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都一饷——县城叛逆

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  作者:詹青云

对于十二岁离开厂矿的我而言,距此不过二十分钟车程的小县城,就是全然陌生的,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大世界。

人生中有好几次,我会突然间感到,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打开了。有的大门是精神世界的,比如第一次读到《再别康桥》,第一次读阿加莎、金庸、泰戈尔和福柯,都是令人恍恍惚惚、韵味无穷的新世界。所以,第一次走进大学的钱穆图书馆,我就有一种无数个新世界正等着我去打开的狂喜。这些年逛书店、图书馆,渐渐知道人生匆忙庸碌,真正能读的、能懂的有限,对世界已经有了许多成见,这种打开精神世界新大门的狂喜慢慢变得很难得了。还有一些大门是地理意义上的,将要出发去美国读法学院的时候,我明明拿到通知书,得偿所愿,有一阵子却突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在那边几乎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好朋友突然很有仪式感地对我说:“可是一个新世界在等你啊。”

不过,后来这些看上去更大的新世界对我造成的冲击,都比不上最初离开厂矿转学去县城读书的那次。

那仿佛是我童年的结束,结束在我爸妈一个蛮有勇气的决定里。在厂里读书的时候,我从没有想过升学的事,因为我们只有一所子弟小学、一所子弟初中、一所子弟高中,如果没能考上大学,还有一所子弟职业技术学校。我和同学们,我们这些工厂的子弟,从小到大,都沿着同一条路往前走。我妈是子弟高中的老师,我从小就忧心忡忡地知道,我妈在那里等我。我爸给厂里的技校讲过课,他说不定也在那里等我。

读到初一,我妈突然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小而温馨的子弟学校对抗不了这个竞争的时代,我在这个小世界里不出去,永远不会知道外面世界的竞争是怎样的,别人家的孩子可以有多厉害。他们决定让我转去附近县城里的中学。

择校,一件让天下父母费尽心机、各显神通的事,原本是再自然不过的。不过是去附近的小县城而已,也算不上什么大手笔,但为此做出更大的改变和努力、付出更大牺牲的父母,也不在少数。只是从我们那个工厂,那个人和人紧密联系的人情社会里出走,特别是学校老师让自己的孩子转学去外地,在我们的小小社交圈子里,却算得上是很大、很“叛逆”的事了。

爸妈当年那么做,想来承受了不少压力。原本我们在厂里的生活正渐渐走上正轨。我爸回厂复职,领导着自己的分厂和车间,那几年效益也好,我妈也不在我家客厅办周末英语班补贴家用了。我到初二的时候,学习已经开窍,成绩能稳定在年级前十名。因为从小学一年级放学就跟着我妈混迹在各个老师办公室,所以我的初中老师,有许多是看着我长大,上课还叫我的小名的。身边的同学还是那一拨人,不过打乱重新分了班,在小学六年里班和班之间形成的竞争和对立,有些消散了。谁和谁“好过”又分手,八卦更新得很快。那时候大家都用“玩”这个字描绘懵懂的情窦初开,既好奇,又要显出不在意。送过的情书又要回,翻脸的闺密又和好,少年的心情,原本是这样不定,风风火火,但底色是快乐的。

我对眼下的一切十分满意,再没有更高的追求了。小时候因为开窍晚、学习差,曾经认为遥不可及的那些同学,好像渐渐没有那么厉害了。小时候最好的那些玩伴,仍旧是玩伴,在我们极小的世界里,努力创造着新鲜的乐趣。报纸办过了,侦探社开过了,功夫不练了,忙着打球、看球、收集球星海报、上课递情书了。我一边收着情书,一边感叹男生们才华平平,做起代人写情书的生意了。

那些日子最大的烦恼,就是我妈离我更近了。我的班主任和我妈正是一个办公室里的邻桌,有什么我的班主任知道的事,我妈也一定知道;有什么我的班主任不知道的事,我妈说不定也知道了。我和我妈“斗法”的叛逆期,大约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始终是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在厂里长大,人也实在是很单纯的,所谓叛逆期做的坏事,不过是上我不喜欢的课(比如生物、化学)的时候,练字、走神、看些课外书,逃掉无聊的补课,去打球、看球;又或是考试时早早做完了卷子,奉了我妈的严旨不能早交卷以免显得“狂妄”,只好在卷子底下悄悄看足球杂志。而真正比较严重的错误,比如我早恋之类,我妈只是略有怀疑,查无实据。我在辩论上的小小天赋,确曾用来掩饰承诺,而我代写情书,她好像不曾风闻。但是反映到她那里的诸般问题,已足够让我妈常常勃然大怒,让我常常瑟瑟发抖了。

这些错误,到我适应了新环境,见识了新同学们的“玩”法之后,便觉得实在算不上什么了。

我们的工厂隶属清镇县,改作过贵阳市的一个区,后来改为市。“清镇”两个字,细读便有历史的痕迹。一直到明朝永乐年间,贵州“改土归流”才正式成为省级建制,我们周边的地名,多有“镇宁”“镇远”“威宁”之类,便是中原王朝最初的驻军之所。我一直到带着香港的同学回贵州支教,顺便在贵州旅游,路经家乡,听导游介绍才知这段历史。原来我长大的地方,也是旅游大巴上,导游会专程介绍的,心里也立刻生出许多虚荣感。

县城有一处景点,城边有一个大湖,名字很美,叫“红枫”。我小时候一直以为那里是望不到边也游不到边的奇妙世界,长大才知道是个人工湖。湖中星散许多小岛,开发了贵州民族风情游,白天可以到侗族的岛上爬鼓楼、逛“风雨桥”,晚上可以去苗族的岛上看“上刀山,下火海”。多少年的暑假里,家长们在湖边打麻将,我们在湖边钓鱼、烧烤、游泳、划船、打游击,在湖上第一次坐快艇和游船。我小时候,戏精上身,现实生活常常用来为脑中的幻想服务,所以并不喜欢那些刺激项目,每次都在侗寨买一把石剑,要我妈带我去坐竹篙撑的小木舟,悠悠荡荡之时,满足了一种自己是流落江湖、烟波浩渺中的“异客”的幻觉。我妈是个性格火暴的人,但还是配合了我这些奇怪的偏好,有一次她说漏嘴,原来坐小木舟的票价比快艇的便宜了三分之二!

县城跟红枫湖紧挨着,但气质、形象全然没有相似之处。小时候,从厂里去贵阳,只有每天一班的大巴车,需很早起才能赶上,路上总要一小时。去清镇呢,就可以站在厂门口的马路边,拦往来的中巴车,沿途还上人,晃荡十几分钟也就到了。所以前者给我留下了高冷的印象,后者则亲切随意许多。

读书那几年,县城的开发刚起步,新城区最初只是一条宽阔的大街,沿街渐渐开满了火锅店和粉面店,但总觉得冷清。老城区是混乱的街,铺子挨着挤着,巷子里有几家老店,名声在外,甚至没有门牌路标。街口有百货商场和书店,旁边一栋新的大楼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背街有小吃摊,往深了走,扯布的店,卖鞋的店,同一行业的仿佛故意凑在一起,虽然是竞争,但容易让人想起和找到,又让人路过的时候总产生看看的冲动。我的“路痴”症状非常严重,不大的县城,也从来没有走清楚过。我记得这些地方,大抵不过是我妈每次只会带我逛这些地方。

县城的好处,是做什么都有该去的那一个地方,买衣服有,买书有,吃冰粉和米豆腐也有,整个城里有什么、在哪里,大家心中是分明的。要扯布做窗帘,知道往哪里走;要给我买画笔、颜料,也知道往哪里走,一天的路线,我妈总是盘算好的。不像在城市里逛街,也不一定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所以我妈会更兴奋,我一下车就已经觉得累。

县城给人的感觉从来不是繁华。特别是老街,路是石板的,好多电线杆子歪斜着,店面也是老的,一溜的小平房、木板门,但永远特别喧闹,人都挤着,嘈杂着。不像我们工厂里,即便是过年那些天,也没有这样喧闹的感觉。生活在那里总是十分热闹,大家都匆匆地要往什么地方去。

无论地盘大小,县城的人流车流、物品种类、美食、娱乐门店,都介于工厂和后来读高中的省城之间,但热闹超过了两边。工厂和城市好像有各自的轨道(一边是我太熟悉了,一边是始终不太熟悉),县城却总是扰攘着。

县城的人,不知为什么,好像活得特别带情绪,所以是热闹的,易笑也易怒。我后来去了贵阳读书,大家玩的地方更多,更高档有趣,但好像都不如我们初中时玩得那么用力。我想到高中的时候出去玩,印象最深的是KTV和甜品店。初中时期在县城的娱乐,记忆就是一帮人在火锅店里拼啤酒。

我对转学情绪复杂。一来,转学可以保证我妈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班主任;二来,我们分隔两地,她便不能时时盯着我的一举一动,这实在是我十二年来未曾幻想过的好事。我对清镇县城有一些不错的印象,我小时候去那里,只有两种消磨时间的方式。一是我妈去逛街,把我搁在书店打发时光;二是跟我妈去吃那里有名的炒洋芋和丝娃娃。我就是在清镇不大的新华书店里,一坐一整天,整个周末都这样,学会了对店员的冷言冷语充耳不闻,看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

但是,县城毕竟是“外面”,是陌生而让人害怕的世界。我和我最好的闺密,也完全把二十分钟的车程当作了生离死别。在我说要走以后,我们交换了无数含泪写下的信,里面记载着那个年纪的伤别和诺言。后来呢,她妈妈就被我妈说服,让她和我一起转学了。

县城中学里,多是像我这样外来的人。

大家因外来而相似,许多都是父母在外地上班,看中这里学校的名气,把我们送来,给我们租了房子,假期我们会回家,有空他们会来看看。有人来自其他工厂,有人来自其他县城和农村,许多人的家乡比我的更远。

唯其如此,我们这些半大小孩,在这样的喧闹之地,离开父母的身边,找到了一种叫自由的感觉。

爸妈在学校附近给我租了房子。他们只要不忙,就会过来陪我,有时候是外公、外婆来陪我。房子最初是县城中医院的家属楼,虽然在一个小院子里,但是独栋的,一边紧挨着KTV,一边挨着医院。从前在厂里住着家属楼,邻居们窗户对窗户,望出去都是熟人,半夜了看哪一盏灯亮着,就知道是哪家的哪个孩子还在学习。我自从知道这件事能给我带来刻苦的形象,让我妈心疼我,就养成了晚睡晚起的习惯,让我的台灯总在深夜亮着。现在,每天从学校回医院旁边的家,身旁是陌生人在穿梭,甚至是陌生人的生死。晚上KTV营业,陌生人声嘶力竭地欢唱,也有人声嘶力竭地号哭。我的日子本来平静得像秋天不起风浪的红枫湖,却突然处处是爆裂的情绪。我的生活变了。

离开家的那阵子做了些什么呢?也许就叫作叛逆吧。

新世界的门向我打开了。从前我只知道这个县城有商场、书店和小吃街,现在知道有酒吧和麻将馆,这是工厂里没有,或者我从来没敢进去的地方。早恋以前我只知道牵手、写情书和送礼物,现在才知道约会,知道感情这事理当热烈,可以因为失恋而逃课买醉,因为吃醋而打架斗殴。我的同学之中,有人抽烟、喝酒、打群架,和社会上所谓的“帮派”有神秘联系,大家结拜或早恋,都是分分合合,轰轰烈烈。

我无法拒绝这个新世界的诱惑,一边是喧闹和拥抱喧闹的同龄人,一边是突如其来的自由给予我们这样的同龄人的巨大空虚;一边是融入新环境的愿望,一边是对往日的“背叛”和告别带来的悲壮快感;一边是想要身边人知道我也是个“会玩的人”的愿望,一边是想要家乡旧友们知道“我已和你们不一样”的成熟感。

那个年纪的所作所为,有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活力和戏剧感。一方面我们对抗那些我们讨厌的老师,说话、打闹、逃课、传字条、拒绝学习;另一方面我们如饥似渴地读书、看电影、写作文,还写歌和诗。我一直觉得那是我一生中最喜欢创作,也最有创意的年纪。但我今天已经完全无法读自己在那个年纪写下的东西(它们都被我妈小心地一页页收集起来,放在一个小柜子里),因为那个人带着那么充沛的激情、自信过头的口气,加戏到不行,我有点受不了她。但我们那时做这一切,全凭一种快感,而并不考虑更多。人和人之间,不只是关系好和闹矛盾,而是要讲恩怨情仇的,表白和分手,都恨不得用上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台词。

就连我的班主任老师,看我在自由大梦的道路上忘了自己是谁地狂奔,在身后极力地拉扯和劝说时,都用上了不少戏剧化的台词。

那个年纪,真是精力旺盛,做任何事,都是全情投入的。发起狠来突然很想读书是全情投入的,发起狠来就是不读书,就是要浪、要浪费时间、要对抗权威,也是。大家传看安妮宝贝和《萌芽》杂志是全情投入的,后来我的语文老师引导我去看张爱玲,我也是。就连陷在她的文字那种无法排解的阴郁情绪里,也是全情投入的。

转学的第一个月,奶奶去世了。我的人生有一种断裂的感觉。

在新学校第一次写作文,我写了一封给天上的奶奶的信。语文老师从那以后都很喜欢我的作文,她也喜欢我的字、我的黑板报,喜欢跟我聊聊苏东坡的词。哪怕我后来不学习,跟物理老师对着干,物理成绩不能及格,她都没有放弃我。

我的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是位很有活力的老太太。好多年以后我忽然和她微信联系上,她直说:“我在看电视剧,等下好好回你,免得你以为我水平下降了。”

读初三那年,我和她有好几段想来全是戏的对白。她知我那时候无心学习。特别是上课传字条,被物理老师手撕了一整个幽意笑语无数的字条本,我越发铁了心不学物理,自己调了座位跟玩得好的男生坐到一起,上课凑够人打牌。她也知道我那时有一段暧昧故事,因为那时候我们的周记要同学间互相批改,有许多冲动无法抑制,管不了许多,大段的表白光明正大地用红墨水写了。那一阵子,她每天总要叫我去办公室聊聊天。但也就真的只是聊天,聊过《飘》和泰戈尔,没有恶语,也没有苦劝。

不过终于有一天,她说:“我在教室前排正中间帮你找了一个好位置,周围八个人,都是不肯上课跟你说话的,什么时候想搬过去,就搬过去。”最后,她又讲了一个撒切尔夫人的故事,只说:“优秀的人,总是想坐到前排的。”

此言不虚。我后来读书,但凡下决心要苦学的时候,总是想办法坐到前排去,若只想蒙混的,就缩在角落了。

那个前排的位置,她为我空了一段时间,我一直说不想搬过去,她也没有强求。后来我们又聊过一次杨过,她最后说:“人生可以适当游戏,但不可以游戏人生。”

到后来,这些很像是未来有一天可以写进自传的话听得多了,我自己也有了情绪。有一天一个人回了租住的房子,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正好看到电视剧1994版《三国演义》,又听了一遍“这一拜,春风得意遇知音,桃花也含笑映祭台”。不知为什么突然很难过。小时候,看《三国演义》,被一种莫名的雄心壮志鼓舞着,披着绿色的被单,提着塑料的青龙偃月刀扮演关公的日子,突然回来了。我想,我曾经是一个很有梦想的人啊!如今这样虚度光阴是为了什么?

那个年纪的我,好像随时行走在一个小剧场的舞台上,所有事都自带些戏剧意味,也偶尔点燃高潮到来时的使命感。那天,我突然决定不再重复叛逆、荒诞、沉沦的戏,要演一幕浪子回头了。自带配乐地,我去找语文老师,说我要换座位了。

她竟然没有配合一句提升戏剧张力的金句,而是说:“去找物理老师道个歉吧。”我一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那时候有一种这是“投名状”的感觉,去找物理老师服软、道歉,就是跟那个帅气有性格、偏激不在乎的我道别了。倒是物理老师,配合了我一句,“浪子回头金不换”。

后来,就有一些常见的浪子回头片段。我翻了整晚席慕蓉的诗集,挑中一首“余生将成陌路”之类的诗,作为“分手情书”递了出去。对方来问我为什么,我就说:“我还想考贵阳一中。”编剧的水平只到这里了。又幼稚,又苦涩,但竟然是真的。

初中毕业那天,我们都去了数学老师家里喝酒打闹。后来我一个人回了租来的房子,隔壁的KTV在唱《后来》,唱得并不好,但唱得很用力,也挺难过。我后来都分不清那是我喝醉了幻想的,还是画面真如此戏剧性。不过,回忆那段时光,完全不是“栀子花,白花瓣”,而是红玫瑰,被拍到墙上,也还是浓烈的一片绚烂。就当是我夸大、美化了回忆吧,毕竟,那几乎是我唯一和最后的叛逆了。

十五岁以前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一段很混乱的时光。我们聚集在喧闹的小县城里,没有父母的约束,也没有理想来自律。以为自己已经非常成熟,以为人生最重要的是在别人眼里活得很酷,而自己已经了然什么是酷。那时我们组成一个文艺的圈子,如饥似渴地阅读和写作,既因为“青春就当如此”,为写而写,也是因为真有很多东西想说,想记下。可惜那段日子混乱着过去了,并没有什么留下来,到最后,我也没有想明白要的是什么。那些人也都消失在人海了,后来我们联系过,有种相见不如不见的感觉,也就再次断了联系。

后来,我确实考上了贵阳一中。和班主任、我妈斗过几次法,但是叛逆的年纪已经过去了。那时我喜欢上一个人,也只是暗恋,在本子里写过几首诗,高考过后离开家,也并没有带上。那个有话就会说出来的年纪,已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虽然,最后给了故事一个喜剧结尾的,是初三最后那几个月,日复一日,单调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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