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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师承白色绵羊里的黑色绵羊 作者:双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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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平原上的摩西》的跋,该书出版人为王二若雅,是丛书“新古典写作”中的一本,此外另有三册,都是青年作家的小说集。这本集子中的十篇小说是从2013年到2015年所写的中短篇小说中选出,参考了王二若雅的意见,因为这些小说写时并未考虑成书,所以并无太多内在联系,此书可以说是相对传统和标准的小说集,即把自己筛选过的小说集中起来。 作为写作者,我是地道的学徒。回看自己写过的东西,中短篇十几个,大多是过去两年所写,乏善可陈者多,差强人意者几个,默然自傲的极少,有几个竟极其陌生,好像是他人所做,混到自己的文档里。长篇写了两个,都不真正长,十万字出头,一个类似于中短篇集锦,当时企望能承接《史记》的传统,勉力写人,现在再看,多少有混乱自恋之处;一个向村上春树致敬,想写个综合性的虚构品,于是矫揉造作处多,如同小儿舞着大刀,颠倒手脚。但是通论这些东西,也有些不太心虚之处,即都是全力为之,无所保留,老实地虚构,笨拙地献出真心。有人谬赞我是个作家,实在汗颜,岂能和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共用一个称谓?若有人说我是个诚恳的小说人,似乎可以窃自消受,确实是想把这世上的几十年用来弄小说,若是能不急不缓地弄下去,兴许碰巧写出一二,将灵魂送进某个人迹罕至的庙堂中。 我没有师门,老师却是极多。小学一年级,刚习了几个字,母亲便送给我一个红色的笔记本,其大其厚,大概是我手掌的两倍。那是旧物,好像是多年前母亲上学余下的。写下一句话,母亲说。我便坐在炕头,在方桌上写下了一句话,今天我上学了,大概如此,“学”字不会,用xue代替,然后又写上了日期。于是每天写这一句话,今天把脸摔破了,今天中午吃了土豆。基本上以今天二字起首,有一个动词,格律整齐,如是我闻。父母都是工人,下乡知青,初中文化,可是非常重视我的教育,似乎我每多认识一个字都让他们鼓舞。当时学校的班主任姓金,朝鲜族,随身带着辣酱,脾气火爆,无论男女,若是顽皮,必以手擂之,或抬脚踹之,动若脱兔。她极喜欢文学,字也写得好,讲台的抽屉里放着毛笔,下午我们自习,昏昏欲睡,她就临帖,能写柳公权。后来看班上有那么几个,还算不笨,就在黑板上写上唐诗宋词,谁背好就可以出去疯跑。我家境不好,爱慕虚荣,每次都背得很快,有时背苏东坡,气都不喘,白衣卿相柳永,为了卖弄,可先背下半阕。老师便嘱我把日记给她看,一旦要给人看,日记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多了不少涂改,努力写出完整段落。她鼓励我,当众表扬我,把我写的小作文给别的老师炫耀,此举导致我虚荣心进一步贪婪,攒下饭钱买了不少作文选,看见名人名言就记下,憋着劲在作文里用。父亲看书很多,什么书都看,是下乡时养成的毛病,带字儿的就是好。他很少表扬我,但是心情不错时,便给我讲故事,没头没尾,冬天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他挡着风蹬车,讲着故事。我才知读书的妙处,全不是作文选所能代替。于是年纪稍长,便把钱省下来买《读者》,期期不落。那时家里的老房子被政府推掉,举家搬到父亲的工厂,住在车间里,就是在那生铁桌台上,我第一次读到《我与地坛》,《读者》上的节选,过去所有读过的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这一篇东西,文字之美、之深邃、之博远,把我从机器的轰鸣声之中裹挟而去,立在那荒废的园子里,看一个老人在园里呼唤她的儿子。我央父亲给我办张区图书馆的图书卡,半年时间便把少儿部分的书看完了,大概是小学六年级,金庸的所有小说,古龙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巴黎圣母院》,如此等等,大概都看了一些,所写作文也与过去大不相同。金老师勉励我,她知道我笨,数学不行,但是语文可以强撑,兴许将来可借此安身立命。但是我没有志气,只想考学,所谓写作文,只是想让人知我厉害,无他,从未想过要成为作家,读书也是自娱,为了跟同学显摆自己知道的故事,小学毕业后,面向新的卷子,便和老师断了联系。 初中第一次作文,我的文章震动了老师和同学,老师将我大骂,说我不知跟谁学的,不知所云,这么写下去中考肯定落榜,同学认为我是抄的,此文肯定埋伏在某本作文选中。我心灰意冷,唯一的利器钝了,立显平庸。不过读书从未间断,《麦田里的守望者》,《水浒传》,巴金王安忆,老舍冯骥才,一路看下去。当时的初中离市图书馆很近,我便把原来的图书卡退掉,换了市图书馆的,每天中午跑去看。当时有两个朋友,一个后来去了清华后去欧洲,做了科学家,一个天赋不差前者,但是为人好斗任气,后来不知沦落何处,似乎是疯了。当时我们三人都无朋友,便合成一组,结伴去图书馆消遣孤独,他们二人去研究宇宙科学,我钻进文学类的书架猛看。就是站在那里,我看了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孙犁的《白洋淀纪事》,邓一光的《狼行成双》,赵本夫的《天下无贼》,李佩甫的《败节草》,莫言的《红高粱》,张贤亮的《绿化树》,还有杂书无数,陈寅恪,费孝通,黄仁宇,钱锺书,下午跑回去上课,中午看过的东西全忘,继续做呆头呆脑的庸学生。 挨到高中,已非当初那个貌似有些异禀的孩子,只是个凑合高中的凑合分子。高一的语文老师姓王,年轻,个矮,面目冷峭,在老师中人缘不好,孤傲非常,据说婚礼时几乎无人参加,冷冷清清。可是极有文学才能,能背大段的古文,讲课从不拘泥,信手拈来,似乎是脑中自带索引。我当时已知自己无论如何写,也不会入老师法眼,她第一次命题作文题目很怪,没有限定,但是必须是两个字。彼时外公刚刚去世,我便写了篇文章叫做《生死》,写外公去世前,给我买一个大西瓜,翠绿非常,我看见他从远处怀抱西瓜走来,面带微笑,似乎西瓜的根蒂就长在他身上。满分60,王老师给了我64分。那是一只温柔有力的手,把我救起,我努力想写得更好,仔细读了张爱玲,汪曾祺,白先勇,阿城,看他们怎么揉捏语言,结构意境;仔细读了余华,苏童,王朔,马原,看他们怎么上接传统,外学西人,自明道路。我的作文字迹极乱,老师尽力辨认,有时候我嫌作文本的格子框人,就写在八开的大白纸上,蝇头小字,密密麻麻,老师也为我批改。高中毕业前,我写了一篇东西叫做《复仇》,写一个孩子跋山涉水为父报仇,寻找的过程大概写了近两千字,结尾却没有,老师也给了我很好的分数,装做这是一篇作文。高中毕业后,我回去看过她一次,她独自坐在办公室角落的格子里,周围没有人,我站在她身边说了些什么已经忘记,只记得她仰头看着我,满怀期待而无所求,眼睛明亮非常,瘦小朴素,和我初见她一样。 大学四年什么也没写,只是玩。书也是胡乱看,大学的图书馆破旧落后,电脑都没有一台,借出的书似乎可以不还,直到看到王小波,是一个节点,我停下来想了想,那是我想成为的人啊,但是我自知没有足够的文学才华,就继续向前走去,随波逐流,虚掷光阴,晚上从不失眠。 2010年开始写小说,2013年第一次在期刊上发表,之前拿过两个台湾的文学奖,在台湾出过一个单行本的中篇。说实话,虽是认真而写,但是心态都是玩耍,也不自认是文学青年,从未有过作家梦。只是命运奇诡,把我推到写作的道路上,或者是推回到这条道路上,让我拾起早已零落的记忆,忘记自己曾是逃兵的事实。对于小说的做法,我被余华启迪,他从未停止探索叙述的奥秘,尖利冷峻,不折不从。对于文学的智识,我是王小波的拥趸,他拒绝无聊,面向智慧而行,匹马孤征。对于小说家的操守,我是村上春树的追随者,即使不用每次写作时打上领带,向书桌鞠躬,也应将时间放长,给自己一个几十年的计划,每天做事不休。对于文学之爱,我是那两个语文老师的徒弟,文学即是生活,无关身份,只是自洁和精神跋涉。对于文学中之正直和宽忍,我是我父母的儿子,写下一行字,便对其负责,下了一盘棋炒了一盘菜,便对其珍视,感念生活厚爱,请大家看看尝尝。我也许有着激荡的灵魂,我坐在家中,被静好时光包围,把我那一点点激荡之物,铸在纸上,便是全部。 ---2015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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