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

白沙:来自外部世界的经历  作者:杰夫·戴尔

本世纪的头十年,只要对方愿意听,我逢人必说我想在加利福尼亚度过余生。有一次,在旧金山,有人很快就纠正了我的说法:你不是在加利福尼亚度过余生,你是开始在那里生活。我和杰西卡于2014年1月开始了我们的加州生活,但和我一直想要的那种生活又不太一样,我曾经想象过我们在北加州,在旧金山的生活,但由于杰西卡的工作安排,我们最后到了南加州,到了洛杉矶,到了威尼斯海滩。说得好听些,那里的生活一开始就出乎意料,后面我们再回过头来说;正如故事有时候是从结局说起的(“我在中国的最后一天……”),开头也可以成为故事的结尾。这里我想说说我们的周末,尤其是星期天,这一天我们通常会安排小型的朝圣活动,只选星期天是因为这一天车子比较少,四处走动更方便些,这与宗教无关,更像是一种爱好,一种我们利用空闲时间来做的事,不是真正的朝圣,就只是出去走走,就像我小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开着车去水上博尔顿[水上博尔顿(Bourton-on-the-Water),位于英国科茨沃尔德东北部的小镇,被誉为“英国的威尼斯”。]或者斯托小镇[斯托小镇(Stow-on-the-Wold),是英国科茨沃尔德海拔最高的小镇。]那样。

我们去的第一个地方是布伦特伍德的肯特尔南大街316号。我们从威尼斯出发,经过圣莫尼卡机场的一路上,天空是一派阴云密布的景象。圣莫尼卡机场附近大部分的地产开发和建筑设计都包含了航空的元素,比如这家博物馆的设计,有个实物大小的FedEx[美国联邦快递公司。]的货机头从建筑物正面滑稽地伸出来;还有这家“喷火”烧烤屋则装饰着战斗机和飞行员在奋力攀爬天空之墙的图案。人们坐在外面吃着喝着,往肚子里填着东西,似乎他们是在肯特一个小镇的郊区,开发商获准在这里进行天翻地覆的现代化改造,同时还顾及了一小群人对传统的眷恋,使他们的(也是我们的)昔日辉煌不至于荡然无存。正是午餐时间,天空还是一片阴霾,但如果你正在高空飞翔,看到的会是艳阳天,云层都堆积在下方,而你正扫视着蔚蓝的天空,搜寻德国空军的梅塞施密特或海因克尔战斗机。

我们刚经过“喷火”烧烤屋,就有一个像模特一样瘦削的韩国女孩踩着三英寸的高跟鞋踉踉跄跄地穿过马路;一个完全算不上瘦削的警察倚在警车上,喝着他的星期天咖啡。我等着他透过墨镜注意到正在穿过马路的她,等着他舔掉嘴唇上的咖啡或者用手背抹一下嘴,如果他这么做了,我就准备给他一个赞许的、会心的微笑,但他一丝一毫都没有留意她,也没留意我们。

我们在邦迪南大道左拐后不久,天就开始放晴,变成了浅蓝色。车子在杰西卡的操控下不断地扭来扭去,变换着车道。我们听着奥奈特·科尔曼[奥奈特·科尔曼(Ornette Coleman,1930—2015),美国爵士音乐人。他为自由爵士做出过巨大贡献。]的音乐,对于我们要去的地方来说,这样的选择完全是一种有意识的对抗。虽然是好音乐,洛杉矶风格的音乐,但不适合开车听,因为这变来变去的疯狂曲调已经开始让你怒不可遏,以致最后甚至连歌名很酷、旋律很美的那几首都令你紧张到极度疲乏。我开始在iPod上翻找,那上面存满了有史以来最棒的一些音乐,但找不出一首我们能听得下去的,于是我索性关了它。这时候,我们正好经过皮科大道交叉路口的“泰迪”咖啡屋。一个双腿浮肿的女人在一条长凳上睡得死死的,长凳上方是詹姆斯·布朗[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1933—2006),美国歌手,被誉为美国灵魂乐的教父(Godfather of Soul),是说唱、嘻哈和迪斯科等音乐类型的奠基人。]的传记片《激乐人心》[《激乐人心》(Get on Up),由美国导演泰特·泰勒(Tate Taylor,1969—)执导,于2014年上映。]的广告牌。就只是作为一个让人注意的画面,那没什么问题,但要是想拍出一张不错的照片,好像还需要第三个要素,比如一架正在头顶攀升的飞机,事实上,当时确实有这么一架飞机,但也无法被画面所容纳。在威尔希尔大道,我们的车经过了“文人”咖啡馆,这家咖啡馆和“喷火”烧烤屋一样,毫无保留地把主题概念展示给公众看,即使设计“文人”咖啡馆这样的主题也只能吸引极少数的人。

开着开着,邦迪大道变成了肯特尔南大街,突然间,我们就到了,比预想的快多了。眼前是一派典型的洛杉矶风光,绿色的草地、车道、大房子、泊着的车,既不是城市也不是郊区的感觉,话虽如此,这样的场景看起来其实就是典型的郊区风光。布伦特伍德,我们曾经来过这一带,当时是要到一个电影经纪人的豪宅里吃饭,但尽管我们曾经开车来过肯特尔南大街,就从316号门前路过,我们当时一点都不知道这个地址的重要性,一心只想着不要迟到,不要迷路。

我们泊车的地方离316号隔了几幢房子。太阳光很强,路上空荡荡的。肯特尔南大街的草坪亮得耀眼,看起来像是大大超过了草地的覆盖面积,除非这是颜色被吸收浓缩之后直接造成的效果。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通过基因改造培植出最绿的、最不会长出杂草的草坪,而且它们在长到一英寸半的高度后就会停止生长,你都不用去修剪。到时候,这一创新就会被视作一项重大突破而大受欢迎,因为浪费在修修剪剪上的时间就可以被用来做别的事,但这多出来的时间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毫无价值,人们除了做一些以往在修剪草坪时能从中得到调剂的那些事——下载音乐,看几集《众口难调》[《众口难调》(High Maintenance),又名《难以伺候》,是美国电视网HBO制作的一部喜剧类电视剧,第一季于2016年播出。],或者看一些YouTube[美国视频网站。]上疯传的视频——除此之外,不大会去做什么别的,然后经历过短暂的蜜月期后,人们就会重新让草坪恢复原来的生长状态,搬出割草机,尽管修剪草坪就会再度成为一件家务活,但人们就会意识到,两相比较之下,自己更喜欢这样的家务活,这算得上是一种有限的开悟。把时态改动一下,把那些“就会”都去掉,我原本可以把这个想法推销给那个经纪人,也就是几星期前我去那里吃过饭的那间豪宅的主人,但是,我在向自己推销这个想法的过程中发现,要想让人感兴趣,就只能是现有的这种形式,除非我把它重新包装成一个割草机广告,但很快我又意识到,它从一开始不就是个割草机广告吗?

我们走回316号,就在这里,这就是我们前来拜谒的圣地。一幢两层楼的白色建筑(如果要把底层的两个双车位车库都算上的话,那就是三层楼),顶层有一个环绕式小露台或阳台。车道上没有车,这房子看起来像住了人但又是空的。在两个车库之间有一丛纤细的绿色灌木或一棵树,两个车库的右侧有一株紫色的植物。是九重葛吗?它就立在那里,这房子,而我们就站在它前面。作为一个朝圣目的地,这里并没有信徒云集、人头攒动,这里就只有我们俩。有两个地方看起来像是入口,我们能看到318的门牌,看不到316,但显然就是这里,不会错的。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张这房子的照片,把它发给了我在英国的一个朋友,他对这种东西很感兴趣,我让他猜这里曾经住过谁。

“阿特·派柏[阿特·派柏(Art Pepper,1925—1982),美国爵士乐手]?”他回复我。猜得挺好,但不对;答案其实是泰迪·阿多诺[即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1903—1969),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音乐理论家。],他虽然是一个杰出的钢琴家,但对爵士乐可不怎么来电。

阿多诺于1938年来到美国,又在好友兼同事马克斯·霍克海默[马克斯·霍克海默(M.Max Horkheimer,1895—1973),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的鼓动下,于1941年11月从纽约搬到了洛杉矶,霍克海默早在几个月前就过来了。他们并不孤单,大批从纳粹德国过来的流亡者也在南加州安顿了下来:托马斯·曼[托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德国作家。]与利翁·福伊希特万格[利翁·福伊希特万格(Lion Feuchtwanger,1884—1958),德国小说家、剧作家。]住在宝马山,贝托尔特·布莱希特[贝托尔特·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1898—1956),德国戏剧家、诗人。]在圣莫尼卡(他觉得自己最后到了“一个大城市外壳笼罩下的塔希提岛”)……有很多这样的人。我们曾经买过一本大册子,里面有地图,标注着这些人的住址。

阿多诺在曼创作《浮士德博士》(Doctor Faustus)的过程中扮演了后者在音乐方面的“助手、顾问和富有同情心的导师”的角色,他为曼演奏贝多芬第32号钢琴奏鸣曲(作品111),讲解乐理和十二音列体系,这段乐理讲解后来被引入书中,而十二音列在书中被设计成是由虚构的作曲家阿德里安·雷维库恩“创立”的,这当然让现实中的十二音列创始人阿诺德·勋伯格[阿诺德·勋伯格(Arnold Schönberg,1874—1951),美籍奥地利作曲家、音乐理论家,西方现代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不大高兴,他也住在布伦特伍德,就在附近,罗金厄姆北大街116号。曼想在该书的新版本推出时加上一篇恭敬的附录,希望这样可以息事宁人,但勋伯格还是很生气,因为他可不像雷维库恩,他没有疯,也没有染上“导致精神失常的病根(梅毒)”。这样吵来吵去,在背后说人坏话,在流亡者的圈子里是生活的常态,他们都住得这么近,这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中(住在西好莱坞的)斯特拉文斯基[伊戈尔·菲德洛维奇·斯特拉文斯基(Igor Fedorovitch Stravinsky,1882—1971),美籍俄国作曲家、指挥家和钢琴家。]和勋伯格这两人,就在小心刻意地回避对方。[《小说的故事》(The Story of a Novel)是曼对《浮士德博士》创作过程的记录。在这本书里,他向读者揭示了读到阿多诺的《新音乐哲学》(Philosophy of Modern Music)的手稿时,他“再次发现一种想把我觉得是我自己的、我觉得属于我的东西占为己有的欲望,而这种欲望就像是自己身体里的一种长久以来很熟悉的元素”。书中对阿多诺过度的尊崇与示好还包括从一封长达十页的信里摘录出来的大段文字,在字里行间,曼极尽能事地为自己从其音乐哲学中顺手牵羊这种“无耻得一丝不苟”的行为道歉。几页之后,他承认“可以说是背着阿多诺”引用了勋伯格的一些音乐理念。1948年7月,曼为了保证《小说的故事》信息准确,叫阿多诺提供一些他生平的细节和日期,阿多诺回复他的语气恭敬无比,简直就像是在奉承他悬悬而望的“想靠走后门来获得的流芳百世的地位”。四个月后,曼在给女儿艾丽卡的信中写道,“我对阿多诺的感激之情表达过头了”。——原注]这不奇怪,奇怪的是,所有这些欧洲的重量级人物,代表高端文化的偶像,最后竟然都来到了这里,这个地方在他们中的许多人眼里代表着庸俗、猖狂的资本主义,以及极端商业主义,但这并没有阻止他们——尤其是作曲家——试图从好莱坞影视大亨那里骗取钱财,这些大亨中的很多人本身就是从欧洲流亡过来的早一批的犹太人,或者是他们的后裔,他们可不愿意被某个骗子(勋伯格)给耍了,这个骗子坚持让演员在说台词的时候与配乐的音调和音高保持一致,这段配乐他开价五千万美元。从此,米高梅再也没理睬他。尽管经历了这样的挫折,尽管导游只指出街对面秀兰·邓波儿[秀兰·邓波儿(Shirley Temple,1928—2014),美国电影演员,著名童星。]的住宅,却对他们家视而不见,这让他妻子大为光火,可勋伯格还是热爱洛杉矶。

同样没引起导游关注,但在我们的地图上被标注出来的是霍克海默位于布伦特伍德埃斯特大道13524号的住宅。1942年,霍克海默在信中写道,“下午的时候,我经常会和泰迪一起商定最后的文稿”。这文稿也就是他们一起合著的《启蒙辩证法》(Dialectic ofEnlighten-ment),其中有一篇关于“文化产业”的著名篇章。当时,阿多诺还在创作另一部合著文献《权威人格》(The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和他自己的几部独立著作,如《新音乐哲学》,同时还在写很多文章并负责电台广播节目。

然而,阿多诺在加州待的八年时间里创作出的最伟大的著作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破碎生活之反思》(Minima Moralia:Reflections from Damaged Life,献给“马克斯——仅表谢意并兑现承诺”)。《卫报》曾经要求一批作家选一本夏天读过的有意思的书,当时我就选了这本书。感觉上,它和夏天一点都沾不上边,但你要是知道它是在南加州写的,就会觉得它有夏天的气息了。我是在1986年5月13日从卡姆登市的纲要书店——伦敦的理论之都——买的这本书,我之所以会选这本书来配合《卫报》的专题,部分原因是因为我真的喜欢,但同时还为了标榜自己是读阿多诺的人,从而把自己同那些泛泛之流的小说家区别开来——我猜这些人会选择《幽情密使》[《幽情密使》(The Go-Between),是英国作家莱斯利·珀斯·哈特利(Leslie Poles Hartley,1895—1972)于1953年出版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场由于地位悬殊导致的爱情悲剧。]或《夜色温柔》[《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是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1940)于1934年出版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出身低微但才华出众的青年追寻理想的悲剧故事。]或诸如此类的书。阿多诺的部分神秘感就在于此:作家本人成了象征大师的标志,就如同卡尔·奥韦·克瑙斯高[卡尔·奥韦·克瑙斯高(Karl Ove Knausgård,1968—),挪威作家。著有六卷本自传体小说《我的奋斗》(Min Kamp)。]就是2010年代具有代表性的作家。当你读阿多诺的时候,不只是像读乔治·艾略特[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19世纪最有影响的英国作家之一。]或者E.M.福斯特[E.M.福斯特(Edward Morgan Forster,1879—1970),英国作家。著有《看得见风景的房间》(A Room with a View)、《霍华德庄园》(Howard's End)等。]那样,克瑙斯高在《失亲记》(A Deathin the Family)里写道,“读阿多诺的书让我受益的,不在于我读到了什么,而在于当我在读他的文字时我对自己的认识:我是读阿多诺的人哪!”

就连罗伯托·卡拉索[罗伯托·卡拉索(Roberto Calasso,1941—),意大利著名出版人、作家。]这样博览群书的大师级作家也曾经是那样的人;只不过卡拉索读得早,而且还见过阿多诺本人,当时这名哲学家正在创作《否定辩证法》(Negative Dialectics)。这个“非同凡响”的年轻人给阿多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声称:“我所有的书他都知道,甚至是我还没有写出来的书。”

我在1986年的夏天也成了那样的人——读阿多诺的人。当时,我无力招架书中的内容,不得不让自己停下来,这很正常,托马斯·曼本人就曾在给阿多诺的信中提到,《最低限度的道德》带给他“最美妙的阅读享受,但这样的浓缩馔食,一次只能享用一点点”。我本来想说,贯穿于《最低限度的道德》一书的气势令我惊叹不已,但这样说就太保守了;在阅读的过程中,你被猛地甩到前面又被抛到后面,愈演愈烈的辩证法令你瞠目结舌,在这辩证法中,作者从他颠覆的每一点中发展论证,再度往前推进,而这过程就发生在一两句话之间。作者说:“辩证思维努力以它独特的方式冲破逻辑的强制性,由于它必须采用这些方法,它每一步都冒着这样的风险:它自己也因此而变得具有强制性了。”文中处处都是警句,有的正说,有的反说,有的正反交融。例如:“所知过多,益增其多,据之揣度,臆测无所知,虽枉,乃其定策也。”在这句话的页边空白处,我潦草地加了个感叹语——“哇!”——但其实我也不清楚开头的“其”到底指的是什么。“哇”这个词用来形容我们之前看到的在“喷火”烧烤屋旁韩国模特踉踉跄跄地穿马路的那个画面比用在一部哲学著作上更恰当,但它恰恰表明这本书所具有的吸引力不单停留在理性层面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和我在一起玩的女性朋友都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谁都不会去穿高跟鞋,她们踩着DM鞋,步子又重又响。看到那则女性内衣的广告(“藏在这里面的都是惹人爱的”),一个个火冒三丈,我们都会认同阿多诺的观点——“对女性特质的吹捧暗示着对每一个具有女性特质的人的羞辱”。即使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很多激进的女权主义思想已经显得过于疯狂的现在,高跟鞋和化妆品这些本该让你兴奋的东西对我却丝毫不起作用。在搬到加州之前,还住在伦敦的时候,我们经常去参加派对,在那样的场合,女人们都穿高跟鞋,但杰西卡却总是穿平底鞋,部分原因是她个子高,但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从来不搭出租车,随时都得准备冲刺去赶巴士或者地铁,即使阿多诺认为“在大街上奔跑给人一种恐怖的印象……人们曾经因为不敢面对过于危险的情况而选择逃离,而追赶巴士的人在不经意间印证了这段恐怖的过往……人类的尊严坚持步行的权利,步行的节奏不是靠命令或者恐怖的情势逼出来的”。这段文字既像是希区柯克的电影剧本,又像是这剧本被拍成电影后一名观众的观后感。

鞋子方面,我也很喜欢阿多诺关于便拖鞋的说法,他说我们喜欢把脚滑进鞋里,这样的鞋子“代表了对躬身下腰的厌恶”,尽管这只适用于那种亮锃锃的、诺埃尔·考沃德[诺埃尔·考沃德(Noël Coward,1899—1973),英国演员、剧作家、导演。]风格的拖鞋,而不是我穿的这双中国式便鞋(鞋底白色的黑色帆布鞋),我穿这双鞋的时候得在脚跟处往上提,跟穿别的鞋一样。《最低限度的道德》一书中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文字,你也许可以在小说里也读到这样的评论,但这本书没有耗费时间的情节和故事。把“泰迪”咖啡屋那种地方的快餐厨师形容成“一个用煎蛋玩杂耍把戏的人”,这听起来有点纳博科夫的风格,只不过纳博科夫除了会把厨师看成玩杂耍的,恐怕还会对鸡蛋大做文章。我在记笔记的时候想到了这点,当我再抬头看这房子——这个朝圣目的地——的时候,不知怎的,它似乎有了一种瑞士的感觉,有那么一刻,我以为自己来到了纳博科夫住的地方,尽管那是个酒店,蒙特勒宫酒店,而不是一幢简单的房子。

我们绕过拐角,踏上的这条路是邦迪大道不太显眼的延伸段。我的面前是一块牌子——“此路不通”。杰西卡拍了张照片,打算发给我们在英国的朋友,这个朋友会从照片联想到阿多诺的朋友瓦尔特·本雅明写的一本书。我站在一旁等着她拍照的时候,想起克劳斯·曼[克劳斯·曼,托马斯·曼的长子。]在得知本雅明自杀的消息后的反应:“我一直都受不了他,但还是……”阿多诺的房子后面是现代派风格的住所,正面呈红棕色,墙体是深蓝色,车道边具有一定坡度的沙漠花园里还种着仙人掌。似乎在这现代派外观的背后,还是原本那个朴实舒适的家,里面还住着人。天空蓝得无以复加,虽然在洛杉矶说这话总是不太保险。天空通常是蓝的,然后变得更蓝了,继而又演变成一种不可思议的更进一步的蓝:蓝得如此极致,使得之前的蓝无异于今天天幕拉开时透出来的那点着了色的灰。英国正在遭受热浪袭击的消息令我们出游的心情有点黯淡。我已经开始美白牙齿,但因为各种填充物和人造冠拒绝变白,原来的那点黄黄的英国痕迹还是很明显,反正我的牙齿也歪歪斜斜的,不像笔直纯正的美式牙齿那样又白又亮,像是半透明的,似乎有光从里面照出来,没准过几年还真的会实现。

我在拜读此书的过程中了解到,《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在上个世纪正硝烟弥漫的那个时期创作的,当时,德国自食其果,最终被一场自己挑起的战争夷为废墟。尽管我知道这是一本关于流亡的书,但我没想到,洛杉矶的流亡经历竟会如此透彻明白地渗透其中。举个典型的例子,阿多诺把加州人对健康的执着看作一种病:“这些浑身散发着旺盛生命力的人,无疑可以被看成备好的尸体,他们本人昧于这种行尸走肉的状态,这是因为当局封锁了消息,不让他们知道,当局这样做该是为了人口政策吧。”阿多诺似乎还一度预见了未来二十一世纪头几十年的文身热,人们一窝蜂地追求这种时尚,“在皮肤上戳出各种规则图案,像是出疹子,似乎在遮掩其实是无机物的皮肉”。然而现实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想。来肯特尔南大街的几天前,我们在圣莫尼卡海滩上看到一个穿着高尔夫球衫和短裤、貌似相当循规蹈矩的男人,他一条小腿肚上的皮下肌肉暴露在外,红红的,虽然这只是刺青,但因为做得太逼真了,看起来他就像被人剥了皮。这会不会只是开始?他还会继续下去,直到全身都变成这样子,把里面的都翻到外面来吗?

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张阿多诺穿着泳装的照片,看上去与其说瘦小,倒不如说像还没发育好,甚至像才刚开始发育,但因为这张照片是在网上找到的,所以我担心它经过高明的图像处理,但不管这照片是真是假,很可能阿多诺就长这样。(也许他不肯锻炼,是在暗中抵制《奥林匹亚》[《奥林匹亚》(Olympia),是由莱妮·里芬施塔尔(Leni Riefenstahl,1902—2003)执导的一部纪录片,影片记录了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电影中那些身材完美、留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型的运动员所代表的雅利安完美人种的概念。)伊芙琳·朱尔[伊芙琳·朱尔(Evelyn Juers,1950—),澳大利亚作家、批评家。]在《流亡之家》(House ofExile)中唤起的那个场面——“德国的侨民……站在海滨散步道棕榈树的树荫下,就像遭遇船难后的逃生者”——太具有说服力了,让你觉得像沃尔克·施隆多夫那样的导演会拍一部关于他们的故事片,让马克西米连·谢尔[马克西米连·谢尔(Maximilian Schell,1930—2014),奥地利-瑞士籍电影演员、导演、编剧和监制。]或布鲁诺·甘茨[布鲁诺·甘茨(Bruno Ganz,1941—2019),瑞士演员。]主演,配乐由勋伯格制作,大概会有三十多个观众前来观影吧。

我们在树荫下站了一会儿,然后又绕回到房子的正面。我们走开的这短短片刻,什么都没有改变:车道上没有车,看不出有人来过,也看不出有人离开,也没有其他朝圣者的踪迹。我想知道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执教的佩里·安德森[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1938—),英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思想家和活动家。]是否曾自己一个人或与他的好友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ric Jameson,1934—),又名詹明信,美国思想家、文化批评家。]结伴造访过此地。弗雷德里克的《马克思主义与形式》(Marxism and Form,购于1985年5月17日,亦来自纲要书店)这本书带我认识了阿多诺,但他后来关于阿多诺的书《晚期马克思主义——阿多诺,或辩证法的韧性》(Late Marxism:Adorno,or The Persistence ofthe Dialectic,于2012年以一美元的价格购于爱荷华市的一个图书特卖会),我完全读不下去,或许是因为它真的没法读,或许是因为现在的我比三十年前愚钝,又或许——听起来似乎不太合乎辩证法——两种情况都不是(也可以说两者皆是)。对于我来说,佩里是终极大师,大师中的大师。我一直在洛杉矶留意他的踪影。有一次,我还和杰西卡开玩笑说,我看到他在圣莫尼卡的海滩边,正从“佩里”咖啡屋走出来,大大方方地展示着身上实物大小的灯芯绒外套的刺青,但这只是玩笑,他这样的大忙人肯定没时间做这些无聊的事,比如去海边或者甚至到阿多诺的故居朝圣。在这点上,佩里已经与泰迪不相上下,泰迪在他的文章《空闲时间》(Free Time)里提过他有多讨厌业余消遣:“在我公认的职业范畴之外的活动,我一律都很严肃地对待,严肃到若是发现这些活动与消遣沾上点边,我都会感到震惊。”而他的其中一项活动就是弹奏音乐。在我这本《最低限度的道德》封底的照片上,阿多诺秃着脑袋,有点胖乎乎的,戴着大大的黑色边框眼镜,穿着套头毛衣,想必是在驾驭贝多芬晚期或阿尔班·贝尔格[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1885—1935),维也纳音乐家。与勋伯格、韦伯恩开创了“新维也纳派”,是表现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的一些高难度作品,他不可能是在即兴弹奏爵士乐——众所周知,他曾在《多棱镜》(Prisms)一篇观点错得离谱的文章里对爵士乐大肆嘲讽。至于“那些仅仅是为了古铜色的肌肤而去晒日光浴的人”,这个嘛,“在炙热的阳光下打瞌睡并不是什么享受,身体上未必舒服,而且这样一来肯定还会弱化心智”。

阿多诺的大多数文章符合我们脑海中的印象,这名学者身处于一个与他格格不入的环境和文化氛围,“这样一个搁浅的精神贵族,注定要被‘高涨的民主浪潮’淹没”。我曾经读到过这样的文字。这就是阿多诺,他声称美国“创造出来的就只有汽车和冰箱”,“尽管我很警惕,但每去一次电影院都让我变蠢一些、退化一些”。(每去一次?这话不是很蠢吗?那时候肯定有一些很不错的电影。我总是在看完《相见恨晚》[《相见恨晚》(Brief Encounter),是英国导演大卫·里恩(David Lean,1908—1991)执导的一部爱情电影。该片于1945年上映,荣获1946年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或《马耳他之鹰》[《马耳他之鹰》(The Maltese Falcon),是美国导演约翰·休斯顿(John Huston,1906—1987)执导的一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名侦探无意中涉及了一桩谋杀案并牵连到“马耳他之鹰”雕像的故事。该片于1941年在美国上映。]之后觉得自己长进一些、聪明一些。《马耳他之鹰》的主演是彼得·洛[彼得·洛(Peter Lorre,1904—1964),德国演员。卓别林称其为“世界上最好的演员”。],用大卫·汤姆森[大卫·汤姆森(David Thomson,1941—),英国电影评论家。]的话来说,他就像“毁败的欧洲的灵魂”在黑暗中悄然摸索潜行。)特里·伊格尔顿[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1943—),英国文化批评家、文学理论家。]注意到了《最低限度的道德》一书中“深刻的洞察力与充满贵族气的牢骚之间这种怪异的融合”。我在洛杉矶——他写这本书的地方——重新读这本书,也猛然发现了书中显露出来的那种盲目傲慢的格调。比如他说:“科技令行为变得精准和冷酷,人也随之变得精准和冷酷。”自动门强加给“那些进门的人不回头看的坏习惯”,而且,他们因此也就不会替其他人去扶门;科技继续腐蚀基本礼仪的同时,人们开始喜欢重重地甩车门和冰箱门,这种动作已经充满了“法西斯主义暴行的暴力的、狠狠打击的、无休止的痉挛的特征”。事实上,这些日子以来,我们看到的每个人都在为他人扶门或者在向为自己扶门的人道谢,他们露着黑格尔式的牙齿,笑得很好看,这不由得让人觉得仿佛生活在这地球上最有礼貌的地方,尽管很多扶着门、道着谢、微笑着的人的耳朵和肩膀之间正夹着个手机,还有些人正沉迷在阳光、瑜伽和内维尔的迷雾[内维尔的迷雾,一种大麻。——译者注]的魔力之中,关于《纪念物》(Memento,《最低限度的道德》第二部分第一节)讲了些什么,他们一定过目即忘。勋伯格很喜欢打网球,我们那本配地图的书里有一张他正在打乒乓球的照片,他会说自己被“驱逐进了天堂”这种话;但阿多诺则经常用一种忧伤甚至负面的语气来描述自己的流亡经历,他在《最低限度的道德》中说:“每一名移居国外的学者都无一例外是被撕裂的个体,要是不想在紧闭的自尊防线的背后残酷地被人逼迫着去面对这一事实,那他还是自己先接受的好。”

总的来说,这是他对流亡经历的一个正统的或者标准化的印象,他在其他地方并没有完全否定这个印象,但那些文字让读者看到了他经历中的层次,不是非黑即白的层次。泰迪抵达洛杉矶后不久就给他的爸爸妈妈写信:“这里的美景无可比拟,即使是我这样硬邦邦的欧洲人也被打动了。”我喜欢“硬邦邦”的用法,就像他是山姆·史培德[山姆·史培德,电影《马耳他之鹰》中的侦探形象。]或菲利普·马洛[菲利普·马洛,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1959)在其侦探小说《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那样处变不惊的侦探,结果却变得和雷纳·班纳姆[雷纳·班纳姆(Reyner Banham,1922—1988),英国著名设计史学家、理论家与评论家。]一样兴奋。“从新家看出去的风景让我想起了菲耶索莱……但最绝的是那无法描述的极致的色彩。在日落的时候开车沿着海边跑上一圈,目之所及是我冷淡的双眼所领略过的印象最深刻的景色之一。南部的建筑风格和有节制的广告宣传营造了一种kulturlandschaft(文化景观)的格调:你会觉得居住在这里的是类人生物,而不单纯是加油站和热狗。”

这是早期的印象,后来,在《多棱镜》的前言里,阿多诺表达了“在某种程度上对英国和美国怀有的感激之情,这两个国家让他安然度过了那段迫害期,从此便生出了强烈的归属感”。他注意到各种民主形式已经“渗透进了生活本身”,美国人日常生活中“温和友善、天性纯良和慷慨大方这些本质”深深地吸引着他,也一直吸引着来这里的欧洲人。尽管他后来在洛杉矶的很多发现都印证了他的怀疑——这里的生活毫无价值——他还是无法避免地被它改变了。“任何没有吸收美国经验的当代意识,即使是以抗拒的方式来吸收它的,这种意识都带有保守的味道,这样说毫不夸张。”阿多诺后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然而,这里也有点没搞清楚状况,他和霍克海默错误地以为洛杉矶能前瞻性地反映整个美国的状况,霍克海默认为它是“观测的最前沿”。迈克·戴维斯[迈克·戴维斯(Mike Davis,1946—),美国作家、政治活动家。]在《石英之城》(City ofQuartz)里写道,“流亡者以为自己遇上的美国正处于最纯粹、最具有预示性的时刻”,他们不知道南加州的历史特点令它只具有特殊性,而不具备代表性,“他们把洛杉矶当成了水晶球,以为可以透过它看到资本主义的未来”。

可以说,在《最低限度的道德》一书中,你会时不时从字里行间瞥见洛杉矶的影子,即使这个洛杉矶魅影与如今现实中的这个城市并不相符。倒不是说阿多诺说的是假的,只是他更像是在回应“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容忍的”的另一个现实。就如同自动门的那一套说法一样,他在餐厅里发现“侍应生不再清楚菜单上有什么菜”,这也符合他认为资本主义使人异化的看法。读到这里,二十一世纪的读者就一个反应:你他妈的是在逗我吗?作为侍应生,基本的工作内容就是把当天的特色菜极尽详细地背给客人听,这一长串都报完后,你甚至还得让他(她)再提醒你一下头几道菜是什么。在所有的侍应生都被认为做着演员梦的那个年代,这样的背诵仿佛是在进行一场无休止的试镜,而颇为讽刺的是,那些表现绝佳的侍应生从此就被定型了,固定在侍应生的角色上[一种完全不同的异化形式,类似于布莱希特在他的《好莱坞挽歌》(Hollywood Elegies)的第一部分描写的那样]。

白沙:来自外部世界的经历
图片为洛杉矶街景。(作者提供)

《最低限度的道德》刻画的不是洛杉矶的肖像,但这座城市和它的文化的确摆在那儿,像一面黑色的背景板,令阿多诺的反思得以显现。这对这名《否定辩证法》的合著者来说也十分恰当,在书里,洛杉矶变成了它本身的某种镜像,就如同一张相片的底片,原本亮的东西显示出来是暗的,白的是黑的,诸如此类。事实上,我现在觉得新一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可以用上这样酷的封面:一条林荫大道,路边是两排棕榈树,结了霜的样子,一轮黑色的太阳冻结了灰色的天空,显示出一副鬼气森森的景象。

这个画面很合适,因为尽管早期给父母的信写得那么热情洋溢,《最低限度的道德》中通篇都看不出洛杉矶有颜色的样子。洛杉矶的光,令人惊艳的蓝,当时那绚烂的色彩,阿多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对于我们这些快六十岁或者更年长些的人来说,记忆中的童年时代,英国的天气总是比实际上要好得多,因为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只有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才会拍照,于是那些拍出来的塑造记忆的依据就表示着永恒的光和热,而事实上,这样的光和热早就已经消失了。相比之下,在南加州则要费点劲才能想起海滩一直就是现在这个样子。那个二战时期的黑白年代,阿多诺还在这里的时候,甚至更早的时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或者公元前一百年,天空和海也是现在这样一片完美极致的蓝。

在开始驾车去各处朝圣之前,我们会沿着自行车道蹬着自行车去圣莫尼卡。尽管这自行车道画得清清楚楚,但总是有许多人在那上面走,或者根本不走,就只是在那里晃荡,杵在车道中间拍照。甚至对有些骑车的人来说,就算是这一下午租了一头驴,也不会比手中的自行车更难驾驭,因此这虽然是世界上最好的自行车道,但也实在有点让人抓狂,因为你得一刻不停地摁铃,以免撞上一堆堆iPod僵尸和THC[大麻的一种。]傻瓜,有些人还根本没意识到这铃声是一种警告,比如那个穿着惹眼的牛仔短裤的苗条女子,她脸上挂着一种迷幻药作用下的迷糊表情,笑着回应你:“多好听的铃声啊!”但是,加州的一大魅力是人们相对来说不太好斗,因此你这时候开口大吼一句:“蠢货,你他妈的给我从自行车道上滚出去!”这对谁都没有好处,就算这念头像自行车的轮子一样在你脑海里一遍遍地打转,你也不能发作。

每逢星期天下午,在原来的肌肉海滩边上的一小块草坪上,人们会聚集起来表演杂技,有些人做独立空翻和侧手翻,但绝大多数人两人一组,练习一种融合了杂技和瑜伽的被称作“杂技瑜伽”的运动。这种运动通常是由男的一方作支撑,女的作飞人,支撑的一方在保持稳定的同时不断地变换姿势,和飞人一起完成一套或简单或复杂的动作。结束的姿势通常是女人被举过男人的头顶,站立着,面带微笑直视前方。有些时候,女人只用单脚支撑来保持平衡,或许还把另一条腿弯过来勾在背上,而托着她并把她举得高高的是一条健硕的手臂,微微地颤抖着。我看过四五十年代的一些照片,酷似查尔斯·阿特拉斯[查尔斯·阿特拉斯(Charles Atlas,1892—1972),意大利裔美国健美运动员。]的男人高高地托举着身着泳装、面带微笑的金发女郎,我当时觉得这完全就是在宣扬男性,那些女人只是他们手中的奖杯或某种象征物,象征着正在被展示的男性力量。要么是我想错了,要么今时不同往日。今天的女性不只是被举得高高的,为了能让男人把她抛到空中并支撑起她,她还扮演了一个积极的角色。除了力量,这还涉及平衡和悬臂力,需要利用飞人的一部分体重——它向地心引力屈服的那股劲头——来减轻另一部分体重。虽然从照片上看,似乎高潮那一幕的动作造型才是重点,但其实令人如痴如醉的是一连串流畅的动作和节奏,有些时候,根本没什么静止的瞬间,只有一连串无休止的舒展动作,持续微妙地演绎着身体的辩证关系。

我想知道这是不是发生在近期的一个变化,趁着一名飞人休息的时候,我去向她打听——在五十年代,女人们除了打扮就是做饭,这是不是更算是一种阳刚男性化的运动?然而她对那段历史并不了解,似乎以为我在暗示作为女性,永恒不变的职能就是做饭和微笑——即使到了今天,她们身上的文身已经和男人一样多。后来回到家后,我自己做了些调查,看到在弗兰克·托马斯[弗兰克·托马斯(Frank J.Thomas,1936—2019),美国摄影师。]拍的几张著名的照片上,女性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真的已经是积极的参与者(有几张照片上,她们真的是在空中飞)。可这场弄巧成拙的对话令我立即陷入了尴尬,自己居然随便逮着个人就打听杂技瑜伽的历史,于是我干脆坐下来,只看不问了,内心还是很尴尬,因为也许在人家眼里,我来这里就只是为了直勾勾地盯着身体柔软、文着文身、穿着莱卡的小妞们一饱眼福。

练习杂技瑜伽的人穿得并不严实,还必须要有亲密的肢体接触,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整个过程都保持着一种严谨端庄的仪态。他们见面时经常会来个加州式的拥抱,但双方都会把自己的臀部往外顶,确保不会有盆骨上的接触。虽然他们练习的每个动作都像是可以直接在私密的卧室空间里派上用场,融入一连串的性爱动作里,也可以在某个新世纪的雷蒙德脱衣舞俱乐部的舞台上表演,但整个过程中洋溢的气氛却是一种温文尔雅的贞洁(很放松、很健康的那种),如果有谁提到或者甚至注意到它可能与性有关,便是在亵渎你眼前发生的这一幕。

玩杂技瑜伽的人都很结实,柔韧性也很好,但强度与柔韧度的比例存在细微的个体差异,有些人在技巧方面要比其他人强一些。有不少人显然已经光顾这里多年,他们有一种气质,虽然不是这里管事的人,但要是搞一场竞选,看看谁能来主持办秀,他们会以压倒性的令人满意的票数当选,尽管办秀这样的想法违背这个地方崇尚的精神,而这种精神的特征就是包容性,一种很好的包容性,谁都可以参加,不管水平高低,大家都互相帮助,互相提供建议(一个细微的调整,比如脚或者肩膀的角度,就能让你保持稳定,不致垮塌)。经常会有男人和男人组对练习,尽管这看起来总是要比男女组合更难。有时候,小孩也会加入,爸爸或妈妈把他们举得高高的。你可以想象当他们长到十五六岁的时候,男孩们又会回来,因为显然这是结识女孩的最佳途径,当年的女孩们也已经回到这个地方。这情形和我当初在切尔滕纳姆的经历大相径庭,那时候,你要想认识女孩,就得去迪斯科舞厅,喝下一加仑的啤酒,能和你搭话的只有你的伙伴,回家路上脸上再挨上一拳——下手的通常是某个哥们儿——原因从来都没有彻底明朗过,但啤酒显然起了一定的作用。我们第二次去看杂技瑜伽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帮助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女孩练习,他算得上是这里的固定成员,他让她站在自己的肩头稍微转一下,她晃了两下,跌了下来,他把她接住,轻轻地放到地上,问她介不介意再试一次。很难想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着迷的,但真正有意思的是,小孩的妈妈就坐在那里,很乐意让这个肌肉健硕得像野蛮人柯南[野蛮人柯南,电影《野蛮人柯南》(Conan the Barbarian)中阿诺·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1947—)扮演的主人公,他是一名远古时期的勇士。]的陌生人来替自己承担起保护女儿和逗她开心的责任。

很显然,我没办法加入,我的强度和柔韧性与一片薄薄的玻璃不相上下,我浑身有太多的小毛病,左肩、左肘、左腕,实际上整条左臂都有问题,而且我也太老了,如果十年前来这里,我一定会和他们一起练。我以前能够纵身一跃抓住单杠,在上面挂几秒钟,然后翻上去,再绕过去,最后靠腰部压着单杠撑住身体或者继续翻,回到起始姿势。也不光是我曾经有这样的技巧,我还总是在寻找机会炫技,尤其是有女人在场的时候。我最后一次成功尝试是在2008年,当时我正在果阿。如果今天再来耍这个特技,我会瘫倒在地,动弹不得,就像我最喜欢的夏天消遣文学《夜色温柔》结局那一幕中迪克·丹弗在快艇上的样子。因此,尽管观看杂技瑜伽总有一种让人振奋的积极效果,但每次当我们转身离开,打开自行车的锁,准备骑车回家的时候,我往往带着一丝沮丧,因为我再也做不了这样的动作了。我开始觉得生命消逝得如此之快是件多么可怕的事,然后,几乎在同时,我又感到,无论在永恒的光明中骑着车(这个我倒还做得到),沿着让人抓狂的自行车道回到威尼斯有多美好,我已经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有耐心度过余下的光阴,背负着渐渐积累起来的不适、伤痛和身体退化虚弱的症状,继续接受生活赐予的种种。[说起这个,很可悲也很自负,但事实是我现在仍旧能够表演这个了不起的半体操形式的特技。最近我又添了一处新伤,一只脚趾受了伤,这让我六个星期都打不了网球,于是我那麻烦的左肩和左肘得到了应有的休息,我怕在这期间体质下降,不得不体验了之前很不愿意尝试的增强力量的理疗法,结果就能在单杠上做空翻了,只不过动作有点不太利索,之后,我练得越来越好,然后就又开始寻找一切机会来展示它。——原注①原文为德语Schöne Sache。]

我想知道阿多诺是否曾目睹过肌肉海滩上这些不寻常的活动,他是否和其他的流亡学者站在一起,透过厚厚的镜片被眼前这无比美妙的景象——美丽的东西①——惊得呆若木鸡。在这些瞬间,我们瞥见了一个一体化的世界,在这个宇宙天地里,互不相连的现实互相关联、互相交织在一起,于是顷刻间,物质领域与精神领域实现了融和。这话当然不是我说的,这是弗雷迪·詹姆森[弗雷迪·詹姆森(Freddie Jameson,1929—),英国小号手、作曲家。]对《新音乐哲学》(Philosophy ofModern Music)中的一段文字所做的评注,而写《新音乐哲学》这本书可能就意味着泰迪不太会呆呆地盯着肌肉海滩看,这样的时候很少,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才会离开肯特尔南大街316号的那间书房。

我们觉得好像已经没什么可看的了,正准备离开,突然发现在玻璃窗背后的房子里,或者至少是在318号,有一个人影在移动。杰西卡说我们应该去敲敲门,和那人聊一聊。我们一级一级地沿着台阶走上去,心里有点忐忑,担心这样敲门有点唐突。这时候,门开了,站在面前的是一名年轻女子,二十八九岁的样子,穿着背心和运动裤,她看起来好像要去上瑜伽课或普拉提课,而事实上她只是出门扔个垃圾而已。我们说了声“嗨”,然后为自己这样上门向她道歉,她却很热情地招呼我们,似乎我们是她邀请过来喝茶的客人,只不过比约定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正赶上她还在做准备。我说我们对之前住在这里的某个人很感兴趣:西奥多·阿多诺。

“那个作家?哲学家?”

“对,对。”我说。

她放下垃圾,把我们请进了门。房子很大,家具很多,看不出一丝现代风格。

“对不起,有点邋遢,我正在打扫。”虽然她这么说,可房间看上去一尘不染。

“不,一点都不邋遢。很抱歉这样打扰你。这是你家?”

“我是这里的租客,房东嘛,嗯,很具有挑战性。”

“什么样的挑战性?”不会是阿多诺那样的挑战性吧:刻意复杂的语句,兜兜转转、时进时退的思路,像是要把读者扼死在越来越紧缩的辩证螺旋里?但这恰恰是它一方面的吸引力:有机会证明自己读得懂阿多诺,经得起这样的挑战,证明自己赢得了“我读过阿多诺”的徽章,就像一名突击队员获得绿色贝雷帽那样了不起。

“他们不给你修东西。”

房门仍旧开着,她使了把劲才合上。

“看到了吗?比如不能正常关门这样的小问题。”

“租房子给你的房产经纪人,她推销给你,我的意思是租给你的时候,有没有说这是阿多诺的故居?”

“没,她没有。”

“会不会隔壁才是他住过的地方?”

“我在这里住了四年,我觉得是换过人了。”

她不清楚这房子是什么时候隔成两部分的,她觉得可能是阿多诺把生活空间和工作空间隔了开来,但这似乎不太可能,伯特·劳伦斯(Bert Lawrence)也许会把房子改造成这样,但泰迪·阿多诺不会。她说住在隔壁316号的房东也许会清楚些,我们应该去问问他们。

她用力把出故障的门拉开,拾起垃圾走了出去,留我们在房间里随便看。这里没有藏着钢琴,也没有阿多诺的首版书籍或纪念品,不像是个年轻女孩独自居住的地方。在外面玩了一夜之后,甚至是上完一节瑜伽课之后回到这里,我都会觉得有点郁闷,心里知道要想再出去,就得再爬进守在外面的那辆车里,而可能最后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这车里,这车倒成了“家”。她一回来,我们就出了门,感谢她抽出时间帮我们。

“我得再多了解一些。”她说,“还有,‘阿多诺’怎么写?”

我告诉了她,然后就和她道别了。316号的大门上没有门铃,我们不得不果断地叩击着木门,就像警察上门来调查说德语的异类——“开门!”没有回应。我们其实敲得挺大声的,但即使有人在家,在里面的房间里或者在楼上,他们也不一定能听到,有可能是这样,但也可能是他们故意不理会——过去时常有不速之客按着现在已经不复存在的门铃,向他们打听已经不住在这里的人的情况,弄得他们不胜其扰,索性就不予理睬了。

我们走回到自己的车子边,别的车在我们身边呼啸而过。和洛杉矶的许多其他地方一样,人们开车经过这里是为了赶去另一个地方。我们也是那样的人,也得赶去某个别的地方。我在开头就说过,这场朝圣之旅其实算不上真正的朝圣,尤其是朝圣本身就该是目的。一场感官肉欲的巡礼之后,你不可能再来一趟麦加朝圣之旅,但我们之所以安排来肯特尔南大街,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能和安托万·威尔逊[安托万·威尔逊(Antoine Wilson,1971—),加拿大裔美国小说家。]喝杯咖啡,他也住在布伦特伍德。安托万是个小说家,他还有个副业是当“慢半拍的狗仔”——专门在电影明星离开后,拍他们几分钟前坐过、站过或者走过的地方。表面上看,也许只是一条空荡荡的街,只有车和停车收费器,但劳拉·邓恩[劳拉·邓恩(Laura Dern,1967—),美国演员。出演作品有《侏罗纪公园》(Jurassic Park)等。]刚才就在这里。“饿猫”餐厅也不只是个(有明亮的绿色霓虹灯出口标识的)餐厅,这是本·阿弗莱克[本·阿弗莱克(Ben Affleck,1972—),美国演员。出演作品有《心灵捕手》(Good Will Hunting)、《珍珠港》(Pearl Harbor)等。]和詹妮弗·加纳[詹妮弗·加纳(Jennifer Garner,1972—),美国演员。出演作品有电视剧《双面女间谍》(Alias)等。]刚刚用餐的地方。安托万做事有一套严格的规矩,他不能一收到朋友的消息——在哪里看到了明星——就跑过去,他必须自己就在那里,亲眼看到了那些名人,然后等他们一走就拍下照片。

但是,如果事实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于1949年就回到了德国,而你是在这两个哲学明星离开六十多年后才来呢?安托万用相片记录下来并创造出来的那种魔力还萦绕在原地吗?这里没有竖起“蓝牌子[蓝牌子,英国纪念名人或重大事件的场址的标志牌。——译者注]”,多数驾车经过肯特尔南大街的人不知道有个叫阿多诺的人曾经住在这里,不知道阿多诺为何许人,不知道他的名字怎么写,它的魔力难道没有因此而增强吗?

来之前,在与这趟肯特尔南大街朝圣之旅相隔几星期的一次聚会中,我遇到了一个叫诺曼·劳埃德[诺曼·劳埃德(Norman Lloyd,1914—),美国演员、制片人、导演。]的演员。他已经九十九岁高龄,曾经和查理·卓别林打过网球,而且直到今天他仍在坚持这项运动。我在来这里的前一天打电话给他,问他有没有见过阿多诺,结果他说他没有。

“但我和布莱希特很熟。”他说。要是能通过身边还活着的人和阿多诺建立起联系,那就太好了,但也许只知道他是谁,知道他曾经住在这里,就已经足够……足够什么?足够让我们意识到,如果时光倒流七十年,当诺曼还是二十几岁的时候,我们站在这里,也许可以看到阿多诺从门后出来,我们可以走上前去向他要签名,或者说服他邀请我们到他家去。

这差不多就是1947年一个星期天下午发生的一幕:十四岁的苏珊·桑塔格来到托马斯·曼位于宝马山圣雷默大道1550号的住宅。桑塔格的朋友梅里尔在电话簿里查到了曼的号码,没事先打招呼就打电话过去,让苏珊难堪的是,他还争取到了一个上门喝茶的机会。年幼的桑塔格很喜欢《魔山》(The Magic Mountain)。我希望自己是在十几岁的时候看这本书的,因为那时候我比较有耐心,而不是五十岁出头才去看。我发现它真是乏味至极,到后来才终于变得有意思——说实话,甚至直到最后,它都没有脱离乏味,而我之所以会觉得有意思,绝对是因为意识到很快就可以结束了,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错觉。有人说曼也可以很风趣,但这种说法听起来很不可信,虽然他一开始把《魔山》设想成《魂断威尼斯》(Deathin Venice)的“一个幽默的余笔”,后来又把它当成“英国式的幽默漫谈”。如果桑塔格觉得曼幽默,那也许就恰恰证明了他不幽默,因为她对严肃认真的执着促使她把自己也许曾经有过的哪怕一星半点的幽默天性都抹杀得一干二净。我担心如果我引用大卫·赛德瑞斯[大卫·赛德瑞斯(David Sedaris,1956—),美国作家。]的话,也许会有人觉得我不够严肃,但他写的那句话是对的:严肃不是有趣的反面,有趣的反面是无趣。任何没有幽默感的人都是愚蠢的,我总是忍不住要这么说或这样去想,在某种程度上,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即使这么说或者这么想都很愚蠢,因为桑塔格虽然不幽默,但却很聪明,这点早在1947年她和曼喝茶之前就已经很清楚了,而且,她本人也很清楚这点。

桑塔格多年后在一篇毫不掩饰的“虚构小说”《朝圣》(Pilgrimage)里描写了这段拜访经历,于1987年也就是事发四十年后发表在《纽约客》杂志上。这是她所创作的最接近有趣的作品。在拜访曼的时候,她已经“热衷于严肃,对什么都煞有介事”(“听着,这一点都不好笑。”当梅里尔说自己往曼的家里打过电话的时候,她就这样责怪他),但看到曼表现出来的那种极端的严肃和冷冰冰的自命不凡,就连她都大吃一惊。“我不会介意他说话像写书那样,我就希望他像写书一样说话,我模模糊糊地开始介意的是他说起话来就像写书评(那时候我还无法表述那种感觉)。”

为什么《朝圣》被当作虚构小说来发表?这很难说。也许是因为文章里描述的事件太过久远,无法核实?又或者它虽貌似可信,其实在一些现在无法查证的方面存在虚构的可能性,因此正如阿多诺那句第二著名的格言所述——“将谎言变成真相,这种魔术就是艺术”——它应该算是一件艺术作品?

不论是哪种情况,如果说到最后,我们多少算是阿多诺故居的朝圣者,那么这篇还比较可靠的纪实散文就可以看作是在向桑塔格的《朝圣》致敬,即使我是在去过阿多诺故居之后才得知有这么一篇文章的。一件事物演变到后来可以变成另一件事物,即使它本身并没有发生什么内在的变化;而与之相反,肯特尔南大街316号则一如往昔,仍旧是阿多诺的家,即使如今已经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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