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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拉维恩台路较高一侧的树木在雨后亮出油光光的绿叶。屋后凉爽的阳光下,我能看见这座山的陡坡和凶手在黑暗中开了三枪后逃跑所走的台阶。底下的街道旁有两幢屋子。他们可能听见了枪声,也可能没听见。

盖格家和这一整个街区都毫无动静。四方形的树篱绿油油的,看上去分外静谧,屋顶上的木瓦依然湿乎乎的。我慢慢驾车开过,琢磨着一个问题。昨晚我没去看车库。发现盖格的尸体不翼而飞之后,我并不真的想找到它。要是找到了,我就会被迫采取行动。但另一方面,把尸体拖进车库,搬上盖格的车,然后开车去洛杉矶附近那一百来个荒凉山谷,如此处理他的尸体,几天甚至几个星期都会平安无事。想这么做有两个条件:一把他的车钥匙,两名同伙。从这儿入手,侦查范围就会缩小很多,尤其是事情发生时盖格的那串钥匙已经在我身上了。

我没捞到机会看一眼车库。车库门紧闭,还挂着一把挂锁,我开到与它平行的地方时,树篱背后有东西动了动。一个女人从迷宫里走出来,她穿绿白格的外衣,小纽扣似的帽子盖在柔软的金发上,她站在那儿,两眼圆睁瞪着我的车,像是没听见我开车上坡。然后她立刻转过身,躲到了我的视线之外。不用说,这个女人当然是卡门·斯特恩伍德。

我向北开了一段停车,然后走回去。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做似乎过于招摇,很危险。我穿过树篱向里走。她赫然站在那儿,默不作声地靠着上锁的前门。一只手缓缓抬起来伸向牙齿,牙齿咬住形状奇怪的大拇指。她的眼睛底下有紫瘢,神经紧张害得她脸色苍白。

她朝我露出半个微笑。她说:“哈啰。”声音尖细。“什——什么——?”尾音拖得很长,她继续啃大拇指。

“记得我吗?”我说,“狗窝·莱利,长得太高的男人。记得吗?”

她点点头,抽筋般的笑容飞快地从她脸上掠过。

“咱们进去,”我说,“我有钥匙。好不好?”

“什——什么——?”

我把她推到一旁,掏出钥匙插进锁眼,打开门锁,然后把她推进门。我关好门,站在那儿使劲闻。阳光下,这地方太难看了。墙上的中式破烂,地毯,花哨的台灯,柚木家具,俗气而闹腾的配色,图腾柱,装着乙醚和鸦片酊的大肚瓶——白天的这一切透着鬼祟和下作,就像基佬的派对。

姑娘和我站在那儿对视。她企图在脸上挤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但脸上肌肉太累了,懒得配合,因此一点一点甩掉表情。笑容被冲刷干净,就像沙滩上的波浪,她呆滞而愚钝的无神双眼底下,苍白的皮肤显出粗糙的颗粒质感。发白的舌头舔着嘴角。一个宠坏了的漂亮姑娘,不怎么聪明,出了很大、非常大的岔子,却没有人来拉她一把。有钱人都该下地狱。他们让我恶心。一根香烟在我的手指间翻翻转转,我扫开几本碍事的书,在黑色写字台的一头坐下。我点燃香烟,吐出一口烟,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大拇指和牙齿的把戏。卡门站在我面前,就像进了校长办公室的坏女孩。

“你在这儿干什么?”最后我问她。

她揪着外衣的布料,没有回答我。

“昨晚的事情你记得多少?”

这次她回答了——眼睛深处泛起一丝狡猾的闪光。“记得什么?昨晚我生病了,待在家里。”她的声音是那种沙哑的谨慎喉音,好不容易才传进我的耳朵。

“在个屁的家。”

她的眼珠飞快地转上又转下。

“你回家之前,”我说,“我送你回家之前。你就在这儿。那把椅子上——”我指着那把椅子——“垫着那块橙色的披巾。你记得很清楚。”

绯红的颜色慢慢爬上她的脖子。挺有看头的。她居然会脸红。凝滞的灰色虹膜底下出现了一抹白色。她使劲啃大拇指。

“你——那个人是你?”她轻声说。

“是我。你还记得多少?”

她含混地说:“你是警察?”

“不。我是你父亲的朋友。”

“你不是警察?”

“不是。”

她吐出一小口气:“你——你想问什么?”

“是谁杀了他?”

她的肩膀一抖,但脸上毫无变化:“还有谁——知道?”

“盖格的事?我不清楚。警察不知道,否则他们就在这儿扎营了。乔·布罗迪也许知道。”

我这是蒙着眼睛乱捅一刀,她却惊叫了起来:“乔·布罗迪!

他!”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我抽我的烟,她咬她的大拇指。

“老天在上,别自作聪明了,”我催促她,“这会儿需要一点最传统的直截了当。是布罗迪杀了他吗?”

“杀了谁?”

“唉,天哪。”我说。

她像是受了伤害,下巴耷拉下去了一英寸。“对,”她严肃地说,“是乔干的。”

“为什么?”

“我不知道。”她摇头,想说服自己她确实不知道。

“最近见他见得多吗?”

她的双手落下去,小小的指节全攥成了白色:“就一两次吧。我恨他。”

“所以你知道他住在哪儿。”

“知道。”

“你已经不喜欢他了?”

“我恨他!”

“那你会很高兴见到他倒霉喽?”

又是一小阵茫然。我逼她逼得太紧了。但你很难不这么做。“你愿意告诉警方,人是乔·布罗迪杀的吗?”我试探道。

突如其来的惊恐点燃了她的整张脸。“当然了,前提是我能把裸体照片的枝节按下去。”为了安慰她,我连忙补充了一句。

她咯咯笑。我不由得感到厌恶。假如她尖叫、号啕,甚至一头栽倒昏过去,我都能够接受。但她只是咯咯笑。她忽然觉得非常有趣。她打扮成伊西斯[古埃及宗教的一位女神,其名字的含意是“王座”,其头饰是一个宝座。——编者注]被人拍了照片,有人偷走照片,有人在她面前做掉盖格,她醉得比一整场的退伍军人联欢会都厉害,而这一切忽然变成了异常可笑的一个大乐子。于是她咯咯笑。非常可爱。笑声越来越响,在房间的角落之间回荡,就像在护墙板背后乱窜的耗子。她开始歇斯底里。我从写字台上下来,走到她面前,拍打她的脸蛋。

“就和昨晚一样,”我说,“咱们正好凑成一对活宝。莱利和斯特恩伍德,两个捧哏的,在找一位逗哏的。”

笑声陡然中止,但她和昨晚一样不在乎我扇她耳光。也许她的男朋友到最后都会扇她耳光,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我能理解他们这么做。我坐回写字台上。

“你不叫莱利,”她正色道,“你叫菲利普·马洛。你是私家侦探。薇薇[薇薇安的昵称。——编者注]告诉我的。她给我看了你的名片。”她揉着被我扇过的面颊。她对我微笑,仿佛我这人很好相处。

“嗯,看来你记得嘛,”我说,“你回来找那张照片,结果进不了大门。对不对?”

她的下巴垂下去又抬起来。她忙着雕刻脸上的笑容。我感受到了她的秋波。我正在被她牵引。再过一分钟我就要欢呼万岁,求她和我一起去犹马了。

“照片不见了,”我说,“昨晚带你回家前我就找过。多半是布罗迪拿走的。布罗迪的事你没骗我吗?”

她认真地摇摇头。

“事情很简单,”我说,“你连想都不要再想了。别告诉任何人你来过这儿,不管是昨晚还是今天。甚至别告诉薇薇安。彻底忘记你来过。剩下的交给莱利。”

“你不叫——”她说了三个字就停下,然后起劲地点头,天晓得是赞同我的话还是她刚想到了什么念头。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几乎完全变成黑色,和自助食堂托盘上的珐琅一样浅。“我得回家了。”她说,语气就像我们一直在喝茶。

“当然。”

我没有动弹。她又给我一个可爱的眼神,然后走向前门。她刚抓住门把手,我们就听见一辆车开近的声音。她望向我,眼睛里有疑问。我耸耸肩。车停下了,就停在这幢屋子的门前。恐惧扭曲了她的面容。门外传来脚步声,然后门铃响了。卡门扭头看我,攥紧了门把手,吓得都快神志不清了。门铃响了又响。过了一阵不响了。一把钥匙插进锁眼转动,卡门从门口跳开,愣在旁边不知如何是好。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轻快地走进来,忽然站住不动,默默地盯着我们,泰然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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