琳德说。

现在想起来,可能正是布谷的笨拙和全方位的无能使罗莎琳德成为一个能干的孩子。她必须如此,必须有人将婴儿室保持得大致上看来井井有条的样子。

3

回到家本应是愉快的团聚生活的开始,然而丑恶的现实搅碎了这个好梦。我们一贫如洗了。阿尔奇为戈尔茨坦先生工作的事已成往事,他的职位被一个年轻人取代了。当然,我手头还有从祖父的遗产中得到的进款,我们可以靠这一百镑年金过活。可是阿尔奇不愿动用本金。他得找个工作,而且越快越好,赶在房租、保姆佣金,以及每周的食品账单不断涌入之前。找工作并非易事——事实上现在找工作甚至比战争刚结束时还难。幸运的是,如今我对那段艰难的日子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我能记得那段日子过得不舒心,是因为阿尔奇整日愁眉苦脸。他不是那种能够忍辱负重的人,他自己也深知这一点。我记得他在我们刚结婚时曾事先警告我说:“记住,一旦境遇不佳,我就会手足无措。生病了我就会气急败坏,我也不喜欢生病的人,容不得人们郁郁寡欢、萎靡不振。”

我们两人都很明白我们是在冒险,也心甘情愿地试试运气。如今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承认现实:享乐的日子已经结束,现在是怀着焦虑和沮丧的心情付出代价的时候了。我觉得自己力不从心,因为我给不了阿尔奇任何帮助。我告诫自己,一定要与他患难与共,我必须打从一开始就接受他可能每天都会生气,或是一言不发、愁眉苦脸。我尝试活跃气氛,他却说我对严峻的现状无动于衷;而我要是脸色不好,他又会对我说:“拉长脸也没用,你当初就知道可能会有这样的后果!”事实上,我怎么做似乎都不对。

最后,阿尔奇坚决地说:“听着,我只想让你走,你唯一能帮到我的就是赶快离开这里。”

“赶快离开这里?去哪里?”

“不知道。去庞基家,她会欢迎你和罗莎琳德去,或者回家找你母亲去。”

“可是,阿尔奇,我想和你待在一起。我想和你同甘共苦,难道不行吗?我们不能一起共患难吗?我不能干点什么吗?”

现在也许我会说:“我去找个工作吧。”可是在一九二三年,我们根本想不到说出这样的话。一战时有空军妇女辅助队(WAAFs)、皇家空军女子服务队(WRAFs)、陆军妇女辅助队(WAACs),或者可以去军工厂和医院找份工作,但这些都是暂时性的。政府部门现在不招募女性工作人员了,商店里的职务也满员了。但我仍坚持己见,不同意离开。我至少能洗衣做饭。我们已经辞掉了用人。我很少说话,不去打搅阿尔奇,这似乎是唯一能对他有所帮助的态度。

他往来于伦敦城里的各个办事处,去见每一个有可能知道哪里需要雇员的人。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那不是一份他喜欢的工作——实际上他有点为这家聘用了他的公司担心。他听人说这家公司是骗子,虽然基本上还保持在合法范围内,可是谁能保证呢。“关键是,”阿尔奇说,“我必须非常小心,不能给他们背黑锅。”无论如何,这份工作带来了收入,阿尔奇的情绪也改善了。他甚至能够从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些乐趣。

我尽力想安定下来写些东西,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唯一能做的稍微能赚点钱的事。我仍然不曾想到拿写作当职业。在《随笔》上发表的短篇小说鼓舞了我,那份钱来得实实在在。那些短篇小说又被别人买去了版权,付了稿费,钱已花掉了。我坐下来,着手写另一本书。

我们周游世界之前,去多利(Dorney)的贝尔彻家吃饭时他曾鼓励我写一部以他在多利的家、米尔庄园为背景的侦探小说。“《米尔庄园的秘密》(The Mystery of the Mill House ),这个题目相当不错。你觉得如何?”

我表示同意,并说《米尔庄园的秘密》或《米尔庄园谋杀案》做题目都不错,我会考虑这件事情的。周游世界时他时常谈起这件事。

“但是你要注意,”他说,“你如果写《米尔庄园的秘密》,就得把我也写进去。”

“我觉得我没法把你写进去。”我说道,“我对真人真事无能为力,书中的人物只能在想象中产生。”

“胡扯。”贝尔彻说道,“我才不在乎是不是像我,我只想要成为一本侦探小说里的人物。”

他不时地问:“你动手写那本书了吗?是不是有我?”

有一次,我们正因为什么事不高兴,我说:“有你,你是那个受害者。”

“什么?你说我是被谋杀的家伙?”

“对。”我相当得意地说。

“我可不想做受害者。”贝尔彻说,“我不会是受害者,我要当凶手。”

“你为什么要当凶手?”

“因为凶手总是书中最有意思的人物。你得把我写成凶手,阿加莎,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你想当一个凶手。”我小心地选择着措辞。不过最后,我一时心软,答应把他写成凶手。

在南非的时候我就构思好了情节。我打定主意再写一本惊悚小说,而不是侦探小说,并且书中包括大量有关南非景色的描写。我们到达南非时,那里正在闹革命,我记下了一些有用的细节。我把我的女主人公描绘成一个欢快、富于冒险精神的年轻姑娘,她是个勇闯天涯的孤儿。我试着写了一两章后,发现如果围绕贝尔彻展开故事,想要讲得动人真是难上加难。写到他我总会带有主观看法,把他写成一个十足的笨蛋。忽然,我灵机一动,这本书用第一人称写吧,分别由女主角安妮和反面人物贝尔彻轮流讲故事。

“我不相信他会愿意当一个反面人物。”我犹豫不决地对阿尔奇说。

“给他加上一个什么头衔。”阿尔奇建议道,“我想他会喜欢的。”

于是他被命名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而一旦让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讲述他自己的故事,人物就变得栩栩如生了。他当然不是贝尔彻,只是言谈中夹杂着贝尔彻的口头禅,讲述着贝尔彻常常讲的笑话。他也极其擅长吹牛皮,牛皮背后是一个寡廉鲜耻、狂妄有趣的人物。很快我就忘掉了贝尔彻,像是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在写小说。我想,这大概是我唯一一次把我熟悉的人写进书中,我觉得并不成功。在我笔下,贝尔彻没有变得栩栩如生起来,可是被称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人却被赋予了生命。我突然发现写这本书充满了乐趣,希望博得利·黑德出版社能认可。

写这本书的主要障碍来自罗莎琳德的保姆布谷。布谷和当时其他奶妈的习惯一样,不干家务、不管做饭、不洗衣服。她是专门照顾孩子的保姆,清扫幼儿室、洗小家伙的衣服,仅此而已。当然我也不指望她做别的事,我能妥善地安排日常生活。阿尔奇晚上才回家,罗莎琳德和布谷的午饭简单好做,这使我上、下午都可以安排出两三个小时的写作时间,趁布谷和罗莎琳德去公园或外出采购的时候。而遇上阴雨天,她们会待在家里。尽管已经告诉布谷“妈妈在工作”,她仍然很不配合。她经常站在我写作的房间门口,不停地自言自语,假装是在对罗莎琳德说话。

“现在,小宝贝,我们不可以出声,对不对?妈妈在工作。我们不能在妈妈工作的时候打扰她,对不对?虽然我想问问她是不是要把你的那件衣服送去洗衣店,你知道,那不是一件我可以洗的衣服。那么我们得记住在下午茶的时候问她,对不对,小宝贝?我是说我们现在不能去问她,对不对?哦,不,她会不乐意的,对不对?然后我还要问她关于婴儿车的事,你知道,昨天又掉了一个螺丝。那么,小宝贝,我们也许可以轻轻地敲一下门,你觉得呢,小宝贝?”

通常罗莎琳德会短短地回答一句与她所讨论的事毫不相干的话,使我更坚信她从来不听布谷在说些什么。

“蓝泰迪现在要吃晚饭了。”她会宣布。

罗莎琳德有一些娃娃、一个娃娃屋和各种各样的玩具,可是她真正喜欢的只有动物玩偶。她有一个丝制的玩偶叫蓝泰迪,还有一只叫红泰迪,后来又加入了一只大得多的、样子特别可怕的紫色泰迪熊,叫作小熊爱德华[小熊爱德华(Edward Bear)首次出现在英国作家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于一九二四年为幼子创作的儿童诗歌中。一九二五年,在米尔恩创作的童话故事里被更名为小熊维尼。]。在它们三个之中,罗莎琳德一心一意爱着的是蓝泰迪。它是一个用蓝色弹力丝做的、十分柔软的小动物玩偶,扁平的脸上嵌着扁平的黑色眼睛。它和罗莎琳德形影不离,我每天晚上还要给她讲关于它的故事。那些故事涉及蓝泰迪和红泰迪,每天晚上它们都有一次全新的冒险。蓝泰迪很乖,而红泰迪非常非常淘气。红泰迪做了一些无法无天的淘气事,比如在老师的椅子上涂胶水,这样她坐下后就起不来了。有一天,它在老师的口袋里放了一只青蛙,老师歇斯底里地尖叫着。这些故事得到了认可,我经常得反复地讲。蓝泰迪拥有令人厌倦的、一本正经的美德,它在学校里总是第一名,从来不调皮捣蛋。每天红泰迪都会向母亲保证今天会好好的。它们回来时母亲会问:“今天你做好孩子了吗,蓝泰迪?”

“是的,妈咪,非常乖。”

“这才是我的乖孩子。你今天做好孩子了吗,红泰迪?”

“没有,妈咪,我很淘气。”

有一次,红泰迪和一些坏孩子打架,回到家的时候眼睛都被打青了。它被送上了床,一块新鲜的牛排敷在它的眼睛上。没一会儿,红泰迪再次增加了自己的劣迹,吃掉了敷在眼睛上的牛排。

再也没有比罗莎琳德更理想的听故事的人了。她咯咯地笑,哈哈地笑,会对每个小细节大加赞赏。

“是的,小宝贝。”布谷没有任何要帮助罗莎琳德喂蓝泰迪吃晚饭的迹象,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我们出门之前,如果不打扰你妈妈的话,也许应该问问她,因为你知道,我想让她知道婴儿车的事。”

这次我终于发狂了,我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把正在写的安妮在罗德西亚森林中致命的冒险抛到九霄云外,猛地把房门拉开。

“怎么了,保姆小姐,你想要干什么?”

“哦,对不起,夫人,我真的很抱歉,我没想打扰您。”

“可是你已经打扰到我了。出什么事了?”

“哦,天哪,可是我没有敲门去打扰您或者怎么样呀。”

“你在外面说话。”我说,“你说的话,我每个字都能听到,是不是婴儿车的事?”

“是啊,夫人,我真的觉得我们应该买一辆新的。您知道,我到公园去,看到别的孩子们的那些漂亮的婴儿车,觉得很难为情。哦,真的,我真的觉得罗莎琳德小姐应该拥有跟别人一样好的婴儿车。”

我和布谷在罗莎琳德的婴儿车问题上永远存在争议。我们买的是二手货,但很不错,坚固结实,坐上很舒服,只是难以称之为“漂亮的婴儿车”。我发现婴儿车也有潮流,每隔一两年,厂家就会推出一种“新式样”,外观不同,就像如今的小汽车。杰西·斯万奈尔从没抱怨过,不过当然了,她是从尼日利亚来的,在那里不太会有邻居在婴儿车上互相攀比。

我发现布谷是保姆会的会员。她们经常带着她们照顾的孩子在肯辛顿公园聚会。她们坐下来交换意见,聊聊各自的情况,以及她们照顾的孩子多么聪明、漂亮。婴儿们都要打扮得很好,合乎时下流行,否则保姆会觉得很丢脸。这没关系,罗莎琳德的衣服是合格的。我在加拿大替她做的罩衫和衣服都是最时髦的童装款式。黑底,上面印着公鸡、母鸡和一盆盆鲜花的图案,人人见了都称赞,并且艳羡不已。但是,就漂亮的婴儿车来说,可怜的布谷……她的婴儿车是不合水准的。每逢有人推着一辆崭新的婴儿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她一定会对我说:“任何一个保姆要是有像那样的婴儿车,都会觉得很骄傲!”尽管如此,我仍然心如磐石。我们的经济状况不好,我绝不会为了纵容她的虚荣心,花大价钱买一辆豪华婴儿车。

“我甚至觉得那辆车坐着不安全。”布谷做了最后的努力,“总是往下掉螺丝。”

“它总是在人行道上来来往往。”我说,“你外出前又没拧紧。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买一辆新婴儿车的。”说完我走进屋,砰地把门关上。

“亲爱的,亲爱的,妈咪好像不高兴了,对吗?那么好吧,可怜的小宝贝,看起来我们不会有一辆新车了,是不是?”布谷说。

“蓝泰迪要吃晚饭了。”罗莎琳德说,“来呀,奶妈。”

4

尽管有布谷在门外咋咋呼呼地干扰,《米尔庄园的秘密》终于还是完稿了。可怜的布谷!不久后,她去看病,结果住进了医院,接受乳腺癌切除手术。她比她自己所说的要老很多,术后根本不可能再回来做保姆,我想之后她就搬去和她的姐姐同住了。

我拿定主意不再从布歇太太的保姆介绍所或任何类似机构聘请保姆,我需要的是能够包揽一切的“家庭保姆”,于是我在报上登了一则广告。

自打赛特进我家门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运气似乎就开始有所好转了。我是在德文郡面试的赛特,她是个高大健壮的姑娘,有着高耸的胸脯、丰满的臀部、乌黑的头发和一张泛着红晕的脸。她有一副女低音的嗓子,说话时带着特殊的优雅的淑女口音,甚至让人觉得她是剧中的演员,正在念台词。她曾在两三个家庭里当过几年家庭保姆,说起照看小孩子,她的脸上洋溢着不在话下的神气。她看上去性情温和,充满热情。她对工资要求很低,似乎随便去哪儿、随便干什么都行——就像那种求职广告上所说的。于是赛特跟我回了伦敦,成了我生活中的好帮手。

她当然不叫赛特,而叫怀特小姐。但在与我们待了几个月之后,怀特小姐就在罗莎琳德急促的发音中变成了“斯外特”。斯外特被叫了一阵子,然后罗莎琳德又进一步缩略了一下,从此以后她就被称作赛特了。罗莎琳德非常喜欢她,赛特也喜欢罗莎琳德。她喜欢所有小孩子,但始终保持着她的尊严,是一个方法独特的严格的训导者,不容许一丝违抗和无礼。

罗莎琳德失去了作为布谷的掌控者的地位,我觉得她开始把这些积极性都转移到我的身上,把我带进了她那客客气气的掌控之中——帮我找丢失的东西,指出我忘了在信封上贴邮票,等等。的确,她五岁的时候我就意识到她比我能干许多。而在另一方面,她比较缺乏想象力。如果我们一起玩一个游戏,需要扮演两个角色——比如一个人带一只小狗出去散步(我扮那只小狗,她是那个人)。游戏中有一个情节是要给小狗拴上狗链。

“我们没有狗链呀。”罗莎琳德会说,“我们得把这部分改掉。”

“你可以假装有一条狗链。”我建议道。

“我手里什么也没有,怎么能假装有一条狗链呢?”

“那么拿我衣服上的腰带,假装成狗链吧。”

“这不是小狗的狗链,是衣服的腰带。”在罗莎琳德眼里,任何东西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这和我不同。她从不像别的小姑娘一样喜欢读仙女的故事。“可这些不是真的。”她会抗议道,“这些人物都不存在,这些故事里讲述的都是不存在的人物。还是给我讲红泰迪野餐的故事吧。”

奇怪的是,她在十四岁的时候喜欢上了仙女的故事,把那类书读了一遍又一遍。

赛特太适合我们家了。尽管她看起来威严能干,但对烹饪,并不比我知道得更多,只能当个助手。不过,在此刻的生活状态中,我们必须互为助手。尽管我们都有拿手好菜——我会做乳酪蛋奶酥、贝亚恩沙司和老式英格兰奶油葡萄酒,赛特会做果酱小馅饼,还会腌鲱鱼。可是我们俩都不会调配所谓的“一顿均衡膳食”。如果要准备一块羊膝肉、一种蔬菜,比如胡萝卜或球芽甘蓝或土豆,以及一份布丁,我们就会苦于不知道每一样菜需要煮多长时间。球芽甘蓝可能已经缩成了水淋淋的一团,胡萝卜却还是硬的。不过我们边做边学。

我们分了工:上午我来照看罗莎琳德,推着那辆耐用但不时髦的婴儿车去公园——不过此时我们更常使用儿童车了;与此同时,赛特准备午餐、整理床铺。第二天早上我会待在家里做家务,赛特带罗莎琳德去公园。总体而言,我发现去公园要比做家务累得多。去公园要走很长一段路,到了那儿,你不可能一动也不动、什么都不想地坐下来休息。你要么跟罗莎琳德说话、与她玩耍,要么看看她的玩伴是否合适,确保没有人会拿走她的小船,把她撞倒。做家务时,我可以让自己的心情完全放松。罗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有一次对我说,洗餐具对创造性思考是最有帮助的,我觉得他说得很对。家务都很单调,但当身体充分运动时,精神反而能因此得以放松,让你可以放飞思绪,任意思考和创作。这当然不适用于烹饪,烹饪需要你全神贯注、发挥创造力。

在布谷之后,赛特让人大松一口气。她和罗莎琳德相处甚欢,而且不会搅扰我。她们要么在幼儿室里,要么在楼下的草坪上,或者外出买东西。

赛特到我们这儿六个月左右的时候,我得知了她的年龄,不觉大吃一惊。我没有问过她,她看起来显然在二十四岁到二十八岁之间,正是我理想中的年龄,因此我从没想过要知道她的确切年龄。当我知道我的管家刚来时只有十七岁、现在也只有十八岁的时候,我震惊了。这似乎不可能,她有着那么成熟的气质。不过她从十三岁起就开始在别人家做家庭保姆了,她对她的工作有一种天生的热爱,能熟练胜任。她那老练的气质来自丰富的经验,就像在大家庭里,最大的孩子总是对照顾弟弟妹妹有丰富的经验。

尽管赛特如此年轻,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外出一段时间,把罗莎琳德留给她照看。她拥有超乎寻常的判断力,知道如何请来合适的医生,或带孩子去医院,如果小孩子焦虑她总能找出原因,她能处理任何紧急事件。她的心思总是专注于工作,用老话说就是,她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写完《米尔庄园的秘密》后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这不是一本好写的书,放下笔我才觉得它前后不太连贯。然而终究写完了,汤姆·库伯里叔叔和老尤斯塔斯·佩德勒等人物一起结束了旅程。博得利·黑德出版社稍稍犹豫了一段日子,他们指出它与《高尔夫球场命案》不一样,不像一本正经的侦探小说。但最终仍宽容地接受了。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的态度稍稍有些改变。尽管第一本书交付出版时我很无知、愚蠢,但后来也学到了不少,我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么笨。我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写作和出版的奥秘,我知道了作家协会,并且阅读他们的刊物。我知道了和出版商——特别是某些出版商——签合同时要极为谨慎。我听说出版商会想出种种办法占作者的便宜。如今我懂得了这些事理,就制订了自己的计划。

出版《米尔庄园的秘密》前不久,博得利·黑德出版社提出了一些提议。他们建议废止旧合同,另和我签一份还是五本书的出版合同。新合同的条件比之前要优厚得多。我礼貌地向他们表示感谢,并说我得考虑考虑,随后未说明理由便拒绝了。在我看来,他们对待年轻作家不公平,利用我涉世未深和急于出书的迫切心情。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主动和他们争吵——过去的我是个傻瓜。不过不了解行业酬劳的内情,谁都会办蠢事。再说,就算当初我足够机智,会拒绝出版《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的机会吗?我想不会,我依旧会按照他们提出的条件出版,只是不会同意再签一份多本书的长期合同。假如你相信了某人,后来失望了,你就不会再信任他,这是常识。我愿意履行合约,但此后我肯定会另找一家出版商,同时我觉得要有一个著作权代理人。

大概就是在这时,我接到了所得税征收函,他们想了解我稿费收入的详细情况。我吃了一惊,我从没将稿费所得当作收入。我以为我所有的固定收入不过就是那两千英镑战时公债而得到的每年一百英镑。他们说这些他们都了解,但还是要了解出版书籍的收入所得。我解释说这不是每年都有的固定收入,我只是偶然写了三本书,和我以前偶然写成的那些短篇小说和诗歌一样。我不是个职业作家,也不打算一辈子写书。我说我觉得这就像那种所谓的“偶然收益”。他们说我现在已经被视为一个作家了,即便我并没有太多的稿费收入。他们要详情,糟糕的是我无法提供详情——我手头没有版税报告(如果他们寄给我了的话,我记不得了)。我只是偶尔收到一张支票,一般当时就兑现花掉了。但我还是尽量地解释清楚。税务局官员似乎觉得很好笑,不过他们建议我今后要认真记账。这时我决定,一定要有一个著作权代理人。

由于对著作权代理人一事我几乎一无所知,我想我最好再去找伊登·菲尔波茨最早推荐给我的休斯·梅西。于是我去了老地方,主人却不是休斯·梅西了。显然,他去世了。接待我的是一个说话略有口吃,名叫埃德蒙·科克的年轻人。他完全不像休斯·梅西那样令人望之生畏,事实上,和他交谈毫不费力。他对我的无知表示了恰如其分的震惊,并说愿意在今后指点我如何处理。他清楚地给我讲了他要收的佣金,我的小说的连载权、在美国出版、剧本改编权等诸多不可能的事(至少我觉得不可能)。他的一番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毫无保留地委托他全权代办一切事宜。离开他的办公室后我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友谊持续了四十多年。

随后,一件惊人的事发生了。《新闻晚报》(The Evening News )为连载《米尔庄园的秘密》付了我五百英镑。连载改动较大,已经不是那本《米尔庄园的秘密》了,于是我另取名为《褐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 ),《新闻晚报》却觉得这个名字和《高尔夫球场命案》(Murder on the Links )太相似了,建议改为《女冒险家安娜》(Anna The Adventuress )——我想这简直是我听说过的最傻气的书名了。尽管如此,我什么也没说,因为他们毕竟要付给我五百英镑,而且,我可能对一本书的名字有些看法,但大家是不会理睬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的题目的。简直是好运从天而降,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阿尔奇也觉得难以置信,庞基亦如此。只有母亲不以为然——她的女儿都能轻而易举地在《新闻晚报》上连载小说了,得到五百英镑,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好事成双与祸不单行似乎是一条生活模式。《新闻晚报》刚刚给我带来了好运气,阿尔奇又时来运转。他接到一封名叫克利夫·贝利叶的澳大利亚朋友的来信,贝利叶建议阿尔奇去他的公司。阿尔奇去见了他,这个朋友给阿尔奇提供了一份他多年来渴望已久的工作。阿尔奇辞掉了现职,去了克利夫·贝利叶的公司。他立即感到那里极为称心。终于进了一家发展稳定、光明磊落的公司了,再也没有不正当手段,可以堂堂正正地进入金融界。我们俩就像进了天堂一样快乐无比。

我又立刻着手落实我一直喜欢做的事,尽管阿尔奇漠不关心。我们要在乡下找所住处,阿尔奇可以每天进城上班,罗莎琳德可以在花园的草坪上玩耍,而不用推着她去公园,或是局限于公寓之间的绿地。我渴望到乡下住,决定一旦找到一处便宜的房子,就搬过去。

我觉得阿尔奇之所以同意我的计划,主要是因为高尔夫球越来越吸引他了。前不久他刚入选森尼代尔高尔夫俱乐部,周末两人一起乘火车出游或远足旅行已成过去,他一心只想着高尔夫球。他在森尼代尔与各式各样的朋友打球,对场面小的赛局不屑一顾,对与像我这样球艺不精的运动员打球更是毫无兴趣。于是,虽然并没意识到,我却已渐渐成为那种人人皆知的、丈夫被高尔夫球夺去了的“寡妇”。

“我并不在乎住在乡下。”阿尔奇说,“其实我很喜欢乡下,当然对罗莎琳德也有好处,赛特也喜欢乡下,我知道你也一样。那么,我们只有唯一的选择了,那就是森尼代尔(Sunningdale)。”

“森尼代尔?”我稍有些沮丧地说,因为森尼代尔并不是我心目中的乡下,“可是那儿的花费太大,是不是?那里是富人区。”

“哦,我希望我们能想想办法。”阿尔奇乐观地说。

一两天后,他问我打算怎样花《新闻晚报》的那笔钱。“那是一大笔钱。”我说,“我考虑……”我承认说话时有些勉强,毫无信心,“我觉得我们应该存起来,未雨绸缪。”

“哦,我想现在不用那么担心未来。现在我和贝利叶一起干,有很好的前景,你呢,看起来写作事业也进展得不错。”

“是的,”我说,“可能我会花掉这笔钱——或花一部分。”做一件新的晚礼服,买一双金黄色或银白色的鞋替换那双黑色的,然后再给罗莎琳德买一辆小巧的自行车之类的奢侈品……

阿尔奇开口打断了我的思绪。“为什么不买一辆小汽车?”他提议道。

“买一辆小汽车?”我诧异地望着他,我从没奢望过买一辆小汽车。我所认识的朋友都没有汽车,在我的观念中,汽车仍是为富人们准备的。它们以每小时二十、三十、四十、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而过,车里坐着戴有面纱或礼帽的人,去往不可能步行到达的地方。“小汽车?”我又重复了一遍,样子更像个傻瓜了。

“有何不可呢?”

真的,有何不可呢?这是可能的事情。我,阿加莎,会有一辆小汽车,一辆属于自己的小汽车。坦白地说,一生中最让我兴奋的事有两件,第一件就是拥有自己的小汽车,那辆灰色的、有大鼻子的莫里斯考利汽车(Morris Cowley)。

第二件是大约四十年后,在白金汉宫与女王共进午餐。

你知道,这两次经历都有点像童话故事,是两件我认为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拥有自家的小汽车,以及与英国女王共进午餐。

猫咪,猫咪,你去了哪儿?

我去了伦敦看女王。

那感觉就像我是贵族出身的阿加莎女士一样棒!

猫咪,猫咪,你去干了啥?

我吓坏了女王座下的耗子呀!

我没有机会吓坏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座下的耗子,不过那晚很尽兴。女王娇小苗条,穿着朴素的深红色天鹅绒礼服,上面有一颗美丽的宝石。她说起话来温和亲切。我记得她说了一个故事,说有天晚上他们待在一个小客厅里,突然烟囱里落下了煤灰,他们不得不冲出房间。得知这样的家庭小灾难也会在最高阶层的圈子里发生,真是让人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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