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消失的两个人

被抹去的一家  作者:丰田正义


被抹去的一家
纯子的最终意见陈述书中多见谢罪之辞

对两名被告的审问结束后,审判终于迎来了最后时刻。平成十七年(二〇〇五)三月二日的公开审判中,检察官进行了总结陈词。在朗读了大约四个半小时的陈词书后,检察官认定,松永太和绪方纯子两人对七名受害者怀有杀人意图,并有计划地合伙杀害了他们。对于难以推断死因的清志和主也被杀一案,检察官的结论是,他二人死于监禁虐待所引发的多种器官衰竭。检察官认为:“在世所罕见的连环杀人案中,两名被告需要负担的刑事责任是极其重大的,在我国的犯罪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两名被告为了让已经失去利用价值的受害者彻底闭嘴,竟然把这七个人全部杀害。对于其所作所为与畜生无异的两位被告,判处极刑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检方请求判处两人死刑。

松永和纯子在量刑上并未被区别对待,我对此怀有极大的异议。

检察官最看重的证据就是纯子的全部供词。检察官对纯子的供词予以高度评价,例如,“具体、详细、逼真,符合大部分的客观证据”“她一个接一个地亲手杀害了无可取代的家人,正因为经历了这种极具冲击力的场景,使她记忆的正确性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她已经做好了自己被判死刑的准备,并且以一种真挚的态度接受审判”“她甚至毫不保留地供述了对松永有利的情况,因此没有理由怀疑她作出意图推卸责任的虚假供词”。

尽管这样,对于纯子否认自己对清志和誉怀有杀人意图的供述,检察官在陈词中还是作出了如下认定:“纯子怀有杀人意图,这是明确的。”就这一点而言,其中存在巨大的矛盾。

旁听者普遍预测,对松永太的死刑判决是毫无疑问的,但对绪方纯子可能会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原因首先是纯子被松永以虐待手段支配了长达二十年之久,她无法拒绝杀人的指示。但是,检察官主张松永和纯子之间没有支配关系,因此两人负有同等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一方面,松永敢于使用任何必要的手段来满足他强烈的金钱欲望,但另一方面,他又非常地小心,以至于表现出一种病态,不惜一切代价销毁证据,甚至不留下一根头发。然而,纯子的性格中存在瞬间冲动的倾向,会非常快地做出决定,行为鲁莽,或者说自以为是。也就是说,松永想出了各种大胆而巧妙的犯罪,但他过于小心谨慎,非常讨厌弄脏自己的手,绪方就成为了他不可或缺的存在,因为她轻易就会放弃思考,毫不犹豫地作出判断,甚至忠实地执行松永给出的犯罪指示。坦率地讲,两名被告就像是一辆车上的两个轮子:一个是毫无是非观念的犯罪发起者,另一个是忠实遵循指示的犯罪执行者。”

另外,检察官还提到纯子在杀害母亲静美和外甥优贵的时候,是不愿意听从松永的指示的,因此认为纯子未必会绝对服从松永的指示。他认定:如果纯子挺身而出,试着去阻止的话,那么至少小彩和优贵这两个幼小的生命是可以被拯救的,其他的杀人案件也是如此,纯子有很多机会去阻止案件的发生。

检察官进一步认为,松永支配纯子时,与其说是借助通电的手段强迫她服从,倒不如说是想尽各种手段来说服她。他的结论是,“两人之间虽然自始至终是上下级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具有压制绪方个人意志的主导性作用,因此不能允许绪方的刑事责任低于松永”。

但是,检察官一方面认为,誉一家之所以绝对服从松永的原因在于,因电击虐待和生活限制所形成的心理性支配;另一方面,却不承认这种心理性支配同样作用于长期遭受严酷虐待的纯子。这难道不能说是逻辑上的漏洞吗?

预测纯子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第二个理由是,纯子的供词对查明案件的全部真相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我们仍然记忆犹新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犯林郁夫,便是因为类似的原因被检察官请求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本案中的纯子虽然作出了详细供述,却仍然遭到了检察官的严厉指控。

检察官说:“在查明本案的过程中,我们不否认绪方的供词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和松永自始至终坚持荒谬至极的狡辩相比,她的供词只不过是给人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而已。即使把绪方的供词作为一种有利的情形考虑在内,也不足以抵消被告销毁证据的行为以及被捕后长期保持沉默和拒不认罪的事实。更何况对于这样的理解,认为这种供词可以减轻对杀人案的量刑,无疑是在践踏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情。显然,绪方的供词不能成为其逃避死刑的理由。”

同年四月二十七日的审判中,绪方纯子的律师做了结案陈词,再次否认了纯子对清志和誉的杀人意图,认为被告应该以伤害或伤害致人死亡罪而被起诉。此外,针对检察官声称的松永和纯子之间不存在支配关系的说法,则予以了正面反驳:“由于松永的长期虐待,绪方在精神上受到了支配,无法拒绝杀人指示。”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律师团首次公布了一份心理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中分析了纯子无法回避杀人的心理学背景。与用于确定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鉴定不同,心理鉴定是在被告具有责任能力的前提下,作为量刑的判断材料而被使用的。

鉴定者是专门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筑波大学研究生院教授、精神病学家中谷阳二。在拘留所与纯子会面并进行访谈和心理测试后,中谷分析说,纯子的行为倾向和价值观在遇到松永之后发生了变化,具有被家暴女性的典型特征。特点包括自我评价低、自己承担施虐者的行为责任、否认愤怒和恐惧的同时又感到内疚等等,所有的一切都适用于纯子的情况。中谷以纯子的门司站逃跑一事为例,他认为这个例子具有象征性意义。纯子在门司站逃跑之际,还在考虑施虐者的情绪:“怎样才能在不给松永添麻烦的情况下死去”。

此外,关于松永,中谷教授指出他“拥有运用各种巧妙技巧来操纵、支配他人的非凡才能”。他说松永的足智多谋和对电击的运用,可以说相辅相成,发挥了巨大的威力。

中谷教授说:“多年以来如例行公事一般的反复电击,带来的效果非常强大。‘在被诘问之后,否认会被通电,肯定也会被通电,沉默还是会被通电’的模式逐渐导致被施虐者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如何避免眼前的电击’上。(中略)无论做什么,脑海里首先浮现的都是‘通电惩罚’,因此,相对的,理性的行为选择和动机意识则被遮蔽。产生的后果就是,绪方最先考虑的是如何敏锐地把握松永的意图,准确地遵循松永的指示。(中略)松永的指示并不是直接和明确的,他总是采取一种委婉的建议和暗示的形式,但绪方会立刻将其作为执行的标志,不给自己留下任何思考批判的余地。尤其重要的是,松永似乎最大程度地利用了绪方的这个弱点。”

中谷教授的结论是,由于长期遭到虐待,纯子对松永产生了强烈的顺从心理,这导致她参与了一系列的犯罪。他说:“从精神病学的角度来看,很难将这种行为看作基于正常决策所做出的行为。”

根据这一鉴定结果,似乎可以将责任能力作为审判的争议点,因为纯子在犯罪时是刑法意义上的“精神衰弱者(精神失常导致判断善恶能力减弱的人)”。但是,纯子的律师团列举了如下事例:纯子为避免静美被杀而向松永提议住院、为推迟理惠子的被杀时间而和主也商量,并由此得出结论认为:“绪方具备相应认知能力,清楚不能杀人,清楚这一行为的违法性。”

在此基础上,纯子的律师团提到刑法中的“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这种观点认为,如果认定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能或不会以正常的理性方式行事,就可以将之视为酌情减刑的理由。

纯子的律师团是这样申诉的:

“应该说,期待绪方在犯罪时采取理性行动以避免杀害他人是极其困难的。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中得到确证:主也是一名前警察,很年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但他杀死了静美和理惠子。而且,完全没有犯罪倾向的理惠子也直接参与了对静美的杀害。

“从绪方在审判中的供述可以看出,绪方是发自心底地向受害者道歉的。绪方相信,在审判中诚实地叙述真相,使真相得以揭示,相应的审判得以进行,就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最大的反省。而她一直也是这样做的。

“留下一条性命,在监狱里长期服刑也是一种很好的赎罪。我请求允许给绪方一个机会,让她在长期服刑之后,有生以来第一次能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判断,走上自己的人生之路。”

在纯子一方进行结案陈词两周后的五月十一日和十八日,松永太的律师团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结案陈词,全面反驳了检察官的总结发言。

对松永提供的供词,检察官予以了谴责:“这是企图通过追究绪方和受害者的刑事责任来逃避自己的责任,他以为死人不会说话”“这些都是不自然、不合理的说法,再加上他没有正当理由地反复更改证词,其辩解几乎毫无可取之处”。与之相对,检察官维护了纯子:“有许多物证和第三方的供词是相吻合的”“关于绪方一家和两名被告之间关系的部分陈述,也有很多较为合理的部分”。

当然,松永太的律师团对事件的描述几乎完全基于松永的声明。例如:“清志是在浴室里跌倒,并撞到头部而意外死亡的”“主也是自己不注意身体而病死的”“对松永来说,绪方家是他今后继续逃跑的资金来源,是松永赖以维持生计的必要人物。他们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因此没有任何事情足以成为松永的杀人动机。另一方面,绪方明显具有较松永更大的对绪方一家的控制权,是绪方不顾松永的意志,根据自己的判断实施了对全家的杀害。松永没有杀人,也没有下令杀人”。

唯独对誉的死亡,律师团表示:“松永为纯子提供了通电许可,制造了杀人的契机。在这一点上,他是有责任的。”尽管松永承认了自己与伤害致人死亡罪有关,但对所有七项杀害指控均不认罪。

五月十八日公开审判结束前,两名被告都作了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请绪方被告作最后陈述。”然后,身着粉色短袖衬衫和黑色连衣裙的纯子向法官深鞠一躬,笔直地站在证人席上,手中拿着由自己亲笔所写的文稿,用平静的声音朗读道:

“在和松永一起生活的二十年里,我一直远离社会。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被逮捕、被拘押,我也没有特别不自然的感觉。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从松永的精神控制中挣脱出来。一开始,我一直顽固地缩在自己的壳里。但是,随着日复一日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从打招呼开始,再到反复交谈,我感到自己的内心逐渐平静了下来。受此影响,我才能够改变,才能摆脱松永的魔咒。(逐一读出调查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名字)如果没有和那些人相遇,就不会有现在的我。对此,我深表谢意。

“二十年间丢失了的自我,在这三年里,又找了回来。我真的心怀感激。

“我并不知道全部的真相,也不知道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甚至不能说了解他们所受的切实的痛苦与折磨。尽管如此,我觉得我有责任尽可能地去讲述每一位已故受害者的情况,并想在法庭上代表他们发言。即使我做不到为他们沉冤昭雪,也希望能给他们带来哪怕一点点的安慰。这也是我向死者赎罪的一种方式。

“如今回想起来,一切都是非正常的。现在的我简直不敢相信当时的自己。我不知道我怎么能做出那种事情,但毫无疑问这是我自己犯下的罪行。

“我有两个孩子。从今以后,他们的一生都要请广大的民众来抚养。我希望他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现在,我的这份期望,面向的是所有的孩子们。每当我听到有孩子被卷入的案件,都会备受煎熬,如坐针毡。我希望孩子们生存于其中的这个社会,至少对孩子们来说是安全的、美好的。我时常想起优贵和小彩。一想起他们,自己的深重罪孽和忏悔之情便会促使我发自内心地如此祈祷。

“人生无法重来,但我一直在思考,是否能为自己犯下的罪行弥补些什么。当然,这也不过是我的自我满足罢了。但是,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将努力去思考,这样的自己,在今后可以做点什么。

“回想起来,我给很多人带来了麻烦,伤害了很多人。World时代的事,也是我无法抹去的罪过。我真的很抱歉自己做过的事。另外,我要向服部恭子小姐、宫田贵子小姐,致以诚挚的歉意。我还要向你们的家人表达深深的歉意,我让你们承受了无法估量的、终生难忘的伤害。我要向那些逝去的人们表示歉意。我不认为可以用自己的一条生命去弥补自己的罪过,但还是请你们原谅我。

“最后,我要向广大的民众表示诚挚的歉意,制造了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件,给大家带来了诸多的困扰。”

纯子的陈述大约有十分钟。她颤抖着读完了那几张便笺上的内容。旁听席上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热泪盈眶。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松永,请你发表最后陈述。”

身穿深蓝色运动服的松永从被告席上一跃而起,快步走向证人席,冷不防地大声朗读起打印出来的文件。

他首先发泄了对审判推进方式的不满,列出了调查员的名字,并谴责了审讯方式,进而对检察机关的总结陈词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说:

“检察官对我的总结陈词,仅仅是把纯子的供词作为叙事材料,长篇累牍地记录下来而已。法庭上之所以出现所谓的‘纯子神话’,是因为她已经做好了被判死刑的准备,所以你们就认为纯子的话是可信的。

“一位著名的作家甚至说‘纯子应该避免被判死刑’。那些凭借印象和直觉就无条件接受纯子供词的人,就像以前‘地心说’的信徒一样,认为‘纯子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都是不容批评的’。

“我一直期待着检察官是站在中立和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审判,期待他们尽可能地披露收集到的证据,对纯子和被监禁女性的供述进行客观的分析。但事实证明,检察官和那些相信‘地心说’的人没什么不同。

“我认为这场审判,已经存在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犯罪的叙述是从这个印象中得出来的。在公众的头脑中,是不是已经根据先前的印象作出了判决呢。我希望法庭能够清楚地证明,这场审判是基于证据而作出的判决。

“今后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将继续申诉。我们将整理相关文件,为二审做准备。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事实的认定应以证据为准绳’。在判决书中,请你们论证什么是可以被证据证实的,什么是不能被证据证实的,并请诚实回答松永律师团的结案陈词。”

他的《意见陈述摘要》有十八页之多。松永在大声朗读的时候,耳垂和脖子都是通红的,一只手撑在证人席上,摇晃着身体,声音嘶哑……他的陈述长达四十分钟,远远超出了十分钟的规定时间。

松永虽然使用了很多法律术语,但他的讲话内容一如既往地空洞无物。旁听席中发出了好几声叹息,气氛无比的沉闷,仿佛被包裹在深深的虚无感之中。松永越是重复他那些空洞的诡辩,我就越是感到痛心,越是无法忍受,为什么仅仅因为这个男人的花言巧语,就有那么多的人成为牺牲品呢!

“本庭现在结束审理。”

审判长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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