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当归

笨故事集  作者:周云蓬

到我这年纪,回望来时路,苍苍茫茫的,仿佛比朝前看更远。

年过半百,我觉得不可能再活五十年了。即使科技突发灵感让人寿命变长了,后来的日子也不会像过往那么活蹦乱跳活灵活现。

对了,我先说明一下,此时我写字是在使用电脑语音提示的方式打字。我先听到自己要打出的话,电脑语音软件里的女声姑且称她为女声,把我的意思复述一遍,我觉得无误,按下确认键,然后就变成我永远看不见的汉字了。是的,跟我的前半生一样地荒诞、不可思议,这就是我这样的盲人的生活。

1970年12月15日,我出生在沈阳铁西区第八医院。2016年,我因喝大酒突发中风,也是被送进这个医院的。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死在那里。这样就符合我们中学写作记叙文的要求了,首尾照应。

但愿别那么无趣,我想死得远远的,月球或者火星,实在不行,南极也好。

我记事起的家门口,有个大下水道,总是汪着一摊脏水,冬天就冻成一大块五颜六色的脏冰。下水道对面是另一家的墙角,就是说,从我家门画个对角线,经过下水道,过个十字路口,到对面房子的尖角。后来我才悟到这风水是极差的,想想我从小就得了青光眼,是不是跟这有关系呢?这个房子原本是我老舅住,因为我姥爷在里面过世了,我老舅一个人住害怕,就跟我爸妈换了,我们从此搬到这儿来住。我老舅现在还活得挺硬朗的,没心没肺啥也不想的那种,虽然没啥富贵命,但是身体健康。所以这风水,你还真不能完全不相信。

我最早的照片,是出生六个月时拍的,那时眼睛还挺好看的,一点没发现有异常。神奇的是,我似乎还记得,六个月大拍照时的场景,一个叔叔拿来一个球逗弄我笑,好抓个好表情拍照。这像是梦里的,又像是记忆中的。

1975年,我去北京同仁医院看眼病。

在颐和园,要坐那艘石头船,就是昆明湖边那艘石舫,我妈不让,我坐地上耍赖,哇哇哭,就是不走。

还有个记忆,在北京坐地铁,那时只有一条到苹果园的线路,我坐上去就不下来了,还是坐在地上耍赖。想想我妈年轻时带我出门真不容易。妈,就是这样的人,你对她多好,都赶不上她对你的十分之一好。

还有个印象,在同仁医院,有个女医生夸我是个天才,我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在我老家沈阳,没人这么夸小孩的。可能是我背了一段毛主席诗词,或者我唱了首啥歌,记不清怎样得到的这谬赞。可是那时候,就觉得这是个好词儿,不能随便用在别的小孩身上。

在北京我还平生第一次坐了小轿车,小轿车启动慢慢地拐弯,那个优美的弧度,现在还记得。

一个人能记住啥、忘掉啥,真是很神秘。有可能就是现在决定过去,想象如果我后来没失明,那也许记得的是另一些人和事情。或者我在某个年龄段、某个城市,会复苏某段童年记忆,到了另一个时空,又会想起另一段记忆。就好像小时候听电台广播,举着收音机,满屋子转悠,有时候一个电波对准了,那个女广播员的声音就会飘到耳畔,若隐若现,这里是澳洲广播电台,等你不小心打个喷嚏,声音倏忽没了。

我七岁的时候,看见了大海,从大连去上海看眼病,坐轮船两天一夜。开船的时候是夜里,等到早晨,我跑上甲板,天呀!大海真把我震撼住了。那种蓝,涌动着无边无际。

我就那么一整天地不错眼地看,海上会有什么,结果一直是无边的蓝,一艘船都没看到,我本来想能看见一条大鱼的。

现在想起来,如果眼睛好好的,那只能待在沈阳看烟囱铁道,还有那个南站广场上的苏军纪念碑,上面昂首挺立着那个不可一世的坦克。

命运说:你要看不见了,那我就破例带你多看看这个世界,要找个理由,天南海北看风景的理由,就是看眼病,北京去完,去上海,去义乌、杭州、天津、大连,见过海、大象、外滩国际大厦、漂亮的上海女护士、南京路的霓虹灯、浙江乡村雕刻着花纹的小石桥、河床上捡的打火石、夜里河边的萤火虫、苏堤上听妈妈读西湖民间故事——那是我儿时最爱的书。命运待我不薄,她拿走了必须拿走的东西,但提前做了些补偿。

我马上进入天命之年了,还是不懂得命运是什么。你要常常走起来,才能有机会面对命运,静止的生活也会有命运,是不是都静下来,命运就隐身了。如果大海平静如天,那你能分清哪儿是海哪儿是天吗?它们都是蓝的。年少时曾大言不惭,我和命运是朋友如何如何,真是胆子大啥都敢唠。人家命运拿你当朋友吗?偶尔给你点好脸色,就忘了自己是谁了,女友突然翻脸走了,病来如山倒了,命运不再是维纳斯,马上变脸成美杜莎了。看她一眼,你就变成石头人了。那是被吓的。

刚当盲人那一阵子,就听说在旧社会,盲人只能有三条路,算命、卖艺和要饭。我不争气,还是走上第二条路,这是后话,暂且撂下。

开始的时候,我还真有机会学算命。我在盲校的小学同学,他爸爸就是算命的。他们家住在铁西区的盲人大院,一个福利工厂的家属宿舍,由于福利工厂有很多盲人职工,很多就搭伴过日子结婚了,他们住在一起生儿育女,有的儿女因为遗传,也成了盲人,这种家属宿舍叫盲人大院。我同学就是这情况。

他爸爸是个算命高手,经常拄着盲杖,大街小巷地替人占卜。收入比上班强。某天,他爸爸高兴,说想传授我两手,至少可以谋生。他给我讲,算命的圣经是一本叫《渊海子平》的古书,我们这行当的祖师有唐代的袁天罡、宋代的邵康节、明代的刘伯温等。当然我还知道诸葛亮和徐茂公,在评书里听来的。听起来挺神奇的,学起来却很枯燥,有点像学数学。先要背天干地支,还要学五行跟这些符号的搭配,又加上四方五色,农历年月日的天干地支五行属性是计算人的生辰八字的基础。这么多符号、概念、颜色走马灯似的转起来,你掐指一算,果断地叫停,然后你看到的静止的排列组合就是问卜者的命运。我最怕数学了,所以开始就很怵头,就觉得老天爷没打算赏这碗饭给我。还有一种叫梅花易数的,是邵康节创立的,据说不靠复杂的计算,靠起卦当时的直觉,或者突然鸟鸣,或者谁无意说了个数字,都可入卦。这有点像吉卜赛人占卜,观察咖啡残渣推算,或者观察飞鸟的轨迹。但梅花易数会的人很少,估计这种人也不出来赚钱。

我的那个小学同学后来子承父业走上第一条道路,而我走第二条路了——卖艺。我爸本来给我买了把二胡,盲人不都拉二胡嘛。可我觉得二胡这个乐器太苦了,学了它,一辈子都苦巴巴的,找了个媳妇,还给地主恶霸抢走了。那时候,电影《瞎子阿炳》里面就是这样的。

1984年,妈妈给我买了把百灵牌的六弦琴,二手的二十元,是我当时一个月的伙食费。那一瞬间,我看到命运她老人家会心地笑了一下。

再倒一下磁带,失明前我还画过一张素描,大概是1978年,我的右眼视力只剩下0.4了,左眼失明。我在家旁边的一所街道小学上一年级,没有校园,路边的一间房子就算教室,那时这类小学叫抗大小学。一年级有图画课,现在想起来就是临摹,老师发一张小画,我们照着描一遍。刚开始画拖拉机红彤彤的,画没画过毛主席,我忘了,估计不敢乱画。一天我在家里,好像是下午,有个小黑板,有粉笔,我开始瞄一幅画,是挂历上的还是某本画册上的,我想不起来了。记得有山,山背后有云,半山腰蜿蜒着一条路,还有亭子,反正挺复杂的。我一下午就坐在黑板前,画呀画,画错了,就擦掉,重新来,最后终于画好了。我用了好几种颜色的粉笔,画得可像了,我自己都觉得很惊讶,主要是专注地做了一下午,完成了一样东西,前所未有的感觉,时间突然变快了。天马上黑下来,爸妈要下班回家了,后来那幅画怎样了,估计被我擦掉了。那时候不知道这是我有生之年第一幅也是最后一幅画,没有太重视。

磁带快进一下。这些年,我去过纽约大都会、MOMA、伦敦的国家美术馆、马德里的普拉多博物馆、巴塞罗那的加泰罗尼亚国家艺术博物馆……站在凡·高、莫奈、达利画前,深深地感到失明真是一个人生的大缺憾。有时候会暗暗地怀恨带我去这些美术馆的同伴,常常赌气坐在走廊的凳子上,说我不走了,你自己看,看后回来找我。坐在那儿,我就想,别人也经常陪我去唱片店,一架子一架子地挑选唱片,通常陪伴者对唱片并没有那么大兴趣。上大学时还有很多明眼同学给我读书,大多是女生。那读的都是啥书啊,《存在与虚无》《悲剧的诞生》,还有《红楼梦》里不小心蹦出来的生殖器,人家当时不定多烦呢。那现在自己陪别人逛美术馆,就生气了?再想,站在那些名画前,咫尺天涯,就是不让你看见,不也是一种当头棒喝吗?人是有界限的,或者说你要直面自己的不可能,经常看看鸿沟深渊,可以提醒自己生命原本如此,无须大惊小怪。

还有一回,我去江苏江阴,朋友带我去当地的一个古庙游览,古庙前的广场上,有一些摆摊算命的,都是明眼人,大家正热火朝天地招揽生意呢,我一出现,一个拄着盲杖、戴着大墨镜、留着长发的盲人,身旁好几个人搀扶跟随,这声势一下子把在场的都镇住了,现场立刻安静下来,有个摆摊的咳嗽了一声,跟我搭讪,大师,您好多年没来了,这是刚下山吗?他把我错当成来踢场子的了,弄得我很不好意思,连忙解释,我不会算,我是卖艺的,大家别客气,继续发财。

我十四岁时,写了一本日记,用盲文写的。记述的是初恋的小心情,竟然还写了一首诗:

你又何必叹息,

生活难道真的一览无余?

你又何必哭泣,

命运难道真的无情无义?

啊,何必何必,

走路的人,

又何必在乎路的崎岖。

脸红了,看我的起点多么低,当然现在也没高到哪儿去。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学里流传的是席慕蓉,高级一点的是朦胧诗。我那时候需要的是励志,就是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如果那时候就颓了,那我早完了,励志虽然让我在生活中挣扎着攀上一个个阶梯,为将来能过上有尊严的日子打下了基础,可也阻碍了自己的审美进程,不是有一种观点嘛,“救亡运动”终止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这对于个人也适用。

盲人不能太颓,不然会被生活碾扎粉碎,尸骨无存。阿炳就挺颓的,抽大烟逛妓院,所以他的结局并不很好。不知道荷马、弥尔顿生活得怎么样?找到老婆了吗?是否衣食无忧?博尔赫斯过得挺好的,应该向他学习。博尔赫斯是后天失明,他应该不用为生计发愁,不用总顾念尊严问题。他能坦然地静观失明,将其化成生命崭新的维度。他有一篇文章是论失明的,说失明并非人们通常想象的黑,其实是灰,云雾一样地包裹着你,黑也需要视觉去感受的。我也觉得是这样,我就此联想到,如果生是“有”,死并非是跟“有”相对的“无”,当丧失了主观感受的时候,“无”也不存在。

帕慕克在小说《我的名字叫红》里讲道,失明是一种极致的寂静,那些画细密画的大师,为了追求最后的寂静,常把自己的眼睛刺瞎。

可我并没觉得很宁静,相反,经常躁动难耐,生活充满了不安全感。比方我现在还常常做同样的梦,小时候的家,夜里,门上的插销坏了,总插不严,门外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进来,我就死死地顶住门。还有很多夜里,做个长长的梦,醒来,因为看不见周围,会短暂地忘了自己睡在哪儿,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拼命回想我在哪儿。心里恐慌,害怕自己滑脱坚实的现实,被冲到未知的无何有之乡。

尤其在巡演的路上,两天换一个地儿,宾馆、酒店、客栈,换得真是今夕不知何夕。

有一次,午夜梦回,我想确认自己睡在哪座城市,我摸到床前茶几上的电话,问前台,这里的地址是什么?我不能直接问我在啥城市,那人非把我当老年痴呆对待不可。前台很礼貌地回答我,这里是鼓楼宾馆。然后我就更晕了,南京、开封、宁波、北京、西安,好几个城市都有鼓楼,我具体在哪儿还是搞不清。

只有失明者才有这样的遭遇,失明至少强行地把我从人群中剥离出来,其间况味不足为外人道。

为了这双绝望的眼睛,我吃了不少苦。小时候,吃各种药,药太苦,我妈就先准备好一羹匙白糖,药咽下去,糖马上到嘴里。中药喝得要呕吐,热乎乎、苦森森一大碗,一口气喝不下去,就停下来干呕再捏着鼻子喝。有的偏方我都觉得太过分了。有一次,有个缺德的江湖大夫,说药汤里要加入药引子,他的独家秘方是生吃猪拱嘴。我问他啥道理呢?他解释说,你眼睛里长了白内障,这个猪拱嘴可以把白内障拱掉。这一点我对我爸妈还是有意见的,为了给我治病,盲目相信,啥偏方都敢招呼,我被迫生吃了不少个猪拱嘴。那时候就想,自己的身体还是要自己说得算才好,快点长大吧,离家出走,有多远走多远。

球后注射,就是向眼睛里注射药物,眼瞅着大针头奔你眼睛来了,“砰”的一声,半个脑壳,被猛锤了一下,事后眼睛大半天都睁不开。这种酷刑,要有好几个人按住我,伴随着哇哇大哭。

我还做过左眼球摘除手术,要全麻,口鼻上盖一块味道刺鼻的纱布,过一会儿,脑子就一片混沌了,但跟睡觉不一样,你偶尔还能听到手术器皿碰撞的叮当声,等到醒来,左眼永远没了。眼眶塌陷,戴上一个大眼罩。摘除后,我的右眼视力迅速下降,不久,彻底失明了。医生说,好像左眼不摘除也可以。有这么害人的吗?那时爸妈还不懂得医院也有医疗事故,根本就没追究。从此,结束了我治眼病的苦难历程。

在此我要立下遗嘱:在我生命垂危之际,不允许过度治疗,例如全身插满管子,苦挨着等死,请爱我的人,别让我多遭罪。你们真想我,就听我的音乐读我的书好了,那时候我早不在这个臭皮囊里了。

体面地死,是人生最后一桩大事情。

在暗无天日的人生里,纯粹个人的体验,只有性与死,这是上天给你的独家快乐和绝望。有性与死,哪怕你置身于千百万人中,仍就是独一无二的个人。

卡夫卡在小说《审判》里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农民,在法的门口,等着想进门,一道道门,每道门都有个高大的门卫,就是不让他进。他都快死了,门卫说,我们也要关门了,这门是为你设立的,你死了,门也就没必要存在了。

性与死就是为每个人设立的门。幸好,我也有这样的门,让我感到我并非人生的局外人。

五六岁的时候,我爸带我去澡堂子洗澡。大家要先在大池子里泡着,浑身打上肥皂,泡好了,再去淋浴喷头下冲洗。我泡着的时候,调皮地扑腾水玩儿,没站稳趴水里了,咕咚咕咚连灌了好几口,意识开始模糊起来,感觉要死了,幸好我爸一把将我拽起来,那水味道真不怎么样。

多年之后,我有个朋友叫李云,醉酒后在上海的一个洗浴中心不幸溺亡。至今想起,仍令人扼腕叹息。估计不是我小时候那种大澡堂子,不然旁边会有人拉他一把的。我这朋友水性很好的,当年号称鱼都淹死了,他也淹不死。喝酒后,一个人泡澡危险啊。爱尔兰小红莓主唱也这么香消玉殒的。所以,一辈子要找个能共浴的人,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情。一时找不到,就先别洗澡。等着找到了,一起洗。

我还得过一回急性胃炎。好几天发烧呕吐,不能进食。以至于昏迷不醒。我那时,躺在炕上反反复复嘟囔着,抓心挠肝啊,抓心挠肝。我记得当时自己已经产生幻觉了,比方总看到一个点了很多蓝灯泡的大饭店,很多人在那儿吃满汉全席。估计是饿的。偶尔苏醒过来,我问我爸,人去哪儿了?我爸也是连轴转没合眼,啥人?就我一人。我说,大饭店里那么多人都去哪儿了?估计我爸以为我见鬼了,大喝一声,都给我滚蛋!

人在病中,会有一些不同于梦境的幻觉。我爷爷病重的时候,常常指着墙说,上面有很多小人,在搬大白菜。我表哥弥留之际,说有好多人挨挨擦擦的,问他死不死:快点,死不死?旁边看护的姐姐也是大吼,咱不死,等姐拿大棒子㧡他们。

假如人死后还有灵魂,那我死后或许就能看见了。那死还真是一个节日。如果那天到来,我死了,好害怕啊!哇!喜从天降,看见了!这不是西施、貂蝉等四大美人嘛!赶紧求合影,发朋友圈。手机呢?哎呀,手呢?对于这一代人来说,死仅仅意味着永远不能上网而已。除了上网,我们真实地活过吗?

作为死的最好的背景音乐,我希望是巴赫的管风琴音乐,平静、舒缓,朝向过往未来无限地延伸,原谅的同时被原谅,黎明前最深的黑暗降临,无须起身打点行囊,欣然迎接此生最远、最省钱的旅行。不许播放肯尼·基的《回家》,那样我会感到一辈子活成了一家百货大楼,现在关门打烊了。

性呢?那是生而为人的大喜悦。

本来是造物主对繁衍后代者的奖赏,就像我小时候,妈妈给我吃药后,会喂我一勺白糖。然而,我们就想吃白糖,不想吃药。所以,人类发明了安全套等避孕措施,这是可与中国的四大发明并列的人类进步。

我就坐着等待人类的更厉害的发明——人工智能女朋友出现。她要能给我读书,包括《金瓶梅》,能带我走路,不用再麻烦导盲犬熊熊了,当然还有床笫之欢,如果会造精酿啤酒,会烧点小菜,就更好了。她的语音模式,我要台湾女生式的。我很喜欢听台湾女生说不会,从字面上讲,你说谢谢,对方应该说不用或者没关系啥的,可台湾女生爱说不会。虽然从语法上觉得不对劲,但就是好听。一声“不会”,妩媚爽利,勾魂摄魄。我未来的智能女朋友,要天天用台湾腔对我说一百遍“不会”。这个不算啥科技难题吧。让我有好感的女子,首先要说话好听。不是偏得娇滴滴、狐狸精那种。音色并不重要,说话的节奏以及话语间的静默空白,才是魅力所在。其实,唱歌也如此,左小祖咒声音多糙啊,可他的有腔无调混不吝的唱法就是让人着迷。话说回来了,你要敢给我个左小版的智能女友,那我就出家。

由于我是个盲人,等到二十五岁,才第一次尝到床笫之欢。有点晚吧。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不会唱歌,吉他弹的是古典的路子,追了好几个女生,都铩羽而归。人家忧愁地答复我,难以承受这样的重负。我当然很受伤,没有信心了。后来我被逼迫“嗷”的一嗓子可以开口唱歌了。但,毕业了。直等到在北京海淀图书城卖唱,有个听歌的北漂姑娘,跟我回了圆明园,我的暮春才到来。谢谢那位好姑娘,跟我过了一段苦日子。多苦?有一回,我传呼留言给她,啥啥你今天来吧,今天我赚钱了,晚上吃肉。她欢笑着敲着饭盆,一路跑来。1995年冬天,我们在寒冷的圆明园,不是伊甸园,隆重地吃了个冻苹果。好吃吗?不知道,饿得太久了。第二天早晨,她甜蜜地问我,那你什么时候娶我?这话真好听。到现在我还觉得小火盆似的暖和。

不要总是辜负天意。上天赋予你双眼,那就好好地看这个世界的美丽。上天拿走了双眼,留下了耳朵,那就多听好的音乐、海水澎湃、山峰浩荡,甚至可以听寂静,就像静观死亡。

还有那些黑暗里的器官,掖着藏着,不用干吗?留着发霉腐烂吗?我去世界各地,不只是爱逛唱片店、博物馆,也喜欢逛成人用品店。纽约第五大道二十几街,有一家性博物馆;伦敦牛津街上,有个三层楼的性用品商店;京都佛光寺附近,有个性玩具大超市。如果人生没有性欢乐,那我觉得比双目失明更恐怖。

盲人这个群体男女比例失调,可能是因为遗传原因,先天失明的男孩比女孩多。我在沈阳盲童学校上小学的时候,班里十个男生、两个女生,其他班级比例也差不多。所以,很小的时候,盲童学校的男生,就知道将来老婆不好找。像我全盲的,能找个同样全盲的已经很难了,想找个有点视力的半盲的女孩,那简直难上加难,要找个明眼女孩,那就是天方夜谭。

其他身障群体也如此。坐轮椅的、高位截瘫的、智力障碍的,他们的性苦闷怎么解决?很多人就说了,能让你们吃饱饭就可以了,说什么性苦闷?这就不是人话,猪也有交配的需要。台湾有一些专门为身障人做性安慰的爱心志愿者,当然有一套合法的操作程序。北欧一些国家,政府出钱,给重度身体障碍者购买性服务。我觉得这才是拿身障人当人看。

最终结论: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靠谁都不如靠自给。在性方面,这些话也管用。

1988年,我开始了正式的初恋。我跟她一个班,我是跳级上来的,就是说我学习太好了,从初二直接升入高一。她是从一所重点中学转过来的,因为视力下降,普通中学看板书吃力。她说话声音好听,怯怯的,细若游丝,但很坚定。我们是同桌,临床按摩又凑巧被分在一个小组。解释一下,我们高中学的是推拿,推拿手法要互相练习,通常男女生混搭,将来临床工作,男女顾客都会有。所以,先让男女生提前实习一下。我们是抽签决定谁跟谁一组。我就想跟她一起,天遂人愿,结果也是这样。某次,她参加一个唱歌比赛,她唱的是台湾电视剧主题曲《星星知我心》,没比过大嗓门唱《黄土高坡》的。她很难过,我就妙语连珠地劝慰,竟然把她逗笑了。然后,我们开始相爱了。

她属于半盲,能阅读汉字。她为我读了弥尔顿的《失乐园》,由于视力不好,常常是两个大厚眼镜片都快贴在书页上了。想起来,让人心疼。有一次,我们晚上去学校旁的小河沿公园约会,她晚上几乎看不清啥,我们被学校的门房老头跟踪了。我们也就是在黑黢黢的树林里,拥抱了半小时,怀里基本上是对方的羽绒服,身体的轮廓要靠联想了。

第二天,老头把我们的事情上报教导处。可了不得了,班主任、教导处主任轮流找我们谈话。我态度很顽固,后来他们找来了她的父母。她家境很好,爸爸是教授,妈妈是医生。她父母严肃地警告我,必须中断跟她的联系。

后来我们还坚持在一起了一段时间,顶着学校和家庭的压力,学校旁的公园不敢去,就去遥远的北陵。沈阳的冬天,北陵荒凉得全是松柏,还有坟。气温大概在零下二十摄氏度,我们一圈圈地走,真不觉得冷。隔着棉大衣羽绒服拥抱,彼此仿佛抱着两床被子。她过生日的时候,我花了十五元给她买了一条项链,上面挂了一只捧着金牌的熊猫。花光了我平生第一笔稿费,是在《辽宁青年》上发表的一首诗,诗的题目叫《命运和我》。记得她撕开塑料袋,把那条细细的链子抽出来放在我手里,把着我的手给她戴上。到如今都三十多年了,每每回老家,我去北陵,想到的都是陆游那首《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2019年3月写于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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