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马吕斯
第一卷 从其原子看巴黎

悲惨世界  作者:维克多·雨果

一 小不点儿

巴黎有个小孩,而森林有只小鸟;小鸟叫麻雀,而小孩叫流浪儿。

这两个概念,一个包含整个大火炉,一个包含全部曙光,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巴黎和童年这两点火星儿相撞,就会迸射出一个小家伙。若按普劳图斯[普劳图斯(约前254—前184),拉丁喜剧诗人。]的说法,就是小人儿。

这小家伙笑呵呵的。他不一定每天都能吃得上饭,可是只要他愿意,每天晚上就能去看演出。他身上没穿衬衫,脚下没穿鞋子,头上没有屋顶,这些东西一样也没有,就好似空中的飞虫。小家伙的年龄,在七岁至十三岁之间,过着群体生活,终日在街上游荡,露宿街头,穿着自己父亲的一条旧裤,裤角拖在脚后跟,头戴另一个父亲的一顶破帽,一直扣到耳朵上,只挎着一条黄边背带,总是跑来跑去,东瞧瞧,西望望,到处耗时间,烟斗抽得挂满烟炱,满嘴脏话,搅扰酒馆,结识盗贼,亲近窑姐儿,会讲黑话,哼唱淫荡小曲,而心地却没有一点邪恶。这是因为他心灵里有一颗珍珠,天真无邪,珍珠不会融化在污泥里。人只要处于童年,就天真无邪,这是天意。

假如有人问这大都市:“那是什么?”就能得到这样的回答:“那是我的孩子。”

二 他的一些特征

巴黎的流浪儿,就是女巨人生的小豆子。

无须夸张,这个在水沟边长大的小鬼,有时也穿衬衫,但只有一件;有时他也穿鞋,但是没有鞋底;有时他也有住处,而且挺喜爱那地方,因为到那里能找见母亲;但是他更喜欢街头,因为在街头能找到自由。他有自己的一套把戏,有自己的一套诡计,而那套诡计是基于对有产者的仇恨的:他也有自己的一套隐喻,人死不说死了,而叫作“吃蒲公英的根”;同样,他有自己的一套行业,替人叫马车,给人放下车踏板,在瓢泼大雨中收取过街费,他称其作“艺术桥赏”,大声宣扬当局对法兰西人民有利的讲话,给铺路石块剔缝;他也有自己的一套货币,是从街上抬来的各种各样的小铜片。那种奇特的钱叫作“破布片”,在这群流浪儿中始终流通,有固定的面值。

最后,他还有自己的一系列动物,而且他在各个角落细心观察它们:圣体虫、骷髅头蚜虫、盲蛛、“鬼虫”——扭动双尾吓人的黑虫子。他有属于自己传说中的怪物,这怪物腹下有鳞片却不是蜥蜴,背上长癞却不是蟾蜍,住在旧石灰窑洞或干涸的污水坑里,黑不溜秋,毛烘烘黏糊糊的,爬得时慢时快,不会叫,但是能瞪着眼瞧你,样子十分可怕,谁也没有见过,他管那怪物叫“聋子”。到石头缝里找聋子,是一件非常吓人的开心事儿。另外一件开心事儿,就是猛地掀起一块石头,瞧瞧躲在下面叫鼠妇的甲虫。巴黎的每个区都有点名堂,都能发现有趣的玩意儿。玉树林工场有钻耳虫,先贤祠有千足虫,演武场水沟里有蝌蚪。

至于辞令,这孩子比得上塔列朗[塔列朗(1754—1838),法国政治家,给拿破仑和路易十八当过外交部长。]。比较起来,他同样厚颜无耻,但是更为诚实。不知怎么,他天生就有一种出人意料的快活劲头,他突发一阵狂笑,弄得店铺老板目瞪口呆。他开的玩笑非常精彩,从高级喜剧到闹剧,能表现各种不同的风格。

看见出殡的队列经过,送葬的人中有一名医生,一个流浪儿就嚷道:“嘿!打什么时候起,医生还要把自己的活计护送回去!”

另一个流浪儿混在队伍里。一个戴眼镜、身上挂着小饰物的严肃男人,突然回过身来,恼火地说:“流氓,你摸了我女人的腰!”

“说我,先生!搜我的身好啦。”

三 他有趣

这“小人儿”[原文为拉丁文。]总有法儿弄到几个铜板,晚上便去看戏。一跨进那道神奇的门,他就变了一副模样,从流浪儿一变而为“弟弟”[俗语,指巴黎街头的顽童。]。戏院犹如底舱翻到上面的船,弟弟就挤在底舱里。弟弟之于流浪儿,恰如飞蛾之于幼虫,同是飞翔的生物。只要他在场,有他那洋洋的喜气,有他那热烈欢快的劲头,有他那鼓翅般的鼓掌,这个狭窄、恶臭、昏暗、肮脏不堪、污秽丑陋、令人作呕的底舱,就能称得上天堂了。

你把无用的东西给一个人,再从他那儿取走必需的东西,你就有了一个流浪儿。

流浪儿对于文学并非一点感受能力也没有。不过,我们相当遗憾地指出,他对古典主义毫无兴趣,天生与学院派没有什么渊源。举个例子来说吧,在这群能闹翻天的孩子中间,马尔斯小姐[马尔斯小姐(1779—1847),法国喜剧院著名演员。]名气特别大,简直具有讽刺意味。野孩子都叫她“妙煞”小姐。

小家伙总是吵闹、嘲笑、戏弄、打架,形容花哨像个孩童,衣衫褴褛又像个哲人,在污水沟里捕鱼,在垃圾场里打猎,从肮脏污秽的东西中寻乐子,在街头巷尾找激情,冷嘲热讽,又吹哨又唱歌,又是喝彩又是叫骂,用淫调浪曲来冲淡天主颂歌,而且从“深渊底”到“狗上床”,什么节律音调都能唱,无论什么,他不找寻就能找见,不了解也会知道,顽强到了不择手段,疯狂到了冷静明智,多情到了追腥逐臭,上能蹲在奥林匹斯神山顶,下能滚在粪堆里,而出来时却满身星辰。巴黎的野孩子,就是小时候的拉伯雷。

他不满意自己的裤子,除非裤子上有个表袋。

他不轻易大惊小怪,更不会惊慌失措,他用歌谣讽刺迷信的东西,用舌剑戳破妄言诳语,嘲笑神秘怪异,对着鬼魂伸舌头,剥掉空架子上的华彩,画一画浮夸虚饰的丑相。这并不是说他缺乏诗意,远非如此,而是他以滑稽的怪诞代替庄严的幻象。假如巨人阿达马托尔出现在面前,流浪儿也要说:“哼!吓唬小孩子的妖怪!”

四  他可能有用

巴黎以闲汉始,以流浪儿终,这两类人是任何别的城市所难具备的:前者是满足于观望的被动接受,后者表现出无穷无尽的主动性;一个是普吕多姆[普吕多姆,法国作家亨利·莫尼埃(1799—1877)所创作的喜剧中的人物,一种关注时事而又自以为是的市民典型。],一个是伏义乌[伏义乌,法国文学中流浪儿的形象。]。唯独巴黎在其自然发展史中,拥有这两种人物。整个君主制体现在闲汉身上,整个无政府主义则体现在流浪儿身上。

巴黎城郊的这个孩子脸色灰白,在苦难中生活并成长,开花结果并“长个儿”,面对社会现实和人间事物,他看在眼里,并若有所思。他自以为无忧无虑,其实不然。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叫成见也好,叫流弊也罢,叫厚颜无耻也好,叫压迫、不公道、专制也罢,叫不义、狂热也好,叫暴政也罢,你可得当心愣头愣脑的流浪儿。

小家伙要长大的。

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呢?随便一点污泥。一把泥土,吹一口气,就有了亚当。只需哪位神仙经过一下。而流浪儿身上总有神仙经过的痕迹。命运在塑造这个小家伙。我们这里所说的命运,有点偶然侥幸的意思。这个用普通泥土捏出来的小人儿,既无知又不识字,既傻里傻气,又粗俗低下,将来他能成为英才还是蠢物呢?等着瞧吧,“制陶轮子旋转”[原文为拉丁文。],巴黎的精神,这个恶魔凭偶然造孩童,凭命运制造成人,它与拉丁陶土不同,能把粗瓦罐变成精陶瓮。

五 他的疆界

流浪儿爱城市,也爱荒野,他身上有贤哲的影子。像伏斯库斯那样,“是城市的情人”;也像弗拉库斯那样,“是乡野的情人”[原文为拉丁文。语出拉丁诗人贺拉斯的《书简集》。伏斯库斯、弗拉库斯即贺拉斯。]。

大凡哲人,总好边走边想,即信步游荡,这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尤其在某些大城市,特别是巴黎周围的郊野,由两种景物合成,类似杂种,既丑陋又怪异。观赏城郊,如同观赏两栖动物。树木终止即屋顶的开始,荒草终止即铺石路的开端,垄沟终止即店铺的起始,辙沟终止即欲望的前奏,天籁终止即尘嚣的先声,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也正因为如此,思考者漫无目的,爱到这种缺乏魅力、又被过路人冠以“凄凉”的永久别号的地方散步。

写下这一行行文字的人,就曾在巴黎城郊久久徘徊,至今这里还是他深切回忆的源泉。那浅草地,那石子小径,那白垩土,那泥灰石,那白灰墙,那单调刺眼的荒地和休耕地,突然瞧见的洼地中栽种的时鲜蔬菜,还有那野趣和市民气的混杂景物,那大片荒僻的角落,军营战鼓咚咚以打仗为儿戏的地方,那白天的旷野而夜晚打劫的凶险之地,那笨拙旋转的磨坊风车、采石场上的轮盘、墓地角上的酒馆,还有那黝黯的高墙切断大片阳光灿烂、蝴蝶纷飞的空场所具有的神奇魅力,那一切无不吸引着他。

世上几乎没人了解这些奇特的地方:冰窖村、排水沟城关、格雷奈勒街区那弹痕累累而难看的墙壁、帕纳斯山、豺狼坑街区、马尔纳河畔的欧比埃镇、蒙苏里村、伊索瓦坟、夏蒂荣石台——那里有个旧采石场,废弃不用,改种蘑菇了,齐地面的井口盖了一道朽了的活板门。罗马周围的乡村是一种景象,巴黎的郊区是另一种景象:举目眺望,如果只见田野、房舍和树木,那就是停留在表象;须知事物的各种面貌都体现了上帝的思想。原野和城郭结合的地方,总有一种令人销魂的莫名的惆怅。在那种地方,大自然和人类同时对你说话。那里也就显现出了地方特色。

我们四周的郊野,可以称为巴黎的边缘。谁同我们一样在那里游荡过,就会在最偏僻的地方,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撞见一群面黄肌瘦、头发蓬乱、衣衫褴褛、满身灰尘的孩子,聚在一起吵吵嚷嚷,一个个头戴矢车菊花冠,躲在一道稀疏的树篱后面,或在一个阴森的墙角进行赌博游戏。他们是从穷苦人家跑出来的孩子,城外大道是他们的自由天地,郊野是他们的地盘。

那是他们永久逃学的地方。

他们在那里天真地唱着成套的下流歌曲。

他们待在那里,更确切地说,他们在那里生存,远离别人的视线,沐浴着五六月明媚的阳光,跪在地上,围着小坑弹球,要赌几文钱的输赢,大家什么也不放在心上,无拘无束,快活极了;可是,他们一瞧见你,就又想起自己的行当,想起得挣钱糊口,于是向你兜售一只爬满金龟子的旧毛袜,或者一把丁香花。碰见这些怪孩子,是游巴黎郊区的一件特别有趣又令人痛心的事。

在男孩堆里,也时有女孩,那是不是他们的姐妹呢?她们几乎是大姑娘了,瘦瘦的,显得急躁不安,两手黝黑,脸上有雀斑,头上插着黑麦穗和虞美人,光着脚,又快活又粗野。还有的在麦田里吃樱桃。夜晚,能听见他们的笑声。那一伙伙孩子,或在中午的太阳下晒得暖烘烘的,或在暮色中隐约可见,那景象在沉思的漫步者心头久久萦绕,同他的遐想交织起来。

巴黎,市中心,城郊,周遭,那就是那些孩子的整个世界。他们从不贸然出界。鱼儿离不开水,同样,他们也离不开巴黎的空气。对他们来说,城关以外两法里就什么也没有了。伊弗里、让蒂伊、阿尔克伊、美丽城、欧贝维利埃、梅尼蒙唐、苏瓦西王、比扬库尔、默东、鸽城、罗曼城、夏图、阿尼埃尔、布吉瓦勒、南地、昂菲安、努瓦西旱地、诺让、古尔奈、德朗西、戈奈斯[全是巴黎城郊地名。],那就是天尽头。

六 一点历史

本书故事发生的时期,几乎是现代了,但还不像今天这样,巴黎每个街口都有个警察(这是善政,但还不是讨论的时候),那时,到处都是流浪儿。据统计,警察巡逻队在没有围墙的空场上、建造中的房屋里和桥拱下面,平均每年要收容二百六十名孩子。他们的巢穴有一处名声远扬,养育了“阿尔科勒桥的燕子”。当然,那是社会最严重的病兆。人类的全部罪恶,都是从儿童的流浪生活开始的。

不过,巴黎自当别论。尽管我们提起那种往事,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巴黎列为例外还是对的。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一个流浪儿就是一个被毁掉的成人,儿童放任自流,就要不可避免地染上社会的种种恶习,丧失天生的诚实和良心,几乎无处不是如此。然而,我们还要强调指出,巴黎的流浪儿,表面上看再怎么粗野,再怎么学坏,可是内心却几乎完好无损。这种现象确实神奇,在我们历次民众革命所显示的光明磊落中大放异彩。巴黎空气的氛围,就像海水中的盐一样,能产生拒腐蚀性。呼吸巴黎的空气,能保持心灵的纯洁。

我们这样讲,绝不表明当我们遇见那样一个孩子时不会感到揪心,在他们周围,似乎飘浮着离散家庭的游丝。现代文明还远非完善,一些家庭抛弃亲骨肉,将子女丢进黑暗,丢在大马路上,不知所终,这种事情也绝非极不正常。这样它们便命运难卜。这种可悲的事还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说法,叫作“扔在巴黎石头马路上”。

附带说一句,旧朝君主制绝不禁止丢儿弃女的现象。城郊下层人的行为有点像埃及和吉卜赛,倒合乎城里上层人的口味,给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解决问题。仇视平民百姓孩子的教育,原就是一种信条。何必培养“半瓶子醋”呢?这就是当年的口号。因此,无知儿童必然成为流浪儿。

况且,君主制有时需要儿童,于是就在大街上搜罗。

不必追溯得太远,就说路易十四在位的时候,国王要建一支舰队,自有其道理。主意不错,再看看办法如何。帆船是风的玩物,必要时还得牵引,如果仅有帆船,而没有以桨或蒸汽为动力,随意航行的战船,就谈不上舰队。当年海军的桨帆船,就相当于今天的蒸汽舰。因此,必须造桨帆船,而桨帆船航行要靠桨手,也就需要当桨手的苦役犯了。柯尔柏授意各省总督和高等法院尽量多地制造苦役犯。司法官员都积极配合。一个人在宗教仪式行列走过时不脱帽,就表明是新教徒,就要送去当桨手。儿童只要到十五岁还流离失所,在街上撞见就送去当桨手。盛朝圣世啊!

在路易十五统治时期,巴黎街头的孩子消失了,被警察劫走,秘而不宣,不知弄去干什么了。老百姓惊恐万分,窃窃私议,推测国王洗红水浴那种骇人听闻的事。巴尔比埃[巴尔比埃(1805—1882),法国诗人。见他的《日记》(1847—1856年发表)。]也直书其事。有时,孩子供不应求,军警就抓那些有父亲的孩子。父亲悲恸欲绝,跑去向军警讨还。于是法院出面干涉,判处绞刑。绞死谁呢?绞死军警吗?不是,要绞死父亲。

七 在印度等级中,也许有流浪儿的地位

巴黎流浪儿差不多构成一个阶层。也可以说,哪个阶层也不要。

流浪儿(gamin)这个词,直到1834年才初次印成文字,从大众语言进入文学语言。那是出现在一本题名为《无赖汉克罗德》的大书里[其实,这个词早就见于印刷文字。《无赖汉克罗德》是雨果的小说,1834年刊载在《巴黎杂志》上。],当即引起轰动。这个词也就得到认可了。

流浪儿之间赢得敬重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在我们认识并与之交往的流浪儿中,有的特别受到尊敬和钦佩。其中一个是因为见过有人从圣母院的钟楼顶摔下来,另一个是因为钻进残废军人院的后院,从暂时存放在那儿的大圆顶的塑像身上“抠”了一块铅,第三个是因为见过一辆驿车翻车,还有一个是因为“认识”一个险些打瞎一位绅士眼睛的士兵。

这就是为什么巴黎流浪儿动不动就嚷一句:“上帝的上帝!我真倒霉!都没见过有人从六楼摔下来!”(“我真”被说成“我整”,“六楼”被说成“流楼”)这种含义深刻的感叹,那些俗物听不懂,只能笑一笑。

当然,乡下人也能出语惊人:“我说老爹,您老婆害病死了,您干吗不去请医生呢?”“有什么办法呢,先生,我们这些穷人,自己死自己的就是了。”如果说这句话完全表明了乡下人那种揶揄的消极态度,那么下面这句话则完全包含郊区孩子自由思想的无政府状态。一名死刑犯在囚车里听忏悔师说教,巴黎的孩子就嚷道:“他还跟狗教士说话!哼!这个胆小鬼!”

在宗教事务上胆大妄为,能提高流浪儿的声望。保持极强的个性非常重要。

去看处决犯人是一种天职。他们指着断头台,又说又笑,给那些死囚起了各种各样的绰号:喝光的菜汤、咕哝鬼、蓝天(升天)妈妈、最后一口等等。那种热闹场面,他们怎么也不愿漏掉,都纷纷爬上墙头,上阳台,上树,钩住铁栅栏,搂住烟囱。流浪儿天生是水手,也天生是盖瓦匠。在他们看来,上房顶并不比爬桅杆可怕。什么节日也不如河滩广场热闹。桑松和蒙泰斯神甫的名字的确妇孺皆知。对于要处决的犯人,他们用嘘声为其鼓劲儿,有时也发出赞美声。拉斯奈尔[拉斯奈尔(1800—1835),法国诗人,是窃贼和凶手。1815年3月28日处决都屯时,他正是流浪儿。]当年就是流浪儿,他在目睹悍匪都屯勇敢就刑时,说过这样一句预示未来的话:“看着真叫我眼红。”流浪儿不知伏尔泰为何人,却都了解巴巴乌瓦[巴巴乌瓦(1794—1825),杀害两名儿童的凶手。]。他们把“政客”和杀人犯混为一谈。所有死刑犯临刑时的装束,大家都口耳相传。他们知道托勒龙头戴一顶炉工帽,阿夫里尔头戴水獭鸭舌帽,卢威尔头戴圆帽,老德拉波特是个秃头,没戴帽子,卡斯坦皮肤鲜红,非常好看,博里斯留着浪漫派的山羊小胡,若望-马尔丹还穿着有吊带的裤子,勒库弗勒还同母亲吵嘴。“别再相互埋怨啦!”有个流浪儿冲他们嚷了一句。另外一个人要看德巴克经过,因为挤在人群中个子太矮,瞧见河沿的路灯杆,便要爬上去。旁边一名站岗的警察皱起眉头。“让我上去吧,警察先生!”那孩子说,为了打动那执法官,他又赶紧补充一句,“我不会摔下来的。”“我管你摔不摔下来呢,”那警察回答。

在流浪儿中间,一桩令人难忘的意外极受重视。一个人割了一道深口子,如果“伤到骨头”,那么受人尊敬的程度就会达到顶峰。

拳头也是令人敬畏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因素。流浪儿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哼,我这可够有劲儿的!”左撇子特别受人羡慕。对眼也会得到高度的评价。

八 末代国王的妙语

到了夏天,流浪儿就变成青蛙;在黄昏时分,夜幕降临的时候,流浪儿不顾任何廉耻和治安条例,在奥斯特利茨桥和耶拿桥的前边,脑袋朝下,从煤炭船队和洗衣女工船的上方扎进塞纳河。然而,城区警察总在监视,有时就会发生极富戏剧色彩的情况,例如,有一次就引起了一种令人难忘的呼喊声,约莫发生在1830年,那声情同手足的呼喊十分出名,是流浪儿向流浪儿发出的战略性的警告,那节奏跟荷马的诗句一样铿锵有力,那韵味几乎跟雅典娜节日上的埃莱夫西斯人的朗诵一样难以描摹,颇有祭酒神欢呼的古调。

那声呼喊是这样的:“噢唉,弟弟,噢唉!恶鬼来啦!警棍来啦!小心点儿,快溜啊,溜进阴沟里去!”

流浪儿自称小鬼,这小鬼有时还识字,还会写字,总能胡乱写出些什么。不知道通过什么互教互学的秘法,他们掌握了各种各样的有利于公益事业的本领:从1815年到1830年,他们都模仿火鸡叫;从1830年到1848年,他们又往墙壁上画梨。在某个夏夜,路易-菲力浦步行回宫,瞧见一个小不点儿,正踮着脚往讷伊铁栅门的一根柱子上画一个巨型的梨,累得满头大汗,国王继续了亨利四世的和善性情,帮孩子把梨画完,又给了他一枚路易金币,说了一句:“这上边也有一个梨[火鸡和梨,都有“蠢物”的意思,讽刺当时的国王路易十八、查理十世。国王的脸型像个梨,故讽刺国王画梨成风。]。”流浪儿爱起哄,爱采取激烈的态度。他们痛恨“神甫”。一天在大学街,就有那样一个淘气鬼对着69号大门,右手拇指顶着鼻尖并摇动其余四指[表示鄙视的动作。]。一个过路人问道:“你干吗对着这道门这样做?”孩子回答:“里面住一个本堂神甫。”那里确实住着教廷的使臣。然而,不管信奉什么伏尔泰主义,如果有机会当唱诗童子,流浪儿也可能接受,而且会规规矩矩地做弥撒。有两件事儿,对他们来说总是可望而不可即——推翻政府和补好自己的裤子。

流浪儿熟知所有治安警察,碰到一张面孔就能叫上名字。他们能掐着指头一一点出来,还研究他们的脾气,对他们各有评价。他们就像翻看书一样,了解警察的内心,能一口气流畅地告诉你:“某某阴险,某某非常凶狠,某某伟大,某某可笑……”(阴险、凶狠、伟大、可笑,所有这些词,在他们嘴里都有特殊意义。)“这家伙自以为新桥是他的,不许人家到栏杆外边的桥沿上散步;那家伙有个怪癖,‘爱揪别人的耳朵’;等等,等等。”

九 高卢古风

菜市场的儿子波克兰[波克兰,法国著名戏剧作家莫里哀的姓氏。]的作品中有这种孩子,博马舍的戏剧中有这种孩子。这种调皮相是高卢精神的余韵。调皮掺入良知,有时能给良知增添力量,如同葡萄酒掺了酒精一样。有时,这种调皮是缺点。荷马总是翻来覆去,不错;伏尔泰,则可以说是调皮。加米尔·德穆兰[加米尔·德穆兰(1760—1794),法国政治家,1789年参加法国革命,持温和态度,被革命法庭逮捕并处以绞刑。]是郊区人。尚皮奥奈[尚皮奥奈(1762—1800),法国革命时期的将军。]出身巴黎街头,对神迹毫不客气,他在很小的时候,就随人潮到博维的圣约翰和山上圣艾蒂安两座教堂,“淹没那里的回廊”;他对圣日内维埃芙[圣日内维埃芙,巴黎城的保护神。]的圣体盒相当不敬,还向圣让维埃的圣血瓶发号施令。[圣让维埃,那不勒斯城的保护神,他殉教时留下的圣血装在瓶里,据说每年三次沸腾显圣。尚皮奥奈率法军到达时,听说不再显圣,他怕此事激起人民反对法军,就威胁神职人员,不显圣就轰炸城市,结果他的威胁收到效果。]

巴黎流浪儿既恭敬,又好嘲弄,又特别放肆。他们的牙齿难看,因为营养不良,肠胃有病;他们的眼睛美丽,因为他们有智慧。他们当着耶和华的面,能单脚跳上天堂的台阶。他们的拳脚很棒,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发育成长。他们在水沟里嬉戏,一遇到骚乱就挺身而出,面对枪林弹雨也狂放不羁,既是顽童,又是英雄,就像庇比斯城的孩子,敢于揪住狮子的皮毛摇晃。军鼓手巴拉[约瑟夫·巴拉(1779—1793),参加共和军,中埋伏被俘,十四岁英勇就义。],当初就是巴黎流浪儿,他高呼:“前进!”正如《圣经》中的马叫一声:“哗!”一眨眼的工夫,他就由猴崽子变成了巨人。

污泥中的孩子也是理想中的孩子。衡量一下从莫里哀到巴拉所包容的范围吧。

总之,一言以蔽之,流浪儿是因为受苦,才成为寻开心的人。

十 瞧这巴黎,瞧这人[原文为拉丁文。]

再简而言之,今天巴黎的流浪儿,就是昔日罗马的希腊小瘪三,即额头有古国皱纹的平民孩子。

流浪儿是民族的一颗美痣,同时也是一种病症。是病就得医治。如何医治呢?通过光明。

光明能消灾除病。

光明能发智启蒙。

社会上一切善行义举,都是科学、文学、艺术和教育放射的光芒。培养人,培养人。开启他们的心智,好让他们给你温暖。全民教育这一光辉问题,迟早要以绝对真理的不可抗拒的威力提出来。到了那时,在法兰西思想监督下统治国家的人,就必须做出选择:是要法兰西的儿女还是要巴黎的流浪儿;是要光明中的火焰还是要黑暗中的鬼火。

流浪儿表现巴黎,而巴黎表现世界。

因为巴黎是个总和,巴黎是人类的顶棚。这座奇异的城市,是已消失和现存的各种习俗的缩影。谁见到巴黎,就会以为见到了全部历史的内幕以及幕上缝隙间的天空和星辰。巴黎有座卡皮托利山,就是市政厅;有座巴特农神庙,就是圣母院;有座阿文蒂诺山,就是圣安托万城郊;有个阿西纳驴路,就是索尔邦[阿西纳驴路,雨果杜撰的词。罗马有一条驴路,而索尔邦神学院是巴黎大学前身。];有座潘提翁神殿,就是先贤祠;有一条神圣大路,就是意大利大街;有座风塔,就是舆论。巴黎还以丑化取代了罪犯曝尸示众场[罗马卡皮托利山坡的曝尸台阶。]。巴黎的马若叫法罗[马若是西班牙语,法罗是法语,均有爱打扮且自命不凡的男人之意。],它的河对岸的人[指隔着台伯河与罗马城相望的地区的人。]叫郊区人,它的哈马尔[哈马尔,阿拉伯国家的搬运工。]叫菜市场的壮工,它的拉杂罗尼[拉杂罗尼,那不勒斯的乞丐。]叫盗贼,它的柯克内[柯克内,伦敦市中心的时髦青年。]叫花花公子。别处有的,巴黎无不具备。杜马尔塞的卖鱼妇可以反驳欧里庇得斯[欧里庇得斯(前480—前406),与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并称为希腊三大悲剧大师。他一生共创作了九十多部作品,保留至今的有十八部,代表作为《美狄亚》。]的卖草妇,踩绳人弗雅努斯转世为绳技演员弗里奥索[弗雅努斯,拉丁诗人贺拉斯书信中提到的斗士。弗里奥索是巴黎的著名杂技演员。],士兵特拉朋戈努斯挽着羽林军士瓦德朋克尔的胳膊[士兵特拉朋戈努斯,拉丁喜剧诗人普劳图斯(前254—前184)的剧中人物。瓦德朋克尔,18世纪勇敢士兵的化身。],古董收藏家达马西普斯[达马西普斯,贺拉斯在讽喻诗中的对话者。]肯定喜欢逛巴黎的旧货店,万森[万森,巴黎东部万森树林,有万森城堡。]会抓住苏格拉底,正如阿戈拉[阿戈拉不是监狱,而是广场。]能囚禁狄德罗,格里莫·德·拉雷尼埃尔发现羊脂牛排,正如库尔提卢斯发明了烤刺猬[库尔提卢斯发明的不是烤刺猬,而是烤小熊。],我们看见星门的气球下面又出现了普劳图斯剧中的高空杂技,阿普列乌斯在坡西勒遇见的吞剑人[阿普列乌斯(约125—170),拉丁作家,他的著名小说《金驴》的开头,就写到吞剑人。],就是新桥上的吞刀人,拉摩的侄儿和寄生虫库尔库利翁[拉摩的侄儿,狄德罗的同名小说。库尔库利翁,普劳图斯一部小说中的主人公。]是孪生兄弟,埃尔加西勒斯由埃格尔费伊介绍,会到康巴塞雷斯家做客;[埃尔加西勒斯也是寄生虫;康巴塞雷斯十分好客。]罗马四大公子:阿勒塞西马库斯、佛德罗穆斯、狄亚博卢斯和阿尔格里普[这四人全是普劳图斯作品中的人物。],乘坐拉巴士的邮车,从库尔蒂勒[库尔蒂勒,巴黎东部的一个旧区名,封斋前的星期二狂欢节,戴假面具的人,就从美丽城经过库尔蒂勒进城。]驶过来;欧吕-惹勒在孔格里奥面前停留的时间,并不比查理·诺蒂埃在波利希奈勒面前停留的时间长[孔格里奥,普劳图斯作品中的厨师,欧吕-惹勒在《雅典之夜》中谈过。诺蒂埃,19世纪初的法国作家。波利希奈勒,文学作品中的滑稽人物。];马尔通不是母老虎,但帕尔达利斯卡[普劳图斯作品《卡西纳》中的奴隶。]也绝非一条龙;庞托拉布斯那个滑稽家伙,在英国咖啡馆嘲弄享乐的家伙诺门塔努斯[两个人都是贺拉斯在《讽喻诗》中嘲笑的人物。],赫尔摩热努斯[贺拉斯在《讽喻诗》中提到的歌手。]是香榭丽舍的男高音歌唱家,而且,在他周围,乞丐特拉西乌斯装扮成博贝什行乞[博贝什,巴黎神庙大街的小丑,在帝国时期和王朝复辟时期很出名。至于特拉西乌斯,雨果可能记混:在奥维德著作中,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预言者,但不是乞丐。];你走在土伊勒里公园,被一个讨厌鬼揪住衣扣,不得不停下脚步,又重复起两千年前台斯普里翁的惊呼:“我正有急事儿,是谁拉住我的衣襟?[原文为拉丁文。见普劳图斯《埃皮狄克》的第一句。]”苏雷纳酒滑稽地模仿阿尔伯酒,德索吉埃的红滚边正配巴拉特龙的大礼服[巴拉特龙,是说大话的通用名字,见贺拉斯的《讽喻诗》。德索吉埃(1772—1827),滑稽歌舞剧作家。],拉雪兹神甫公墓在夜雨中发出埃斯琪利公墓那种磷光,购置期限为五年的穷人墓穴,比得上奴隶租用的棺材。

找一找巴黎没有的东西吧。凡是特罗弗尼乌斯的桶里有的,无一不在梅斯迈的小木桶里[特罗弗尼乌斯,古希腊被俄提亚人信奉的神,住在地下,预言人间事。梅斯迈(1734—1815),德国医生,他自称发现动物磁性,从而找到包治百病的药方。]。埃尔伽菲拉斯在加格利奥斯特罗身上还魂,婆罗门僧人梵隆方塔转世为圣日耳曼伯爵,圣梅达尔公墓[圣梅达尔公墓,影射18世纪冉森派新教徒。]同大马士革乌姆密埃清真寺一样显灵。

巴黎也有个伊索,名叫马耶[马耶,漫画家特拉维埃创造的人物,同伊索一样是驼子。],也有个卡妮狄,名叫勒诺尔芒小姐[勒诺尔芒小姐(1772—1843),著名的算卦先生,连大人物都向她问卦。]。巴黎同德尔菲[德尔菲,希腊古城市名。]一样,在幻视的耀眼现实前惊慌失措;它转动桌子,正像多多纳转动三脚架一样[多多纳,希腊伊庇鲁斯著名宙斯神殿,但以鸟儿、橡树和神泉显灵,而不像德尔菲那样以三脚架显灵。]。它让轻佻的年轻女工坐上宝座,如同罗马让妓女坐上宝座;总而言之,如果说路易十五比克劳狄还差劲,那么杜巴丽夫人却比梅萨琳要好些[克劳狄(前10—54),罗马皇帝。梅萨琳(死于公元48年),克劳狄的皇后,生活淫荡,甚至充当妓女。]。巴黎将希腊的裸体、希伯来的脓疮和加斯科涅的嘲笑合起来,造出一个前所未闻的家伙,一个确曾存在并同我们擦肩而过的人。巴黎将第欧根尼[第欧根尼,希腊作家,公元3世纪初的人。]、约伯和帕雅斯[帕雅斯,闹剧中的丑角,愚蠢而可笑。]糅杂一起,用《立宪报》的旧报纸做衣裳,给一个幽灵穿上,装扮出肖德吕克·杜克洛[肖德吕克·杜克洛,王朝复辟时期的一个怪人,穿着奇装异服在王宫花园露面。]。

尽管普卢塔克说过:“暴君不易老。”但是罗马在苏拉统治下,正如在多米蒂安统治下一样,最能忍气吞声,情愿往酒中掺水。台伯河是一条迷津,假如我们相信瓦鲁斯·维毕斯库的那句有点空泛的赞扬:“我们有台伯河对付格拉克库斯。喝了台伯河水,就会忘记反叛。”[原文为拉丁文。格拉克库斯指罗马一个平民家族,这里泛指平民百姓。]巴黎每天要喝一百万公升水,尽管如此,时机一到,它总要吹号紧急集合,敲钟进入警备状态。

除开这一点,巴黎是个好孩子,豁达大度,什么都能容下,在维纳斯的问题上也从不挑拣,把霍屯都[霍屯都,非洲西部的部族。]女郎奉为美神;巴黎只要情绪好,就能宽谅一切,见了丑陋就高兴,见了畸形就发笑,见了恶行就开心;你的行为怪诞,就可以成为一个怪人;即使见了虚伪这种极端的无耻,巴黎也不会反感;它酷爱文学,见到巴西尔[巴西尔,博马舍剧本《塞维利亚的理发师》中的伪君子。]不会捂上鼻子,见到达尔丢夫[达尔丢夫,莫里哀剧本《伪君子》中的主人公。]的祈祷,也不会比贺拉斯听见普里阿普斯的“嗝逆”[引自贺拉斯的《讽喻诗》。]更为憎恶。全世界面貌的线条,巴黎的身上一根也不少。马比勒舞会跳的不是雅尼古卢姆山上的波吕许尼亚舞[马比勒舞会是香榭丽舍公共跳舞的场所。雅尼古卢姆山是罗马周围的七山丘之一。吕许尼亚,希腊神话中主管颂歌的缪斯。],不过,卖化妆品的女贩,眼睛盯着漂亮而轻佻的女人,恰似媒婆斯塔菲拉拿眼瞟着处子普拉内修姆[斯塔菲拉、普拉内修姆都是普劳图斯作品中的人物。]。搏斗城关不比罗马斗技场,但是这里的人十分凶狠,就好像恺撒在观赏。叙利亚老板娘比萨盖大妈[萨盖大妈,在巴黎蒙巴纳斯开饭馆。]风流多了,然而,如果说维吉尔光顾罗马酒馆,那么大卫·德·昂热、巴尔扎克和夏尔莱则泡巴黎小酒馆。巴黎君临天下。

在巴黎,天才俊杰大放异彩,红尾小丑兴旺发达。阿多纳伊[阿多纳伊,希伯来语“天父”,上帝的另一称呼。]乘坐十二轮雷鸣闪电车经过巴黎;西勒诺斯[西勒诺斯,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抚养者和伙伴。]骑着母驴进城。西勒诺斯,就是指朗波诺。[朗波诺,巴黎著名酒馆老板。]

巴黎是宇宙的同义词。巴黎是雅典、罗马、锡巴里斯、耶路撒冷、庞丹[锡巴里斯,意大利古地名。庞丹,巴黎街区名。]。这里有所有文明的缩影,也有所有野蛮的缩影。巴黎若是没有断头台,就会太遗憾了。

来一点河滩广场就好。如果没有这种调料,这一桌永不散的筵席会成什么样子呢?我们的法律高明而齐备;多亏了法律,这断头大斧就能在狂欢节上滴血了。

十一 嘲笑,统治

巴黎的边界,根本不存在。任何城市也不像巴黎这样,不但统治,还往往要嘲弄为自己所控制的人。“要赢得你们的欢心,雅典人啊!”亚历山大叹道。巴黎不只制定法律,还制造风尚,也不只制造风尚,还制造常规。巴黎若是愿意,可以成为傻瓜;有时,它就这样任性奢侈一下;于是普天下都跟着它傻了;继而,巴黎清醒过来,揉揉眼睛,说道:“我可真愚蠢!”并且冲人类的面孔哈哈大笑。这样一座城市实在绝妙。事情怪就怪在,雄伟壮丽和荒唐可笑并行不悖,而这种滑稽的模仿毫不妨害其崇高的尊严,同一张嘴,今天能吹响末日审判的号角,明天又能吹奏葱笛!巴黎有一种君主帝王式的快活。它的欢欣如同霹雳,它的戏谑持着权杖,它的风暴有时起于一个鬼脸怪相。巴黎的发作、纪念日、杰作、奇迹、丰功,一直波及天涯海角,它的胡言乱语也传到天涯海角。巴黎的笑就是火山口,熔浆飞溅全球。它的插科打诨就是火花,它的讽刺夸张和理想,都同样强加给别国人民。人类文明的最高丰碑,都接受它的嘲讽,任由它戏弄自己的永世盛名。巴黎的确出色:它有一个能解放全球的神奇的7月14日;它促使所有民族都进行网球厅那样的宣誓[1789年6月20日,第三等级代表在巴黎网球厅宣誓,不完成宪法不解散。]:它在8月4日夜晚仅用三小时就废除了一千年的封建制;它将自己的逻辑变成万众一心的力量;它分身化为各种各样的崇高形象;它的光辉普照华盛顿、柯斯丘什科、玻利瓦尔、博察里斯、里格、贝姆、马宁、洛佩斯、约翰·布朗、加里波第[以上均为为独立而战的革命英雄。];凡是点亮未来的地方都有它的身影,1779年在波士顿,1820年在莱翁岛,1848年在佩斯,1860年在巴勒莫;它对着聚在哈佩渡口渡船上的美国废奴运动者的耳朵,对着聚在海边戈兹客栈门前阿尔齐暗地里的安科纳爱国者的耳朵,轻声传播这有威力的口号:自由。它创造出卡纳里斯,创造出基罗加,创造出比萨卡纳。它的伟大光辉照射到全球。正是因为受它灵气的吹拂,拜伦在迈索隆吉翁献出生命,马泽在巴塞罗那献出生命[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前往希腊,投入希腊人民反抗土耳其统治的独立战争,1824年死于迈索隆吉翁。法国医生马泽(1793—1821), 1821年前往西班牙巴塞罗那研究鼠疫,染病而死。];它在米拉博脚下是讲坛,在罗伯斯庇尔脚下是火山口;它的书籍、戏剧、艺术、科学、文学、哲学,都是人类的教科书;它有帕斯卡尔、雷尼埃、高乃依、笛卡儿、卢梭、伏尔泰,这些都是须臾不可少的人物,而莫里哀则是世代不可少的人物;巴黎让全世界都讲它的语言,并让这种语言成为圣言;它让每人的头脑都树立起进步的思想;它铸造的解放信条,是世代人的床头剑,而1789年以来各国人民的所有英雄,都是由它的思想家和诗人的灵魂陶冶出来的;尽管如此,它还照样顽皮;人称巴黎的这个巨大天才,在用它的光明改变世界的同时,还去忒修斯神庙,涂黑墙上布吉尼埃的鼻子,还在金字塔上涂写“盗贼克雷德维尔”。

巴黎总露出牙齿:它不是吼叫,就是咧嘴笑。

巴黎就是如此。它房顶的炊烟是整个世界的思想。若说这是一堆烂泥和石头也未尝不可,但是,最主要的是它有一种精神。它不仅伟大,而且无边无际。为什么呢?就因为它敢作敢为。

敢作敢为,这就是进步的代价。

任何卓越的成就功绩,都多少取决于胆识。要革命,单凭孟德斯鸠[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律师,他的《论法的精神》一书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基石。]的预感,狄德罗的宣扬,博马舍的宣布,孔多塞[孔多塞(1743—1794),法国数学家、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家。法国革命中持温和态度,国民公会议员。]的测算,阿鲁埃[阿鲁埃是伏尔泰的本名。]的筹备,卢梭的策划,这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丹东[丹东(1759—1794),法国政治家、法国大革命领袖。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活动家,雅各宾派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敢作敢为。

“要有胆量!”这一声喊叫就是一句“要有光”。人类要前进,就必须高瞻远瞩,不断进行关于勇气的自豪教育。大无畏行为彪炳千古,是人类的一束强光。

晨曦升起时,就敢于冲破黑暗。尝试,闯荡,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矢志不移,同命运肉搏,处变不惊反令灾难惊怪,时而抗拒多行不义的势力,时而羞辱欣喜若狂的胜利,站得稳,顶得住,这就是人民所需要的榜样,这就是激励他们的闪光。正是这神奇的闪电,从普罗米修斯的火炬传到康伯伦[康伯伦在滑铁卢战场上,面对英军宁死不降,见本书第二部第一卷。]的烟斗。

十二 人民潜在的未来

至于巴黎民众,虽已成年,却始终是个顽童;描绘这个孩子,就等于描绘出这座城市;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通过这只无拘无束的麻雀来研究这只雄鹰。

应当着重指出,巴黎人种尤其出现在城郊,出现在那里的才是纯种,才是真正的相貌;巴黎人在那里劳作和受苦,而苦难和劳作则是人的两副面孔。那里众生芸芸,默默无闻,麇集着形形色色的奇人怪客,从拉培的卸货工到鹰山的屠夫。“城市的渣滓。”[原文为拉丁文。]西塞罗叫嚷。“贱民。”柏尔克咬牙切齿地补充。群氓,乌合之众,贱民,这些字眼随口就能说出来。就算如此,又有何妨?他们赤脚走路又怎么样呢?他们不识字,那也只好认倒霉。难道因此就要丢弃他们吗?难道还要诅咒他们受了苦难吗?难道光明就不能透进这密集的人群吗?我们要再次高呼:“光明!我们坚持追求光明!光明!光明!”谁敢说有朝一日,这重重黑暗不会变得通明透亮呢?革命不就是改观吗?干吧,哲学家们,要教导,要启发,要点燃,要把想法讲出来,要高声讲话,要欢欣鼓舞地奔向伟大的太阳,去熟悉广场,宣布好消息,不惜苦口婆心,要宣扬人权,高唱《马赛曲》,要散播热情,折下橡树的青枝条。要把思想变成旋风。这样民众就可以升华。我们要善于利用原则和美德的烈火,到了一定时候,这烈火就噼啪作响,抖动跳跃,势成燎原。这些赤足,这些赤臂,这些破衣烂衫,这种种愚昧无知,这种种卑贱下流,这重重黑暗,都可以用来实现理想。你深入民众里观察,就会发现真理。任人践踏的毫无价值的沙子,如果投进炉里熔化沸腾,就会变成光彩夺目的水晶,而伽利略和牛顿正是借助这种水晶,才发现了那些星球。

十三 小伽弗洛什

在这个故事第二部分叙述的事件发生后的八九年,在神庙大街和水塔一带,常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角挂着他那年龄所常有的笑容,正是前面勾画的流浪儿典型的化身,相当准确,只是他的心灵完全凄苦而空虚。那孩子确也穿着一条成人长裤,但不是他父亲的;他确也穿着一件女人上衣,但不是他母亲的。一些普通人出于行善的目的,给他穿上了破衣烂衫。然而,他却有父有母。不过,父亲想不到他,母亲根本不爱他。有父母而又成为孤儿,他这种孩子真值得可怜。

他一向觉得,待在街上最自在。铺路的石块也不如他母亲的心肠硬。

他父母早就一脚将他踢进人生。他干脆独自飞走了。

这孩子脸色发青,爱吵闹,也爱嘲笑人,他又敏捷又机警,一副病态而又快活的样子。他来来往往,哼唱歌曲,玩赌铜板,掏水沟,有时还偷点东西,但是就跟馋猫和鸟雀一样,只为好玩,听人叫他淘气鬼,他就嘻嘻笑,听人叫他流氓,他就恼火。他没有住处,没有面包,没有爱,但是他很快活,因为他自由自在。

这些可怜的孩子一旦长大成人,几乎总要滚进社会秩序的磨盘,被磨碎:不过,只要他们还是孩子,因为个子小,就能逃脱。一个小小的洞就能救他们。

这个孩子,尽管完全被抛弃,但每隔两三个月,他还是会说一句:“咦,我得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街,离开马戏场、圣马尔丹门,来到河滨马路,过了桥,往郊区走去,走过硝石库,到达什么地方呢?恰恰是读者所熟悉的戈尔博老屋50-52那个双号。

当时,50-52号老屋常年空着,总挂着“房屋出租”的牌子。有时里边也住了几个人,但这种情况是罕见的;那些人彼此之间毫无关系,也不来往,这在巴黎也是常事。他们全属于穷困潦倒的阶层,原本是生活艰难的小市民,在社会底层越混越悲惨,最终沦为清淤泥的阴沟工和收破烂的小贩,这两类人最后接收人类文明的所有物质的残渣。

冉阿让居住时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替的人也一模一样。不知哪位哲学家说过:“什么时候也不缺老太婆。”

新来的老太婆叫布尔贡太太,她一生中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唯有三只鹦鹉的王朝,曾相继统治她的心灵。

老屋住户中最穷困的是一个四口之家:父母领着两个已经长大的女儿,四人挤在一间破屋里,那种单间屋我们已经介绍过了。

第一眼望去,这家人除了一贫如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租房时,户主自称容德雷特。他搬家的情景,出奇地像二房东讲的一句令人难忘的话,借用来就是:“什么也没搬进来。”二房东可以当他的长辈,既看门,又打扫楼道。容德雷特住下后不久,就对老太婆说:“我说大妈,万一有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再或者西班牙人,那就是找我的。”

这就是那个赤脚的快活小孩的家。他到了家里,看到的是穷困、愁苦,更可悲的是见不到一丝笑容;炉膛是冷的,亲人的心也是冷的。他一进门,家里人就问他:“你从哪儿来?”他回答:“从大街上来。”他要走时,家里人又问他:“你到哪儿去?”他回答:“到大街上去。”母亲还对他说:“你到这儿干什么来啦?”

这孩子就生活在这种缺乏亲情的环境里,就像地窖里长出的苍白的小草。他并不因此感到难过,也不怨恨任何人。他还弄不清楚父母应该是什么样子。

况且,他母亲爱他姐姐。

我们忘记说了,在神庙大街上,大家管这孩子叫小伽弗洛什。为什么叫伽弗洛什呢?大概是因为他父亲叫容德雷特吧。

割断骨肉关系,这似乎是一些穷苦家庭的本能。

容德雷特住的那间屋,位于戈尔博破房走廊的最里端。隔壁的单间里住着一个很穷的小伙子,名叫马吕斯。

下面谈谈马吕斯先生是何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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