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节 为何宋朝的户口资料里平均每户不到三个人?不变与万变 作者:葛剑雄 |
||||
看宋朝的户口资料,可以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无论是南宋、北宋的户口数字,每户家庭的平均口数低得出奇。低到什么程度呢?只有两个多一点。比如最高的是北宋天圣元年(公元1023年),每户平均口数也只有二点五七。而最低的是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竟然只有一点四二,也就是说每户平均一个半人都不到。这怎么可能呢?不要说当时根本还没有计划生育,或者是限制人口增长的概念,就是在严格实行“一胎化”的情况下,如果说夫妻两个加上一个孩子,那也有三个。如果每户平均只有不到一点五个,那就还凑不齐一对夫妻,这能称其为“户”吗?何况这还是个全国平均数! 宋代到底每一户应该有多少人呢?我们在宋朝史料里发现还有其他记录。这说明两个多一点的平均数其实不是全部人口,而是每个家庭中承担赋役、纳税的人口。举例说,一个五六口的家庭,除了老人、小孩、妇女,有时候可能还有残疾人,够得上承担赋役条件的成年男子大概不过两三口。而且就全国而言,还有大批官僚家庭和投靠他们的人口享有免役特权,他们当然就没有被计算在赋役人口里。还有不少贫民为了逃避赋役,寻求庇护或者外出流亡,也没有被登记在正常的户籍中。所以平均每户的“口”只有不到三个,那是比较平常的,但是如果低于两个,证明逃避赋税的比例已经相当高了。 在宋朝的史料中也可以看到一些不同的数字,每户“口”的平均数都在五上下。如一种很重要的史料——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里面记载鄂州(冶所在今湖北武汉)每户平均四点七三口。在罗愿的《新安(歙州)志》里记载城内每户平均五点三五口,但城外每户平均五点零五口,都比五口还多一点。 在其他的一些史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少数州的每户平均口数在四至六之间。又比如朱熹当地方官时,他在为地方申请救济的公文里提到,当地每户的人口都是五口上下。 可见宋朝存在着不止一套的户口统计数据,我们今天在《宋史》等官方史书中看到的全国性的统计数据,恰恰是赋税人口,或者叫赋役人口,也就是全部人口中承担赋役的那一部分。因为这个数字对国家来讲是最重要的,所以这一套不同年份上报的数字是最完整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如申请救济抚恤、编练民兵等,就必须完整地调查统计男女老幼每一个人。但这并非国家经常性的或全国性的需要,所以没有必要花人力物力做经常性、普遍性的整理申报,也没有载入史册。根据这些数字分析下来,再结合相关方面的研究,可以肯定宋朝的人口结构也应该是“五口之家”——每一户五口上下。 还有一项数据也可以作为参考。金朝的户籍统计是包括全部人口的,根据它历年的统计数,原北宋疆域内的人口每户平均口数都在六以上。而金朝的每户人口中还包括一些家庭以外的成员如奴仆、雇工等,实际家庭人口数也应该是五口上下。 从这样的事实出发,我们根据宋朝留下来的户口数中的户数来推算。北宋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有两千零八十八万二千二百五十八户,四千六百七十三万四千七百八十四口,平均每户二点二四口;如果以每户五口计,那么实际人口数已经超过一亿了。 明朝和清朝前期的户口统计数都有类似情况。明朝初期以后,朝廷对统计户口的关注点从实际人口数转移到了与赋税直接挂钩的“额”,即每一个户口调查单位“里”所必须承担的赋税额度,要求“务求不亏原额”——新一次调查的结果,务必不能使各个单位承担赋税的额度比上一次调查的额度低。所以就出现了官方统计到的每户平均口数越来越低的不正常现象。其实根据人口史、社会史、人类学等多学科研究的结果,从汉朝到清朝,一个家庭的平均人口一直是在五口上下。出现户均人口低于五,或者特别低的情况,都是统计指标与赋税制度挂钩的结果。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长期有这样一种错觉,好像中国古代的家庭孩子很多,有人甚至认为中国没有实行计划生育以前,多子多福现象很普遍。其实这完全是一个误解。 为什么说是误解呢?首先需要区别清楚,户籍制度下的“户”是指按照当时的制度登记人口的基本单位,而现代人口学讲的“户”是指“核心家庭”。什么是核心家庭?就是一对夫妻加上他们未成年的孩子。其他类型的家庭,如由几个核心家庭或者一个核心家庭加上其他人口组成的家族称为“复合家庭”。比如,一对夫妻是与老人在一起生活的,那么除了一对夫妻加上他们未成年的孩子以外,还要加上一两位老人,当然比核心家庭的人口就要多了。古代有些聚族而居或者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好几个核心家庭生活在一起的“户”,比如一对老人下面有三对小夫妻,小夫妻下面还有他们未成年的孩子,这个“户”的人口当然比核心家庭要多很多。这样的复合家庭给人的感觉好像都是子孙繁衍,人丁兴旺,如果分解为核心家庭的话,就是另一种感觉。 我们看小说《红楼梦》里,又是荣国府,又是宁国府,加上寄居的亲戚,有不少公子、小姐。如果分解到核心家庭的话,不仅每户人口不多,有的还称得上计划生育的模范家族。比如林黛玉,家里面就她一个女儿,父母在时也是三口之家,父母死后就成了一口,等她死了这一户就绝了。又比如贾政,虽然有五个孩子,但是由一妻一妾生的,王夫人生了贾珠、贾元春和贾宝玉。但贾珠死得早,只留下妻子李纨和儿子贾兰。贾珠这个核心家庭曾经是三口之家,他死后就成了两口。贾政的妾赵姨娘生了贾探春和贾环。宁国府的贾赦,邢夫人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贾琏,而不知名的小妾给他生了一个比贾琏小二十来岁的贾琮。对照学者研究清朝家庭人口的成果,《红楼梦》里的情况符合实际。 再有一点,古代大家庭都实行大排行,一个复合家庭里同一辈的,特别是同一辈的男性,往往就从第一个最长的排起,一直排到最后一个。所以我们在唐诗里看到有“元十八”,就是姓元的家里的第十八个男孩;还有“李二十”,就是姓李的家庭里的第二十个男孩。这并不是元氏夫妇或李氏夫妇生了那么多男孩,而是这两个家族中多对夫妇生育的结果。比如说上面祖父、祖母下面有五个男子,他们组成了五个核心家庭,总共生了十八个男孩,这个大排行就可以从老大排到十八。如果一个曾祖父、高祖父繁衍的后代都生活在一起,用大排行,那么到第四代、第五代排到二三十就不稀罕了。分解到一个个核心家庭,每一个核心家庭的男孩不一定多,有的核心家庭甚至没有孩子。 第三种情况,的确是有一些特殊的现象。比如好多皇帝有几十个儿子,还有几十个女儿。但与皇帝占有的女性相比,平均每个女性的生育率极低,绝大多数是零。皇帝一般有几十位后妃、数千名宫女,历史上占有的最多的有两万多名宫女。其中有机会与皇帝过性生活的人只是个零头,这么多女性的生育能力都浪费了,同时却造成社会上很多人终身结不了婚。即使这样,皇帝中还有不少人没有孩子,或者未成年就死了。历史上也记载了一些宗室、贵族、高官、富人,甚至平民生了很多孩子的例子,但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是非常之低的,完全缺乏代表性。小说、戏曲里那些子孙满堂的情节,往往是编造的,不足为据。 从人口发展的规律来看,在古代比较低的生产力条件下,公共医药卫生条件落后,普遍是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孕妇和婴幼儿死亡率高,杀婴现象严重。一部分人口因经济原因或男女性别比不平衡,终身无法结婚,造成人口有偶率低。由于人均寿命短,一些人未到婚龄或未到育龄就已死亡。天灾人祸、严刑峻法,造成大量非正常死亡人口。种种因素综合下来,中国历史上正常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大概在千分之七左右,一般不会超过千分之十。这就决定了实际的家庭规模维持在五口上下,而其中还包括了一部分复合型的家庭。 |
||||
上一章:第二节 | 下一章:第四节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