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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把钱给我。”

灰色普利茅斯引擎的突突声被她的声音盖过,噼噼啪啪的雨点声又盖过她的声音。布洛克百货绿色塔楼的紫色灯光高高在上,静谧而孤独,超越了这个湿漉漉的黑暗城市。她戴着黑手套的手伸出来,我把钞票放上去。她俯身,借着仪表盘的灯光数钱。提包咔嗒一声打开,咔嗒一声关上。她让筋疲力尽的一口气死在嘴唇上。她凑近我。

“我要走了,铜纽扣。我这就走。钱是我的路费,老天做证,我有多么需要它。哈利出什么事了?”

“我说过他跑了。卡尼诺不知怎的听说了他。忘记哈利吧。钱我给你了,我要我的消息。”

“我这就告诉你。上上个星期天,乔和我开车在山麓大道上兜风。时间不早了,路灯亮起来,街上和平时一样全是车。我们经过一辆棕色小轿车,我看见了开车的姑娘。她旁边有个男人,深肤色,矮个子。姑娘的头发是金色的。我见过她。她是艾迪·玛斯的老婆。男人是卡尼诺。这两个人都是你见过就不可能忘记的。乔在前面跟踪那辆小轿车。他很擅长这种事。卡尼诺,看门狗,带她出来放风。雷阿利托东边一英里左右有条路拐向山麓地带。路南边是橘子园,北边光秃秃的,就像地狱的后院,山脚下有个氰化物工厂,为熏蒸杀虫生产那东西。公路边有个小店,经营修车和喷漆,老板叫亚特·哈克。多半是收赃车的窝点。车铺背后是一幢木梁屋子,屋子背后就只有山脚、光秃秃的乱石地和两英里外的氰化物工厂了。她就藏在这个地方。他们拐下这条路,乔到前面掉头回来,我们看着那辆车开到木梁屋子附近拐出去。我们坐在路边,隔着来往的车辆看那儿。一直没人出来。天黑以后,乔偷偷摸过去看了一眼。他说屋里有灯光,开着收音机,门前只停着一辆车,就是那辆棕色小轿车。于是我们就走了。”

她停下来,我听着威尔夏大道上唰唰的车胎声。我说:“那以后他们有可能换过地方了,但你能拿来卖钱的也就这么多——这就是你能拿来卖钱的消息。你确定你认出她了?”

“只要你见过她一次,下次见到就绝对不可能认错。再见了铜纽扣,祝我运气好。我混得太惨了。”

“惨个屁。”我说,过街走向我的车。

灰色普利茅斯向前开动,加快速度,猛冲拐弯,转上日落大道。引擎声消失了,金发女郎艾格尼丝就这样把自己永远从世界上抹掉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三个男人死了,盖格、布罗迪和哈利·琼斯,女人在雨中开车远去,包里装着我的两百块,没留下任何踪迹。我踩下油门,去市中心吃饭。我吃了一顿好的,雨里开四十英里是个苦差事,何况我还希望能开回来呢。

我向北过河,开进帕萨迪纳,穿过帕萨迪纳,几乎立刻开进了橘树林子。倾盆大雨在车头灯下仿佛坚实的白色水幕。雨刷几乎来不及把挡风玻璃刮得能让我看清前路。但即便是浸透雨水的黑暗也遮不住树林那毫无瑕疵的线条,它们向后滚滚而去,落入黑夜,仿佛无穷无尽的辐条。

来往车辆发出激烈的嘶嘶声,掀起肮脏的泥浆浪头。公路急转穿过一个小镇,镇上全是屠宰加工厂和货棚,铁路支线穿插其间。向南走,果树林逐渐变得稀疏,最终完全消失,公路向上爬坡,气温转凉;向北看,蹲伏的黑色山丘越来越近,冷风顺着侧面山坡向下疾吹。过了一会儿,黑乎乎的半空中隐约现出两团黄色的钠灯灯光,中间的霓虹灯牌子说:“欢迎来到雷阿利托。”

宽阔的主街两旁,远远地排列着木梁房屋,随后忽然冒出来一坨店铺,药店的毛玻璃里亮着灯,轿车像一窝苍蝇似的堵在电影院门口,路口的银行黑着灯,外墙上的时钟突出来悬在人行道上方,一群人站在雨里看橱窗,就好像那儿有什么表演似的。我继续向前开。旷野再次包围了我。

从头到尾都是命运在导演。开出雷阿利托刚刚一英里,公路有个转弯,大雨捉弄了我,我靠得离路肩太近。右前胎突然爆了,发出尖厉的嘶嘶声。我还没来得及停车,右后胎也步了它的后尘。我急刹车停下,半个车身在路面上,另外半个骑上了路肩,我下车,拿着手电筒东照西照。轮胎瘪了两个,我只有一条备胎。镀锌大头钉扁平的屁股在前胎上瞪着我。

路边洒满了这种东西。有人扫开了它们,但扫得不够远。

我关掉手电筒,站在那儿呼吸雨水,我顺着一条岔路向前看,见到了黄色的灯光。灯光似乎是从天窗里透出来的。天窗有可能属于一家修车铺,这家修车铺的老板有可能是亚特·哈克,它隔壁有可能是一幢木梁屋子。我缩起脖子,下巴收在衣领里,走向那团亮光,想了想又回来,解下拴在转向柱上的执照夹塞进口袋。我钻到方向盘底下。坐在驾驶座上的时候,我右腿位置底下有个暗箱,用一块加重的盖子挡住。暗箱里有两把枪。一把来自艾迪·玛斯的马仔兰尼,另一把是我的。我拿上兰尼的枪。它见过的世面肯定比我那把多。我把它枪口朝下插进内袋,顺着岔路向前走。

修车铺离公路大约有一百码。正对公路的是一面空荡荡的侧墙。我用手电筒飞快地照了照。“亚特·哈克——汽车修理和喷漆。”我吃吃笑,此时哈利·琼斯的面容浮现在我眼前,我又笑不出来了。修车铺的双开门关着,但底下有亮光,两扇门之间的缝隙里也有。我继续向前走。那幢木梁屋子就在旁边,两扇前窗亮着灯,拉着窗帘。屋子离路边很远,在一丛稀稀拉拉的树木背后。门前的砾石车道上停着一辆车。光线昏暗,看不清楚,但估计是一辆棕色小轿车,估计属于卡尼诺先生。轿车静静地蹲伏在狭窄的木门廊前。

他大概偶尔会带她出门放放风,坐在她身旁,枪说不定就拿在手上。拉斯蒂·雷根应该娶的女人,艾迪·玛斯娶了却留不住的女人,根本没有和雷根私奔的女人。干得漂亮,卡尼诺先生。

我艰难地走回修车铺,用手电筒的柄砸木门。随之而来的是片刻死寂,沉重得就像一声闷雷。屋里的灯灭了。我站着那儿咧嘴笑,舔掉嘴唇上的雨水。我打开手电筒,照着两扇门的正中间。我朝白色的光圈咧开嘴。我要找的正是这儿。

门里有个声音开口了,一个粗暴的声音:“干什么?”

“开门。我在公路上爆了两个轮胎,但只有一条备胎。我需要帮助。”

“抱歉,先生。我们打烊了。往西一英里就是雷阿利托。还是去那儿试试吧。”

我可不喜欢这样。我使劲踹门。我踹了一脚又一脚。另一个声音开了腔,低沉的喉音,就像一台小型发动机在一堵墙背后运转。我喜欢这个声音。它说:“来了个机灵鬼是吧?亚特,给他开门。”

门闩吱嘎一声拉开,一扇门向内打开。我的手电筒短暂地照亮了一张瘦骨嶙峋的脸。紧接着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砸下来,打掉了我的手电筒。一把枪指着我。我弯下腰,捡起在湿漉漉的地上发光的手电筒。

粗暴的声音说:“关了那鬼东西,老弟。人就这么挨揍的。”

我关掉手电筒,直起腰。修车铺里的灯亮了,勾勒出一个穿工作服的瘦高身影。他从打开的门口退开,枪口始终对着我。

“进来,陌生人,关上门。咱们看看该怎么办。”

我走进去,关上背后的门。我望着瘦子,不看工作台旁那个沉默的朦胧人影。修车铺里弥漫着硝基漆加热的气味,甜腻而险恶。

“你忘带脑子了?”瘦子斥责我,“雷阿利托今天中午有人抢了银行。”

“对不住,”我说,想起顶着雨往银行里看的那些人,“不是我抢的。我是外地来的陌生人。”

“反正出事了,”他冷着脸说,“据说是几个小流氓做的,被警察堵在了这附近的山里。”

“今晚太适合躲藏了,”我说,“我猜大头钉也是他们扔的。结果有几个被我压上了。我觉得你正好需要有人照顾生意。”

“你那张嘴从没被人扇过是吧?”瘦子没好气地问我。

“没被你这个体格的人扇过。”

阴影里的喉音说:“别吓唬人,亚特。人家遇上事了。你是开修车铺的,对吧?”

“多谢。”我说,但依然不看他。

“行啊,行啊。”穿工作服的男人嘟囔道。他把枪塞进一个有翻盖的口袋,抬起手咬住指节,闷闷不乐地打量我。硝基漆的气味和乙醚一样让人恶心。角落里的一盏吊灯下有一辆看上去很新的大轿车,一把喷漆枪搁在保险杠上。

这会儿我终于望向了工作台旁的男人。他个子不高,身材厚实,肩膀粗壮。他冷酷的脸上有一双冷酷的黑眼睛。他穿系腰带的棕色山羊皮雨衣,上面沾满了雨点。他棕色的帽子时髦地歪戴着。他背靠工作台站在那儿打量我,不慌不忙,毫无兴趣,就好像他在看的是一扇冻肉。人们在他眼中说不定无非如此。

他的黑眼珠慢吞吞地上下扫动,然后挨个儿查看他的指甲,他抬起手指对着光,仔仔细细地端详,就像好莱坞教人们做的那样。他叼着香烟说话。

“爆了两个轮胎?真倒霉。还以为大头钉已经扫干净了呢。”

“我拐弯的时候稍微有点打滑。”

“你说你在镇上是陌生人?”

“路上经过。要去洛杉矶。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这种天气感觉更远。陌生人,你打哪儿来?”

“圣罗莎。”

“很远哪。塔霍湖和孤松镇?”

“没塔霍湖那么远。雷诺和卡森市。”

“还是很远。”转瞬即逝的笑容让他的嘴唇弯了弯。

“犯法吗?”我问他。

“什么?不,当然不。你大概觉得我们爱管闲事吧。都怪镇上的那起抢劫案。亚特,拿上千斤顶,去给他拆轮胎。”

“我忙着呢,”瘦子吼道,“我有事要做。我的喷漆活儿还没完呢。再说外面在下雨,你肯定也看见了。”

棕色衣服的男人愉快地说:“空气太潮湿,亚特,不适合喷漆。快去吧。”

我说:“右边的前胎和后胎。要是你太忙,其中一个换备胎好了。”

“亚特,带上两个千斤顶。”棕色衣服的男人说。

“喂,我说——”亚特开始咆哮。

棕色衣服的男人动了动眼珠,用柔和而平静的眼神盯着亚特,然后近乎于羞涩地垂下视线。他没有开口。亚特浑身一抖,像是被狂风迎面撞上。他跺着脚走到墙角,在工作服外面套了件橡胶雨衣,戴上雨帽。他抓起套筒扳手和手提式千斤顶,推着带轮子的大千斤顶走向门口。

他一言不发地出去,留下门敞开着。大雨倾泻而入。棕色衣服的男人踱过去关好门,踱回工作台旁,把屁股不偏不倚放回原处。此刻我可以制服他。店堂里只有我和他。他不知道我是谁。他满不在乎地望向我,把烟头扔在水泥地上,看也不看地抬脚碾灭。

“我打赌你需要喝一杯,”他说,“身体里也加点水,内外就平衡了。”他从背后的工作台上拿起酒瓶放在台沿上,又拿起两个酒杯放在旁边。他结结实实斟了满满两杯,拿起一杯递给我。

我像木偶似的上前,接过酒杯。我脸上还有雨水留下的冰冷记忆。油漆加热的气味给修车铺里的憋闷空气下了毒。

“那个亚特啊,”棕色衣服的男人说,“和所有机修工一个德性。总在忙活他上星期就该做完的事情。你来出公差?”

我轻轻闻了一下那杯酒。味道正常。我看着他喝了些下去,这才尝了一口。我让酒在舌头上滚了几圈。里面没有氰化物。我喝掉那一小杯酒,把杯子放在他身旁,转身走开。

“一部分是。”我说。我走向漆喷了一半的轿车,它的保险杠上放着一把金属壳大喷漆枪。雨点猛烈地敲打修车铺的平屋顶。亚特正在雨里骂骂咧咧地干活儿。

棕色衣服的男人看着那辆大轿车。“刚开始只是修个仪表盘,”他漫不经心地说,喝了酒的喉音显得愈加柔和,“但车主有钱,他的司机需要捞点外快。你明白这个营生。”

我说:“还有个更古老的营生。”我的嘴唇有点干。我不想说话。我点了支烟。我想修好我的轮胎。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踮着脚尖溜过去。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我是两个偶然遇见的陌生人,隔着一个名叫哈利·琼斯的矮子死人彼此对视。只是棕色衣服的男人还不知道。

外面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门被一把推开了。灯光落在铅笔一般的雨丝上,把它们变成了一根根银线。亚特冷着脸把两个泥泞的瘪轮胎滚进来,抬脚踹上门,松手让一个轮胎翻倒在地。他恶狠狠地看着我。

“你可真会找支千斤顶的地方。”他咆哮道。

棕色衣服的男人哈哈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镍币,在掌心里抛上抛下。

“别发牢骚了,”他干巴巴地说,“给他补上吧。”

“我不是正在补吗?”

“哎呀,那就别哼哼唧唧得像唱歌了。”

“呸!”亚特脱掉橡胶雨衣和雨帽,随手扔到一旁。他把一个轮胎搬到支架上,凶恶地卸掉轮毂盖。他扒出内胎,飞快地用胶补好。他吊着脸走到我身旁的墙根,抓起气泵软管给内胎打气,内胎鼓起来以后,他松开手,任凭管嘴甩在石灰刷白的墙上。

我站在那儿看那卷裹紧的硬币在卡尼诺手上跳舞。绷紧肌肉的那一刻已经过去。我扭头望着瘦削的机修工在我身旁把充好气的内胎向上一抛,然后张开双臂接住,两只手各抓住内胎的一侧。他愁眉苦脸地扫视内胎,望向角落里装满脏水的镀锌铁桶,嘴里嘟嘟囔囔。

他们配合得堪称天衣无缝。我没看见任何信号,任何有深意的眼神,任何或许有特殊含义的手势。瘦子举起充好气的内胎,眼睛盯着它。他转过半个身子,闪电般地迈出一步,把内胎扣在我的脑袋和肩膀上,给我下了个完美的紧箍咒。

他在背后跳起来,使劲按住内胎。他的全身重量压在我的胸口,卡紧我的两条上臂。我的手能动,但够不到口袋里的枪。

棕色衣服的男人几乎跳着舞蹿向我。他握紧那一卷镍币。他来到我身旁,悄无声息,面无表情。我向前俯身,企图掀翻亚特。

拳头攥着沉甸甸的一卷硬币,穿过我张开的双手打进来,轻松得就像石块穿过尘雾。我有一瞬间丧失了反应能力,光线舞动,眼前的世界尽管依然存在,但失去了焦点。他又给我来了一下。我的脑袋里没了知觉。耀眼的光线变得更加强烈。什么都不存在了,只剩下剧痛和白光。然后黑暗降临,其中有些红色的东西在蠕动,就像显微镜下的细菌。再后来,耀眼的和蠕动的东西都不见了,只有黑暗和空虚和一股风飕飕吹来和巨树般的颓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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