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口 被政策影响的人口数量
第一节 古代中国究竟有多少人?

不变与万变  作者:葛剑雄

在中国古代不同的历史时期,到底有过多少人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是相当困难的,特别是要精确地回答。因为古代的人口已经成为过去,我们不能像今天这样再做一次人口普查或做一次人口调查。所以,如果古代当时没有做过人口调查,或者做了而没有留下记录,我们今天只能根据已有的史料做出一些估计。有人曾经在历史书上翻到说大禹的时候有多少人,周朝的时候有多少人,还精确到个位数,那我告诉大家,这个数字是完全不可靠的,显然是后人编造的。

大禹的时候这个人口数是怎么来的?要调查。当时有这样的条件吗?而且更主要的是,一直到周朝实行分封制的阶段,最高统治者是没有必要花那么大的精力,去调查统计有多少人的。因为一个个的诸侯国,大国下面的小国,每个国它都是自己在管理,只要按照规定纳贡,贡上来多少东西或者多少人就行了,所以没有必要去调查它们下面具体有多少人。所以包括《周礼》里面讲的“登人”——调查人的制度,大部分都是后人的一种设想,并没有真正实行过。既然当时就没有调查过,我们今天要精确地说出大禹时候有多少人,周朝时有多少人,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些数字大家完全不要去相信。

到了战国后期,因为有些大的诸侯国已经开始设立郡县了,诸侯要知道这些郡县里有多少人,所以已经有一个叫“上计”的制度,每年或者是每三年,当地的地方官就跟诸侯报告这个地方有多少户口,这样应该讲就有一些局部的数据了。

我们知道,要调查人口本身要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调查人口的目的是什么呢?

无非三种,一种就是征兵。征兵的话就要知道有多少男性人口,当兵有一定年龄限制,因此不仅要调查男性的人数,还要调查年龄。还有一种是服劳役,也需要调查有多少人,也有年龄限制,太小了不行,太老了也不行,就有调查人口和岁数的必要。因为服兵役、服劳役的对象基本上是男性,所以女性就没有必要调查。再一种是纳税,就是要调查该纳税的人口。如果女性也要纳税,那么女性人口也有调查的必要了。

所以从秦朝开始就要进行全国性的户口调查,因为普遍实行劳役、兵役制度。汉朝还实行人头税制度,每个人都要交纳“口赋”(口钱),那么不但男性,女性也要被调查了。秦朝统一以后,实行中央集权的制度,朝廷直接统治下面的郡、县,已经有条件通过各个县调查人口,然后各个县把数字汇总起来报到郡,郡再报到朝廷。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户口数字,就是秦始皇的时候形成的。到刘邦攻占咸阳的时候,萧何专门接管了秦朝留下的档案,其中就包括全国的户口数,一个郡、一个县有多少户口都查得到。

为什么讲户口,不直接讲人口?因为当时调查的指标主要是户,劳役、兵役一般就是以户为单位征集的。一户里面有多少口,并不等于我们今天讲的人口,每一个人都要调查到,它的重点显然是跟征兵、跟赋役、跟纳税有关的那些人。譬如老人、小孩,就不一定都调查,或者都要求调查准确。

以后每一个朝代都有这样的户籍,可惜今天有些数据早就不存在了。所以我们现在要讲历朝历代有多少人口,只能根据还保存着的这些户口的数字来推算、估计。

有几个阶段,户口数是比较接近实际人口数的。

比如西汉时,国家既有劳役、兵役,又征收人头税。因为征人头税的对象是七岁以上的男女人口,为了保证不漏征,对这些人口都要认真调查。汉武帝时把起征年龄提前到三岁,调查对象几乎覆盖全部人口了。所以西汉期间的户口数与实际人口数非常接近。

要了解中国历史上某一阶段的人口数据,还有一个条件,这个阶段的行政效率要比较高。如果行政效率不高,很多调查进行不了,或者地方敷衍塞责,甚至在数字上胡编乱造,即使调查的范围包括全部人口,结果也不可靠。西汉时期的行政效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高的,符合这个条件。又如明朝初年,朱元璋曾经出动军队,到地方上去查户口,规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而且做了详细的登记,以后又规定每十年要编修一次户籍。特别是在他在位时期的这一两次调查,规定非常仔细,他实行严刑峻法,官员们都不敢怠惰,更不敢违法。有这样高的行政效率,这一阶段调查的户口数基本上覆盖了全部人口。但在朱元璋以后就做不到了。

另外一个条件是这些数据被保留下来了。像秦朝的户籍数字只留下个别县的,用处有限,更无法了解全貌。非常幸运的是,西汉末年的数字,全国总数、郡级单位的户数及口数,还有个别县级单位的数字都被保留下来了。

户口数比较接近实际人口数的另一个阶段就是清朝。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康熙皇帝宣布实行一项政策——“盛世添丁,永不加赋”,就是说现在到了太平盛世,朝廷对此后新增加的人口,只统计数字,永远不增加赋税。本来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隐瞒户口、少报人口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少交赋税。现在赋税与新增人口脱钩了,还有必要隐瞒吗?当然,官员、百姓不会马上相信这样的政策,特别是会怀疑政策能不能落实,所以还会或多或少地隐瞒,但毕竟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到了雍正年间,又实行“摊丁入地”,又称“摊丁入亩”。本来百姓要交两种税,一种是人头税,主要依据是户口登记,征收对象是“丁”(理论上是成年男子);另一种是地税,征收对象是土地的主人,依据的是地亩数量。“摊丁入地”就是把人头税统统分摊到土地上,总量不变,征收对象是土地的主人。当时有个说法,“天下有逃丁,无逃地”。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人口数容易隐瞒,土地隐瞒不了。今后只征地税了,再漏报、隐瞒人口就没有必要,口的数字与赋税数额已经完全脱钩了。到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朝廷对调查户口的方法进行了整顿,还通过保甲制度加强复核,从乾隆四十一年开始,户口数字比较接近或基本上就等于人口数字。

所以我们看有关户口的史料,不要只看字面上用的什么“丁”啊,“口”啊,要弄明白这些单位到底是什么意思?大多数情况并不等于一个人,或者一个符合服役或征税年龄的人,而只是一个额度,就是应征服役或纳税的单位,实际相当于多少两银子、多少个钱、多少斤粮食、多少两丝。

根据这些规律,再结合历代留下来的户口数字,可以归纳出几个比较可靠、多数学者能接受的数字,作为前后推算估计的基础。

第一个节点就是西汉末年,公元初,在汉朝统治的范围内,大概有六千万人口。还有汉朝没有统治到的,如蒙古高原、青藏高原、东北这些地方,但是这些地方当时人口非常稀少,蒙古高原充其量不过几十万人,基本上可以忽略。可以讲,公元初的中国大概有六千余万人。

有了这个数字,我们往上面推,估计秦汉之际,秦朝灭亡西汉刚建立的时候,至少有一千五百万人。再往上推算,战国末、秦朝初估计有三四千万人。

第二个重要节点是唐朝,唐朝安史之乱前的“大唐盛世”。这段时间户口隐漏比较严重,统计到的户口数偏低。专家一般估计,盛唐的人口高峰大概是七千万到八千万之间,不会超过八千万。

第三个节点是宋朝。现在估计到十二世纪初的北宋末年,宋朝人口应该已经达到一亿,13世纪前期宋、金合计人口达到一点二亿。

第四个节点是明朝。明朝初年到永乐年间,应该有七千万人口,发展到17世纪初,明朝的人口已经达到两亿。

最后一个重要的节点,是太平天国战争前,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是中国古代的人口顶峰,四点三亿。这四点三亿也没有包括一些边疆地区,但是这些地区的人口加在一起不过一两百万,所以不影响这个数字大致的准确性。

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清朝要筹办立宪,准备选举,选举涉及人口调查,所以准备花六年时间进行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口普查,要求调查到每一个人,而且在不少地方采取逐户登记的办法。如果这次调查完全进行了,可以产生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全国人口统计数。可惜一方面有些地方还刚刚建立警察系统,调查的技术、人力、物力都很缺乏;另一方面调查还没有进行完清朝就亡了,民国政府并没有继续进行。但无论如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人口普查。

民国年间,专家学者对这次调查中大部分省区已经完成的调查资料加以整理,估计1911年清朝的全国人口总数大约是四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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