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的语言

白色绵羊里的黑色绵羊  作者:双雪涛

小说的语言跟个人习惯、个人性格有关系,比如有的人性格是特别爱写长句子,有的人可能喜欢写短句子,短句子看起来节奏比较快一些,流利一些,长句子可能看起来自省一些,沉思一些,或者你也可以说短句子看起来中国一些,长句子看起来西方一些。没有高下之分。我初写作时写短句子比较顺手,因为短句子会带给人叙述的快感,像某一种利索的舞步一样向前跳跃,另一方面也跟我家乡人说话的方式有关系,也跟我想把对话与叙述融合有关系,所以我过去时常用短句来写小说,当然也会注意节奏,注意长短句的错落。最近长句子用得明显比过去多,长句子有一种森严感,有时候像一条长石板,可以把段落砌得很结实。

跟体裁也有关系。如果我给别人写一些评论什么的,这句子会稍微长一些,在评论里头应该清晰准确地表达一个意思,这个意思可能还比较繁复,有可能在句子的构造上稍微麻烦一些,叙事的句子和评论的句子还是大不相同。

有人说话说得短,有人说话说得很长,但是如果是在说话中,那就都是口语。回到小说里,不是说写短句就口语化,它其实也是一种书面语。因为用文字写下来和用嘴说出来是完全不一样的,形似神不似,看起来都是传达信息,其实内在不是一个东西。比如我们看到很多主持人,说出来的东西感觉可以直接印刷成书,但是到了写书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又是另一码事了,说明说和写性质完全不同,就像有人觉得自己在马路上开车开得很快,但是上了赛道,发现自己很慢,跟别人比起来几乎不动。

在小说里不用刻意去写长句或者短句,按照自己的语言习惯来就好了,自己舒服很重要。句子流畅,能做到我心里想的什么,比较自然地就写出来,这是很难得的状态,当然并不像写日记一样私密地写小说,只是说语言的感觉,非常纯熟,非常自如。我们读王朔的小说是不是就有这个感觉?句子像成串的雨一样落下来,没有一点点滞涩,嬉笑怒骂,左右逢源,这就是一种自如。这跟穿衣服一个道理,这件衣服别人瞅着再帅,你穿起来就上不来气,那你穿着干嘛?要穿让自己最舒服的衣服,而不一定是在别人眼里最帅的衣服,最舒服的衣服穿久了,就会有一种气质出来。

你怎么说话,你怎么表达,以一个文学的节奏去体会,融汇,它就会很好,因为它是带着你的呼吸,你的韵律,你的整个人的状态,这个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辩证,刚才说口语跟书面语的不同,这里说的是两者之间的关联。比如你本来是一个四川人,或者东北人,你有自己的说话方式,但你非要把自己的口气去掉,用很典雅、很书面好像是外国人的方式去写,这是很奇怪的。当然不是说完全不行,如果你有特定的需要也可以,但整体来说,你应该用一个对自己比较适合的节奏来写作,最好不要完全抛开你的语言土壤、语言环境。

比如张爱玲,比如老舍,肯定是在用自己比较舒适的方式写作,对他们来说,表达不是困扰,就跟说话一样,你说话会觉得累吗?呼吸会觉得累吗?跟写作比起来还是轻松的,但如果你写作有一种像说话一样自然的、得心应手的感觉,那你就会跨过一大步。有时候我读鲁迅的书信,真觉得他的写作已经到了随便一写就有东西,即使是一挂蚊帐、一次腹痛,都让你觉得有看头,有很文学的东西在里面,这就是功夫。常年写作思考形成的功力,将语言驯服成了像内衣一样贴身舒适的东西。

比喻也是如此。有些朋友会觉得比喻很困难,会想怎么能用更精妙的比喻提升自己的作品。比喻没有所谓的好比喻和坏比喻,最重要的是要适合你小说的氛围。比如说雷蒙德·钱德勒,他的比喻使用不多,大多带着一种消极疲惫的气味,且经常关于自己,比如“边境关卡那儿没人看我一眼,好像我的脸如表盘上的指针,平常得不值一顾”,比如“我坐下望着他。他看着我,好像昆虫学家看着一只甲壳虫”。

而托尔斯泰的比喻就相对质朴和简单,包含一种生命感,他会这样写:他的手像婴儿的手。或者会写:他就像吃饱了饭一样。都是非常平常的比喻,但是多平庸的比喻也都没关系,没有人会否认托尔斯泰是个伟大的作家,只要你的风格是这样的,只要你能够像托尔斯泰那样去抓住人的本质,抓住一个物件的本质,那这样的比喻就是有价值的。

创作可以按照说话的方式来,这需要一个特别强的转化能力,因为口语不可能自动变成文字的,需要你的积累,口语只要是变成了文字,它就是文学,它就是另一种表意系统。那你怎么能够用文字这种表意系统把你的东西说出来,甚至用文字把你说不了的东西说出来,把你自己没想到的东西都能说出来?需要更多的练习和自我挖掘,让它更精准一些,有时候写作让人有提升的感觉,就是因为通过文字你写出了平时不会想到或者说出来的感受。

有时候文字比你意识到的思考更快,打字会比你想得要快,如果在你状态好的时候,你还没有想到,它已经打出来了。所以你要怎么能找到这种东西?工具一定要纯熟,工具纯熟的意思不是打字快,而是用文字表意这个东西你要纯熟了,然后再考虑写得好和写得坏的问题,最后也有可能觉得自己写的是垃圾,纯熟地写着垃圾,也有可能,没关系,能汹涌澎湃地写下去就很好,先找到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自己讲故事的节奏。有些人写小说一上来就要写惊动人的句子,一天写两句,也不是不可以,主要是可持续性有问题,难以为继。

有些人说起话来挥洒自如,妙趣横生,可是为什么写小说或者文章就要用怪怪的、特别拧巴的方式在写?跟平常那个自己完全不一样,我也搞不清楚。严肃这个东西不是装出来的,不是我想求得就一下可以达到的,也没有这个必要。你平常就这么讲话,这么思考,就那么嬉皮笑脸的,你就可以用那种方式去写作,这都是没问题的,如果你内心有另一个特别真诚和深沉的自己,当然也可以展示,如果没有,我觉得不如放轻松。

虽然现在讨论的主要是语言上的变化,但语言连接着思想,语言和思维方式是一个东西,就是你找到了语言,就找到了一个自己去思考文学的方式。有的时候是思考带动了语言,有的时候是语言带动了思考,有时候我会注意一些我平时不太用的词或者根本没听说过的词,不是要搜集它们作为工具,而是一些新的词语本身就是新的思考。

我是东北人,我的小说它就会有东北的节奏,一定程度上你生活的地方的气质对你的个性会有些影响,这种气质也会进入你的文字,成为你语言节奏的一部分,这个是逃避不了的,它镌刻在你的内部。

比如沈从文,湘西人,他的思考方式就是湘西的,为什么沈从文一生看不起城市里那些知识分子,对他们有很多的怀疑,因为他的思考方式和成长环境根本上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对人的认识,对世界天生的认识会因为地域和个人的际遇而不同。

比如我的小说里写了艳粉街,并不是艳粉街重要,是我看艳粉街的目光对我自己重要,即使我写北京,也是我写的北京,跟北京人看待的北京,跟美国人看待的北京,跟火星人看待的北京,肯定不是一个。这个重要不是指它客观多么重要,多么了不起,是对于我自己比较重要,是个人的一种认识。

我第一部出版的小说是《翅鬼》,回头看《翅鬼》的那些片段,就觉得有很多问题,但是还算有一种无知的通顺。《翅鬼》之前写的那些片段可能会更差一些,我的意思是之前练笔,写一些小故事的时候,到了《翅鬼》,相对来说已经找到了那个表意系统,不怎么别扭,至少可以顺利地把故事讲完。

我最初写东西也有一个挺拧巴的过程,2010年以前,爱用成语,刻意想要写得很书面,自己还认为写得很带劲,就像是用怪调在唱歌,不是自己的嗓子。

当你比较正常,用自然的声音去说话、去表达的时候,会舒服一些。感觉对了是说能够用文字比较自然地去表达自己,你能够边写边得到乐趣,会觉得讲故事还是挺爽的,之前就不会这么顺畅。找这个感觉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当然我自己现在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写我想写的东西,都需要很多努力,而且一种语言用的时间长了,也会有生锈的感觉,你总希望有新的东西补充进来。所以我虽然一直在强调语言的舒适性,但写作这个工作本身是个苦功夫,苦就苦在,一边熟练坚固一边又要长出新芽。

《翅鬼》,我的风格还是没有怎么显露出来,处女作最重要的是完成,写完它。风格还是在之后的作品里一点点发展出来的,因为风格是对人更高一层的要求,你要先能够表意,之后你才能逐步建立风格,你才能够有自己的东西,才能够有自己的创造。是不是一个人写小说一定要有风格,区别于他人?我觉得也不一定,这都是在写作中自己产生的,要相信写作,相信它会带给你变化,带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包括你的思维方式的变化。你会在写作中一点点被塑造,需要耐心和等待,也需要练习。有些人在写之前就给自己确定了风格,这样也很好,有目标,我还是更喜欢在写作中不停地试,最后锻造出一种风格。

写到《大师》那个短篇小说的时候,我就突然感觉到好像这个节奏是对的,比以前所有的东西好像都对一些,忽然之间找到了一个比较舒服的、比较适合我的风格,我当时是挺愉悦的,就像婴儿爬啊爬啊,突然在墙角坐起来了。这个风格在之后也在一点点变化。只要你在写,就会有变化。作家千万不能保守,不要因为得到了某种风格就像获得了什么宝贝,这种想法是很愚蠢的,作家需要不断尝试,不能闭关锁国,让自己每一天都在发生小变化,写作才是有意义的,搞创作就是一生与风险和错误相伴,想摈弃它们就等于自杀。

在《大师》之前我已经写了很多短篇小说,还写了两三部长篇小说,包括《聋哑时代》《天吾手记》《翅鬼》,写了好几十万字了,已经写了好多了才找到。所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需要你不停地练习,不停地写。阅读,观察,去试错,反省,再去改。

当然这里也有你自己个人的机缘,有的人写一辈子,他可能都没有找到,有人幸运地找到了,这个东西无法讨论,就不讨论了。还是那句话,在阅读、实践和自省,包括对生活的观察里,你要积累到一定程度,有可能会出现某一个瞬间,发现写出的小说比以前一下提高了一大块,我认为这个概率是挺大的。

我很推崇契诃夫,他早年写的一些幽默小品也没那么好,他也是在不断的实践里,随着年龄增长,越写越好的。有很多越写越好的作家,比较阿城的《遍地风流》和“三王”(《棋王》《树王》《孩子王》),我觉得还是稍晚的“三王”写得更好,从气质到运笔,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就像一个只会近身肉搏的人忽然学会了骑射,学会了兵阵。

当然也有人越写越差,这可能也是起点高了的缘故,也可能是自己和时代的原因,有的单纯是失去了命运之神的眷顾。果戈理把《死魂灵》的第二部烧了,然后没多久就死了,肯定是觉得自己没有写好,这是一种很痛苦的感觉,一个真诚的作家是很难欺骗自己的,据说他这本书主要是要赞美,赞美俄国,费了很大的劲,写了好多年,最后发现写的东西不好。通过写作度过一生就是有这样的风险,不过以任何方式度过一生都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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